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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原来如此“荒诞”的事,是这样解决的?
作者:书荼门人
发表日期:2025.12.16
来源:微信公众号“走读新生”
主题归类:残疾人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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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条新闻真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电视剧拍不出如此讽刺的剧情”。为什么拍不出来?主要是编剧的脑洞,无法支撑他创作出这般奇葩的剧本。

简而言之,我要是说得稍微含糊一点,你可能都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儿。

据媒体描述,河南辉县某村的村委会,欠了村民郭白某一些钱。这些钱呢,是郭白某早年做点小生意挣的,共计78.1万元左右。

但是村委会不想还了呀,怎么办呢?这帮干部们想出了一条“妙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只要“欠债的人”不是自己,那不就不用还钱了?

天才和魔鬼,看来也只有一线之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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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避免杠精,先说明一下,这钱肯定是正规欠账。因为起先村委会想赖账,闹到了法院上,法院判决了“村委会败诉”,并强制执行。懂得都懂,但凡有一点点的理由,法院也不会如此不给面子,如此决绝。

眼看要被强执了,钱就要还到村民郭白某的口袋里去了。村委会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

果然,就在强执前一刻,郭白某发现辉县市人民法院寄来的《执行裁定书》上面,原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村支书“帖某”的名字,变成了村里人人皆知的智力残障人士郭黑某。

公章一落人已换,流程走完责已散。好一招狸猫换太子,要不说他们能当官呢,这帮人放到三国演义里,都没诸葛亮的事。

郭某黑是什么人?那是长期享受五保户保障的贫困户,你让他偿还村委会欠下的78万,那不是想屁吃吗。

然而现在的村支书已经变成郭某黑了,他不还钱,就把他变成老赖呗。

在这里,法律像一条笔直的跑道,而有点权力的人若嫌跑得太累,就只需在自己脚下画一道“终点线”。

可怜的郭某黑成了全村的笑话,他连10+10等于多少都不知道,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成为村支书的也不知道:村里人都笑话我,说我当书记了……他很委屈。只不过他更不知晓的是,自己不仅当书记了,还当老赖了。

如此荒诞、讽刺的任命手续,竟能一路绿灯。台上角色随意换,台下代价照单算。这莫非就是“权力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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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就是把“欠债”的问题,变成了“选人背锅”的问题。

记者走访并从负责人那里得知,目前当地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处理,联合起来的干部们,比如贴某、公章管理者,甚至默许此事的时任镇长也因此受到了纪律处分。

可我好奇的是,仅仅“处分”是否够了,这些行为难道不涉嫌违法吗,难道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吗?

我虽然不是专业人员,但仅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最基础最明显的问题显而易见:

伪造、使用虚假任命文件。

就这一点,至少已经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使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这在《刑法》第280条写得是清清楚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一再出现的问题从来不是个别人胆子太大,而是他们太清楚后果有多轻。只要事情闹大了“处分一下”,闹不大就“内部消化”,那规则自然会被当成摆设。

原本所谓的追责处分在事情曝光后才精准到位,就已经令舆论哗然,此时再加上一个“罚酒三杯”的处罚力度,是否过于儿戏。

到这里,我想起昨日另一条引发热搜争议的消息,16名执法人员因“吃拿卡要”被撤职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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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昨天的热度很高,某地监督局里的16名公职人员,在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多个领域中执法时,用暗示甚至威胁等方式索要了不少“好处”。但结果却只是简单的“撤职调岗”,未免过于虎头蛇尾了。

劣迹斑斑的一群人,万一调岗后他们继续吃拿卡要呢?又不是说这些事情一干就会被发现,持续的过程中,多少普通人要因此而遭罪?就算不对他们刑事处罚,至少也直接辞退才勉强说得过去吧?

这些事件真正令人不安的,除了事情的荒唐之外,更在于荒唐发生后,某些人违法的代价只是处分和调岗。

正因此,类似乱象总迭出不穷。因为对他们而言,守法反而成了最不划算的选择。

普通人要的从来不是“重罚泄愤”,而是一个明确的态度:规则不能只是给弱者兜底的装饰品,公职人员违法的代价,更不能总是帮他们换个岗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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