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想家 | 北京APEC参照了哪些“国际做法”?
北京APEC参照了哪些“国际做法”? APEC会议将于11月5日在北京召开。2日,北京市政府发了一封公开信给市民。 这封公开信言辞恳切,表现出政府的谦卑,从这个角度讲,值得肯定,我们应该表扬北京市政府。政府必须谦卑,才值得表扬。 公开信的内容大致表明这么一个意思。1,APEC会议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和北京形象的一次机遇。2,会议期间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参照国际、国内通常做法,制定了机动车限行、企业停工限产、调休放假安排。3,恳请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雾霾期间召开国际会议,为了让国际友人少呼吸雾霾,就限制一些制造雾霾的行为,这个声明让国际友人感动,同时让国内民众感到些许别扭。难道我们常年呼吸雾霾就应该自己容忍、自我克服? 北京市政府所说“参照国际、国内通常做法”,不知所指的国际做法是参照哪里的。如果说是参照朝鲜、古巴、伊朗这三个国家,那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三个国家能“代表国际”吗?如果不能,我觉得还是不要说“参照国际做法”。 前一段召开的中共18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很让国人高兴的。中国经过这么多年的人治,是该走向法治了。我们速学速用,将“依法治国”用在这次APEC会议上——请问:限制市民开车出行,让工业企业和施工企业停工限产,法律依据是哪一条呢?政府有什么权力限制市民出行、勒令企业停工限产呢? 限制市民出行,由于有公共交通作为替代,对开车人的伤害并不严重。本文不重点论述。重点说企业。 如果说企业的排污量超过了法律的许可,那么,不管是否召开什么国际会议,企业都必须停产,否则,就是企业违法、政府渎职。如果企业排污量合格,也不存在其他违法问题,那么,政府要限制企业生产,就必须拿出专门的法律依据,否则就是违法行政。 我不是法律专家,从未注意到有哪条法律授权说,召开某个会议时,政府可以勒令企业停工限产。即便有此类法律条款,北京市政府也无权去要求河北企业。此次APEC会议期间,被要求停工限产的企业,其实主要不在北京,而是在河北。北京市政府只能恳请河北省政府协助,同时还得是河北省也有法律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勒令企业停工限产才行。或者,北京市政府可以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请求中央政府去协调河北省。在公开的新闻报道中,我们未看到北京市政府向河北省政府申请帮助,也未看到中央政府指示河北省政府。 那些企业被限制生产,由此导致的利益损失,是否补偿?谁来补偿?如果不补偿,就是企业利益被侵害;如果补偿,比如补偿河北企业,是拿北京财政的钱,河北财政的钱,还是中央财政的钱?北京纳税人、河北纳税人、全国纳税人同意吗? 依法治国,依的什么法,如何治的国,是必须公开的。 美国英国这些国家的政府,必须巴结选民,因为政客的官帽完全掌握在选民手中。如果美国联邦政府或某地方政府说为了国际友人的健康采取非常规措施,那一定是政客不想干了,美国选民会毫不犹豫将其赶下台。所以在美国英国,国际友人不如本国选民重要,这个逻辑非常清晰。 所以,当国际会议在美国英国召开的时候,他们的政府和民众,谁都不会说“这是向世界展示国家形象的一次机遇”,要求选民为了形象工程做出牺牲。 北京市政府所说“参照国际做法”特别好,尤其美国英国政府的执政思路,真正值得中国各级政府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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