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 | 杨忠和、宫明孝天安门撒传单被警察带走(图)
(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 2013 年 1 月 1 日中午 11 点多 钟,吉林上访维权者杨忠和、宫明孝两人在天安门金水桥附近撒冤案材料时,被天安门分局警察带走,目前情况不明。 家住吉林省榆树市的杨忠和、赵云件侠夫妇的独子赵凯于 2009 年 7 月 5 日 ,在当地的中讯网吧见义勇为被五名歹徒残忍杀害,牺牲时年仅 22 岁。案件从公安局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公诉,再到法院审案,已历时三年半的时间,案件没有最终的审理结果。 1 、案件在审判中公检法一致认定五名罪犯投案自首,但五名罪犯作案时所用的五把凶器至今没到案,其自首掩盖真相。 2 、本案系团伙作案,五名罪犯所用的五把凶器至今未到案。主要证据严重缺失,以致被害人赵凯致命伤公安局、法院始终确认有误。 3 、法院认定:“张显波系犯意引起者”及现场录像等证据都无法排除张显波系本案主犯。公安局、法院不予认定,案件审理避重就轻。 因案件审理存在以上疑点,故《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附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0 )长刑二初字第 8 号》被迫发回重审。 案件虽发回重审,由“故意伤害罪”改为“故意杀人罪”但上述的三个问题并没有纠正。另窝藏五把凶器的罪犯贾文庆仍逍遥法外。案件审理极为不公。赵凯的母亲赵云侠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 2012 年元旦,在天安门跳金水桥,以死抗争司法不公!这起“故意杀人案”由吉林省高级法院 (2010) 吉刑三终字第 138 号裁定,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0 )长刑二初字第 8 号》判决,再次发回重审。 杨忠和认为法院枉法判决,伸诉无门绝望之下到天安门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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