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

魏英杰 | 高校“宪章”可望启动大学体制改革

高校“宪章”可望启动大学体制改革 文/魏英杰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已于元旦起施行。在1月9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把高校章程形容为学校校内的“宪章”或“宪法”。这不由让人有所期待。 目前国内高校多数还没有章程,因此教育部制定上述《办法》,为高校制定章程提供一个法律框架。以此来看,《办法》在高校体制改革问题上开多大口子,既关系到各高校如何制定章程,更将影响大学未来的治校方针和办学走向。而不管是《办法》本身,还是教育部官员的具体解读,都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即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原则,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维护学术独立性,尊重学术自由。 这表明,在对高校体制改革问题上,上上下下都有一定共识。走到这一步,诚为不易。但也必须看到,要想实现上述理念,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办法》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教育部门“少管一点”,高校“放开一些”。这既需要主管部门克制过度介入的冲动,也需要高校勇于实践,积极迈开改革步伐。问题是,让主管部门少管一点并不容易,而要让高校积极主动一些,却也不那么简单。试想,公办大学的资金、人事等主要权力都握在主管部门那里,高校领导岂有不赔小心的道理。 通过制定和落实高校“宪章”来推动大学体制改革,这不会是一条平坦大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办法》只是用来应对改革压力的“缓冲器”,更不是说前面已经无路可走。倘若国内高校能够借势发力,真正按《办法》指导原则去进行大学“宪章”制定工作,仍有望在荆棘满布的前路上,找到实现高校改革的新路径。 譬如,《办法》指出:高校章程应明确相关原则机制,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应明确尊重和保障教师、学生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探索自由。上述指导性原则,无疑有利于高校切实采取措施,守护大学精神,维护学术尊严。人的尊严不是求来的,学术尊严同样不可能靠施舍得到。这一切,本来就该靠自己去努力争取。更何况,《办法》的施行给高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倘若这时候还如履薄冰、裹足不前,那就太对不住政策层的良苦用意了。 明知山有虎,却向虎山行。这是《办法》制定者目前给出的“路线图”,至于敢不敢迈开步伐朝前走,考验的是国内大学争取办学自主权、维护学术独立性的信心与决心。教育部的《办法》其实是高校改革的“助推器”,只有尽快制定高校“宪章”,才可望为改革装上“发动机”。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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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发挥网络反腐作用应有长效机制

发挥网络反腐作用应有长效机制 文/魏英杰 1月11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强调,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在近年来网络舆论风生水起背景下,这句话突出了反腐倡廉要与时俱进的理念。如何发挥新兴媒体的反腐力量,非常值得讨论。在反腐大业中,网络确为一把利刃,只有善于利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优势。总的来讲,这需要充分了解网络特点,及时掌握网络舆论动态,探索建立网络反腐长效机制。 一来,纪检部门要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定期简报制度。互联网如今已成为老百姓反映问题、举报腐败行为的重要渠道,这要求纪检部门建立相应机制,从中获取打击腐败活动的信息。网络如信息海洋,如果没有形成日常化运作机制,也难以及时掌握网络动态。目前,中纪委已建立专门举报网站,取得初步成效。不过,许多人更愿意通过网上论坛、微博公开举报材料,因此还有必要设立专人专岗进行信息采集,为反腐工作提供参考。 再者,纪检部门应建立网络反腐快速反应机制。网络举报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形成“围观效应”。因此,相关举报能否得到及时介入和查处,不仅考验反腐部门的工作能力,也势必影响人们对反腐工作的整体看法。对一些热点事件,稍有迟延都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而对一些广泛传播的谣传,应对不及时也将造成不良影响。可见,只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相关部门才能及时介入,迅速展开调查,尽快给出处理结果。 此外,纪检部门还应主动站到网络前台,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反腐是对权力的一种监督。要让老百姓了解反腐工作,相信反腐部门的力量和决心,就有必要化被动为主动,将反腐机制从“一对一”(举报才处理)转变为“1+1”(主动介入,形成合力)。反腐部门让人感觉神秘,这可能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却不利于开展宣传工作。反腐部门不妨在微博上开通交流平台,这一方面可接受群众举报,另一方面也可搞好宣传,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氛围。 近年来网络反腐事件接连不断,这既让人看到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从中也可看到网络反腐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应该说,在许多热点事件上,相关部门都能够正视舆论,及时介入。例如,去年4月安徽毫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就得到了当地纪委部门的介入调查。但也有一些事件,迟迟不见相关部门介入,或者正面回应舆论。譬如,在去年轰动一时的“郭美美”风波中,由于相关部门未能迅速介入调查并作出表态,一度引起网友批评。 网络反腐目前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相关部门有必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从“战术”上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据悉,目前有的地方(如东莞)已出台相关文件,推动网络舆论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还有的地方(如重庆)规定网络举报为重要线索来源,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这些办法都是建立网络反腐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值得关注。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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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泄密门”究竟表明了什么

“泄密门”究竟表明了什么 文/魏英杰 去年底纷纷扰扰的网站密码泄露风波,据近日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没有网上传的那么厉害,但也不容轻视。如近期查处的几起信息泄露事件中,有的网站虽遭入侵但数据未泄露,有的入侵事件则纯属子虚乌有。 并非事后诸葛亮,这和我当初预想的差不多。很明显,这起事件与即将推出网络实名制的消息高度吻合,因此不排除有人借此制造压力。虽然半信半疑,但当看到有些网站提示用户修改密码,还有网站提供密码泄露查询服务,心里还是有点慌。有天夜里,终于忍不住动手更改经常登录的网站以及邮箱服务的密码。把这些网站密码改一遍,可把人给累坏了。因为,有的密码更改服务要求提供注册邮箱,然后还要从邮箱获取验证码或链接,甚至有的还需要从手机获取验证码,修改过程非常繁琐。 这时候,心里难免鄙视借此兴风作浪的人。该不该搞实名制另说,编制散布谣言却是非常不应该。话说了,这反倒给赞成实名制的人提供了理由不是?还有那些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公司,简直巴不得事情越搞越大一样。难怪有人说,防毒软件是依赖病毒而生存的,病毒都杀光了,这些软件也失去存在理由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觉得,那些天天让人升级病毒库、下载专杀软件的网络“卫士”,经常是在故弄玄虚,搞不好还是在进行恐吓式推广。 扯远了。个人信息是否安全,主要还是取决于网站系统安全防御与个人隐私保护政策。密码改得再复杂,安全盾牌也是捏在人家手里。如果网站不重视用户信息保护,不加强系统安全,网友一样没辙。这次通报的“YY”语音数据泄漏事件,就是公司人员监守自盗的结果。上述行为已涉嫌违法,当事人难免受到应有惩罚。但相关事件也提醒了一点,网站负有保护用户信息的责任,必须加强安全防范,这样才能让用户放心。这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之间的契约,而不能说我到你家做客,你却这么把我给卖了。 更重要的是,要加紧制定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让人心里更踏实一些。《刑法》修正案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可能是因为存在违法情节认定和实际操作难度,这对相关违法行为并没有形成有力震慑。别的不说,许多人肯定经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营销推广电话,对方有时甚至连家里小孩多大、叫什么名字都一清二楚。这些个人信息又是谁捅出去的?既然个中可能涉嫌违法,有些人、有些公司为何如此肆无忌惮? 最近一期《新闻1+1》还提到了互联网企业的等级保护政策。这就是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信部第11号令),相关试点工作已于去年8月启动。具体这么做,就是对网站主要业务系统进行安全域划分,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其中道理也不复杂。比如,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适用安全保护等级可能不一样,根据其受侵害程度不同,应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监管强度也会有所不同。不言而喻,尽快推出网站安全定级措施,将有利于用户信息保护工作。 总的来说,这次“泄密门”闹得如此沸沸扬扬,也算有个可取之处,就是形象表明了网站系统安全防护和用户信息保护的现状,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实际运作情况。这些现象与问题,值得引起有关部门对网络实名制的重新审视。 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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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监督保障教育经费,两手都要硬

监督保障教育经费,两手都要硬 文/魏英杰 央视记者在安徽界首市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农村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统计表的人数对不上。一个通过虚报在校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现象,因此被曝光了。 这问题一点都不奇怪。读过历史就知道,清朝治理河道的官员还会故意使坏,让河道决堤,这样才好贪污朝廷的治河费用。毕竟,钱上面又不会写,这是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乱动。只要是钱,如果没有严格的审计、监督程序,就很难提防经手部门及相关人员伸出黑手。 所以,发生这类现象,首先只能从资金管理和监督上找原因。 当地套取国家补助的手段其实很拙劣,形同公开化。因为,实际学生人数和报表数字不符,只要稍加核对,谁都能看得出来。这表明,有关部门要么是有意睁一眼闭一眼,要么就是睡着了。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大概是因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虽由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分担(东部地区按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比例),但在资金管理上只能是以地方为主,这就给地方相关部门提供了合谋骗取国家补助的机会。 2005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做到公开透明,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如果能够做到这几点,套取国家补助的现象肯定会大为减少。如今看来,相关改革不仅让广大农村孩子受益,由于不够“阳光化”,还让有关部门和人员搭了便车。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遏制。否则,最终受损的不光是国家财政,还会是近年来推行的农村义务教育新政。 除了从监督管理上找原因,还应进一步审视相关改革,并加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加大财政投入当然也是“实现真正意义的免费义务教育”(温家宝语)的必要措施。但怎样才能让地方不仅有决心、而且有能力落实相关措施,在具体做法上值得考量。目前做法已考虑到中西部和东部的财力状况不同,即便如此,还是可能出现部分地方因财力不足而侵占、骗取国家补助的做法。这就需要加大改革力度,让地方政府充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投入。 界首市教育主管部门套取国家补助的做法,已经涉及违法违规。话说回来,这些钱既可能被相关部门侵占瓜分,却也可能是在上级部门默许下,拿来填补教育经费亏空了。这种情形即使没有发生在当地,却有可能存在于其他地方。毕竟,地方财力不足或教育投入不到位,就很容易发生类似情况。因此,做好教育保障资金监督管理,让地方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这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样的话,才能真正贯彻相关改革精神,让免费义务教育走得更好。 应该说,一旦地方政府充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除非相关部门利欲熏心,否则也就没必要去骗取国家教育补助了。 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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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 机关幼儿园“进补”,体制无非遮羞布

机关幼儿园“进补”,体制无非遮羞布 文/魏英杰 去年初,媒体曝光广州市9所机关幼儿园每年可获高达6000万元财政补贴,舆论一片哗然;近日,媒体再度曝光,广州市8所机关幼儿园今年拟安排的一般预算资金高达7524.21万元,舆论又是一片哗然。 广州目前共有9所机关幼儿园,除市公安机关幼儿园涉及部门预算保密无法查询外,其余8所机关幼儿园所获财政补贴每年都有所增加。去年媒体披露,在预算最高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每个幼儿一年要花掉纳税人2万元。今年媒体又查出,有的幼儿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动辄数百万元,若加上今年预算,手头收入就已高达三四千万元。为一般人所不知,广东省幼儿园大多为民办园,广州市民办园更是占8成以上比例。 少之又少的机关幼儿园年年“进补”,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嗷嗷待哺,不想挨骂都难。特别是,当地前些年就曾表示要逐步取消相关补贴,可近年来不仅未见减少,反倒愈演愈烈,这更加让人感到不平。在网易,相关消息后面跟帖评论多达6万多条,骂声一片。这很能反映老百姓的心态。 话说回来,相关消息得以曝光,让广大网友找到“骂点”,多少还得感谢当地的预算公开举措。实际上,各地对机关幼儿园都会有相应财政补贴,其做法和广州只有程度上的区别,论性质并无任何不同。而如果广州没有在网上“晒账本”,许多人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件事情,或者知道了也无可奈何。所以,在这里至少要对当地敢于自曝“家丑”表示赞赏,这是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的一个好开头。 机关幼儿园从公共财政列支,正如许多人所批评,是一种典型的权力自肥现象。或者说,这是拿老百姓的钱去补贴机关干部子女的学前教育,毫无道理可言。何况,近些年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趋严重,很多家长为让小孩上幼儿园,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甚至提前好几天在幼儿园门口排队等消息。在这背景下,机关幼儿园一方面享受高额财政补贴,另一方面采取排他性招生政策,更显得不合乎情理。然而,为何相关政策不仅公开存在,有的地方还表现出相当坦然的态度? 原因就在于,这些幼儿园都是事业单位,按照政策应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对此,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去年就做出解释:这和其他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这就是说,依照现行政策,给机关幼儿园“进补”一点也没错,要怪的话也只能怪体制问题。这等于把球踢给了“体制”这个篮子。言外之意,如果要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那必须先进行“改制”,而只要体制不改,这么做就不能算错。 这么说有一定道理。因为其中确实存在体制弊端,也可以说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问题。还应当承认,怎么改制并非地方自己能够说了算,即便能说了算,相关改革涉及单位转型、人员安排等错综复杂问题,亦非一时三刻就能彻底解决。但是,这种说法却也难以摆脱推卸责任的嫌疑。改制难,这话不假。问题是,调整政策相对容易,可当地为何不做? 机关幼儿园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这是体制原因所决定的;但一所幼儿园每年可获多少财政补贴,这明显是个政策问题。换言之,体制原因决定了当地每年要给机关幼儿园一定财政预算,但具体该给多少,却是政府部门(经人大审议)可作调整的范畴。说得再通俗一些,由于体制存在弊端,政府部门还可以拿纳税人的钱去供养机关幼儿园,但是,一所机关幼儿园不仅每年可获高额财政补贴,而且还出现数百万元结转、结余,这肯定不是体制问题,而是政策问题,或者说是人为造成的弊端。 换个角度来看,体制允许机关幼儿园从公共财政列支,但同样并未禁止其他幼儿园从公共财政获得补贴。可为什么仅机关幼儿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其他幼儿园却显得没人疼没人爱?这肯定也不单纯是体制问题。谁能说这里头就没有政策歧视的意味?如果说,拿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本身并无不妥,只要真正重视学前教育,那么政府部门也该拿出相应财政资金对其他幼儿园进行补贴、扶持。前者的多与少,或不足以说明政府部门的对与错;但后者的有和没有,却足以反映政策的公平与否。 说到底,机关幼儿园年年获高额财政补贴,政府部门的那点私心,才是造成这一后果的决定性因素。一旦撕开这层遮羞布,相关政策将不具有任何合法性。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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