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岁男孩一氧化碳中毒,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被送抵医院,最终不治身亡。
从男童家到医院,短短四公里路,平时路上只需10分钟。
舆论怨怒难消,要求严厉追责。
对此,胡锡进今日发文称,“基层防控人员都在各司其职”,“都是很普通的人”,“和痛失爱子的那位父亲差不多,同属最基层的老百姓”。
胡文还表示,“有官员或者院长、主任被革职,这让基层该怎么干”?故“不能遇事就喊追责”,应多一些“包容”。
上述种种,是正理还是歪理,看看微博留言,是非立辩。
从西安孕妇,到上海护士,再到兰州三龄童,相同的悲剧重复上演,公众吁请从严追责并不过分。
按照胡锡进的意思,“基层不容易”,可以成为三龄童失救的正当理由。
疫情防控中,基层工作不容易,基层人员很辛苦,我对此并不否认。
而事实上,国务院联防联机制曾三令五申,要求完善应急状态下的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千方百计保障封控期间群众紧急就医需求。
本案例中,男孩父亲情势急迫之下,找人找不到,要车车没有。社区点对点直送危急重症患者赴医的应急响应机制,在事发地根本没能建立起来。
孩子煤气中毒后,不是径直送医院就医,而是需几个部门依流程互相衔接,按部就班,层层转办。
人命重要,还是流程重要啊。你们奉若圭臬的流程,生生堵住了孩子的一条活路。
连兰州市在通报中都坦承,事故处置过程中存在救助机制不畅通、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工作僵化刻板等问题。
国家规定的应急响应机制未建立,危急状态下仍须走机械刻板的程序,这属于规则性谬误。
兰州三龄童事故的全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对这种规则性谬误说“不”。
但凡有一个人,在此问题上敢于截弯取直、去繁就简,悲剧就能避免。
诚如胡锡进所言,“无论是当地的120还是医管中心,亦或是在事发地的基层防控人员,他们都在各司其职,按照规定进行询问、转送信息、通知相关部门。”
恰恰由此,想到阿伦特的“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的一个明显表现,就是人人都在尽忠职守,人人都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
比如该事件链条上的每个人,他们在家可能是个好父亲,在单位是个好同志。在此事件的全过程,谁都没有一个明确指向受害对象的作恶动机,有的只是盲从。
因为从众,可以降低个人选择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从而获得一种融入群体的认同感与安全感。
从众行为使个人责任被分散,人人有责变成人人无责,从而导致他人在需要紧急救助时,选择淡然处之,且理所当然。
平庸的恶希望在集体的、规制的、技术的幌子下,逃避责任的重负。它不敢面对和实现善的深度。
归根到底,这是一种逃避个人道德选择的不负责任。
胡锡进在今天的文章中说,对于兰州该事件责任人,“很重追他们的责,砸他们的饭碗,摧毁他们各自家庭的生计”,这不公平、不正义。
但是,无论从动机论还是从效果论角度看,这些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对于受害者、对于坚守良知与正义的人来说,反而是不公正的。
兰州市表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这大抵只是应对舆论的策略性表态。
它作为一个具有样本意义的公共事件,应当引发更多思考。
包括胡锡进在内,或许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公共领域的判断责任和道德选择责任——虽然沉重,却是走向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如果否认这一点,就没有从罪恶中救赎的出路,类似的问题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