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

图片为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宗教自由页面的截图

宗教自由是指在免受不当干扰的情况下选择信奉的宗教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和《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都保障了这一基本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具有多个层面,并与其他人权相互关联,例如表达自由权或生命权。

中国的宗教自由权利常常广受批评。根据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是世界上侵犯宗教自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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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 | 四川阿坝县和甘肃合作市再有两藏人自焚

四川阿坝县境内一位消息人士星期一晚间向本台表示,阿坝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在星期一自焚。“今天(6日)又一位格尔登寺僧人自焚,他的名字叫洛桑赤列,是阿坝县贾洛村日阿洛乡人。他是在县城附近街道点火自焚后,被警方带走。” 印度南部西藏哲蚌寺僧人松热嘉措星期一晚间告诉本台,洛桑赤列自焚时呼喊的口号有在场部分藏人听到。 “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赤列是于8月6日当地时间下午5点10分在阿坝县城自焚。当地部分藏人在自焚现场清楚地听到了他所呼喊的口号,当时他高呼‘让达赖喇嘛尽早返回西藏、让境内外藏人早日团聚’,随后警察到场,将他身上的火扑灭后带进车内。” 印度达兰萨拉格尔登寺境内紧急情况联络小组发布声明说,洛桑赤列在阿坝县城高呼口号自焚时,一批公安人员和特警用灭火器熄灭他身上的火之后,将他装进警车送到县医院,没过多久又从县医院将他带走,但不知带往何处。 声明指出,据目击者介绍,洛桑赤列从火焰中呼喊着很多口号,他被带往医院时仍然活着。当地藏人说,洛桑赤列,年约21岁,母亲名叫卓嘎吉,他从小进入格尔登寺为僧,2008年被突袭寺院的中共警察拘捕,遭到严重殴打。 声明说,按照西藏人民议会统计,洛桑赤列是西藏境内第45位自焚者。他是阿坝州第29位、阿坝县第22位自焚者。 一位居住在甘肃甘南州合作市境内的知情人士星期二向本台表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一名藏人妇女星期二在该市合作寺附近自焚。 “今天当地时间下午约2点20分,一名叫卓嘎措的27岁妇女在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合作寺右方转经路的佛塔前脱掉上衣后点火自焚,当时许多转经的人扑灭了她身上的火,随后寺院僧人闻讯赶到,她当时哀求说,不要将她交给中共手中,请用石头砸她的头让她死去。僧人随即将她安置在合作寺里。” 消息人士说,自焚妇女的家人来到寺院,决定将她带回家乡。“卓嘎措的家人为寺院免遭不幸,希望带她回家,寺院方面建议家人将她放在寺院,不过最终家人决定带走她,但在返家途中,卓嘎措不幸过世。” 消息人士介绍说,自焚女青年卓嘎措的父亲名叫珠杰卡,母亲名叫桑杰措,是合作市扎萨(音译)村人,已经出嫁,育有一男一女。她自焚时呼喊着“达赖喇嘛万岁、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西藏要自由”等口号。她身上的火熄灭后,人们发现她仍是双手合十。 印度达兰萨拉的地方西藏青年会和妇女会星期二晚间6点组织民众为最新自焚的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赤列和甘肃甘南州合作市卓嘎措举行了烛光游行哀悼活动。 另外,中国当局于上周末在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拘捕了在县政府前进行静坐请愿的四名藏人。 居住在印度达兰萨拉的夏河籍藏人珠白告诉本台:“夏河县博拉乡所属的阿拉村和娄来布村之间自1980年至今存在争地纠纷,但政府则一直不予出面解决。本月初,阿拉村30多名村民在县政府大门围栏上挂起写有‘关注民生,关注我阿拉村的生存’字样的横幅进行静坐请愿。本月5日,当地有关部门下令所有请愿藏人返回阿拉村,并以涉嫌带头示威为罪名拘捕了队长宛德卡、村民央嘉多吉、贡确嘉和格桑多吉四人。由于其他藏人在6日(星期一)继续示威,被当局强制遣返。目前四名遭捕藏人被禁止与探望他们的家人和亲友见面,当局还退回家人给他们的衣食等生活用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丹珍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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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识新黑五类

张凯律师:环球时报英文版刚采访我关于新黑五类的看法。采访中陡然悟出了个道理:新黑五类分别代表五类基本价值,维权律师代表宪政、法治,地下教会代表信仰自由不受官方干涉,网络领袖代表表达自由,异见人士代表自由派或政治权利,弱势全体要求公平正义。而这五类价值恰恰是现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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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个是水葬

17日中午自焚身亡的阿坝草登寺18岁僧人洛桑洛增,于当天晚上被寺庙水葬。他是自2009年以来第49位自焚的藏人,后面恐怕还有不知其数的来者,面对藏人这惨烈的壮举,在写他的水葬时,突然想到了小时候看过的一部阿尔巴尼亚电影《第八个是铜像》。 于是题目写为《第四十九个是水葬》,以加重历史感。 可是在17日当天,印度流亡藏人的英文网站《回家网》说,他的遗体会在当晚火化。 19日,印度达兰萨拉的格尔登寺境内紧急情况联络小组发言人次仁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草登寺方面早已预料当局会下令在当天处理自焚者遗体,于是决定由寺方举行隆重的水葬仪式。当晚洛桑洛增的遗体被投入寺院附近的草登河里进行了水葬。当天下午,从马尔康县派遣的大批军警抵达草登乡,但因受到当地僧俗藏人的极力阻拦,未能进入寺院。不过,这些军警则在河对岸用军事演习的手段来威胁藏人。” 次仁表示,草登乡藏人于7月18日聚集寺院为自焚身亡僧人洛桑洛增举行了祈福与转经佛事活动。地方所有藏人商店和饭馆在当天全部关闭,以示对自焚者哀悼。 自由亚洲电台说,西藏三区11个同乡会联合举办的“祈福自焚藏人法会”于19日当地时间早上8点在达兰萨拉大昭寺正式开始,而藏人行政中央的官方祈福法会于19日下午4点在同一地点举行。内阁代表特向自焚身亡者洛桑洛增表达哀悼,向他的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部长德吉曲央在法会上表示,境内藏区连串自焚事件是受中国高压政策所致。“从四年里的自焚事件来看,完全是因为受到中国当局针对藏区和藏人采取的高压政策所引起。流亡境外的藏人争取实现自焚者的遗志极为重要。” 以下是境内网站对藏区水葬的文字介绍: 西藏地区的藏族多实行天葬,只有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甘孜及一些草原地区的藏族因缺乏燃料,除农奴主实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人均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所,多设在江河急流处。人死后,在家停放1~3日,点酥油灯,请喇嘛念经,然后将尸体运至水葬场,由司水葬者或将尸体屈肢捆扎,胸前缚石沉水,或以斧断尸投水。死者遗物归司水葬者,财产半数交地方政府,半数归寺院。 如阿坝境内,实行水葬的主要是居住在江河边的农牧民。其他地区水葬的则是除儿童外,主要是一些乞丐及地位十分低下者。 阿坝的水葬程序:水葬时,将尸体曲膝圈身“坐化”后装入“灵轿”(或叫龛棺),抬到两河交汇急流之处,打碎龛棺将尸体投进河流中。有的将尸体节节肢解,再投入洪流中。还有的用白布裹尸,把整尸抛进江中。水葬完毕,送葬者要在岸上插一杆印有经文的幡旗,表示对死者的祭奠,祈盼早日灵肉分离,生命轮回。在甘孜州的部分地区,水葬较普遍且有各自的特色。如甘孜州雅江县的日依一带,当人死后,马上要在死者的腰脊上砍一刀,然后头脚相选捆好,头脚朝上地放入背兜之中,口上挂一块黑布,当天被人背去丢入河中。死者家属在大门口挂个嘛呢旗,葬仪就这样简单明了地结束了。 万毅忠的博客 http://wanyizhong.blogspot.de/2012/07/49_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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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录 | 奇装异服图片展

@degewa:新疆当局把穆斯林妇女的头巾说成是“奇装异服”,所以这条微博说:民愤就是这样激起来的,对新疆维稳的投入其实不需要这么多,只需要尊重当地人、他们的生活习惯就可以。现在的狗官创造了历史甚高!历史上没有那个刽子手干涉过当地人的胡子和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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