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

笑蜀 | 公民社会是底线,底线就是生命线

编者按   公民社会,在维基百科中的定义是: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它是处于“公”与“私”之间的一个领域。   著名媒体人笑蜀,作为一名多年来始终研究、鼓吹公民社会建设的公共知识分子,他形容公民社会“是一个国家的植被。”是的,在国家的巍峨建筑之外,在单独的个体生活之间,还有一个广阔无边的领域,这就是公民社会。它们由那些为了特定的社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起来的组织,诸如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NGO)、社区组织、专业协会、工会等组成。在这个领域,公民们自己联合起来,通过自治与合作,使得社会更加美好,并通过这种有品质的公民生活,增进了整个社会的公共理性,使社会共识更容易形成。   和以往任何一个时期不同,如今是转型时代,也是微博时代。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对公共事务进行力所能及的最大关注和最大参与,这就意味着中国走向公民社会有了一个可能的崭新路径。从这个意义上,告别传统的启蒙与革命,共同呵护支持正在发育中的公民社会,最终形成坚实的社会底盘,走向真正的公民社会,就是我们今天的历史使命。   作者简介   笑蜀,1962年11月生,1984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资深媒体人。曾任《南方周末》高级评论员、《中国改革》杂志执行主编。主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著有《刘文彩真相》、《背上十字架的科学——苏联遗传学劫难纪实》等书。   1    回望历史我们会发现,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一个启蒙的进程。今天的中国比之三十年前的中国,文明、理性已有很大进步。但如果横向比较,对这种进步就不可高估。可以说,我们现在所处的状态,依旧没有脱昧,没有告别蒙昧   今天我们为什么要坚守公民社会信念?或者换句话说,公民社会在中国为什么必不可少?我想举发生在我们周边的两个例子来说明。   一个是药家鑫案件。药案有个风云人物叫张显,名不见经传,但他居然可以利用网络,一度成功地引领了舆论,可见我们的社会之缺乏公共理性到了何种程度,民心易被操纵到了何种程度。另一个例子是915事件。无数打砸抢的暴徒似乎一夜之间从地缝里钻出来,昨天还风平浪静,一切都是好好的。现在我们知道,这股打砸抢浪潮背后也有少数人在操纵。   回望历史我们会发现,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一个启蒙的进程。今天的中国比之三十年前的中国,文明、理性已有很大进步。但如果横向比较,对这种进步就不可高估,中国并不是没有了“一夜回到文革”的可能。可以说,我们现在所处的状态,依旧没有脱魅,没有告别蒙昧。   与这状况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身边的华人社会。同样是保钓游行,深圳发生了多起打砸事件,而跟深圳仅有一河之隔的香港,整个保钓游行井然有序。   台湾也如此。台湾“倒扁”运动中的红衫军,主体是中下层群众。在一般人看来,中下层群众往往比较缺乏理性与文明,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群体组成的红衫军,在整个抗争过程中的表现恰恰极其理性、极其文明。曾经,红衫军内部有过一次争议,有人向红衫军领袖施明德建议,“倒扁”大军与“总统府”仅百步之遥,为何不干脆冲进去把陈水扁赶走呢?但这提议没列入议程,施明德没有接受,红衫军始终表现出高度的克制。   更可贵的是,克制的不只是红衫军,而是对抗的双方。当时陈水扁方已经知道红衫军有冲进“总统府”的提议,但他的对策是下令所有卫兵,如果红衫军冲进总统府,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跑。   不论红衫军,还是陈水扁,都怕冲突、怕流血、怕死人。双方的政见可说南辕北辙,但在这点上有高度共识。我为此请教过台湾学者钱永祥老师,钱老师说,你知道红衫军是怎样的一群人吗?他们是那种即便在浩浩荡荡的游行中,遇到红灯亮了,所有人也会自觉停下来等绿灯的一群人。   这些情况,如果放在中国大陆,是很难想象的。当然,大陆也发生过一些克制、理性的抗争,比如厦门反PX事件、广州番禺反垃圾焚烧事件、大连反PX事件等。但它们有一个共性,就是都属于都市抗争,都是城市中产精英的抗争。当下中国,大多数中产精英的抗争表现得这样克制而理性,而很多抗争卷入了底层民众,一般都伴随着不可控的巨大风险。   差别很明显,同样是华人社会,公共理性的水准、文明的水准,很容易就能判若高下。   2    据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文明的时代,但是文明距离我们其实很远。什么是文明?在我看来,公民生活就是文明。如果根本没有过上公民生活,那就没有资格说你生活在文明社会里   回头说到我们今天的主题,即公民社会与法治建设。我们往往强调法治而不提公民社会,实际上,公民社会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前提,没有公民社会建设,所谓法治建设无从谈起。   还是以香港为例。香港是有法治的,但香港的法治并不是依托于民主,而主要是依托于公民社会。香港的公民社会完整而发达,哪怕是一个货运司机,也可能属于多个公民组织,而所有公民组织都是完全自由、完全自治的。香港的法治社会,就建立在充分发达的公民自组织基础之上。   台湾也不例外。台湾法治到什么程度?有个小故事很说明问题,有次马英九乘车出门,刚从车窗里探了个头,就被交警发现,马上罚款。可见台湾的法治确实名不虚传。   跟香港一样,台湾也是充分发达的公民社会。只要有充分发达的公民社会,就一定有健全的法治,这是铁律。道理很简单,法治是公共理性,公民社会也是公共理性;法治社会与公民社会,因而必然两位一体,相辅相成。   前面讲到的华人社会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根本上说,是有公共理性的社会形态和没有公共理性的社会形态。也就是说,我们跟他们的根本落差,在于我们的公共理性严重匮乏。   为什么会严重匮乏?公共理性不是天生的,要像港台那样社会的公共理性充分发达,就必须建立在充分发达的公民生活基础之上。   老是有人说,中国国情和国民素质决定了不能搞民主。实际上,素质是个伪概念,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而任何歧视都是侮辱,因而是不能接受的。但如果我们跳出素质范畴,转换为素养、技能、经验,那么民主生活、公民自治、公共理性当然都需要这些元素支撑。而素养、技能和经验统统来自后天的训练,来自于后天的日常生活。   你有什么样的生活,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你就积累了什么样的素养、技能和经验。如果不能过上公民的日常生活,公民训练就会是一片空白,公民生活的素养、技能和经验就都只能是零。   中国大陆所有社会问题中,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们从没有过上最基本的公民生活。据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文明的时代,但是文明距离我们其实很远。什么是文明?在我看来,公民生活就是文明。如果根本没有过上公民生活,那就没有资格说你生活在文明社会里。   当下中国,在公共理性的培养方面严重欠账。经济在腾飞,但社会的公共生活质量不但没有提升,反而有下降趋势。人们对公共生活的品质越来越不满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几乎每个人都是公共生活品质的持不同意见者,甚至包括很多既得利益者、很多权贵,甚至他们也对公共生活的品质强烈不满。   3    每个这样的公民组织,给人们提供的本质上都是崭新的生活方式。说到底,公共生活、公民社会,都是新生活,都是新的生活方式   公共生活的严重匮乏,公共生活的品质之差,是中国社会的最大危机之一。   我去美国,发现美国人的公共生活很丰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充分发育的公民共同体,每个公民可能同时分属于几个不同的小的共同体。美国将近三亿人,NGO组织则多达两百万个,平均一百多人就有一个NGO。这些NGO不只做公益慈善,不只提供公共服务,更重要的作用,是安放人心,它们实际是建立于人心中的小教堂,使得每个人的精神都有所寄托。   我去台湾,发现台湾的小共同体同样发达。跟大陆不一样,台湾有很多全职太太,因为老公一个人工作就能养活全家。她们家务不多,但日常生活并不空虚无聊,空余时间几乎全做义工。医院、车站、博物馆、学校,在台湾的任何一个公共场所,你都会发现义工远远多于本职人员。我住在一位台湾朋友的家里,他母亲已是72岁高龄,依旧天天做义工。有次把腿摔断了,打上夹板才过一个星期,就在家坐不住了,要去做义工的医院上班了。我很不解,问她为何不多静养几天?老人告诉我,在家她是闲人,没有人需要她。必须到医院做义工,和需要她的病人在一起,她的心才能安定。这就是台湾的公共生活,这种公共生活让台湾人过得很充实。台湾还有很多我们闻所未闻的公民组织,例如“时间银行”,它可以让人们把时间攒起来,需要用的时候再提取出来。每个这样的公民组织,给人们提供的本质上都是崭新的生活方式。说到底,公共生活、公民社会,都是新生活,都是新的生活方式。   而在大陆,我们的公共生活还是如此贫瘠。不少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生活,而是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修长城”、搓麻将等自我麻痹的娱乐活动中。从搓麻中寄托自己的精神,寄托自己的人文关怀,成长出爱与善,这些难道是可以想象的吗?这样低品质的公共生活,能够成长出我们最缺乏的公共理性吗?   我们之所以缺乏高品质的公共生活,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公民社会。甚至,有时候公民社会往往成了敏感词,被当做陷阱。公民社会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公共理性、意味着爱、意味着善。   公共理性的不健全、不发达,本质上是精神层面的不健康。我们这个社会是精神不健康的社会,这种不健康写在不少人的脸上:焦虑、着急、绝望……我们可以对比台湾,台湾当然也有极端的例子,但普遍来说,台湾人的脸是一张张健康的脸,平和的脸,从容的脸。这其实是两种精神状态的写照。   4    不推进公民社会建设,人们就不会过上真正的文明生活,就不会过上真正有尊严和自治的生活。不过上有尊严和自治的生活,人就永不会回到精神正常的状态   中国社会需要转型,我们处在转型时代。   人们通常所说的转型,都是经济转型、政治转型、文化转型,其实我们还有更为重要的转型,即精神转型。中国社会不论怎样转型,首先要完成的就是精神转型。而这转型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唯有一条路就是公民社会建设的路。   不推进公民社会建设,人们就不会过上真正的文明生活,就不会过上真正有尊严和自治的生活。不过上有尊严和自治的生活,人就永不会回到精神正常的状态。如果精神不正常,社会就始终处于高危之中,出什么事情就都不奇怪。   所以,尽管公民社会建设有很多阻力,但决不能妥协。因为这是底线,底线就是生命线。不坚守这底线,中国永远无法告别灾难,民意随时会被一些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没有公民社会,就不会有公共理性,没有公共理性,绝大多数人就不会是自己的主人。只要不是自己的主人,不能自己管理自己,就一定会被外力操纵。这种状态下的转型,随时可能转入深渊。   5    当下的中国最需要的不是治理模式而是转型模式。中国头号问题是转型,转型完成之后才是治理   回过头来,我还是想说说台湾。到目前为止,所有转型模式中,我最欣赏的是台湾模式。现在热议的转型模式中,最受青睐的是新加坡模式。但我认为,新加坡模式主要是治理模式,不是转型模式。而当下的中国最需要的不是治理模式而是转型模式。中国头号问题是转型,转型完成之后才是治理。新加坡模式在转型上对我们几乎毫无借鉴意义,它本身就面临着转型难题。   我们未来的转型,要避免突尼斯那样的动荡,别无选择,唯有台湾模式最值得借鉴。当然台湾模式也有特殊性,不可能复制。但它毕竟同属于华人文化圈,它的一些基本原理还是可以通用的。   台湾转型至少有三个要素:蒋家政权内部的分化以及领导人的清醒、多少年的社会运动、国际局势剧变的压力。我认为第二个要素是最重要的,没有第二个要素即社会运动的压力,蒋经国也不会有那么大的转型动力。   但台湾的社会运动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台湾有一个强大的民间社会,有一个高品质的公共生活、公民生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台湾不仅在蒋经国时代实现了经济腾飞,而且是在均富的条件下实现经济腾飞。通过均富,台湾消灭了作为阶级的底层,哪怕是出租车司机,哪怕是清洁工,只要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就会有一个体面的生活,就是一个小中产。即均富意味着全民中产化,这奠定了台湾最为宝贵的公共理性,才有了台湾人的从容、平和、理性和文明。   尽管现在台湾人均收入持续14年下降,但依旧没有动乱。这得益于有台湾强大的社会保障;也得益于全民中产化给每个家庭都打下的坚实的经济基础,到现在,台湾还在吃14年前的积蓄。   所以,我们向台湾学习,首先要像台湾那样,努力创造和平转型的社会条件,第一是公民训练、公共生活训练,第二是均富即全民中产化。没有这两个方向的持续努力,就谈不上公共理性,就会极大地制约中国的转型进程。   6    公民社会的空间存在于每个向善、有爱的公民心中,存在于他们组成的每个小共同体中,他们和他们组成的小共同体,今天已经随处可见   中国当下最大的问题是转型,在转型上必须坚定不移。但必须同时尽最大努力控制转型的风险和成本。原因很简单,中国这样一个江湖社会,距离公民社会还有千里之遥,人心的阴暗、人心的暴戾都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的问题当然首先是制度问题,但绝不仅仅是制度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也是人心的问题。所以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提出过一个概念,叫社会沦陷。   所谓社会沦陷,其深层的含义其实是说,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稳定的底盘。没有稳定的底盘,不论建什么,都不过是流沙上的建筑。我一直有个主张,叫社会底盘论,主张我们不仅要改造制度,更要重建我们的社会底盘。但这个主张受到很多朋友的批评,其中一个重要的批评,就是现有体制之下,公民社会建设没有空间。   我不同意这样的批评。因为它低估了中国社会的弹性,尤其低估了中国社会的复杂性。甚至可以说,公民社会的空间存在于每个向善、有爱的公民心中,存在于他们组成的每个小共同体中,他们和他们组成的小共同体,今天已经随处可见。   我们今天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独立与自由,是因为拥有过去所没法具备的历史条件。如果把我们比作野生动物,那么社会就是这个国家的植被与森林。一个国家必须有植被、有森林,才会有完整的生态,如果独立、自由作为动物能够存活的前提,一定是拥有植被和森林。一旦没有植被和森林,土地都是开阔地带,权力就会毫无阻挡,别说野生动物了,哪怕是一只兔子都会被轻易干掉。   今天的历史条件完全不一样,或许有时候体制不能容纳一个人,但社会一定会关照他的。所以,我并不认为传统体制足以强大到完全扼杀公民社会,恰恰相反,我认为公民社会在中国不只是理想,而且一定程度上已经是现实,即中国已经有了公民社会的雏形,或者说初级阶段的公民社会。我们现在要思考的是,怎样把它做大、做强,让它真正和平崛起。这是必须的。因为,只有公民社会的和平崛起,才是真正的中国崛起,也才是真正的中国人的崛起。(根据12月3日笑蜀在西北政法大学的公开演讲《公民社会与法治建设》整理,经笑蜀授权《华商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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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公民社会”:社会在哪里?

钱钢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2年09月26日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社会体制改革”,构成一组十七大以来升温的政治词语。2007年十七大召开前,笔者曾撰文《请注意胡锦涛的“社会体制改革”:他会不会说“公民社会”?》,引述学者陈子明的观点:中国改革是从开放经济到开放社会再到开放政治的“三部曲”,胡锦涛、温家宝时代的历史使命是‘开放社会’,“后胡温”时代的历史使命是“开放政治”。笔者据此评论: ⋯⋯对胡锦涛的观察,焦点很可能不是政治体制改革步幅有多大,而是社会体制改革究竟能够走多远? 胡锦涛上任后不久就提出了“社会建设”。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包括“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在中国,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子系统的社会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公民社会。但中国政治话语色谱中,“公民社会”是一个浅蓝色词语,媒体和知识界普遍使用,体制内也有学者倾力传播,但中央常委无一人使用。 十七大召开前夕,被境外媒体认为是胡锦涛智囊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北京日报》撰文称:中共十六大后,党和政府日益重视包括民间组织、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这意味着党和政府事实上已经将公民社会的存在及其作用视为重要的决策依据。” 十七大政治报告未使用“公民社会”的提法,当时笔者期待十八大出现。但五年来事实表明希望甚微。 十七大之后,广东社会建设有所进展。2010年秋,温家宝“七谈政改”的第一站在深圳。温谈话后不久,深圳举行特区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胡锦涛出席。为回应舆论对深圳改革的期待,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提出“深圳是一个经济活跃的移民城市⋯⋯我们希望在这样一个新型社会中,更早地建立起公民社会”。他说“没有新作为,特区就不存在”,“中央给的最大优惠是允许试”。言下之意,有令箭在手。                               当时北京《中国青年报》和香港《大公报》都曾报道:                               然而,就在温家宝屡谈政改在党内受到阻击,“政治体制改革”成为媒体敏感词时,深圳的“公民社会”试验也戛然而止。 2010年年底,深圳市委向广东省高层提交一份报告,汇报深圳建设公民社会的工作,原以为这项改革举措,一定能得到省委书记汪洋支持,不料却换来汪洋狠批。 香港《苹果日报》报道:                               汪洋所说的“政治”,是党内高层围绕社会建设的分歧和斗争。中共党内的强硬派对“公民社会”充满敌意,2011年5月,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在《求是》杂志撰文,狠批“公民社会”:                                  周本顺的话是典型的“政法委”式表述: 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我们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大力加以完善。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当前,一些人对国外社会管理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小政府、大社会”,似乎大量的社会管理应该由社会负责。实际上,发达国家并非都是“小政府、大社会”,不少大国都是“大政府”,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二是社会组织属于“第三部门”,似乎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体系之外。实际上,国外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都有政府背景,都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在我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一定要制定好行为规范,事先设好“安全阀”,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组织繁殖起来。 周文的标题是《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这里包含另一个提法:“社会管理创新”(或“创新社会管理”)。这个提法,最初也是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大张旗鼓宣传“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出现的,请注意《人民日报》这个专版,“社会管理创新”的要点,是政府管社会:                                   “社会管理创新”一语的升温,是在国内社会冲突加剧,各种“大事、喜事”促使安保强化的2008年后。2009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政法工作的三大任务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有微妙不同,前者硬,后者软。按“政法委表述”,“社会管理”不容“公民社会”。2011年,“公民社会”成为中共高级干部避之不及的敏感词,媒体也收到宣传部门禁令。媒体纷纷用“民间社会”一词替代,一些有心改革的领导干部则在“社会建设”一词上做文章。汪洋不许深圳说“公民社会”,可是他推动广东“社会建设”的力度不小。 2011年11月,广东宣布将放宽社团登记: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与此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一业多会”,改“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省委书记汪洋说,凡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交给他们。                                     2011年9月至12月,广东汕尾市发生村民维权抗争的“乌坎事件”。广东省委派工作组进入乌坎,经谈判妥协,政府和村民和解。这一事件中,政府最重要的让步,是承认一度被定性为非法组织的乌坎临时理事会是合法村组织。这是中国内地首个由官方承认的维权民选村组织。对乌坎事件的处置方式,反映了汪洋的“社会建设”思路。 2011年11月14日,温家宝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讲话中的一些内容,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 ⋯⋯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突出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要一律取消。                                  2012年8月2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中共建政以来,高喊社会主义。但正如学者熊培云所说,多年来中国“有主义无社会”,历次政治运动,将民间社会连根拔除,破坏殆尽。政治改革,不能离开社会发育。 “社会建设”,是解读十八大的重要观察点。值得特别关注的是: 1,十八大报告将如何阐释“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体制改革”?是用“政法委式”表述,还是“广东式”、“温家宝式”表述? 2,关于“社会自治”。社会自治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基层自治组织”的提法在十六大报告中已出现。胡锦涛上任后,2004年《人民日报》发表学者文章建议“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胡锦涛2005年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讲话提出“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2007年他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温家宝更是多次提到“社会自治”。十八大报告提不提“社会自治”?如何提? 3,虽然机会甚微,仍须注意:“公民社会”的提法,在十八大是否可能出人意料地现身? 作者钱钢是中国大陆传媒人,《唐山大地震》一书作者,曾任《解放军报》记者、《南方周末》常务副主编,现为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中国传媒研究计划 (CMP) 主任。 本系列评论的英文版,正由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 CMP 网站陆续发布,链接: http://cmp.hku.hk (点击 ” 提法 “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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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新聞網 | 网上公民社会的崛起能不能改变中国?

作者 马丁 在一党专制的中国,由于共产党从上到下层层管制,没有给公民社会任何空间,没有权力平衡机制,没有舆论力量来监督政府和官员;在这种情况下,网路成了公民干预政治的唯一渠道。最近许多迹象显示,虽然当局采取各种手段封锁网路,但中国网民批评时政已经阻挡不住,并且起到了外界意想不到的强大作用。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明璐指出,在中国,民间舆论扮演抗衡权力角色,是网路舆论推动而出现的新气象。他认为,这些迹象显示“某种形式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慢慢形成”。这个看法是否准确,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但一段时间以来,西方媒体已经注意到,主要由网路和微博组成的公民舆论在中国的确正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有些西方记者在报道中甚至干脆就称“中国网上公民社会”了。 自从重庆薄熙来事件发生以来,虽然官方加强管制和封锁网路信息,但大量网民微博仍然冲破屏蔽和信息被删除的重重阻力,继续发表时政评论和传播信息,以至于连共产党的新闻审查机构也感觉到,这个网上公民社会似乎已经形成不可阻挡之势。最明显的是,在不少涉及党政官员的敏感事件方面,网路舆论终于能迫使官方承认并对事件展开调查。 最近的两个案例,一个是胡锦涛的亲信令计划因其令公子今春驾飞拉力豪华跑车出车祸身亡的丑闻,而被停止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致其仕途在中共十八大前夕毁于一旦。第二个案例是,官方新华社9月2日也透过新浪博客即时报道,殴打空姐的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已于9月2日被停职检查,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这个事件发生在8月29日,在南方航空CZ3874合肥—广州航班上,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和他的妻子因行李放置问题与机上一位空姐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据说方大国和妻子当时浑身散发着酒味。方大国被指控殴打空姐周雨萌。 周雨萌将自己被殴打的照片上传到微博,照片显示周雨萌衣服被扯破,身上有伤痕。这些照片在网路流传,引起了各地网友对广州军官方大国打人的愤慨,一时间网上舆论沸腾。 新华社上周六也援引对其他乘客的采访报道了这一事件,说武装部军官做了道歉,但称调查部门还不能确定军官打人。不过新华社第二天又在新浪微博上发帖质问越秀区委宣传部:“一、你们果真做了全面、客观的调查吗,如果没有,为何仓促公布调查结果?二、你们是否因为调查手段不足而遭遇“被蒙蔽”,如果是,谁在蒙蔽你们?” 据说广州市有关部门一直试图保护方大国,不让他因打人事件受到惩罚。当事人空姐周雨萌也曾经用iPhone发博文称方大国夫妇已道歉,事情已妥善处理。方大国是在网路舆论群起攻之的情况下被停职的。而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介入,令一些网民觉得官媒的这种变化十分微妙,甚至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人民日报和新华社一直是中国宣传部门的工具,向来只维护共产党形象,怎么可能替老百姓说话呢?有网民认为,网路公民社会的壮大,迫使官媒也不得不改变腔调了。 被视为人民日报商业版的环球时报撰文说,网路上有关这类官员事件的信息就像导火索,随时引发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因为地方官员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和任人唯亲太多了,老百姓对他们越来越不信任。 距今秋中共十八大召开还有几个星期,官员腐败和横行霸道的丑闻事件层出不穷,令官方非常不安,担心这类事件形象共产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加强了网路信息管制。但是,胡锦涛也好,温家宝也好,或者是未来即将接任最高领导人的习近平也好,可以到民间去问一问,共产党在老百姓心目中还有什么形象可言呢? 对于最近中国网路公民社会的新动向,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明璐认为,在过去,中国是不可能有任何反权力运动的,像令计划因儿子驾豪华跑车而丢官,或者像广州军官方大国殴打空姐这样的事件,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但现在,网民大胆将信息传到网上,所以很多事件很就曝光并传播开来。陈明璐认为,中国网民干预政事的自觉性已经提高,他们正在学会批评政府,而且越来越毫不迟疑。 香港科技大学中国跨国关系中心主任崔大伟(David Zweig)认为,在中共权力交接期,共产党最担心的是公共舆论的动向。问题在于,一场由网路和微博掀起的革命,能不能持续下去并改变中国?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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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要闻解说: 网上公民社会的崛起能不能改变中国?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明璐指出,在中国,民间舆论扮演抗衡权力角色,是网路舆论推动而出现的新气象。他认为,这些迹象显示“某种形式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慢慢形成”。这个看法是否准确,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但一段时间以来,西方媒体已经注意到,主要由网路和微博组成的公民舆论在中国的确正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有些西方记者在报道中甚至干脆就称“中国网上公民社会”了。 自从重庆薄熙来事件发生以来,虽然官方加强管制和封锁网路信息,但大量网民微博仍然冲破屏蔽和信息被删除的重重阻力,继续发表时政评论和传播信息,以至于连共产党的新闻审查机构也感觉到,这个网上公民社会似乎已经形成不可阻挡之势。最明显的是,在不少涉及党政官员的敏感事件方面,网路舆论终于能迫使官方承认并对事件展开调查。 最近的两个案例,一个是胡锦涛的亲信令计划因其令公子今春驾飞拉力豪华跑车出车祸身亡的丑闻,而被停止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致其仕途在中共十八大前夕毁于一旦。第二个案例是,官方新华社9月2日也透过新浪博客即时报道,殴打空姐的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已于9月2日被停职检查,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这个事件发生在8月29日,在南方航空CZ3874合肥—广州航班上,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和他的妻子因行李放置问题与机上一位空姐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据说方大国和妻子当时浑身散发着酒味。方大国被指控殴打空姐周雨萌。 周雨萌将自己被殴打的照片上传到微博,照片显示周雨萌衣服被扯破,身上有伤痕。这些照片在网路流传,引起了各地网友对广州军官方大国打人的愤慨,一时间网上舆论沸腾。 新华社上周六也援引对其他乘客的采访报道了这一事件,说武装部军官做了道歉,但称调查部门还不能确定军官打人。不过新华社第二天又在新浪微博上发帖质问越秀区委宣传部:“一、你们果真做了全面、客观的调查吗,如果没有,为何仓促公布调查结果?二、你们是否因为调查手段不足而遭遇“被蒙蔽”,如果是,谁在蒙蔽你们?” 据说广州市有关部门一直试图保护方大国,不让他因打人事件受到惩罚。当事人空姐周雨萌也曾经用iPhone发博文称方大国夫妇已道歉,事情已妥善处理。方大国是在网路舆论群起攻之的情况下被停职的。而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介入,令一些网民觉得官媒的这种变化十分微妙,甚至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人民日报和新华社一直是中国宣传部门的工具,向来只维护共产党形象,怎么可能替老百姓说话呢?有网民认为,网路公民社会的壮大,迫使官媒也不得不改变腔调了。 被视为人民日报商业版的环球时报撰文说,网路上有关这类官员事件的信息就像导火索,随时引发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因为地方官员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和任人唯亲太多了,老百姓对他们越来越不信任。 距今秋中共十八大召开还有几个星期,官员腐败和横行霸道的丑闻事件层出不穷,令官方非常不安,担心这类事件形象共产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加强了网路信息管制。但是,胡锦涛也好,温家宝也好,或者是未来即将接任最高领导人的习近平也好,可以到民间去问一问,共产党在老百姓心目中还有什么形象可言呢? 对于最近中国网路公民社会的新动向,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明璐认为,在过去,中国是不可能有任何反权力运动的,像令计划因儿子驾豪华跑车而丢官,或者像广州军官方大国殴打空姐这样的事件,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但现在,网民大胆将信息传到网上,所以很多事件很就曝光并传播开来。陈明璐认为,中国网民干预政事的自觉性已经提高,他们正在学会批评政府,而且越来越毫不迟疑。 香港科技大学中国跨国关系中心主任崔大伟(David Zweig)认为,在中共权力交接期,共产党最担心的是公共舆论的动向。问题在于,一场由网路和微博掀起的革命,能不能持续下去并改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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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蜀 | 以公民社会的力量对政府进行训政

2012-08-24 17:15:53 编辑   删除 浏览 452 次  |  评论 0 条 8月18日,共识网、《看历史》杂志在北京开会,讨论萧功秦先生的新书《超越左右激进主义》。以下是我在会上的发言纪录。仅供批判和炮轰—— 笑蜀: 我完全赞同刚才黄老师使用的极端主义的概念,我觉得这个概念更准确,如果用这个概念,书名就应该改一下,我觉得应该叫做超越左右极端主义,我建议把极端跟激进区别开来,我只反对极端,我不反对激进,甚至我本人某种情况下也有激进的成分。极端是什么?极端就是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代价,只要能乱,乱中求胜就好,它散布的是一种仇恨哲学斗争哲学,只要破坏、不要建设,不要生长。因此我们批评极端主义,本身是一个精神排毒的过程。   但是极端不等于激进,我觉得不论是左的激进,无论是右的激进,都有它们存在的理由。对激进,首先从策略上讲,并不一定错,是否错要看它所对应的现实情景。现实情景有需要应该激进的时候,我认为激进不是错的,如果现实的情景不需要激进,激进才是错的。判断激进对与错唯一的标准就是现实的情景,离开了现实抽象来谈,这本身就是错。也就是我认为该激进的时候是需要激进的,不该激进的时候是要坚决反对和抵制的,这是我讲的关于激进的第一点。   第二、还有一个情感上的因素要考虑,我认为中国的激进,很大程度上是统治集团制造出来的,它更多的是统治集团制造的这种东西的一种创伤性的反映。没有这种社会创伤,不会有那么多的激进,有多大面积的社会创伤,就会有多大面积的激进,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情感上我们必须对他抱同情的理解。把两点合为一点,其实就是把极端跟激进切割开来,坚决反对极端,但是同情地理解和认可激进。   第三、书我还没来得及看完,只看了总论。我同意你说的一点,中道理性是什么东西?中道就是讲道理,就是理性,但是在特定的情景当中,理性是没有用的,讲道理是没有人听的。这个时候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不是你讲的道理,政治是讲力量、讲实力的,如果社会有走向极端趋势的危险的话,我觉得一方面要坚持讲道理,知识分子必须讲道理。但这是不够的,还必须用力量来对抗极端,这就要求反极端的中道理性的社会力量要能够迅速的集结起来,要站出来,起实际的作用,去实际的推动。抽象的讲道理我认为没有多大的意义,必须二者并存。   第四、刚才很多朋友谈到合法性的问题,萧教授反复讲到第三阶段应该是发展公民社会的阶段,我认为这两个问题是同一个问题。现政权的合法性首先是来自于传统的丛林哲学,就是比拳头大,打天下、坐天下,这种合法性到现在已经变了,没有谁再会去认可他。然后他认为的合法性,不是客观性的合法性,而是他自己认为的新的合法性来自经济增长。但是这个经济增长现在也走到尽头了,因为经济发展都是有周期的。那么前面两个合法性,实际上他们自己认为的合法性都是不存在的。   公民社会实际上是什么?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有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实际上就是中国社会开始启动公民社会进程,即意味中国开始进入训政阶段。当然不是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标准的公民社会,而是一种非典型的公民社会,我们中国特有的,而且刚在起步当中、在动态变化过程当中。用西方标准看中国确实很难说有什么公民社会。但是如果用中国的视角、本土的视角度来看,中国确实开始出现了公民社会的力量,这个进程已经开始了,这个进程的主要意义首先在于训政。   两方面的训政:一个方面是对公民自己的训练,这个我完全同意萧教授的意见,中国的民间社会没有那种克制、妥协、谈判、对话、协商这种种训练,这是因为中国没有经过公民社会。这个训练只能通过公民社会的进程求得,没有这样的进程就没有这样的训练,就没有这种自组织、自治的经验,这是一个方面的训政。更重要的训政在于,用公民社会的力量对政府进行训政,训政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实际上还可以打一个比方,这个公民社会的进程,就是一个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过程,政府跟人民之间有很多的条约,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法规、法律。这些往往是不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它们都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而且精神实质上都是违宪的。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用推翻、打倒的办法,而是用公民社会的进程去解决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就是一个个地把不平等的条约废除,废除这些不平等的条约同时,重新定一个政府跟人民的契约,我们认为正常的、平等的契约,这才是真正的训政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重新建立、重新赋予公民权利,即公民自己争回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公民的自我赋权,确定政权的权力边界,在确认公民权利的前提下重新确立政权的合法性。当然这个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结果,一个渐进地通向宪政的过程。这就是我理解的中道理性。   最后再补充一点,我们讲中道理性,我刚才觉得荣剑老师的提醒非常重要,学院派的知识分子可能是一个立场,但是我是评论员,也就是我的话语是公共的话语,我不是学术的话语。在公共话语意义上的中道理性,更多的是站在民间的立场,不能站在给体制帮忙的立场,如果站在一个给体制帮忙的立场,这是对中道理性本身的解构,会让中道理性的空间急剧压缩。第一体制不会买你的帐,第二因为你是帮体制的,你会整个丧失民间道义的优势。所以我想中道理性可能要更多的偏向民间的这样一种中道理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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