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高王凌 | 言有易,言无难:再谈“毛罗对话”

2012年02月09日 10:35:57       一时沸沸扬扬的“毛罗对话”,——1957年7月罗稷南在上海询问毛泽东:“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毛答:“鲁迅么,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有了黄宗英的“亲聆”之后(《炎黄春秋》2002:12;可贵的是还配有一张现场照片),从一个史家的角度看,已经是可以“定案”了。         但若从史学的角度来看,则还有些话可说。         首先,是黄宗英先生所谓“孤证”的问题;换句话说,即便只有一个“孤证”,他当不当说?说了又管不管用?         当初黄先生的律师史保嘉说起这事,我即表示,“孤证”,在黄先生的立场,倒无须考虑;一件事讲得有没有道理,当由史家去评定,是属于史家的问题。举一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好比说当庭对质,原告的举证是否有理,当由法庭评定,他只管讲他的理由就是了,别的则不必管。         我还想转告黄先生的是,过去人们重视,甚至是单一地依赖文字史料,现在“口述历史”受到高度重视。特别是治当代史,并不能只靠文字史料(直到现在,经某书“广泛查询”而不收录的事情还是常见的),无论是政治史还是社会史,都不能不依靠口说的史料,哪怕仅是一个“小人物”,讲的只是“乡里琐谈”。这是史学发展的一个方向和新的潮流。         其次,还得从那一篇反驳文章“鲁迅活着会怎样?”(《百年潮》2002:9)说起。         该文通过大量“考据”,斩钉截铁地认为“毛罗对话”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所谓“没有可能”)。原因倒不是毛有无机会来上海(这是对话的地点),也不是他在1957年曾否来过(这是对话的时间);而是罗稷南这样一个“小人物”,他哪里“够胆”向毛讲这些话(所谓并非“锋芒毕露”之人)?又有什么资格这样讲话(“同毛泽东有多熟悉”)?一句话,“以(罗)这样的性格,又看不出他毛泽东有多深的交往,很难想象他在7月7日晚上那次座谈的大庭广众之下能当面向毛泽东提出‘具有潜在的威胁性’的话题来”。         事后看来,所有这些推论,哪有一句能站得住?而它在当初又是何其“理直气壮”!         在我(一个历史学者)看来,这件事的重要,正是它连带着一个史学上的道理,即对于一个历史事件,证明其“有”,则易;证明它“没有”,却很难很难。         使我想到这一问题的,是前几年(大约是1994年)俄国著名的中国通、外交家和史学家齐赫文斯基来华,他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表示:在阅读了已经解秘的档案材料之后,可以断定,苏共当初并未反对过中共渡江“解放全中国”。         这是不是太“轻巧”了?轮到大家提问,我便提了几点,算是“矫情”一番,——毛与若干中共领导人为何在这个问题上要公然“骗人”(“好长脸”么)?翻译师哲没听说过(他因苏联背景信任程度有限又未参加所有会见),是否即可表示苏联人没有说过(当时五大书记中至少刘少奇、任弼时二人俄文都有相当功底)?——但关键的问题却在于:档案里没有的,事实上就一定没有吗?         其实,这并不是我“发明”的道理,而是有一句老话,就叫做:“言‘有’易,言‘无’难”。说来话长,1927年王力在清华做研究生论文时,他的指导教师赵元任即为他批了这几个字。据说,这成为王先生的座右铭,一辈子受用不尽(吴辛丑:“言有易,言无难”,《读书》1998:12)。         这一个论点,正点出了前一篇文章特别的“不讲理”处。也是我不认为它是小事的原因之一。         该文的问题还不止于此,它引述了毛泽东一段话(讲述时间“待考”),说:           “有人问,鲁迅现在活着会怎样?我看鲁迅活着,他敢写又不敢写。……他也会不写的,但是,更多的可能是会写。”           以我浅薄的经验来看,没准倒可以证明毛确实谈过这一问题。它与本文开头所引那段的区别,也没有那么大;如果再考虑到这种文本在发表前还要经过多少道修饰修改的话。         毛为什么要在那36个文人、知识分子面前讲这番话?这或许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想,可能还是与他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朋友”有关(相信那时他还对他们寄予“厚望”呢),所以他才“率性任情”地讲了;换了另一个场合(如在党的会议上),则不大可能(大约也不会有类似的提问)。毛是哪一种人物,我们不好随便定义,但他决不是一位“寻章摘句”的“腐儒”,也不是什么“文秘”者流,却是可以肯定的。我想对这样一些基本的判断,我们都不该错会了意。         最后我想说的是,黄先生所说,恐怕并不是“孤证”。《书摘》(2002:12)有一篇罗稷南侄子陈煌的文章即曾谈及此事(以为文化革命中或不管什么时候人们连私下的谈话都不敢了,这也太想当然),引用自《老照片》第24辑(2002年8月)。所以周大公子海婴知晓此事,其来路自不止一处,——读者一查,便知分晓。         刚刚又读到一段文字,据说,1936年初鲁迅曾对共产党人冯雪峰说:           “你们来时,我要逃亡,因为首先要杀的恐怕是我”(周正章:“1936,鲁迅为何坚拒赴苏”,《同舟共进》2010:6)!           但它若只是一个“孤证”呢?我想只好引用如下的话,以示吾道之“不孤”:           “有人铁口断言孤证没有说服力,但我相信在某些情况下,孤证是假象世界里惟一的真实。”(刘洪波:“解传广先生笔下的伊拉克“,《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           在我看来,这种问题还会不知多少次的碰到,是为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同舟共进》2011:12)   上一篇: 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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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北京话题: 《北京话题》北京低标准的好天气还要欺世盗名到何时

中选网上作者祝振强的文章说,于是乎,有关部门接受记者采访,并宣称什么北京的“天气预报不能被外国大使馆所左右”,我们不能看别人的“脸子”,言外之意,美国大使馆此举是别有用心的,是有预谋的,这完全是个阴谋等等。但事实真相终究不能被长久掩盖,很快人们就搞清楚了,这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标准:美国使馆的监测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PM2.5;而中国长期以来所执行的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PM10,中间竟然整整相差了五倍之多! 对此,《南方都市报》上专栏作者刘洪波的文章说,直到现在我们才知道,我们一直在享受着一种特色化的“空气标准”,不被世界卫生组织所认可的空气质量,在我们这里就是达标。我们国家向来反对“双重标准”,但却绝不反对把自己降到低人一等,就连呼吸的空气都认定不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来评价。我们并非不了解PM2.5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也并非没有测定空气中PM2.5的技术,然而,我们就是不肯把PM2.5列入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从前,这一点甚至没有受到过质疑,现在人们极为关注这一问题,但得到的回答却是“时机不成熟”,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时机”呢? 刘洪波的文章感慨说,我们呼吸着坏空气,却像那些呼吸着好空气的人民一样,只因为一直被蒙在鼓里。我们总是事后才知道,我们这里原本只是低标准的合格,如果我们一直不能达到标准,那么,也将一直不知道真正的合格是什么。我们无法知道的是,目前我们还在独自享受着多少低于国际通用指标的鉴定标准,能够把不合格变成合格,把不达标变成达标。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美国大使馆原本就没有义务为中国纳税人提供空气质量的信息服务,但想不到的是,这些数据却获得了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信任与支持,并被公众和媒体用来作为追问北京市相关部门的依据,这就只能从中国方面找原因了。《经济观察报》上作者田鹏的文章说,北京市环保局耗费远高于美国驻华使馆无数倍的人力物力得出的数据,却难以得到信任,这简直有点儿要让人同情了。不过,北京市环保局掌握着相关数据却不公布,并刻意模糊外界的视线,其目的只不过是利用一些似是而非的专业术语,来掩盖北京空气质量恶化的真实状况而已。 为何北京空气污染的监测标准既低于美国又低于香港呢?这当然不能用一句“中国人命贱”的玩世不恭带过。尽管北京的空气污染早已是积重难返,但如果在标准上暂时无法达到国际水平,至少也应该让公众知道真实情况,以便及时作出逃离北京或者是移民国外的决定。可实际情况却是,北京的空气质量已经恶劣到在北京工作的那些外国人,需要特别领取空气污染补贴,以补偿其在健康等方面受到的损害;而北京的广大市民,却一直生活在空气污染如此严重的环境中,就连自己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健康风险都一无所知。 综上所述,不少网友纷纷建言,网友@安替说,我觉得中国政府应对美国驻华使馆监测北京空气之举,有两个可行的对策:一,在美国大使馆周围大量植树造林,干净死丫的;二,或者立即宣布美国大使馆监测北京空气质量,严重泄露了中国的国家机密,对此可提出外交抗议,并驱逐大使。南方网上作者狂飞的新闻点评说,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丛日云却对此回应说,你这个办法并不高明,我的主意是,在美国大使馆上空安一个巨大的抽油烟机,让他们每天监测到的数据都是“优”,然后,《参考消息》每天都同步转发美国大使馆的空气监测结果;《环球时报》也同时发表社论宣称:“北京的空气质量,让美国佬都没话说”! 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却提醒上述两位说,“根据国际法,美国大使馆及其上空属于美国的领土和领空,所以,美国大使馆检侧和公布其空气污染指数,并没有干涉中国内政。相反,我们批评美国大使馆的相关监测数据,才是干涉了美国内政”。 此外,也有评论认为,抄袭和造假往往联系在一起,都具有欺骗性,如果空气质量这种纯数字的东西也真假难辨,外媒就要说三道四、品评一番了。美国《洛杉矶时报》10月30日发表的文章说,美国大使馆的空气质量数据让中方数据黯然失色,而这是北京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曾经担任中国政府空气质量顾问的大卫•瓦格纳认为,这个问题既有政治原因,也有技术原因,他说:“从政治角度而言,标准很难更改。10年来,政府一直在说情况变得越来越好,如果修改标准,可想而知,人们将会十分愤怒。” 网友王冲引述的这篇报道说,瓦格纳认为,北京的空气质量在奥运会之后并未变得更糟糕,但也未改善,其实,没改善就没改善,以后慢慢改,但在数据上做文章,还不如那些山寨们。山寨无论如何还给中国人带来了便宜的产品,可数据失真,并不产生任何价值,即便是心理安慰也寥寥无几,因为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曾经担任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顾问的北京大学教授朱彤表示,环保部需要购买检测仪器以及培训人员,以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可这都是要花钱的。朱教授的这个说法,笔者不敢苟同,如果花钱就能解决数字不准确的问题,这就简单了,但问题不是出在仪器身上,而是管着仪器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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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基会的羊头与狗肉

河南宋基会的羊头与狗肉 作者:刘洪波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日期:2011-11-8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8 11:09:54 阅读量:190次     一尊雕像“出卖”了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这已是这家机构今年第二次走上舆论前台。   两个月前,河南宋基会被爆资金管理混乱,热心放贷收息、证券交易、房产开发、融资担保而无心公益,迄今无下文。这次,24米多高的雕像现身郑州郑东新区,再造震动效果,舆论异口同声,钱的问题要说清楚。   河南宋基会还没有说钱的问题。不过,在中国,钱的问题怎样算是说清楚了,原本也是有不同的理解的。按照正规程序,说清钱的问题,无非是是否分清了公私口袋,只要不落入私人口袋,那就算“两袖清风”,别的一切,好说,也不重要。   当然,今天人们内心里的判断,任何一个工程都很难相信没有钱落私袋的情况,只是是否被“发现”和是否愿意去“发现”,从而查处而已。   然而,对公众来说,其社会认知已经进步到一个官方程序不及的水平,那就是钱的问题,不只是要看公私两个口袋是否分清,即使没有落入私袋,还要看哪个公家口袋出钱,公家口袋是否应该出钱,不当出钱的责任怎样追究等等。   郑东新区的街上,一尊伟岸的雕像,建筑与艺术的结晶,称为“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巨型雕像,今日中国绝不少见,但一般建于山野,形象有大佛、巨龙、炎帝神农等等,搭台唱戏,招人冶游。河南宋基会的雕像却是立于街市,形制虽不可谓出奇,但于城市视野构成的参照系来说,实在如同好莱坞电影里的绿巨人一般,属于庞大之物。   如此庞然一个人像,人们说是宋庆龄。看起来确实很像,而且据产生了纠纷的合作方广州美术学院的说法,雕像应该就是宋庆龄。然而,河南宋基会称不是宋庆龄,而是黄河女儿。是宋庆龄也好,是黄河女儿也好,效果一样。但还是要说河南宋基会毕竟还是懂得一点护主之道,知道用宋庆龄的字号不好,砸自己的招牌,或许原意只是觉得把宋庆龄的形象搞得过于招摇不好,客观上还是避免了让宋庆龄在街头搞怪。只是糟蹋了“黄河女儿”,但他们是不管了。黄河女儿,听起来很尊严,但糟蹋一下也没有谁在意,是不是?   宋庆龄何辜!逝去已有30年了,仍在被河南宋基会侮辱。打着她的名号,“缔造未来”,“为国树人”,却去做生意而不做善事。现在被宋基会铸了一尊巨像,立在街头成怪物,摹其形而不敢称其名,易名曰“黄河女儿”。如此宋庆龄基金会,若是起宋氏于地底,到底将看到她怎样的神情,听到她怎样的言辞,她对自己被当做羊头挂起卖狗肉的情景是何感慨呢。   “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之类的名目,在中国也是极为多见的。妇女、工人、老年、儿童、职工、干部,乃至代表委员等等,都会有以其名义所建的“活动中心”。想必这样的“活动中心”,建起来都是以造福广大相应人群为理由,而实际则基本成为一个个具体管理部门的官员会所,另外就是成为一个个商业娱乐场所。而被冠以名目的相应人群,一般是不在里面活动的。他们只是显示项目建设正当,以及公款调用堂皇的借口。挂羊头卖狗肉,这又是一桩。   河南宋基会的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惹人注意的是雕像,于是被雕像出卖了。据报雕像的基座是800平方米的会议厅,容600人会议,旁边正施工电影院、会客厅,有标间套间总统间等,青少年儿童将以怎样的代价去活动?   又据报这是由一位河南省前副省长发起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全民法人;公益性事业单位,将有财政拨款。一个副省长,一发起就是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这样的钱,能花不花,就是傻瓜。   还有报道称这个活动中心原计划占地222亩,现为47亩,缩水地块已成豪宅,开发商则均跟宋基会的工作人员有关系。看,又是一桩买卖,只是不知宋基会大竖雕像,如此张扬,本意是要表明项目虽然缩水,仍然没有落空,以交待于规划;还是要永志丰功,以使人忘记里面的交易。   但不管怎样,台面上,这个工程仍将可以“说清钱的问题”,而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还是做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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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无论早晚,正义必须到来

无论早晚,正义必须到来 作者:刘洪波 来源:南都网 来源日期:2011-10-11 本站发布时间:2011-10-11 9:57:32 阅读量:617次   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这被视为迟到的公正。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据说是流行于英国司法界的格言,现在也深为国人所熟知,被人反复引用。每当我们面对显然的非正义不能及时改正,这个格言就会响起。然而,如果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些为历史不公正而做出的努力,岂非失去了恢复正义的意义?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毕竟是一句格言,一个形容格式的话语而已,而非一个法理学的结论,一个可被证明的逻辑论题。它可以提醒人们恢复正义不可拖延,但不等于拖延既已发生,那么正义就不可再得,从而改变也失去了意义。   在正义不可拖延的意义上,“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因为那是知其为非而无所努力;在改变不公正的意义上,正义与非正义有明确的界限,迟来的正义仍然是正义。   在美国参议院通过道歉法案后,推动众议院通过道歉法案,推动白宫就历史上的排华行为作出表示,将依次展开。就历史的错误进行道歉,这在很多国家都已发生。这些道歉,有些是针对特定的族裔,有些是针对外国人民,有些是针对本国民众。无论受害者群体在哪里,只要国家或政府的行为带来群体性的伤害,道歉就是一种应有的态度。   道歉不是追究罪行,而是良心上的表示。罪行的追究是有时效的,而且也需要明确的主体,经常是具体的人。历史上所发生的错误实际上难以补偿,罪行也往往无从追究,而作为道德体现的正义恢复、良心醒悟没有时限,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民族如果曾经犯下罪错,那么偿还道德与良心上的债务,永远是需要的。   二战后德国向犹太人和以色列反复表示道歉,请求“宽恕德国人的所作所为”,被视为历史反省的典范。而日本对二战期间行为的有限道歉以及不时反复,则使东亚民情陷入反复纠结之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慰安妇问题,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日本军队不对强迫妇女成为慰安妇负责,不仅激起亚洲相关国家愤怒,而且美国国会也作出回应,要求日本政府正式承认其军队奴役慰安妇,并正式道歉。   在美国,1988年里根总统向二战中被监禁的美国籍日本人正式致歉,1993年国会为一个世纪前推翻夏威夷王国道歉,2007年多个州为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奴隶制道歉,2008年国会众议院为奴隶制以及延伸至20世纪中期的种族隔离道歉。在澳大利亚,2008年陆克文总理对历史上发生在原住民身上的残忍事件道歉。这些远不是国家道歉的全部。   每一次国家和政府道歉后面,都有着公民活动的铺垫,都有着社会认识的进步,都使人看到文明在国家政治层面的繁育。对于政府来说,为眼前的某件具体的事情表示歉意,相比为某个历史罪错道歉,要容易得多。这不仅是因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不必揭开历史的伤疤”,而且可能是认为“责任有分期”,现在的人不必为历史负责。   我们应当为前辈所犯的罪错负责吗?回答是有争议的。“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奴隶”,“杀害犹太人时这个世界还没有我”,“人不能为没有参与其间的行为负责”。这里面有一套严密的逻辑,战后出生的德国人、日本人,以及拒绝为历史不公正行为道歉的任何人,都可以引之为据。而按照现在一种通行的道德主张,人仅能承担其自我选择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人作为道德主体独立而且自由。而另一方面,政府被赋予中立无偏地治理社会的意义,而非考虑社会的良善。从而,美德不具有共同标准而成为个人选择上的偏好,“集体责任”、“历史责任”以及“道德政治”等更加不必存在。   无论作为道德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个体独立而自由”无疑具有巨大的解放意义,并且成为近代以来定义人这个概念的第一义项。然而,人又生活在社会中,生活在历史中。所有人都会同意子女对父母存在责任,而父母并非子女所选择;所有人也会同意国家关照国内公民比国际援助有更大的义务。   历史罪错在很多国家都曾经发生,也许每个国家都有其“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有时是显而易见的,有时是随着历史认知和文明观念的演进而被发现,因此,是否道歉不仅考验相应国家和政府的道德勇气,也标志其文明水平。   美国参议院就历史上的排华法案作出道歉,不必视为国家道歉的典范,但也不能因其“迟来”而认为没有意义。也许,我们会看到更多的国家道歉行为,人类的文明程度、人类政治的道德尺度,已发展到能够展开国家、政府和民族自我反省的水平。面对众所周知的历史错误,采取回避乃至否认的态度,将越来越显得冥顽不灵。(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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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官员在位时为什么不讲真话

官员在位时为什么不讲真话 本站语录:7月13日-16日 作者: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11-7-18 本站发布时间:2011-7-18 8:38:05 阅读量:36次 【 语录· 头条 】 如果说改革之初要突破的是思想“禁区”,那么今天的改革,要突破的则是利益“雷区”。 能否革除那些久改不革的积弊,推动那些久推不转的工作,关键在于敢不敢触动既得利益,能不能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主动性。 人民日报 : 拿出壮士断腕勇气突破利益“雷区” 【 语录· 李昌奎案 】 对于已死的人,惩罚罪犯的意义就是维护了死者的尊严。对死者的尊重其实也是对人性、对普遍的人的生命尊严的尊重。 cctvcctv : 博弈论是否适用死刑问题? 废除死刑坚持的“生命不可剥夺”观念,固然具有无可置疑的价值正确性,但剥夺人生命的罪犯行事并不受这一观念约束,这样的现实存在,每每使以“生命不可剥夺”为废除死刑的价值依据的观念陷于悖论。 肖雪慧 : 支持死刑不等于选择野蛮 司法者究竟是迎合还是对抗公众意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迎合还是对抗,请给出法律的正当理由。 南都社论 : 李昌奎案,司法者理当更少情绪化 社会舆论冷静不冷静和社会舆论批评是否正确,在逻辑上是无关的。法院这个判决,和其他死刑判决是否是同一法律标准,是民众关心的焦点。 斯伟江: 法院的仁心当以仁术贯之 法律人士和公众对某些案件的分歧并不是说公众愚昧,而是说专业分工不同,法律人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性,比普通公众更有可能做出符合长久正义的判决。 许志永 : 从李昌奎案看法律人与公 众的分歧 没有“把牢底坐穿”和“不得假释”的刚性法律条款,怎能震慑贪官污吏,“死缓”岂不是“法网不恢,疏而有漏”的网开一面 ? 高人 : 中国法治,路漫漫其任重道远 法律的作用,是通过案件的判处让社会信仰法律,但一个违背民意和道义的判案,显然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反而会让法律失去民心。 邓聿文 : “慎杀”还是“枉判” 对一个判决,公众怎样表现是自由的,旁观者怎样看待也是自由的,法官需要的是依法作出判决,而不是迎合或者逆反公众可能的表现。 刘洪波 : 公众是否狂欢,关法官何事 【 语录· 动态 】 现在把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尤其强调要注重民生问题,但是要做大蛋糕我们仍然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说分蛋糕不是重点工作,做蛋糕是重点。 ……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汪洋 : 分蛋糕不是重点做蛋糕才是 网民的自我管理、网络的自我净化功能发挥得好,有助于克服公权的缺位和越位。对政府来说,只有允许不同声音彼此竞争,才能让网络的自我净化机制效能最大化。 ——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人民网评 : 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四) 对于县委书记来讲, 县域范围内的官员、 司法系统、 新闻系统以及民众, 才是日常离县级事务最近的人, 是最容易发现县委书记的腐败, 最能对县域事务进行日常纠偏的力量。通过制度创新, 让他们有真正独立于县委书记的制衡力量,让他们能在制度的保障下行使自己的独立监督权利, 才是 “拯救县委书记” 的出路。 李铁 : 上级救不了县委书记 【 语录· 现实观察 】 现在的关键是“多数人”“做蛋糕”,“少数人”在“瓜分蛋糕”。垄断国企暴利惊人,工资福利、公款消费惊人。有些公共权力持有者以权谋私,狂抢蛋糕。先富起来的纷纷出国了,把做好的蛋糕带到国外,结“与国之欢心”去了。把环境破坏了,留下一个烂摊子给底层老百姓。 孤独之鹰 : 但愿汪洋说的不是心里话 什么时候,不仅仅是“前官员”说真话,而是大量的在职官员说真话,我们就可以说,中国的民主是确确实实走出了重要一步了。 钱发平 : 为什么总是“前官员”说实话? 这个国家,因为种种原因,你我都是戏子,且不幸是三四流的戏子,举国都被一根看不见的线牵着在演皮影。…… 如果屁股指挥大脑,不叫脊梁,当了一辈子代表连句有担当的话都不敢说,这脊梁,顶多是野夫说的一根墙里面扔出来的骨头。 李承鹏 : 墙里扔出的一根骨头 我担心的是,中国弄不好,就会形成以上层和下层为表达形式的、很意识形态化的主要断裂带,凡是上层说的下层就是谩骂,凡是下层说的上层就不屑一顾。因此,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是我们必须同时警惕的两种现象。 孙立平: 警惕上层寡头化 下层民粹化 二十年前许诺做大蛋糕大家分,先富带后富,可实际上,大家辛辛苦苦做大了蛋糕,无权势的老百姓却越分越少,有权势的执政群与其同谋的既得利益集团一口全吞。 江湖雀语 : 今日新闻说毁约 【 语录· 百家争鸣 】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讴歌“唱红”,各有目的,或是职司,或是投缘,或是投机,或是得利,或是弄权,但总得搂着点,不能言过其实。 高人 : 得不偿失的访谈 美国是假设人性恶,所以我所有的法律是限制你那个恶的部分,这样把你恶的部分限制住的话,人大家就是善的了嘛,就该友善地对待这个社会,我们是假设人性善。 王振耀 : 制度不合人情造成普遍虚伪 永远不要忘记人类的自由和尊严是唯一且不可分割的。 —– 扬诺斯·基斯 李公明 : 要面包,更要自由 公权是惩罚犯罪的暴力机关,亦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没有律师的辩护,任何公民的权益都将面临非法侵害的危险但却无从得以保障。 谭敏涛 : 就房立刚律师北海受辱事件的声明 从功能性来说,民主制度使得人们有渠道表达并解决他对私人生活或公共社会的不满。他可以打电话投诉官员,可以写文章批评政府,可以组织人上街头抗议,可以找议员帮忙,因此可以减少社会的暴戾之气,减少被压抑而随时等待爆发的愤怒。 张铁志 : 台湾人的公民素质从哪里来 ? 【 语录· 学术 】 一个仅靠古典美德支撑的时代注定是专制、蒙昧、野蛮的黑暗时代。 刘军宁 : 美德与黑暗时代 市场本身是最讲伦理的,它使得你不能伤害别人,你致富也好,地位提升也罢,一定得建立在给他人创造幸福、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基础上。这是我理解的市场的逻辑。 张维迎 : 市场制度最道德 【 语录· 史鉴 】 如果因为政治的需要而肆意玩弄法律,甚至随意决定公民的生死,这不仅放弃了揭露四人帮罪行以及教育全国人民的大好机会,甚至可能长久地影响中国司法的走向,继而陷入历史循环的怪圈。 老张 : 三十年回眸审判四人帮 谬论所以会层出不穷,是因为一堵不准细议和深入讨论“文革”的围墙竖在人们面前。 我在此呼吁“文革”亲历者们:大家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作出对“文革”的回忆,以此有力地粉碎那些歪曲者的谰言,不使年轻人继续被蒙骗。 XUPING : 呼吁亲历者回忆“文革” 对于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来说,其目的不是保卫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而是推进国家的进步和民主。 ———- 戈尔巴乔夫 信力建 : 戈尔巴乔夫让俄共有了存在的理由 现在有些左派人士,他们在那里天天说文革的好话,其中有一条理由,就是文革创造了社会平等的奇迹,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了,农民尤其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了主。……可在实质上,在文革期间,中国“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提高,他们仍是中国社会中身份最低贱的阶层,在很多方面,他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一群,其低贱的社会身份认同并没有被削弱,更没有被剔除,反而进一步被强化和固化了。 姜莱 : 文革的中国照样等级森严 辛亥革命后人民的腐败是中国共和腐败的肇始。……包括民众的冷漠和犬儒,政治人物的伪善和专横、知识精英的自私和失责、社会制度的不公正和不平等、媒体沦为权力喉舌和大众消遣、教育舍弃人格和普世价值开导的重责大任、经济发展急功近利,竭泽而渔。 徐贲: 中国共和腐败的 肇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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