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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南乱赋红码案件属于违法犯罪,不能用处分糊弄过去
作者:项栋梁
来源:微信公众号 “建设性意见”
发表日期:2022.6.22
主题归类:健康码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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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郑州市纪委监委通告说要调查问责乱赋红码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们暗藏的心机:

一是弃车保帅,把查处范围限制在郑州市的级别,不牵涉更高级官员。

二是避重就轻,把事情定性为乱作为,极力淡化违法犯罪性质,以内部处分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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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6月17日文章截图

今天,郑州发布《关于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的通报》,我的判断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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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份通报,事件牵涉到的最高级别官员是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献彬,此外还有团市委书记张琳琳、维稳处长赵勇、科员陈冲、国企副总经理杨耀环。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顶包小组。

为什么我这么笃定是顶包呢?

一方面,涉案的几家村镇银行分布在河南各地,并不统归郑州管辖,就算要维稳,也不该只有郑州的领导在操心;另一方面,按我们对中国官场行事规则的了解,给1317名储户赋红码这样牵涉敏感事件、涉及多部门的事情,显然不是一位副职干部能够拍板决定的,常务副职也不够。

更重要的是,河南乱赋红码事件是非常明确的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包括《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

具体的法条适用我没那么专业,但涉嫌违法犯罪的性质是非常清楚的:

第一,这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做出的超越法定权限的事情,国家从未允许将健康码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目的,也从未允许政法部门去批量获取无嫌疑居民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

第二,给储户乱赋红码、将无风险的群众强行拉去隔离的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新冠疫情防控秩序,甚至由此引发了储户在动车上查出红码导致列车临时停车的情况,威胁到铁路运输公共安全。

第三,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给储户赋红码严重限制了居民的人身自由,影响居民出行、就医等正常生活,明确侵害了这些储户的合法权益。

动机不合理、行为不合法,且客观上造成了侵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后果,那么,总有一条法律在管着他们。

党纪处分、政务处分都是应该做的,但更紧迫的是追究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责任。

他们不是孩子,他们不是做错事,他们是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