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三等级”冷对GDP
2010-8-30 南方人物周刊
今年二季度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这反而勾起了更多的普通收入阶层的痛苦感,他们认为自己成为发展与财富的旁观者,被现有的财富分配体制所抛弃。
这并非普通收入阶层的臆想。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曾经披露,从统计数据看,1993年—2007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即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
当然,由于统计口径在2004年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变为营业盈余,二是对农业不再计营业盈余。据估算,受2004年统计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大约使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了6.29%。但这一计算并没有计入灰色收入部分,以及货币购买力的下降。
职工收入相对于财富增长的下降是事实。今年7月北京市政协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上,一份15页的调研报告显示,北京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现状是“增长缓慢,长期偏低”。调查显示,12.8%的职工反映,5年来未涨过工资;2009年23.6%的职工工资收入还有所下降。
平均的贫穷会引起普通的痛苦,贫富差距的悬殊激起的则是不公平感。我国在取得脱贫奇迹的同时,创造了贫富差距的世界奇迹,不公平感从下述数据而来。
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研究成果,贫富差距已经到危险的边缘。据推算,2008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官方统计的城乡住户收入统计数据14.0万亿元高出9.26万亿元,占GDP的30%,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从2005到2008年,隐性收入的增长比GDP增速更快。隐性收入中,最高收入的人拿走了其中的62.5%。
如果将各收入层家庭按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而按官方统计则只有9倍。按城乡居民家庭10%分组,最高10%与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而按官方统计只有23倍。
怒火并不产生于平均的贫困,而是产生于与香车宝马的邻居的比较之中。隐性收入是不公平的渊薮,是庞大地下财富借助关系与权力的重新分配过程,隐性收入越高、贫富差距越悬殊,民众的痛苦感也就越强。这在历史上有先例,法国大革命时期第三等级的代表怒不可扼,并非他们处于绝对的贫困,而是贵族阶层不可自拔的特权与傲慢,让呼吁市场与公平的第三等级感到刻骨的绝望。贵族阶层给第三等级打开了一扇小窗,却关上了等级公平的大门。
中国GDP数据奇迹般的增长,能够印证中国经济体量越来越大,却不能印证GDP的增长方式是科学的,不得证明存留的有效财富越来越多,更不能证明全体国民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财富分配体制的巨大缺陷得到了扭转。这正是中国GDP超日被冷遇的主要原因,经济总量增长与经济结构、分配体制之间的巨大落差。
改革开放三十年,基于市场与公民意识的进步,中国已经形成了第三等级,他们需要公平的财富权、平等的话语权,以及法律对各个阶层一视同仁的最后救济。
与此角力的是另一股力量,这股贵族力量体现在垄断企业、基层政权的世袭机制中,体制中日益庞大的灰色收入中,体现在资本市场的PE式腐败中,我们估且名之为贵族力量。这股力量不仅获得了最大的收益,堵塞了贫穷阶层的上升通道,还时时假政府部门之名获得首肯,比如我国国企并不存在垄断企业,比如我国的大型企业成为创新灵魂,比如中国的税负痛苦并不严重。
只要一项调查就能让上述辩解黯淡无光。北京市政协的调查显示,被调研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岗位,且增长速度较快,其2009年的工资水平比2008年增长25%,绝对值增长35644元,达到了生产服务人员的25倍。高管人员与生产服务人员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4.37倍扩大到2009年的5.78倍。
为贵族企业、为贫富差距、为税负痛苦的辩解虽然是软弱无力的,辩解者却能够牢牢占据话语平台与资源配置权,以定时的胡说激起中国“第三阶层”的怒火,导致大多数普通收入者集体冷对经济规模增长,还产生了探究痛苦根源的强大动力。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