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必须办证,遛狗必须牵绳,这要求过不过分?

反对这两项要求的人当然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例如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我家狗干净得很不用打疫苗办证,还有万一咬人了大不了我赔钱……

不好意思,什么理由都没用。

“养狗必须办证,遛狗必须牵绳”,这是地方法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的。法规明文,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没有任何模糊灰色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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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今天早上发生在四川崇州(成都市管辖)的这起恶犬伤人案件中,撕咬女童的烈性犬罗威纳在小区公共空间既未佩戴狗绳,也没有主人在旁看管,毫无疑问是条只违法饲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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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执法不严是恶犬伤人的根本原因
作者:基本常识
发表日期:2023.10.17
来源:微信公众号“基本常识”
主题归类:有关部门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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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人如此放任的态度可以合理地猜测,这条狗大概率也没有接种疫苗和办证登记。

如此惨剧,都怪这只狗发疯吗?

稍有智商的人都明白,狗咬人是动物天性,作为禽兽,责怪这只罗威纳没有任何意义,即便因伤人事件而将其人道毁灭也完全于事无补。狗咬人,背后一定是人的错,是狗主人的错,是弃养者的错,是执法部门的错。

那都怪狗主人吗?

狗主人当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养狗不教,养狗不管,放任攻击力极强的烈性犬在小区内乱窜,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该赔,要赔到这一家心痛肉痛,该罚,最好能罚到他们再也不敢!

可是,赔完罚过之后呢?社区里的老人小孩出门还会不会遇到没拴绳的恶犬?无证、无绳狗咬人的惨剧还会不会再次发生?

每当有恶犬伤人的新闻事件发生,人们总是去责怪狗主人缺乏公德心,没有法律意识,这说法没错,但不是本质原因。

之所以每年发生那么多起无绳遛狗致伤致死的惨案,最根本的原因是无绳遛狗的行为在狗咬人之前并不会受到普遍的处罚。

小区里,公园里,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你能怎么办?上去劝他、正气凛然指责他吗?态度好点的可能会敷衍你几句,说我家狗狗可乖了绝对不会咬人之类的,态度差点的,很有可能骂你神经病多管闲事。

不服气?你报警啊,你看110会不会踢皮球让你找城管。是的,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敞放犬只行为是归属城管部门管理的。就算你执着投诉,等到城管姗姗来迟,人家遛狗的早回家去了,城管会帮你上门查处吗?不可能的……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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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看崇州市公安局的通报说得义正词严,什么全力展开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如果是咬人之前打电话给他们举报烈性犬散养,你看他们会不会理你。

打12345投诉呢?以我在广州的生活经验,可能3天后社区工作人员会给你回个电话,问你到底是谁遛狗不牵绳。你要是不认识,那就白投诉了,你认识,那也无济于事,社区最多上门批评教育一下,大概率连门都进不去……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堂而皇之地遛狗不牵绳,归根结底是因为在恶性案件发生之前对这种行为几乎没有惩罚。本该秉公执法维护公共安全的部门没有严格执法,这些狗主人才会肆无忌惮,才敢把法律规定当成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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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的两只狗都没有牵绳

可能有人要说,全中国那么多遛狗不牵绳的人,真要一个个查处,执法成本也太高了。这话乍一听有点道理,但其实是给懒政找了借口,是把结果当成了原因。

正是因为执法不严才导致了那么多人敢于遛狗不牵绳,养狗不办证,但凡拿出查酒驾的力度,拿出罚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力度,难道还管不好遛狗这点破事儿?

真要想把城市里无证养狗和无绳遛狗的问题管好,根本不需要什么秘诀,只要拿出查处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来。但凡有投诉的马上处理,但凡查实的一律处罚,多次查处不改的一律强制收容,不出三个月,所有养狗的人都会清晰地收到一个强烈的信号:

养狗不办证是要被罚的,遛狗不牵绳是要被罚的,不能有侥幸心理。

这要求高吗?一点都不高!人家犬只管理良好的国家全都是这么干的,凭什么就中国办不到?这绝对是谣言!

一个粗暴但肯定对的结论:

执法不严是恶犬伤人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