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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问题,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其次是一个文明问题,再次是一个教育问题。全国的流浪猫狗的厄运还远远没有结束,它们的命运完全只能依赖于偶发性攻击人类的减少。

作者|连清川 资深媒体人

成都崇州区罗威纳咬伤女童的事件,在处理上已经顶格。犬主人被刑事拘留,罗威纳当天就已经捕获,想来等待它的是安乐死。我对于这样的处理毫无意见,甚或觉得,如此顶格的处理来得太晚而不是太早。作为一个养猫养狗、被标签为“爱宠人士”,以及长期以来不厌其烦地倡导“动物福利主义”的人,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矛盾。

饲养宠物是有规则的,并不是一个空洞的“爱心”就能够脱逃所有的责任与职责。十多年来,我都极其厌憎那些遛狗不栓绳、养猫不约束的宠物主人,因为他们不仅仅造就了猫狗攻击人类的惨剧,并且把我们这些规规矩矩饲养宠物的人都置于风险之中。

然而,意料之外,同时也是意料之中的,是因为这起事件,又掀起了一场全国性捕杀流浪猫狗,甚至祸及家养宠物的恶潮。几乎每一次猫狗袭击人类的事情发生,都会引发这样的一股恶潮。

爱宠与恨宠背后的社会现实

在网上有人争辩说,全国性捕杀是一种造谣,并举出各种例证,又是爱宠人士的一次运动。没有什么好争辩的,成都和重庆已经有了官方禁养犬种的出现,官方媒体也有了类似于“出门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捉”的说法,以及多地紧急通知对流浪狗的紧急处置办法。口气尽管比较暧昧及温和,但地方的执法以及借机宣扬扑杀的人群此起彼伏,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这是前现代社会现状的表征之一。前现代社会,不仅仅表现在治理、法治、伦理、社会规范等人类事务之上,更表现在包括发展与环境、人与动物,以及人与植物的观念与行动的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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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别让流浪狗成为人之恶的替罪羊
作者:风声OPINION
发表日期:2023.10.23
来源: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
主题归类:成都女童被恶犬咬伤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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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稀缺与分配的不公,使绝大部分公众依然仅仅把动物和植物看成人类可消耗的资源,而缺乏对于动物、植物,乃至整体环境的协调与福利缺乏现代观念。

当猫狗仅仅是一种动物性资源的时候,它们的生命就是不值得被尊敬以及保护的,遑论它们的生存福利。

所谓爱宠人士与恨宠人士之间的斗争,反应的是一种典型的城乡观念落差。越是落后的地区,对于宠物与流浪动物的态度,往往越是狠毒。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新闻上所传播出来的,都是城市中人对于猫狗的虐待,农村人对于猫狗才是真的好呢。然而,城市中之所以传出对于猫狗恶性虐待的新闻,亦因其为人侧目而成为新闻,而农村中日常捕杀流浪猫狗,并不会成为什么新闻。

尽管厌恶,但只能说,我十分能够了解当下对于猫狗的普遍性态度,以及形成爱宠与恨宠两个极端态度的原因。

处在两端的,只是少数人,且他们的声量都很大。而大面积的人群,根本对此问题无感,或者说,他们都只不过把猫狗当成了食用性资源,不会特地捕杀,但也不会反对捕杀。有两个通用的说法。其一,人都养不好,还养什么猫狗啊?其二,吃饱了撑着才会去养猫狗。

毕竟,20年前,我还是一个喜欢吃狗肉的人。不要以为,你在视频号上看见山里人在做五公斤龙虾,或者在抖音里看见大闸蟹堆成一座小山,就以为全国人民都已经蛋白质营养过剩了。

所以,当我们讨论所谓的爱宠与恨宠的矛盾,和流浪猫狗的问题时,可能就只能着眼于城市和富裕乡村。狗肉作为许多地区的蛋白质补充来源,在全国性的饲养性蛋白质能够普及到所有地方的时候,猫狗自然也就结束了作为食用性资源的悲剧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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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是犬之恶,还是犬主之恶?

当然,一个现代性社会并不能完全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完全的衡量标准,而是一个社会的法律、文化与教育的普及性。

宠物问题仅仅是一个观念性的问题吗?不是。它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其次是一个文明问题,再次是一个教育问题。

宠物的饲养是有一整套法律体系得以规范的,而这套规范的执行关涉到的,包括饲养规则、危机处理、公共机构以及善后体系。

在罗威纳这个案例之中,就完全可以呈现出整个宠物饲养制度缺失的恐怖情形。

饲养宠物需要登记制度。但这种登记制度是备案式的,而不是管制式的。中国的狗证昂贵,而且还没有例如打防疫针等服务,所以许多人都逃避责任,同时也觉得无可厚非。

宠物主人需要被规范。遛狗不牵绳是犯法行为,但几乎从来不被惩戒。猫狗攻击人要处置,但只要不是恶性,从来不会被执行。饲养人规范几乎从来不出现,并且也缺乏经过培训的执法者。

罗威纳是否被列入禁养名单?在西班牙、法国和美国都是的。在美国有23种禁养犬种,但在日本完全没有。成都一股脑儿列出了30多种,那还有几种能养?但不管怎样,明确并且坚定的名单,是一个前提。

虐待动物,无论是主人还是路人,都要入罪。这无需争辩,这是现代法治文明规则,接不接受都要执行。可是,我们没听说过。

流浪猫狗的出现,与饲养人的不负责任,以及看管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因此遗弃要遭受惩罚的。然而,更加关键的问题在于,要有一个公共机构来收集和蓄养流浪猫狗,并且有明确的领养、蓄养与处置的流程和方法。

善后的体系,包括领养的机制、公共蓄养的机制以及处置的机制。

以上的种种问题,现在的情形,主要是通过爱宠人士的捐献与爱心,也就是非制度性、偶发的状态来解决。它们与疾病的传播、偶发性的对人类的攻击,以及城市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之间紧密相关。

文明的人没有奖赏,暴虐的人没有惩罚,守规则的人没有好处,坏规则的人没有坏处,一切处在自然性的对抗之中,那为什么要奇怪两极分化,为什么要奇怪运动性捕杀?

恶犬的出现不是犬之恶,是因为犬主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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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流浪猫狗会成为恨宠的替罪羊?

猫狗攻击人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那些爱宠人士口中的温和与可爱是什么意思?动物就是动物,它们生活在和人类的不同的动物法则之中,饿了要吃,感到威胁要攻击,生病了要寻找救助,约束它们的只有人类,这和它们的温和可爱有什么关系?

没有约束好或者饲养好,就必须要被处置,而主人就要接受惩罚,这才是法治的本意,这也是猫狗要生活在人类社会所必须付出的代价,需要什么辩护?

而流浪猫狗的出现,同样是人之恶。因为遗弃动物没有被惩罚,猫狗遗失没有被救助,动物的本能让它们必须寻找生存之道,这也是动物乃至人类自身的生存本能。

没有给它们提供庇护,提供救助,提供领养的途径,这是社会不作为。社会违反了大自然、地球给我们的馈赠所必须要回馈的感恩以及补偿的罪恶,它们何辜要替代那些作恶犯罪卑劣的人来付代价,被遗弃,被围捕,被杀害?

这是那些高呼要捕杀流浪猫狗、反对饲养宠物的恨宠人士的不齿之处。他们是忘恩负义之徒,不知感恩自然的慷慨;他们是心怀恶念之人,缺乏对于万物有情之同情与慈悲。

我们洋洋得意于GDP的增长、世界工厂的名号、985和211的大学迷梦,但这道文明门槛还没有迈过去。要知道,19世纪英国就已经出台了第一部《动物福利法》。

所以,不要期望于这场争论会结束,它的平息只不过是暂时的休止;也不要讶异于捕杀流浪狗的恶臭,它只是运动执法的惯性;更不要幻想所有人都能够感知猫狗的美好,因为基础教育里对自然的认知出现了错误。

在这个前提之下,全国的流浪猫狗的厄运还远远没有结束,它们的命运完全只能依赖于偶发性攻击人类的减少。但是,那么庞大的不够格的养宠人在那里,你还能有什么妄想呢?

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

主编|萧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