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涛:“休假式治疗”——外媒语境下的复杂中国
面对中国冒出的维修性拆除、轻度性追尾、钓鱼式执法这类层出不穷的新词组,英文媒体的同行们无法不抓耳挠腮。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2 月 16, 2012
面对中国冒出的维修性拆除、轻度性追尾、钓鱼式执法这类层出不穷的新词组,英文媒体的同行们无法不抓耳挠腮。
阅读更多发布者勇敢的心 | 2 月 1, 2012
郭于华:停滞没有希望 进步才是出路 进入专题 : 公民 ● 郭于华 ( 进入专栏 ) 社会流动停滞 如果用一个具有主观感受色彩的词来形容即将过去的这一年,我想很多人会说出“失望”。这种感受来自于经济高速增长中人们获得改善的不足,也来自于“大国崛起”的呼声下个人经济社会地位提升幅度的反差。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现象或可作为这种“失望”的例证:一批大学毕业的年青人“逃离北上广”之后不久又“逃回北上广”。据互联网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11月4日晚,大约67.8%的投票者支持逃回北上广。 1 “逃离”的原因不难想象:在这些超大城市中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生活成本高等,使得一些年青人选择回到中、小城市创业;而旋即又“逃回”的缘由更值得思考:在许多中小城市,获得较好的职业位置、发展机会、创业空间,靠的不是才能、智慧,不是努力实干,甚至也不是高学历、名牌大学背景,而是所谓“人脉”、“关系网”,简而言之就是“拼爹”。相较于大城市的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等因素,出身这一先赋性条件更让普通家庭背景的年青人举步惟艰,看不到出路在哪。 走不出困境的失望当然不限于大学毕业的青年人,在教育、就业、升迁、改善等各种机会面前,人们都发现,社会中的资源和机会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处于社会中下层的普通人日渐被排斥在分享资源的结构之外,人们感到生活机会的空间越来越狭小,向上流动也越来越困难。一些基本数据和资料显示: ——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渠道被堵塞。由于存在不平等的教育机制和教育收益的持续下降,社会弱势群体的子女只能选择弃考或提前就业。“知识改变命运”、“寒门出贵子”的神话已被现实打破,教育作为向上流动渠道的功能减弱,底层民众感到更多的无助和绝望。 ——社会流动门槛逐渐提高。《中国社会流动报告》(2004)的研究表明,父亲具有权力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对1993年后私营企业主阶层变迁的研究表明:私营企业主的构成越来越趋于以其他领域的精英为主,由经济精英转化而来尤其明显;而普通百姓创办私营企业的机会则越来越少。进城工作的农民工融入城市极为困难,户籍的制度因素和收入的经济因素叠加在一起,在城市中形成明显的二元结构。 ——不公平的就业机会与竞争。“官二代”、“富二代”运用权力带来的各种资源如非正式渠道、裙带关系甚至贿赂腐败等,在教育、求职、升迁等方面占尽先机,职业“世袭化”甚至公务员岗位量身定制,未毕业先定岗,未成年已就业的情况时有所见。就业机会与就业岗位的竞争不再依靠个人的能力,而是变成了各种“拼爹”的游戏;各类“二代”现象凸显。 ——“回到体制内”成为社会潮流。数据显示,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从2007年60万人、2008年80万人、2009年105万人到2010年146万人, 2呈直线飙升趋势,2011年竞争最激烈职位的招录比达4961:1。“回到体制内”成为社会成员实现向上流动的主要方式。 上述种种我们可以从社会学的视角将其概括为机会锁闭,流动停滞,结构固化。早在新世纪之初,孙立平就曾提醒到,中国社会结构定型化的趋势已经显现。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各阶层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固化现象。这种固化现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阶层内部认同形成、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社会阶层可以再生产。社会结构演变的这种趋势特征可概括为:结构定型、精英联盟、寡头统治、赢者通吃。 3机会的不平等,使社会中最大量的普通人“命中注定”地输在了起跑线上。社会权利失衡、社会流动性降低与社会结构定型化必然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而且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社会生态恶化 机会结构锁闭、社会流动停滞必然带来一系列社会后果,其最大的危害可能还不在于贫富差距本身,而是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固化必然加剧已经失衡的利益格局和社会断裂程度,造成整个社会生态的恶化甚至是文明的沦陷。社会生态如同自然生态,人们熟知的常理是“流水不腐”,不流动的一潭死水只会导致腐烂、溃败。机会结构锁闭所造成的社会生态恶化首先表现为社会各个阶层都面临不断加剧的困境: 底层丛林化。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恶性事件诸如在不同地方一再出现的黑窑奴工现象、年年上演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多起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屠童案、拐卖儿童致残行乞、充满血与火的暴力拆迁、富士康新生代农民工十几起连续跳楼自杀、造假谋利导致食品安全危机的重大案件(毒粉丝到地沟油)等等,无不是底层社会生态恶化的表征。底层丛林化的原因在于,机会结构锁闭使得下层群体获取社会资源、实现社会流动的希望变得渺茫;在缺乏生存机会、发展机会和表达机会的社会中,底层群体不得不以道义为代价,获取卑微的生存权,而这一过程往往充斥了不义、无信,甚至暴戾、残忍。强者欺凌弱者,弱者欺凌更弱者的逻辑就此形成。而底层的沦陷是整个社会沦陷的一部分。 中产下流化。在特殊利益集团垄断优质资源,社会结构趋于固化的背景下,中产阶层的形成就很困难,这使得比较合理的橄榄形社会结构难以出现;而中间层进一步向上流动亦面临困境。无论是在就业机会、涨薪升职、租房买房,还是在婚嫁、生育、子女教育等方方面面,他们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身心俱疲,其社会地位难以保持甚至有下滑趋势。日本学者三浦展所描述的中产阶层向下流动的态势 4,在中国尚未成形的中产人群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国公务员群体和城市白领人群展开的健康调查显示,该人群有九成认为自己过劳,八成认为感受到很大压力;超过六成人表示压力主要来自“买房供房”。 5 精英海外化。占有压倒性优势资源的精英阶层,由于社会生态的整体性恶化,其本身也处在巨大的不安全感之中。他们或是移民国外,或是转移财产。对此即使不细究众说纷纭的精英移民和财产转移的具体数字,人们也能直观地感受到,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所谓的“第三次移民浪潮”,其主体为精英群体。而这恰恰说明,在一个恶化的社会生态中,谁都没有安全感,没有信心。 机会结构锁闭致使社会流动停滞,改革开放之初的那种全民感觉有奔头、奋发向上的精神不再。改革进程出现停滞也必然使整个社会失去活力,除了上述社会生态恶化的种种乱象,整个社会心态亦出现畸形:人们既迷恋又惧怕强权,暴戾之气陡增。近期发生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就是这种社会生态与社会心态的典型体现:见死不救的冷漠并非来自于普通人的道德沦丧,而是制度性的惩罚善良、制裁正义所造成的普遍的恐惧。在一个发生过“钓鱼执法”、“扶老人吃官司”的社会中,如何可能要求公众在一个事件中麻木不仁,而在另一事件中却挺身而出? 公民行动的意义 社会生态恶化来自于不受控制的权力的恶化。“社会权利失衡”,即不同群体在追求和表达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存在着巨大差异,社会力量弱小从而无法制约权力,这些巨大的社会不公正的原因在于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扭曲。在对中国市场转型过程的研究中,我们始终面临如何看待改革的利益与代价的根本性问题:改革的动力从何而来?谁获取了改革的最大利益?谁承担着改革最沉重的代价?改革至今,“阵痛”之说,不得不承受的“代价”之说已然失去说服力,因为承担代价的总是一批人,而获得好处的总是另一批人。 现行的高压维稳亦成为社会停滞的原因之一。现有的维稳思路是以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为前提的。而实际上,当以稳定为由不允许农民工组织起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不允许被拆迁户就拆迁补偿进行讨价还价之时,维稳实际上已变成维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企业和承包商利益的工具、成为维护开发商掠夺被拆迁户利益的工具,“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由此形成,社会停滞并溃败亦与此有关。 6曾有人用一辆方形轱辘的自行车来比喻“稳定压倒一切”的做法——方轱辘确实是稳定了,但也没法前行了。 面对过于强大且横暴、失去控制、没有边界而且绑架了社会、扼杀了改革的权力,如何找寻走出困境之路,是生死攸关的问题。我们曾经提出以重建社会来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止社会溃败的思路 7,但是在特殊利益集团扼止了各种社会进步可能性的情况下,社会建设和体制改革步履艰难;而同时并不存在一个现成的公民社会等待入驻。我们需要意识到:体制改革的动力来自社会而非权力自身;体制内的改革力量是在社会力量的逼迫下产生的;公平正义的规则是在各种力量的博弈中形成的;公民社会是在公民的参与行动中生产出来的。走出停滞状态、恢复社会活力只能从公民的自觉和公民的行动开始。 诉诸于社会力量,诉诸于个体的觉醒,方能形成对体制改革的倒逼力量。正如阿伦特所分析的,公民的性质不仅是一种政治共同体成员的身份,而且更是一种作用和能力,自由的个体以此在共同事务中成为有效成员。相较于劳动和工作,行动置于“人的条件”的核心位置。行动是至高无上的人性的形式,没有行动的生命“简直是死寂一片,它不再是一种人类生活,因为此时人不再生活于人与人之间”。 8 近年来不时看到的各种合法的、理性的公民维权行动昭示了走出停滞的一线生机。公民的行动以人的自由、尊严以及积极进取的主体性为基础,以人的自我启蒙为条件。由此个人才不再是孤独冷漠绝望的个体,而是阿伦特意义上的公民——承担作为公民的责任,为自己的权利负责,为公共事务负责。公民的觉醒与能动性——公民的勇气、公民的能力和公民的智慧是社会活力与改革动力的不竭之源,因为那是“千百万人的比风更自由的思想,比土地更深厚的意志,比时间更漫长的愿望”。 2011年11月11日 1 见11月6日《羊城晚报》。 2 见人民网http://edu.people.com.cn/GB/13352837.html 3 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分析模式的转换”,《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4 (日)三浦展,《下流社会——一个新社会阶层的出现》, 陆求实、戴铮译,文汇出版社,2007年。 5 欧阳海燕,中产病人,《小康》杂志,2010年第4期。 http://www.qikan.com.cn/Article/xkan/xkan201004/xkan20100411.html 6 参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2010年4月发布。 7 参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走向社会重建之路》2010年10月发布。 8 阿伦特,《人的条件》(又名积极生活),竺乾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进入 郭于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公民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天益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581.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11, 2012
当世界上所有的人写文章都不设自我审查的时候,那言论审查其实已经失效了嘛。我其实一直是那么做的,我在言论上其实已经比很多人自由了,我真的不是为我自己去要这个绝对自由,只是觉得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媒体人啊、电影制作人啊,是否有机会大家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团结起来向执政者施加压力。
阅读更多发布者Anne Henochowicz | 10 月 20, 2011
2011年10月20日 16:08:41 古代没有警察,类似警察的工作,由衙役们来做。各地的三班衙役中,有一班名曰捕班,又称捕快,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在那时,衙役是一种贱业,正经人一般不做的。在名义上,一介农夫也要比他们地位高些。做了衙役,三代之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等同于优娼之类的贱民。但是,衙役毕竟是在官府做事,而且做的事,是管制老百姓的买卖。所以,虽然名义上贱,实际上并不贱,而且在一般百姓眼里,高贵得很,神气得紧。进了茶馆饭铺,跑堂的是不敢问他们要钱的,喝茶吃饭的,都得尊一声“捕翁”,或者老爷。衙役工资没有,只有一点微薄的补贴,但由于办案的缘故,实际收入可观,无论是在县上,还是在京师,活得都有滋有味,令人羡慕。所以,市井之人,想做衙役的相当多。但是,朝廷有名额限制,每个衙门,正经制役就那么多。怎么办?需求产生供给,就出现了帮役和白役。所谓帮役和白役,都是编制外的临时工,但想做这个,还得花钱买。一点补助没有,还得掏钱孝敬正经的衙役,尊人家为师傅。这样的人,实际上就是衙门里的临时工。 清代北京的治安,由步兵统领衙门管,因此这个衙门就得有衙役,自然也有帮役和白役,这样的人,北京人称之为圆扁子。好像是指他们手里的家伙,一种圆扁状的棍子。正式的衙役有链子,他们没有,只好用这玩意。在湖北,人称这些人为“四百二”,是说他们要花四百二十串钱来买这个位置。这些帮役和白役的存在,其实不是因为工作太忙,需要聘用临时工,而是因为衙役的工作性质,需要增加和扩大捞钱的机会,用临时工,不仅机会增加,而且保险,出了事情,往这些人身上一推,就一干二净。 原本衙役挣钱,靠的就是做“专政机关”的工作,可以凭借百姓的诉讼或者各类案件弄钱。反正你只要有事让他们碰上,不出点血是不行的。除此之外,常用的招数还有两类,一是借事索诈。即找个茬就讹诈一下,给钱,就拉倒,不给,弄来弄去,真的找个茬把你抓了。一旦落到他们手里,蹲在班房(原本是衙役临时休息的地方,后来变成临时看守所),可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关于这个,有种说法叫做“贼开花”。只要出了大点的窃案,衙役们就找一个或几个殷实又没有靠山的富裕人家,强指人家为窝主,给钱就拉倒,不给就栽赃,弄假成真。二是钓鱼。也就是设计做局诱人犯罪,然后再来捉。 但是,这样的做法,肯定会激起民愤,乡绅们也会不满意。所以,朝廷一直都设法限制衙役们的作恶,以缓解政府的压力。有的官员,初来乍到,也会出面限制衙役,或者应舆论之情,惩戒一下作恶做大了衙役。既然作恶有风险,就得找替死鬼。帮役和白役,一方面是正经制役的帮手,是他们的延伸。有的时候,本该自己干的活儿,都临时工干了。不仅如此,临时工还可以扩大弄钱的场域,增加机会。多设点局,多找些土财主来讹诈。一方面临时工也是替死鬼。只要事弄大了,被都老爷(御史逮到,反映了上去),这些帮役和白役,圆扁子们,就肯定被推出来,开刀问斩。如果这些人见机得早,溜得快,就报告说,出事的都是临时工,不知法度,眼下已经畏罪潜逃,官府正在抓捕云云,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眼下,执法机关总是出事,一出事,百分之八十,总是临时工干的。警察里有临时工,城管也有临时工,工商税务,都有临时工。其实,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讲,现在几乎每个机关,都有临时工,有的叫做实习生。活儿都是这些临时工干,正式的员工,袖手旁观。只要出了事,几乎问都不用问,就是临时工惹得祸。好像这样一来,整个机关就都没责任了。这样的临时工现象,不用说,是一种机关的恶性病,得了这种病,机关就成了旧时的衙门。这样的衙门,用不了多久,整个机件都会锈蚀,通道堵塞,运转,只能靠体外的循环。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到寿了。 上一篇: 另一种形式的钓鱼执法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94)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0 月 15, 2011
修法中的扩大“密捕”、“密侦”的新规定,以为是将过去的隐性默许转变成正式法条,这是问题很大的错误立法, 明显不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国际人权保护大趋势,是一些“维稳”部门不顾大局图自己工作方便,而进行的部门观念立法,必须坚决反对。在正式上会前,应当在 修正案中删除,绝对不能让其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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