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袁伟时 | 辛亥革命的性质和成败得失

  辛亥革命的性质和成败得失 ——答《新史记》高伐林   (2011年10月3日,高伐林先生不耻下问,提出以下8个问题,要笔者回答。这些都是当前辛亥革命研究中有争议的问题。每个问题都应撰写专文,才能说透。不敢拂逆高兄盛意,不揣浅陋,畧献刍荛;不当和不及细论之处,敬请高兄和读者指正和原谅!)   ◆站在今天的高度,如何给辛亥革命定性?对眼下“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论”、“未完成的自由民主革命论”、“在特殊有利条件下偶然成功的排满民族主义革命论”这种种说法,您的看法如何?   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历史研究,需要的扎扎实实搜集材料,认真分析;在概念上绕圈子,没有多大意思。 辛亥革命有两个定性简单明了,是多数史家的共识: 就历史任务而言,辛亥革命是“未完成的自由民主革命”。 就思想动力来说,它是“排满民族主义革命”。 胡汉民说得好:“同盟会未尝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 [1] 当年各省“独立”,打出的旗号大都是“大汉军政府”,“光复”之类,足以证明此言非虚。而最好的注脚则是孙文自己的言行。1912年1月12日,清室退位,15日孙文居然率文武百官爬上紫金山去拜祭明太祖朱元璋,宣读祭文,说辛亥革命大功告成的原因: “实维我高皇帝光复大义,有以牖启后人,成兹鸿业。” [2] 以朱元璋驱除蒙古人、光复汉族皇室事业的继承人自居,滑稽有趣之余,充分袒露了这群人的内心世界。 1912年3月31日,孙文干了三个月临时大总统,要下台了。他在南京同盟会员饯别会上发表演说称: “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 [3] 于是,他把修铁路视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和实现民生主义的中心环节。 这些言行强有力地证明,孙文革命活动的最根本的动力,是光复汉族河山,把他说的“外国人”即“鞑虏”赶出关外。不但民众接受的是“狭义的民族主义”,连孙文这样的革命主要领袖也未能免俗。这些言行同时证明他对民权的理解是十分肤浅的。 关于辛亥革命性质的界定,最不靠谱的是“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论”。 “软弱”表现在哪里? 胡汉民说:“故当时民众心理,俱祝福于和议。逆之而行,乃至不易。……而亦为当日失败之重要原因也。” [4] 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人性的本然。武力反抗暴政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南北议和是人心所向。孙文及其支持者在协议基本达成后,仍然冀图不惜代价借外债发动“北伐”战争,受到各界同胞抵制,是对错误决策的正常反应。由于革命派信誉度不足,借不到外债,无法支撑他们延续战争,迫使他们不得不接受和议。要是说被迫接受和议是软弱的话,那是政治家的过错,与“资产阶级”有什么关系?何况这些政治家也是无可奈何才接受和议的。 作为参与这一历史事件的政治家,胡汉民责怪“民众心理”导致辛亥革命失败,无非证明自己缺少反思精神。 而就理应客观地观察历史现象的学者而言,南北议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反过来据此贬斥革命派软弱,鼓励不顾实际情况和后果去走极端,也是不足取的。 史家中有些人持这一说法,则旨在证明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高明,共产党比同盟会——国民党正确,指责后者不敢发动工农,因而不敢和不能把战火烧遍全国,导致辛亥革命失败。 这一论调其实是昧于实际情况的宣传语言。 当时工农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帮会或绿林好汉。辛亥革命,有数以百万计的“民军”卷入大潮,他们就是被革命党人引入城市的工农。1911年9月7日开始围攻成都和其他城市的“保路同志军”,不就是袍哥领导下的工农大众吗?其他各省的“民军”情况大同小异。不过,这些民军为推倒旧政权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以破坏治安、祸害百姓著称于时。 其实,横看当时中国各阶层,最强大的是资产阶级。竖观百年中国史,辛亥前后亦是资产者影响最为强大、独立性表现无遗的年代。 武昌起义,冲锋在前的是新军,而稳定社会,支持革命战争的是商会和资产阶级。 “武昌首义期间,商会、商团资助民军经费达100多万元。……部队膳食支出,由商会垫借五万金,分配作临时食费。汉口商务总会筹巨款供招新军一镇之薪饷,还推举商董四员专业军需,接济粮台。”“当时民军主力集中用于战事方面,商团则维持社会治安,日夜操练,荷枪实弹,昼夜梭巡”。 [5] 军政府组成后,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负责民政工作,大批商人参加工作。 没有商会和商人的支持、帮助,武昌起义后武汉三镇的局面不可能那么快稳定下来,革命战争也很难坚持下去。 各地的商会都是商人自主、自治的组织,有的实际上是当地的自治政府。例如,1905年成立的城厢内外总工程局(1909年6月18日改称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就是一个地方自治政府,而且参与了上海起义的全过程。其他宣布独立的各省商会也普遍参与了“光复”大业。军阀混战之际,军队流窜各地,保护地方,维护治安,免遭蹂躏的重责,通常也是由商会及其自治武装——商团承担的。 当时断送建设现代民主自由国家伟业的是那些眼光短浅的政治家。他们玩弄政客伎俩,争权夺利,把从实际情况出发,巩固和完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和保障公民自由的大业置诸脑后。资产阶级不应该成为他们的替罪羊。   ◆对于中国从传统社会转型为现代社会而言,辛亥革命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功,哪些方面遭遇了失败?您曾提到,中国转型艰难,“主要原因是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自身的缺陷。这与缺乏法治传统息息相关,国民党和北洋实力派,都没有牢牢树立法治观念,而把夺取政权放在第一位”。现在有这样一种议论,认为未能施行法治,非不为也,是不能也,法治不适合当时的国情,各方首先是试图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但屡屡碰壁。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不能“牢牢树立法治观念”?   袁:辛亥革命有三大收获: 1.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2.言论自由。 3.三纲坍塌,宗法专制的思想体系开始瓦解。 失败则在这些收获没有巩固下来。主要原因是北洋实力派和国民党都没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他们口头上也讲法治,但行动上往往背道而驰。例如: 袁世凯居然成立军政执法处,不经司法部门肆意抓人、杀人。 同盟会和国民党呢?1,动辄暗杀或捕杀和自己意见不合或被怀疑为政敌的人:陶成章(光复会领导人),陶骏保(革命军江浙联军参谋长)、黄远生(民初最著名的记者)、夏瑞芳(商务印书馆创始人)等都先后死于他们枪下。 2,一不如意,就起兵闹事,用枪杆子解决矛盾。“二次革命”,“护法战争”,“北伐”,“东征”,“国民革命”,直到政权夺到自己手上为止。这些行动都被美化为不容置疑的“革命”,一一检视,大都是权力或利益之争。 任何一个制度的建立和巩固都有一个过程。清末实行新政才开始建立新式法院系统,民国成立后,继续推广,但马上碰到一个问题:人才不够。司法总长梁启超不得不下令收缩。他说: “故立宪国必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件……我国之行此制,亦既经年,乃颂声不闻,而怨吁纷起,推原其故,第一由于法规之不适,第二由于法官之乏才。……今当草创之际,难期速成……其筹备未完诸地方,则审检职务,暂责成行政官署兼摄,辟员佐理。模范既立,乃图恢张”。 [6] 这些情况多半出现在边远地区。除此之外,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有法院之处,都应该和可以立即实行的规则,而没有所谓“国情”的差别。国情特别论不过是专制统治者或暴民掩盖其非法行为的藉口。 通过司法过程解决社会矛盾,通常会比较缓慢,但换来的是逐步养成人人依法办事的习惯,社会赖以长治久安。以宋教仁被刺案来说,当时司法审判为什么不能正常进行?人们指责当局拖延。事实如何? 1,主要犯罪嫌疑人或死或逃。 刺杀宋教仁的主凶武士英和这次暗杀的组织者应夔臣,都在在法租界关押20多天后移交给中国当局。前者6天后却离奇地在拘押的军营暴毙;后者竟然成功越狱。另一主要嫌疑人、国务院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在宋教仁被刺后第六天(3月26日)逃离北京,遁入青岛租界,而德国当局拒绝引渡。 当时控制上海的是国民党要员和青帮大头目陈其美。人们普遍认为上海接连出现的犯罪嫌疑人暴毙和越狱的戏剧,是陈其美操纵下演出的。洪述祖逃逸则可能与赵秉钧有关。调查清楚有关案情,作出公正审判,正是司法机关责任所在。缺席审判,世所常见。这些都不是中断司法进程的理由。 2,由地方法院审理,还是组织特别法庭审理? 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袁世凯复电同意。但是应夔臣的辩护律师认为此举违法。司法总长许世英也认为组织特别法庭没有法理根据,不惜以去就力争。司法部致电上海地方审检厅说: “宋前总长为民国伟人,本案审理自当格外慎重,程都督拟组特别法庭,即系此意。惟与《约法》、《编制法》不符,碍难照办。本部斟酌再四,仍应由该厅负完全责任,审理所有一切。……该厅即速依法进行。” [7] 上海地方检察厅亦已着手传讯有关人员。就程序而言,没有问题。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确实比较缓慢。从1913年3月20日刺宋到7月12日“二次革命“爆发,不足四个月,中间波澜迭起,并不奇怪。无论有什么障碍,如果国民党方面坚持遵循司法途径办理此案,民国政治史就会重写。 当时全国各界异口同声,呼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宋案,实行法治,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最大的“国情”!可惜,但孙文等国民党领导人充耳不闻,先是冀图暗杀袁世凯;继而不顾党内外反对,不自量力,一意孤行,发动“二次革命”,冀图用枪杆子决是非,法治进程因此中断,一个多月后,全军覆没。由此可见,出现这个局面,不是由于“国情特别”,也不是民众水平低下,而是国民党领袖尚未告别草莽英雄的气概,染上革命幼稚病,抗拒法治,从而造成这样的恶果。 应该指出,这是各国革命党人的通病。纠正这些领导人的错误所付代价的大小,则与法治传统强弱有关。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辛亥之后数十年的乱局,人们追溯到与《临时约法》的严重制度缺陷有关,而这又是南北矛盾“因人设制”的结果,引发一波又一波严重政争与分裂。您对《临时约法》如何评价?   袁:1925年,民国元老熊希龄、和胡适、马君武等8人曾联名沉痛地指出:“民国十三年来之战祸,全由于《约法》之不良。府院之争、行政立法之争,无非《约法》所致。” [8] 这是身历其境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的深刻反思,可以说是经得起推敲的定论。过去,史家们由于深陷意识形态陷阱而不觉,没有注意他们这一重要经验总结。 去年(今年一月发表)笔者曾撰文系统分析《临时约法》的弊端。 [9] 概括起来,要点是: 第一,制宪机构代表性不足,程序也有问题。 “辛亥革命后,临时政府成立的法理根据是1911年12月3日议决公布施行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孙文和袁世凯都是依据这个宪法文件当上临时大总统的。这个文件当然很不完备,但是,制定更完备的宪法文件需要智慧、知识和足够的公信力。当时聚集在南京的17省代表恰恰忽视了这个重大问题。1912年1月28日临时参议院宣布正式成立,它是由各省军政府各指派三名代表组成的,共有参议员42名。临时政府迁到北京后,根据《参议院法》,临时参议院改为每省区派出代表五人,原则上由省议会选出,参议员人数增至122人。为什么不等待参议院更加完善或正式国会选出后,再来制定这么重要的文件? 与此同时,制定如此重要的宪法文件,却把当时最大的实力派、第二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方面的代表排除在外,其公信力和未来实施的保障都不无疑问。 而从程序上看,也有问题。《临时约法》是1912年2月6日开始审议,3月8日通过的。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14日,临时参议院接受孙文辞职;15日,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审议开始后,袁世凯已是当选总统,却从未征求他的意见,也不由他签署公布,却授权已经被参议院批准辞职的总统在3月11日签署公布,这是世界宪法史上极为奇特的现象。 第二,动机不纯,过程粗糙,学识不够,缺陷很多。 《临时约法》按其内容来说,要点是把已经付诸实施的总统制突然改变为内阁制,釜底抽薪,削掉袁世凯当选时按规定应该掌握的大部分权力。由于动机不纯,这个文件制定非常匆忙,从推定起草人到三读通过,只费时37天!加上文件起草人学识和实践经验都不足,为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建设考虑不周,且没有广泛征求各方和广大公民的意见,最后通过的文本漏洞和失误不少。 综合众多中国宪政史学者的研究,主要缺陷有如下五个: 1.名不正。 究竟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 它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俨然实行总统制;签发这个文件的孙文1918年与参加“非常国会”的议员谈话,仍然认为:“约法规定为元首制。” [10] 。但它又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从而任何国务员(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均有否决总统决定的权力。可是,作为内阁制去运行,它又没有建立相应的必不可少的配套制度。诸如此类的缺陷,为日后政争埋下了祸根。 2.没有确立保障公民自由的制度。 《临时约法》的起草人,大都是留学日本尚未完成学业的年轻人。他们勇气可嘉而学养和从政经验都十分欠缺。这些20世纪初活跃在东亚最大国家的革命者,与第一部现代成文宪法——18世纪的美国宪法制定者的素质差距实在太大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自由对人类发展的关键作用,没有像美国先驱们那样在宪法上写上: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的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11] 他们跟在日本人的屁股后面照搬大陆法系,在列举一堆“人民得享有下列自由权”之后,加上一条“得依法律限制之”的尾巴,从而为执政者制定剥夺公民自由的恶法打开后门,让此后的中国史平添不知多少苦难和血泪。 与此同时,它没有解决一个重大问题:如果行政当局肆意侵犯公民的自由,甚至拘捕公民,受害者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临时约法》一公布,留英归来的法律学者章士钊就尖锐地提出这个问题。他建议应该仿效英国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或其亲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强制有关机关把被拘留者移送法院,依法审查拘捕是否合法和依法办案。 3.国会与总统没有互相制衡的制度,是一个残缺的内阁制。 早就有学者指出: “盖纯粹内阁制中有两权焉:一为不信任案通过权,一为解散国会权。前者为国会借以监督行政之利器,后者为内阁抵抗国会诉诸人民以求公判之唯一途径。……而《临时约法》皆无之,不可谓非《约法》之大缺憾。” [12] 由于行政当局没有国会解散权,国会议员肆无忌惮,随之而来的是两大恶果:一是行使职权时不顾后果,一意反对。另一是自身的腐败愈演愈烈,最终以曹锟贿选的丑剧宣告自己的灭亡和国家更大的悲剧的开始。 4.总统与总理各自的职权和相互关系不明确。 袁世凯可以利用“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的规定,指挥一切。而袁世凯逝世后,段祺瑞当总理,也可以迫使黎元洪沦为盖章总统。当黎氏心有不甘,冀图反抗的时候,总统府和国务院权力之争的终于导致张勋复辟。黎氏之后,府院之争也史不绝书,成为民国乱局的一大根源。 5.没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可能原先的估计,正式宪法很快就要制定,没有考虑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根本没有提及违反《临时约法》的争议如何解决。等于建好一座大厦,却没有配备消防设施。 说到底,这是革命幼稚病发作,使出一个连环计,把一手交出去的权力,换个手要回来。 这些失误,一直影响民初政局的发展,直到1928年国民党夺取全国政权,建立党国体制为止,是各项纷争的制度原因。   ◆李泽厚先生最近再次延续他“告别革命”的思路,在接受采访时说,要“告别辛亥革命”。余英时先生则认为,没有什么“清末新政”,清廷并无真正改革可言,所以逼出革命。您说过,晚清的当政者“是否能顺应历史潮流而采取改革与其步骤,这才是关键点。如果在改革步骤上跟得上历史潮流,中国转型的成本就不会这样高昂”。请问您对清末改革与革命的关系怎么看?   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00年义和团事件,60年间付出巨大代价,解决了一个问题:中国要不要学习西方,接受现代文化? 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进行了四大改革: 1.教育改革。废除了科举,建立新的教育系统,学习内容与现代文明接轨,不再局限于中国传统的经史。 2.司法改革。断然废弃传统的中华法系,接受大陆法系,制定新刑律、新民律和民事刑事诉讼法,取代行之已久的《大清律例》;相应地着手建立独立的审判厅系统,取代传统的司法与行政统一的体制。 3.启动官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宣布自1908年开始为期九年的预备立宪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并非徒托空言。各省咨议局和资政院先后成立,初显威力。取代传统的县知事一元化领导下的宗法专制体系,乡镇至县一级的三权分立的地方自治正在进行。 4.扫除阻碍工商业发展的种种限制,政府主动推动商会等非政治性的民间团体发展,经济自由日益扩大,促进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这些改革是重大的制度性变革,不但促进了当时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且进入民国后后续效应十分明显。那么,为什么会爆发革命呢? 一是对抗、打压群众请愿运动。 1910年初至1911年初爆发四次大规模的请开国会运动,清政府没有顺应民心,当机立断,立即推行民主,实行宪政。反而羁押、遣送请愿代表,只答应提前三年在1913年召开国会,实行宪政。 二是官制改革不进反退,1911年5月8日宣布成立内阁。但是这是一个畸形的“皇族内阁”。内阁成员13人中,满族8人,其中皇族又占5人;蒙族1人;汉族只有四人!于是,士绅和中产阶层对改革彻底失望,从反对革命转向保持中立乃至同情或支持革命。 三是忘记洋务运动失败的教训,违反法令,把依法成立的民营川汉铁路公司经营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激起强烈反抗后,又火上浇油,拘押保路运动领导人,开枪打死示威群众32人,终于导致1911年9月7日开始,四川“保路同志军”围攻成都等地,内战延续一个多月,促使武昌秘密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乘机发动起义,引发各省独立大潮,大清帝国坍塌。 三项抗拒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导致改革进程中断,重建全国秩序的过程漫长、崎岖,代价巨大。 李泽厚教授痛心疾首,一再直言必须“告别革命”,是他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经验总结,值得人们深思。   ◆过去人们只认革命派为进步动力,又批评其“软弱”“妥协”。在晚清辛亥革命的诸种力量中,对立宪派的作用,人们越来越给予肯定;最近又有学者高度评价清廷的“逊位”,认为如果单纯的按照革命党人的种族革命,很可能只是在汉族地域形成一个小中华,而广大边疆,例如内外蒙古、新疆、西藏,很快就会解体。清帝的逊位止住了解体趋势,把一个完整的帝国移交给共和国。您认为,从推动中国在政治上顺利转型的意义上,革命派、立宪派、清廷等等各有什么正面和负面作用?   袁:高全喜教授对清帝《逊位诏》的法理学分析,说它是中国“光荣革命”的标志,别具法眼,启迪人们从新的视角思考辛亥革命,不失为学术上有益的探索。 不过,愚意以为辛亥革命后,除1987年后的台湾,中国没有“光荣革命”。1987年后,台湾社会转型,被称为“宁静的革命”,确是东亚走向现代化的光荣革命。 翻开世界史,称得上“光荣革命”的政权转移,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1.过程是和平或基本上是和平的。 2.结果是实现了法治,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推动经济繁荣,国家进入了长治久安的轨道。 第一条,辛亥革命差强人意,流血不算太厉害。此次革命虽然种族革命的气味很浓,但是,革命爆发后,各方快速调整思路,以“五族共和”取代“光复大汉江山”,除少数城市外,没有出现满汉或其他民族间的冲突,那么大的政治变动,杀戮、流血,不算严重。 第二条则差距太大了。在一个百年来革命和战火频仍,民主、法治尚是奋斗目标的国度,谈论有过“光荣革命”,似乎想象的成分太大了。 大清帝国与中华民国之间的政权转移,主要是革命派、立宪派和北洋实力派三方合力的结果。清廷在三大势力夹击下,顺应潮流,和各方达成和平逊位的协议,让战火迅速熄灭,减少了社会震荡,善莫大焉。《逊位诏》的积极意义应该肯定。 此举多方共赢,对任何一方都没有负面作用。以最激进的革命派来说,它在财政上濒临破产,协议达成正好给了它一条走出困境的康庄大道。 没有《逊位诏》,中国会不会解体?推测意见,见仁见智,可资谈助,实际意义不大。现实情况是除蒙古分出去以外,中国其他疆域基本完整,与同一时期的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土崩瓦解的状况大不相同。疆域和民族的分合,取决于多种内外因素,必须具体分析;一纸《逊位诏》,似乎没有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从文化角度来看,辛亥有哪些方面是与传统决裂,哪些方面延续了传统,而今天,又有哪些方面与辛亥传统断裂,哪些方面是一脉相承? 您曾说过,“中国文化可分为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百年来文化讨论纠缠不清,各不相让,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注意这个区分”。能否更进一步说明,没有注意这个区分,导致讨论中怎样的混乱和误区?   袁:辛亥革命后,皇帝躲进紫禁城过日子,三纲的制度基础坍塌。自由、平等、民主取代三纲成为公认的是非标准,这是与传统最大的决裂。但是这一条不够巩固,成为后来政治和新旧文化冲突的重要根源。至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其演变是自发和渐进的,无所谓决裂问题。 百年来,中国知识阶层中有些人,老是不承认任何国家要成为现代国家,就必须坚定不移建立现代政治制度——自由、民主、法治、分权制约的宪政制度,现代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以学术自由为核心的现代教育制度,以言论自由为核心的多元的文化制度;而这些制度不论任何国家都是大同小异的。至于非制度层面的文化,则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本来应该兼容并包,自由探讨,自由演进,自然更替。 可是,有些人混淆文化与制度,一再冀图用自己喜爱的某种思想文化观点去修改现代社会制度。于是,在报刊上一再掀起阵阵波澜。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作用甚微。比如,张君劢提出,根据中国的国情,要实行“均贫寡安”的“社会主义”,反对“偏重工商”;梁漱溟反对牟利;而实际生活并没有按照他们的愿望前进。现在有些人提出“儒家社会主义”、“儒家宪政主义”之类的主张,更是茶杯中的风暴而已。 这种社会现象有两个特点: 1.一代不如一代。 从康有为到张君劢,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主张都非常明确。例如,康氏提出要定孔教为国教,国民须“各守名分”,灭掉回教、耶教;在他所策划的大同世界中,无私产,实行计划经济;子民连阴毛都要剃掉,等级分明,严格监控个人的一举一动,做爱也要得到医生同意!国人著书则要交翰林院审定!白纸黑字,毫不含糊。 而甘愿拜倒在他们脚下的当代论者,不但学养、社会影响力无法望其项背,说话也躲躲闪闪,与他们奉为伟大先驱的康有为、张君劢等人直书政见大异其趣。当代儒学鼓吹者除蒋庆提出“大儒”和“帝王”和“圣贤”的后裔拥有否决权的三院制的主张外,谁也不知道其他几位的具体主张是什么。是不是担心亮出自己的具体主张后,会戳穿宪政外衣呢?且待下回分解吧! 2.沦为前现代社会制度的纹饰。 现代社会是有共同标准的。不管主观意图如何,他们的主张和设计,正好符合要抵制社会制度现代化的政治家们的意愿。 可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如此等等,不过是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泛起的浪花。历史洪流无情地把康有为及其徒子徒孙冲刷到小港湾中自娱自乐,企盼有人鉴赏。   ◆您如何评价晚清大变局中的孙中山、袁世凯等各派势力的领军人物?能否具体阐述一下,他们的思想缺陷如何具体与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有关?我们今天评价这些人物,应该抱着怎样的态度,避免怎样的误差?   袁:孙中山、袁世凯这些人的成败得失,包括我在内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者已经再三论述,说来话长,不必在这里赘述。 研究这些历史人物,同研究一切历史问题一样,只要坚持三条就能得出经得起检验的学术结论:一是说真话,全面收集和分析史料。二是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学术自由,在自由探索、自由讨论中推进学术。三是敢于怀疑已有的学术结论,提防掉进意识形态陷阱。这三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时至今日,蓄意为某党某派辩护的人自然还有,但公众不认为他们是真正的学者。困难在于习非成是,许多错误的结论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得侵犯的天经地义。其实,学术的发展是永恒的,哪里有什么天经地义?封孙中山为子民只能拜倒在他脚下的“国父”,袁世凯则认定为天生的卖国胚子,是国民党美化党国体制、肯定其威权统治合法性的宣传伎俩;与经过严格证论证的学术结论是两码事。 谈到这些历史人物的失误,有两个原因非常值得重视: 1.传统的重负。 为什么孙中山竟然亲手制定《中华革命党总章》?秘密帮会的传统跃然纸上。从康有为设计的《大同书》到毛泽东的《五七指示》,为什么一代又一代的政治家总是热衷于发明各种剥夺公民自由、抗拒现代文明的制度?他们总是自负地认为自己生长的土地有悠久和辉煌的文化。于是,历史辉煌转化为思想枷锁和抵挡外来的现代文化的堤坝。从孙中山的“毕其功于一役”、毛泽东的超英赶美,到形形色色的谋臣、策士,老是构想出一些超越现代文化已有高度的美妙蓝图,藉以显示中国传统文明和提倡者与众不同,就是不肯首先扎扎实实吸纳现代文明,为释放中国人的创造力建筑兼顾的社会制度平台。 2.抽象的正义和多数人利益。 几乎所有民族都有关于天国的美妙梦幻,但像中国那样风靡几代人,并长期付诸实践的,却世所罕见。那些民粹的论述是人们难于抵挡的。多少人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甘之如饴!后果却是事与愿违,血泪斑斑。 百年来,一个接一个的飞来横祸,都是上述传统包袱加民粹空想共冶一炉为思想源头的。 这些与经济基础有没有关系?说到底,这些都是自然经济的思想烙印,人们分不清空想和实际。在中国彻底融入世界一体化洪流以前,世界公民的眼光很难被多数中国人接受,这些问题还会一再困扰中国人和中国历史的进程。与此同时,“卖国”帽子可以随时戴到敢于质疑意识形态教条的人们头上,尽管他们与权力和土地不沾边,连卖几平方宅基地的本事都没有!   ◆辛亥革命是当时世界上的一件大事,各国关注,也纷纷施加影响。中国人最关心的是日本。日本当时对辛亥革命的态度如何?如何影响到后来的中日关系和中国政局的变化?   袁:义和团事件后,列强对华政策有两种对立倾向:一是承认“门户开放”,力图摆脱过时的划分势力范围政策。另一是有些国家不愿放弃已得利益。 辛亥革命后,划分势力范围的举措再次高涨。日俄力图攫取东北、蒙古。英国则觊觎西藏。特别凶恶的是日本。其策略是乱中取胜,支持革命党人、勒索清政府并举,精心计算,谋取最大利益。日本有些所谓民间人士,实际是执行政府政策的工具。 1912年7月8日,日俄缔结密约,把内蒙古一分为二,东部划归日本势力范围,西部则属俄国。英国和俄国则达成蒙古和西藏利益交换的谅解;于是,英国于1912年8月17日发出外交文书给中国政府,反对中国“干涉西藏内政”;10月21日俄国则与蒙古缔结俄蒙协约;西藏、蒙古在他们支持下先后宣布独立。 袁世凯政府成立后遏制了这一边疆独立的趋势和侵略者的图谋。日本自明治维新开始至1945年战败投降,一直没有实现民主化,逐步演变为军国主义的侵略国家。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乃至日后的九一八事变和抗日战争,都是这些恶因的发展。这类国家的侵略行为是很难纠正的。而英国这类侵略国,国内实行的是宪政,相对说来,迫使它放弃侵略行径,代价要小得多。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刊登于《新史记》总第五期第1-10页(2012年1月出版)。 [1]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6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版。 [2]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95页,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版。 [3] 同上第319页。 [4]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60页。 [5] 皮明庥主编:《武昌起义史》第162-163、164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北京版。 [6]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第121-122页,中华书局北京影印版。 [7] 朱宗震 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24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8]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善后会议》第388页,档案出版社1985年北京版。 [9] 袁伟时:《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合力摧毁了民初宪政》,删节后刊登于《品味·经典》2011年第一期第40-59页;《江淮文史》2011年第3期第4-30页全文刊登;《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双月刊)2011年第4期(7月15日出版)起,以《民初宪政格局再审视》为题,分两期刊发了全文。 [10] 《孙中山全集》第四卷第442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版。 [11] 《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第28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成都版。 [12] 陈茹玄:《增订中国宪法史》,文海出版社1985年台湾影印版,转引自《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北京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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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思潮与政见: 辛亥革命还是茉莉花革命?

在众多的回顾辛亥百年的论述中,不少论者将清末民初的形势同目前中国的形势进行比较。比较典型的有著名学者张鸣有关这一主题的一个演讲,他表示: 后意识形态时代 忧心改革被革命或者暴乱扑倒,是近年来知识精英们或隐或现的一种焦虑。因为,在近代历史上,清末的新政的确曾经被革命扑倒过。张鸣甚至表示:从总体上讲,清末的政局的确跟现在有很多相似之处。最大相似,是两个历史阶段,都已经进入后意识形态时代,所有的政治关系,都变成了利益格局。社会上宪政的呼声都相当高,但最高统治集团,最关心的问题,却是自己集团在日后宪政格局中的位置,即如何保住“领导地位”。 从社会冲突的角度,他也认为:现在的情势比那时还要紧张,辛亥革命的前一年,中国全国的民变事件,差不多有1 万起,而2007年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达到9万多起,2008年估算,肯定比上一年要多。 不过,目前的中国当然不是清朝后期的中国,即使二者存在比较的可能性,但分析其区别至少同样重要。张鸣提出了两点区别,一是当初,清朝社会的上层,依然保持了改革的激情,人们对于制度变革所能带来的好处,充满期待。而现在的中国人却滑入了物质主义的快车道,换句话说,今日中国社会的整体性腐败远远超出清朝末年。第二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犬儒主义。 言论封禁程度今非昔比 张鸣提出的这两点区别甚为重要,因为这两点很可能决定着中国今后社会与清末的不同走向。其实除了这两点之外,当今中国社会同清末民初的一个重大不同则是政权对言论的掌控。尽管目前的中国处于全球化席卷世界的二十一世纪,中国互联网已经拥有超过五亿用户,近年异军突起的微博获得飞速发展,据称已经有两亿人注册使用微博。但是,不仅互联网牢牢的掌控于国家之手,微博也不过是政权予取予夺的舆论工具而已。近期微博实行实名制后,新浪微博接连传出或者如于建嵘、贺卫方、张鸣等影响甚大的学者“搬迁”或者如有“民主小贩”之称的著名网络作家杨恒均的微博被关闭等消息。 同清末民初相比,当时中国社会上下新知新学一浪高于一浪,科举考试废除之后一代新型知识人横空出世,传统与现代、保守与创新激烈交锋。思潮激荡中,催生出如康有为、梁启超等思想巨子。当时中国社会言论虽然受到清廷打击,但是办报纸、开书局一时成为时代风气。换句话说,清末的文网虽然存在,但其严苛与封禁程度却远不能同今天相比。 同清末相比,此种情势下的中国社会,虽然有着经济发展的不同,但同哈维尔所描述的后极权社会更为相近。在这样一种社会,会不会发生革命?如果发生革命,是类似辛亥革命式的革命,还是更类似于天鹅绒革命,抑或是离我们更近的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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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则徐 |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顾则徐     中国人民大学擅长于民国史的张鸣教授近日在他的微博上说:“一天接待两拨香港电视人,都是做辛亥革命纪录片的,真的不明白,怎么香港人对这个革命这么热衷?”张鸣先生的话里,透出的实际是对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有着并不太高评价的意思,所以便有了“真的不明白”。那么,是否香港等海外言论对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认识,比之大陆人士更清晰呢?也并不见得。类似的为辛亥革命一百年被香港电视人采访,前阵我也有过一次。讨论辛亥革命务必先要认识清楚它的历史意义,我努力围绕这一问题进行说明,但采访者似乎也只能半明半白,仅仅只能是“感觉”很有道理。   辛亥革命第一位的历史意义,要从整个中国历史中去理解。方法很简单,也就是历史的断代。整个中国的历史断代,在大的逻辑上,以前有先秦与秦以后的划分,这是中国文明史断代基本定论,毫无问题。先秦即夏、商、周三朝,综观整个中国历史,春秋-战国只是从先秦而秦后的一个过渡阶段。秦以后,中国进入了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皇朝时期。辛亥革命终结了这个皇朝时期,虽然至今而言仅有一百年,但可以估计的将来中国历史,不管有如何的“朝代”变革,共和这一基本特征总已经无法改变,至少就如当下大陆在名义上也必须如此。因此,辛亥革命最伟大的意义也就凸现出来了,它终结的并不是一个满清,而是终结了二千余年的皇朝史,并把中国整个的历史拉入了第三个大的阶段——共和史的阶段。就此,中国整个的历史分作了先秦、皇朝、共和三个大的阶段。   辛亥革命的这一意义,即使在孙中山,一开始也并不能够给予明确理解。民国伊始,孙中山基本只是相对满清而不是主要相对皇朝制度及其社会形态来谈辛亥革命的意义,1912年1月1日晚上十点,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他说:“夫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余年来而滋甚,一旦以国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历史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袁世凯担任总统后,孙中山开始逐渐相对整个专制历史来谈共和。1912年9月21日,孙中山在石家庄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上的演说中,有了比较明确的表达:“现在数千年之野蛮专制政体业已改革而为共和政体。”辛亥革命就其直接的行动来说,针对的毫无疑问是满清,但革命并不是只革了满清的命,而是革了以往全部历史的命,在断代史上是变革了两千余年的皇朝史。   这一意义本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但在1949年后的大陆发生了异化或扭曲,以致大陆学者基本上属于“真的不明白”。原因首先在于大陆史学界轻易就全盘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在历史断代上抛弃了传统的朝代嬗变次序,经典的断代史被野蛮篡改。在中国历史的断代上,马克思主义的五大社会形态论被生搬硬套,断代问题被搞得从来没有过的混乱不堪。在实际的争论上,突出表现在所谓封建社会的判定问题上。其实,至今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的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奴隶社会定论上,把一个莫须有的帽子硬套到中国历史上,从而对中国文明史的认识在起点就陷入了极大的谬误中,由此而把整个中国历史篡改得面目全非。其次的原因,是接受所谓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论,贬低辛亥革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地位无限拔高,不愿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过是整个中国历史中的一个“朝代”,将以往的全部中国历史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混淆了基本的历史断代逻辑。再次,大陆历史学者普遍存在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同于“中国”的思维偏差,不愿意承认1949年至今的中国有一个从大陆、台湾、香港、澳门而演变为大陆、台湾的客观的版块状态,如果将来中国能够实现真正的“大一统”,则回过头来就会发现,今天中国的历史性版块上还有一个蒙古,是大陆、台湾、蒙古三个现实的版块,好比历史上曾经的宋、辽、金(、西夏)时代那样。这一思维偏差的要害是过于突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位,忽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中国在联合国里的“代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从而在反观辛亥革命时,就无法摆正1949年前后的历史地位关系,不能认识到辛亥革命之划时代与1949年之划时代完全是在两个等级的历史逻辑平面上。设若将来发生“中华民国”统一中国,那么,今天大陆关于历史的全部“智慧”都将成为人类史学中的一个最大笑话。   辛亥革命历史意义的不能被客观认识,也与大陆在1995年后流行的“告别革命”观念有关。1995年,李泽厚、刘再复在香港出版对话集《告别革命》,虽然因其批判性而被不得不坚持“革命”道统的大陆官方意识形态有所忌讳,但对着枪杆子唠叨“告别革命”的话语毕竟突出着鸵鸟特征,因而是可以被容忍甚至可以被鼓励的,从而得到流行。“告别革命”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主张,而且也是一种历史评价,其中特别对于辛亥革命的评价是其主要理由。“告别革命”派们否定不了辛亥革命对共和的创建,但对它的暴力革命方式并不认可,虽然这个伟大的革命比较世界上同类的革命而言仅仅只有低烈度、小规模的暴力。他们不能认识到从革命角度而言,辛亥革命作为一次暴力的革命,其悲剧所在恰恰不是在其暴力,而是在于其不彻底,既然进行了革命,却又走入了改良主义的道路,从而导致“革命尚未成功”,不得不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暴力革命,养成了民族的暴力革命狂躁症。革命的本质是历史演进过程集中发生的质变运动,它可能是暴力的,也可能是非暴力的,但在中国的暴力革命狂躁症中,仅仅被理解和限定为了暴力的革命。由于“革命尚未成功”,所以,“同志尚需努力”。所谓暴力革命狂躁症,乃是没有一次革命是在辛亥革命的原初意义上实现完全的质变运动,革命这一方式本身成为了革命的目的,目标越来越被更改得虚无缥缈,手段越来越追求暴力的烈度和规模,其终结最终是依赖于“1949”这一人类史上最惨烈的革命。   “告别革命”并不是现在的中国意识,而且更是“1949”前的中国意识。孙中山二次革命之后,建设口号让位于革命口号,革命迅速成为了整个国家的共同话语,革命者是革命的,被革命者也是声称着革命;政府举着的是革命旗帜,深山中的强盗、土匪也举着革命的旗帜。中国的每个角落都弥漫着“革命”,而所谓“革命”,就是暴力方式本身。喊着革命口号的所有中国人都机械地进行着“革命”,连吃饭、拉屎也有着革命的意义。这个格外疲惫的民族对革命充满了厌倦,却又无法摆脱这一困境,必须要用更使自己亢奋起来的方式支持自己的身躯。人们无法反对革命,因革命的暴力最高形式是战争,便渴望着来一次更大的消灭战争的战争。抗日战争的结束使国军看上去前所未有地强大,其战力在全世界仅次于美国、俄罗斯、英国,甚至可以认为超过了已经复国了的法国,但是,这正是其灾难。经历了长期革命战争的国军作为中国抗日主力,在抗日战争的胜利欢呼中已经瘫下了疲惫的身躯。整个民族对革命的厌倦集中演变为了对战争的厌倦,“1949”的特征是从1941年后得到充分修养的充满了生气的革命者,用毕其功于一役的革命口号和终结长期国内战争的战争姿态,满足整个民族“告别革命”——告别内战——的情绪。中国大陆的“辛亥革命”在1949年被终结,1954年被彻底摧毁。   大陆人民告别了辛亥革命,引来了“毛泽东”的革命。1949年后“毛泽东”的革命不再是国内战争,而是进行人身限制、思想禁锢、按比例有计划消灭生命的新型暴力,是批斗、劳教、饥饿和死刑,但不再是国内战争,人们一方面被刺激出新的亢奋,一方面不得不忍受。文革后期,人们终于对这种革命疲惫了。文革后,邓小平用“改革”替代了革命,于是,人们的生机苏醒了。但是,“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980年代邓小平改革的内在属性依然是“1949”革命,从而便有了1989的暴力。1989暴力的意义在于,作为内涵着“1949”革命属性的改革已经被证明为不可以走下去,要么就如台湾正在进行的和平的完成辛亥革命本身目标的运动,要么就必须放弃“1949”革命,寻找到新的出路。1992年第二次改革正是这种新的出路起程,它不再内涵“1949”革命的要素,但拒绝了海峡对岸的变革,拒绝了辛亥革命的目标。1992年中国大陆的所谓改革,其本质是掠夺,掠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劳力资源、货币财富、物质财富,追求财富高速增长,使财富达到高度集中,一方面将社会财富高度掌握到党和政府手中,一方面将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到一部分既得利益者手中,建立起一个党(权)阀社会——该社会由那些世袭或指定继承的权力集团以党的名义进行统治,他们受人尊敬或努力制造或迫使人们必须对其尊敬,不仅他们彼此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复杂的门阀关系,而且更把自己看作高于民众的等级集团,民众既害怕、痛恨该集团的压迫和剥削而进行零碎反抗,又努力获取上升进入该集团的可怜机会。党(权)阀不是贵族,但自以为是贵族,或试图努力把自己打扮成贵族。他们用制造中产阶级的名义,将财富集中到自己所控制的权力体系,首先使权力体系内的人们——党务干部、军官、警察、司法官员、公务员、经济官员、文化官员等——成为门阀奴仆,让他们成为社会的“中产阶级”,以强化和巩固社会的统治能力和稳定能力。几乎是同步进行,当台湾(以及蒙古)基本完成了辛亥革命本身的目标时,大陆也完成了党(权)阀社会的成熟,其标志是在实现邓小平的隔代指定继承中走入二十一世纪。但是,以权力为核心的党(权)门阀制度的形成和成熟,即使比之民国军阀时代也只有没有国内战争的优点,其它并无更多长处,社会整体的民主性、平等性、法治水平方面在本质上完全倒退到了皇朝时期,其通过财政、杂费、土地等国家资产转让、权力回扣,豢养的腐朽的“八旗子弟”占国家总人口比例甚至远远超过了满清时期。   在党(权)阀时代的背景下,必须要拒绝“毛泽东”的革命,更必须要忘记和杜绝“辛亥革命”,至于对可能演变为“太平天国”的民众维权运动,则必须进行镇压为主导的强力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党(权)阀们太需要“告别革命”了。就象晚清那样,由于“洋务”有利于财富的增长和集中,“洋务运动”在更深广的领域展开;由于必须要有起码的人心缓和,改良也必须给予部分接受和容忍。这样,几乎所有的革命类型都被排斥,只有改良才可以得到容忍乃至有限接受,而事实是,既然党(权)阀社会实质上的合法性前提是改革,而改革与改良几乎可以混淆为同义词,因此,打着党(权)阀们必须认可的改革旗帜的改良和称为改良的改革都有着合法性。   “告别革命”,自然必须要提倡改良。在史学中,就必须要提高康、梁改良主义的地位,贬低辛亥革命的地位。要做到这点,就首先证明康、梁改良的合理性,然后证明其可行性。康、梁在戊戌变法中事实上的失败被忽略,慈禧太后最后几年的政策使她成为了一名卓越的统治者,被证明为了变法的最终的曲线胜利。就象人们已经忘记了1989年的鲜血一样,戊戌变法中的鲜血也被忘记,如果在史学中不能被忘记,则必须证明为是由谭嗣同等人的过激行为所刺激而导致流血,慈禧只是被动的杀人。康、梁改良既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慈禧的卓越在于,她在经过痛苦的流亡之后,终于醒悟了过来,迅速而强有力地推动起了改良变法,其决心较之今天已经停滞不前的改革,是足够令改良主义者们钦佩的。渴望啊,今天要是有一个醒悟了的慈禧,那该是多么地令人振奋啊!慈禧的决心,终于在她死后结出了硕果,1911年5月满清组成内阁。但天不佑我中华,随之而来的辛亥革命马上破坏了这一和平的君主立宪变革。今天的改良者们不希望“辛亥革命”发生,希望能够让改革有足够的时间慢慢来,甚至已经有了“党主立宪”的萌芽和提出。只要给时间,就会有希望,前提是必须“告别革命”。但是,这些史学家们只记住了历史的事件和人物,忘记了历史本身的第一位的属性——时间。时间即是生命,当下的人只有自己现实的活着的生命,时间的逝去即是生命的消逝,如果这种消逝是被拖延和压迫住的结果,那么,就与慢性的自杀或他杀并无本质的区别。你们可以慢慢来改良,但是,请尊重当下被压迫、被剥削着的人们的生命。生命只要不愿意接受自杀或他杀,就不愿意过多等待。   1911年5月的皇族内阁是证明辛亥革命破坏性的最重要理由,已经起步的君主立宪被革命所终止。英国的变革被颂扬,法国的大革命被贬斥。“告别革命”者们忘记了一个国家实际的国情。国情是当代中国最吊诡的词之一。在大的历史进程上,不管各个国家有着如何的国情,其演变总必须是当下人们的智慧所可以认识到的普世价值的达到,当今世界各国所可以选择和必须达到、完善的只能是宪政,以国情的名义拒绝宪政,便是拒绝进步,拒绝进步就是反动。但是,如何成功达到宪政社会则各国有不同国情而可以选择不同的道路,英国有英国的道路,法国有法国的道路,美国则有美国的道路,它们都因其先驱性而成为世界史上伟大的变革,不存在哪个更正确或更不正确。辛亥革命创建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虽然是个半吊子革命事件,但还是一次伟大的变革,而被其终结的皇族内阁却并不具有任何伟大的历史意义,这个内阁不过是一场可怜的闹剧。“告别革命”者们无法解释,当时中国识字分子几乎人人认识到了立宪这个流行词,但立宪的降临却引来了革命,而进行革命的基本力量又恰恰正是立宪主义者们。在中国人民还存在着普遍而深刻的帝皇崇拜背景中,皇族内阁这一“仁政”不仅没有使人们欢呼起来,反而诱发出了人们满腔的愤怒,促使人们决心放弃眼下这个皇帝及其代表的皇朝,也就是说,所谓的皇族内阁带给人们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使人们现实地醒悟到了君主立宪的不可行,从而便选择了革命。皇族内阁试图使满清获得符合历史潮流的生存,却成为了辛亥革命最重要的导火索之一。   其中的国情根源到底在哪里呢?首先,满清乃是异族统治,而异族统治是无法建立起君主立宪制度的。中国的历史学、民族学至今没有理清异族统治与民族同化的界限。中国是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家,当异族侵入并建立统治,直到该统治被推翻之前,便是客观的异族统治。统治民族只要不主动彻底汉化,只要保持明确或比较明确的民族特点和界线,其异族统治的属性就是完全的。当该统治被推翻,作为人口绝对主体的汉族掌握政权,不管曾经的统治者民族是否汉化,只要向新的国家政权臣服,该民族所居住的土地即归入中国版块,该民族也被归为华夏民族之一支。如果不搞清楚这一道理,以异族统治被推翻后的事实去否认之前的异族统治事实,则是篡改历史了的打肿面孔充胖子;以异族统治事实而去否认其被推翻后同化入华夏民族事实,则是不智而狭隘的大汉族主义。君主立宪的特征是权力虚君,精神上则将君主作为国家象征建立起崇拜符号体系。满清作为异族统治,试图建立君主立宪,与英国、日本等国的皇室不同,并不能相应建立起崇拜符号体系。汉族虽然有着深刻而牢固的君主崇拜情结,但是,当面对异族统治时不得以,异族皇帝即本国皇帝,皇帝的本质乃是权力,不得不予以崇拜;当君主立宪,君主权力虚位,那么,作为一个异族统治的皇帝的被崇拜基础也就崩溃,他无法成为可以让汉族绝大多数人接受的精神性崇拜对象。正是这样的原因,才会有后来的袁世凯要当皇帝,他以为自己作为汉族皇帝可以被人们接受,却不知道时势已变,中国人民既然在辛亥痛下决心放下了帝皇崇拜包袱,也就不再愿意把这个包袱在形式上重新背上。帝皇崇拜仅仅只是局限为一种心理,后来为党皇帝的毛泽东所利用。   其次,异族统治无法做到民族虚位,从而与宪政相冲突。立宪即宪政之一种,建立立宪即是走向宪政。在民族关系上,在宪政背景下,必然是由主体民族掌握国家主要权力。但在这一点上,原先作为统治民族的异族当是一个小民族时,是根本难以实质性接受的。满族作为相对于汉族人口来说的小民族,可以宣布君主虚位,但却做不到民族虚位。作为统治者的满族,为了保留一个皇帝而突然主动放弃自己的统治地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要求汉族承认其名义上是个统治民族而放弃实质上的统治权力,无论满族自己还是汉族,都会视为荒诞的笑话,君主立宪并不是民族立宪。在要求君主立宪时,人们对此并没有足够思考,但当皇族内阁宣布后,满族的继续保持统治地位的现实立即摆在了大家眼前。皇族内阁十三人,其中满族九人,汉族仅四人,这一实际首先在民族关系问题上就已经与人们所希望的立宪宪政原则发生了严重冲突。作为一个小民族的异族统治,君主立宪只会是一个摆摆样子的欺骗。相对于立宪前后宣布和实行的其它所有措施而言,只要民族关系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切都变得失去意义。   再次,一个宪政国家不可能将一个腐朽化了的民族进行财政豢养。十三人皇族内阁不仅满族人占了九人,而且这九人中皇族又占了七人,这意味着什么呢?在直接的意义上,这等于宣告了国家除了把皇帝养起来外,还必须继续将整个庞大的皇族豢养起来,再进一步又意味着必须要把整个满族——特别是“八旗子弟”——豢养起来。绝大多数接受了宪政或立宪观念的人是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如果立宪分子不接受这一现实,在满族内部也不会接受立宪变革。这一严酷的现实在进行立宪时,几乎没有被重视,立宪仅仅只是被理解为了君主只要虚位即可,但皇族内阁一下子就把这一实际问题摆了出来。满族建国,是将生活制度与军事制度统一为一体,满族被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后来增加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入关后所有人都基本由财政给予豢养,并且保证其拥有优裕的物质生活,其子弟一般称为“八旗子弟”。如果不考虑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那么,“八旗子弟”几乎等于了整个满族。这是一个极其腐朽的群体,到晚清时,“八旗子弟”等于成了腐朽的代名词。这是进行立宪所无法绕开而又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只能作为国家肿瘤由革命给予断然切除。   诚然,君主立宪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这一点由英国、日本等证明。但在晚清,一当君主立宪进入实际的操作进程,却并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从而,促使了人们的头脑忽然清醒。于是,辛亥革命便紧急降临。弄清楚了这一现实,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才可能被深刻理解。理解了辛亥革命,才可以有益于切实思考和认识“辛亥革命”。       20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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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则徐 | 朱德在辛亥革命中的特殊功勋

活捉总督李经羲,命云南全境清兵投降 ——朱德在辛亥革命中的特殊功勋     中共人物里面,参与辛亥革命或与辛亥革命有关的人也有不少,但从历史学的重大事件角度考察辛亥革命,就具有一定历史地位和意义的人物来说,后来成为中共重要人物的人里面,可以在史书中占据席位的,最有资格的人只有徐特立、吴玉章、朱德三位。徐特立出生于1877年,本为长沙周南女校教员,1907年在学校演讲一时激动,当场用菜刀砍断自己左手小指,写下了对清政府对外政策的抗议血书,在湖南成为名声大振的“抽刀断指”人物,辛亥革命湖南起义后担任长沙市副议长。吴玉章出生于1878年,1903年留学日本,1906年加入同盟会,1911年春回四川参与保路运动,作为革命党人之一策划了9月25日的容县独立,虽然这是个偏远小地方,影响和作用十分有限,但毕竟是第一个宣布脱离清政府、组建军政府的事件,在历史书上必须记上永久的一笔。就功勋之大而言,三人中当以朱德为首要。   朱德出生于1886年,比徐特立、吴玉章年小近十岁。1911年8月,朱德毕业于云南讲武堂特别班,分配到十九镇三十七协七十四标第二营左队任司务长(相当于排长)。三十七协协统(相当于旅长)是蔡锷,七十四标标统(相当于团长)是罗佩金。随即,作为同盟会会员的朱德又加入了哥老会。10月30日重阳节晚上,以蔡锷为首在昆明举行“重九起义”。由于队官不愿参加起义反清,朱德依靠自己的“袍哥”士兵支持马上取代了他,随即被蔡锷指定为代理队官(相当于代理连长)。   当时清政府在云南的总督是李经羲,蔡锷在起义前要求将他活捉。李经羲出生于1859年,是李鸿章的弟弟李鹤章的儿子,是很开明的洋务主张者和倾向立宪的地方大员。李经羲并不主张革命,已经怀疑云南新军会响应武昌的起义,在军事上加强了总督府的防卫。但权贵家庭出身的李经羲防备了同盟会,却没有防备哥老会。朱德的第二营左队是主攻总督府的部队之一,朱德带领他的“袍哥”们对守卫总督府的官兵进行呼喊,进行阵前“政治攻势”,结果,在朱德用火炮轰开总督府大门后,基本都是哥老会“袍哥”的防守官兵立即反正,参加到了起义队伍中。朱德后来把他的这一阵前“政治攻势”战术,改造为了中共军队的重要战术传统之一。   当朱德率领他“袍哥”们进入总督府后,发现李经羲已经逃跑。朱德立即带着士兵追击,追上百里路后,在一个叫四集城的姓肖的巡捕家,活捉了逃到这里想歇一下脚的李经羲。当时在昆明起义的新军三十七协数量不过二、三千人,而在迤东、迤南的清军还有兵力达一万多人的四十几个巡防营,李经羲如果逃跑了想反扑,是有足够兵力反攻昆明的。朱德当即与李经羲进行谈判,结果,李经羲写信给迤东镇台夏豹伯、迤南蒙自关道尹龚心湛等,命令云南境内全部清军投降。朱德建议蔡锷资送李经羲出境,蔡锷喜出望外,同意朱德与李经羲的协议,放走了李经羲。这样,云南全境兵不血刃完成了革命。活下来了的李经羲后来支持共和制度,是中华进步党的主要领袖之一,曾担任政治会议议长、审计院院长、国务总理等职,但袁世凯称帝后也被利用封为所谓的“嵩山四友”之一。   虽然朱德在辛亥革命云南“重九起义”中地位不高,只是一名低级军官,但他作为一支基本作战单位的指挥官,其强烈的责任心和超人的才智禀赋,得以使他为辛亥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活捉李经羲虽然是蔡锷的要求,但蔡锷并没有对朱德下达特别的命令,朱德完全可以象别人一样加入狂欢声中去,而不必要去追击李经羲。活捉李经羲后,朱德已经很大功劳,并不需要进一步独立跟李经羲谈判。如果朱德只是个单纯的武夫,就只会是将李经羲押解回昆明,或等待高级的军官来谈判,甚至可能一时兴起而把李经羲杀掉。虽然这都是履行了军人的责职,但就可能增加多样的变数。朱德不仅进行了独立的谈判,而且获得了最理想的结果,既达到了云南全境完成武装起义,又避免了生灵涂炭,对于云南人民来说是功德无量。朱德这一功勋,在整个辛亥革命的起义运动中,是非常特殊的。   重九起义后,朱德只是被正式任命为了排长,在昆明街头带兵巡逻。11月10日,以蔡锷为领袖的云南军都督府成立。11月15日,云南援川军从昆明出发,朱德正式升任连长。1912年3月,四川军政府成立,云南援川军在4月班师回滇,朱德加衔为少校。       20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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