作者:周期小子 (匿名投稿)
赵薇惹上大麻烦了!!!
这事无人不知…..
赵薇惹上什么麻烦了???
答案无人知晓…..
此事的荒诞之处,就在这里。
比如说,赵薇杀人了,贩毒了,罪该万死,她过去拍的作品总应该无罪吧?那可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怎么某些网站会下架她出演的电影电视剧,或刻意把她的名字从演职人员中删除呢?
还有,一人做事一人当,赵薇杀人放火抢劫是她自己的事,怎么某些明星如黄晓明,李冰冰等要删除微博中与她有关的内容呢?这未免也太不仗义了吧!
我们并不知道赵薇这事的幕后推手是谁。但是很显然,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人人自危,人人处于恐惧之中,人人处于不确定的恐惧之中。
恐惧分两种,确定的恐惧与不确定的恐惧。
确定的恐惧,哪怕明天即将押赴刑场,明正典刑,也是有限制范围的,能一眼看到风险的尽头。反正躲不过那一刀,就这样吧…….
而更折磨人更摧残人的是,不确定的恐惧。可大可小,可轻可重,可能毫发无损,也可能家产尽抄,可能训诫警告,也可能人头落地,可能是一人之罪,也或许株连九族…….
使一个人的心永远处于上上下下的忐忑惊恐之中,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叫不确定的恐惧!
比如某自媒体在叙述了赵薇女士自出道以来的“斑斑劣迹”后,这样总结到: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但我们能看到的罪,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而对赵薇的罚,一切才刚刚开始…….】
好一个“冰山一角”,好一个“刚刚开始”,如此这般这般,“不确定的恐惧”就完美出炉了……
正是由于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不确定的恐惧”,难怪人人自危,难怪人人唯恐避之不及,难怪人人争相划清界限,以证清白…..
道理很简单:谁知道这后面有多大的雷呀????
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
这种“不确定的恐惧”,乃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天敌。
“不确定的恐惧”导致人们感觉自己的人身,财产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他们势必要寻找退路,势必要寻找安全之所,势必要转移财富……
而一个社会如果不能给人以信心,不能持续的累积财富,对所有人都不是一件好事…..
与“不确定的恐惧”相反的,是“确定性,稳定性,可预期性”,这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东西。
比如此时此刻,我口袋里有100元,其中90元是偷的,理应被追缴,但是剩下的10元仍然确定的,稳定的,可预期的属于我。任何人不能以那90元的名义去剥夺这10元。
同理,一个人犯了再大的事,就在这件事的范围内的承担责任,不要动不动就故弄玄虚,装模作样的说什么“冰山一角”!
“确定性,稳定性,可预期性”,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法治”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般人总以为法律是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其实法律既保护好人,也保护坏人,还保护恶人,甚至是“劣迹斑斑”的人。
给予“确定”的惩罚,不超出法定范围,更不去制造“不确定的恐惧”,本身就是一种保护。
因此我们对此事的态度是:根据法治原则,反击“不确定的恐惧”,一切以“确定”的为准,对“不确定”的,不管不理不看。
事发至今,流言四起,但是有关政府部门,不论是公安,纪委,证监等等,未见任何行动,所以根据“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原则,只能认为:
赵薇没事,赵薇挺好!
至于她的过去,有人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所有的陈芝麻烂谷子全搬出来了:
比如成名之路,无非是先认识了地产商之子叶某某,再认识了世家公子汪某某,在两人鼎力扶持之下,成了当红明星。
这不是赵薇的罪过吧?难道她天天坐在家里吟诗作赋,就被剧组看中了?
比如她的丈夫,无非是说此人是靠着已经下马的许姓官员发财的,是他的白手套,甚至有人说是他的司机云云,因此赵薇两口子目前所有的财富来自赃款。
没问题,举报呀!结果是这条消息已经很久,没见有关部门有任何动作。十八大后这么久都没人查,只能说明人家是勤劳致富嘛!
那位周小平,这次也不甘寂寞,写了一篇《再见,黑燕子》,其中侮辱性地将赵薇老公黄有龙写成“黄疣龙”,还暗示此人的钱都在新加坡,而美国中央情报局在远东地区最大的谍报中心就是新加坡…..
这又是在刻意制造“不确定的恐惧”,可惜水平实在太低,编都不会编…..
比如证券欺诈,这个事确实是赵薇两口子错了,法院已经判决他们因“虚假陈述”败诉,所有赔偿共计5000万左右,这个事已经结了。
还有一些更加不值一提,诸如穿过日本军旗,和台独分子戴立忍交往等等,这些充其量就是个认识问题,言行不够谨慎,根本没有踩到法律的边界。
还有好事者拿出赵薇与希拉里的合影,说她通过某些渠道给美国民主党捐过款,暗示可能有类似“叛国”的行为。这更是危言耸听,无稽之谈。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禁止私人向国外捐款,更没有禁止与国外领导人见面。
…………
还有一位姓赵的先生,曾经红得发紫的春晚明星,突然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了,时不时还流出“摊上大事”的传闻,可是这么多年过去,究竟有什么“大事”,没人知道。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动不动就发生这种莫名其妙的荒诞事情,动不动就置人于“不确定的恐惧”中,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