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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那些人间的小恶魔
作者:押沙龙
发表日期:2024.3.21
来源:押沙龙yas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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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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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少年遇害案,我刷到了好几篇公号文,觉得大家说的很多了,似乎也不必要再写一篇文章讨论了。不过既然很多人都提到了外国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理,那我就写写国外的案子吧。

01

国外类似案件里,最出名的应该是英国的“巴尔杰被杀案”。巴尔杰是个两岁的男孩。杀害他的两名凶手,一个叫罗伯特,一个叫乔恩,都是十岁。

那是在1993年。这两个男孩从小学里逃学了,在街上四处游荡。他们在商店里偷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糖果,笔,玩具,颜料罐什么的。过了一阵儿,他们觉得没意思,就把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扔了。他们想整点更刺激的:抓个小男孩来玩儿。

怎么玩儿法呢?

他们想把这个孩子弄得昏头转向,然后推到车流里去。说不定这孩子会被车撞倒,那肯定很有趣。

罗伯特和乔恩开始行动了。他们溜到购物中心,想要拐走一个小孩。他们先是勾到了一个小男孩,装出一副知心大哥哥的样子,逗男孩开心。可是,男孩的妈妈出现了,一脸警惕地看着他们。罗伯特和乔恩灰溜溜地逃跑了。

接着他们在肉铺门口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在专心致志地吃聪明豆。他妈妈正在一旁称重、付账。

这个吃聪明豆的孩子就是巴尔杰。

罗伯特和乔恩悄悄走过去,拉住男孩的手。小男孩毫无抵抗,摇摇晃晃地跟他们走了。摄像机拍下了他们离开的画面。这个模糊不清的画面非常有名,后来在电视上被播放过无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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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当然很快就发现儿子丢了,慌慌张张跑到服务中心求助。在商场里,小孩子走丢是常事,就算在今天也是如此。所以保安也没太当回事,只是用扩音器播放了这条消息,告诉大家谁看到这个孩子赶紧送过来。

没人送过来。差不多半个小时以后,孩子的父母报警了。

罗伯特和乔恩带着孩子走了很远。孩子还走不太稳,很多时候他们只能抱着他走。孩子当然就开始哭,要找妈妈。走到运河边的时候,他们俩忽然有点泄气,不想玩这个游戏了。他们狠狠打了巴尔杰几下,把他扔在那儿,转身要走。巴尔杰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么也没什么。可是这时正好有个女人走了过来。罗伯特和乔恩害怕露馅,又回过身来召唤巴尔杰:“来吧,宝贝”。巴尔杰太天真,对陌生地方又太害怕。所以虽然挨了打,也还是老老实实跟在这两个大哥哥后面。就这样,他他们一起走到公墓旁的铁道线。这里将是小巴尔杰的屠宰场。

从他们拐走孩子到开始杀人,中间有两个小时。后来人们反复调查整个过程,发现至少有38个人注意到了这几个男孩,可是他们谁也没有去救巴尔杰。这38个人也因此倒了霉,被舆论猛烈攻击,还被起了个绰号“利物浦38”。其实真的不能怪这些人。在这38个人里,好多人都走过去询问了,但是两个大男孩说那是他们的弟弟,“我受够了我弟弟,我回去就跟我妈说,再也不管他了!”这个解释非常合理,正常人听了并不会起疑。

总之,到了空无一人的铁道线旁边,他们开始折磨巴尔杰。他们从商店里偷的一小罐蓝颜料,还带着身边。他们就把颜料泼在小巴尔杰脸上。这样看上去他就不太像个人,而是像个怪物。有些专家推测,这样一来,可能刺激了两个男孩的杀戮欲。他们开始疯了一样地折磨他,还从铁轨旁边找到了一个扳手,重重地砸他。折磨持续了很长时间,整个情况让人难以复述。总之,小巴尔杰身上有42处伤口,10处颅骨骨折,而且其中可能还牵涉到了性折磨。不过,两个男孩在被审问时断然否认,“我们可不是变态!”但是,有些伤口难以解释。

两个男孩把小巴尔杰的尸体放到铁轨上,希望火车一来能毁尸灭迹,这样就没人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过了好一阵,火车来了,把小巴尔杰的尸体碾为两截,但是并没有能毁掉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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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的受害者巴尔杰

这个时候,小巴尔杰失踪的消息已经上了晚间新闻。警察开始地毯式的搜索,又仔细查看了商场录像。“利物浦38”里头的不少人看到新闻后,也回过味儿来,纷纷报警。

结果毫无悬念地破案了。

02

这个事件太残酷,也太邪恶,极大地刺激了当地人。当事件刚刚披露,两个罪犯还没有被逮捕归案的时候,当地掀起了一个小型猎巫活动。

当时大家都知道是“两个男孩”干的,但具体是谁还不知道。市民们开始瞎猜,有的甚至往自己孩子头上猜。有位家长就打电话给警察局:“我怀疑我们家的孩子跟这事有牵连……”警察曾经带走一个12岁的男孩问话,邻居们沸腾了:“原来小恶魔就在家门口!”他们冲到那家人门前,打碎了窗户,要 “给小巴尔杰一个说法”。这家人不得不连夜逃窜,事后证明这件事和他们毫无关系。

乔恩是犯罪者之一。他妈妈也被谋杀案惊呆了,在家里喋喋不休地讲这件事是多么可怕,小孩子出门要多么小心。乔恩还装模作样地问:坏人给抓到了吗?他妈妈说:甜心,还没有呢。乔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世上居然有这么坏的人!要是我抓到他们,会把他们的脑袋都踢掉!

说完这话没多久,警察就上门把乔恩带走了。

一切真相大白。按照英国的法律,10岁以上的孩子刑事犯罪“可以”判刑。这让市民们松了一口气,如果这两个小恶魔早一年干下这坏事,就要逍遥法外了!但是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这是没办法的事。于是,有人向这两个孩子的家长发出匿名死亡威胁,“生出这样歹毒的崽子,你们也好不了!等着被弄死吧!”后来,这些家长被紧急转移,当局给了他们新身份,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在受审期间,这两个孩子再次激起人们的愤怒。记者拍到了乔恩拿着棒棒糖走向法庭的照片。这货居然还有心情吃棒棒糖!小巴尔杰上哪里吃去?罗伯特给大家的印象更坏,他在法庭上居然打起了哈欠。就连照顾小犯人的社工,对他们也心生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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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恩和罗伯特

在英国有28万人参加了请愿,要求重判这两个男孩,越重越好。还有些人跑到法庭门口,大喊“绞死这两个混蛋“”,还向警察尖叫“把他们交出来!”最后的处理结果却几经波折,先是被判了八年,然后又被上级法院追加到十年,然后内政大臣又说要拘禁十五年,然后人权法庭又抗议说内政大臣无权这么做,而且未成年人不应该公开庭审…….

经过翻来覆去的折腾后,2001年,罗伯特和乔恩获释,他们在监狱里呆了八年,出狱的时候正好十八岁。

这个结果听上去是不是让人愤怒?

好在但英国司法相当严密,不是像咱们想的那样,释放就没事了。释放有一大堆追加条件:他们不许相互联系,更不许联系小巴尔杰的家人,不许以任何理由再返回所在地区,必须每天向警方汇报,警方有权随时给他们下宵禁令……警方对他们俩保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有问题,马上就会把他们抓回去。

不过,限制他们的同时也提供了保护。当局觉得他们出去有性命之忧,就算能活命,也没法正常工作生活。所以,当局给这两个男孩新的名字、新的身份,转移到了新的地点。护照、国民保险号码、医疗记录等等,当局全部替他们伪造了一套。

这么做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根据估算,这些年下来,英国至少在他们俩身上花了150万英镑。每一英镑都是纳税人的钱,有不少国民很不满意:为什么要把我们的血汗钱花在这两个恶魔身上?!但是大部分英国人还是接受这个安排的。

03

那么这两个恶魔到底是怎么回事?

人们又开始了一个古老的讨论:恶魔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这个争论很重要,因为它牵涉到更具体的问题:这种犯罪到底是个人的责任,还是社会的责任?一个人变坏,是自己的问题?还是环境太残酷,把他逼成了坏人?一般来说,右翼倾向于前者,左翼倾心于后者。

每到这种少年犯罪发生,大家都会去关注他的家庭背景。“巴尔杰被杀案”发生后,记者们也是一窝蜂地跑到了罗伯特和乔恩家,敲响每一个邻居的大门,搜罗各种各样的信息。最好能证明这两家都是恶魔家庭,所以才培养出了小恶魔。

结果怎么样呢?

只能说有点模糊。

罗伯特和乔恩都来自离异家庭,但情况有很大不同。罗伯特的爸爸是个十足的恶棍,有严重家暴倾向,打老婆,打孩子,最后抛妻弃子,离家出走。罗伯特的妈妈也好不到哪里去。她是个不可救药的酒鬼,对孩子极不负责,习惯用棍棒、皮带收拾孩子。几个孩子之间也是互相殴打,彼此虐待。总之,家庭环境糟透了。他完全符合“环境论”的假设。

但是乔恩不同。乔恩没有受过虐待,家庭环境基本正常。他的爸爸虽然离婚了,但对孩子很关心,时常照料他。而且他爸爸性格温和,从不使用暴力,倒是乔恩的妈妈更凶一些。乔恩怕妈妈,不怕爸爸。这样的家庭虽然不算完美,但也不算离谱。要是这样的家庭环境会逼着孩子变恶魔,那全世界到处都会是恶魔了。

那么这两个孩子本身又怎么样呢?

一般来说,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罗伯特更坏。他是整个事件的主使者,乔恩不过是小喽啰。警察和社工都觉得罗伯特有种不近人情的邪恶。他脸上经常浮现麻木不仁的笑容,显得很冷酷,不像是十来岁的孩子。至于乔恩,似乎看着还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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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在法庭上的表现让很多观众愤怒

直到时过多年以后,人们反思这件事的时候,才觉得可能有点误判。大家觉得罗伯特是主谋,也许不过是因为乔恩更会推卸责任。但是时过境迁,也很难完全还原当时的情形了,只能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出狱以后,乔恩(当然,他用了新名字)多次违反规定。其实倒也没干什么具体的坏事,但是他收藏了很多虐待儿童的图片,还有一本炼铜操作手册,结果两次被重新收押。最近的一次是在2018年。他不停地要求假释,每次都被驳回,现在还在监狱里呆着。

至于大家一度认定的“首要恶魔”罗伯特,倒是很循规蹈矩。据说他找到了固定的伴侣,而且他的伴侣也知道他的身份。罗伯特曾经发表过一个声明,表示悔罪和道歉。他说自己跟当年比,已经变好了。但是小巴尔杰的父母绝不原谅他。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认为这是一种狡诈的自我洗白。

小巴尔杰被害后几个月,他的父母就离婚了。他们没能挺过那次惨剧。但是一直到最近,他们还在纠结这件事,要求取消罗伯特的的“身份保护”,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躲藏在哪里。

从上述情况看,我们很难说这两个孩子是不是天生的恶魔,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家庭、社会把他们变成了恶魔。罗伯特的家庭像个地狱,我们可以说环境因素占了主流。但是对乔恩恐怕就不能这么说。

那我们能不能得出另一个结论:罗伯特是被环境逼出来的恶魔,所以可以改邪归正;乔恩是天生的恶魔,所以后来也无可救药?数据太少,恐怕还得不出这么强的结论。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查了十几个未成年人谋杀他人的案例,发现他们的家庭背景确实都有点问题。最典型的是一个莎朗的女孩。她12岁的时候就拿刀杀掉了一个18岁的学徒理发师。这个女孩凶残到了极点,极度迷恋杀戮,连派来帮助她的心理师都被吓着了。后来她被判处了终身监禁。她的家庭背景就特别糟糕。莎朗的妈妈跟她很像,曾经往老公身上浇滚烫的热油,对女儿也凶狠到了极点,有些事情简直难以复述。这样的家庭就像是恶魔之家,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孩子反而不正常了。

不过,有些家庭就像乔恩家一样,只能说有点问题,不能说是一塌糊涂。所以,我们只能含糊地说:内生和外在,这两个因素可能都有,只能就事论事地说。一股脑地推到社会上,恐怕也不客观,但是健康社会确实能抑制住相当比例的恶魔。

这个结论听上去不够解气,但我想应该更接近于实情。

04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案子很值得一提,因为它和“巴尔杰案”颇为相像,但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案件发生在挪威的特隆赫姆,比“巴尔杰案”晚了一年半。两个男孩,一个五岁,一个六岁,把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西尔杰虐杀了。先是不停地打,打到她发不出声音,然后把小女孩衣服脱了,扔到雪地里,活活冻死。挪威对未成年人犯罪更加宽容,15岁以下就不受刑责,何况只有五六岁呢?所以,这两个孩子没受到处罚,只是要定期接受心理咨询,直到18岁为止。

但是案件之外的细节,有些让人惊悚。西尔杰的尸体被发现后,周围的邻居行动起来组织抢救,虽然没有成功,但确实付出了努力。小女孩的父母就去某位邻居家表示感谢。

邻居安慰了他们一通,她五岁的儿子也坐到了客人腿上。然后邻居吞吞吐吐地说,她知道这事儿是谁干的。是两个孩子闯的祸,其中之一就是自己的儿子。

对,就是坐在他腿上的这个。

西尔杰的爸爸看了看自己腿上的这个小男孩。他回忆说“我想掐死他”。当他意识到自己想掐死这个孩子的时候,就推下这个男孩,起身走了。

他的反应和巴尔杰的父母不同,而周围人的反应也和英国人不同。小女孩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人们的反应倒和英国人差不多。小镇上充满着一种“私刑的气息”,大家都隐隐地想挖出凶手,然后弄死他。但是很快水落石出,是两个小男孩干的,“私刑暴徒的情绪就烟消云散了”。没有人游行抗议,没有人写请愿书,事情就算到此为止了。

有个挪威记者就说:“在当地社区,每个人都知道这两个男孩是谁,但谁都不说。媒体当然也能查到,但也不说。就算他们像巴尔杰案里的凶手一样,是十来岁,情况也会完全一样。这是挪威和英国之间的巨大区别。他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看法不同。”一个负责此事的社工也说:“我们不相信应该把未成年人关进监狱。我们应该帮助他们,而不是惩罚他们。这才是我们该做的。”

简单地说,人们原谅了这两个孩子。

不光旁人原谅了,就连西尔杰的父母也原谅了。她妈妈说:“我原谅那两个孩子。我们不可能去憎恨孩子。他们不能理解自己做的事。我们也不打算搬家,还是要住在这个社区。”记者向她提到了“巴尔杰案”,说英国人的态度可不是这样。

她妈妈说:“挪威跟英国不一样,我觉得我们挪威这样做更好。”

情况真的更好吗?也说不清。据说那两个孩子里有一个长大了以后很正常,但另一个(也就是死者爸爸想掐死的那个)出了问题,酗酒,吸毒,经常露宿街头。但是挪威社会工作者体贴地找出理由:他本来是个“友善”的人,可惜小时候那件事让他受到了“心理创伤”,所以他走不出来。他需要社会的帮助…….

大多数英国人对此恐怕无法理解,如果小巴尔杰的父母也原谅了那两个凶手,这些英国人恐怕不会认为这更“文明”,只会无名火起,认为天底下还有道理可讲吗?小巴尔杰难道白死了吗?这难道不是对孩子的背叛吗?

在心理上,我也更认可英国人的反应,而不是挪威人的反应。但无论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有很多模糊的区域,我们无论怎么选择,其实都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多大才应该负刑责?14岁我们肯定会认为偏高,但10岁呢?8岁呢?6岁呢?我们会凭直觉选定一个岁数,但为什么是这个岁数?其实也很模糊。至于原谅,到底谁有资格原谅呢?是旁观者,是社会,是死者家属,还是死者?我也说不准。

但是邪恶又是真实存在的。就像邯郸少年遇害案,就像小巴尔杰案,里面的邪恶气息确实让人难以面对。我们当然会想严惩凶手。

其实就连英国的那种做法,大部分中国人恐怕也不会接受。出狱了还要替他们更换身份?让他们开始新生活?花这么多钱让两个恶魔开始新生活?对死者公平吗?对不明真相接触到他们的人公平吗?至于挪威人的做派,我们可能会觉得更是难以理喻的愚蠢。

但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很难评价,因为它根植于我们对生命、对责任、对自由意志的看法。不同的看法,就会导致不同的态度,而这些看法我们可以去相信,却很难向别人做解释。作为个体,我当然有自己的态度。简单地说,我希望严惩。但我不觉得其他态度的人一定是错的。因为我无法把自己对生命、责任和自由意志的看法,强加于他们。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证明他们是错的,而我是对的。

我只能说,在有些事情上,我们只能选择,而很难彼此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