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说点好话,与人为善。
后台很多人问南博和庞家的事。咱当然是期待调查组早日有结果,还当事人以公道。
不过,这几天好奇追了一下几十年的来龙去脉,换位思考,觉得南博等有关方面已经挺不错了。
本来明明可以直接抢的对吧。
可人家没有明抢,拿了画儿,还给了庞家收据,还给发了奖状,还照相合影。岂不是不错。
青城派拿林家《辟邪剑谱》,有给开条子嘛。
上班过的就知道,工作肯“留痕”的领导,某种意义上就算不赖了。有的领导是一个字都不签的,全口述,免得追责。
如今回头来看,好侥幸啊,要不是这些陈年的收据、奖状,庞家今天拿什么说理啊,网民又哪里肯信啊。现在的网民是更信有关部门,还是资本家后代啊。
说到底,还不是当时拿画拿得厚道嘛。
简单梳理一下。按照南博前院长徐某自己在《画册》序言中的说法,1958年,庞增和先生和有关方面,在长达八年的友好磋商下,由庞家捐出了137件艺术品。
拿你一百多张画儿,居然友好磋商了八年。是不是够客气了。
《红楼梦》里,贾赦拿石呆子几把古董扇子,需要磋商八年吗,直接找贾雨村,一句话就连人带扇子都办了。站长咋说的,捐医院,捐大楼,那还用他捐吗?那是要没收滴。
可人家没有没收。1959年,当时苏州文化局开了一张收据,盖章的,称收到捐赠137件,还特意说明“正式收据将由省文化局出”,多细心,还分临时的和正式的。
1962年庞家还得到一张奖状,称庞家将古代书画一三七件捐献给国家,特给此状,以资褒奖。
这也就是赶上时间窗口了,那会子及时捐了,还能开条子、得奖状,还大大方方给你一个无私捐赠的美名,我等后生小子才能知道捐赠之事。假如相关方面再耐心点,等一等,待到历史的窗口关闭,那就不是什么磋商的事了。
和你磋商,你谁啊。
时代洪流之中,失去毕生收藏,乃至财产屋宇的,多少人还能有个收条、奖状,后人还能来要求追问下落,只盼换个一家囫囵都不容易。
君不见,眼下网上多少小侠,说老板都是可以吊路灯的,正跃跃欲试呢。他们最大的问题反而是文化低,真要冲进庞家,恐怕也不认得《江南春》,怕都去抢金瓶梅了。
还有,14年12月,南博还搞了个“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引发蝴蝶效应,后来出事就出在这个展上。因为策展人写了一句蠢话,说庞莱臣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还拒不删除,这才引出庞家后人不忿维权,扯出名画疑云来。
世人都觉得南博不像话,但你这么想,南博好赖不还主动搞了庞莱臣展嘛。
他、们、还、主、动、提、人、家、了。
作个对比,庞家的画,可远不只是南博拿了,那些年里好多地方都拿了,可他们搞了几场庞莱臣展啊。贾赦也不见搞石呆子展啊。
对了还很想说一下作出裁决的法院,裁判得有温度,认定庞家有权知晓文物去向,可以查验全部原件。要是没有这个裁决,后面的事也都谈不上。
判决书是写得很温暖的,认为南博:“不仅未有对庞增和捐赠行为的肯定,反而都是对庞增和的不敬之辞”,有理有情。
回到主题,儿时读书,读到一些侵占掠取之行,都觉得很气愤。
《水浒》里,桃花山小霸王周通撇下二十两金子、一匹红锦为定礼,要强娶刘太公女儿。
金庸《侠客行》里,聂老拳师强买周家村田八十三亩二分,价银仅七十两,显系强买强卖。
后来对社会了解多了点,才慢慢明白,拿了弱者的东西,还出个价,还开个条子,买卖双方还握手一团和气,平平安安让人回家,虽然让人憋闷,但那已算是一种不是最坏的“窗口期”了。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窗口期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