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辑注:1月14日,原作者更新文章《收到丁磊的“致歉信”》。信中,丁磊向作者致歉并宣布撤回之前发布的法律函,称此次事件是公司员工“凭惯性”做事的结果:
1月12日,针对网易CEO,政协委员丁磊,建议统一智能电子设备充电接口一事,我写了题为《丁磊为什么错了》的文章,对丁磊委员的观点进行了质疑。
我在文章表达的意思,无非是充电接口是否统一,应该交给企业,交给市场,通过合作和博弈去实现,而非政府越俎代庖。在智能手机这样快速变化的行业,过早对技术标准进行统一,会扼杀企业创新的动力。
文章最后我指出,丁磊委员不只一次呼吁行政干预市场,其履职水平让人担忧。
这本来是很正常的观点之争,我也不认为我的观点一定正确,所以,无论同意还是反对我文章的网友留言,我都放了出来。许多老读者都知道,这也是鱼眼观察一贯的传统。
然而没有想到,我的文章把丁磊及网易公司惹恼了。他们先是联系我,要求我删稿。我认为,自己文章的事实和观点没有问题,于是拒绝。
随后,网易公司通过微信平台投诉我侵权。紧接着,网易公司法务部,又给我发了一份气势汹汹的法律函,要求我删稿和道歉。具体见下图——
把一篇正常的商榷文章,扣上一个“诋毁政协委员正常履职”的大帽子,进行严厉的威胁。丁磊和网易公司的豪横和霸气,真让人大开眼界。
收到这样一份正式的法律函,你若问我怕不怕,我肯定怕。
毕竟网易是一家市值几千亿的公司,丁磊呢,不仅是身价千亿的超级富豪,更有着政协委员的政治光环加持。
而我,不过是一个前媒体人,一个小小的公众号作者。我和丁磊之间的力量对比,犹如蚂蚁和大象一样悬殊。
不过,我即便是蚂蚁,也是一只硬骨头的蚂蚁,绝不会向这种颠倒黑白和上纲上线的指责和威胁屈服。
在此,我想给丁磊委员三点回复——
第一:政协是人民的政协,人民有权对政协委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监督。丁磊身为政协委员,居然认为他的提案是天然的正确,不允许任何质疑,简直荒诞无稽。把一篇理性讨论提案的文章,定义为“诋毁政协委员正常履职”,丁磊凭什么收缴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批评权利,难道我们只能对丁委员大唱赞歌?
第二:说我写的文章“严重违法”,请问,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说我“恶意评价”,请问,我的文章内容中有哪些“恶意”的内容?难道同意丁磊的观点的才是善意,只要是反对丁磊的观点,都可以打上恶意的标签?一个有着千亿身价的富豪,抬出政协委员身份,打压质疑他的声音,这是否属于变相的“资本操控舆论”?
第三:我在文中指出,“丁磊不只一次呼吁行政干预市场”,这难道不符合事实吗?丁磊此前还提出,应该出台动力电池的国家强制标准。这个提议比起统一的手机充电接口更荒诞。拜托,丁委员,新能源车这才发展几年啊,在动力电池技术高速迭代的当下,如果这么早推行强制标准,绑住企业手脚,还谈什么新能源车行业的创新和进步?你就不能提点靠谱的东西?说你的履职水平“让人担忧”,我已经很客气了。
丁磊身为一个企业家,不呼吁尊重市场,保护企业创新,反倒是我一个小小公号作者,站出来替企业说话,替市场说话,这已经够悲哀的。
更悲哀的是,我不过说出了常识,却因违逆了丁委员的意志,伤了他的面子,就被他视为了眼中钉。
我做媒体十多年,和许多政协委员打过交道,也和政协机关有过一些接触,还真没见过这么蛮横无理的。
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政协提案引发公众讨论,而政协委员受到舆论批评,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偏偏到了丁委员身上,正常的事却变成不正常,说一点真话,竟然如此之难!
无论如何,我们的社会,不能连讨论一份提案,批评一个政协委员的权利都没有了。
这,是必须捍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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