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东方日报|南桥:中共从不讲理何以讲法?香港危矣!

转发此新闻: 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在香港失踪,随后以电话和亲笔信显示他在深圳「协助调查」,此事引起海外各界震惊,盖因李波持有英国护照,而且是在香港的地面上不正常地转移到了深圳。到底是什么人、用什么方式,把一个持英国护照的香港市民弄到了深圳,而且至今不见人踪影,这在任何一个现代开明国家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这太不正常了。如果这样的事情算正常,那谁还有安全感?所以,连梁振英也公开表态,大陆警方到香港来执法是不可接受的。王毅外长「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的说法,将是载入史册的看点。 可是,香港政府显然不会命令香港警方到深圳去找人,香港警方只能表示「我们向内地警方问问看怎么回事」,于是乎李波和他的铜锣湾书店的几位同事继续处于失踪之中,一天又一天,谁都无可奈何。这样的事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香港,真是对「一国两制」最好不过的注解。 倒是英国政府心理上过不去了。香港是英国政府的前殖民地,香港人曾经是女皇陛下的臣民,是女皇陛下亲自交给中国政府的,而李波还持有英国护照,照理说还在女皇陛下的保护之下。所以,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急切要求」港府及中方援助,以确认英国公民李波的去向。据报道,正在访华的英国外相哈蒙德在与中国外长王毅见面时提及李波失踪事件。 精彩的是中国外长王毅的说法:按基本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李波「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呼吁各方毋须做各种各样无谓的猜测」。 这里有一个将载入史册的看点,即王毅外长「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的说法。按照中文的文法,「首先」之后,还应该有一个「然后」。 「然后」是什么呢?王外长没有说,诸位就不得不做出各种各样「有谓的猜测」了。 当今世界和一百年前不一样,人们在世界上流动并居住在出生地之外的情况司空见惯,于是就有了双重国籍的情况。美国、欧洲、英国、香港、中华民国等等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也就是说,你出生在这些地方,后来又去了其他国家取得了其他国家的国籍,母国仍然承认你的母国国籍。拥有双重国籍有很多好处。李波作为香港公民,持有英国护照,而香港和英国都承认双重国籍。 所以,王外长的「首先」后面没说出来的是,「然后」李波是一个英国公民。 可是且慢,王外长的「首先」,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首先是一个香港公民」,然后是一个英国公民。 「香港公民」和「中国公民」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待遇事实上是不一样的,这是「一国两制」的真谛。尽管中国政府说了无数遍,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事实上香港公民和中国公民却不可以划等号,理由如下。 理由就是,众所周知,中国政府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你只要去问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就知道了。任何中国公民,在美国入了美国籍的那一刹那,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取得美国国籍的中国人第一次申请回国探亲签证,必不可免的条件就是交出你的旧中国护照注销。为什么中国政府不像香港和中华民国一样承认双重国籍,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中国政府虽然管不住它的人民有机会就入了外国籍,但是它有权力,而且一定要断了你的中国国籍。 所以,对于中国公民来说,根本就没有「首先」是中国公民这一说,因为既然是中国公民,就只能是中国公民,没有「然后」。既然没有「然后」,也就没有「首先」一说。王外长的「首先」两字,说明他承认后面还有「然后才是」英国公民的不言而喻之意。可是,因为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对于中国公民来说是没有「然后」的。因此,王外长的「首先」要说得通,就不能不承认,李波「首先」是「香港公民」,不是「中国公民」,香港和英国都承认双重国籍,这样才有「然后」,也才有「首先」。 英国外交大臣哈蒙德说,英方认为根据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以及「一国两制」原则,李波若在香港犯下刑责,应在香港接受审讯。王外长心里是明白的,哈蒙德的说法既合法也合理。然而,中国外长在这里玩了一个逻辑戏法,他把话说了半句,只说「首先」,不说「然后」,于是就回避了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事实,同时根据「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中英共识,来一个李波「首先是中国公民」。既然是中国公民,中国警方和司法对李波采取的行动就有「法律依据」了。 这样的逻辑,实在是太不讲理了,王外长是在把天下人当傻瓜。事实上王外长有点心虚,于是先倒打一耙,呼吁「各方毋须做各种各样无谓的猜测」。什么叫无谓的猜测?中国大陆的不穿制服的秘密警察,跑到香港来,用至今无人知道的手段,把一个持英国护照的香港公民弄到了深圳,难道还不令人震惊吗?对这样无法无天的行径发出质疑的声音,就是无谓的猜测? 「一国两制」不是一句空话,是要靠法律来维护的。王外长一席话说明,香港人也罢,英国人也罢,千万不要轻信中国共产党人,他们是不会讲道理的。他们没有讲道理的习惯,更不能指望他们会讲法。香港人如果不想和内地人一样生活,就必须自己起来坚守和保护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寸步不让。否则,香港危矣!来源:东方日报 / 南桥 旅美学者转发此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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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传媒|书店疑案:陈先生,从事“黄色事业”,突然接手书店

业内知情者透露,“陈生”在李波失踪前一个多月接手书店,“背后有一名大陆老板”。而书店职员称陈先生不透露全名和联系方式,并在李波失踪后换掉书店大锁。

他进一步透露,陈生第一次在书店出现,是在去年2015年11月,正是铜锣湾书店有关股东及职员包括柱民海、吕波、张志平及林荣基共4人相继失踪之后。“其他人都失踪了,李波感到一个人难以维持书店的运作,亏了不少钱。然后,一名律师介绍‘陈生’给李波认识,话他老板对书店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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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禁书”书商失踪事件令香港人人自危

李波(英文名Paul Lee)的情况,以及他的四名失踪同事的情况,具有一部间谍惊险小说的所有要素。但是,对这个英国前殖民地720万居民来说,他的失踪、以及他看似在把香港与中国其他地方隔开的边境的另一边的出现,已经引起许多人的极度恐惧。他们对一国两制安排下,这里的人直到本世纪中叶可免受北京管理的法律保障产生了怀疑。

对法律学者和人权团体来说,李波的情况,以及他在巨流传媒有限公司(Mighty Current Media)的四名同事的情况,是中国政府机器之手不断延长的最新例子。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中国似乎越来越愿意超越自己的法律管辖范围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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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党中央特殊行动科普:“强力部门”+“规避法律”

“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

@妩媚开心粑粑:胡锡进/单仁平,你就是这样出卖主子的吗?什么是【强力部门】,什么叫【强力措施】,什么叫【规避法律】?裤衩姨妈巾都让你掀起来了,你这是在对党中央特殊行动进行科普吗?

@实话只能瞎说:“强力部门”是个什么东西?党卫军?特高课?76号?

@水流沙坝2:自己的方式偷渡配合嫖娼,自己的方式配合吸毒。最后发展到自己的方式配合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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