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特大事故能否激活“睡美人条款”?
标签: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
● 贺卫方 (进入专栏)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事故原因、死伤数字、现场处置以及责任归属等问题都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从有关报道看,国务院成立的本次事故调查组在现场主导,而向公众说明有关事项的多为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对于公众提出的一些疑问,发言人的解释看来连官方媒体都多有不满,甚至有人当场予以驳斥。铁道部本身就是事件的当事方和责任人,而国务院又是铁道部的上级机关,本身就利益相关,调查程序本身也缺乏透明,解释难以服众也是情理之中。
这种情况当然令人忧虑。很明显,症结来自于调查主体与程序上的重大缺陷。26日,我在新浪微博上呼吁,这起重大事故的调查应该依据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特别调查委员会来进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这个委员会应由立法机关成员和特聘专家组成。从其他国家的实践看,这种委员会的工作模式包括对事故原因进行勘察和鉴定,通过传唤相关人员出席作证,包括不同意见的专家之间对质(类似法庭质证和辩论的方式),对于事件本身作出结论。
为取得基本的公信力,除非涉及国家机密,听证过程照例要设置自由的旁听席,同时要进行电视和广播的直播。这样做不仅将真相置于公众的眼前,本身就是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有助于人们包括受到责任追究的人接受委员会最终的结论。
不仅如此,委员会还可以对更广泛的事项作出调查。以本次事故为例,除上述事项外,委员会还可以就高铁的发展状况、其中隐患(如轨道和路桥质量等)、铁路管理制度缺陷等作出评估甚至决策,从而让悲剧真正成为矫正不合理决策的契机。
我的提议引起了强烈反响。十多个小时内,首个帖子就转发两万多次,评论五千余条。不过,很多人都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大可能启动这种特别调查程序。毕竟现行宪法颁布30年来,这样的先例还没有出现过。这七十一条可谓典型的“睡美人条款”。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我曾与四位学界同道呼吁过,但没有反响。发生在温州的这场惨剧能够唤醒这“睡美人”么?
进入 贺卫方 的专栏
本文责编: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天益思想库 > 学者文库 > 法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2643.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