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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的第三份通报已经由徐州发布提级公布,徐州方面半遮半掩地公开了它的立场。那就是,没有明确改变“不存在拐卖”的定性,此一定性已经被丰县的两份通报反复强调。徐州市县两级协同立场,如果不出大的意外,这件事在官方定性上恐难变化。

但第三份通报带来一个不确定因素是,它卷入了云南的警方。虽然网友对云南警方尚未提出一如对丰县那般严厉的驳斥与质疑,但徐州的举动显然将体制内的同行牵扯进来,跨省协调口径的难度可能会增加。云南及警方或成为媒体寻求更多突破的一个依据。

一是在通报中被模糊身份的关键人物桑某某,作为所谓“小花梅”的亲戚,已经被网友判断为“人贩子”的最大嫌疑,既然徐州通报将事发年代前推到1996年,云南警方恐怕需要证明此人的真实身份。二是保山警方,恐怕也有义务证实“小花梅”第一次结婚离婚的法定文件。

从这两条线索涉及的执法职责推测,徐州的通报内容似乎在竭力平衡什么微妙之处。即使在实际上,徐州的通报已将此事拓展到历史层面与跨省层面,而这正是丰县在前两份通报时竭力避免的“外溢”影响。所以说,徐州恐怕要收拾比丰县更大的烂摊子。

在县里来说,丰县试图将此事神奇地消化在县域辖区,初衷可以理解,可目标过于高远。舆情炽烈超出丰县的能耐后,市里被迫接手,徐州方面既不能局限于丰县打造的简陋版本,可又要控制将事件扩散的范围及未知影响,估计骂娘的心都有。

不过从目前来看,徐州通报所波及的云南保山、福贡县所在的怒江州,似乎还没被舆情正面波及到。徐州通报对桑某某带走“小花梅”的动机有描述,但无法交叉印证,效果上顾及了同行的面子,可如此一来,也就迟迟无法令云南分担徐州方面的舆论压力。

说到底,徐州对丰县事件/丰县舆情(要承认,这理当对应两个完全不同的处置模式)到底是什么态度?舆论场中所见,网评员们形散神散地执行引导任务,点赞徐州以显示市里更高明。但在网友那里,徐、丰无差别,没人有义务去体谅科层制的算计与精明。

对第三份通报的指摘汗牛充栋,展露了指教差生作文般踊跃且悲哀心态。那些有份参与调查的市级执行者,如果说他们没料到网友对“小花梅”这一故事版本的质疑,恐怕是小看了他们;但若说这些具体执行调查的人,能最终决定通报行文,恐怕又是高估了他们。

随着舆情不灭,徐淮盐连宿的苏北一员操作猛如虎,引来一阵比一阵强的“绝不原谅”。舆论将几份通报扯个粉碎,而第三份通报有其特殊的一面,因为自它问世起,苏北丰县与云南福贡县、徐州与怒江州(及保山)就共享了舆论中“拐卖”犯罪的公共质疑。

三份通报下来,官方想要的目标悉数破灭,反而不断强化人们的内心确信,那么,丰县事件还会有第四份通报吗?这遥想中的第四份通报,将由徐州方面曲笔书写、还是由怒江州和盘托出?舆论如何在苏北、云南发酵,以及未完的盛会都是考量因素。

只要舆论看待丰县事件的“拐卖”框架不消除,丰县徐州乃至遥远的云贵形象必将处在这一集体印象的塑造下,这片土地及其居民将持久地受到这一社会意见的痛恨与蔑视。如果以为董志民仅仅是锁住了一个不幸的女性,那真是盲目他妈给盲目开门。

题图当代水墨,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