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官方声明写男性犯罪嫌疑人的极端暴力行为是「离婚后对其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至少有以下五个问题:
1.过于简单化了犯罪行为的多方面性质。它忽略了其他潜在的影响因素,例如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压力或可能的暴力史。
2.也可能会强化有害的刻板印象,即:男性在感到受挫时有权做出攻击性反应,男性离婚时采取暴力行为是可以理解或预期的。
3.这种表达内含一种微妙对无关者的谴责。
因为着重于嫌疑人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不满,可能暗示离婚后的法律过程间接导致了悲剧。
它隐含着嫌疑人对财产分割不满可能是“有理由的”或“可以理解的”。
这类叙事风险在于,将部分责任转移到离婚制度或嫌疑人的前妻身上,尽管她与本次犯罪毫无关联。
4.强调离婚和财产纠纷导致暴力行为,可能也会污名化那些有离婚经历的人。
5.从法律角度来看,犯罪行为本身应该被单独认定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不应该过多地将其与不相关的离婚财产这一民事纠纷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可能会模糊焦点,影响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也转移公众和执法部门对该起公共安全犯罪的关注和打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