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法律 | 因为被封号,我们起诉了豆瓣》一文的后续。我们起诉豆瓣的案子,从第一次提交立案申请至今,已近9个月,最近终于拿到了一审判决(判决全文已附在本文后,供大家参考)

许多朋友都在关注本案的情况。近期,我会另起一篇文来介绍诉讼的详细经过,并进行相关的法律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后续可以继续关注。在这里,我就先简单聊聊自己对案子的一些看法。

CDT 档案卡
标题:因封号起诉豆瓣后,我们收到的判决
作者:吾我五木
来源:微信公众号“吾我五木”
发表日期:2023.2.10
主题归类:豆瓣
CDS收藏:真理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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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朋友“桔子”使用了15年的豆瓣账号被永久封号。多次申诉无果之后,5月初起,我开始帮桔子起诉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即豆瓣的运营主体),主要的诉讼请求即为解封账号。过去近9个月的时间里,在经过接连不断的失败的尝试过后,我们终于立上了案,并最终在近期拿到了一审判决。

当然,意料之中,这是一份败诉的判决,桔子的豆瓣账号终究还是没能解封。不过官司虽然输了,但似乎又没有完全输,桔子至少拿回了“豆瓣时间”中的课程。

而通过过去近9个月的诉讼经历,一个残酷而又客观存在的现实已经浮现出来:如果你因为言论(尤其是涉政言论)而被社交平台封号,在通过申诉未能解封账号的情况下,那么在此地,你很难再通过司法途径去解除对账号的封禁——首先,在程序层面,“言论封号类案件”(暂且这样称呼)的立案相当之难,你的立案申请有极大概率会被挡在法院门外;其次,就算侥幸立上了案,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你还需要面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交平台《用户协议》近乎苛刻的要求,你的言论很难经受得住如此苛刻的审视,所以如果你要想最终拿到一个胜诉判决,也极为困难。

可以说,如果你的社交账号因为被认定为“发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的内容”而被封号了,现有的司法救济途径几乎是完全无效的。

事实上,网上还是能够检索到不少封号相关的判决的[比如(2021)京0491民初21645号案、(2021)京0491民初47060号案等],只不过,这些案件所涉及的账号,大多是游戏账号,封号的原因也大多是玩家涉嫌作弊(如开外挂),而你几乎找不到一份封号原因是“发布了违反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的内容”(尤其是涉政言论)的封号类判决。难道是这些因言论被封号的用户都不会选择去起诉?还是说,其实有些用户去起诉了,但是不会被法院受理?

也许是后者。

“言论封号类案件”立案相当之难。以我过去9个月的经历为例,在帮桔子起诉豆瓣的过程当中,我还同时在帮另外几位被炸号的朋友起诉相应的社交平台(包括豆瓣和微博)。豆瓣和微博的运营主体都在北京,北京地区的互联网纠纷统一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对于包括桔子在内的这几位朋友,我帮他们准备好了起诉材料,并指导他们提交立案申请。他们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总计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了十多次立案申请,但没有一次立案成功。

几位不同的原告,分别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了数次立案申请,无一通过。很明显,这不是个例。北京互联网法院是有意想把“言论封号类案件”挡在法院门外。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同为封号类案件,法院又是如何区分“言论封号类案件”与“非言论封号类案件”,并进而作出区别对待的呢?法院是如何做到在立案阶段就能了解到封号原因的呢?

一位律师朋友向我分享了下面这个信息。北京互联网法院某次反馈的立案审核意见当中,提到了如下的《审查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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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比较耐人寻味的是,法院可能会与某些互联网平台建立某种“沟通机制”,以便在立案阶段就能了解到账号的封号原因。通过这种方式,法院便有可能在立案时做到对不同封号类案件的区别处理。

至于这种“沟通机制”到底是怎样一种机制,我们也无从了解。

而对于北京互联网法院不愿立案的案件,立案的审核期限会拖得相当之长,可能会长达数月,最终,审核人员随便找个理由就能退回你的立案申请,或者干脆就说“终结审核”,不给你任何理由。在理论上,法院如果不立案,应当向原告出具一份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可以借此上诉;而现实是,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即便不立案,也不会给你出具任何的裁定,你几乎没有任何权利救济的渠道。

那桔子的案子又是如何成功立案的呢?

这是因为我们改变了起诉的案由,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改成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通过案由的改变,我们得以在原告所在地(即桔子所在地上海)进行起诉,从而避开了北京互联网法院。而在地方法院,这些法院与社交平台之间可能还并未建立起这种“沟通机制”,我们才有立上案的可能。

当然,对于言论封号类案件,不同法院甚至不同法官在立案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审查尺度。要想成功立案,很大程度上,还得看运气。

切换到上海法院后,我们第一次提交立案申请时,就仍未成功;直到第二次提交立案申请,才成功立上了案。

也就是说,对于这样一个案情如此简单的案件,我们从北京换到上海,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改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立了五次案(被打回了四次),折腾了大半年,才终于侥幸立上了案。

而自立上案起我就知道,鉴于平台《用户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用户言论有极其苛刻的审查标准,所以如果等法院直接出判决,我们大概率会败诉。当时我们其实是在赌一件事:对于言论(尤其是涉政言论)封号类案件,法院的处理会相当谨慎,法官肯定不愿轻易下判决,法官肯定想尽力促成案件的和解,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督促法院向豆瓣施压,以达成解封账号的目的。

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法官也的确在尽力促成双方的和解。但是,在解封账号这件事情上,豆瓣始终无法退让。

法官和豆瓣一方沟通过,法官的想法是,能不能把桔子账号里“违规”的内容删除屏蔽之后,将账号解封。但是豆瓣的代理人反馈说,豆瓣的想法和法官一样,但这件事现在不是豆瓣自己能够说了算的。

至于谁说了算,豆瓣没有明说。

这两天我和桔子沟通过后,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决定不上诉,因为上诉也肯定不会改变判决的结果。而且我们也都知道,豆瓣的说法大概率是真的——问题的根源,其实不在豆瓣。

至于到底谁说了算,谁知道呢?

——颜森林

2023/2/10

本案判决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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