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华常与邹容并称,被认为是以牺牲个人生命唤起革命意识的青年英烈。但其蹈海赴死与其说是为了革命,不如说是为了道德。1905年日本颁布对中韩留学生有诸多横蛮无理限制的规则,激起留学生们的反抗,但真正使陈天华感到痛心,甚至不惜为之一死以求感奋同胞的,并不是日人的取缔规则,而是国人在这一过程中以致此前所表现出来的一些逃避责任、不守私德、亦无公心的恶劣品行。这正如他在遗书中所言:

 

 

   
近来每遇一问题发生,即群起哗之曰:此中国存亡问题也。顾问题有何存亡之分?我不自亡,人孰能亡我者?惟留学而皆放纵卑劣,即中国真亡矣。岂特亡国而矣,二十世纪之后有放纵卑劣之人种,能存于世?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

 

 

四十多年后,又有其“道德文章”为周恩来等中共党人所钦佩的国民党“文胆”陈布雷仰药自尽。用他自己所说的“油尽灯枯”似最能概括其自尽的直接起因。他在死前一天的杂记中写到:“人生到了不能工作,不能用思虑,则生命便失去其意义;没有意义的生命,留之何用?”据杨玉清回忆,杨曾劝他注意营养,减少工作、参加娱乐。他回答说:“工作的意义,就是人生的意义。”他可以 “为了一篇文章,为了一个问题,甚至于为了一句话一个字,可以终日不食,终日不眠。”但如果他觉得自己不能工作了,也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生存下去了。他在致蒋介石的遗书中亦言:“自验近来身心已毫无可以效命之能力,与其偷生尸位,使公误以为尚有一可供驱使之部下,因而贻害公务,何如坦白承认自身已无能为役,而结束其无价值之一生。

当然,这后面还有对国事的忧心和幽愤所激,还有长期清苦、清廉、全力工作的劳累所致。陈布雷似乎是一书生的典型,也是责任的化身。他对家族努力尽自己的责任,在父亲去世后不惜辞去教职而曾决心家居十年,细心缜密地料理家族财务生计。他对国家也努力尽自己的责任,1937年蒋介石“对卢沟桥事件之严正声明”中掷地有声的名言就出自他的笔下:“我们希望和平,但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他自然也还有对个人的忠诚和尽责,他小蒋介石三岁,是蒋唯一称其下属为“先生”的人,得其“信任之专”,而他也是“士为知己者死”。

   
所以,就像和他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所述:“世人综论先夫子一生,多以事业文章相推许,不知先夫子自谓对国家不过能尽力,于文章不过尽心,其萦绕中心朝夕与求者,乃在此精神一念:以为人生百年,当谋如何发挥生命最大之能力,以无负天赋各人之神圣责任。此责任固不论大小轻重,但期能精诚专注,全力以赴,贯彻始终,即可不负人生真义矣。”她并且说:“此种强烈执著之责任观念,始终为其思虑决断之中心。”

   
卜少夫也回忆说,陈布雷写文章极尽其才华,处政事又极尽其严谨。在最高统治者身边执掌机要二十年,从不揽权、弄权、甚至稍露骄矜之色。而只是尽力工作,脑力一直紧张,生活一直严肃,“沉重的责任心一直压在他的生活与精神上面,没有一时一刻的舒展。”而且不断反省克己、自责自艾,时时处处将自己缩小。加上他身体本就孱弱,心灵又非常敏感,这种种因素就造成他一种极度忧郁的性格。

陈布雷到了他最后的时刻,也许是因为身心交瘁,觉得国势已不可为,大局难挽;或也还是认定“天佑中国,必能转危为安”,他这时最忧虑的似乎还是家人,他给一些知友部属写信,希望照拂自己的妻子。他也遗书给自己的妻子、兄弟和孩子,希望他(她)们节哀和谅恕。此一尽责之人,这时却不能不痛责自己弃世的“失责”却又无可如何。他平时训示子女恒以“正直平凡”四字相勉,谓“能守正直,则不致为环境所左右;能甘平凡,方可透彻了解自身之能力志趣,以谋对国家社会作适当的贡献。”这时他再一次告诫:“汝等务必尽忠于国族,自立于社会,勤俭正直,坚忍淡泊”,并照顾好母亲。然而,他的妻子不久就因贫病去世;他最心疼的“怜儿”陈琏虽然早年参加了共产党,却也在二十年后的“文革”中步其父后尘,跳楼自杀。 

自杀固然如陈所言不足为训,不宜效法,更不宜提倡,但总是有几个人的死,一旦想起就不禁暗夜心惊,甚至彻夜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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