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舆论场的焦点,无疑是《狂飙》中钟阿四的扮演者韩朴俊曾经因吸毒被抓而被人挖坟事件。这个事情简单来说,就是韩朴俊这个演员,曾经是一名叫含笑的歌手,2009年因吸毒被抓,后改名参演过多部电视剧。
这个新闻刚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这部爆火的电视剧的某位演员,曾经有过吸毒史,近期又因吸毒被抓现行,所以群众们才如此群情激奋,媒体才如此痛心疾首,有司才如此如临大敌。
后来发现,原来是娱乐圈人整人的惯常做法——挖坟。
可不要小瞧挖坟,挖坟式举报,不知道整死了多少人,引发了多少腥风血雨,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的可以用搜索引擎查一下就知道了。
这个过程堪比我们小时候看的电影里抓特务,举报的人洋洋得意,被抓的人垂头丧气。
那么我们要厘清一件事情,含笑作为一名演员,他曾经因为吸食毒品被抓,这肯定是不对的,至少已经违法,否则也不会被行政拘留。
我们要厘清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含笑作为一名曾经犯错的娱乐业从业人员,在接受了相关的处罚后,是否还有从业资格,是否具有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而现在的所谓劣迹艺人被封杀,一般依据的是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对包括涉毒或品行不端的演艺人员进行终生禁业,所谓“彻底抵制”。
本身禁毒法是由最高立法机构常设机关通过并颁布的法律法规,除了宪法以外,没有任何下位法可以与之形成冲突,更何况什么广电总局的通知,不过是行业规定,连规章都算不上。
但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执业律师,我明确提出一点质疑,既然含笑当年因为吸食毒品,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依法作出了处罚,他本人也接受了处罚,那么为何还要喊打喊杀。
据媒体报道,含笑于2009年8月因吸毒被拘留12天后,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因积极戒毒,含笑被选为“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他同时大力投入公益活动,用自己一半的收入组织成立了“365儿童关爱基金会”。
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含笑没有再犯,哪怕是这样,时间过去了14年,依然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法为度,尤其是关乎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而不应该用道德的标准,扩大化去定义。难怪有人开玩笑说,以后进了剧组前,演员还要持无犯罪证明才行。
同样是犯错,有不少官员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后,只是被调离原来的岗位,到新的热土去换个身份继续为人民服务。对官员的包容,和对演员的苛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演艺界已经沦为了痰盂,只要某个演艺人员犯错,对不起与之相关的很多事情,都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其参演的作品。这种株连式处罚,导致行业人人自危。
目前已经有人叫喊,不但要把曾经的涉毒人员封杀,删除戏份,还要把《狂飙》下架,这样才能以儆效尤。
我不明白这些人的脑回路,这部剧为何一定要下架,这个剧不但不该下架,关于钟阿四本人的戏份,更没必要删除,在我看来,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宣传禁毒的机会,以及最好的理由。
对已经改邪归正的含笑本人应有的基本宽容,才是我们惩戒吸毒这种行为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为了惩戒而惩戒并不能阻止违法或犯罪。
那些大喊封杀的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对毒品零容忍,对涉毒人员零容忍,如果放过这些人,就是对缉毒警察的大不敬。我想说的是,这两者有什么直接因果关系呢。
我们这个社会,有时候对道德的标准,高得让人窒息,无论过了多久,都无法消弭那种怨恨。
比如之前电影《满江红》走红,关于秦桧的陈年旧事,成了全民同仇敌忾的理由,杭州岳飞墓前的秦桧跪像,成了很多人发泄的对象,人们用口水、鞋子抽打塑像的头,以表达自己的愤怒,更有甚者把家里的门板都拆下来当成工具打,场面之离奇让人惊叹。
一个热衷于道德评价,用敌我关系解释一切,只会绝对的对与错之间横跳,不懂逻辑没有理性缺乏理智的群体,终究无法与复杂世界相处。用鞋底打一个雕像泄愤,跟批倒批臭反革命,没有本质区别,这多像一个孩子眼中虚拟的黑色世界,只有同仇敌忾,才能有一点点安全感,长不大的孩子们的精神世界真的太过脆弱。
我们经常把现实当成了影视剧,把影视剧当成了现实。在该娱乐的时候正经,在需要正经的时候娱乐。如果没有了面对真相的勇气,那就只能沉浸在未成年的世界里避难。
这种群体心理,很显然是可以利用的,可以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含笑被揪出来,很可能是竞争对手的举报,一个戏份如此之少的演员,能被人“慧眼”识别,不是圈内人很难做到。
而这种举报的对象,则属于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禁毒反毒的口号,对《狂飙》这部作品的打压。
比如除了含笑这件事情,还有什么张译被某女配角影射为戏霸,称自己伺候不起。其实戏霸也好,恶霸也罢,这些终究与普通观众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只需要欣赏演员的精彩表演。
对他人道德的指摘,永远是最简单省力的事情,但扩散的恶劣影响,却很难消除。
所以《狂飙》剧组,才会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明确表示会删除涉事演员的戏份,保留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狂飙》再红,在这股风潮面前,也只能选择低头。
学会就事论事,永远是那么难,学会具体分析,永远是那么远。
按照这种趋势下去,举报行为大行其道,可以说人人自危,不仅是曾经的犯错者,周边的无辜者,哪怕是举报者本人,有一天也可能是这股汹涌潮流的受害者。
你所面对的世界,是你积极努力追求或放任其发展的后果,只有对歪风邪气说不,才是我们应该有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