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区别于动物是人具有社会属性,从猿到人,生物学属性讲由四足行走到直立行走,从社会属性讲出现社会组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础组织形式,也是社会组织的初级形式。出现家庭随即出现家庭成员间彼此对个体人的内政干涉。吃饭、穿衣、出行这些纯粹个人内政,在家庭出现后开始受到干涉。即使是自残也将受到干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
由于家庭发展出现了氏族,氏族在封建社会演变成为宗族。宗族在中国一直延续到上世纪50年代,现在偏远山区或许还可找到其踪迹。氏族的出现开始了对家庭内政的进行干涉。儿子不孝,妻子不贤将受到氏族的惩罚。这样渐渐形成一套氏族的法制——宗法。1949年后大陆出版的书籍对宗法制度完全持否定态度,以今天国家法律体系衡量宗法无疑是落后的,甚至有侵犯人权之处。但是从人类发展看肇基于氏族社会的宗法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父弱,恶棍儿子无法管教,在家庭社会这是家庭内政,但是利用宗法可以惩戒制裁家庭恶棍儿子。家庭中的恶棍不能以虐待父母、欺兄霸嫂是家庭内政为借口逃避宗法的制裁。主持正义的一族之长不能以家庭内政为由不与制裁。
人类社会文明进一步发展出现国家。原始国家概念与今天国家概念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在家庭、氏族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不容置疑的。国家法律相应的在家法,宗法之上。国家法律可以制裁家庭,宗族制裁不了强势恶棍。人类文明的发展是离不开干涉内政的,干涉内政是对人性中恶的一面最好的制约。没有干涉内政的制约人性中恶的一面就会膨胀,使人类社会倒退。当然我们不能以今天的法律衡量古代的干涉内政,但是人类推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要有干涉“做恶的内政”机制。古代如此,今天更应如此。只不过应与古代在形式与内容上要有不同,应赋予新的法律机制。
在今天以国家名义制裁虐待父母、奸淫亲生女儿、杀死亲生子女……的家庭恶棍,具体实施者同样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人。王老五不赡养父母,李家儿子(警察)将其缉拿归案,张家人(法官)对其审判。此时任何人不能说李家人、张家人干涉王家内政。李、张两人是在行使国家权力。
人类社会进步到20世纪中叶产生了国家间的组织——联合国,国家间的组织有权制裁各国的恶棍,维护各国人民的利益不受强权的侵犯。这是人类社会一次大进步。
这个进步的雏形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出现。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周发殷汤。这个案例得到历代先贤赞许,孔子、孟子极其后世先哲无人认为周人是为商汤的瓷器、青铜、耕地……而讨伐商汤。当然这种原始的干涉还仅是一国行为,没有得到国际的授权。但不能不说是一种雏形。
联合国这个国家间的组织是目前人类社会最高的组织。其重要工作就是调整国家关系,维护世界和平,制裁国际恶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首次发挥作用,就是出兵朝鲜。虽然由于两个帮凶作祟,未能达到今天人们的理想目的,但是维护了雅尔塔协议,如此才有人民自由、国家富庶的韩国。人类社会不断进步,联合国组织不断发展完善,近年成功制裁作恶多端的柬埔寨红色高棉,塞尔维亚米洛舍维奇,伊拉克恶棍萨达姆。2011年3月开始制裁利比亚恶棍卡扎菲,一切主张正义的人都在期望卡扎菲这个恶棍早日被押上海牙国家法庭接受审判。
现在海牙国家法庭开出的传票还很难生效,这张传票还没有长出牙齿,很难和各国国内法院发出传票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让这张传票一定会渐渐长出牙齿。到那时各国国王、总统、内阁首相不论是谁收到海牙国家法庭的传票都必须如期到庭,接受审判。否则经联合国授权,国家警察即可将其缉拿归案。
干涉恶政统治者内政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任何人以何种借口否定干涉内政都是阻碍社会发展,恶政统治者对内宣传反对他人干涉自己内政则是为自己做恶寻找借口忽悠本国百姓:对外宣传不干涉别国内政则不能主张正义或者是和国际恶棍沆瀣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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