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与国格

云之 | 民国人的觉悟

傅斯年:中国狗和中国人   有一天,我见着一位北京警犬学校的人,问他道,”你们训练的狗,单是外国种呢;或是也有中国狗?”他答道,”单是外国种的狗。中国狗也很聪明;他的嗅觉有时竟比外国狗还要灵敏,不过太不专心了。教他去探一件事,他每每在半路上,碰着母狗,或者一群狗打架,或者争食物的时候,把他的使命丢开了。所以教不成材。”   
我听了这一番话,很有点感触,何以中国狗这样的像中国人呢?不是不聪明,只是缺乏责任心——他俩一样。中国人”小时了了”的很多,大了,几乎人人要沉沦。留学在国外的成绩颇不恶——胡适之先生说,只有犹太人在美国大学的成绩最好,其次便是中国学生,至于真美国人,远不如这两种民族——然而一经回国,所学的都向爪哇国去了:大约也是遇着了母狗,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或者争食物,所以就把已经觉悟的使命丢掉了。   中国狗和中国人同生在一个地带,一个社会以内,因为受一样环境的支配,和西洋的狗和人比起来,自必有人狗一致的中国派的趋向。和狗有同样的趋向,并不是可羞的事;所不得了者,这趋向偏偏是无责任心。   我以为中国人的无责任心,真要算达于极点了。单独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是卑鄙的。为什么呢?卑鄙可以满足他自身肉体的快乐——他只对这个负责任——至于卑鄙而发生的许多恶影响,反正他以为在别人身上,他是对于自己以外的不负责任的,所以不顾了。团体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是过度的。斗狠起来过度;求的目的便在度之外,手段更是过度的。这可就中国历年的政争证明。为什么要这样呢?他以为虽过度了,于他自己无害;成功了他可抢得很多的一份,失败了人人分一份,他所分的一份也不比别多,所以不择手段。一人得,或一团体得,而国家失的事,屡屡的见。现在”鱼行”当道固不必说了,就是前几年也有若干溢出轨道的事:若国会的解散,六年临时参议院的召集,等等,都是以一团体的利害做前提,而把国家的根本组织打散。我很觉得中国人没有民族的责任心——这就是不怕亡国灭种。我又觉得中国人没有事业的责任心——所以成就的事业极少;没有私立的学校,公立的学校也多半是等于官署;没有有力的工厂;没有不磨的言论机关。一时要做事业,不过预备他”交游攘臂的媒介物:一旦求得善价,还是沽出去罢!”    中国人所以到了这个地步,不能不说是受历史的支配 。专制之下,自然无责任可负;久而久之,自然成遗传性,中国狗所以如此,也是遗传性。中国狗满街走是没有”生活”的。西洋狗是猎物种,当年的日耳曼人就极爱狗,常教狗做事,不专教他跑街,所以责任心不曾忘了。中国人在专制之下,所以才是散沙。西洋人在当年的贵族时代,中流阶级也还有组织,有组织便有生活,有生活便有责任心。中国人没有责任心,也便没有生活;不负责任的活着,自然没有活着的生趣。   我总觉得中国人的民族是灰色的,前途希望很难说。自五四运动以后,我才觉得改造的基本的萌芽露出了。若说这五四运动单是爱国运动,我便不赞一词了:我对这五四运动所以重视的,为他的出发点是直接行动,是唤起公众责任心的运动。我是绝不主张国家主义的人;然而人类生活的发挥,全以责任心为基石;所以五四运动自是今后偌大的一个平民运动的最先一步。   不过这一线光明也很容易烟消云散; 若不把”社会性”用心的培植一番——就是使责任心成习惯——恐怕仍是个不熟而落的果子。   

 前清末年的改造运动,无论他革命也罢,立宪也罢,总有坚苦不拔、蓬蓬勃勃的气象,总算对于民族责任心有透彻的觉悟。民国元二年间更是朝气瞳瞳。然而一经袁世凯的狂风暴雨,全国人的兽性大发作。官僚武人在那里趁火打劫,青年人便预备着趁火打劫。所以我以为中国人的觉悟还算容易,最难的是把这觉悟维持着,发挥去。   我们自己以为是有新思想的人,别人也说我们有新思想。我以为惭愧得很。我们生理上,心理上,驮着二三千年的历史——为遗传性的缘故,又在”中国化”的灰色水里,浸了二十多年,现在住着的,又是神堂,天天必得和庙祝周旋揖让。所以就境界上和习惯上讲去,我们只可说是知道新思想可贵的人,并不是彻底的把新思想代替了旧思想的人。我不曾见过一个能把新思想完全代替了旧思想的人。我们应常常自反,我们若生在皇帝时代,能不能有一定不做官的决心?若生在科举时代,能不能一定不提考篮?能不能有绝俗遗世的魄力?不要和好人比,单和阮嗣宗李卓吾袁子才一流败类比,我们有不有他们那样敢于自用的魄力?我们并袁子才的不成才的魄力而亦没有,那么,后人看我们,和我们看前人一样,我们现在觍颜自负的觉悟,不和当年提过考篮而不中秀才的人发生一种”生不逢时”的感情一样么?有什么了不起呢?这感情能造出什么生活来呢?     所以新思想不是即刻能贯彻了的,我们须得改造习惯。   作者:傅斯年 | 来源:《新青年》第六卷   王石川:傅斯年是“三等人才”的价值观 作者: 王石川 2013-03-30     著名史学家傅斯年少年得志,学问大脾气也大,“自负才气,不可一世”;眼里容不得沙子,常有“攻击精神”,一向敢于放言,有“傅大炮”之称。这样一个“炮手”对有学问之人却谦卑得很。   1928年,傅斯年受蔡元培先生之聘,筹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并任所长。后来,受中研院院长朱家骅所托,邀请语言学家李方桂出任民族学研究所所长。不过,傅斯年数顾李庐皆无功而返。最后一次,李方桂更是直接告诉傅斯年:“我认为,研究人员是一等人才,教学人员是二等人才,当所长做官的是三等人才。”这话像是打脸,也像是挑衅,因为当时傅斯年正是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方桂也清楚知道傅斯年的职务。搁在平时,“傅大炮”早该放炮了,而这次却躬身长揖道:“谢谢先生,我是三等人才。”   一提到这个典故,人们往往赞叹傅斯年“春风大雅能容物”,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还可看出傅斯年对做学问者充满敬重,以及对自身角色的清醒认知。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位置高了仿佛见识也跟着高了、学问就随之大了,容不得人,也看不起人,这就没摆正自身位置,出现了角色迷失。   回到李方桂的“人才论”上,也许其观点不够准确,但研究机构和高校内的不少学者宁愿做学问而不愿做官,确实是事实,在当时可以找出不少例证。哪怕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的北大也是如此。北京大学原常务副校长王义遒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我在学校领导岗位工作时,要找一个人来做院长或系主任不容易,因为谁都不愿意做,怕耽误了自己的学术研究……”   从李方桂拒绝担任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到王义遒找不到人做院长或系主任,这实在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在今天,恐怕想当院长或系主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吧?媒体曾报道,“深圳(某大学)一个处长职位,竟有40个教授来争!”对这些争抢处长的教授,是该抱以厌恶之鄙薄还是该抱以理解之同情?恐怕不可轻易判断。现在的学者为何愿意当官?王义遒给出答案:“因为只有当官才有特权和资源,有自己的项目、经费、场地和人员。”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怪现象,认为学问做得好,就一定要当官,不当官人家就认为你有问题。”   说到底,这就是老生常谈的过度行政化。当权力主宰了学术资源的分配,当学问做得好不如权力更吃香,当教授在行政人员面前嗫嚅不敢言,那些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里是国王、在权力面前卑微如奴仆的学者,不约而同地选择向权力靠拢,也就不足为奇了。过度行政化确实很危险,也到了该改变的时候,因此,温家宝同志曾强调“现在的教育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二是让教育家办学。”这是切中肯綮的忧患之谈。还需赘述一句,李方桂后来实在拗不过,代理过一段时间的所长,旋即便安心做学问了,在语言研究上成果不凡,著述甚丰,有“非汉语语言学之父”之誉。     原载《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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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弱势者的“道德权利”

个人浅见,中国的道德伦理主要是“应当如何”,不太关注“是什么”和“为什么”,这可能使得许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烦恼和困惑。 我外甥女秀秀小时候由我妈妈帮忙照顾。我妈因为反感有些老人孩子上车就要座,因此在秀秀稍大点能自己站住,上车有人让座时我妈都会婉拒,秀秀也很听话,从来不坐别人让的座。直到有一天秀秀拒绝我妈要她让座给另一对祖孙,理由是“为什么别人让座你都不让我坐,却要我让座位给别人?他们为什么不早点上车占座?”令我妈很尴尬。又想起这件事,源于赵查理先生《谁也不能剥夺年轻人“就座”的权利》,该文令我意识到,我当时只是将这件事当成笑话,却没厘清这件事的根源之所在。 首先,我妈为何反感老人和孩子上车就要座?尽管她也算是老人了。我妈是有自由平等意识的人(尽管她说不出什么大道理),虽然我没问过她,我想她可能认为这种行为是没有尊严的,而且蛮横。 那么,难道不应该给老人孩子让座吗?估计我妈的想法是,让座是个人情,不让虽然不太礼貌,但向人要座更无礼。按照我妈朴素的观点,别人愿意照顾你,那是人情,如果别人不这么做,也无可指责,虽然她心里也会认为那个人不礼貌(毕竟这是一种风俗惯例),至少她还是能够体谅有人不让座也会有他们的理由——自己也累、车上太挤 …… 既然她认同这种风俗,她为什么婉拒别人让座?她不愿意将自己和上车就要座的老人等同,在她看来,那样的老人是没有尊严的,而她看重自己的尊严,因此婉拒是她的尊严。当然,前提是,她当时身体很硬朗,在车上带个孩子也可以站得住。去年她说在公车上站不住了,车一晃身体就失衡,我让她不要太省,尽量打车。 婉拒对秀秀的影响是什么?秀秀才四、五岁,不可能理解姥姥自己未必说的清楚的想法。在秀秀看来,座位就类似她的玩具之类的东西,我的就是我的,别人的就是别人的,她不要别人的东西,别人也不应要她的东西。说起来,孩子的想法其实很合理,这也说明小孩并非我们想象那样的没有理性。个人感觉,许多成年人的理性(我这里指的不是眼前利益的功利计算)还不及孩子,因为受到错误观念和习俗的扭曲。 由此我想谈谈中国人的道德观。中国人的道德观,往往是一些未及深思的习俗和来自长者或权威(如教师、官员等)的教诲(下称“道德要求”),我们只知道应当如此,但却没人对我们说为何如此(恫吓和批评不算)。因此,有些人会诚心遵守(下称“第一种人”),或者在内心不愿遵从时产生内疚并进行自我批评(下称“第二种人”),而有些人根本就不理会这些道德要求,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下称“第三种人”)。个人感觉,很难以好坏来评判这些人。第一种人看上去是好人,但对不遵守这些道德要求的人可能不杀不快,显得很暴戾,这时候有点像坏人;第二种人可能反而是比较好的人,他们不仅会尽量遵守这些道德要求,同时对于不遵守的人会有几分同理心,不至于喊打喊杀;第三种人有自我中心的(可以归类为坏人——经常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也可能是不甘心盲从而表现叛逆,这种人往往更有正义感,反而不容易成为暴民,其实是好人。 感觉我自己多半属于第二种人,因此我一直是对道德有困惑的人。我常常搭公车,如今的公车上,就像文革时期到处播放毛主席语录一样,定时播放要求乘客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的提示。之前我说不清楚为什么不喜欢这种反复提醒,这种广播对我构成滋扰,而且让我在坐着的时候总感到紧张,好像我占据了有需要的人的座位,时刻准备着起立让座。 感谢赵查理先生让我明晓,困扰我的问题正在于“弱势者的道德权利”,它已经对我构成很大的压迫,某种程度上侵犯了我的权利。个人感觉,中国的道德观中缺乏现代文明的基本道德——平等和自由。 首先,人与人具有同等的权利——我以为“有钱人选择开宝马、没钱人选择坐公车”也是平等,反而是没钱也非要像有钱人一样开宝马才不平等(当然这里不涉及财富抢夺和分配导致的不平等)。老弱病残等弱势者与正常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在公车上,两者都有按先后顺序上车坐着的权利;出于对行动不便者的体谅,健康人通常会愿意照顾行动不便者,这是正常人都有的善意,公车上设置“爱心座椅”也体现了这一点;但是,如果有人自恃老弱,以为上车就必须有座,这就等于说,我的权利可以剥夺你的权利,这就把平等权利变成了特权——高人一等的权利。 第二,强迫让座,侵犯了他人的自由。老弱本身就不是边界截然清晰的概念,照理 70 岁的比 50 岁的需要照顾,但也可能那个 50 岁的比 70 岁的还虚弱,人们根据彼此的情况互相照顾,而不是 50 岁必须给 70 岁让座;即使年轻力壮的占据了爱心座椅,有需要人士或者旁观者也应该平心静气地和年轻人商量,请其让个座位,而不是上来就指责,或者在年轻人让座的时候表情冷漠,说声谢谢也是应有的礼貌。 道德涉及人与人之间的责任,而责任往往与情感有关,如父母与子女、公婆翁娘与媳婿。当中国人要求媳婿待公婆翁娘如父母时,似乎却不需要考虑公婆翁娘是否待媳婿如亲生,也不考虑双方的感情积累,更不会考虑公婆翁娘是否行为适当,似乎媳婿只要不能奉公婆翁娘为亲生父母就有罪。某种程度上,父母长辈与子女小辈是天然的不平等关系,按儒家教诲,要求平等则刍狗不如。好在天下父母有爱的本能,否则,我真的理解不了一种压迫的关系如何培育真诚的亲情。 不平等的关系中,往往导致尊严缺失。中国人往往不区分施舍与慈善,因此会产生陈光标这种高调施舍却以为是慈善的怪现象。个人以为,慈善组织的出现,除了为了满足人们集体行善的意愿,也是为了避免一对一的施舍给受者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进一步伤害其已被贫穷损害的尊严。在施与受的关系中,受者处于弱势,某种程度上是没有尊严的。个人以为,社会及家庭时而发生的施者与受者反目为仇的情形,往往与尊严有关,受者为了弥补尊严缺失,在无能力偿还施者的情况下会为自己找到受施者恩惠的合理理由,而在施者看来这根本是忘恩负义。不排除部分老者正是为了不愿意感到被照顾而处于弱势,干脆理直气壮地将别人让座给他当成自己的特权。 不得不说,缺乏自由和平等理念的道德更像是枷锁,不仅不利于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而且不利于自我人格的建立。自我残缺的人往往缺乏独立人格,分不清人我界限,要么不能承担自己的责任,要么越界干涉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承认弱势者具有平等的权利,不仅不会损害弱势者的权利,反而有利于维护弱势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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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说说“损人利己”

国人常常批评一些在公共领域为一己方便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本来用“没有公德的行为”似乎可节约很多字,但我决心不再使用似是而非的“公德”二字,从我做起,让道德回归私域而不再成为国家和社会中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的棒子和绳子)为“损人利己”。看上去,损人的目的正是为了利己,为了利己而不得不损人。 我曾经在《公民社会必须厘清的基本概念——中国特色之秘密》中为自私正名。我认为,自私自利是人的天性,人因为自利而懂得利他及互助,某种程度上,自利的天性正是人之理性乃至道德之起源。国人所谓“自私自利”往往指的是“自我中心”,用英文表达即“ concerned with or directed towards one’s own advantage without care for others” (只关注自己便利而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核心意义在于“不顾其他人(复数)的利益”。 关注自己的便利,不一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而且,既然自利是人的天性,自利应是正当的。此外,自利和利他并不矛盾,两者常常是一致的。然而,部分国人经常的“损人利己”,是否表明自利和利他相矛盾呢? 张维迎先生曾经在凤凰大讲堂中说过这样一席令我印象深刻的话,“人与人的区别,不在于好还是坏,自私还是不自私,而在于有人眼光远些,有人却只看眼前。”正如最常见的“损人利己”行为之一的随地吐痰,这真的利己吗?如果认为拿出一张纸巾或自备一个塑料袋就吃亏了,那将痰直接吐到地上似乎是利己了。可既然没有人能自外于所处的环境,损害公共环境其实就是自害,不过因贪图一时之方便而牺牲真正的利益。同样的道理,中国大陆臭名远扬全世界的奶制品丑闻,难道奶制品企业在“损人利己”?不过是又一起因眼前利益 / 方便而牺牲了长远利益的自戕行为。人类的自害,往往是贪图眼前便利而损害了长远利益。 人的成长过程中的缺陷也导致有些人始终未能摆脱自我中心的倾向——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会推己及人而不会换位思考,免费使用他人就是让人“帮个小忙”,帮别人做点事就不厌其烦夸大其词;将手伸向别人的钱包却总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自己一毛不拔就理直气壮 …… 这种行为模式可以说是损人利己,症结却也不在于利己和利他相矛盾,而在于分不清人我界限。这样的人 / 自我中心者遭遇到同样分不清人我界限的人,很可能爆发一场道德大战,彼此都会指责对方自私而弘扬自己大度;遇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圣人”,他们就构成一方利己另方利他的完美组合,窃以为更像是奴役组合;遇到分得清人我界限的人,自我中心者的“好日子”很快就会到头了 …… 如此看来,这样的“损人利己”也是贪图眼前利益而牺牲了长远利益。人与人共同生活的社会,长远利益应当是:在分清人我界限的基础上,彼此互助合作互利共赢。 综上可见,“损人利己”这一说法是过于大而化之了,不仅如此,这样的笼而统之,反而最容易助长“自我中心”,因为当他人(复数)的自私利己被轻视乃至污名化之后,对他人越界侵权的自我中心就在他人不正常的负疚中堂而皇之地建立了。自我中心者往往善于以道德攻击他人而令他人处于不停的负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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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谁打造了如此巨大的弱势群体?

一篇关于“弱势群体成员的自尊 ” 的短文中提到,对于弱势群体成员如何成功维持其对自身的积极评价,克罗克和梅杰提出三种重要机制,一是“偏见归因”,即“将自己的可怜状况和受到的消极待遇归咎于他人对群体的偏见”,二是“群体内比较”,即“仅与群体内部的人、与自己相似的人比较”,三是“选择性评价”,即“贬低优势群体所看重的品质,认同其自己群体所表现的主要品质” * 。觉得似曾相识,“阴谋论”是比较典型的偏见归因,“彼此攀比”正是群体内比较,极端者会任由强势者欺压,却不能允许群体内部的人或与自己地位相近的人选择抗争和发出批评的声音,“攻击普世价值”则是“选择性评价”之典型。 用心观察会发现,某种文化下浸淫的人,自我趋向弱小却十分自我中心,只会推己及人却不懂换位思考,不承担责任却喜欢唯我独尊;对他们来说,立场永远比是非重要,他们喜欢结党营私却没有共同的目标和明确的价值观。 如此巨大的弱势群体是如何形成的?与其相对的强势群体到底是谁?我以为,是他们臆想的敌人,所谓“非我族类”,他们完全忽视了这一巨大弱势群体是由群体内自古以来不受监督和控制的强权所打造。   *《自我与人格》【美】兰迪-拉森 戴维-巴斯 著 郭永玉 杨子云 译 人民邮电出版社 P1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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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愿你毫无障碍地热爱你的祖国(转)

转按:此文给我很大启发。     国家、道德,对于许多人来说,不仅仅是概念,而是神圣的意象,如同上帝,但与西人上帝之下人人平等不同,许多中国人选择和这些意象站在一起,这并不表示平起平坐,而是他们甘愿被这些意象统御和奴役,而且不容任何质疑。而这些意象的实质,是许多人世世代代唯一信仰的——权力。     这样的观念模式下,生命是很卑微的,但人分三六九等,靠近那些权力意象的就是上等人,或者有机会成为上等人,由此我也理解了有些基督徒高人一等的姿态,某种程度上,他们与“爱国者”和占据道德制高点者很像,他们占据了高地,可以俯视众生。但在这种“自信”和卑微的背后,你也可以发现,国家、道德乃至上帝都为他们所用,听从他们的指挥。通过“捍卫”这些意象,他们几乎把自己捧上了神座,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时下有些民主自由人士,也有这种姿态。如果有足够的自信,为何那么不容置疑呢?   愿你毫无障碍地热爱你的祖国 / 神了旁逸斜出 2013-02-06 19:29 一个人能够毫无障碍地热爱自己的祖国,是一种莫大的福气,有如此福气的人其实不多。“障碍”是心理障碍,毫无障碍的爱是指爱得理直气壮,阳光单纯,无需拐弯曲折、不用克服种种否定的意见、不必抹杀铁一般的事实存在甚至野蛮地毫无理由地仅仅是一种出于血缘感恩的爱。如果你爱得毫无障碍,那么你的祖国一定是一个福地,健康,充满阳光;公道,给任何人热爱她的美好自由。   近代以来,中国人一直在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问题上遭遇着无法解决的巨大心理障碍难题,究其实,它始终是因为我们的祖国和民族未能完成一个现代性文明的转化。环顾全球,基本上存在着两种爱国感情的类型:无障碍的朴素理性之爱,与带着痛苦的心理障碍艰难的热爱。从那些以尊重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幸福和安全为立国原则的国度,从那些到处都能使人感到有祖国存在的地方,我们很容易发现:无须宣传、无须灌输,人们身上自发的就广泛具有这样的爱国热忱。反之,没有公民地位和个人尊严的国家,最喜欢奢谈爱国主义而它的国民对祖国的爱充满纠结堵塞!   2013年新年《南方周末》事件余音未了,又有事件接踵而来。先是1月12日,自由作家李承鹏在成都签名售书,被勒令不准在现场发声,于是只好“默签”,连介绍嘉宾、说一声“你好”和道谢都被禁止,这是史无前例的有趣事件。然后1月13日,在北京李继续签名售书。售书当中竟然发生李承鹏被“爱国者”暴打和“行刺”的事件:李承鹏正在埋头签名时,一个中年高个男人突然冲上签名处挥手打了他太阳穴一拳,并怒骂汉奸云云。在稍后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步步靠近李承鹏的网友胡杨林从红色环保袋里掏出红色纸张包装的刀具,但被事先认出他的网友和保安拦住,李承鹏高喊:放开他,别拦。抱住他的网友松开了手,一把刀子朝李承鹏飞了过去。。。(参见燕云:《1月13号,我在中关村图书大厦》,一五一十部落2013-1-15)   我想客观冷静地指出:网友胡杨林并非什么暴徒,也没有想行刺李承鹏的企图,还有那位动手打李承鹏的男人,他们都是真诚的爱国者。只是与李承鹏对国家现状批评的意见严重对立,因此出此愤激行为。关于“刀子”问题,已经去到了意气用事之争且纯粹被政府愚弄的地步:在党的大会期间购买刀具要身份证实名制资格,这是某些地方或者京都的管治方式,很荒唐的政治手段,但是否全国如此,是否曾经实施而且已经变化,在打人者和胡杨林等爱国者看来,都不愿意从常识来推理和追究真相,只要他们能够找出一处不用实名制就可以买到刀具的例子,就已经把李承鹏看作是诬蔑国家的动乱分子。当然,一向以来李承鹏对国家方方面面的严厉正直批判,是被胡杨林等爱国者看作是大逆不道的。由此可见,爱国,在中国,确是具有严重心理障碍的难题。   为了“别人批评祖国你因此和他打架”,这是一个衡量你心中是否有障碍感的标志,就好像阿Q会为了旁人故意撩逗说“光!”“咴,又亮了!”而和人打架一样,只要你心中有耿耿于怀的自卑感和黑暗面需要加以遮掩的话,凡是别人指出这些有关的事实,你就会老羞成怒怒火街头,如同被针挑动伤口用镊子揭开伤疤,打架基本上就是顺理成章不可抑制的“野蛮自卫行为”。先说说常识:“祖国有病”是较为常见的情形,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完全没有问题的,因此批评自己的国家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正当行为,祖国不是神圣的,有病的祖国必须接受严厉的批判、促使其深刻反思,正如人有病接受医生治疗甚至动手术一样,是不容许质疑的合法权利。政府既代表祖国,政府却不是祖国,政府必须受到严厉、恳切、直率的监督、批评和权力限制。但是,如果你不敢直面它的问题,甚至不愿意承认它的丑陋事实,而且当他人指出它的黑暗时,你暴跳如雷,撸袖子瞪眼睛呲牙齿和人打架,说明你事实上是感到了自己的祖国是一个有病的国度,你心中有一种尊严的丧失感,可是你还处在童年心智阶段,因为你不会冷静理智地分辨:是不是事实?是对方的无中生有之诬蔑,还是客观事实?你不管三七二十一,纯粹为了捍卫内心的自尊心;也因为你把自己代表了祖国,这也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障碍,你就是你,祖国就是祖国,你没有资格代表一个国家。你需要通过暴力来转移关于祖国的失败感,你感到了被侮辱而不知道究竟是谁侮辱了你,因为你先入之见地认定了一个荒诞的结论:祖国是神圣的,祖国有恩于你所以它绝对不能够受到批评,谁批评谁就是敌人,你也不敢和不愿意承认事实上是祖国侮辱了你,而愤怒地转嫁你的被侮辱感、危机感到批评者的身上。——这就叫有心理障碍的爱情。   与上述事件相类似的是另一个发生在海外的情境:这是一位居旧金山的美籍华裔律师的亲身经历。几年前的某日,他与几位朋友在一中餐馆吃饭,议论起中国的时局,不免批评政府的腐败与官员的无耻。一位在该餐馆打工的中国女留学生认为这是侮辱了中国与华人,于是与他们争吵起来。争吵不断升级,那位女留学生不但屡用国骂加上“卖国贼”,还反复说:“我搞死你们这帮卖国贼”,“有胆留下地址,哪天黑了你,让你死都不知自己怎么死的”,“要是在国内,我早让你们死了好几遍”。这位律师最后实在忍无可忍,用手机录了下来,并打电话召警。警察来了后,那位女学生还在叉腰叫骂,老板劝架无用,女学生说“哪怕不干这份活也要为中国人讨个公道”。警察听当事者细述原委,并向在场的老板询问那些有关“死亡威胁”的话英译是否属实?老板不敢撒谎,只得证明属实(在美国伪证罪也很严重)。警察于是将这位女留学生带走,事后经法庭认定确实系向对方“发出死亡威胁”,于是遣返。( 引自何清涟《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影响力中国 2012-10-6)   读到这样一类的故事,我觉得心情很复杂无言以对。这位中国女留学生的外在行为模式和心理状态显出了一种极其强烈的自相矛盾而浑然不觉,正如当年那位北大著名的女生之表现一样,当面质问美国总统极力贬低美国价值观而盛赞自己的伟大祖国,却谁都不知道她早就在办往美国的签证,质问完总统以后一转身立即就奔赴美国深造去了,不久还移民,还嫁给一个美国人(据说后来又离婚了),她的整个行为与灵魂丝毫不会觉得混乱冲突价值系统调适得那么舒服自然,不愧是典型的中国人。这件事后来让反美斗士司马南先生给我们直接的解释清楚了:反美是工作,到美国过春节探访亲人是私人家事。当然,政府官员就是我们子民的榜样,大家都是毛主席的好学生,《矛盾论》的思想方法已经活学活用深入到灵魂骨髓。中国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118万危险官员潜伏大陆,省均近4万裸官,每个市县摊到50多人。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解释比较合理:我们的爱国人士大规模移民西方甚至转移财产到那里,只是为了做卧底,将来有一天,全世界都是中国人的天下,21世纪的“黄色人种伟业”很快就可以实现!只是那位女留学生如此粗暴疯狂,作风也很具国人性格本色,因为强大了的“中国人不高兴”哪!   丁学良先生在谈到海外华人的爱国主义时说过一段著名的判断:“在这些人的‘爱国主义’ 的民族主义下面,其实有一种深层的、不易被人觉察的自私心理。他们只愿意享受中国‘国家强大、原子弹、国际地位’这些国际实力方面给他们这样的中国人—— 已经成为他国公民,定居西方,但仍被白种人看作中国人—— 所能够带来的心理上的满足,亦即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尊严和面子。但是,他们本身却丝毫不愿意承受普通中国老百姓为支撑国家的实力所承受的可怕负担和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尤其在道德上不能接受的是:每当普通的中国老百姓在可怕的负担和代价的重压下发出呻吟和微弱的抗议声的时候,这些海外的爱国主义者还要大加指责。”   大约我们一贯正确的教育制度从来没有训练过国人这样的品格和能力:根据完整的事实、经验和常识去判断复杂的现实,然后我们才能做出自己的结论。人的价值观是建立在这样的逻辑基础上的。我们首先要面对真实和忠于事实,理性的结论应该在盲目的感情之上。至少,我们的行为和观念应当是统一平衡的,否则我们就是为了极端的自私利益而放弃自己的信仰。——可惜上述价值观从来没有在中国人的可接受信息范围出现过。意识形态的观念教育只是给出一种固定的结论:绝对地去爱国爱民族,同时爱政府,谁人批评政府、祖国和民族就是汉奸卖国贼。这样的观念从幼儿园教育就深刻地打入脑际。在他们看来,爱国是一种纯粹无条件的情感,就像家里的亲人,无论他是否爱你,你都必须孝顺。中国人唯一最忠诚的就是自己的祖先和家庭,除了亲人,他人即是地狱。所以即使亲人是事实上的罪恶者,你也不能批评。——我理解那位女留学生暴跳如雷的愤怒爱国情感,因为几千年的中华文化作为盛大的血缘基因在支撑着她的感觉。   让我们再看看另一个事实:(2012年)7月5日晚,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邀请了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著名“文革”史研究专家王友琴到校演讲,演讲的题目是“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王教授的讲座基本没有涉及理论,也没有对“文革”发生的原因、文革的性质等“大问题”进行探讨,而只是通过大量的事实、资料、数据、图片等向大家展示了“文革”期间发生学生打老师的事实(最严重的时候仅在20多天就打死1700多人)。其材料大多来自她的惊世之作《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讲座一进入互动阶段,第一个学生的发言就使人大吃一惊。这个同学指责王友琴的讲座遵循“还原主义逻辑”,是所谓“事实还原主义” (比如把“文革”还原为打老师这样的事实),而列举事实在他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历史研究”,不是“科学”。历史研究应该追求“总体性”,把握“必然 性”。言下之意大概是“文革”中打死老师这些事实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卑微而无意义,可以忽略不计;有意义的是在世界历史的“总体性”中把握“文革” 的意义,理解“文革”的必然性。 (引自陶东风《极左意识形态的巨大威力》,影响力中国网 2013-1-16)   看了上述故事,我只能说中国的残酷愚昧教育是非常成功的,成功到让人匪夷所思,那么成功地删除了一个人的善良本性、人道本心和人性感觉,删除了实事求是、所有目的都必须经得起理性和人类普遍价值观念的检验、人类首先要善良才能够去追求宏大事业和成功这些最基本的公共知性常识、理性逻辑。冷血!完全没有灵魂!——在那样的背景下,居然还可以毫不动容地用科学研究、历史意义和总体性之类的工具理性去抹杀和指责残酷的事实,践踏人类最低的底线!这些党国的“原子”爱国爱得那样“毫无障碍”,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良心和常识都没有了,祖国就是建立在他们这些人如此灵魂的沙滩之上。   那位女留学生、指责揭露文革杀人事实的大学生以及网友胡杨林还有许许多多的盲目爱国者们,潜意识里都有一种从小习得的“祖国高于一切” 的愚蠢观念和“捍卫祖国”的神圣意志,一事当前,不管事实如何,只要认定祖国受到伤害,就义无反顾地捍卫它,没有任何真理和正义的前提,祖国之上无人类普世价值!这里用得着福柯的社会理论来解释:福柯分析了与权力机制有关的身体,他尤其关注现代性环境中的惩戒性权力(disciplinary power)的突现。身体变成权力的焦点,而这种权力,它臣服于自我控制的内在惩戒。惩戒机制产生“驯服的身体”(docile body)。我的具体解释是——“捍卫祖国”这种行动以至身体化的反应,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制的内化塑造了一个完全盲目的灵魂,就好象自家利益一样,自我和祖国完全纳入一个不讲理的范畴,即使没有任何道理,它们都是要捍卫的,只要觉得它们受到威胁了、受伤害了,就义无反顾地捍卫之。这种意识已经固化为一种动作性的暴力反应(包括语言暴力),韩德强身份尊为教授,一言不合,举手就抽一个70多岁的老者,在他的意识里,他的神圣偶像受到了威胁,以致暴力反应迅疾输出,他理直气壮:我是捍卫神圣的祖国!暴力行为先于理性,情感反应附着于捍卫暴力——所以他们面对事实、真理心中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会极度愤怒地咒骂你:“你他妈还是人吗,连祖国也要丑化!”是不是事实已经不重要,感情重要。他们甚至可以明目张胆地宣言:再丑陋也是你妈!   忽然之间明白:民族主义者或者自由派,都属于耿耿于怀的“爱国心理障碍者”。前者容不得别人给祖国脸上“抹黑”,即使祖国的确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家丑也不得外扬;后者容不得祖国有病,无论这病是轻是重。前者被讳疾忌医的心理障碍着,后者被理想主义的理想障碍着。讳疾忌医的爱国者习惯了不想祖国变得那么理想,宁愿让妈妈像妓女一样的活着,又宁愿自己永远被坏当家强奸,所以他们看到别人批评祖国时就有心理障碍,看到坏当家的嘴脸时就不会有心理障碍。前者是爱到极致放弃原则直至脑残,后者是因为爱导致恨,这是一种两极相通的原理。因为“热爱”的方式背道而驰泾渭分明,两者吵得绝不通融不惜大动肝火大打出手,都是心理障碍惹的祸。——只有代表着祖国的坏当家从来就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地左右逢源,“南周事件”冲突中两派发生了肢体接触,可是我们的外交发言人却可以从从容容地宣称:“中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这句谎话并不妨碍他们会处理庹部长(maybe)。他们从来不热爱祖国只热爱手中的权力,“热爱祖国”只是输出权力机制教育的一种利器。当年毛泽东可以完全罔顾躺在战争废墟之上的祖国、伤痕累累的人民之艰难困苦,而大手一挥,让祖国陷入朝鲜战争的火海,而出师有名的口号竟然就是“保家卫国”!绝大多数政治局委员都不愿意参与这场对祖国毫无意义的国际战争,然而却被毛周最后绑架上了战车,于是今日有障碍的爱国者就以“三八线”作为一个胜利者的虚荣胶贴来掩盖祖国的伤口。毛还可以残酷地让几千万饿鬼充当自己浪漫主义理想国的白老鼠,还当作向国际友人大方输诚送礼的牺牲品,然后轻轻松松地伸出手指头说:这仅仅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比例关系!毛还要私下里对胡志明传授秘诀:“皇帝是不可以下罪己诏的,下罪己诏要下台的!”你看他老人家热爱不热爱祖国,毫无心理障碍,热爱权力。毛还可以一而再地感谢日本人,因为您们的侵略,我党才可以夺得了江山,所以您们的战争赔偿可以全免!于是日本人乐呵呵地从此称呼毛是世界的伟大领袖。   无论怎样说,既然民族主义者是以人民和平等为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观的,那么对于祖国就应该带着没有障碍的心态,允许“第二种忠诚”即批判性的爱国主义存在,批判权力当局残害人民的罪恶事实。被权力机制赋予你的内化的捍卫祖国之意识该休矣!让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被愚昧和被剥夺的、生态环境世态环境和心态环境全面严重污染的祖国”的真相,如果你冷静运用知性确认了这些事实之后,你还能毫无障碍地热爱你的祖国,我会对你表示最大的敬意。——我相信,假如我们通过良性机制消除和抑制了国家的黑暗丑陋,那么我们将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热爱自己的祖国。   托克维尔曾把爱国主义区分为本能的和富有理智的两种。本能的爱国主义把国家人格化,视君主为国家化身。这是一种轻率的激情,风行于旧秩序尚未受到怀疑之时。富有理智的爱国主义来自真正的理解,在法律帮助下成长,随着权利的运用而发展,它坚定而持久。通过对富有理智的爱国主义所作的界说,托克维尔从国家与人民切身利益的关系上揭示了持久爱国心的真实源泉。今天,从那些以尊重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幸福和安全为立国原则的国度,从那些到处都能使人感到有祖国存在的地方,可以看到这样的理性爱国主义和宪政爱国主义才是值得尊重的。祖国如果不爱你,你完全可以不爱它,热爱是双向互为的。国家之上还有人类的普世价值。我宁愿使用“国家”这个概念而不采用“祖国”这个概念,我宁愿信奉“宪政爱国主义”而放弃“血缘种族传统文化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轻率、护短、仇外排外,极易被政治野心家及其文化附庸诱向一个危险原则:爱国就是忠于国家政权。这一原则把人民的权利典押给政权,使爱国主义蜕化为对现实的奴颜婢膝,因而成为使强权永久化的工具。此外,民族主义是依恋故土和本民族的朴素情感无限夸张和过度膨胀的产物,它具有团体自恋倾向和夸大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 史、文化特殊性的倾向。团体自恋使民族主义与批评性的自我分析不相容,而批评性的自我分析却是一个民族在失误中得以走出迷误的自我矫正力量,从而也是防止灾难的基本条件。至于夸大特殊性的倾向被政客强化,便有了置特殊性于普遍性之上,藉此拒斥公理的特点。(参考萧雪慧:《爱国主义辨析》)   愿你毫无心理障碍地热爱你的国家!若如此,你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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