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

BBC | 点评中国:小悦悦之死、王荔蕻判刑与温家宝的愤怒

广东幼童小悦悦被车几度碾压而无人救助事件震撼中国社会。 广东幼童小悦悦被车几度碾压而无人救助,此事件在中国社会上下造成极大震撼,也引发新一轮有关中国道德危机和文化重建的争论。 温家宝的愤怒与权力对道德的侵蚀 事发后六天,10月19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讨论中国的诚信道德建设问题,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等等。今年四月,温家宝曾在一次谈话中愤怒地指斥中国道德滑落到一个“何等严重的地步”。 事实上,从三鹿奶粉事件时提及“企业家血脉里要流淌道德之血”至今,他在各种场合谈及此问题,而官方也不断地以各种方法试图扭转这种局面:“八荣八耻”的提出,文明办的设立,开动党政机器对各种所谓的模范人物不遗余力地挖掘与推介……其结果却如反腐败一样——反腐倡廉高调日新,防腐措施层出,腐败却日甚一日——,举国的道德水准江河日下,乃至前有让婴儿吃毒奶粉后有小悦悦之死这种种令人难以置信、让国人蒙羞的悲剧发生。 面对这种状况,温家宝的愤怒和正面现实值得肯定,但追究和根除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或许更为重要,而官方那种道德滑坡是因为“文化建设瘸腿,不足” 所致显然是种不痛不痒,文过饰非的说辞。 从四月温家宝就道德现状发怒后当时一批官方的媒体所作的一系列评论来看,事实上官方也很清楚问题的致命所在:“法治的缺失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道德文化,令社会失去方向,民众失去信心。”(人民日报海外版)“官风不整,民风难变。重塑道德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机制作垫底,道德规范必然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新华社)乃至最近“中青报”刊文称是“官德败坏导致中国社会道德环境恶化”。 是的,官员是负责公共事务的人员,理应是社会公正的维护者和社会正义原则的实践者,但如果他们的行为恰恰相反,而社会又缺乏保护人们实践道德的机制,人们对社会公正与善恶的奖惩便定会失去信心,丧失一种正常的公共意识,滋生犬儒的态度,对种种不道德的现状感到愤怒而自己却无愿改变这种状况。那十八位从小锐锐身边侧身而过的人士正好说明这一点。 道德说到底是一种社会的规范。孔夫子讲“仁”(二人也),是要说明人的善是要通过与他者的关系而显现出来,得以实现。其基础是某种有关善恶、社会公正的价值标准。 近代以来传统中华文化秩序崩解后如何确认一种现代的道德标准和基础,这个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很好的回答,或可谓中国当下道德危机深层的原因。但最近几十年来权力的专断、腐败和骄横对道德文化的摧残直接造成当下道德崩溃显然也是不争的事实。 所有权力都有自我腐败的趋势,但专断的权力不仅如此还试图割断人们正常的联系,将人们加以疏离,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敌对不信任的状态,破坏人们健康的公共意识。且昨日是有产就是敌人,今日是金钱至上;刚刚还是阶级斗争为纲,转身便是经济增长高于一切,实用主义的“黑猫白猫论”的绝对化……价值标准难免不处在一种极度的混淆之中。加之大小官吏的腐败、虚伪与蛮横导致政府诚信丧失殆尽。八十年代中那曾为惩治不轨官员而发出的“布大信于天下”的豪言,今日回想,令人感慨,已成笑柄。 王荔蕻的判刑与道德的重建 改变这种状况靠搞运动的方式显然是达不到目标,岂不见,这二三十年来党和政府的有关决议、领导人的相关讲话指示、运动多有,而效果何在? 在一个日渐多元、人们的正常利益需要得到表达和尊重的时代,靠回到改革开放前的那种原教旨禁欲式的假道德状态也是不可取、不可能的。此外,道德建设不可抱一种工具化的目的——国务院相关决定的陈述竟将加强诚信教育,提升全民道德等努力的最后落脚为“激发民族创新精神,增强国家竞争力。”显然是南辕北撤,大错特错。道德具有社会功利后果,但道德的本身却应该是非功利的。如果将道德建设的目标服务于国家功利,那最终只会是继续败坏道德。 中国的道德重建须在尊重人们的权利的基础上以努力造就人们一种正常的公共意识开始,鼓励人们关爱他人,关心参与公共事务。而要做到这一点,对官员的监督和恢复人们对法律公正的信心就成为必要的条件。 国务院有关决策也说“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言甚是。但与此同时,一个消息却让人对此不敢有任何奢望:10月20日,国务院会议次日,北京王荔蕻女士因参与维权被二审定罪判刑。从各种报导了解到,王女士虽出身将门,却立足草根,热心关注社会公益,从邓玉娇案到福建三网友案,援助街头流民,依法捍卫公民权益,抨击枉法的官吏。如此一个追求社会正义的优秀公民,一个关心他人的“好人”(网友们对其爱称)却被官方滥用法律,以“寻衅滋事”判刑,如此作为,官方何以服众?何以示诚?法律又何以立信?一个健康的公共意识、关爱他人的风气又如何能形成?对此,难道温总理不也该愤怒一回? 小悦悦是在王荔蕻女士被二审定判的次日离世的,或许她也在与死亡的搏斗中从这消息里感到了绝望?不过,为无数个将来的小悦悦能愉悦地生活,生命不受碾压,国人需要总理愤怒,但更需要象王女士那样行动,且因此受褒奖而不是被刑囚,如此,中国的道德才有被拯救的希望。 本文不代表BBC 的立场和观点。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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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思潮与政见: 小悦悦事件与陈光诚案例之间有何共通性?

中国人真的道德冷漠吗? 进一步追问,中国人真的道德冷漠吗?有没有相反的例子可以证伪中国人道德冷漠的结论呢?实际上,如果看看中国网上的言论,浏览一下中国网友关于小悦悦事件的批判和反省,就可以得出结论,中国人并非如此冷漠。如果说,网上仅仅限于言论层面的话,实际生活中我们也不难找到有力的证据 ,证明中国人道德并非如此冷漠。我们在这里且将陈光诚案例作为一个例证。 盲人陈光诚通过自学获得律师执照,由于揭露山东临沂强制计划生育暴力,维护受害者的权利而被山东司法机构于2006年判刑四年。服刑期间,陈光诚获得了中国与世界的广泛关注。2006年,他同中国总理温家宝一起被评为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陈光诚于2010年刑满出狱,但却在自己的家中遭到软禁与监控。一个曾经受到中国当局表彰的维权人士,一个不惜生命与安全维护法律尊严的盲人律师,出狱之后不仅不能重获自由,甚至整个家庭也受到株连,其六岁的女儿也无权上学。面对如此不公,如此蛮横、如此无耻的行为,中国人为此动容,世界为此悲哀。今年以来,不仅有众多中国义女、义士不顾安危前往山东临沂东师古村试图探望陈光诚,不少的国际媒体记者出于职业道德试图采访陈光诚。然而,东师古村俨然如同中国一座特别监狱。为了继续关押一个已经满刑的盲人,不惜血本,将东师古村严密包围,任何人不能接近陈光诚。近期以来,由于网络的呼吁,探望陈光诚的网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尽管网友探望陈光诚的行动充满各种危险,探望者受到威胁,强制遣返,招致抢劫、殴打,有人还因此丢掉工作。但是网友没有退却,没有被吓倒,一个围绕探望陈光诚,呼唤正义,维护人权的全国规模的公民行动呼之欲出。 陈光诚唤醒了众多的眼明人 陈光诚的身上凝聚了当今中国社会的各种悖论:陈光诚作为盲人,眼睛看不到光明,但他却以其行动将光明散布于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律师,遭到权力的打压,他是弱者,但是,他的存在却使一个默默无闻的东师古村聚集起大量的能量,当局不得不动用重兵把守,如临大敌。陈光诚在自己家中被严密监控,动辄遭受毒打,但是他却已一身道德正气,唤醒了众多的陌生人。东师古村俨然成为觉醒的中国公民朝圣并获得救赦的精神聚光点。拜专制政权所赐,陈光诚似乎正在被造就成为一个中华良心与正义的象征。 网友探望陈光诚的行动带给世人的是一个悖论式的启示:一方面,面对关押陈光诚这样一个法律良知与道德义士的行为,不少中国人知难而进,置安全与利益于度外。中国人的精神并没有死亡,良心并没有泯灭,道德并非如此冷漠!另一方面,这些主动去探访东师古村的人毕竟是少数,这种探访的风险太大,可能要付出的代价太高。不愿冒风险的和不愿付出代价的大多数人不会去探访陈光诚。 这一事实因而也可以解释为何路人对小悦悦丧生如此冷漠:只要还有陈光诚案例这样的强奸法律,践踏道德,蔑视正义的行动存在,只要这样的行动不受到惩处,相反还受到公权力的保护,甚至由公权力赤膊上阵的话,那么不向小悦悦伸出援手的人就会仍然是社会的大多数。多数人对于践踏他人生命、对于黑暗、邪恶现象冷漠处之就不仅仅是合乎狭隘私利的,也是合乎社会氛围的,同时也是为专制所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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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大家谈中国:质疑小悦悦父亲坠入暴力监督陷阱

广东女童被汽车碾压的事件引起巨大反响。 日前,佛山女童小悦悦遭碾压事件引发关注,其家庭收到了来自各方的善款。小悦悦不治身亡后,其父王持昌决定将善款捐出。但随后,王持昌接到了大量短信电话,除求助信息外,不少人质疑善款去向,指其敛财。王持昌称这笔善款如今对自己而言,已经成了烫手山芋。(11月3日央视) 郭美美渐渐销声匿迹了,如同烟花一般,绽放过后便是沉寂;卢美美也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了……尽管,这些人火时,慈善很热很火,也有诸多拷问,但随着她们的“远去”,慈善还是那样,该透明的玻璃口袋,还只停留在口上或者计划的文件中,给人一定点的希望之后,再没有了下文。 这般寂静与辽阔的景象之下,公众对慈善的宣泄,必然要寻找一个新的突破口。此时,小悦悦的父亲出现了,他的出现,因为事关善款,而且跟慈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他之前信誓旦旦地保证,用不完的钱一分不要,全部捐出去。可如今,没有明朗的数据,没有清晰的榜单,与之前之承诺,有了强烈的反差,于是,小悦悦父亲,很不幸成了公众对慈善不满新的“宣泄口”。 而事实上,善款既然是捐给小悦悦的,那外人无权发问与发难。虽然小悦悦父亲曾保证,但即便其不遵守承诺,那也只是个人信用问题,并不是对慈善款发难的理由。更何况,捐出去的善款,是一分爱心,也最好是用在刀刃上,但如果因为受救人离开了,就要收回善款,那契约精神何在呢?那慈善的爱心如何呵护呢?可以说,小悦悦的父亲,有自己支配善款的权利,也有不透明的权利。 质问与发难小悦悦父亲的每一个人,必然都会强调,公众的监督,是对慈善好,是为了推进慈善事业的改革与完善。言之凿凿,道理却未必正确。善款最需要用在刀刃上,这点不假,但即便有正义诉求,最起码的契约精神,还是应该遵守的。 反而是公众不分青红皂白地发难,其实是一种暴力监督。毕竟,小悦悦的父亲不是开慈善机构的,也不隶属于任何的慈善组织,他没有义务像其他组织一样,对善款保持充分的公开与透明。 每个人都说监督是为了慈善好,这话不假,但监督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偏离理性轨道的监督,是一种暴力,更是对慈善的一种伤害。这样的暴力监督,其实很难真正倒逼出正常与完善的慈善体系。因为,这不唯独建立在不分个人和组织的监督,同时也不分公开和不公开的监督。正如很多人所言,善款不公开挨骂,公开也挨骂,那谁还会去公开呢?这是暴力监督最显而易见的影响,而现实生活的多重写照,也早已印证“暴力慈善是一种伤害”的格言。 遗憾的是,这些对慈善的暴力监督,还是嫁接在爱慈善的基础之上,只能说,这些人,即便他们义正言辞地表示自己是爱慈善,也只能算是一种叶公好龙式狂欢罢了。对慈善的监督是必须的,但慎入“暴力监督”的陷阱。如今,请放过对小悦悦父亲的发难,毕竟,他不在慈善监督的主体范围之内,真正应该监督是,仍是红会等慈善组织。 本文并不代表BBC立场。 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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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新周刊:旁观他人的痛苦_

苏珊·桑塔格说得不错,“同情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转化为行动,否则就会枯竭”。我们最终没能挽救这一个小悦悦,但如果我们有所改变,就有可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小悦悦。 文/侯虹斌 在举国关注中,2011年10月21日0时32分,头上插满呼吸管的小悦悦终于辞世。 1906年,留学日本的鲁迅观看幻灯片,看到日俄战争时,一个中国人给俄军做侦探被日军捕获,正被砍头,一群虽强壮但麻木不仁的中国人正津津有味地围观。此景深深刺痛了鲁迅,他于是愤然离开。 105年之后,佛山一位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倏而就让全民都变成了鲁迅,哀叹路人的麻木和冷漠。他们说,这一天,2011年10月13日,应该被定为中国人的耻辱日。因为,这位女童在被车碾过之后,18位路人陆续从她的脚边走过,无一人扶起她,她又被第二车碾过。直到第19个人露面,才把小悦悦抱起来,稍稍挽回了这个城市的颜面。 冷漠是种症候群,不是今天才有;那些怀旧的人们,他们大概忘了上世纪黄金的80年代间,大学生张华跳进粪坑救起老农而牺牲,安珂见义勇为抓小偷时在人群中被刺死,舆论早就进行过一轮又一轮的“国民劣根性”的围攻和洗礼了。但这种讨伐,并未能遏阻冷漠症的蔓延。 小悦悦是不幸的;而审视和清算不幸的缘由,虽然已不能挽救这一个小悦悦,却有可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小悦悦。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为我死 通过视频,这19个路人、乃至于小悦悦父母、两位肇事司机的行为被放到显微镜下,众人的注视已使之成为一个奇观(spectre)。注意,视频中的众生相是一重奇观,而这些众生相经过网络传播、纸媒渲染、电视采访之后,甚至在西方国家的媒体里也成为焦点,让万千中国人啧啧称奇、絮絮叨叨、争论不休,更是一重奇观。 第一轮的声讨,是针对这些路人的残酷和冷漠。有人打算在网络上人肉这些路人。有人认为他们丢尽了佛山人、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视频足以证明,这些人看到一位受伤的女童就在自己脚边悲惨地蠕动时,他们选择了绕过她,继续前行。举手之劳可救一命而不为,导致女童二度被辗。 此事社会反响极大,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公开召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正在商讨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东的媒体亦密集反思。然而,如果舆论仅仅走到这一步,那便不叫反思,而只是空泛的道德讨伐,也就是一个痛快而已。 2003年,学者苏珊·桑塔格在《旁观他人的痛苦》(RegardingthePainofOthers,亦被译为《旁观他人之痛苦》和《关于他人的痛苦》)一书中,便说过“有距离地旁观他人受刑(如电视新闻)转化为一种普遍化的消费者常态。如果你有同情心呢?——只要我们感到自己有同情心,我们就会感到自己不是痛苦施加者的共谋。我们的同情宣布我们的清白,同时也宣布我们的无能”。在不相干的电脑屏幕、手机屏幕或电视新闻里,批驳起别人的道德水准来,是多么轻俏,又多么有力啊。造就如此残忍而冷酷的现实,我们没有人是无辜的,我们自己,只是正巧不是那个路过悲剧的人,不是那些被录像记录下来的人,而已。 正如一个最常被援引的圣经故事,大家要朝抹大拉的妓女玛丽亚头上扔石头砸死她,耶稣说,谁认为自己没有罪才可以向她扔石头。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无罪呢?在多个网站关于“你会不会去救小悦悦”的投票当中,永远还是有超过两位数的人选择了“看情况”、“不一定会救”、“肯定不会救”。这里还没有包括那些说得到、做不到的人。可见,这个社会的痼疾冥顽到什么程度。 所以,理性的苏珊·桑塔格说得不错,“同情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转化为行动,否则就会枯竭”。 吏乱,有独善之民乎? 然而,若要把什么屎橛子都栽在“国民劣根性”上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会掩盖不良的社会弊端所制造的恶,就会认命,会放弃。 关于冷漠,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三年前扶起老人反倒被判赔的“彭宇案”。微博上,@何兵说:“一个多月前,接受央视采访。问:南京彭宇案法律上复杂吗?答:法科大二学生的常识。问:你对此案有何评论?答:这是一座里程碑,埋葬正义的里程碑,简称‘墓碑性判决’。昨天,央视记者再问:小悦悦案有何评价?答:墓碑在闪闪发光!”这桩极其简单的判例,这就是一个显著的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地,墙上就布满了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做了缺德事却无人追究,那么,更多的人就会毫不犹疑地跟着做,不觉羞愧。 非常态的人性幽暗是人类罹患的一种病;可一个人见死不救是小毛病,18个人集体见死不救那就是病入膏肓了。追讨个人的良心,没有错;但如果不追讨礼崩乐坏背后的机制,这样的一艘船,即使不在这里漏水,也会在那里搁浅。 这里又重返一个问题:如果体制有毒,个人在其中的罪孽就可以赦免么?《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可以找到答案:“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 乌合之众下的道德批判 批判与质疑别人,有时会有道德上的优越感,有时会有智力上的优越感。除了司机应该毫无疑义地担负起刑事责任之外,救起了小悦悦的清洁工陈贤妹,和小悦悦的父母,也被旁观的人们摆上了扫描仪,被细细地剖析和品味。 陈贤妹本来是一介寻常人。政府奖励之,民众捐助之,甚至还有人说应该给她立一座碑;本来只是出于救人一命的正常伦理,但上帝出考题了,当所有人都往后退了一步的时候,唯独她留在原地,她便成了这个贫瘠的时代的英雄。然而,此时另一些神奇的声音响起来了:质疑这位救人的年老女清洁工是炒作,是想发财,不收钱就是嫌钱少。此时,我才深深理解,这样的一个群体,学者勒庞早就在《乌合之众》里精准地描述过,即是情感幼稚、道德败坏、智力低下;这样的人群,当他们其中一个人独自面对救人的陈阿婆时,他们很难把如此拙劣、如此下作的话说出口;而当他们隐匿在人群中的时候,他们便可以尽情地喷不负责任的口水。 陈贤妹把所有的奖金和捐款都给了小悦悦的父母,在一次又一次的接受采访中掉下了眼泪。她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底层女性,所以她幸运地逃脱了被污染,中国式潘多拉之盒中的秽气,尚没有来得及感染到她。她不是这个时代的英雄,她是隔绝和独立于这个时代之外的英雄;她不能为这些个文明社会挽回颜面,她的干净反而使这个文明社会的孱弱与无耻进一步露怯。简而言之,她受到了多大的诋毁,就担得起多大的赞美。 而小悦悦的父母,在这场巨细靡遗的舆论风暴中,也没能逃脱审判:他们是受害人,他们却不是无辜者。恶劣而壅塞的小市场,就因为数秒钟的大意,成了这一家人梦断的所在。谴责者的指控是,如果没有条件为孩子的安全和幸福负责,那就不应当把孩子生下来。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农村小夫妻进城务工,要养活一家四口,双方都要工作,一辈子都请不起保姆的人所在多有,是否,这数以千万计的族群一辈子都不能生孩子,不配生孩子?我们该如何改变这数以千万计的孩子们的生存环境?如何让这些不能指望有人专职抚养的孩子们不再担惊受怕? 是的,从技术层面上来说,父母的片刻疏忽即便在有相应立法的西方国家也未必会入罪;但丧女之痛与罪感,应当会像红字一样跟随他们一生。与这种苦难相比,刑罚便是多此一举了。旁观他人的痛苦,的确难以保持得体的姿态;同情可能是美德,太泛滥了就成了犬儒;批判是反思、是进步,太过度就成了刻薄、刻毒;即使你慷慨地捐赠了、援助了,也并不代表你就有了审判别人的资格。 除了形而上的道德谴责,我们还是可以做一些积极的东西。剥离和展示人性的幽暗面不是指标,让更多有良知的人被迫从漠然或懦弱中直面、惊醒才是目的。比如,数天之内,小悦悦父母收到的社会捐款即达27万元,其后仍一直在增加;无数素不相识的网友在为小悦悦祈愿,医生在努力,政府也在努力。 只是,真正要抵御道德这座沙塔的溃败,这些都远远不够;一个彭宇案,足以败坏十年的道德宣讲。于是乎,网络上广为流传着一个“撑腰体”的帖子,开头就是北大副校长的一句话:“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按常理,这是则假消息;如果它能成真,而且还能付诸实践,那么,比别的什么努力都更能修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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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飞 | 中国人崩溃的不是道德,而是信任——评小悦悦事件与中国道德解体论

总结:中国道德体系的解体,不是因为美德不再被国民接受,而是因为国民间的信任破损。重建道德体系,核心在于重建信任。自上而下式“精神文明建设”对此并不能奏效。 几周前的“小悦悦与十八路人”事件,又一次引发了大家的热议。那反复碾压孩子的司机,不施以援手的路人,无不说明,中国人道德体系已经崩解。但如何重建这一体系,则众说纷纭,并没有真正有说服力的方案出现。 这种现状的原因是我们对问题本身缺乏准确的把握。一件最奇怪,也最需要说明的事情,是网络空间中大家表达的义愤和实际生活中小悦悦遭遇的冷漠的极大反差。既然在网上人人对见死不救恨之入骨,骂声震耳欲聋,说明国人非常清楚相应的道德规范并视之为底线,那何以小悦悦的悲剧还会发生?这中间缺失的环节到底是什么?这一环,正是人群中的“信任”。 要说明这点,我们先要明确何为道德体系。没错,道德体系首先涉及一批规范,或“美德”。这些美德的核心内容全人类基本一致,如果它们被严重违反,则说明道德体系已经解体。但前面说过,当前中国的悖论在于,一方面道德规范被普遍违反,另一方面它们似乎又被中国人普遍接受并推崇。 这其中奥妙就在于,即使一个群体里每个人都接受这些的道德规范,也不足以使道德体系得以确立,更重要的要求是,每个人还要有基本的信心知道别人也将按此规范行事而不至于“背叛”自己。例如,拿钞票购物时,一方面顾客和小贩都要有基本的诚实:顾客不给假钞,小贩拿了钱就会交货;另一方面双方还要信任对方能按规范做事。做买卖讲究的“商誉”,核心正是建立这种信任。 当前各种不良事件对道德体系的破坏,正表现在对信任的破损:人们倒是仍然认可真善美,但已不相信别人会遵守规则。然后为防止吃更大的亏,自己也只好不再按道德行事,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几年前发生的彭宇案是个绝好的例子。彭宇扶起摔倒老太,却被反诬为肇事者。最终法院以彭宇的行为“明显与常理相悖”判定他负有责任。从此人们看见老人倒地再不敢扶,各种怪事层出不穷,例如有老人倒地时先声明“我自己倒的”。其实,从现代博弈论角度看,这些怪事均可归结到某个层面上的“信任破损”。 设想青年甲和老人乙,甲的道德规范是看见乙摔倒该上前帮助(规范A),乙则是不能反诬热心的甲为肇事者(规范B)。彭宇案后,常常乙摔倒甲不敢(而不是不想)扶,为何?因为即使乙愿遵守B,甲也不再相信这点。即:甲不知道乙知道B。反过来,乙不知道甲知道A又会如何?其后果也很常见:老人出门时带够钱以便摔倒后出资求救。还有上段提到的荒唐事:乙摔倒后声明“我自己倒的”以促使甲来救——这是因为“乙不知道甲知道乙知道B”。那如果“甲不知道乙知道甲知道A”会怎样?青年甲会安慰老人乙不必担心他因各种顾虑不来救——这不是坏事,却仍然显示了相对较低的互信水平。 到此,中国人网上义愤,却不能网下救人的原因也清楚了。这不是因为虚伪,而是因为,前者只需要个体认同相应道德规范,后者还需要个体间建立信任。国人网上网下表现的差异也正好证明中国人崩溃的不是道德,而是信任。 问题分析清楚后,我们就可以有的放矢的讨论如底如何重建道德体系。方案的核心必然是重建信任。首先要改变影响互信的不良制度。只要南京法院认定彭宇见义勇为的行为“明显与常理相悖”并判其为肇事者,只要上海的“钓鱼执法”在把品德高尚者专门挑出来加以惩罚,大多数人看见血泊中的小悦悦时就会犹豫——没有法律的保障,大家就是不敢充分相信别人不会赖上自己。被赖上的代价如此高昂,这一点怀疑已经足以让几乎所有人走开,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冷漠。想重建道德体系,无论如何绕不过制度改良。 除了制度改进,另一项关键是交流。隔绝的群体中很难有稳固信任存在,是个常识。不过,我们的一项运气是, 网络的兴起让交流突然容易了很多。大家通过微博、跟贴、传统论坛等看到无数陌生人的评论,了解到全社会的真实想法。这带来的有利后果是,中国人已具有重建道德体系的动力。一方面,大家发现坏事并不孤立存在的,别人的不幸也很可能降临到自己。三聚氰胺,地沟油早不是什么他人的热闹。彭宇案,小悦悦事件,使大家担心起自己家的老人和孩子遇险后会如何。另一方面, 不仅大多数公民都看到了低下社会道德水平造成的“互害”恶果,而且大家也已彼此知晓对方的态度。这很令人振奋:虽然和道德体系相关的那些信任尚未重建,但共同忧虑道德缺失的心照不宣却已存在。从这角度看,可以说重建道德已经一触即发。前景其实不悲观。 最后,值得小心的是,过去常用的那些道德建设手段一般并不合理。例如,自上而下的“唱红歌”,宣传好人好事为主的精神文明建设。原因很简单,这些方案全部不能增加人们的互信(它们甚至没有看到或不愿承认这是问题的症结),甚至适得其反——当大家体会到传说中的好人好事与丑陋现实的差距后,只会变得虚伪和犬儒,而这一点,恰恰是互信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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