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

【异闻观止】高院院长周强:不杀夏俊峰就非常危险

“夏俊峰是一名摊贩,杀了两个城管,造成一人重伤。但是就因为夏俊峰是摊贩,对方是城管,大家对城管有偏见,所以有些人、甚至有些社会上的大V就鼓动说这人不能杀。”周强介绍说。

“但是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周强借此强调公正司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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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新京报再次力挺夏俊峰妻儿 15号整版刊登夏健强画作

《新京报》继上个月发表社论文章,反击网络舆论对夏俊峰儿子的围攻之后,15日又再次为夏俊峰之子“站台”,用整版篇幅刊出“夏健强的画作”。夏健强,小名强强,今年12岁,是沈阳刺死城管小商贩——夏俊峰的儿子。今年5月,夏健强的画集出版,其画作之所以受到关注,并引起出版机构的注意,与其父夏俊峰的遭遇直接相关。在夏俊峰事件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时,强强的画作也通过网络广为传播,甚至被质疑与台湾画家几米的作品雷同。 中国《新京报》2013年11月16日整版刊夏建强的画儿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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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 媒体札记:理中客

徐达内 理中客是可耻的吗?或者说,在当下中国,理中客还有意义吗? 这两个本来应该没有太多悬念的命题,因为夏俊峰身后风波,而变成必须站队的逼问,甚至导致一些本属意气相投的知识分子就此割席绝交。 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4周年国庆日,亦是夏俊峰“头七”祭日,其妻张晶携子夏健强分别手捧骨灰和遗像出殡——对夏家的同情支持者而言,这个日子再完美不过,可以用来向中共政权表达最强烈的讽刺和抗议。于是,当习近平率同僚于天安门广场冒雨祭拜人民英雄纪念牌之时,网络异议者则为“全国各地上百名网友到场送别夏俊峰、车队集体鸣笛”而欣慰。 也恰恰就是在前一天晚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再度就“小贩之死”解释核准处决理由,重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适当的”、“夏俊峰持刀捅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人死不能复生——至此,中国版的“小贩之死”留下“秋凉夏已逝,冬酷春未来;月黑峰独俊,到时花自开”的挽联后,本应已渐入沉寂。但是,9月28日凌晨出现在天涯论坛上的一则帖子,仿佛引燃了定时炸弹的导火索,令夏俊峰死后难得安宁,也令已经因他而撕裂的中国社会再度流血不止。 《作为一个美术专业的研究僧,不是我阴暗,夏俊峰的儿子的画作确实可疑》——从标题开始,这篇帖子就质疑“有心之士利用无辜的孩子做文章”,并根据逐图分析,猜测这个十几岁的孩子“不是被人引导,就是模仿,也可能是有枪手”。 其实,这也并非夏健强的画作真伪第一次被怀疑。四年以来,那些夏家声援者自是对强强绘画天分不吝溢美,并在其丧父后将那些画作奉为缅怀信物,但,也总有疑云徘徊,根据几段记录作画过程的现场视频指控“高人代笔”。功不唐捐,10月1日起,这些质疑者终于等来了最有力的证据:天涯社区中,开始有人对比展示强强画作与著名漫画家几米的作品,指控“剽窃”、“抄袭”。 受此启发,像@徽通社这样的微博揭批者接力而至。10月5日早晨,一个名叫“芳芳992009”的微博账号,以“对比图不完全一览”的方式,几近盖棺论定。 从@芳芳992009的过往发言记录来看,她不仅工于美术专业,就在揭发强强“剽窃”前几日,还曾经自称“实实在在为那个孩子痛哭了好几回”、“在孩子的画里我看到一个沉默不安的灵魂”。她所不屑的,是像律师陈有西这样“道貌岸然的刽子手”把夏俊峰一案“从一出人间悲剧炒成英雄剧”,而作为母亲,张晶又过于夸大强强的天才:“别再逼孩子了,让他爱画什么画什么,不画更轻松;别再义卖,找画家合作,放了他,他已经江郎快才尽,等不到你们期许的大肆发达已经抓狂。你们确实不懂画画、创作的压力。他可以画但不是天才”;“如果遗孤遗孀们早点把兜里的钱、房子都交出去,该赔的赔该还的还,剩下自己去直面惨淡的人生,丈夫男人还会横遭牢狱和死刑吗!大伙会瞧笑话不捐助吗?” 这些对“炒作”的斥责,最终通过对二十余幅相像画面的逐一对比而得到强力支撑。此外,更有一幅强强作画时的照片,@芳芳992009圈注猜疑当时放在孩子面前的物体正是几米画册中的一页。“有图有真相”之后,结语中满是对强强画作出版商路金波以及张晶的奚落:“不是说是原创么?不是说想着爸爸画出来的吗?那么多网友还有各类异术家不吝赞美之词,说构图好色彩感觉好想法好,这些有一样真原创吗?” 作为“辟谣党主席”“自干五总书记”,@点子正更是早就加入了对南方系及右派公知“这出戏越演越丑陋恶心”的揭批,并且,这位与夏家同居沈阳的新华社记者还在6日发表《媒体“祭奠”夏俊峰为何出现“乌龙”照?》之问,发起了另一个方向上的攻击:“小贩崔英杰这张照片在微博常被误读传为夏俊峰,因为崔英杰拭泪,镜头语言可为夏俊峰增加同情分,这是舆情生态传播的技巧之一。可@沈阳张晶却转发呼吁而未指出谬误,原因有二,一是张晶精神恍惚认错老公,二是围脖帐号还有他人代笔。认错老公理不该,沦为工具更不该。俊峰已成风过耳,健强学画当自强。” 至少在揭发“乌龙”照一事上,@点子正所言不虚。在被几乎所有中国媒体集中选用的那两幅当庭闭眼流泪照片中,人物其实并非夏俊峰,而是7年前同样刺死城管而被判死缓的北京小贩崔英杰。“自干五”们就此猜测,之所以夏俊峰的真人模样被弃而不用,是因为幕后操控者担心悲情主角那“满脸横肉”、“痞气十足”的外貌有碍传播效果,所以有意主导了这场“形象替换”。而身为枕边人,张晶在微博中亦“将错就错”,对着崔英杰的照片“请最高院刀下留人”,更是被视作不打自招。 于是,儿子“剽窃”、丈夫“错认”,两份指控双面夹击,令“小贩之死”续集产生了意外的剧情演绎。 围观者大体分野为三类。 第一类,当然就是以@点子正、@平民王小石、@传媒人苏见等为代表的“辟谣者”,“有图有真相”的证据呈现让这个阵营士气大振,他们试图就此扭转夏俊峰案在中国网络舆论中形成的走向。 由央视网在国庆假日结束后第一天发表的《夏俊峰案再反思:我们不该沦为乌合之众》,更是成为一支从中共喉舌深处驰来的重要援军。作者杨平之正是以“剽窃”“错认”二事为据,指责操盘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同情弱者,是很正常的情感,但谁也不能通过夸大或造假来消费人们的同情。这种消费,是不道德的,潜伏着严重的危机,一旦被戳破,将使事情出现逆转,激化人们的逆反心理..不能说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的一系列事件背后都有推手,但不能否认的是,有人在有意无意地推动。推手,本来是个中性词,但现在渐趋贬义,原因是一些推手并不真诚,手段也不光明,而是插科打诨,浑水摸鱼,有时甚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惜造假。其初衷也许无可厚非,但一旦故意放大事实,或者越了界,甚至故意颠倒黑白,就容易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第二类围观者自始至终站在夏家身后。例如,早在指控刚刚兴起的9月30日,@迟夙生律师即言:“我们知道夏俊峰的儿子强强确有画画的天才,一个如此不幸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希望他健康成长,在这个社会中他的成长过程还会有无数艰辛。居然有个畜生来质疑他的画是代笔,呸!这家伙怎么不质疑官员的财产?” 迟律师的唾弃未免有些心急。10月9日晚间,在质疑声已经响彻微博论坛之后,@沈阳张晶留言,宣布向几米“公开道歉”:“临摹了他的画,也出版了一本画册,在爸爸夏俊峰9月25日被执行死刑之后,大批的网络水军开始谩骂我们,说我儿子的画是代笔,抄袭,我很伤心,我书读的少,只初中文化,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如果此事伤害了几米老师,我在这里先表示歉意,我真的不懂,请谅解好吗?谢谢。” 道歉前两日,@沈阳张晶先行转发了@诗人小郑的宽慰。说起来,在掘地三尺寻找证据方面,这些夏家支持者真是和指控者一样敬业,被找到的是张晶在去年夏天留下的两段微博回复,当时,在展示儿子画作时,这位母亲曾经承认是“根据几米的画改的”、“是看了几米的画启发的”。 正是依据这段微博道歉,新京报次日起开始介入报道。先是通过网站发表《夏俊峰之子画作引抄袭争议》:“‘一个学画阶段的孩子,照着喜欢的画临摹有什么错吗?’张晶称,网络上对儿子的攻击让她十分心痛,‘儿子模仿几米,没有任何恶意或故意的成分。’……对于网上的争议,二楼出版机构负责人葛磊表示,出版《夏健强的画》一书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出版活动,没有盈利性质……在强强的160多幅作品中,同几米风格类似的作品有10几张,之前张晶也有过交代,并未刻意隐瞒,从出版的角度,葛磊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葛磊介绍,除了像几米的风格,强强的画还有模仿毕加索等名家的。葛磊认为,专业角度看,强强的画并不是照搬,‘孩子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情绪和想法,这是我们看重的。’” 在11日正式出版的报道中,新京报更是在标题中引用专家说法,即“孩子学习过程难免模仿他人,只要不是恶意,无需苛责”:“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抄袭’更多针对的是文字作品。就绘画作品而言,主要涉及造假和临摹,侵权多出现在造假纠纷中。如,夏健强模仿几米的画,以几米之名出版获利,这是造假侵权;如署上夏健强自己名字,是临摹。” 鲜明的立场体现在这家媒体当日配发的社论《网络围攻夏健强是一种堕落》中。得获腾讯凤凰首页推荐,这篇文章写道:“令人寒心的是,许多批评声音十分尖刻、刺耳,对夏健强抱持‘有罪推定’态度,欲污名之而后快,已脱离就事论事的范畴……爱画画的孩子在成长道路上,借鉴知名画家的作品无可厚非,临摹是每个画家的必经之路。因此,当临摹的痕迹和原作被发现,人们不应像发现惊天秘密一样,匆匆宣判孩子是‘不知羞耻的抄袭者’,更不应无缘由地推断孩子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黑幕’。这样草率而急躁的‘宣判’,只会伤害无辜的孩子……现在网上许多对夏健强抄袭的质疑,过于上纲上线,无中生有。以浩大的‘喊打’声势,夹杂着子虚乌有的恶意揣测,对付一个正在学画画的无辜孩子,这样的质疑和‘监督’是一种堕落。与夏健强画中简单美好的童话世界相比,网上的那些泼脏水和跟着吐痰的人又何其丑陋。” 应该说,在张晶道歉之后,在那些愿意就此发言的中国市场化媒体中,多数仍然是本着体谅的心态,以“保护孩子”为名,反对“网络围攻”。代表南方都市报评论部的@南都评论,在10日晚间即以艺术家曾梵志新创拍卖记录的名作《最后的晚餐》为据,附议如下:“夏健强画作涉嫌抄袭引发争议,按知识产权法专家郑成思观点,‘非接触性临摹’有‘主体的人格’,很难否认其创造性。因此,强强侵权与否在法律上是模糊的,但在道德上,强强出版画册有告知读者临摹了幾米的义务。鉴于其母去年已承认临摹幾米,昨天又道了歉,某些丢向这对母子的石头该停下了。” 只不过,也仍有类似@今晚报这样的媒体账号,要做同行中的少数派——昨天,这家天津媒体就专程摘录对新京报社论的反驳:“恶心,让孩子成为牺牲品的恰恰是你们这种无良媒体、公知、还有张晶”;“城管就该死?弱者杀人就是正义了?”;“对林妙可的攻击已经到了‘吃林妙可下面’这种全无下限的地步,公知有一个出来制止的吗?” 是的,在这些痛恨“无良媒体党同伐异”的人们看来,恰恰是公知在“网络围攻”求真者,是公知“脱离就事论事的范畴”,他们的质问逻辑是:“如果这个画画的小孩是城管之子,还会被‘网开一面’地原谅吗?” 何况,张晶道歉时的一些蛛丝马迹更让他们笃信,是有公知在操纵着这对孤儿寡母:在@沈阳张晶的页面上,显示这个账号曾经以“专业版”方式留言,而后又迅速变回“新浪微博”。 一方指控是“剽窃”、“抄袭”,一方辩解是“临摹”、“借鉴”,就这样,对美术作品的版权认定之争因为一个孩子而突然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重演着中国舆论场上像是永不停歇的左右对峙。 此时,变量出现。也就是第三类人,所谓“理中客”。 10月7日,在感受到了这场纷争后,@任晓雯留言:“反感所有造假和伪善,无论是出于什么动机,站在什么立场。不能用一个谎言对抗另一个谎言。面对用谎言建立起来的体制,最好的武器是诚实”。至于更加爱恨分明的@不加V,更是对“护犊子”嗤之以鼻:“同情张晶同情夏家同情强强,不意味着要包装天才,且不揭穿。如果弱者做什么都可以原谅,那还有弱者吗?”;“有的人说质疑强强的人没同情心,还说城管做伪证陷害强强父亲,才会让强强失去父亲,而城管的伪证你们不揪着打,你揪强强的抄袭,还是人吗,这社会还有公正可言吗?——这个逻辑让我震惊了”;“孩子被包装成天才时,没人说不能评论孩子,孩子的画被质疑抄袭时,就纷纷出来说,能不拿孩子说事吗”;“我实在是不喜欢张晶的道歉口吻,我儿子很喜欢你,他临摹了你很多画,我拿去出版了,我们家需要钱,我儿子刚死了父亲,你不会怪我们是吧”…… 让@不加V感到震惊以及可笑的是@ArvinTing的一段点评。这个自称“期待言论、新闻和网络真正的自由”的草根账号,在9日晚间留言如下:“说实在话,要是没有@沈阳张晶丈夫的事情,谁也不知道,几米到底是谁,名不见经传的所谓画家,几米应该去感谢人家”。 将几米贬作“名不见经传”、“应该去感谢人家”,这实在是让人有些瞠目结舌,哪怕是在力主“临摹”的夏健强后援团中,应该也会有人会为这样的战友而感到羞愧。 然而,还不只是“无知者无畏”,身份认证为深圳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的李国斌律师10日通过微博更进一步:“强强借鉴构图的基础上,表达不同的情感,几份作品的感染力超越几米。因为强强的借鉴,让几米更加有名,更多的人因此而了解几米及其作品。自己的画作被人学习借鉴,是一个画家的骄傲。几米是一个好画家,但几米是不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取决于他对强强的态度。” “矫枉过正”到这个地步,难怪@押沙龙要讽刺李律师:“看来几米还得提着点心到强强家表示感谢呢。张晶别搭理他了,这样弱智的辩护会把孩子的形象毁掉的。” 在这些本不乏对夏家同情的围观者看来,@幾米JimmySPA声明感谢“很多人支持维权”、“诚挚祝福所有喜欢画画并追求创作理想的大人和小孩”,已经可以算作仁至义尽,反过来却遭到“怎么好意思来维权”的指责,无异于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更何况,还有类似@那个野和尚、@赵丽华这样的异议者,以几米戏仿马蒂斯的画作为据,反指这位成名漫画家同样是有“剽窃”前科,简直是倒打一耙。 所以,@刘远举不禁要叹息为张晶策划的人“太傲慢了”:“几米无非说了句实话‘他临摹了我的画’……应对何必那么傲慢?甚至转而攻击理性客观这些基本的方法论?其实,也是借题发挥。因为理性客观这些东西有些人从不喜欢,或者准确的说,不喜欢别人有。比如自己上街杀城管,这叫不理性,但为别人杀叫好,则是非常阴暗的理性……这件事情,大人小孩撒谎都不算个大事,慈善、策划是要找传播点。但是不承认,反而用批,搞所谓控诉者无澄清义务,就过于傲慢,也是不明智的。毕竟,结果很清楚,老百姓的舆论走向在哪里,明明白白。” 最终,话题进入对“理性客观”的价值判断上。 是@宋志标打响了对“理中客”的战争。通过自己的微信公号“旧闻评论”,这位南方都市报前评论员发表《维稳战士与理中客》:“在所谓抄袭指控下,张晶与儿子的社会形象被污名化……这种对道德感的予取予夺,体现了持有人很不成熟的心智。表现在大众媒体上,就是制造道德标高,以道德论断人。在唐慧案、邓玉娇案、李天一案等案例报道中,报道者追求‘完美的受害人’,带着‘测谎仪’而不是录音笔去从事记者工作,像极了嗜血的媒体野兽。而支撑这些‘野兽’记者的,是一套价值观体系,概括起来就是:理性、中立、客观。这些人因此获得了‘理中客’的诨名。他们与职业五毛党不同,因为他们自认为掌握了健全的价值观,尤其是以事实为准绳的行动原则。他们自以为义,自成一体……职业五毛党与理中客的合流,出现在每一次舆论大事件中,形成了条件发射板的一对小伙伴。历经狼与狈的训练,理中客们获得了特有的话语与逻辑。最常用的词语是‘民粹’,以此自保或攻击。‘站队’‘立场先行’‘技术讨论’‘回到事实’等口头禅也类同。” 这篇在微博微信间广为流传的评论,将“理中客”喻作比五毛党更加重要的“维稳战士”:“理中客的自傲与顽固,体现在他们自认为拥有最牢靠的价值观,比如求真。理中客也许令人讨厌,但他们对这些价值观的新风可能是真诚的。然而,真诚的理中客犯下了以价值观否定价值的错误,价值观构成了他们的认识障碍,也让他们无法自省与反思……理中客对价值观的固守,最终让价值观成为一套花词、成为一套口活,他们的价值观早就死亡了。这也使得理中客在所谓‘求真务实’的托辞下,沦为虚伪的人。” 在宋志标定义的“理中客”、“‘野兽’记者”中,应该包括前同事韩福东。为了夏俊峰的死刑以及身后风波,这位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以颠覆南方系“公知”形象的方式,与自己的前领导——以@一斗大豆为微博名的现任网易副总编辑钭江明——发生了直指割袍断义的论战。 在《夏俊峰案:司法的敌人》、《负数的司法》、《批评的视角》三篇文章中,韩福东旨在批评民粹:“几十年后,历史学者将如何叙述和评价夏俊峰,以及他引发的死刑争论?民国时期,很多曾被长期塑造为英雄的经典人物——虽然是以人民的名义,现在都得到了另一种评价。围绕夏的争议,本身是这个社会陷入巨大分裂的表象”;“将夏俊峰杀人事件抽离出具体的个案,变成小贩对城管暴力的反抗,似乎就赋予了杀人者以正当性。这种泛政治化的解读,不仅流于民粹,也消解了司法的存在价值”;“如果是七八十年前的观察者,你能否既看到国民政府的腐败和颟顸,同时也对民间左翼贩卖的廉价正义感和暴民政治有所警惕?站队是容易的。而我可不可以在针对个案批评时,不先站个队,然后有理没理都只旗帜鲜明指控另一边?” 但是,@一斗大豆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韩福东“是用这篇文章再次判处夏俊峰死刑”:“罔顾辩护词中提到的直接证据和‘一系列证明效力较高的间接证据’,而轻率地用‘如果,也许,可能’这样的词给一个人定罪。对证人的虚假证言,用词委婉体贴;描述夏俊峰无法证伪的供述时,却变得咄咄逼人……我们既要警惕是否让愤怒遮蔽了真相,也需要反省傲慢是否蒙上自己的双眼。如果真相没有显明,那是因为最终的真正的审判还没有到来。而它终将到来。” 网易真话频道为这场三个回合的论战提供了场地。而其新闻客户端今晨警句——“如果你在不公正的情形下保持中立,那你其实已经选择站在压迫者的一边”——则更像是在总结陈词,表明对“理中客”的终极审判。 没错,在这些更主张超越个案、立足社会整体不公的知识分子看来,不论是“小贩之死”,还是“抄袭风波”,都不能脱离大环境,否则就是虚伪的“理中客”,是助纣为虐。这不,刀尔登早有名言:“面对完美的压迫,谁有心情责难反抗的不完美?何况压迫越是完美,完美的反抗越不可能”;萧瀚更是在微博中宣布将拉黑一切对张晶和夏健强质疑推手、抄袭者:“分不清公域私域,不明白官府用攻击私域转移公域危机的一贯伎俩,糊涂若此,潜在的文革暴徒……理性中立客观本该公正之意,那么暴政之下,首先该指出暴政本身,你指出了吗?鸡蛋有缝,石头即可因此砸碎它?你若不指出暴政,那只能叫回避或尿遁,至于理性中立客观,你也配?” 那么,在这个因为一系列管制新政而变得仿佛不再有耐心、不再有期待的舆论环境中,“理中客”或者“开明绅士”还有生存空间吗? @彭晓芸仍有愿景。她为自己“理中客”而自豪,并批评宋志标“使劲怂恿弱势群体可以不讲道德不讲理”、“利用公器宣泄私怨”,只不过,眼见四方决绝,难免要哀叹生不逢时,“如果民主控公开宣布公共理性也不值得欲求,那我无话可说——现在已经公开宣称真假无所谓了”。 至少,在强调“民粹一再胜利是一个民族的灾难”这件事上,彭晓芸与环球时报可谓异口同声。后者今晨发表社评,就是在为政府应对民粹主义而出谋献策。 恐怕,在胡锡进团队看来,从天安门广场国庆日垃圾风波,到美国联邦政府关闭、北京外事办主任声称“烹饪对PM2.5贡献不小”,到余姚水患引发民众围堵宁波电视台转播车,再到俄罗斯宣布全民免费医疗与河北男子自锯病腿之间的对比,甚至是人民日报那幢被人特意选取角度拍成男性生殖器模样的新大楼,这两周以来的中国热门话题中,无一不笼罩着民粹主义的影子。于是,《民粹主义大发酵不是中国社会之福》起笔时已经无需列举具体论据:“民粹主义在中国现实社会中的影响也有限,但它在互联网上表现出所向披靡的奇特力量。一些新崛起的网络精英与民粹主义结盟,借助民粹主义宣扬自由主义价值观,甚至一些自由派律师也利用民粹主义来扩大自己在中国社会的影响力。围绕民粹主义中国社会在形成一些通常不可思议的价值观及政治组合,并使一些原本局限在一定范围和领域的争议扩散向全社会……民粹主义已经在中国舆论场上扮演重量级角色,主流社会再也不能回避它,而要正视它,力争化解嫁接在它之上的国家政治风险。” 相关日志 201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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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曲新闻 | 夏俊峰之子画作陷入争议

强强的画作(左)与几米画作(右)的对比,类似的照片被网友找出至少25幅 沈阳,中国——刺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围绕他家人的争议仍在持续。夏俊峰被称作“天才”的儿子强强所作画作,先被指是代笔,后被指责抄袭台湾绘本画家几米。10月9日晚,几米品牌方面表态正在了解情况,并感谢支持维权。当晚,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就对几米表示歉意。这一事件引发网友关于临摹、抄袭的大讨论。 沈阳小贩夏俊峰摆摊被带到城管办公室,刺死2名城管,于9月25日被执行死刑。在有关此案的媒体禁令下达后,夏俊峰的死刑判决被发布。对于夏俊峰案,事发现场并无直接目击证人,身材矮小的夏俊峰为何反抗身材高大的城管成为谜团,民间声音一直认为他因遭到城管殴打反抗导致对方死亡,2年4个月的死刑复核期间,不断出现众多死于城管方面的小贩加之城管具有伪证嫌疑,诸多法律界及民间人士呼吁刀下留人,但最高法认定夏俊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适当,被认为是倾向保护体制内的做法。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此期间一直为丈夫奔走呼吁,并获得诸多声援,不过在9月26日和10月3日期间发表的支持声音被大量删除。夏俊峰死后,另一种声音也出现,这些网友们认为杀人应偿命,对于夏俊峰的死刑判决给予了支持,网友对张晶一家和她的支持者的“操纵民意”的做法进行了猛烈的批评、甚至谩骂,双方也互指对方为水军。 批评的焦点也很快转向夏俊峰13岁的儿子强强,他因喜爱画画受到媒体关注,张晶亦常将儿子作品发表到微博,对于夏俊峰及2名受害城管的家境,加之夏家须承担的民事赔偿,二楼出版机构于今年4月推出了5000册强强的画册,定价128元,参与销售事宜的果麦文化创建人之一路金波在发表的文章中表示,画作收入除去中间税收和物流费用,全部销售款将均匀分配给夏俊峰家庭、及受害城管申凯家庭和张旭东家庭。 天涯论坛9月28日出现对夏俊峰之子强强的画作的代笔质疑,截至10月11日凌晨,该帖点击数已超过87万,网友回帖逾8700,人们指出强强抄袭台湾知名画家几米的作品,至少25幅对比图片中,二者的构图、色调十分相似,大量网友批评张晶及其支持者利用儿子敛财、博取同情,要求将画册下架。2012年7月28日,张晶在微博评论中对网友承认,儿子的画“是根据几米的画改的”。 10月9日晚,几米方面的“几米JimmySPA”通过微博发声回应已注意到此事,正在了解相关讯息并拟定对应办法当中,并感谢人们对于维权的支持。新的声明中,品牌方面表示不希望事件影响到几米本人,但对于商业恶意盗用或剽窃,会努力依法保护他的权益。 几米方面消息发出后不久,张晶在微博对几米道歉。张晶说,“临摹了他(FMN注:几米)的画,也出版了一本画册,在爸爸夏俊峰9月25日被执行死刑之后,大批的网络水军开始谩骂我们,说我儿子的画是代笔,抄袭,我很伤心,我书读的少,只初中文化,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如果此事伤害了几米老师,我在这里先表示歉意,我真的不懂,请谅解好吗?谢谢。” 双方的回应引发了更大的争论,在支持几米维权的大批网友中,发表微博过百甚至超过千条的用户众多,比起薄熙来案中官方水军极其明显的表现,很难说这些网友是被雇佣的水军。而为张晶一家发声的人中不乏知名人士和“大V”,双方关于抄袭与借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虎扑网的网友“J-E-N-O-V-A ”说,“问题又不在于抄袭,而是明明抄袭还要舔着脸秀悲情说原创标榜天才”,“我相信理智的大多数人都是在恶心背后炒作的公知和圣母,所以有什么好争执的呢?我们是讨厌恶制度,但是我们更讨厌欺诈和愚弄。” 关注时事的漫画家“变态辣椒”认为“应请绘画方面版权问题专家来解读,从抄袭到借鉴或曰致敬,有很多模糊的台阶 ”。 凤凰卫视《冷暖人生》的导演季业询问了一位喜欢艺术品收藏的法律界专业人士,这位人士的回答是,如果强强按照几米的画画了一幅画,但署上自己的名字,即为临摹,而非抄袭。文章还举了张大千临摹石涛但作品售价更高的例子。这位人士认为,由于张晶告知了外界画作为临摹,说明她并没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现在已公开道歉,如果再加之出版商的声明,这件事应该得到圆满的解决。专业人士还表示,几米方面的做法是对的,用作公益的画册款项应将帐务公开,并认为“强强的画很多连临摹都算不上,而是学习”。 反对者则认为出版方没有遵守版权法,而被临摹的画作的石涛是清朝人,举例不当。漫画家孙渣反问,“版权法只管死后50年,别人几米还没死呢,而且只说了可以临摹,临摹几米当然不侵权,但你临摹几米的拿来出书呢?” 湖南的律师“木子老龙”则点出人们的逻辑缺陷,“从’强强抄袭画作’,到’张晶真恶心’,到’这一家都不是好人’,到’真不该同情你们’,到’夏俊峰活该被枪毙’,许多国人思维的跳跃神出鬼没,从起点到终点,运行的轨迹令人惊艳。大众传播,情绪总是比逻辑和常识本身更重要。”他的观点得到了多位法律同行的认可。 媒体人李佳佳认为,“当时社会上很多人希望帮帮这个家庭,当然可以直接捐钱,但这个孩子有爱好和才华,用自己的作品换钱比直接拿更有尊严和骨气。这才有了出版画册,买这本书的人也不是冲着画本身,更多是希望尽份心,也帮这个孩子完成继续昂贵的美术教育的梦想。这跟纯商业盈利目的是两回事,阴谋论什么的还是停停吧。” 杨海鹏也持类似观点,表示“夏建强的画没有多少艺术价值。人们购买是出于对母子境遇的同情。”他还提及被薄熙来迫害的记者姜维平,当年出狱后“日本商人了解他,很同情落寞的英雄,纷纷向他’求字’,给予润笔。上海很多日式餐厅,都有他的字。” 目前几米方面的下一步行动以及夏俊峰之子的画作是否会被判定为抄袭受到人们关注,网友对此的争论也在继续。 中国民众对于版权的意识并不突出,使用或观看盗版产品数不胜数,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被指出还在使用盗版软件制作幻灯片。近年来关于意在牟利的商业抄袭事件曾多次引发网络的讨论,作为当事者的成年人们未对抄袭行为作出道歉、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赔偿,民众讨论的整体热度也大多不如夏俊峰之子事件,大量的抄袭事件并未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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