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

萧瀚 | 0810 铁路私有化:英国与中国 / 萧瀚

铁路私有化:英国与中国 萧瀚 玛格丽特.撒切尔被公认为是继丘吉尔之后, 20世纪英国另一位最伟大的政治家,他们都是保守党人。 撒切尔夫人拜相组阁之初,大英帝国已是日薄西山,被讥为“欧洲病夫”,经济、政治、国民凝聚力都已出现严重危机。撤切尔夫人蝉联三届首相,主政十一年,以严谨、自信、绝不妥协的态度,采取一系列新自由主义政策:大力减少国家干预,高强度推行私有化政策,鼓励私人投资,回归小政府理念,重启自由市场机制;铁腕对付工会和罢工,削减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公共开支;强化英美关系,缔造强势联盟;反对欧洲一体化,维护欧洲的多样性主权利益;纵横大洋远征阿根廷,赢得福克兰岛(即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与中国达成香港问题的谈判,甩掉包袱。 在这些给英国带来巨大生机的强有力政治、经济、外交政策(“撒切尔主义”)中,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在撒切尔夫人的自传《唐宁街岁月》(上下册,李宏强译,2009年5月国际文化出版公司)中,撒切尔夫人自陈:“在促进英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私有化所起的根本性作用并不亚于税制改革。”(页618)她洞若观火地指出: “国家所有制只不过是一种非个人的合法资产所有制,实际上是由政客和文官所控制的。像工党那样把国有化描述为‘公有制’,这实际上是用词不当。”(我曾在新浪微博上将中国的公有制准确地改名“权有制”与她的观点暗合) 撒切尔夫人正是因为看到“权有制”企业的低效率甚至无效率,才痛下决心将大量国有企业私有化,以促成私有化之下个体理性的经济效率,撒切尔夫人说:“到我离任时,英国工业中国有部分的比例已经比原来减少了大约60%。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拥有了股份,超过60万的工作职位从公共部门转移到了私营部门。”(页627) 社会主义不存在真伪问题,只存在事实上的可能性问题——指望取消私有制而进行人工全面控制的计划经济不符合常识,这是自米塞斯、哈耶克等经济学家们(也包括韦伯)以来早就证明过的:官僚集团控制的所谓全面“国有制”因其经济核算的不可能而必然导致经济崩溃,这也是早在苏联成立不久韦伯就预言其必败的原因。欧洲后来的所谓民主社会主义,都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改进了的资本主义,高福利国家所带来的困境是,在各种不断消灭私营经济活力的高税率、高福利政策下,福利能持续多久?一个人人都懒于生产和创造的国度,其财富从哪里来?怎么可能长期维持高福利制度?即使如北欧人口稀少、资源丰富之地,长期的消耗而非创造的模式,其高福利制度又能维持多少年? 自1979年以来中国所谓的改革开放,至少这“改革”二字是极其可怜的。毛时代到邓时代的转变,无非是国有制的几乎无生产创造向少量的、非完整的私有制的非充分生产创造的转变,好比被绑架者从原先手铐、脚镣的待遇转为去掉脚镣的转变——比原先放松,但并未获得应有的自由。被称为国有制或公有制的实质性权有制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主体,而在一些被视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部门,权有制依然占据了绝对性的权力垄断地位,例如一切基础资源和能源领域都是几乎百分之百的权力垄断经营,例如土地、石油、电力、交通。 这种权有制与民主宪政国家的权有制还存在很大区别,也就是说,这种权有制比那些民主宪政国家的权有制还要糟糕一万倍。因为宪政国家的经济运行固然要遵循经济原则、市场规则,而宪政政府就是市场规则的维护者,权有制是政府权力肆意介入生产经营领域,肆意干扰市场,使得原本应当破产的企业在政府支持下继续其低效率经营。在宪政政府下,与国有企业无关的经营和交易领域至少还能在市场规则之下运行,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即使无法彻底消除,至少不可能大行其道。而在威权政治甚至极权政治之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并不是维护市场规则,而是破坏市场规则,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保证官僚集团对全社会的控制,对社会财富的掠夺与权力寡头之间的再分配,留给支付社会公共事务的只是极少数部分——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是个高税收低福利国家的原因。 中国近30年来的经济高增长,源于三个原因。一是原先的GDP基数很小,满目疮痍的国民经济在初级松绑之后,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很高,所以增长率惊人,这是最初经济增长的原因;二是,高税收低福利的抢劫模式使得特权阶层获得巨大财富,而农村普罗大众的生活依然贫困,普通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缓慢提高,但除了官僚与官商等特权阶层外,人们普遍缺乏就业、教育、司法、环境等全方位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的匮乏也成为许多人无餍足地追求财富的动力,从而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原因(其中包括高储蓄高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三是官僚政治下的政绩工程,虽然大量的都是豆腐渣工程,但这些官僚资本所进行的经济行为,也给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劳务与服务需求,这些也都提供了就业机会,而官僚资本的投资结果,其财政补贴(降低了一定区域内人们的生活成本,例如城市公共交通)与国有垄断经营或国有控股垄断经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成本)相结合,养肥了诸多依附官僚资本的半私营半官商经济体——即使它挤垮了同部门的私营经济体。 当然,由于世界经济越来越趋向于一体化,国际市场对中国以出口加工业为重要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也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的铁路运输部门,正如能源生产领域,都是彻底的国有制——即权有制,他们既是市场的参与者,又是借助权力性垄断的市场破坏者,铁道部既是铁路运输的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又是该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与掌控者,它依然是所谓“计划经济”实则“命令经济”的执行者。它既是市场主体,又是管制主体;既是经济主体,又是行政主体;既是行政主体,甚至还是司法主体。铁道部已经成为国中国,几乎可以等同于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黑社会。 铁道部的这种政治经济性质,正是火车票价格扭曲的原因,也是K和T系列特快列车逐渐被取消而代之以动车的原因,更是近几年高铁大跃进、技术垃圾泛滥以及此次“7.23”人祸的原因,以及“7.23”善后处理天怒人怨的原因。 为此,已有宪政学者如王建勋先生、刘军宁先生、郑旭光先生提出铁路私有化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大的方向上我是完全赞成的。正如王建勋先生认为的: “在某种意义上讲,国有化的程度越高,个人的自由和自由选择就越少。如果不信的话,将面包、衣服、电脑、房子等统统国有化,看看结果是什么?一定是回到三十年前的极权主义时代,一定是哈耶克所批判的奴役之路,人们不得不靠国家或者政府的施舍而活着,不得不遭受无法逃脱的奴役。”(王建勋《反驳铁路不应私有化的种种谬论》 http://wangjianxunlaw.blog.163.com/blog/static/19134184820116300341654/ ) 大方向上的认同之后,紧接着的是如何操作的问题。在此有必要简单讨论一下英国铁路私有化改革之后出现的种种问题。 撒切尔夫人在任期间的十多年里,她出售了英国铁路公司的子公司,但没有对铁路的主营业务进行私有化改革,而只是停留在研究阶段,直到梅杰任内从1994年开始改革,到他离任前的1997年才完成这一改革。此后是布莱尔的工党执政,在私有化改革后最初的五年内英国铁路发生了一些事故,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经营东岸干线的National Express公司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与政府重新谈判,政府拒绝后,National Express表示无力继续经营,于是2009年7月工党政府决定收回东岸干线的经营权。 此案例成为许多反对铁路私有化者最喜欢津津乐道的所谓铁路私有化改革失败的例子。其实,英国铁路在二战前一直是私营的,二战后工党首相艾德礼将铁路国有化,因各方面效益不佳,导致撒切尔夫人任内决心对其进行私有化改革,在将铁路子公司出售之后,其主营业务一直迟迟未能私有化改革,是因为撒切尔政府顾虑其复杂性,因此直到卸任前,撒切尔夫人都只是下令“由财政部、贸易和工业部以及运输部共同成立一个工作组来研究这个问题”,并未进行实质性的私有化改革。 1994年梅杰任内,英国开始铁路私有化改革,实行“网运分离”模式运作,即路轨、信号和车站的管理权由私营路轨公司经营,而运输服务则由28家火车公司经投标获得经营权,他们向路轨公司支付路轨使用费。政府成立铁路战略局和铁路监察局,前者负责行使经营特许权以及制定管理规范,后者负责协调公司之间的经济关系。私有化改革后,一度问题频现,这未必都是私有化本身的结果,而毋宁说是多线程的复杂原因之果,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两项原因。 一是私有化经营本身,通常需要长期运作,在看不见的手指引下,不断试错、纠错、调整才能见效,如果一家公司破产,可由其他公司继续。是一种需要耐心的慢功夫,急不得,政府行为可以借助公权力取一时之效,但难成长远之功——艾德礼的国有化改革很说明这问题。 二是工党执政期间,其本身就对国企私有化抱有党派偏见导致的抵触情绪,当National Express的经营出现经济困难时,必定不可能有保守党政府更能体谅他们,甚至可以合理推断,英国东岸干线的国有化回归现象,也许正是工党政府本身所希望的,其拒绝与National Express重新谈判,完全可以视为欲将东岸干线经营权收回的逼宫之举。 上述英国案例表明,即使在英国这样一个宪政母国,宪政制度已是根深蒂固的国家——即私有化改革的过程本身基本上可确保遵循市场规则,铁路私有化因为经过了国有化折腾之后再回归私有化,其间问题的高难度也无法例外——铁路私有化改革即使大方向正确,如何具体操作和改革后如何高效经营也是极其复杂和长期才能见效。也许最无可辩驳的铁路私有化案例是美国——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国有化的瞎折腾,也就用不着现在像英国那样左右头疼、进退维谷——但目前英国的这点挫折远未到有些人所夸大的所谓“私有化失败”的地步。 那么用英国这面镜子来整中国的衣衫,中国铁路私有化若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政策,在目前情形下,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 1.平台缺失 当代中国许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真正的根源都在于缺乏基本的政治平台。也就是说,这个政权本身不是宪政性的竞争性政权,而是权力不受限制、执政没有反对党制约、没有三权分立、新闻自由的独裁政权。如前文所述,它不是市场的维护者,而是市场的垄断性参与者和破坏者。因此,这样的政权之下,并不存在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铁路私有化改革必要的基础平台。正如此前的大量国企所谓的私有化改革,往往转化为特权阶层侵吞国产的平台——只要在现有政治下,铁路私有化必将重蹈国产流失的覆辙。 2.投资不足 假定在一系列的暗箱操作之后,铁路经营全面私有化,人们忍痛默认其合法,那么官僚资本的全面撤出,也可能导致铁路经营缺乏强大的资金来源,于是在基建投资、技术投资、管理投资方面都可能产生至少是暂时性的供血不足,这当然会全面影响铁路经营的效率和安全。 3.管理混乱 从英国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使有那么长期的民主宪政传统的国家,私营铁路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管理上的合作性统一与自行核算的分立之间的均衡,因此,在缺乏民主政治的中国,铁路的私营在其多长时段内将持续一种高度缺乏安全性、管理混乱的运营,实在难以逆料。 4.国有化回潮 当出现上述情形后,国有化回潮或许在中国几乎不可避免——就连私有制观念根深蒂固、有那么多选民支持撒切尔夫人新自由主义经济、社会政策的英国(他们甚至明白并理解这种经济政策不可能短期见效),当英国工党政府收回东岸干线经营权时,也并没有遭到社会大众的激烈反对。如果说民主政治下的人民也是短视的,那么只能说专制政治下的人民必定更加短视。 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之后,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以一般性经济学原理论,铁路私有化应当是一个持续的基本方向,但现有情形下的私有化改革,一,无法保证改革过程本身的公平,二,即使改革过程能确保公正,也无法保证私有化之后就立刻见效如神,立刻消除现有问题。 但是,如果我们将铁路私有化视为一个持续过程,那么目前情形下,至少改造铁道部,如叶檀女士所论,将其改造成为铁监会,成为一个单纯的监管部门,“拆分铁道部门,让铁道部变成铁监会,成为彻底的监管者,下属铁路公司、投资公司、设备公司成为彻底的市场主体,……”(叶檀:《请拆分铁道部门》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jcgc/20110728/082510220212.shtml )同时,继续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的铁路公检法从铁道部们剥离的改革,归入现有的统一行政与统一司法领域。 没有宪政政府维护市场规则的及格线平台,一切经济、社会、文化等生活都将是扭曲的,因此,在目前尚无半点政改迹象的现状下,铁路私有化改革依然将是慢慢长路。但铁道部们的改革,在目前可操作的领域内,至少应该尽快进行监管与经营分离,这至少可以成为铁路私有化这条长路上的一个站点。 对于那些怀疑铁路私有化的朋友们,我愿意再次引用稍加修改的撒切尔夫人名言来回答,她说: “想要用社会主义这副药来治疗国病,那就像试图用血吸虫来治疗白血病一样。” 2011年8月2日於追遠堂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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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知远 | 时代的稻草人

一 别让自己变成了另一个稻草人。大约六年前,一位朋友劝告我。 比喻来自叶圣陶的一则童话。稻草人内心善良,却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他那细竹枝的骨架子、隔年的黄稻草的肌肉、手臂上用线拴的破扇子,赶不走飞蛾,帮不了生病的孩子,救不了离水的鲫鱼、寻死的女人…… 童话写于二十年代初,或许也是对于刚刚兴起的知识分子的某种隐喻。那是个充斥着兴奋与焦虑的年代。五四运动给予他们巨大信心,知识不但转化成行动,而且影响巨大。但创办杂志、呼吁民主与科学、上街游行、通电全国、号召罢课罢市,乃至翻墙殴斗、放火烧宅是一回事,让广阔的民众都感受到中国的危机,投入持续的行动却是另一回事。相比于一小群知识分子的活跃,中国社会仍死寂一片。 被过滤广告 他们试图深入社会,他们到乡村、工厂、矿山宣讲救国,却发现听者寥寥,人们既不太感兴趣,也不清楚他们在讲什么,一位老妇人把要前往的媳妇关在家里,还痛骂青年学生是混蛋、王八羔子、不学好。 在历史的惯性与现实面前,新思想与文化的力量倍感脆弱,它像是鲁迅感慨的:“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 一些人前往西方深造,认定惟有深入了解他们的理念,才能拯救中国,另一些人创建党派,组织与意识形态让他们更有力量。 不过,这些机会只属于大城市中的一小群知识分子。其他人呢?他们在五四运动中感到希望与光亮,如今又回到了现实的暗淡,他们深感迷惘、无力,像是田里的稻草人。 我从未读过《稻草人》,也对朋友的劝告不明所已。那时我不到三十岁,正着迷于谈论中国与世界,对于未来充满信心,认定中国必然不断富强与开放,而自己将参与这个伟大进程的塑造,怎会担心所谓的无力感? 二 再次遇到叶圣陶,已是二零一零年初。我在剑桥的东亚图书馆的地下二层,找到了他的长篇小说《倪焕之》。 它初版于一九二九年,在某种意义上,它是“稻草人”的延续。几年前的“稻草人”只是迷惘与无力,现在则加入了新的元素。对于知识分子,五卅运动再次燃烧起他们的热情与希望,在反抗“帝国主义”的旗帜下,他们联合起工人阶级,再度感觉到力量。但力量感转瞬即逝。一年后的北京的“三一八屠杀”,两年后上海的“四一二惨案”,令恐怖、暴力、窒息与绝望四处弥漫。 知识分子在五四时代的团结感也分崩离析。青年们曾是进步的动力,如今则相互残杀。个人觉醒是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但个人在这剧烈的社会变动前,又是那么软弱。 这个叫倪焕之的青年,不断在希望与幻灭中摇摆。他要追求自由的爱情,要通过教育改造社会,参与革命 与政治来救国。这些理想都失败了,婚姻的琐碎破灭浪漫的爱情,教育的理想则在民众的生活惯性前止步,大屠杀则窒息了政治参与。无处不在的恐怖,则令所有理想与想象力丧失意义。 或许因为剑桥生活的疏离,《倪焕之》在我内心激起了意外的回响。江南水乡的风物,一个青年在时代旋涡中的苦苦挣扎,弥漫在文字中的单纯、怅惘、活泼的希望,都提供了某种精神抚慰。更重要的是,它击中了我的焦虑——个人该怎样与时代、社会共处,他的力量的源泉来自何方。 剑桥一年,也是我第一次独处,我必须学着面对自己。从前的信心早就消散了,事实上,正是内心不断涌起的焦躁和乏力,才让我逃离中国。 中国社会在几年前还表现出的活力,似乎陡然间消失了。我们曾经寄往的力量——自由市场、新技术、全球化、中产阶级、企业家、青年一代——似乎再次被某种强大的历史惯性所吞噬。所谓的新力量,转瞬就变成了旧秩序,它不改造旧系统,反而依赖旧系统而生。 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已然陷入停滞与溃败。但这停滞与溃败,却是一种生机勃勃、躁动不安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像是一朵巨大的金光灿灿的“恶之花”。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变成了“中国模式”;市场力量不断萎缩,整体经济规模却在增加;文化普遍的低俗与堕落,它却自称是多元的声音…… 如果你仍想保持思维的独立性,继续某种社会批判,则是个 “多余人”。政权、大众都认定,你对他们的思维方式的挑战。不管他们是以国家利益、民族主义还是受侮辱的大多数的名义,他们都是集体性地,本能地厌恶个人。 被过滤广告 你也会对自己心生不满,压力不仅来自于外界,也来自内部。简单的价值判断是不够的,你的头脑足以面对这个复杂的现实,怎样理解这些蜂拥而来的信息碎片,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在中国与世界的联系里,这需要一套复杂的知识系统,需要手术刀式的剖析能力。 外在的压力与内在的不满,都可能让知识分子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加入别人的合唱,它可能是国家权力、市场诱惑,大众的狂欢。 在一个集体主义、非理性的时代,保持个人立场是困难的。二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发现,他们不仅丢掉了十年前的意气风发,不但不是文化复兴和挽救中国的代言人,还可能是历史车轮的阻碍。在兴起的党派与阶级之争中,他们无处容身。在一些地方,“打倒知识阶级”已变成了共产党争取工农的手段。湖南的著名读书人被处死,即使章太炎也不免抄家的境遇。攻击不仅来自外界,知识分子内部也展开一场“自辱”,他们否定自身价值,宣称惟有出路在于“劳动化、大众化”。 但这真可能吗?虚构的倪焕之倍感幻灭时,真实生活里的朱自清发现“只有参加革命或反革命,才能解决这惶惶然”。但他随即发现,自己其实那边都无法加入,“我不是个突出的人,我不能超乎时代。我在Petty Bourgeoisie里活了三十年,我的情调、嗜好、思想、理论与行为方式,都是Petty Bourgeoisie的”,而“随你怎么批评,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的确担心自己成为这个时代的稻草人。这个稻草人不是插在那个军阀混战、民族屈辱的田野,而是生活在一个国家空前繁荣、强大的时刻。你的焦虑与呐喊,不会惊醒在铁屋中沉睡的人们,而是立刻消散在四周的喧哗与躁动中了,再惊人之语,都显得平淡无奇,连忧虑本身,都像是时代的另一种笑料——它既不实用,也不好玩。 三 从剑桥回来已然一年,“稻草人”之感更鲜明了。除去之前早已体验的公共生活的窒息感,一种新的不祥趋势也已然形成。 两年前,“抱怨”与“愤懑”还是主要的社会情绪,如今它则转化为更直接的暴力,而那些古老的冲突模式再度兴起。空洞的许诺已失效,正义无处伸张,不同阶层与力量的社会对话机制则从未建立,暴力成为了最后的解决方案。 从公安局长到街头民众,从执法的城管到网上的声音,这种暴力精神四处弥漫,它经常还以正义的面貌出现。到处是对绝对力量的崇拜,是对报复快感的渴望。在一个正在溃败社会秩序中,人人都觉得无所依靠,民族、地域、家族又再次重要。在一些方面,一个霍布斯的丛林状态正在浮现。 在越来越激进的社会情绪中,一个知识分子该怎么办?或许,连这个问题本身都在沦为笑柄。谁会在乎知识分子的想法?谁又能理直气壮的宣称自己的知识分子的身份? 一个世纪以来,知识分子的地位日趋边缘化,却从未像今天这样无足轻重。他们曾是王朝的变法者、革命的策动者、党派的组建者,也是广场政治的鼓动者。讽刺的是,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是激起巨变的原动力,又是被巨变的浪潮一一吞没。这一次次吞没,也导致了他们地位的边缘化,增加了他们的无力感,而无力感又激发了他们的言行的激进化。 在我们的时代,你可以轻易感觉到这种撕裂的状态。大部分知识分子投入到体制的怀抱,用独立性换取安全与荣耀,而剩下的一小部分则充满了愤怒与绝望,沉浸于言语反抗的快感,自命为受压迫群体的代言人。而选择中间道路,追寻自己内心的声音,试图捍卫某种更超越性的价值观的努力,则变得日益困难。 被过滤广告 这的确与我们的传统相关。我对一个历史细节记忆犹新。还是1898年,王照对康有为说,只有多建现代学堂,教育基础与风气逐渐改变,到那时才能建立一个新的政体。康有为没这个耐心,他要的是“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22年后,当王照回忆起这段往事时,中国没有获得拯救,也没消亡,但教育还是一团糟,孩子们还是没有足够的学堂。 这样的对话,后来以各种不同的面目出现。从五四到六四,知识分子似乎总是面临着这样的困境——是应该卷入社会的变革,还是守住自己的园地。起初总是康有为压倒王照,事后又总是发出王照式的感慨。 这可以理解,近代中国的转型太过艰巨与复杂,中国从未形成多元社会,政治支配一切领域,片面改革常被迫止步于政治体制,外辱又不断涌来,似乎容不得缓慢的改变。 但另一方面,这也与变革者们(他们绝大部分是知识精英)的功利主义态度相关,人们总希望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次彻底的改革、一种主义、一场革命,能解决所有问题;同时,这些变革者们也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觉醒与自我探询,他们心中被宏大的国家、民族、价值、危亡这样的词汇占据着,很少追问救亡的目的与意义是什么,这又与他们的内心有什么联系? 当这种追问缺席时,他们就很难客观的评估自己所处的环境。他们可能高估形势的严重性、高估自己的个人能力,被一种悲壮的理想所驱使;也很可能深感无力,认定所有的改变都是虚妄的,滑入逃避主义的泥淖。 四 同样的状态又发生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当然,我们从未面临着昔日的严酷性与迫切性,尚没有重大的事件来考验我们的品行。 除去很少人之外,我们中的大多数被一种失败感包围。我们在九十年代中期上大学时,启蒙精神仍未凋零,它甚至因政治上的暂时松动再度活跃起来。我对一九九八年前后的那段自由主义思潮念念不忘。一些人——钱理群、刘军宁、朱学勤、王小波、林贤治、何清涟、余杰,一些杂志——《方法》、《东方》、《公共论丛》,几家书店——风入松、国林风、万圣,还有他们都推崇的哈耶克、波普尔,是我们智力最初的启蒙者。我或许至今仍对这些理论不甚清楚,却记得那个观念仍算得上激荡的时刻。我错过了八十年代,这像是个小小的补偿。它加固了我头脑中的这一想法:世界是由观念塑造的,再没有比作家、思想家更荣耀的职业了。而这些作家与思想家们的首要倡导,就是个人的自由与尊严。 而现在,我们普遍感到觉得自己曾经确信的价值观,如今都被社会变革冲得七零八落,发现自己的时代尚未到来,就已经过去了。中国不再面临被瓜分的危险,但强烈的压抑以另一种方式到来。人人觉得急需变革,人人又深感无力。 我很怀疑,自己拥有的不过是一种廉价的理想主义,它从未真正在我们内心生长,只是暂时移植过来,经不起风吹。 这也是一次自我追问的良机。你真的确信那些理念吗,你能在没有喝彩的情况下,把当初的信念继续下去吗?我们都已年过三十,不仅发现时代的局限,更发现自身的种种局限,但这个时候,我们仍能坚持吗?时代没有朝向我们期待的方向进行,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找到内心的准则。 中国社会需要不是新的美妙方案,它许诺救治种种社会疾病。对新方案的期待,往往是灾难的源头,它也暗示着我们对个人责任的排斥,拒绝使用自己的头脑,总希望某种抽象的社会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被过滤广告 没人能在短期内改变中国政治现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这么办?去做一个看透一切的犬儒主义者,一个不择手段的成功者,随波逐流、放弃个人努力。中国的糟糕状况,既是来自于政治制度,也同样来自于每个人对自我责任的推卸。商人、教师、演员、记者、教授、工程师、修路工,每个人都不满意自己的角色,拒绝承担对应的责任,每个环节都开始松懈。他们导致了更多的社会灾难,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不可忍受。但你很难说,这仅仅是制度造成的,这也是个人的失败。宣称自己受害者的人,往往同时也是加害者。 而一个知识分子,让他忧虑的不仅是现实境况,更是某种抽象的原则。一定存在着某种更高的价值,值得人们去尊敬,一定存在着某种准则,超越党派、利益团体,你要为这种价值与准则而呐喊与坚持。正是这种价值与准则的存在,才使每个人得到最终的保护,才使每个人感受到更充分的人生意义。他坚持这种努力,不是他会获得成功、立刻见效,而是它符合我们内心的主张。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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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1990-2010年间发表论文与评论目录

1990-2010 年间发表论文与评论目录 贺卫方   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勤于写作的学者。最近的事情正好让我回溯和整理一下过去发表在学术刊物和一些文集上的篇什。二十年间,只有下面这些。依据最近看到的上海交通大学两位学者何渊、徐剑的研究,其中有三篇论文列为中国法理学界最具影响力论文五十篇内( http://heyuan1979.fyfz.cn/art/722296.htm )。记得“司法与传媒三题”一文还是新闻传媒学界引用最多的前三篇论文之一。另外,自己两篇最重要的论文——编号 5 和 23, 字数均在四万以上 ——并没有发表在学术期刊上,因而无法从一些期刊网上检索。这里也把著作和译作列举一下,虽然迹近无聊,姑且作为自己还算不上尸位素餐者的证据而已。   另外,一个教授的重要使命是教学。在 1995 年调入北大之前,我个人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工作,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的编辑,没有多少教学历练。在北大讲课第一学年后即获得法律学系惟一的一个教学一等奖。后来北大法学院设立了由学生投票产生的十佳教师奖,共评了四年,我四年蝉联此奖。 2000 年还获得全校学生代表评选的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奖并排名文科第一。从 1996 年起带硕士生( 2005 年停招, 2011 年因考试模式恢复如旧,我也重新开始招生), 2000 年起带博士生至今。扪心自问,我无愧于这个教授的称号。   说起来,所谓学术也没有多神秘,只不过是针对真实的问题,运用人类已经积累的资源,结合自家独到的观察和体悟,提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论证和解决而已。就此而言,那种把形式要件看得很神圣,把学术成果等同于卖白菜要论斤称两,无疑是很荒唐的。柏拉图的成果都是对话体;加缪的一篇随笔(“关于断头台的思考”)成为刑罚思想史上的经典;胡适的演讲和日记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学术贡献;论“学术论文”的数量,钱锺书先生一辈子不过七篇(其中的一篇还是文学教授恳谈会上的讲稿,七篇文章都经过修订再发表,总字数不过十三万言)。这些却是真正的学术巨制。相形之下,篇幅云乎哉,文体云乎哉,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云云乎哉!   我跟富于盛名的万圣书园是近邻,登门浏览那里的书是我平常的一大乐趣。但是,望着架子上卷帙浩繁,满眼缤纷,有时竟不免悲从心来。想起了那个好像古代波斯君主薛西斯的故事。看着那些获胜归来、生龙活虎的年轻士兵,薛西斯忽然泪流满面:百年之后他们都将化为枯骨!是啊,这些书里,有多少可以依旧站立在百年之后的书架上?想到这些,不免感到学界中的某些明争暗斗真是无趣的很。   ————————————————————————   1.             “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风格与精神 以宋代为基本依据兼与英国比较” ,《中国社会科学》 1990 年第 6 期,第 203 - 219 页。 本文英文全译载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 No.3, 1991, pp.74-95 。获第一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司法部直属院校七五期间优秀论文奖。 2.               “契约与合同的辨析”,《法学研究》, 1992 年第 2 期。 3.             “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中外法学》, 1992 年第 1 期。收入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年。 “The Methodology of Comparative Study of Legal Cultures,”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Special Issue, No.1 (1994), pp.37-44. (本文系前揭论文之英译) 本文获“《中外法学》创刊十周年优秀论文奖( 199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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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 | [刘军宁专栏] 东施般的价格与西施般的价值

刘军宁 人 有亡斧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斧也,颜色,窃斧也,言语,窃斧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也,俄尔掘其谷而得其斧。他日复见其邻之子,动作态度,无似窃斧者。──《列子•说符》 上一篇专栏 《价值在价值投资中的地位》 刊出之后,一些读者抱怨说,对价值自身的探讨太抽象,而且没有实用价值,不能作为实战的指导。这样的抱怨是有道理的。有关价值的哲学讨论,距离具体的投资实践都很远。同时,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这个有关保守主义投资哲学系列文章,其本意是要探讨投资背后的重大观念问题以及投资活动的道德基础,不是为从事实战的投资者提供具体的方法指导。请读者朋友明察。 回到主题。这两天我再次翻阅《道德经》,再次看到了老子对天道的描述。老子说,天道这个东西:你想看看不见,想听听不到,想摸摸不着,没有边际、没有形状。在它对面,你看不见它的脑袋,在它身后,你看不见它的尾巴。它是什么模样,你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见《道德经•第十四章》)。 我觉得,把老子这番话用于对价值的描述一点都不差。价值这个东西,谁亲眼见到过,亲耳听到过,亲手摸到过?是圆的,还是扁的?你见过它的头,追过它的尾吗?可以肯定,再高明的价值投资者对上面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但是,能够因为答不上这些问题,就因此认为去发现天道或价值没有意义吗?就连孔子也答不上来这些问题,但是他并没有绝望,更没有去贬低天道,而是发出了这样的的感慨:朝闻道,夕死可矣!投资者应该向孔子学习,不能因价值这个东西让人看不明白、想不明白、难以发现、难以言表,人言人殊,就轻言放弃。跟天道一样,上面描述的价值的这些特性,正是其魅力所在。如果价值就像摆在眼前的巧克力蛋糕一样,看得见、闻得到、摸得着、张口就能吃,那怎么能把投资者们的投资水平区别开来? 跟天道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即价值自己不会说话,需要人们去发现。在现实中,价值总是以价格的形式呈现出来,以至于离开了价格就无法表达价值,而且任何价值都是按价格来交易的。如上所言,价值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价值在估值过程中显现,即投资者赋予它以价值。一个投资对象,你认为它值多少,对你而言,它就值多少。从这种意义上讲,价值看似在投资对象里面,实际上它在投资者的心里面。正因为如此,同样的东西,人们赋予的或认可的价值可能完全不同。其背后正是估值的标准不同,而这些标准完全是由估值者主观认定的。一加仑的清水,对于戈壁上行走的人,与对于守着水龙头的人,价值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以说,对特定投资对象中的价值,有多少个投资者,就有多少种看法。而且每位投资者对这一价值的看法也常常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 由于价值具有上述的神秘属性,投资者在对待价值时特别容易犯两种类型的错误。第一种类型的错误就是把价格当作价值。 在市场中,价值与价格之间常常被划上等号,价格被公认是价值的度量单位。在市场中,用价格来回答关于价值的问题是最稳妥、最有效的办法。看清价格比看清价值要容易很多。在市场上,一个人若要查看任何一件东西,一只股票也罢,一块牛排也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价格。尤其是股票,除了代码,就是价格。你连股票的成色、品相都看不到。所以,价格随处可见,价值却藏于无形。于是,价格常常就被当作价值,一分钱不多,一分钱也不少。但是,价格是价格,价值是价值。价格不等于价值。 即使价值与价格偶尔重合,并以价格的形式显现出来,你要看到的仍然是那个视之不见的价值,而不是价签上的数字。价格要求你注重市场行情,价值要求你注重企业自身。对价格变化的注重,造就了阅读蜡烛图的行家;对企业的生意的关注,造就了发现价值的行家。无怪乎格雷厄姆说,以生意经为投资经的投资才是最成功的(Investment is most successful when it is most businesslike.)。所以,格雷厄姆也以鄙视市场先生著称。而市场先生的工作就是每天向投资者报出价格。以价格为价值,每天跟着行情随波逐流,必然造成投资者行为短期化,以投机代替投资,以抓住价格代替抓住价值,每天以价格上涨喜,以下跌悲,结果反而错过了真正的价值。 投资者最容易犯的第二种类型错误是“疑邻窃斧式”的错误。由于价值具有很强的主观认定性,一些投资者就完全按自己的偏好任意高估投资对象的价值,并且像在前文《列子》的典故中所说的那样,只寻找或接受支持自己判断的证据,甚至把任何相关的现象都看成是支持自己价值判断的证据,完全无视并拒绝那些不支持自己判断的证据。一些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作Confirmation Trap。 这种错误的性质,相当于人们常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犯这种错误有个独特的好处,就是由于自己断定自己得到了西施,所以心情特别好,至少在发现她不是西施之前心情都很好。这种错误的坏处是用得到西施的成本往往得到的是东施,结果是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 一些投资者由于自己在情感上喜欢某只股票、某个公司或某个投资项目,怎么看怎么都心生欢喜,就会寻找各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这个看法,认为自己完全了解这个对象并得出正确的判断。我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其实可能并不知道;我们以为自己知道的,通常多于自己实际知道的。 给投资对象估值,就像审美活动一样,很容易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错误。但是,很显然,并不是每个情人都是西施。最糟的是以西施般的价格获得东施般的价值。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赞同性的证据比否定性的证据更让人兴奋,这是人类改不了的错误。所以,保守主义投资哲学在这里正好派上用场。它告诫,假如你发现了貌似西施的投资对象,不要过于兴奋,反而要格外审慎,多重验证;做判断时要保守、不要激进。保守主义投资哲学所致力于的,正是如何以东施般的价格获得西施般的价值。 (作者刘军宁,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著有《保守主义》、《共和·民主·宪政》、《权力现象》等。文中所述仅代表他个人观点,您可以通过 新浪微博 与作者联系。) (本文版权归道琼斯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译或转载。)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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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祚来:我为什么支持贺卫方?

近日,网络热议一位知名大学教授的学术研究,批评者说,这位教授热衷于公共发言,而在学术研究领域贡献甚少,支持者却认为,大学教授不是公共关怀多了,而是有公共关怀的人,太少了,纯粹的书斋研究是有意义的,但不少教授一心想通过书斋研究,来获得学术身份与地位。   现在的博客与微博里,更多的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与思考文化历史类的帖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有大量的成人特别是文化人、媒体人、法律人、大学教授、学者的话语主导了网络话语权,他们一方面提供了海量资讯,另一方面参与讨论与对热点问题的解读,三是将自己学科的知识,通俗化地搬运到网络上,使网络获得了严肃的知识含量。更有意义的是,大学教授或专业社会学者对社会问题的干预,使一些社会问题获得媒体与有关方面重视,促成事情的解决,从而推动了社会进步。譬如社会科学院农村问题专家于建嵘教授发起的“随手拍被乞讨儿童”活动,一些专家教授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推动改革和法治进程,均引起网络热议并得到高层重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急剧转型,难免有“酱油瓶子”不时倒下,需要有公共情怀的专家学者去扶起这些“瓶子”,否则仅仅只靠非学界的社会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显然难以获得足够的智力资源。   当专家学者更多的通过博客与微博介入社会现实之时,既需要勇气与胆识,也需要专业知识以及时间精力与影响力。我本人曾经尝试着,改变社区饭店停车占人行道这样的小问题,写文章、发电邮、打电话给有关部门,与交管部门直接交涉,甚至向市政府投诉,所花的时间精力,不亚于写一篇五六千字的论文。而这种交涉还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只是让有关部门行使他们的职责,都如此之难。而更多的专业学者介入社会调研与干预,则要承担更多的风险,甚至会遭到利益当事方的打击报复。   专家教授为什么要写论文,就是使自己有理论高度,通过研究前人成果,发现新问题,提供新思路,提出新观点,以服务于公共社会。其实当你介入社会现实问题追踪研究甚至干预之时,你会发现,这与写论文一样地需要搜集资料,寻找线索,提出问题,甚至要解决现实问题。而且能直接影响现实生活,使社会获得改良与进步。干预社会与有价值的书斋学术一样,都是追求价值,只是一个在小书斋,从书房到图书馆就可以完成,而另一个则在大社会,要走出书斋,要自带干粮,去一个未知的地方,不仅要考察研究,还要有所担当,使调研与介入出现积极的结果。   研究机构与大学教授要不要学术研究,当然需要,但不能像农民交粮、工人生产产品数量一样,写出量化的论文成果。现在的学术生态并不很健康,一些学术论文并不是在追求质量,而是追求发表的刊物是否核心期刊,论文是不是可以带来职称与增加单位的学术数量,功利性极为明显。如果专业机构与高校不追求论文数量,而提倡论文代表作制度,通过少量的论文,要看到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又可减少学术腐败与泡沫化的追求,而这需要研究机构与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去行政化,要让真正懂学术又有学术品德的人,来决定论文评价。所以,与其批评个别教授学术论文数量少,不如关注一下现在的学术研究机制与体制之弊,提出建设性改善之策。              附   1990-2010年间发表论文与评论目录   贺卫方   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勤于写作的学者。最近的事情正好让我回溯和整理一下过去发表在学术刊物和一些文集上的篇什。二十年间,只有下面这些。依据最近看到的上海交通大学两位学者何渊、徐剑的研究,其中有三篇论文列为中国法理学界最具影响力论文五十篇内(http://heyuan1979.fyfz.cn/art/722296.htm)。记得“司法与传媒三题”一文还是新闻传媒学界引用最多的前三篇论文之一。另外,自己两篇最重要的论文–编号5和23,字数均在四万以上–并没有发表在学术期刊上,因而无法从一些期刊网上检索。这里也把著作和译作列举一下,虽然迹近无聊,姑且作为自己还算不上尸位素餐者的证据而已。   另外,一个教授的重要使命是教学。在1995年调入北大之前,我个人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工作,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的编辑,没有多少教学历练。在北大讲课第一学年后即获得法律学系惟一的一个教学一等奖。后来北大法学院设立了由学生投票产生的十佳教师奖,共评了四年,我四年蝉联此奖。2000年还获得全校学生代表评选的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奖并排名文科第一。从1996年起带硕士生(2005年停招,2011年因考试模式恢复如旧,我也重新开始招生),2000年起带博士生至今。扪心自问,我无愧于这个教授的称号。   说起来,所谓学术也没有多神秘,只不过是针对真实的问题,运用人类已经积累的资源,结合自家独到的观察和体悟,提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论证和解决而已。就此而言,那种把形式要件看得很神圣,把学术成果等同于卖白菜要论斤称两,无疑是很荒唐的。柏拉图的成果都是对话体;加缪的一篇随笔(“关于断头台的思考”)成为刑罚思想史上的经典;胡适的演讲和日记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学术贡献;论“学术论文”的数量,钱锺书先生一辈子不过七篇(其中的一篇还是文学教授恳谈会上的讲稿,七篇文章都经过修订再发表,总字数不过十三万言)。这些却是真正的学术巨制。相形之下,篇幅云乎哉,文体云乎哉,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云云乎哉!   我跟富于盛名的万圣书园是近邻,登门浏览那里的书是我平常的一大乐趣。但是,望着架子上卷帙浩繁,满眼缤纷,有时竟不免悲从心来。想起了那个好像古代波斯君主薛西斯的故事。看着那些获胜归来、生龙活虎的年轻士兵,薛西斯忽然泪流满面:百年之后他们都将化为枯骨!是啊,这些书里,有多少可以依旧站立在百年之后的书架上?想到这些,不免感到学界中的某些明争暗斗真是无趣的很。   ————————   1.“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风格与精神以宋代为基本依据兼与英国比较”,《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第203-219页。   本文英文全译载SocialSciencesinChina,No.3,1991,pp.74-95。获第一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司法部直属院校七五期间优秀论文奖。   2.“契约与合同的辨析”,《法学研究》,1992年第2期。   3.“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中外法学》,1992年第1期。收入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TheMethodologyofComparativeStudyofLegalCultures,”AsiaPacificLawReview,SpecialIssue,No.1(1994),pp.37-44.(本文系前揭论文之英译)   本文获“《中外法学》创刊十周年优秀论文奖(1998年)。   4.”《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109。   5.”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对中国法官现状的一个透视“,载《走向权利的时代》第209-284页。   6.”对抗制与中国法官“,《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第85-92页。   7.”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日本司法研修所访问记“,《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冬季号,第155-162页。   8.”法律教育散论“,《湘江法律评论》创刊号(1996年11月),第5-20页。   9.”关于司法改革的对话“(与朱苏力、张志铭),载刘军宁、王焱、贺卫方编《公共论丛》,三联书店1996年,第149-182页。   10.”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   11.”中国司法管理制度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117-130页。   《新华文摘》1998年第3期转载;《读书》1998年2月号”文事近录“栏收入;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1期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98年第1期”高校学者论坛“栏目收入。   12.”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   13.”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页8-11。   14.”司法改革中的上下级法院关系“,《法学》1998年第9期,页42-44(41)。   15.”关于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淮海学刊》1998年第3期,页4-6。   16.”司法与传媒三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页21-26。   17.”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几点评论“,《北大法律评论》卷一辑二(1999.5.),页365-374。   18.”评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中外法学》2000年第2期。   19.”法治与法律家之治“,《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0年第2期,页12-17。   20.”从程序的角度看:评‘长江读书奖’事件“,《学术界》2000年第6期,并收入《学术权力与民主》一书,鹭江出版社00年9月版。   21.”司改:四组矛盾,八项课题“,《中外法学》00年第6期。   22.”中国司法传统的再解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页199-205。   23.”中国司法传统及其近代化“,载苏力、贺卫方(主编),《二十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页172-213。   24.”统一司法考试二题“,《法律科学》2001年第5期。   25.”ThreeKeyIssuesintheReformoftheJudicialSysteminChina,“SocialSciencesinChina,Vol.XXIII,No.2,Summer2002,pp116-122.   26.”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与魏甫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pp.24-32。   27.”统一之道“,《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页21-24。   28.”宪政三章“,《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   29.”中国的法院改革与司法独立:一个参与者的观察与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30.”司法考试、司法研修及法律职业化“,《月旦法学》2003年4月号(总95号),219-225。   31.”中国的法律职业化“(阿部昌树日译),载阿部昌树等编:《全球化时代的法与法律家》,日本评论社2004年版,pp.291-309.   32.”中国律师制度存在和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律师与法制》2004年第8期,pp.14-18。   33.”宪政的趋势“,《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3期。   34.”中国古代司法的三大传统及其对当代的影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35.”中国法律职业:迟到的兴起和早来的危急“,《社会科学》(沪)2005年第9期,页83-90。   36.”China‘sLegalProfession:theNascenceandGrowingPainsofaProfessionalizedLegalClass,“19ColumbiaJournalofAsianLaw1,pp.138-151.(此文为上文扩展修订后之英文本)   37.”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2期,页46-55。   38.”1949年以来中国的法律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创刊号,9月出版),页119-122。   39.ThePoliceandtheRuleofLaw:Commentaryon”PrincipalsandSecretAgents,“TheChinaQuarterly(2007),191:671-674   40.”关于法律教育改革的对话“(与吕亚萍),《求索》(贵州大学法学院编,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春季号,页57-90.   41.”中国司法改革的困境与出路“(吉川刚、西田真之译),《中国21》(爱知大学现代中国学会编),Vol.30,2009年第1期,pp.77-92。   42.”司法如何获得国民的信赖:评孙伟铭案“,《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第3期,pp.1-4。   附:主要著作(含文集、教科书、杂文随笔集、主编)和译作   1.《外国法制史》(与由嵘、张学仁、高鸿钧、杨联华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台湾版由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1993年印行。   2.《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KarenTurner和高鸿钧合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3.《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1999年修订版。   4.《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1998年;2003年第2版。   5.《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   6.《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司法文丛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302pp.   7.《美国法律辞典》,美国PeterG.Renstrom编,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pp.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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