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

中国维持高速增长的动力

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主题。在众多国家陷入危机之时,中国最近几年的高速发展,引起了普遍关注。 与此同时,从世行卸任的林毅夫,前几天亦在国内高调宣称,中国未来仍然可以在二十年内保持8%左右的高速增长。国内众多经济学家批评林毅夫,称其过分乐观。中国未来如果不能解决系列社会问题,不仅不能增长,还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 事实上,这种质疑,在改革开放初期,也普遍存在,很多人怀疑,在一个威权没有完全消失的国家,经济能高速发展吗?而改革三十年中国的成就,令很多人大跌眼镜。高速确实可能,但是却需要条件,改革前期的高速,本质是中国从完全封闭社会,向半封闭社会转型所释放的强大创造力。 在未来,继续维持高速增长的动力又何在? 均衡战略造就中国城市普遍崛起 最近几年来,伴随着沿海区域经济增速下滑,中西部增速却逆势上扬,而在这一现象背后,是中国国家战略的变化。 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领域的“先富带动后富”相对应的是,中国的区域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奉行非均衡发展战略,即,优先发展东部沿海,然后辐射到中西部。 改革开放凡三十年,中国已历沧桑巨变,实现了狂飙突起式的崛起,亦凸现了一些初具实力的经济区域,如早年的珠江三角,长江三角;而在这些区域,也包括了代表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北上广深。特别是珠三角的崛起,带动了中国经济的整体腾飞,但是,由此也带来了东部沿海与内地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中部塌陷,西部没落。 在东部沿海区域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对于国家战略的整体压力尚不明显,但是,近年来,沿海区域,特别是浙江与广东等中国以前的经济龙头增长放缓,使国家迫切需要新的增长区域,另外,由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外需急剧萎缩,未来内需对于中国经济的具有决定性意义。 在此情况下,中国的国家战略,逐步从优先发展沿海的非均衡战略,过度到全国性崛起的均衡战略的时候,各个城市和区域蜂起争雄,将所有的城市与区域,都抛入竞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自2008年以来,中国先后将十几个区域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从东至西,从南到北,几乎全在国家发展战略的棋局之中。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曾经将中国的经济发展,归功于县域竞争。而在中国的国家级规划出台之后,未来,中国的地方竞争必然升级,由县域竞争,上升为省域竞争。 中国前期的国家级区域规划,最后都形成了区域性的经济中心,并且富有强大的辐射作用。最典型的长三角和珠三角。长三角核心区为上海和江浙部分城市,其辐射区域,主要在华东,珠三角的核心区域,集中在广东东南,其辐射区域,主要在华南。今后,中国在均衡式发展战略之下,将诞生更多的经济中心,最近几年,长株潭城市群、武汉都市圈、中原城市群等逐渐崛起,中部经版图隆起有望,而重庆、成都、西安、新疆等西部区域,发展亦非常迅速,此前的重工业基地东北,在经过改制之后,面貌焕然一新;北部的内蒙古,则出现了被称为“小香港”的鄂尔多斯等新兴城市。中国实现整体性均衡崛起的宏图在望。 城市和区域的普遍性崛起,将使中国获得新的增长动力,彻底实现孙中山百年前所设想的中国崛起的夙愿。 以内需造就大陆型强国 三驾马车,投资独秀。 从2001年至2011年,中国的GDP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总额以及进出口总额的复合增长,分别为4.53倍、9.1倍、4.3倍和 6 .6倍,社会消费总额的增长,略低于GDP总值增长速度,远低于进出口增长速度,更是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的一半都不到。可以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排名,投资首当其冲,外贸其次,而内需最弱。 在全球发达国家中,只有日本,韩国等小经济体,才适合贸易立国,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崛起,乃是全球大陆型大国崛起的异数。无论美国、俄罗斯还是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均是内生性大国,即以内需为主导,而中国不然,由于处于后发劣势,中国的崛起,非常倚重外贸。中国的崛起,从一开始至现在,就是外向型经济。中国的经济中心,一直在东部沿海。 同时,中国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亦达到畸形的地步。自2002年以来,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从4320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11022亿元。8年间增长7.2倍,年均增长超过25%,2009年更达到创记录的30%以上,而同期的GDP增长速度,远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考究现代国家的高速发展期,我们可以发现,经济的腾飞,确实要经历高投资的阶段,但是,全球主流国家,均未达到中国2002年以来的近十年的高度。日本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大约为20世纪60-80年代,其固定资产投资率大约在33%左右徘徊。而2010年,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率高达70%左右。 高额投资以透支未来为代价,低碳时代,中国的发展,必将受到各种约束,击鼓传花式的地方和中央相关部门债务,也终将有一天必须兑现。投资枯竭的情况即将出现。 中国需要寻找新的发展动力,在此情况下,大力发展大众消费,将成为中国未来振兴的希望。 美国立国之初,由于人口稀少,主要是通过与欧洲贸易发展,而自19世纪中期之后,随着移民的增多,消费能力的提高,美国经济快速起飞,外贸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南北战争之后,美国的国内关卡被扫平,各个州之间的贸易,基本畅通无阻,由此形成了庞大的国内市场。而美国也从此启动了“大陆战略”,随着芝加哥成为美国的交通中心,美国由立国之初偏重外贸的美洲大国,转型为内生性的世界经济强国,国内消费的比例,远大于外贸。庞大的国内市场对于美国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居功至伟。 目前,沿海发达区域如长三角、环渤海增速变慢,中西部地区则保持相对高速。中国即将步入均衡时代。只有内需成为主导,众多内陆城市才有望实现崛起,从而实现中国的普遍繁荣。 由此,中国未来需要完成两大任务,其一是扫平国内关卡,其二是以内需为主导。统一的国内市场,庞大的国内需求,才能成就大陆型强国,造就中国未来的持久繁荣。 中国的内需对经济的贡献,只有40%,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对于投资的过渡依赖,严重挤压了内需。浙江、广东等很多内生性发展的区域,反因为产业经济的发达而遭遇危机。区域发展出现了“逆淘汰”的怪局。 目前,中国内部市场不统一,主要是因为条块经济所致。地方的发展冲动,既是各个地方蓬勃发展的动力,亦导致了各自为政。19世纪中晚期的美国,正是在打破国内关卡,完成全国市场统一之后,才实现了整体崛起。而在这个方面,中国存在着巨大的隐忧,仅就关卡而言,世界上70%以上的收费高速公路,都在中国,对于中国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巨大的阻力。而在产业规划上的诸侯经济,亦将制约中国内需崛起。由此,扫平国内关卡,荡平诸侯经济,乃是中国未来的必然。 制度变革释放中国创造力 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保持大约平均10%的年增长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制度红利,是国家从垄断走向市场开放大幅度降低制度成本的必然。而这种飞跃,只有在国家的重大变革的转型期才出现。 亚洲的日本从明治维新到20世纪初近30年,从60年代到80年代的二十余年,两次飞跃其实也是一种制度红利,也就是依靠社会经济变革。前一次是明治维新,后一次是在美国主导下扫除封建残余的二次现代化。欧洲的德国与日本类似,俾斯麦的改革与二战后的再造,从本质上说,亦是拜制度红利所赐。 美国能够强盛200年,并且至今不衰,就与其强大的自我内部革新能力有关。19世纪中期,随着资本主义与奴隶制的矛盾,美国通过南北战争,涤荡了污秽,扫清了发展道路,遂一跃为世界第一强国;在二战之后,美国通过马丁?路德?金发起的民权运动,完成了对自我的又一次清算与革新,而经历9?11的事件十年之后,美国在纽约世贸的废墟上建立了9?11清真寺,族群融合与信仰的宽容,成为美国社会反思后的共识。 今日中国,亦当遵循此道。大国的崛起,“软实力”比单纯的经济实力更为重要。中国急需,吸收现代世界主流文明,服膺现代社会主流价值。实现广泛,深刻,多元的繁荣。 从高速期向平稳期过渡,是现代国家成熟之后的普遍经济走向。可以预见,未来中国也将进入一个中速发展期,而这才是国家发展的恒定期。预计这个时期,将比前30年高速增长的时限更长。具体是30年,还是50年,甚至是100年乃至数百年?目前尚未可知。 国家飞速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一为全面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中国的高速发展,就是典型的革命性的社会变革所致;一为技术革新或者新兴产业勃兴,如英国当年的崛起,就是拜工业革命所赐,美国最近20年的亚高速发展,就是得益于计算机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的兴起。 中国目前的第一次社会变革的动力基本释放完毕,如果不能完成新的重大社会变革,则将神话不再。未来将是漫长的增长缓慢期,目前,中国各地已经出现了增速的下降,但是,当前90%以上的中国省区,99%以上的城市,都将未来增速定为10%以上,其未来持续发展的引擎何在? 如果中国不能尽快完成从投资到消费驱动模式的转变,不能驱逐官营垄断而壮大民营经济,不能造就普遍的社会公平,中国有可能陷入拉美化的泥潭。而留给中国的时间,也许最多只有10到15年。 中国未来的希望,在于继续深化变革 就城市崛起而言,以深圳为例,其所以能够三十年内从一个渔村崛起为中国内陆最伟大的城市,不仅仅因为他在经济发展方面最有效率,诞生了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万科等优秀中国企业,更在于其在制度创新方面,在全国领风气之先,其社会管理水平在国内一流,而在社会文化领域,深圳则以其开放、宽容、博大、多元为特色,成为中国最开放的活力之城。 城市如此,区域如此,国家亦如此。 “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转变未来发展模式,而这种转变,亦将是多重的,中国未来需要从社会结构、权力运作模式、经济结构、文化等领域,进行广泛改革,而并非目前只敢改革经济领域,彻底告别“跛足巨人”。国家或者区域、城市的辉煌,永远不只是器物文明,社会体制的改革,主流价值的普世,才是未来强盛之道。如此,方有可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期后,迎来另外一个飞跃时代。 (注:作者为长江商学院前高级研究员,致力于国家与城市竞争研究,著有《大国诸城》一书,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罗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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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事件冲击维稳体制

6月26日,广东中山沙溪因治安员处理重庆籍少年与本地人冲突不当,引发川渝籍人士骚乱.截至本文截稿之时,事件仍未彻底平息。近年来,内地骚乱频率日密,一为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纠纷,如寨桥、通安、乌坎;一为执法机关作为不当引发各类群体聚集。而沙溪此次,与去年的古巷、新塘、织里等事件一样,尽管也是由执法不当引起,但参与者具有相对统一的外地身份,其发泄所指,也不仅仅是执法机关,而是具有全面的社会乃至阶级指向,汽车、店铺均在其破坏之列。鄙人数年前的“城市内战”预言,竟然有成真之势。 但是,也要看到,骚乱并不发生於同样拥有大量外地人的都市地区,而是发生在新塘、织里、沙溪、古巷这样的乡镇。我认为,事件之发生与乡镇治理模式是分不开的。中国的外向经济模式,不外土地(含治理)、资本和劳动力的聚合机制,而其中资本和劳动力多为外部输入,而土地和治理则由当地提供。这种三角结构,构成了分析各种矛盾冲突的基本框架。 在乡镇一级,土地和治理与所谓的村集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从公社制变迁而来的乡、村体系中,村集体既是集体经济组织,掌握着包括土地收益在内的利益分配,也是在地的社区治理组织,负责卫生、治安、福利等事务,同时,村委会、村总支还是党政机器的末梢所在,与公安、税务、工商等行政机构对接。 这种三位一体的结构,其组织仍建立在身份之上,非本村集体成员(严格根据出生和嫁娶而产生)不能进入到这一结构当中,这样一来,就将本来具有公共性的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建立在了封闭组织的基础之上。对於本地人来说,除了土地收益这样的利益自觉之外,这种安排还赋予了其某种身份上的优越感,并因此形成封闭的相互认同。 反观外地人群体,一方面大多属於土地(治理)、资本和劳动力中的劳动力集团,经济地位相对低下,在日常生活难免具有一定的阶级意识,另一方面,又成天与具有封闭认同的本地人打交道(租房,卫生、治安、计生等管理),不难随时感受到对方基於身份的优越感,而自觉到某种社会歧视。 於外地人来说,更难以忍受的可能是强制性权力后盾所带来的压迫感受,在当前的体制下,外地人仅仅“暂住”於此地,缺乏合法的参与渠道,被完全排除在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之外,遂成为了本地人之外的某种客体,一种被单向管制的客体,也无法对这种单向管制形成反向制约.这种管制因其背后的强制性权力后盾,很容易给予外地人某种被压迫的感觉.於是,在外地人那里,阶级意识,身份歧视和强制性压迫关系扭结成为共同的心理感受,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外地人之间同样封闭的相互认同。 两个具有封闭认同的集团共居於同一空间之内,又因为不可或缺的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而随时发生关系,阶级意识和社会歧视感受被日常生活的匆忙所稀释,犹如日积月累的稻草,不遇火星,尚可相安无事,但危险始终存在,一旦公共治理中的强制性权力作为不当,就会如火星一样点燃被压迫的感受,连同被压抑的阶级意识和社会歧视感受,表现为一种整体性的反应。历数近年来的类似事件,大多皆循此等轨迹爆发并蔓延,就不是偶然的了。 很显然,要解决这一问题,要从乡镇治理结构上做文章,很多发达地区乡村明明已经具有城市规模,却继续沿袭村社集体制,而非城市化的管理。这种现象从静态来看,表现为典型的中央集权病,由於地方创制权几乎为零,而中央又有所谓全盘考虑(当然主要是因循无为),导致急剧变化如广东这样的地区,出现治理手段和制度安排与现实的严重脱节,但从动态来看,其实与20余年来维稳体制的不断强固是分不开的。 维稳体制由极权时代的社会控制体系沿袭而来,本身是一种封闭的身份体制,具有极低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大学毕业、调动、蓝印户口等)。本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都应该通过赋予更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来缓和社会冲突,发展新的体制认同,以达到消弭社会对立的作用,但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类冲击越来越多,中央执政者的主要策略不是增强开放性和流动性,而是强化既有的封闭体制以维稳,在资源上和手段上不断强固既有的封闭体制,网格化、实有人口管理等等相应出台,都属於这一范畴。 从效果来看,通过资源和手段的丰富,在外来人口较少的内陆,或者在外地人多为城市中产的都市区,维稳体制貌似显得很强固,但是,这种封闭性的体制註定不能消弭对立和冲突,反倒可能强化认同撕裂和体制疏离.尤其是外来人口佔优势的沿海乡村地区,由於上述分析所展现的体制封闭性更甚,也由於当地生产生活方式相对单一而对立性更强,这种强固措施因为加强封闭性而更为加剧了两大身份集团的对立,实属抱薪救火。在这个意义上,沙溪等地的骚乱其实反映出维稳体制的致命短板,也註定会给维稳体制带来持续的有力冲击。 作者莫之许系北京学者,《阳光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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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否认曾领衔拍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被指撒谎

法广北京特约记者 周西   近日,张艺谋2009年为铁道部拍摄1850万元天价宣传片《中国铁道》一事,引起网友广泛热议。中国审计署上周曾批评铁道部,除 了并未按规定为该片制作公开招标之外,更批评该宣传片未达预期效果。对此,张艺谋的助理厐小姐2号曾代表张艺谋方面作出回应称,张艺谋此前只是对这部宣传 片的样片提过意见,但并未参与拍摄。不仅如此,就连张艺谋导演的署名,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使用的,是“被署名”,至于张艺谋有没有收钱,厐小姐则并未 正面回答。 不过,7月5号,知名网络爆料人“长春国贸”却在博客中表示,有知情人士披露,张艺谋确实系铁路宣传片《中国铁路》的导演,他亲自参与 拍摄且已收钱,所谓的“只参与不署名”是张艺谋在向公众说谎。据网易娱乐的报道,这位知情人士说:我自始至终参与了这部广告片的拍摄工作,片子就是张艺谋 拍摄的,并且也是由他亲自剪辑的,张艺谋千真万确地收了钱,等深入调查后事实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的。长春国贸追问知情人张艺谋收了多少钱,对方并不愿意过 多透露,只是说张艺谋收钱是有证据的,到时候会一并公布,对于事情的真伪,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另据了解,该片肩负的宣传任务重大,当时是要向出席2010年世界高速铁路大会的各国来宾展示中国的铁道历史和成就。不过,《联合早报》的文章却对 此点评说,即便是再重要的任务,短短5分钟就要1850万元,相当于每秒钟烧掉61600元,这样的天价,任凭哪个纳税人都会感到难以接受。因此,该短片 的帐目一经爆光,舆论骂声一片也就不难想象了,有网民表示,类似水平的宣传片,十几万元的制作费就已足够;也有网友因此挖苦张艺谋说他自砸招牌,收了天价 却拍出伪劣宣传片;有的则暗示铁道部没有公开招标,肯定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文章又说,其实收费是否离谱,那属于市场问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错无从说起。至于宣传片的质量、有没有公开招标也都是次要的,难道张导亲自出 马,拍出举世无双的宣传片,这1850万元就花得应该?如看准某一导演的才华,并能借其名气宣传,那不公开招标,直接聘用又有何不可?最关键的问题应该是 铁道部花这笔钱是否经得起正义的考验,成效的结算,这也正是评估任何政府部门的两把尺子,是官员在接下管理国民税务的任务时,潜在的“聘雇条件”。 正义黑白分明,如果资金平白无故地在行政过程中被私吞,那断然要遭讨伐;至于成效,虽然未必总是能明白无误地摆在眼前,但执政者最起码也要能说出个 所以然,值与不值,需与不需,应是决策前的必要评估。就铁道部的例子,就不知当局有否问过自己,区区一部宣传片是否真有必要请来国际导演操刀?如为打造世 界级铁路的形象,是不是把钱投到改善列车设施和服务更实在呢? 近期,因神舟九号升空,关于中国航天工程投资“值不值得”的议论也不少。有位读者日前来信斥责说人们不该总是用“小商人的眼光”看世界,总是在计算 回报成效,那样的视野很狭隘。但当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时,斤斤计较不能少,公众质询也不可怕,只要花费经过深思熟虑,能给个清楚明白的交代,公道自在人心。 我愿意乐观相信,大部分官员初带乌纱帽时确实真心为民,可是一路上难免有人不小心把正义和成效这两把尺子给遗失、遗忘了。 《联合早报》的文章最后强调说,中国审计署的年度报告,正是通过揭露问题,努力提醒同僚重拾审判之尺。可是当关系凌驾于制度之上、排场气势压倒实质 内容、抽油水成了领月薪般“正常”时,审计署的小小提醒只怕是杯水车薪。当制度的操作以致人的心态都已“习惯”了一些恶习,大环境不变,官员的决策中难免 还要出现更多1850万元的天价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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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不高兴

不久前,广东的一场农民工与当地人的冲突,再次将农民工问题带入人们的视野。”世界工厂”是否需要调整劳工体制? 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民工对薪酬、工作条件、子女缺乏平等教育机会感到不满。罢工、走上街头抗议的事件日益增加。上周,广东中山沙溪镇爆发农民工与当地人的冲突。 来自农村的移民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推动了中国的经济腾飞。如今,广州1400万居民中超过一半是外来移民。在其它城市也是如此。 农民工子弟上学仍是难题 中国农民工的流动–据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在大城市中遭遇严重的住房、医疗和教育障碍。 以上海为例,从2000年至2010年,农民工人口从900万增至2300万。如今上海750万20-35岁的年轻人中,近六成是外来移民。他们希望比父母生活地更安逸、更丰富。 根据儿童权利及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对年轻纺织工人的一项调查,近半数受访者承认,工作的单调及缺乏前景令他们深感绝望。他们很少有机会学习新的技能,所从事的经常是重复性的体力劳动。 与父辈一样,年轻一代的农民工仍面临户口的问题。 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大多数农民工必须缴纳更多的费用。此外,工厂为降低成本,往往不愿意为农民工购买保险。 国际人权协会(ISHR)代表吴曼杨指出,户口问题,加上生活成本上升,工作条件恶劣,收入相对较低,社会整体的歧视,这些都导致社会冲突的爆发。 吴曼杨向德国之声表示:”农民工骚乱是一个巨大问题,可能引发中国各地更大的不安。中国领导层正坐在火山口上。” 吴指出,目前中国各种农民工示威以及与当地人的冲突仍是彼此孤立的。倘若他们之间相互联系,可能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在目前的”警察国家”之下,这样的情形不容易发生。但是,北京强硬派与温和派之间的裂隙不断增大,变革或将成为可能。 “强硬派在农民工问题上仍将保持强硬,温和派却很不一样,他们更为务实,似乎更愿意为贫穷的农村地区提供基础设施等投资。” 作者:John Blau 编译:苗子 责编:达扬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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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党与法的关系

  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是一种二元权力结构,这种二元结构涉及到党与法的关系问题。如何使这种二元结构向民主宪政转型,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中国法制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深层问题。   一、中国现有的二元权力结构   让我们先撇开价值判断,只就中国现有政治体制的系统结构、真实的权力关系和权力运作做一分析。   在中国,党的领导是一种政治现实。在权力的运作上,党的力量是无所不在的,包括政府领导班子的提名权和批准权,内政外交的决策权,军队的指挥权、对司法的干预权、对媒体和舆论的控制权,和介入任何事项、介入任何社会生活领域的权力。   但是在宪法中,“党”却是一个语焉不详的权力实体。如在2004年修正后的的中国宪法的序言中,提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在宪法正文中,却没有 关于这一权力实体的定义、职能和权限的解释。这一作为国家领导者的权力实体消失不见了,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   在宪法中,关于人大和政府都有关于其职能和权限的明晰界定和解释,关于人民和公民,也有关于其权利和义务的解释,但关于党这一权力实体,却没有类似的 解释,只有指令性的表述,即:党是领导者。在宪法中关于党的陈述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一条指令,一条系统衔接指令,即:这一宪法系统本身、它的运作和它 所涵盖的机构组织和人民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可见,党是一个身在宪法体系外的系统操作者和指令者,   在党这一权力实体之外或之下,有由人大和政府构成的另一个权力体系。这个权力体系是被宪法明晰定义、具体化和条文化的表层权力体系。   在这种表里二层或前后二元的权力构架中,党是置身在政治权力表象体系之后的真实的权力实体,是支配者和领导者。人大和政府作为一个权力体系,是作为党 的政治权力的表象和界面而存在的,是名义上的权力机构和执政者,是受党领导和指挥的,一切重大事宜和决策,都必须向党请示,获得授权和批准。   作为表层权力体系,人大和政府的组织机构及其直接管理的人民,是在宪法的框架之内的。但是党作为“听政者”和指令者却是置身在这个框架之外的。它拥有超宪法的无限权力或最高权力。   二、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化建设所面临的深层问题:党与法的关系   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党作为国家的领导者,它实际上是法律的制定者。它的意志体现在法律中。虽然其意志表现为法律,要经过中间环节,如通过人大,但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程序而已。作为一个权力实体,作为法律的实际制定者,党本身实际上是身在法外或是位于法律之上的。   按照某种政治逻辑或系统逻辑,法律的实际制定者当然是身在法外的,系统的指令者当然是身在系统之外的,其权限当然是无限的,无需被系统界定的,有一条衔接指令即可。   然而对于这种由系统和系统操作者所构成的二元结构,如果说系统内的所有组成者都必须受法的制约,那么操作者本身是否也要受某种法的制约呢?这就是历史上一些国家曾经遇到过的问题,也是今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化建设所面对的一个问题。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化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深层问题是党与法的关系问题。对于那句口号“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会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如果要 说“没有一个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问题就来了:是否党作为一个组织(不是指某一党支部,而是指整个组织),也应当受法律制约呢?提倡“党的领导干 部和党员要以身作则,遵法守法”,对此,不会有人说不对。但是这“以身作则”的主张可否推广到一个组织身上呢?   在近代西方一些国家中,在实行君主立宪制之前,曾面临过类似的问题,不过涉及的不是党与法的关系问题,而是王与法的关系问题:是“王”大,还是“法” 大? 传统的君主制是一种“朕即法律”、王在法外和王权无限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这被看成是最高的法治理想。但是否“国王 犯法,与庶民同罪”?即国王或王室作为一个权力实体,是否也与庶民一样受法律制约呢?按传统的君主制,王是法律的制定者,王当然是不受法律制约的。按中国 的说法,“法”就是“王法”,就是王的法。王是法的制定者和操作者。王是位于法律体系之外或之上的权力实体。包青天的铡刀可以铡王子,却是不可以铡皇上 的。   在这种由法的系统和身在其外的系统操作者所构成的二元结构中,最佳的运行状况或最高的法治理想就是“依法治国”,即系统操作者的操作是依据他自己或他 的前任所制定的法律来进行的,不是任意胡来的、朝令夕改的、自乱法度的。然而这种系统结构所无法解决的一个内在矛盾就是:由于系统操作者本身是身在系统外 的,不受系统制约的超级权力实体,其操作(治国)的质量如何、方式如何,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和自身素质,不存在一种外在的规束。所以,对于这种系统结构,最 佳的运行状况或最高的法治理想是可遇不可求的,完全取决于运气的好坏,取决于能否遇上一位优秀的系统操作者(明君圣主)。虽然在其他类型的系统结构中,如 宪政系统结构中,系统操作者主观意愿和自身素质如何也会影响系统的运行状况,但因为存在着一种对系统操作者的规束和挑选,其主观任意性和胡来的可能性,也 即系统运行紊乱的概率大大降低。   另一个问题是,在二元结构的系统中,即便达到了最高的法治理想“依法治国”,但这种由外在的系统操作者置入的法律本身是否合理呢?在宪政系统结构中, 系统本身有制定和修正法律的权力,因而可以自我修正。但在二元结构的系统中,法律修正与否的最终决定权是在那个系统操作者,即超级权力实体之手的。修正与 否,不是取决于系统内在的需求,而是取决于那个外在的超级权力实体的意愿,取决于其对系统内在需求的认识和评估,取决于其理性和爱心。任何满足系统内在需 求的修正,对身在其外的系统操作者来说,都不是一种义务或必须要做的,而是一种施舍和恩典。   由于中国现有的政治结构也是这种二元结构,故而所面临的问题也就是相似的。如果我们将“王”置换为“党”,则传统的君主制与传统的以党治国的体制十分 相似。只不过,“王”是一个人或一个家族,而“党”是一个集团和政治组织。因此,如果说在传统君主制国家中存在一个“王”与“法”的关系问题,那么对中国 现有的政治结构来说,就存在一个“党”与“法”的关系问题。中国迄今所面临的诸多政治和法制问题,以及现行体制的诸多弊端,实际上都与这一深层问题有关。   三、解决党与法的关系问题的几种途径   今日中国法制化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与近代西方历史上所要解决的王与法的关系问题相类似,即需要解决党与法的关系问题。   在历史上,解决王与法的关系问题有两个途径,一是法国大革命式的暴力革命,用断头机来解决问题,王室被消灭。二是英国君主立宪式的和平转型。国王接受约法,而民权力量则仍然承认国王为国家元首,承认其地位、权力、权益和存在。   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实际上是将王权纳入宪法框架之中,确定其权力边界,改变王在法外和王权无限的状况。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宪政系统,它将二元结构改为一元 结构,将原来身在系统外的系统操作者纳入系统内,并以某种方式使其部分或大部分操作权力向系统内的自选机构转移,系统外的超级权力实体消失了。这种“法制 化建设”的结果意味着,没有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权力实体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置身于法律之外。   在当代,解决党与法的关系问题,有苏东模式,即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政治变革模式,经过一场政治风暴和社会剧变,作为超级权力实体的党被迫退出历史舞 台,法外权力实体消失。苏东模式大体上还算是比较和平的变革方式。虽有抗议、集会、游行示威,但除了个别国家,总体上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长时间的、惨烈的 流血冲突和内战。   在今日中国,要解决党与法的关系问题,苏东模式或法国大革命的方式都是应当尽量避免的。无论对国家、人民还是执政者,这都是一种不幸,是一种俱输而非 共赢的结局。也许有人会说,苏东模式不也很好吗?虽然有社会动荡,但一夜之间,改朝换代,并没有出现长期内乱和群雄混战的局面。然而有一点我们需要考虑的 是,中国和欧洲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欧洲的政治家、军人和民众深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政治约法的观念在欧洲也有久远的历史。而在中国,国家政权历来是群 雄逐鹿的对象,是通过打来决出胜负的。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无一不是通过剧烈的社会动乱和战争来解决的。中国的社会冲突一旦向苏东模式的方向发展,难免不 再次出现辛亥革命后长期的内乱局面。   有没有可能采用一种类似于历史上君主立宪式的改革呢?这虽然在共产党国家中没有先例,但却是并非没有可能性的。我们不妨称这种模式为仿君主立宪式,党 主立宪式,或用中国现代政治语言,可称为党的领导与民主宪政的结合。关于这一模式,笔者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妨借壳上市》和《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宪政与 党的领导》两文中有具体解释。按这种模式,党仍然是领导者,但它的权力是被明晰界定的。作为领导者,党的权力被纳入宪法的框架之中,其职能和权限是被清楚 界定的。在党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人民及其代表之间,存在着一种约法关系。宪法就是这种约法的体现。约法的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这一约法关系意味着,不再有凌驾 于法律之上或置身于法律之外的无限权力实体,约法的双方都是受法律制约的。多年来人们所讨论的政治问题,如关于法制化建设、党内民主、多党制、党政分开、 议会制度、权力分立、权力监督和权力制衡等等,实际上都可以通过这一模式获得解决。   通向民主宪政的道路有多条。英、法、美、日,道路不同,殊途同归。重要的不是以何种政治外壳来实现最终目标,而是如何以最小的社会代价来获得相同的政治结果。   周农建,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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