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诗人余秀华在微博上表示,其伴侣杨槠策家暴,“掐我脖子差点掐死”“抽了我上百个耳光”,情况十分严重。
两人吵架的过程也被直播出来,杨槠策将镜头对准口齿不清因而在争执中略显窘迫的余秀华,甚至用“尿裤子”这样事关生理问题和隐私的爆料,在围观者面前羞辱一向爱美的她。
但就是这么一个可能想致余秀华于死地、并且要剥夺她全部的体面和尊严的人,在余秀华发表被家暴的微博后,仍大言不惭地表示“情况不实”,甚至表示“能把爱她的人逼着打人,是我的错吗”。
图 / 上游新闻
杨槠策在后来的采访中,仍不断强调自己是“爱”余秀华的,但这段感情自一开始就受到了不少质疑:
余秀华的身体状况、两人在年龄和名望上的差异,以及通过微博和短视频平台示爱的行为,让很多人都认为杨槠策只是贪图余秀华的名气和流量,从而给自己的直播间引流牟利,而余秀华则是凭借这些东西“购买”了她珍重的爱情。
现在,当家暴和分手的消息传开,人们似乎更加坚信上述那些对余秀华和杨槠策的感情的判断。
在支持余秀华、反对家暴的声音中,夹杂了很多“意料之中”“只是没想到这么快的”的言论,而这些言论并没有受到多少反驳:
不少人似乎默认爱情和亲密关系对余秀华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认为杨槠策对她的家暴是嫌弃她的结果,仿佛余秀华遭遇家暴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
而这些偏见,大抵是由于余秀华的残障身份:残障人士也会、甚至更容易会遭受到家暴似乎是一个共识,但残障人士面临家暴的问题却总是被避而不谈。
残障人士更容易遭遇家暴
关于残障人士遭遇的家暴报道,并没有非残障人士的那么多,如果不是余秀华,我们可能都很难直接地看到一个残障与家暴议题深入交叉的案例(尽管此前也有影响力较大的报道,但受制于认知或表达上的障碍,受害者往往很难有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但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调研亦同时显示,残障人士遭遇家暴的几率比普遍情况高出50%至100%;
在更容易遭受家暴之余,残障人士遭受家暴的时间也明显会更长,获得支持的时间则会更晚且几率也更小,而且即使受到干预,其再次被家暴的概率也更高。
研究表明,残障女性遭受家庭虐待的可能性是非残障女性的两倍,遭受性侵的可能性是非残障女性的七倍。图 / Joyful Heart
表面上看,残障人士更容易成为家暴的对象,是因为其身体或认知方面的障碍。比如说,如果在行动上有困难,面对肢体暴力时可能会难以反抗,这可能会让施暴者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杨槠策在回应对余秀华的暴力时,就声称他打人时“有分寸”,不然“她就发不了微博了”,明显是对自己绝对武力的炫耀,也陈明了自己在相处时可以以肢体暴力的形式伤害余秀华的事实,而且他丝毫不想掩饰这一点。
此外,破坏轮椅、助听器或者无障碍设施等活动,能在极隐蔽的情况下对残障人士造成相当大的伤害,因而也会成为残障人士会面临的特有的暴力手段。
由于身体或认知上的障碍,对部分需要TA人支持才能完成特定活动的残障人士来说,抛弃、送进收容所、停止提供协助等威胁对其会很有效,这也会使残障人士更容易被勒索和在遭受家暴时保持沉默。
但如果往深了追究,我们就会发现,家暴和残障问题有很深的交叉,导致残障人士更容易遭受家暴且更难获得支持的根本原因,仍是整个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制度性歧视和忽视。
图 / 联合国《走出阴影:残疾妇女的家庭暴力侵害何时能终结?》
暴力总是关于权力,而家暴是亲密关系的一方滥用其支配性地位的结果。
由于社会文化、基础设施、用工环境等复杂问题,残障人士本就在自尊、行动能力、收入等方面面临着重重困难,因此也更容易在伴侣面前处在弱势,对伴侣有更高水平的依赖,也就更容易在亲密关系中被对方取得支配性地位,而施暴者会利用残障人士更容易处在弱势的现实,进而更容易地使用暴力的方式对待TA们。
这是残障人士更容易受到家暴的根源。
残障人士更难寻求社会支持
而一系列的对残障人士的迷思、刻板印象和污名,也让家暴残障人士的行为更隐秘,也更不容易被谴责,遑论追责。
以性暴力为例,对有认知障碍的人来说,人们甚至不会为其提供性教育的机会和资源,这往往会导致其无法理解自己遭遇了什么,因而更难以寻求支持,而施暴者却恰好会利用这一现象,从而挑选受害者,使其暴力行为不被发现和被制裁。
即使残障人士意识到自己被暴力对待,开启维权和追责,其对自己所遭受暴力的情况和感受的论述,也常常会被认为是在撒谎、胡言乱语或者寻求注意力。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残障人士总是被去性化,而不被当成是有情欲的人或者是一个可以欲望的对象,因此,其遭受性暴力的经历往往不会被相信和重视,甚至会有很多人认为针对残障人士的性暴力是不存在的。
而在遭受暴力时,残障人士寻求支持的动机和能力都是显著更小的。
一方面,长期以来,残障人士被打上了“累赘”“需要被照顾”这样的标签,致使其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往往以一个求助者、妥协者的身份出现,亦被迫呈现出顺从、合作的态度,在这一过程中,其捍卫自己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也就被不断剥夺了。
余秀华写前一段婚姻。
另一方面,残障人士寻求支持的通道本就有可能被施暴者所把持。
残障人士常常面临“被代表”的情况,即使像余秀华这样以文思立足的诗人,在直播、采访等情境中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被对方夺走话语权等情况的出现:这才给了镜头前杨槠策用“尿裤子”羞辱她的底气。
在余秀华发表被家暴的微博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在网络上更活跃、频繁接受采访去“澄清”的,仍然是非残障的杨槠策,他不断地用自己的方式,对外输出“余秀华是个疯女人”这样的信息。
而作为诗人的余秀华,即便其在微博上明确表示要打她的人“付出法律责任”,但仍然被有关单位轻轻地用“状态稳定,个人没有提出诉求”带过去了。
杨槠策在社交平台回应家暴事件,将暴力行为描述为“彼此取暖又彼此相刺”,提醒余秀华“更年期”,并称自己遭受到巨大的网络暴力,但“我不是刘学州,我不做上海姑娘”。
无关于爱,家暴只关乎权力
最后,当我们讨论到余秀华,“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余秀华有大量的作品都在描述她对爱的渴望和追求:但几乎所有人又都认为她这些炙热的情感都来自于“爱而不得”,而她“爱而不得”的原因又大抵是她的残障身份。
家暴事件发生前,余秀华在微博表示,对她来说,这段感情“得之我未必是幸,失去也未必是命”。
但爱情和家暴之间不应该被建立起联系:
不管杨槠策和余秀华之间有没有爱情,家暴的行为都不应该被合理化;尤其是不能因为觉得残障人士难以获得爱,所以愿意和残障人士建立亲密关系的人,就可以对其为所欲为。
相反,我们应该认识到,家暴这一行为是无关于“爱”,只关乎于权力的。
利用残障人士在体力、认知、社会资源等方面处于弱势的状态,肆意滥用自己在亲密关系中的支配性地位,去实施暴力的行为,更加可耻,更加不可被接受。
而要解决残障人士面临的家暴问题,倡导“爱”也是远远不够的:
釜底抽薪的方案,只能是在建设一个性别平等的社会的同时,也建设一个无障碍的社会,消除性别暴力、亲密关系暴力的同时,让残障人士能在自尊、行动能力、收入等方面不受其所受障碍的影响。
这一天,可能还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