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4日 18:10:03

转载:《追寻律师的传统》,追寻的重负

●张伟(律师)

【原载《晶报》2012年6月日】

追寻,你就能得到吗?

推门,你就能进去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追寻律师的传统》带有强烈的信仰情绪,但这种情绪不足以告慰或者说祭奠律师制度的百年中国路。这是事实,足以让法律人感愧。什么是律师的传统?该书并未明确的予以定评,但所举的实例以及全书的编排可以看出作者隐秘的旨趣:法治的进途中,若无律师对强权说不,则民权不彰,权力泛滥。但是,如果将这些就等同于中国律师的传统,那今日的法律人当知耻而后勇:回忆历史过往,不如创造历史由后人记述。

相比起将查理一世推上断头台的英国律师约翰·库克,或者大展法庭辩论技艺的丹诺,本书中所提及的中国法律人,无论从政治担当上还是实务技艺上都显得稍微孱弱。可是,这些就是中国律师的过去:在政治场域中总是显得无能为力,在通往权力之门或者说律师政治家的路途上,他们的身影几近难以寻觅。

因而,追寻,你未必能得到;推门,你也未必就能进去。

多年前,耶鲁大学教授A.T.克罗曼的著作《迷失的律师》曾讨论了现代律师业的衰落。他所说的衰落是指律师公共性的销蚀,而并未否弃专业性。实际上,他认为现代律师的专业性远胜既往多矣。这种公共性的衰落,意味着律师政治家梦想的破碎。事实上,当一个职业忘却自己的政治担当,那也就意味着在政治世界中的自我放逐。

律师的传统在于“为”法律而活,不是“靠”法律而活。百年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政治为志业》的演讲中激情飞扬地赞颂了“为政治而活”的政治从业者。他谆谆教导,为政治而活意味着为某种政治理想而献身——这和那种依靠政治而活的低迷琐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畅言,只有为政治而活才能真正感受政治生活给人带来的成就感以及救赎感。

为法律而活是要复活法律的本意精髓,也就是还原法治的深刻内涵:约法传统。约法传统意味着所有人都活在法律之下,尊听法律的规制,即将法律置于任何人、任何世俗权威之上。可以说,《追寻律师的传统》给我们所提供的本土力量是不足的,无论其中对律师业的学术研究还是当事人记录还是考据得来的诸种结论。这显然并不是编者的懒惰,相反,正是通过他的见识,才让我们今天的律师见到前辈们如何在纷乱的政治环境中折冲樽俎维护法律的基本尊严。

亡人之国,先亡其史。中国律师若要对中国之过去和未来有所贡献,首先要对自己的既往予以总结,同时还应从思想根基上予以重建,这种重建首要在对约法传统的认知以及对律师职业公共性的强调和倡导。值得提及的是,在梳理自己的传统中切忌虚荣。虚荣是政治生活中的致命敌人,也是律师执业中时时警醒自己的戒律。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律师卢夫斯·肖特在哈佛大学就律师作为国家保守主义的因素发表演讲中,多次提及律师应当保持的爱国心和对草根利益的维护。

从更加宽泛的时空概念中去思考,中国律师当扪心自问:什么是你的贡献?中国的律师当牢记自己身上担负着极其特殊和沉重的政治任务,这是时代和地域赋予中国律师的使命。然而此种使命要想获得未来的实现,除了坚信约法传统外,还需借助律师们对使命的自我感悟和对历史、对未来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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