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
选举必须是差额的、有挑选余地的,并且要竞选
台湾的社会转型集中表现在宪政转型上。1946年,第一次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原定1947年公布实施,但紧接着内战爆发,国民党就在1948年4月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总统的权力增大了,可以不受宪法某些条款的约束。果不其然,蒋介石就利用这一临时条款颁布了全国戒严令。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全国施行1 9 4 7年宪法的就只剩台湾一省。同时,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又颁布了一个台湾省的戒严令,更具体、缜密。因此台湾受三个文件约束:宪法、临时条款、4 9年戒严令。
但是当时在台湾的政治生活中,宪法的框架还是存在的,据宪法学者的分析,1947年的宪法,比1911年以来的所有宪法都要完善,也比较科学,按照宪法条文老百姓还是有一定权利。其中有两点是临时条款和戒严令没有约束的:直选和竞选。所有要选举的职位,都要进行直选、竞选,老百姓能直接选省长。无论哪里,如果不能选举领导人,就他一个,选不选都是他,那就不叫选举了。
好比盘子里有五条鱼,姥姥喜欢吃鱼,我要给姥姥夹一条大的,是从五条鱼里选条最大的。如果这个盘子里就一条鱼,却跟姥姥说,我给你挑一条大的,这不是糊弄姥姥吗?所以选举必须是差额的、有挑选余地的,并且要竞选,不竞选就是愚民政策。
在这一基本框架下,乡长、镇长、里长都要经过竞选,也不容易当上。从1950年到1981年的31年当中,台湾从选省议员、县长到国大代表选举、立法委员选举,最后还有总统选举。31年间共43次选举,平均每年1 . 4次。
而且选举是非常认真的,不是走过场。竞选人到田头、地间、超级市场去拜票,希求民众把票投给他,选民把手一摆:“现在认得我,当年干嘛了?那条路早该修了怎么不修?”
台湾的选举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跑官以前是去总统府,现在则要向民众求官,拜托投我一票,舞弊行为绝对是不允许的。“跑官要官”,通过选举制度的反复履行,变成“跑民要官”。每逢选举时,大街小巷布满广告、标语,人们在饭馆里吃饭也讨论:那个某某某,咱们不投他票。这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民众都关心的话题,真正体现出选举的某些精神。
台湾的制度当中还有一条,地方自治制度。这是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也提出过。地方自治并不仅仅是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是所有地方都有自治权。中央、省、县各有多大权力,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当年克林顿总统去纽约访问,纽约州的州长出差了,不予接待,这在中国大陆是不可思议的。州可以和联邦政府叫板,当然是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宪法规定所有地方都可以自治,临时条款,戒严令都没有把这点取消。
台湾农村搞和平土改,不是把地主老财揪来批斗,给农民分地。而是把地主的地留下应该留的份额,其余的由政府来收购,你的地,拿钱给你,然后让农民来买土地。农民哪有那么多钱?就让他们分期付款,由政府来垫。日本统治时期,台湾曾发展了一些工业,抗战胜利后这些工业就收归政府。国民党指导思想很明确,如果企业由政府来办,容易滋生官僚主义,效率很低,于是张榜售卖。很多地主的土地被政府收购后,地主有钱了就来买工厂,让地主走上工商业者的康庄大道。他们不是阶级敌人,不是要打倒的罪恶力量。如此政府的资金也得以周转。农业、工业都是私有化的,为宪政提供了经济基础。
选民无论贫富,每人手上都有一张选票。每个人都可以自豪地说:“一张选票是我的!”大众不投某个官员的票不需什么证据,只要这个候选人口碑太差、不为选民所喜欢等等就够了。一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但如果多数选民都不投他的票,那个官员自然就下台了,不需要动刀动枪,这就是普选的威力。
宪政的关键:一是普选,二是是分权。譬如三权分立。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毛泽东大权独揽,那么多党员反对,反对得了吗?大跃进也是毛泽东大权独揽,多少党员反对讲假话,很多党员有正义感,但是毫无办法,只好坐以待毙,中国大陆饿死几千万。所以分权是关键。
私有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分权,国有经济很难分权。比如一千个无线电厂听谁的?听电子工业部的,由部长拍板。而私有经济的一千个无线电厂,有一千个老板,谁说了算?要看市场上哪个产品好销,消费者喜欢哪个,由市场决定。市场就是分权的,分权体现民主,体现人民当家,私有经济天然是宪政的土壤。
总而言之,台湾宪政的基础条件有三条,即:长期的戒严束缚了宪政,竞选的积累锻造了宪政,私有经济滋养了宪政。
两股运动合流,宪政民主取代集权专制
前述台湾宪政的基础条件,三条中有两条是有利的,因此台湾的宪政还是幸运的,从蒋介石独裁开始转型。在此过程中有两股潮流。一是选举运动,二则是民刊运动。
竞选中第一个突出事件是“中坜事件”。台湾的桃源县,它的县城是中坜,后来单独成市。时任省议员的许信良,学生时代因聪颖、学业出色而被国民党欣赏,受到特殊栽培。但他的独立性太强,国民党觉得他虽然很聪明,但不受党的控制,就不再提拔,另外安排人选当桃源县长,并明确禁止他去桃源参选。而许信良公然抗拒党的指示,私自到桃园县去竞选县长。这就激怒了国民党,把他开除出党。国民党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舞弊去竞选,结果舞弊行为被民众揭发,成了丑闻。而许信良居然在一元化党的桃源县范围内,竞选成功,当选县长。于是选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冲突,造成了中坜事件。中坜事件说明台湾的选举来之不易,不是恩赐的,而是选民履行自己的权利争取到的。由于每两三年就有一次的激烈竞选,长期以来,民众得到民主的训练,素质慢慢地提高。
另一股潮流是民刊运动。国民党的元老雷震,创办《自由中国》,由开始的为党国服务,转为为公民、选民服务,再后来要建反对党,结果被查封。后来出了个《大学》,再就是《政治政坛》,这三个杂志前仆后继,有很多人写稿、办刊,这些都被称作民刊运动。后来最出名的是《美丽岛》杂志,它得到很多私人企业家赞助。“美丽岛事件”引起了很大连锁反应,导致多人被捕,其中八人被判重刑。很多人组织律师团为这八人辩护,其中有一个律师叫陈水扁。
这两股运动合流,就成了党外运动,党外运动越来越有组织性,朝着建立政党的方向发展。1986年,国民党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蒋经国提出要准备开放党禁报禁,当时是高度保密的。党外运动分子认为蒋经国不错,担心他一旦去世政局动荡,因此一百三十个人紧急行动起来,宣布组建民进党。而此时国民党还没有宣布开放党禁,他们捷足先登,主动建党。有秘密警察拿到了情报汇报给蒋经国,只等他下达最高指示,就进行镇压。但蒋经国说“运用权力很容易,最难的是要知道在什么时候不用。”因此他没有批示,而实际上对民进党的成立采取了默许的态度,这是台湾在宪政转型道路上的重大突破点:1986年9月28日,民进党正式成立。
民进党搞台独当然应该反对,但除台独之外,民进党对内政、文化教育还有很多观点。它的前身是党外运动,代表了大众一些观点。民进党的上台,是具备一定的群众和民意基础的。选举运动、民刊运动两股潮流朝着同一方向,日夜叩击蒋家王朝的独裁政权。最后独裁政权垮台了,宪政、民主取代独裁、集权统治,而且基本上是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社会转型。
台湾社会转型的启示
台湾社会转型有何启示?1949年,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而在中国大陆则是光荣解放的时刻。当时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基本在同一起跑线上,人均GDP约为100美元。现在能找到的可比资料是2007年,中国大陆的人均GDP是2568美元,台湾则为17299美元。台湾居然是大陆的6.7倍!
为什么中国大陆有这么大的差距?
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台湾没有在1958年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伟大红旗,没有像大陆那样大规模饿死人。台湾也没有发生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台湾为什么没有发生全局性大饥荒那样的人祸?为什么没有发生十年浩劫呢?因为它有宪政。中国大陆为什么有惨绝人寰的大折腾,因为我们没有宪政啊!
这不是进一步证明了宪政潮流不可违吗?
这也许就是台湾宪政转型经验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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