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按语:

   
作为中国人,谁都知道人民日报在中国的地位和影响.但是,这些年它离人民似乎越来越远了.原因就在于它是皇帝女儿不愁嫁,更在于它在坚持党性的同时有些忽视其人民性.于是,许多平民读者越来越感觉它有些高高在上,似乎只是关注宏观,关注大局,而对群众的权利诉求与百姓的喜怒哀乐却关注不够.

   
可喜的是,最近的人民日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看到,从4月28日开始,人民日报陆续发表了<<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社会中"异质思维>>、《“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要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精神病收治”不得偏离法治轨道》、《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

   可见,人民日报为人民说话,为法治发声,其实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想做,非常简单。

 

 

 

    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

      2011年04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同样看待一件商品价格,有人显得很“淡定”,有人表示“鸭梨”很大;同样面对一桩刑事案件,有人焦虑等待“正义到来”,有人则在寻找“程序瑕疵”;同样衡量一项改革措施,有人双手赞成,有人却提出质疑……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

  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

  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甚至给人“鸡同鸭讲”的感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赏理性平和讨论,期待闻过则喜的态度,但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人在讨论中容不下异见,相互对骂、攻讦,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在这个意义上,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不同声音乃至反对的意见,还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资源。所谓“听不到不同意见不决策”,只有允许不同声音存在,才能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出理性判断和正确决策。所以毛泽东同志认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所以邓小平才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所以中央领导才反复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多元乃繁荣之奥秘。一个社会越是向前发展,就越需要多样的个性表达,越需要整合各种意见形成统一意志的能力。以包容心对待不同声音,在“存异”中“求同”,我们的社会就不会成为“一袋各不相干的马铃薯”,并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不断凝聚、升华。

 

 

 

延伸阅读:

 
 
 
    “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管理思维要求老百姓用“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以“淡定心理”驱除“焦灼疑虑”,显然难以达到。对执政者而言,既需倡导公民树立良好精神风貌,重视“无形”的心理疏导,更应积极解决那些“有形”的问题,让公平正义的社会现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心灵鸡汤”。

  

  在“社会心态”被历史性地写入“十二五”规划后,“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正迅速进入各级政府的任务列表。

  良好的社会心态在任何时候对一个国家民族都很重要。之所以在今天备受重视,盖因中国发展已站在一个关键时期: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际排位,让拥有一个怎样的“大国心态”引人瞩目;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令提升大众“幸福基因”分量加重。就此而言,社会心态既指向未来发展的“软实力”,也承载“以人为本”的具体诉求。

  焦躁疑惧、迷茫失落、愤青思维、拜金主义……在急剧转型中社会心态的失衡之势,是我们正在面对的挑战。这些大众情绪虽未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但正对社会发展与改革进程产生抵触消解。把握和调适社会心态,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一种执政挑战。

  然而,扫描各地“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塑造路径,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有的地方有“提法”没“想法”,仅停留在口号与姿态上;有的地方把心态问题经济化,以为“多发点钱就能让老百姓心态变好”;有的地方则认为“培育”的关键在百姓的自我修复,一味把心态问题归咎为百姓“不理性”、“不淡定”、“不宽容”。

  其实,社会心态是社会现实的折射,是反映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一扇窗口。以普遍存在的“焦躁不安”为例,城镇化及大规模人群流动,“漂族”、“蜗居”、“蚁族”人群大量出现,不安全感容易加重;房难买、学难上、病难看的现实矛盾,让人的不确定感增强;而少数干部的贪污腐败、一些地方的暗箱操作,使干群关系变得紧张而不信任。在这种情况下,以管理思维要求老百姓用“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以“淡定心理”驱除“焦灼疑虑”,显然难以达到。

  对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有些阶段难以逾越,有些困难难以规避,一些不良心态的滋生难以避免。但必须意识到,如不及时妥善修复,不仅会伤及个人幸福生活,也必定影响国家目标实现。因此,对执政者而言,既需倡导公民树立良好精神风貌,重视“无形”的心理疏导,更应积极解决那些“有形”的问题,让公平正义的社会现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心灵鸡汤”。

  这一点极具现实意义。我们倡导理性平和的心态,但如果监管防线屡屡失守,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毒生姜事件层出不穷,“淡定”谈何容易?我们追求开放包容的心态,但如果“拼爹”现象屡屡发生,“起跑线”不公时时存在,“仇富”、“恨官”情绪何以消解?我们提倡积极进取的心态,但如果寒窗十载也难以改变命运,“一夜成名”、“一夜暴富”来得轻而易举,个人奋斗又有多大价值?

  有学者这样描述当前我国改革的基本态势:改革在与危机赛跑。其实,社会心态的培育不也是在与改革进程赛跑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育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是对各地执政者的时代挑战。

 

 

 

     要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

   

  “你是弱势群体吗?”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一系列社会调查中,无论是扛着编织袋进城的农民工、拿着简历在职场奔走的大学生,还是月入上万的白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纷纷给自己贴上“弱势”的标签。这种反应,与其说是弱势群体在扩大,不如说是“弱势心态”正在蔓延。

   
在社会结构剧烈变化、社会利益猛烈分化的时代,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茅舍样小房子旁边忽然耸立一座宫殿”等贫富、收入的反差,人们的心灵世界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焦虑、紧张、不安等情绪和心态也由之而生。

   
调整这种心态,一方面需要社会成员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这种变革中的“阵痛”、转型中的“落差”,以主动的自我调节,培育理性的视角;另一方面也要追寻普遍弥散在各个阶层的“弱势心态”的心理根源。

   
要看到人们最为痛切的,不仅是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无能为力”,更是在欠公平、不公正环境下的“回天乏力”。勤勤恳恳的合同工有些接受的是比正式工少得多的工资,没有背景的大学毕业生在“萝卜招聘”中黯然出局,兢兢业业的公务员眼看别人“又跑又送”突破了“天花板”……对于这样的“非竞争型弱势化”,有学者这样比喻,好比在跑步比赛起跑的时候,就排斥了一部分人,不许他们参加比赛,或者让他们后跑。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觉得自己渺小和“弱势”,很多时候是因为面对那些自认无法对其加以控制的事件,使得无力感、不安全感、不稳定感等五味杂陈的“弱势心态”被成倍放大。

  
“弱势心态”之下,有人破罐子破摔,由暴跳而至暴戾,导致伤害儿童等极端性事件;有人堤内损失堤外补,吃了三聚氰胺的亏就要在天价医疗上找补回来,“上不去”的痛苦就要在“贪起来”的疯狂中舒缓;有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平凡中变得平庸,在失望中陷入绝望。如果说“稳定预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那么“弱势心态”就是在侵蚀社会的共识,消磨未来的希望,构筑现实的壁垒,可能把社会引入人人皆输的“囚徒困境”。

   
公平永远都是一个相对概念,追求绝对公平的“无差别”境界,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倘若沿着这种思路想问题,即使是在工作和事业上都很强势的人们依然会感到诸多的不满足、不惬意、不高兴,怨天尤人,抱怨指责。这并非全是客观现实的毛病,也缘于不能正确看待差异而产生的畸形心理。这就是为什么中央要将培育健康心态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置于当今社会管理创新的刚性要求之下。

   
不管从哪个层面说,“弱势心态”的存在与蔓延,对社会的发展,是警示,更是启示。它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的心灵脆弱与困境,也隐藏着心灵强大与和谐的必由之路,那就是:在公平正义阳光照耀下,让人们的权利都得到保证,让人们的奋斗都获得价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需要社会管理者用规则与制度创造公平发展的空间、共建共享的平台,一个人人肯努力、人人有机会、人人有希望的社会,将会大踏步地走出“弱势心态”的阴影。

     

摘编自《人民日报》5月5日评论部文章人民日报:要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litics/detail_2011_05/08/6241568_0.shtml

 

 

 

    “精神病收治”不得偏离法治轨道

            来源:人民日报 

  人们对“徐武事件”的诸多质疑,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

  武汉武钢职工徐武,在因“精神病”被强制入院治疗4年后,近日从精神病院逃离到千里之外的广州,但旋即又被跨省追回。

  人们关注“徐武事件”,既是关切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还因为它与此前案例有太多相似之处:同样是被有关部门强制治疗数年,同样有“状告”、“上访”因素,同样是亲属和本人都不认为患有精神病……尤其在此前数位“精神病人”都被证伪的背景下,要改变人们的习惯性质疑,确需拿出十分过硬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关于徐武“被精神病”的质疑,依然缺乏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回应。比如,徐武是否患有“精神病”?如果说徐武本人否认,尚可用“不承认有病,越证明有精神病”来解释;那么在徐武家人坚决否认,并称此前是“被迫”收治的申诉下,在广州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与有关方面存在较大出入时,面对收治者与被收治者及其家属的各执一词,究竟该由谁来甄别鉴定?

  再者,即便徐武真有精神病,是否有必要强制收治?如果说强制收治的前提是“造成危害结果”,徐武行为的危害结果是什么?有关部门若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在“徐武事件”成为公共事件的今天,为何不能及时公之于众?至于跨省追寻,更是令人不解,徐武虽然从精神病院逃出,但他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在逃罪犯,有关方面直接介入不仅于法无据,还会让人疑窦丛生:为何对一个“精神病人”如此关心?

  上述疑问,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强制收治没有门槛,缺乏程序规范,个人救济缺乏途径,住院期间缺乏纠错机制……在此背景下,精神病鉴定尤其是强制收治,很容易标准模糊乃至随意轻率。更值得警惕的是,从以往一些“被精神病”案例来看,在一些地方,“精神病”鉴定和强制收治,往往有着复杂的背景。它的危害在于,一般司法强制,尚且有明确期限以及救济途径;一旦被认定为精神病强制收治,不仅恢复正常遥遥无期,救济途径更是付之阙如。

  尽管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尚在襁褓,尽管“无危险、不强制”理念还没有具体条文落实,但必须看到,即便“强制收治”是为了“治病救人”,也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需要格外谨慎。更要看到,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对其强制收治同样必须通过严格程序,而不能在一种对公众、媒体和家属不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回到“徐武事件”上来,对于类似精神病的鉴定,我们应该回到医学本身,让精神病的强制收治遵循程序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进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

     郝  洪  2011年05月09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通过举办盛会让世界看到一座城市的开放、包容、欢乐,既需要城市管理智慧,更需要常态治理机制

  距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还有90多天,眼下,深圳正进行细致而严格的准备,希望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

  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最新维稳部署,还是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焦点。他们颁布的《通知》称:在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凡是因此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时,也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说,公共场所禁烟、禁止企业乱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举,但“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薪”、“禁租房客打110”一类禁令,则很值得推敲。无论管理初衷多么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相反还应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薪维权。否则,人们将无法区分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毕竟,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 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筹办大运会,深圳曾提过一个口号:“办赛事、办城市”。前不久,深圳市领导也说,要通过大运会,让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样的精彩。这话很精辟,但如何将之化为具体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态的治理机制,却不是一些简单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举办大型国际性赛事,确实必须保障治安稳定、交通流畅、环境整洁、社会和谐,但和谐与稳定的氛围要靠什么来打造?实践证明,“疏”的效果往往好于“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对建筑企业欠薪依法严惩,责罚落到实处,自然不必担心引发相关群体性事件。制定并执行这样的举措,才是以人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举,也才是城市精彩的点睛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通过各个领域的创新与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创造潜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国内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运会之所以把会徽定为“欢乐的U”,正是想突出这个“U”所诠释的意义:欢乐的、开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来的。我们期待这个“U”,不只是出现在大运会的赛场上,更能成为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在细节中呈现深圳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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