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一则启事的启事
下列启事系2009年3月在博唠阁贴出。因为支教任务即将结束,自即日起,启事中所说邮寄地址不再使用,恢复常用地址:
100871
北京市
北京大学法学院
附原启事:
由于本人自2009年3月起赴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预计两年,若有通过邮局寄送的邮件,请寄到:832003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贺卫方收。
特别告知,多谢关注。
贺卫方
2011年1月12日
关于撤销一则启事的启事
下列启事系2009年3月在博唠阁贴出。因为支教任务即将结束,自即日起,启事中所说邮寄地址不再使用,恢复常用地址:
100871
北京市
北京大学法学院
附原启事:
由于本人自2009年3月起赴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预计两年,若有通过邮局寄送的邮件,请寄到:832003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贺卫方收。
特别告知,多谢关注。
贺卫方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