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苏州和服事件中,警察指控和服女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知名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周莉案”和“秦火火案”等。这些案件当事人往往因为发起维权行动和在网络上批评政府而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引发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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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郭洪伟被重判13年家属愤怒

吉林访民郭洪伟母子因“敲诈勒索罪”及“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及13年。家属对这一结果表示愤怒。有访民认为,郭洪伟母子为了解决问题才不断上访,他们没有罪,这样的判决十分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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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广州三君子”被“煽颠”获刑高达五年

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广州三君子”维权律师唐荆陵、自由撰稿人袁新亭和大学教师王清营被指控涉嫌“煽动国家颠覆政权罪”一案,在历经三次庭审之后,1月29日上午在广州中级法院宣判,唐荆陵获刑5年、袁新亭3年半、王清营2年半。

“广州三君子”的唐荆陵44岁,曾以律师身份参与中国国内多起维权案件,44岁的袁新亭(袁朝阳)和33岁的王清营,近年与唐荆陵一起参与维权活 动。同为好友的三人,积极倡导公民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宣扬民主法治的理念,并是2008年由目前身陷牢狱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异见作家刘晓波发起的主张宪 政改革的“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

“广州三君子”案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获得国内公民的大力声援,是中国大陆2015年审理的最具影响的人权案件。而该案星期五的宣判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据唐荆陵的辩护律师葛永喜星期五上午在宣判后向美国之音证实,唐荆陵在法庭上表示,鉴于司法当局已经沦为掩盖罪行的遮羞布,他不会向专制政权的法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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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郭飞雄妻子公开信呼吁重审郭案

张青在公开信中称,负责审理郭飞雄一案的法官郑昕滥用职权。她形容郑昕“随意使用法律为工具”,是“对中国政府提倡要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政策一种挑衅”,“严重地毁损中国的司法形象”。

这封公开信的收信人包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张青信中指,司法机构秘密拘捕郭飞雄、阻止律师与郭飞雄见面、在证据不足情况下起诉郭飞雄、检控一方提交非法证据。另外,张青指控该案法官郑昕多次阻挠郭飞雄代表律师复制关键证据、剥夺郭飞雄代表律师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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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支持香港占中 中国一网民被判刑18个月

星期二,广东一法庭判处广州网民叶晓峥18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寻衅滋事”。叶晓峥表示不认罪,并将提起上诉。

据悉,叶晓峥去年在网上发文公开声援香港占中运动,并批评政府官员在打压群体性抗议事件时的不当措施。2014年12月12日,当地公安人员闯入叶晓峥家,调查他身穿印有“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字样的黑衣,以及声援香港“占中”之事。当日,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叶晓峥,并抄走其个人手机、电脑等物品。

2015年1月17日,叶晓峥被批捕,6月18日被起诉。7月23日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媒体报道指出,起诉书中的主要指控,并未涉及香港“占中”,而是以叶晓峥发帖讥讽广东博罗县某公安局长及披露居民杨金华,因接待访客而遭警方骚扰为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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