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时代

蒋方舟 | @张爱玲

                              张爱玲你好: 那天又想到你,是和人谈起胡兰成。       话头并不是从胡兰成而起,而是从一本叫做《在德黑兰读 》的书开始。伊朗女学者阿扎西从海外归来,回到自己的祖国伊朗教授西方文学,她因为不愿意戴着面纱上课,辞掉了在德黑兰大学的教职,邀请了七名女学生,每周四到她家里贪婪地阅读英文经典。她为女孩子们选定的阅读教材有《一千零一夜》《洛丽塔》《了不起的盖茨比》等。  这本书的主题,是讲在个人自由受到强烈桎梏的大环境下,如何通过启蒙自身,来改变所处的世界。而书里最让我感兴趣的细节,却是当这些秘密阅读小组的妙龄少女们读到亨伯特,忍不住震颤和心动,“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仿佛亨伯特在舌尖所含的是她们的名字。 忽然就想起了胡兰成,像所有的张爱玲迷一样,我也很讨厌胡兰成,不解你对他的深情。亨伯特和胡兰成一样,其实是非常丑恶肮脏的人,内心有永远也见不得人的一面。 他们的另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种奇异的,能操纵女人的能力。魅,祛不了的魅。比如台湾的朱天文、朱天心两姐妹,就是很明显地在胡兰成语言的操控之中。 不同的是,在对女人永不停息的追求上,亨伯特有种自知的病态,胡兰成却视其为天下最正当、最美的事业。 胡兰成在给人的信里写: “……乃至在路上见跛足的或乞丐的妇人,我都设想我可以娶她为妻……此是年轻人的感情,如大海水,愿意填补地上的不平。因由此感情,故山川草木以及女学生,皆映辉成鲜润的了。” 我看了,觉得比旧文人“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毛病还要令人憎恶。因为除了风流,还有一种临幸天下的滥爱,自视为上帝、“文人中心主义”——我生气,也是因为对他有先入为主的意见,知道他和你的故事,所以在读这封信的时候,脑海里总有他顾盼生姿的样子。 如果我事先没有这种心理防御,恐怕也很难抗拒胡兰成的魅。 因为你无法把违背社会常理和道德的职责施加给他,他自己有一套标准和与之匹配的语言。比如他在《今生今世》里写:“前一晌我看了电影沛丽,沛丽是一只小栗鼠,洪荒世界里雷火焚林,山洪暴发,大雪封山,生命只是个残酷。它随时随地会遇上敌人,被貂追逐,佯死得遁,而於春花春水春枝下,雌雄相向立起,以前脚相戏击为对舞,万死余生中得此一刻思无邪的恋爱,仍四面都是危险,叫人看着真要伤心泪下。众生无明,纵有好处,越见得它是委屈。文明是先要没有委屈。” 他把整个文明的概念,落在一只惊惶的老鼠上。把那些庞大的词汇,都浓缩成一个楚楚的“委屈”。虽然我们明知道文明是个庞大复杂的概念,绝不是轻巧的“不委屈”几个字,但是却不知不觉接受了胡兰成的说法。他有自己解释世界的语言,以及评价万物的体系。你永远不能指责他错了,因为标准是他定的。当你去评价胡兰成时,就不得不进入他的世界,参照他的标准,使用他的语言。 胡兰成的这套标准柔情而委婉,所以让人容易沉迷不能醒。 阿城也把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借给陈丹青,他在胡的文章中看出了杀气。杀气是藏在一团圆融温柔的香气中吧。连阿城也只找出了一处破绽,说他“兵家写散文:细节虽丰惟关键处语焉不详”。 最喜欢的你的书,并不是你二十几岁才华横溢期写的小说。而是一本没写完的《异乡记》。这本书只有三万多字,记录了1946年你从上海到温州寻访胡兰成的见闻。 看得人心惊肉跳,尤其是看你平淡地叙述出自己不那么体面的经历:“请女佣带我到解手的地方,原来就在楼梯底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放着一只高脚马桶。我伸手钳起那黑腻腻的木盖,勉强使自己坐下去,正好面对着厨房,全然没有一点掩护。风飕飕的,此地就是过道,人来人往,我也不确定是不是应当对他们点头微笑。” 《围城》里也写到过知识分子逃难的狼狈,但是下笔要克制保留很多,钱钟书嘴角总有一抹嘲弄的笑,要与这乡间的生活拉开距离。不像你诚实得近乎残忍,几乎漫不经心地横刀对自己剖腹,露出惨淡与不堪来。 你流产(抑或是堕胎)过,《小团圆》里写自己直视着抽水马桶里男胎儿,肌肉上一层淡淡血水,大大的双眼突出。这一幕简直恐怖到了极点,如同排泄物一样的胎儿被冲入排水道。性、虐杀、暴力拥挤在一段让人心碎的记忆中,你却有耐心细细地回忆和描摹这画面。 你对自己狠,也不饶过别人。《殷宝滟送花楼会》写的是傅雷的故事。傅雷爱上了学生的妹妹,一个美貌的女高音歌唱家。而妻子朱梅馥善良浩荡如菩萨,包容怜惜丈夫一切的暴戾乖张。傅雷和女学生相恋过,最后没能在一起。女学生把故事告诉了你,大概也期待你能写成个如泣如诉的悲歌,岂料在你眼里,他们的爱情并不是唐传奇,甚至不算是一段世说新语,而不过又是一段自欺欺人。虽然傅雷在你动笔写这篇小说几个月前,才刚写过文章,夸赞你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可是你并没有领情,笔下的傅雷不是唐璜,而是个神经质的虐待狂。 评论家柯灵曾经写过著名的《遥寄张爱玲》来怀念你,满怀深情怀念你的才华。在《小团圆》里,你却毫不留情地写了当初是怎样被他在公车上调戏的:“真挤。这家西点店出名的,蛋糕上奶油特别多,照这样要挤成浆糊了。荀桦(原型为柯灵)乘著拥挤,忽然用膝盖夹紧了她两只腿……就在这一刹那间,她震了一震,从他膝盖上尝到坐老虎凳的滋味。 她担忧到了站他会一同下车.摆脱不了他。她自己也不大认识路,不要被他发现了那住址。幸而他只笑著点点头,没跟著下车。刚才没什么,甚至于不过是再点醒她一下:汉奸妻,人人可戏。” 你总是把人想象得比真实更坏一些,或者说,你眼光毒辣,发现了甚至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猥琐心思,并且不惮写出来,不管那人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或是有恩。 对胡适先生,你却是少有地留了情面。那时你们都在美国,离开了国内被人追捧、与人热络的环境,而都非常孤独寂寞。胡适先生的处境大概比你好些,也帮了你许多。你当时住在救世军办的宿舍里,性质和待遇就和收容所差不多。 胡适先生来看你,两人往黑漆空洞的客厅里去,胡适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坐了一会儿,一路出来四面看看,仍然满口说好,分明是没话找话。 你送他到台阶外,天冷,你没穿大衣,却也和胡适先生在凉风中站了许久。那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你刻薄的笔力并没有捅破和揭穿什么,即使内心清明,最后仍然尊称胡适先生为“偶像”。 对亲人和至交,你甚至都没有那么友善。你后来和好友炎樱断交,几乎老死不相往来。在后来的通信里,炎樱问你为什么莫名其妙不再理她,你说:我不喜欢一个人和我老是聊几十年前的事,好像我是个死人一样。你的弟弟张子静,你在《童言无忌》里说他“实在秀美可爱”,听到别人说他种种不成器,你则比谁都气愤。他后来向你寻求救济,你却分文不给,以至于他也写书诉述你的冷漠。 “任是无情也动人”——不相干的人恐怕会这样说你,相干的人则只觉得无情。你却说自己“所有人都同情”。我想到有人曾经问徐梵澄先生,说鲁迅为什么这么刻薄,这么好骂?徐梵澄先生说:“因为他厚道。厚道是正,一遇到邪,未免不能容,当然骂起来了。” 角度不同,冷暖自知吧。平常事物,你比别人更早看到更深一层的苦难,急急别过脸去,人说你无情,其实是同情至深。 你遇到胡兰成时23岁,我遇到你时7岁,如今也快23岁了。先是看你的文章,然后研究你的人生,时而背离,时而叛逃,时而万有引力一般地靠近你的人生。 你说生活像你从前的老女佣,叫她找一样东西,她总要慢条厮理从大抽屉里取出一个花格子小手巾包,去掉了别针,打开来轻轻掀着看了一遍,照旧包好,放还原处,又拿出个白竹布包,用一条元色旧鞋口滚条捆上的,打开来看过没有,又收起来;把所有的包裹都检查过一遍,她对这些东西是这样的亲切──全是她收的,她找不到就谁都不要想找得到。 你被时代推着走,只能从后往前推测人生的结局怎样才能美满些:若没有爆发战争,若留在了大陆,若没有逃到美国,若晚年回到香港……全是一堆无从选择的选择题。 如今,我的生活也成了这样一个慢吞吞的老女佣,求之不得的无奈多过踌躇满志,事与愿违的情况多于种瓜得瓜。无论自己亦或是时代,都看不清前路在哪儿,也不知道走哪步会满盘皆输地错。这时总想起你的话来:“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到底还能读懂《红楼梦》。”这是文学仅剩的安慰,以及最后的退守。还能读懂你,我想我也是幸运的。                                                                                                             蒋方舟                                                     2011/12/22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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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一个美国红二代的困惑

60多年前,阳和平的父母为了共产主义理想,放弃了美国的生活,奔向延安。阳和平还没出生的时候,身份就已经定格为“中国牛场工人的儿子”。就像那部著名的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文化冲突与和解成为他人生的重要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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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伟 | 韦锦长诗:蜥蜴场的春天

    博主注:《诗探索》杂志2011年第三期在“ 选读与欣赏. 文本内外”专栏发表诗人韦锦的长诗《蜥蜴场的春天》,同期发表作者自述,以及唐晓渡、刘亚伟、许艺对这首长诗的评论。本博将连续刊出以上这组文章。     “这首诗的确有点长,但是我希望朋友们,耐着心,好好读完。你会不虚此行。因为你是在和这个时代的良知沟通,与这个时代一颗睿智的心交流,你在接近光明。我要说,因为有了这首诗,这个时代不再平庸。很多年以后,也许因为这首诗,这个时代会被人不断地提起。”     蜥   蜴   场   的   春   天   我的诗不会在意那些拿着 一毫米尺子丈量远山的人。 对于蚂蚁的同情,并不意味着我同意蚂蚁对一片草地的判断和感受。 对于那些巨大的事物,我的感受和判断不管自以为是或自以为非,并不意味着就有理由博取它们的同情。在它们眼里,我是不是比蚂蚁还小,小得借助仪器也看不见?                                       ——蜥蜴场猎人手记   谁把我刻满屋宇又关紧门?谁用赞美贬斥我 谁把我举成一面薄薄的旗帜?谁在离开之后走近我 是谁?是谁一直在找我? 我一直在这里。在你最后那句诗的后边 在老虎额头摘去桂冠的那刻 石质花纹波动以前,山民组建部落的歌声 刚刚响起,一切还没在树梢落下 北方的槐花和南方的槟榔,在想象中彼此怀念 那疼痛的眼睛,漫山遍野的果实,那些 火红的樱桃,悲哀的罂粟 我一直在这里,像等待救兵的将军,避开胜利的勇士 我是陷入思想的顽石,绕开归途的浪子   是谁一直在找我?我从来没有走开 我已坚持到最初的时刻 那些可怜的朋友还在做最后的坚持 我不叹息时光不返 我要回到有空间的时间 我会找到有时间的空间 在缓慢退化的人群中,沙沙作响的停滞咬紧牙关 在石头里生根的除非石头。鱼有水,山有云 峰峰相连晴空万里的蓝。我比骆驼还迟钝 让沙漠一年比一年心软;我快得让马蹄冒火星 我领着河流跑遍草原。我在泰山脚下萎缩 景仰让我的腰屈服,崩溃让我的渴望崛起 世界在开始的地方把我打断   而我一直就在这里。四月的空气蓄满浮力 谁不渴望飞翔?谁还满足于一只风筝? 谁让精神受挫的人安于物质补偿? 谁让失去自由的人失去对自由的渴望? 谁说那个疯子不比我们都正常,当他不合时宜地到处乱喊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硕大的族,这个起伏不息的群 这个沙一样的集合,铁一样的板结 这一个接一个的生长——只有欲望,没有梦想? 我是水和时间冲不走的记忆,我不是污渍,是嵌痕 我是最轻盈和最沉重的那种,年年开春拒绝撂荒 我一次又一次回到起点,一次又一次浮出水面 我可以被打败,不会被消灭;我可以被亵渎,不会被污染 我祈望雷霆的速度和缓慢的时序   这个夏日清晨,暴雨过后的安静,体液放慢蒸发 那些树在我身边走过,用满身叶子反复打量我 我在遐想中忽略的东西层层聚拢,它们不打搅,不参与 它们在实有的层面有序排列,不是让我抓住 它们让我松开手。它们告诉我 世界不是事物间的关系,而是有关系的事物 生命不是路的长短,而是路过的多少。丰富不是火焰的堆积 是你经过了,还有什么经过你;你点燃了,还能多少次被点燃   到了夜的后院,你会发现我一直就在这里 人类的漫漫长夜还没到来,尽管 星星都在变冷,地球越来越热 越来越热的眼睛,越来越冷的光亮 我还有保持从容的信心,我还爱着我的女人,花朵和落叶 我还有好多泉源,好多的云彩挂满我的诗篇 包括在电脑上奔忙的手,耕耘不止让幻象生成 还有我的父亲,他来这个世界受苦 现在去另一个世界保佑我。他让体积变小,好镶嵌进,好连接起 一个祝福的序列,长长的序列   没有穹顶的房子是最大的房子 接受嘱托的额头闪闪发亮。我的脚步越来越急 我的心越来越轻。我规划的星星一盏一盏打开 我筹备的天空一小块一小块诞生 我不再说我爱,我恨,我要,我放弃,我的翅膀老是走不出我的梦 我说我在,我是,我正穿过黄昏,黎明在窗口发白 我所蔑视的东西渐渐可爱。细小推动巨大,水滴集合起尘埃 仰观,俯视,从近处望远,将衬衫洗净,把火焰拧干 一些浅薄的话我津津乐道,失去体温的蛇溜进草丛 对于失望的城市,我希望图书馆越来越宽敞,公共厕所越来越干净 对于灰心的乡村,我祈愿正义照临起点,耻辱不再是老茧和泥巴 对于这块土地,我要说,什么都不能压倒一切,什么都不能推迟春天 否则,孩子由魔鬼接生,死者被趁火打劫 要挟从开端开始,盘剥在终点还不结束   我的诗不能阻挡一辆坦克。我的诗不能垒成一座塔 我不能退缩。我的诗可以退到最后的边缘 我要——让激情来自力量,温柔出于刚强,理想回到天上 “淌满河流的大地,鸟声叫遍周围的山岗” 不错。是的。诗人也该经受提问和反诘,所有发光体都要验证通过 不错。是的。人类的漫漫长夜还没到来,一个族群的黑夜已走到中央 谁在此刻醒来谁就是盲者,谁在这时张口谁就是哑巴 这是不是下一个结局的先行部分?你有理由庆幸再不梦中忙碌 人们说,天亮后的喧嚣照样通向黑暗,诗人不外乎两种用途 肮脏飞舞成垃圾,干净被用作手纸。其实还有一种平静的节奏 拉直的旋律在空中延续,折叠翅膀的鸟包揽重要演出 我看见宫廷侍卫涂白了鼻子   当浪漫等同于幼稚,成熟演变成庸俗,怯懦不再是羞耻 意淫代替行动;当良知被指斥为洁癖,逐臭的笑脸仰望树猴的屁股 当反叛摆出被叛的架子,既定的口形,通用的调式 当诗人厌恶、蔑视赛义德,桑塔格,哈贝马斯 当沾沾自喜的手掀开裤子,勇气仅用于比赛腐烂、无聊和脸皮 当走出象牙塔的尊贵走进反复装修的卧室,巴赫成为彩铃 凡高像一摊拖布寒碜又忸怩 当同情小羊羔但一直喜欢狼的茨维塔耶娃被拆装成破碎的零件 “狼爱上羊”的歌声反复手淫麦克、酒吧、 mp3 和麦乐迪 当凋敝的乡村,受损的面容,不会控诉的母亲,却要感激那虚假的光辉,无助的泥潭越陷越深 当扎堆取乐的浪子放声礼赞“黄金在天空舞蹈” 曼德尔施塔姆在异乡的风雪中绝望地扭过脸,冷笑,耸起肩胛骨 我要告诉身边的朋友,首先告诉我 我不是说到,我要说破;不是一千次兵临城下 放下吊桥或拆除篱栅。我的尖锐要通过中心,播谷的人到达四周 在因为灵魂取缔肉体的年代,谁拥有开门的夜晚 在因为肉体取消灵魂的黄昏,谁销魂在路边?像止不住打嗝的 垃圾箱,止不住发霉。像年老的妓女 恋恋不舍,反复回味,给人取乐的快乐,自醉醉人的迷醉 被拒斥的命运是不是缺乏有效的拒斥 得到了不该得到,舍弃了不该舍弃,虚掩的心扉工于修饰 屈原,李白,泰戈尔,这些愚蠢如石头,烂漫如虹霓, 这些痛苦者,幸福者,低贱的求告者,傲慢的唾弃者 这些抛弃时代的人,这些被时代抛弃的人 仰望着蓝得发慌的蓝,空得发慌的空,百年……千年…… 清高自持,又感慨生不逢时 心雄万夫,却追不上古人,等不到来者。千古的浩叹经久不息 区别在于,浩叹仅仅是浩叹,浩叹从不当作丧失行为能力的托词   我不能不一直在这里。和那些盆景:松树,细叶榕,苔藓一样的植物在一起 只是,绝不把一把土当成大地,把一滴水当成江河 我要说,和退潮后的潮声一块说,和流不断的流逝一起说, 如果我是星星,我不怕和黑暗在一起;如果我是谷子,我不怕 和马粪在一起;如果我是莲,我不怕和污泥在一起 实际上,我同时也是黑暗,我——也是马粪,我也是污泥 我是对峙又是交汇,是挣脱又是返回。我扛着小雪橇,跟着 搬家的队伍,走在夏天发软的人行道 我不是英雄,但不是俗子和懦夫。我不会睁着眼睛做梦,闭上眼睛远征 我要做的事情谁都能做到 而重塑尊严意味着领受屈辱。我不再祈望 “警察在路边种花”,鸽子整天衔着橄榄枝,钟楼 一如既往地报时,灯塔在迷雾中发出启示 我要单独行动。 我要和捡拾废纸的人,挖掘黄金的人,修筑堤坝的人,疏浚河床的人 和原告与被告,鞭子与脊背,雇主与雇工,小姐和房客,劳心者和劳力者 和狱卒,囚犯,流氓,无赖,吸毒者和乱伦者,黑社会的老大,公器里的老鼠,银行里的臭虫,和所有糟践与被糟践的东西一起, 从学习算术开始,从清理错字开始,从拯救常识开始 把三七二十二还原成三七二十一,把春天重新列入四季 让“爱”回到“愛”,船绕过谎言。让奴才不再注册成主子 偶然的花开不再霸占必然的果实 让失去鞋子的人不再失去脚,忍受绳子的人不再忍受镣铐 一种幸福不再推广成所有人的幸福 个体的苦难不再成为群体的悲哀 让多元不再成为无序的借口,秩序不再成为打手 让折叠翅膀的鸟不再把翅膀当成纳凉的折扇 让非诗走进诗,让声音离开嘴,让海成为海 让重成为质量,轻成为飞翔,空成为辽阔 让没有过去的人回过头,让没有远方的人抬起眼,让没有现在的人打开手 让速成的街道把脚步放慢   我要一直在我不在的地方。异地的风雨照样打湿我的衣裳 诗要有诗人的体温。诗人要为那些与诗无关的事物歌唱 林荫道请铺好你的林荫,野山坡开满你的野花 通电的壁炉请把电通好,互联的星空请叫醒每一颗星 玄想的幽谷请把深涧敞开,雪天的小酒馆请晚些打烊 着急的单行道请不要逆行,邮箱里的信请不要迷路 弹琴的儿子请不要关紧门窗,还有亲人的眼睛和发热的手心 等我转过身,等我说出那句话,我的忠诚不会让你等太久 2007 年 6 月至 8 月 注: 1 、“警察在路边种花”、“淌满河流的大地,鸟声叫遍周围的山岗”,系当代诗人王黎明的诗句。 2 、“诗不能阻挡一辆坦克”,爱尔兰诗人希尼语。 3 、赛义德,即 爱德华·赛义德,被称作“批评的良知”,“当代最伟大的学者”,“为学界内外成千上万的人们开辟了全新的思想和研究领域”。 4 、桑塔格,即 苏珊·桑塔格 , 被誉为“美国公众的良心” , 当代最有独立精神和最受争议的作家和评论家。 5 、哈贝马斯, 西方社会学家、哲学家,在德国、欧洲、北美哲学社会学界有广泛影响,是已经载入各国哲学教科书和社会学理论教科书的当代重要思想家。     作者自述:   无声息的转弯   一首诗的写作可以历时数年。我是指对一首诗写作的准备。而且不是像大诗人李贺那样对于零星诗句的日常积累。 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初,我开始有意摒除诗中的浪漫成分,以及特意求逐新奇而导致的荒诞和怪异,试图让创作和生命的轨迹重合,从青春期写作的泥淖中拔出脚。那是无数人被强行扭转生命方向的严重时刻。我的选择除了表层的自觉,实际上还吻合了时代的症候。被控制和被驾驭的命运让我在回首中少有自豪,即使我的写作由此走上了也许更为正确的道路。我甚至依然固执的坚信,那些青春光亮的倏然消失实在是太过沉重的代价,它换取的一切已经不是——是否值得的问题。 大概是天性的执拗让我在此后的惶然和恍惚中不致沉沦太深。就像喜欢古典音乐和古典诗歌(不唯古诗)一样,对端严、庄肃、从容、高古之类概念的情有独钟,使我下意识地抵触从当时一直到今天还在流行的过度符号化的口水、排泄、自毁和自贱。我明白一首诗所败坏的远不止是阅读者的胃口。我痛感这些也许正常的自然反应暗合某种文化策略——即在整体形象上对诗人的毁损通过诗人的自我毁损来完成,使之最终步入能量稀释乃至蒸发的境地。作为对这一领域内话语权剥夺的有效步骤,其目标庶几达到。意识到这一点后,随之降临的乃是一种弥满心头的羞辱。不过这样的意识同时也赐予我一种至为宝贵的恩惠——对诗人命运的不甘。 我不会任随自己扮演命定的角色。必要的亮度,和生命同步的温度,黑暗中的事物尚可测量的深度,与信仰、良知等古老概念同质的灵魂的力度和强度,即便不是我度过洪流的挪亚方舟,也是我抓住不放的稻草和木板。我曾在一首诗中写到——作为一块顽石做最后的坚持。尽管多少带有虚张声势的成分,架势远大于本事,却是那时镇住自己的最有用的方剂。 怎样逼近一个时段生命存在的真相,揭示灵魂密度增减的趋势,关注现实又不急功近利,持守和追求平实典雅又不影响诗歌理应具备的难度系数,使我十几年来的写作较之此前具有了必要的连贯性和自觉性。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或是说在诗意的核心不断凝聚的过程中,我于 2007 年春夏之交写出了《蜥蜴场的春天》。直到盛夏时节,我才把它呈送到几位素所敬重的师长面前。他们的表扬和鼓励在促使我不断致力于新的创作的同时,又不时地反复打量这首也许标志着我在悄无声息中巨大转弯,或者是灵魂在持续生成中找到新的阶梯的诗。在诗中,一个置身蜥蜴场的猎手,尽管带着命定的胆怯和犹豫,但其勇气和心力至少足够用来和蜥蜴保持对峙。 对于此诗我有一种近乎自负的自信。因此我不止一次仰起头,望着冥冥中那慈惠的垂顾者和阅读者,惴惴不安而又固执地呢喃:请允许我不把诗写得那么纯粹。不是有什么就一定——是什么,但还是请让我有什么就有什么。请允许我不把诗写得那么准确。不是含混和模糊,也许是由于过分巨大或过分细小不易看清。请允许我不把诗写得那么流畅。甚至我想在有些地方留下硬伤。因为那些疙疙瘩瘩的事物不会轻易退出我的思想。请不要把我的直率当成冒犯和狂妄。它毋宁说是一种更高的敬意和祈求。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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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天璇>稻香

母亲姐弟几个也是从小稻草做窝,拿着红薯窝窝头做食。就连,被称作老先生的外公,六十年代那个时候,也是挑过大粪拖过板车——书香门第这种浮于生活远离烟火的事物,或许存在保留下来的古书里。只不过,这些先人留下的古书早早已经被时代的大水冲走了,剩下的也是因着外公自六十年代后对这类无用之物的不怜不惜而潮了、霉了。     稻香   文/佘曦玥(云南大学)     写给我的外公外婆爸爸妈妈舅舅舅妈阿姨姨夫,以及我自己。     原先,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是个不恋家的人。 身边有来往的,也都和我一样,都是些存四方、改现状的人。而留守家乡似乎是件很不耻的事情,意味着啃老,懦弱,无志气,或是没能耐、理想之类的。 而我也是自幼性子生的高傲好强,更加之,母亲拉扯着长大,生活每每捉肘见襟、活得样样不如邻人。心里总是有那么些攥紧拳头般的痴想:人生就像迷雾森林般充满着无数的可能性,为什么我就要活得如是,难道我一辈子要困在这里,自甘平庸? 也是因为有如此幼稚的信念,每每生活加之以自我感觉无法承受之轻时,也是想着争一口气,想着改变别人可以改变。 如同一个征途的战士,一心向着前方,撒手而去,去建功立业,衣锦还乡。 我妈每次怨我,总是一意孤行、报喜不报忧。明明是不胜唏嘘,她自己还是忍不住转过身去抹了几颗泪珠。     连明里谈过的几次恋爱,也是踩着男人的脚步,去深圳来云南,东走西顾,听自己听不懂的方言,咽下自己不熟悉的菜肴,以及慢慢模糊了的乡音。 天上有风起云涌,如同不同的城市之间,却不会为你一个人停下任何脚步。 慢慢学会成熟懂事,为自己的抉择有所担当。我母亲也每每告诫我:“如今要好脾气,要恭顺,出去了就真是代表着自己家的教养……”好几次说得我几欲哭出来。 时至今日,才深刻体会到一个关于故乡的归属感。 那个,我曾经不耻过的、一心想逃离的、我初始的存在。     前阵子二表弟和父母吵架,阿姨姨夫催着我去教育他。我拿着电话,思索着半天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也只是无奈地长叹一句:你要听话,要乖,我们这些表姐弟们往后就难得聚在一起了。 二表弟不置可否。想想他现在读高三,也未必了解我的心情。 近日,我时刻会想起住在老家的日子。最最不经意间,一个关于闲散的、村庄的记忆就会如期而至,仿佛眼前就是遍地的水田和养着红菱的池塘,或是纵横交错的水渠。 因为离城区不远,水田过去便是真正县城的全景了。所以,那些绿色的稻苗和静静涌动的水流,隐隐约约地就把宁静与喧嚣隔起来。     太阳会从最远处的矿山上升起,映得那座煤山有水墨般的青晕。而每每暮色四合,远方的农田和近处的池塘却是均被染上暖黄的色调,如同融化在这片土地上的红糖水般。 门前时不时地坐过担着扁担的农人,碰上了还会停下来,抽根自家卷的纸烟,然后叽里呱啦地拉扯几句。不过,大多时候,经过的都是仰着脖子,嘎嘎着的聒噪的鸭子,自负矜持,不怎么理人。 老宅。 据外婆说外祖上依稀是个有名的读书人士,这房子正是这个地方有名的院子,甚至有着偏院和阁楼。然而,这一切现在是看不到了,只剩下背山依水的正宅——没有山海经也没有阿长,真真是没落了。     自然也不是什么书香门第,我外婆嗓门奇大,时不时能吼几句国骂,一巴掌抽得我们这些小辈晕头转向。母亲姐弟几个也是从小稻草做窝,拿着红薯窝窝头做食。就连,被称作老先生的外公,六十年代那个时候,也是挑过大粪拖过板车——书香门第这种浮于生活远离烟火的事物,或许存在保留下来的古书里。只不过,这些先人留下的古书早早已经被时代的大水冲走了,剩下的也是因着外公自六十年代后对这类无用之物的不怜不惜而潮了、霉了。 幼时,也只有小辈的我,才仗着宠爱,有那个特权可以在外公的柜子倒腾,时不时能翻到几本好书。七八岁的时候自然对俄罗斯文学或是《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之类的、罗里吧嗦的文字甚是不喜。后来居然翻到了一本精装的魔术大全,足足有一本汉语词典那么厚,还配上彩图——我极爱这本书的。     尽管如此,老宅依稀可以看到往日的光辉:房子是高一点的,正中央铺着青石板,需拾阶而上。而青石板旁,则别致地依次种些水仙、美人蕉、夜来香,以及说不出名字的花树。各种不同用途的小房间还是在浩劫下多少残存了些下来,偏房正厅倒是齐全,像落魄的大家闺秀,衣不遮体但也不失礼数。 屋外还有个大石磨,只是没有毛驴了。 而,去正厅的门槛是有些些花纹的一块长石头,应该是山上随处可见的石头打磨而成,然后寻了人雕了些喜鹊梅花之类吉祥之物,常年打磨之下,喜鹊的眼睛倒是越发光亮。夏日的时候坐在门槛上有些许的阴凉,外婆打着烧炉子用的蒲扇,扇出来一股烧松针的味道。或是百无聊赖的午后和大表弟熙洛趴在上面眼巴巴的等着买雪糕的叔叔走过……     屋外从晒谷坪过去便是一个池塘,早些年还会时不时地有几个红菱可以采着蒸着吃,后来只有水葫芦了。外婆说那只能喂猪,我硬是不相信要捞上来看看,在湿嗒嗒的一对绿色水生植物里翻开翻去,恼得我外婆直跺脚:“舒宝的女儿生得真真是霸蛮!” 池塘的左边是口露天的方井,井水碧绿碧绿的,想必是里面的水草多了的缘故。小时候我没得权利去靠近那口露天的水井,我妈会讲些淹死多少个小孩的现实主义故事来教导我,而我外婆直接讲一个浪漫主义的传说来恐吓我——水里面有“豪胡子”。 “豪胡子”八成是外婆杜撰出来的一个类似于鬼怪或大灰狼的东西,我倒是懵懵懂懂吓了好几年。不许去阁楼偷吃红薯干和麦芽糖,因为有“豪胡子”;夜晚要回家,不准在河边玩,因为有“豪胡子”……甚至为了压制我这个霸蛮的长女,有一头长发的姨夫经常扮演“豪胡子”的角色——我现在怕黑怕水甚至对我那位特别喜爱小孩子的慈祥的姨夫隐隐有一种畏惧的心理,或许都跟“豪胡子”有关。     池塘的左边是家里面的小果园,种着葡萄、桃树、枣子树之类的,五彩缤纷的。对于小孩子,最好的,倒不是水果,而莫过于夏日栖息在树上的一种甲虫,金黄色的壳在阳光下有彩虹般绮丽的色彩,我们称之为凤蚜。那种虫子着实笨,用棉线缠住脚,一个手牵着就会绕圈圈乱飞,嗡嗡嗡的笨得慌。 桃浆也是好玩的东西,干了后是琥珀色的半透明状,被我们当做是演戏时的珠宝。有一段日子我还拉着大表弟熙洛到果园里找过蝉蜕,据说是药材,我们也有好些收获,还商量着换了钱后是买冰糕还是洋画。只不过小孩子兴头一过,也不了了之了。 后来,阿姨每年夏天会到老家的果园摘些果子会,因为现在已经无人看管,能摘下来的都是没熟的。但仍细细洗了,盛在精制的果盘里,全家人吃得都不胜唏嘘。     关于池塘最最好玩的便是干塘的时候。 一个村的青年汉子负责水排和抽水工作,等到可以看到泥巴的时候,几个年纪大的孩子挽起裤脚跳到已是沼泽的池塘,扑腾着摸鱼、摸田螺、捉泥鳅什么的。 年纪小的要下去,旁边必然有母亲拉扯着,哄他泥鳅就是咬人的蛇。若是再哭闹,一旁工作的父亲上来就是两耳光,孩子脸上必定出现沾了泥巴的大手印。男人不解恨,连着妇人也要骂上几句,方才不耐烦地喊着妻子带孩子回家,顺便把在打着小牌的二弟叫过来抓鱼。 村里的女人们翘首期盼地等着自己的丈夫、儿子或是弟弟能有个好“收成”回来。我家就我外公和舅舅两个男人,所以每次都是带些田螺泥鳅回、有时候兴许能捡回几条别人不要的小鱼。可家里还是要准备烧一大盆水煮田螺,水蒸气里一家子妇小欢天喜地地等待着。     干塘过后的日子里,女人们便寻到了自己的活计——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闲聊还隐隐有这样的八卦:谁家捞得最多,谁和谁干塘时闹矛盾了,谁家小气死了……在午后的阳光被一一剥成一颗颗瓜子,送进一张张蠕动的嘴里。 我很是喜欢这种全村人一起出动的活什。 譬如过年时候要磨过年豆腐,也是分工明确的,推磨的,滤豆渣的,烧火的……我家又是村里唯一一个有石磨的,甚是长了一口干糖时候人丁单薄的恶气。大清早的,舅舅就要跑到邻村牵一头毛驴回,而我那一整天都兴致勃勃地围着毛驴转,欣喜地拍拍它的背,摸摸驴屁股,尝试着要它背着我走,或是跟它大眼瞪小眼。 等到开始磨豆腐的时候,小孩子便安静下来,只需拿个盛了糖的碗蹲在旁边,拿着筷子不耐烦地敲敲,直等着拿石膏点好的豆花倒到碗里便心满意足了。 外婆总见不得我一脸小人得志的模样,气着在我脸上捏一把:真真是一群叫花子! 我深吸一口豆香味,捧着碗,笑着跑得老远。     除了这些外,也曾被外婆带去临村打瓷耙。只不过都是机械化了,真是一点味道都没了…… 麦芽糖倒是一直在吃,却没有看到过生产过程。后来看到有收购柚子皮的,才直到那种柚子糖是取皮上白色海绵状的东西,腌在糖浆里,入口是绵软香甜的。只不过我不大爱甜食的缘故。 像爆米花或者画糖画这些,全国都会有吧。 还有什么,就真是记不起了。     倒是高一的那年端午节,到处都是细雨的阴霾日子,却也是颇为凉爽,甚至有点白娘子初遇许仙时那种烟雨西湖的影子。 老爷子一时兴起,全家便齐齐地回到老家过节。还是那样的断井颓垣,之中居然隐隐有粉红色的花开起的迹象。老屋的屋檐淅淅沥沥地滴着雨珠,只是雨珠落下处的泥坑比以前更深更大了。而屋前的水田大多用水泥砌好,铺上了塑料布,养起了龙虾或者王八。     我们这几个小孩衣着光鲜,隐隐有一种矜持和骄傲,真真像从水田那边的县城过来的样子。时逢养鱼苗的时机,也是对水渠里偶尔跳出来几条五彩的鱼欢欣鼓舞。或者,指着田埂旁的鱼腥草,故作天真地问母亲:“这可是可以吃的东西?真臭呢,怎么能吃呢?”——那般大惊小怪的模样现在想来真是装腔作势。 而我幼时喜爱的那本《魔术大全》,再也寻不着了。 等到把关于这些都细细想完的时候,才想起因为城市扩建的原因,这种种在此时早已淹没于机器的轰鸣还有水泥的冰冷中去了——老屋真正是老了,无论曾经如何荣光。     舅舅说,给他200万也不会回去种田。想来,高一时就没有了鸡犬相闻,阡陌交通。 而我,98年离开老屋之后的日子,开始学分子分母,考上高中后上了所普通的大学,追寻着别人的足迹来到别人的家乡,忙着写论文、斗地主或是长睡不醒,哭着笑着还流着泪,自以为是地长大着…… 终于我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要离开这里。而最终我成为一个平凡的人。       编者注:本文作者为北斗宣传大使“斗女郎”的其中一员,同时也是本文所有配图的模特儿。     (采编:黄理罡;责编:黄理罡)     您还可能想阅读…… 那些母亲教我的事——《天水围的日与夜》 夏夜离人殇 <天璇>昨日黄花——那年的苹果 <天璇>失语记 错位的女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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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新中国三十年(摘)

唐德刚:新中国三十年(摘) 唐德刚:新中国三十年(摘) 毛泽东政权是帝制传统的回光反照   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史上,所建立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一九四九年十月开国以后,至今年一九九九年十月是整整的五十年了。为纪念这个不平凡的半百大寿,大陆上和海外若干地区,均将有极大规模的庆祝活动。“传记文学”社社长刘绍唐先生有鉴及此,乃电嘱笔者撰文随喜。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过来人。五十年来,祸福身受,真是感慨万千,一言难尽。尤其是我们学历史的老兵,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人相食,眼看他打砸抢;再眼看他改革开放,起死回生。我辈虽偷生海外,谁管中原兴废事,但是身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对母族的兴衰祸福,也是永远摆脱不了的心事。“安危他日终须战,甘苦来时要共尝”。纵无刘社长的吩咐,我们能无骨鲠在喉?   记得远在一九二三年,当时炙手可热的霸主吴佩孚将军,在洛阳大做其五十大寿。那位对帝制复辟,情有独锺的康有为,赶去溜须,并送了一副寿联,曰:“牧野鹰扬,百岁勋名才一半;洛阳虎踞,八方风雨会中州。”我们如果未能免俗的,把中共享枪杆打下的这个政权,也当作一个传统的“朝代”来看,从传统朝代的兴亡规律,和现代革命政党盛衰的前例来推论,今后如不发生严重的纰漏,则中共的红朝,应该也有个“百岁勋名”才算正常。但是今日我们要为“人民政府”这个阶段,在民国通史中,记一笔流水账,我们就只能记其过去的史迹与功过。至于它下一个一百五时年要变成个什么样子,将来的史家自别有着录,后事还须问后人,毋须吾人预为操心。所以今日史家为人民政权结账,只能算是半途而论之,斯即拙篇标题“半论”的意义之所在也。   回忆邓公小平在一九七八年三起之时,那个被老毛搞的要死不得活的“人民中国”,顿时气象一新,国内国外,众口交赞,许为“小平中兴”。当时邓也曾说过,由于年老的关系,他只预备掌政十年,即行“交班”。海外闻文之,颇为之扼腕。我们真希望,邓公当国,万岁万万岁也。因此在邓公执政五年之后,笔者不揣浅薄,曾着文评之,说他老人家,“十载功勋才一半”,希望他能全始全终,一竿到底,把“小平中兴”晋级为“光武中兴”,不要搞成个“同治中兴”,半途而废就就好了。但是笔者读史数十载,对历代圣主昏君,也可说是“阅人多矣”。“若是当年身便死,此身真伪有谁知”的个案太多了。从周公摄政流言,王莽谦恭下士,到老蒋及身而败,老毛死有余辜。都是突出而并不稀罕的例子。蒋、毛二公,“若是当年身先死”:蒋若死于抗战胜利;毛若死于建国初期。朋友,他二公在中华民族的地位,谁能相比?不幸二公都健康长寿,结果弄成蒋公死后,几无葬身之地,毛公也落得个万民鞭尸的下场。他这个“纪念堂”,将来如何关闭?读史者批览往例,偶念及此,能不废书三叹?因此当年笔者对邓公的观察,也觉得他老人家正在历史上走钢索。成败之间,在邓氏盖棺之前,史家固不敢预作论定也。果不其然,时未期年,邓公就搞出,中华国史上前所未有底血洗天安门的败笔来。终于弄得真伪难分,前功半弃……时代的悲剧和历史的残酷,一至于此,真警人肺腑。   应有百年之寿的中共政权现在话说回头。吾人根据何种星象,而敢说当今的中共政权有其百年长寿也。记得他们贵党的毛主席不也曾说过,一个革命政党的生命,正和一个人的生命一样。它也有其青年、壮年、中年、晚年诸阶段;最后也逃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定律。毛主席生前,被全国人民不知叫了几万万万次的“万岁”。最后还不是只活了八十四岁就龙驭宾天了?他底政党和政权,能活到一百岁,也就够长的了。君不见,那个功在国族的老大哥国民党,不是活了一百岁就完了?一个革命政党原有它底革命任务要完成。任务完成了,没有再生存的必要了,它会自然的寿终正寝。反之,它如果违反历史规律,胡作非为,它也会被时代和人民所遗弃,不能享其天年,自招横死。君不见二战前,西欧的纳粹党、褐杉党,和二战后东欧的布党、劳动党、工人党等等不都是如此?   中国共产党也是个有机体。他如果完成了它底历史任务,百年后,它自会寿终正寝。它如胡作非为,重蹈其故主席毛某的覆辙,那历史家就无法逆料了,这在历史学上便叫做“偶然”,“偶然”是上帝也掌握不了的。因此今后中国历史的发展,是循常规的“必然”道路前进;或是中途转折,发生了“偶然”的顿挫,将来历史家自然会有更详细的交代,我们今日就不能越俎代庖了。在重复一句,我们今日只能半途而论之也。   可是今日的历史,却是将来历史的背景。吾人如能看清了今日历史的特性,那么对历史转型的下一阶段,也未始不能略探端倪。这种预测,古史家和宗教家名之曰“因果”。现代社会科学史家,则视为历史形成的造因(Historical Causation)。知其因,原可测其果,只是在因和果之间,要没有变量才好,而变量也是历史发展之常规,任何向前发展的历史,皆无法完全避免之也。   余尝面告张学良将军曰:“您一时冲动,搞起了个‘西安事变’;西安事变不但改写了中国历史,也改写了世界历史。”呜呼,西安事变就是个历史学中的“偶然”;星象学中的“变数”。举一可以反三也。因此吾人之所以能预祝人民政府百年长寿者,期其一帆风顺,富贵寿考也。下世纪中,如半路杀出程咬金,搞出另样的“西安事变”来,则一切自当别论矣。   人民政权在转型末期的特性然则今日大陆上的人民政权,在近代中国社会文化转型史中,又有些什么特性呢?回答这个问题,吾人要知道,过去五千年的一部中华通史,实是一部“帝王专制史”;而今后五千年(至少一千年吧)的中华通史,将是一部“民主政治史”。此一转变,实是任何人力、物力,皆不能逆转者也。这就是吾人所谓的历史的“必然”。   但是“帝王专制”,所牵涉的非“帝王”一人而已也。它是个政治社会文化相互配合的特殊制度的集体运作。也是一部统治机器的有效操纵。“民主政治”亦然也。它是一种制度;也是杜威、胡适师徒,口口声声的所谓“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也。所以从帝王专制,要转变成民主政治,不可一蹴而几。二者要从政治经济转型开始,而一转百转,要全部转完,实非数百年不为功也。所以笔者在不同的拙作里,曾一再批驳,主张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次革命论”,为胡说幻想也。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这一转变的程序,大致始自“鸦片战争”(1839-1842)。要经历两百年以上的艰苦岁月,始可粗告完成。换言之,时至二十世纪之末的今日,我们已转了一百六十余年了。今后如不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再过四五十年,至下一世纪中叶,我们这一历史转型就可结束了。   明乎此一宏观历史的大潮流,我们就不难看出,大陆上今日当权的人民政府的特性之所在了。谨条列四项如下:   (一)它是“转型期”(“历史三峡”)中,最后一个有阶段性的政权;(二)它具有中间性:前有帝王专制的遗传,后有民主政治的远景;(三)极权政府和独裁领袖的权力递减,从绝对权威,递减至依法治国;(四)它具有其千载难逢的机运,来结束这场转型运动而驶出历史三峡。   以上所述,当然只是今后中国历史发展之常规(natural course);四十年时光,白驹过隙,一瞬即逝,或不致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则阿弥陀佛矣。反之,则今后国运、族运如何,就不知伊于胡底了。   今且根据上述这个转型末期政权的特性,对这段中共政权五十年的史迹,妄师庖丁之解牛,略作爬梳,以就正于高明。   毛前毛后两大阶段近五十年的中共政权,很清楚的可以分成毛前毛后两大阶段。毛泽东生前当国,前后凡二十八年(1949-1976),从完全正确,到完全错误,最后把八亿人民,都整到家破人亡的绝境;古老民族也被他弄到了人相食,和亡国灭种的边缘,自成五千年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个特殊阶段。毛死后迄今又已二十三年(1976-1999)。从华国锋的“凡是派”,邓小平的“开放派”、“两制派”,再到江、朱、李三雄接下去的“两制派”、“走资派”,让苦难的人民大喘一口气,虽不免也有过坦克上街,杀人不眨眼的恶劣嘴脸(这原是个极权遗传下,绝无必要的败笔),但是大体说来,还是相对的国泰民安,颇具升平气象,也自成一个完整的,起死回生的,值得读史者歌颂的第二个阶段。   吾人如果把这悬隔霄壤的一国两段的历史连接起来,做个鸟瞰分析,我们就可以约略地看出近代中国,从“帝制”转向“民主”底清楚的阶梯,和明显的脉络。它前一段显然是两千年帝制的尾声,和回光返照;后一段则分明是社会经济变质(从农业经济转向工商业经济),独裁制随之滑坡,独裁者权力也随之递减,极权政府更是亦步亦趋地,走向法治民主之必然的方向也。   老江今日似乎颇有点不甘心,还想试试来个自我核心化,回头向纪念堂学习一番。老江,这一着是屎棋,碰不得也。这种“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理,原是阿Q公时代之时势也。如今中国政治转型,已进入一个法制民主的新阶段,您如果还要回头向和尚学习,也去试摸一下,可能就要挨“性骚扰”的官司,而吃不了兜着走也。今后中国的政治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接班制”的问题;诸公如误为只是共产党培训(第四梯队)“接班人”的问题,那就为毛、邓二公的人治思想所误导了。转型期中,各个阶段自有其不同的主题,不可照抄也。愿当政者慎,毋河汉斯言。   两部法律治天下请先谈谈,由毛氏当国,为帝王专制,作回光返照的,这个第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便是毛泽东一人当国。在毛氏一人当国二十八年中,全国疆土远大于欧洲和美国。中国的人口也从六亿增至八亿。他一人统治了这样的一个大国至二十八年之久,竟荒唐到全国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一部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宪法在毛氏时代,只是一张废纸。其中一条也没有真正实行过。连那位依法选出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最后竟然被红卫兵抓走,失踪了事。一部宪法连个国家主席的性命,也保护不了,其为废纸可知矣。   至于“婚姻法”,在百法皆废的情况之下,何以能依法独行?写历史的人怀疑这是毛氏羁縻开国功臣和老干部的手法之一。大家既然打下了天下,进了城,食色性也,在这花花世界里,大小功臣自然都应该享受点“歌儿美女”(赵匡胤的话),乡下的黄面婆也得让让位才好。中国历史上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方法便是这样做的。蒋氏父子败退台湾,早年在台湾也搞了一段性开放,其作用也在此。所以中共“进城”之后,迫不及待地便推出一部新婚姻法来,这显然是经过毛泽东特别许可的,甚或是他特意设计的,也是含意深远的,虽然后来证明,并无此必要也。   一国无片纸之法,如何加以治理呢?笔者初次回国,还是四人帮当权时期,我曾很诚恳地向接待我们的干部们请教,他们也很得意的说:“我们虽然没有法律,我们的党,自有政策。我们用政策代替法律。”可是政策又是如何制定的呢?现在我们研究国史的和党史的都知道,中国共产党长征以前的政策,原是“共产国际”制定的。长征结束,直至解放前后(大致是从一九三五─一九五六),则是党的中央政治局,集思广益,集体制定的。到一九五七年反右以后,渐渐的,则是由毛泽东一手炮制了。到毛氏生命最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则毛的词组只字,都是法律。由于毛氏年高,言语不清,还要透过一位一脚踢的娘姨张玉凤女士的独家传译,才能传达于中央政治局,再布达于全国。   再者,在毛氏独裁初期,他所强加于全国的个人意志,还可叫做政策。渐渐地就变成荒淫暴君的意气用事了,到他最后的十年,那简直是语无伦次的胡作非为了。对这种胡作非为,毛未始不自知。所以他在文革后期,告诉他底美国朋友斯诺(Edgar Snow)时,也苦笑地承认他自己是“和尚打伞”。不意斯诺这个“中国通”,居然不懂这句中国歇后语,回美国之后竟大作其独家报导,说毛氏自述是个带着伞旅行的“孤独的和尚”;一时欧美“中国通”和媒体,都为之大惊失色,大家对这个“孤独的和尚”,所做不同的评估,也一时俱来,把我辈流落海外的老华裔,弄得啼笑皆非。   因此毛泽东这个“孤独的和尚”,一人治国的政治模式,不特是中华五千年史所未有,近代世界史上(除非拉两洲中少数原始部落国家之外),也是闻所未闻的。   毛氏独裁的主客观条件中国为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古文明大国也。五千年来,它出了多少圣贤豪杰,和才智之士。就是共产运动在中国初起之时,也是志士如云,杀身成仁的青年烈士,随处皆有的,怎么到头来,竟让这么个“打伞的和尚”,乱搞一泡呢?其实这也只是个社会文化转型的短期现象。在这转型期中,传统的典章制度是被玉石不分的全搞砸掉了。新的典章制度还要经过两百年,才能慢慢的磨练出来。在这个真空时代,你叫我们这个大权在握的“打伞的和尚”喳办呢?毛氏曾公开的说过,他压根儿不相信什么“法治”。他说只要在“人民日报”上写篇社论,然后推行起来,一竿到底,要啥鸟法律呢?他更不相信民主选举。他知道在他自己的经验里,所有的选举都是假的,只有枪杆出政权才是真理。共产党的“天下”,是解放军打下来的;他的“主席”,是“中央派的”,啥鸟选举?【作者附注:在今后十年二十年之内,所有毛泽东的选集和未选集,都会计算机化的。上引毛语录,在秒速亿次的检索程序上,一揿便是,有心的读者将来自可查阅。纵在目前,检索亦触手可得,笔者自己,亦每有前论。本篇因篇幅有限,就不细注了。读者谅之。】   总之,形势比人强。毛泽东这位小学国文教员出身的农村知识分子,和农民们起义的领袖,本质上他是和陈胜、吴广、刘邦、刘秀、黄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等英雄好汉们是同一种动物,只是时代不同,在思想行为上,略加点时代色彩罢了。他们底心理状态,都永远脱离不了中国式的“做皇帝”,那套老底子,和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那个老社会。如今皇帝是不能再做了,但是从传统的“帝王专制”,转向现代化的“民主法治”这项必然演变的程序,他老人家就无此视野了。至于现代政治家所应具备的,有关民主法治的一般常识和基本概念,例如“人权”、“法理”这些观念,在他脑海里也是连影子也没有的。毛对现代人权的认识,实在是连“权利”、“权利”都搞不清楚。遑论其它呢?毛氏对法律的认识,也停滞在两千年前传统法家的层次。他所知道的法律,只是惩人之法的“王法”和“刑法”而已。他对现代法理学(Science of Jurisprudence)中底保民之法(保护人民不让恶政欺压,孟子所谓“保民而王”)的基本概念,可说是一张白纸。但他强辩足以饰非,硬说这套西方的正统文明,只是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不值一顾。至于马克思主义的法理学,又是什么东西,则他连写标语的知识也没有了。自己不知,却强不知以为知,以天纵英明自许,绝无任何虚心来向他人请益。【笔者附注:列宁就不同了,列宁原是西方传统法学训练出来的律师,他对这两造不同的法理学,自有他的另一套“列宁主义”的诠释。虽然也流于偏激,却远非毛氏所能及也。在虚怀若谷、礼贤下士的学习态度上,毛甚至不如蒋介石;当然与孙中山就更不能相比了。】   不过毛对现代社会科学之无知,在早期中共的领导阶层中,也并不是个太大的例外。那时在共党组织中最骄傲、最抓权的“国际派”,像王明、博古、李三立、瞿秋白、张闻天等人也不无如此。而且他们反而没有毛的笃实、苦干,和对中国社会本质,所具有的调查研究的精神。跟他们相比,毛反而有鹤立鸡群的领袖形象。   毛泽东还有另一套本领,非若辈所能及:毛公善读中国线装古书,精通中国传统的“帝王学”,尤精于玩弄古法家的“权术”,以及打原始农民战争的那套土“兵法”。毛对这套传统帝王学的艺术之掌握,那才是英明天纵,雄才大略,文武双全,全国无两。他就是靠这一套先天的禀赋和后天的经验,终能在党内压倒群雄,异军突起,最后竟能赶走蒋氏,而统一大陆的。起阮籍于地下,可能他又要说,天下无俊杰,使竖子成名了。但是,朋友,我们第三世界,搞工业化,曾有个名词叫“恰当技术”(appropriate technology)。你引进科技,要恰合你当时社会国家的条件。时间未到,你就躐等的大搞其“高科技”(high technology),过犹不及,那您就反而是制造瓶颈,而开其倒车了……毛泽东那一套,在落后的中国,反而比胡适等“人权派”那一套更恰当,更appropriate,所以他能打天下,而人权派不能也。但是,时变而思想不变者臭。等到人权派那一套,逐渐变成适时的恰当技术了,毛还未死,却顽固不变,那他就变成封建落伍,成为结束帝王专政时的最后一个荒淫无道的暴君。(事实上,中共在八全大会中发生的反毛暗潮,就是因为毛在这一新阶段,已变成了一个阻挠进步底反动独夫的结果,见下节。)这原是转型时代政治的特征啊。毛也是一个时代的牺牲者。夫复何言。   毛的个人崇拜,刘是始作俑者根据党史上一般的说法,毛之窜升至全党一人,实始自一九三五年的遵义会议,让他当上了军委主席,取得了军权,从此抓住了枪杆,至死方休。其实它真正地变成全党一人,却是在一九四五年四月中共七全大会期间,由刘少奇搞“个人崇拜”,一手推上去的。盖中共经八年抗战的迅速发展,至此已拥有半壁河山。那时以刘少奇副主席为首的毛派若干高干,为着与党内国际派争党权,和党外国民党争政权,乃突出毛氏,为独揽大权、超出全党之上的最高党魁,来领导对外斗争,和对内清党,刘少奇的第一着棋,便是树立“毛泽东主义”为全党最高指导思想,其地位仅次于马列主义。但毛氏那时正谦恭下士之时,不愿亦不敢与马列平坐,乃自请改“毛泽东主义”为“毛泽东思想”。这一个由七全大会一致通过,并载入新党章的“毛泽东思想”的权威之树立,毛泽东就不再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普通党员了。他在一夕之间就变成苏联布党的列宁、中国国民党的孙中山了。   且抄两条,七全大会后的中共新党章,以见毛在党中的超越地位:   (总纲)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第一章,党员)第二条:凡党员均有列义务:   (一)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摘自党章原文,载刘少奇等箸“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党员”,一九四八年香港红棉出版社再版,新民主出版社经销,页一─三。)毛泽东经过七大在新党章中树立了特殊地位以后,很自然的便发生两项后果。第一便是中国共产党自此以后,就变成毛派的极权政党,和毛氏个人的政治机器了,其它党内反毛非毛的派系和个别党员,不是被关被杀,被清出党,就是在党内靠边站(像朱德元帅那样)。这项发展正和与它斗争最尖锐的敌党──国民党的发展,殊途同归。自此以后,发生在战后中国的两党斗争,就逐渐变成蒋、毛之间的(和刘邦、项羽一样的)两人之争了。第二个后果便是,这种极权式的革命政党中的独裁领袖,他底独裁权力是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的;同时他底政治特权,也未有不被滥用的。这就是麦克斯?韦伯所说的,绝对权力,绝对腐化的必然后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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