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Co-China周刊 | 一五一十周刊115期:从真人秀畅想多元大众文化

【编者的话】 中港台三地的三台电视真人秀“中国好声音”、“求爱真人骚”、“唱四方”近来人气颇高。三地评论者从三台电视节目里看到了共同的主题——“真”。王寅认为《中国好声音》受欢迎是因为“中国电视人开始摆出了‘真’态度”,赛制里因“看不见”而来的平等吸引了不同声音、不同个性的自由发挥。香港流行文化专栏作者阿果评“求爱真人骚”节目里“绿色短裙、扎髻、夹腿而坐”的Karl:他的“真实”颠覆了平民百姓对性别的想像。而在台湾,“唱四方”节目组扛着摄影机到移民、外劳聚集地,机动邀请“歌手”演唱,于是观众听到了“最临场、最真实”的歌声。 在“真”的背后,是另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多元。我们的社会本是多元,但三地的电视鲜少真实呈现其多元。通过真人秀节目平台,观众们听到了平常少有话语权人群的歌声、笑语和故事,感到新鲜、欣喜。正是如此,管中详评“唱四方”节目为“长期被台湾忽略的六十万东南亚移民移工的‘现身’与‘献声’仪式”。 本期一五一十周刊顺着三台真人秀节目引发的讨论,尝试探索大众文化如何体现社会多元,及其自身的局限。 李玟霞教授在公开课“多元文化与媒体再现”里举例归纳了台湾媒体如何将“外籍新娘”构建成了一个社会问题,指出媒体报道的问题所在,提醒人们大众文化与社会多元间恶性的互相作用的可能。这担忧不仅见于台湾,因而陈力丹从社会文化制度方面提出了“文化的多元是好事,也应该是常态”的倡议。理论方面,徐贲从传播媒介、民间/官方对立等角度分析了大众文化的多重定义,他认为大众文化的本质涵盖内容、形式及价值的多样性,人们能从大众文化中读出民情和社会风尚。唐小兵则更深层、宏观的回顾了自五四起中国百年来的大众文化的历史,追溯知识人角色变迁,分析大众文化承载了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不同人群对国家、社会的想象,他提醒了我们大众文化的社会担当。 但在消费社会里,大部分大众文化形式都需盈利才能生存,这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述的担当。刘洋等三位作者指出,收视率、广告和盈利才是“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的首要问题。约翰.费斯克将这样的运营方式概念化,提出了“电视的两种经济”。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用“场域”的理论分析了商业逻辑影响电视、新闻及整个文化生产场。他们论述过程中的不少观点,皆可在三台真人秀里得到印证。 1510周刊由「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志愿者团队制作,每周出版一期,周刊通过网络发布,所有非一五一十部落的文章均经过作者或首发媒体的授权,期待大家的关注和建议。 目录 编者的话 2 【观】 5 9-1 王寅:中国好声音:真成功 9-2 阿果:谁爱真人骚? 9-3 管中祥:走唱四方 【评】 13 9-4 李纹霞:外籍新娘之媒体再现 9-5 徐贲:大众文化中的价值观 9-6 陈力丹:勿以老眼光谈“礼崩乐坏” 9-7 唐小兵:大众文化的百年迷思 【虑】 30 9-8 刘洋 樊美玲 汪娜:好声音,好生意 9-9 周宪:布尔迪厄的电视解魅 本期周刊选自115期,下载地址: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1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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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鼓掌是一种“社会传染病”

鼓掌是一种 “ 社会传染病 ” 徐贲   前不久,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科学家发表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对一场表演鼓掌欢呼的程度并不取决于表演的水平,而更多地取决于观众间的相互影响。欢呼往往是传染性的,几个人开始鼓掌欢呼,便会在人群中扩散开来,而一两个人停止鼓掌,则又会导致大家都停下来。即便是对于质量相同的表演,鼓掌欢呼的时间也会长短不一,差别很大,这完全取决于人群的压力。当 “ 鼓掌的压力来自于整个房间里的掌声,而不是坐在你身旁的个人的行为”时,鼓掌欢呼便成为一种具有标志意义的 “ 社会传染病 ” 。 鼓掌不是一种单纯的个人身体语言,而是一种集体的社会行为。这在罗马时代就已经有了充分显现。鼓掌的拉丁语是 applaudere ,原意为“击”和“拍”,但重点却在表示欣赏、认同、鼓励、庆祝。罗马人把多种仪式,不一定是拍手鼓掌,都叫作 applaudere ,它可以是用手指打响指,也可以是挥动宽袍( toga )的衣襟,后来则是挥动手巾。手巾是罗马皇帝奥瑞利安(公元 270-275 年在位)发给罗马市民的,就像“文革”时的“红宝书”,在重要的场合用来一起挥舞欢呼。罗马剧院里一剧终了时,主角就会喊一声“再见,鼓掌!”( Valete et plaudite! ),于是在鼓掌员( choragus )的带领下,观众便会有节奏地鼓掌。 这往往是预先安排好的,鼓掌员也是花钱雇来的。好多年前,某昆剧团到美国伯克莱献演昆剧《牡丹亭》,也是事先把一些自己人的“托”安排在剧场里的不同地方,让他们充当这样的观众鼓掌员,他们每次一开始鼓掌,美国观众就算是莫名其妙,也会照样跟着鼓掌。这与瑞典学者的研究结果完全一致。 如今,西方政治生活中常可以看到这种有人带头的仪式性鼓掌。有组织背景的政治人物登台演讲,还没开口,支持者就开始鼓掌,表示拥护和爱戴。这种鼓掌与这位政治人物在演说中要说什么完全没有关系。这种掌声当然也会在演说之后热烈地响起。哪怕演说很糟糕,了无新意,或者根本就是假大空,忠实的听众也照样会热烈鼓掌,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种政治仪式。 政治礼仪的鼓掌可以在某些制度下变成恐怖统治的手段。前苏联作家 索尔仁尼琴在 《古拉格群岛》中说了这么一件事情,莫斯科附近的一个小城召开政治会议,当地要人们均参加会议。便衣警察像以往一样,渗入了大厅里群众之中。众多的演讲之後,进入晚会的最高潮——歌颂俄罗斯的伟大领袖斯大林。歌颂完毕。全体起立,热烈鼓掌,掌声持续了三四分钟还不停歇。人人都知道祕密警察在监视谁先停止鼓掌,于是六分钟,八分钟……掌声还在继续,老年人的心脏跳得厉害。九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大家害怕起来,没人知道这情形如何结束。这时,一位坐在讲台上的造纸厂厂长鼓起了勇气,停止鼓掌,坐下。好像发生奇迹似的,宁静降落在整个大厅内:现在可以不鼓掌了,大家如从恶梦中醒了过来。一星期后,造纸厂厂主以玩忽职责的罪名被捕,判监禁十年。审判结束,法官走过他身边时,对他说:“下次当涉及斯大林时,你可要小心,不要率先停止鼓掌。” 在这种表演性的政治仪式中,人们用鼓掌表演对领袖的绝对忠诚,在它的背后则隐藏着极端的恐惧。 德国思想家恩斯特·卡西尔( Ernst Cassirer )于希特勒在德国上台后愤然辞去汉堡大学校长职务,他曾对表演性政治仪式的功效和目的这样写道: “ 它们就像我们在原始社会里所看到的仪式一样固定、严厉和不可抗拒。每一个阶级、每一个性别、各个年龄,都没有自己的意志。不表演一种政治仪式,谁都不敢在大街上行走,谁都不能招呼自己的邻居或朋友。就与原始社会 一样,忽略一个规定的仪式就意味着痛苦和死亡。甚至在年幼的孩子那里,这也不能仅仅看作是一种疏忽罪,它成了反对领袖和集权国家威严的一种罪行。 ” 在纳粹德国,对领袖鼓掌欢呼只是众多政治仪式中的一种,高抬右臂 45 度,手指并拢向前的“纳粹礼”更是每个德国人见面时必须行使的仪式。卡西尔说, “ 这些 新仪式的效果是很明显的。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该仪式的不变的、统一的、单调的表演更能销蚀我们的全部活动力、判断力和批判的识别力,并攫走我们人的情感和个 人责任感了。 ”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参加这种表演, “ 他们表演着同样规定的仪式,开始用同样的方式感觉、思维和说话。他们的姿态是强烈而狂热 的,但这只是一种做作的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是受外力所驱动的。他们的行动就像木偶剧里的挂线木偶,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剧的绳子,以及人的整个个人生活 和社会生活的绳子,都由政治领袖们在那里牵动。 ” (恩斯特 · 卡西尔:《国家的神话》,华夏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45 、 347 页) 政治仪式的鼓掌欢呼并不一定需要用手掌拍出响亮的声音,或者用嘴巴发出激动的呼叫,它也可以用其他更有创造性的方式来进行表演。例如,“中国梦”成为新的“理论建树”后,先是有报道说四川成都市成立所谓的 “ 中国梦办公室 ” ,接着众多媒体报道,四川省多地先后成立了 “ 中国梦办公室 ” 。可以设想,率先撤销“梦办”要比率先成立“梦办”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有人批评说建“梦办”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跟风,其实,这个跟风不只是形式主义,它根本就是一种“鼓掌病”,而它的压力则来自“整个房间里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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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政府有权管理个人嗜好吗

政府有权管理个人嗜好吗 徐贲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一位教授的一项公共政策建议最近引起了美国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位教授名叫西蒙·查普曼( Simon Chapman ),他建议,为了遏制吸烟的危害,尤其是防止青少年染上吸烟的习惯,有必要对吸烟者派发购买香烟时必须出具的“吸烟许可证”。与汽车驾驶执照一样,吸烟者持有吸烟许可证是强制性的。为了鼓励吸烟者申请许可证,申请和获取的手续都应该尽量便利。而且,申请费用“既不能太低,也不宜太高……得让吸烟者思量一下,是否值得取得或重新申请许可证。” 电视台报道这则消息时,也听取了一些民众的看法,反映都比较负面。受访者有的认为,身体是属于个人的,就算是结束生命,那也是个人自己的事。还有的说,政府权力管头管脚,今天管吸烟,明天是不是也要管喝酒和吃汉堡,不是都对健康不利吗?再有的则是担心,这种政府管理人民选择的措施会给政府扩张权力提供借口,令人想起乔治·奥维尔《一九八四》中那种“老大哥”式的极权社会管制。 政府对个人的嗜好、习惯和生活方式选择进行干涉和规范并不是新鲜事。例如,早就有规定,公共场所,如餐馆、酒吧、机场、商店,禁止吸烟。赞同禁烟的人士支持政府的这类措施,因为政府既然有权管制以煤为燃料的发电厂,也就有权力管制吸烟者,吸烟者其实就是有腿的烟囱。然而,这是在吸烟者污染周围环境时的说法。但如果一个人只是在属于他自己的私人生活空间里吸烟,政府也有权力加以干涉吗?如果有的话,理由又是什么呢? 政府干涉并不伤害到他人的个人行为,其正当性的一项重要考量便是公共权力与个人幸福的关系。在美国,现有的社会共识是,当个人选择不损害到他人利益时,他行使的是正当的个人自由,政府不能动用公权力加以干涉和阻止。这种观点是以对人性和人有能力做出明智选择的乐观估计为出发点的。它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能够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不会做出违背自己幸福的事情。从这样一种个人“明智选择论”( prudent choice )又推导出一个政治原则,那就是,保存和扩展个人的行为自由(包括言论和行为),是政府在一个“好社会”中行使正当权力的主要目标。人民应当享有追求他们自己心目中幸福的自由权利,这是政府不该过问的事情。 这样看待政府职能和政府权力其实是片面的。事实上,人们在选择幸福时是可能会犯错的,这时候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起到纠错的作用,政府对某些药物使用的管制(尤其是那些可能成为“毒品”的药物)便是例子。但是,民众并不总是很信任政府指导幸福的作用,因为政府干涉民众的个人选择,即使出于善意,也未必就等于事事正确,更不要说政府干预往往会有难以预料的弊大于利的结果了。 政府引导人民的幸福观念和选择,这个作用之所以能被一些人接受,是因为有研究发现,在社会和文化环境的指引和限制下形成的一些幸福选择会比纯粹个人的选择更为合理,而接受这种指引的选择也能使个人更好地融入群体。这是一种是环境主义的观念( contextualism )。与此相反的是个人主义的观念( individualism ),它认为,只有当个人选择具有最大自由时,他才能最能追求到自己的幸福。 其实,这两种观念并不像表面上那样黑白两分,互相对立,因为许多看上去是个人自由、独立做出的决定,其实已经潜移默化地受到了环境的影响,更有一些看上去是个人的选择和决定,其实包含着某种来自政府的“温和规劝”的影响结果。退休储蓄就是一个例子,美国人的储蓄习惯普遍比较薄弱,于是便有国税局规定在工资中扣除的,延缓缴税的退休计划(如 401K 、 403B 、 457B ),许多人都能把这当作自己的选择。 与这类“温和规劝”相比,吸烟许可证便显得强制有余,温和不足。但批评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反对理由,那就是,颁发许可证会在社会中孤立吸烟者,使他们蒙受污名,反倒让烟草公司更有理由逃避本该由它们承担的责任。这是不公正的,而若无助于维护公正,再好的动机和愿想也是无法提升公众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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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宪政的根本作用是防止暴政

宪政的根本作用是防止暴政 徐 贲   美国《洛杉矶时报》 12 月 4 日报道,在加州奇诺岗市 ( Chino Hills) 一个富人区内的 7 居室大宅被当地人称作 “ 中国产妇大宅 ” 。在过去几个月中,有数十位中国妈妈在这座宅院中产子,为的是让她们的新生婴儿自动获得美国国籍。根据美国宪法的第 14 修正案,凡是在美国出生的人就是美国公民   。奇诺岗 “ 产女大宅 ” 的业主为中国公民吴海荣( Hai Yong Wu ),他还经营着一家 “AsiamChild.com” 的网站。网站显示,中国妈妈通过支付 5 千到 1 万 5 千美元不等的价格便可在大宅中安心等待分娩。这项生意虽遭非议,但却是合法的。 专为外国产妇提供“方便”的私营机构在美国并不鲜见,美国人对此多有不满。如果政府出台一项杜绝此弊的政策,未必不是顺应民意的公正之举。但是,这样的政策会违反美国宪法第 14 修正案。在宪政法治的制度中,再好的政策,如果违宪,仍然是不被允许的。 美国不可能因为有商人做“产子生意”就修改或取消第 14 修正案,这就像不会因为有罪犯使用枪械杀人越货就修改或取消第 2 修正案关于“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的规定。有人会问,为什么订立宪法的时候不考虑周全,防止让人钻了空子。这样提问,其实已经把宪法降低到了只是为了对付普通罪犯的刑事法的水平,宪法也就不再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大法。 美国宪法只是治理国家的一份纲要,它是一种在最高层次上规定和约束政府权力的大法,不是在具体问题上规定人们行为的法规条律。宪法的根本作用是既授予政府权力又制这种权力,使政府能治理人民,也责成政府管理自身。美国宪法是一份只有大约 4300 个词的简短文件,订立时为了要让各州都可以接受,本来就是一份内容空泛的原则性文件。 美国宪法最初并没有明确“公民”观念在政府权力和权限的复杂结构中的关键作用。“公民”只提到 3 次,是担任联邦政府职位的条件,包括总统必须是出生在美国的公民。国会被赋予订立“归化”(入籍)的统一法的权威,但“公民”身份的含义却并不清楚,美国各州之间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公民”观念。这种情况一直要到南北战争后有了宪法第 14 修正案( 1866 年 6 月 13 日提出, 1868 年 7 月 9 日批准),才有所改变。 宪法缺乏统一而实质性的公民观念,这个弊病在著名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 1857 )中表露无遗。黑人奴隶德雷德 · 斯科特随主人到过自由州伊利诺伊和自由准州( Territory )威斯康星,并居住了两年,随后回到蓄奴州密苏里。主人死后,斯科特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自由,案件在密苏里州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被驳回后,斯科特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经过两次法庭辩论,最终 9 位大法官以 7 : 2 的票数维持原判。斯科特能够在伊利诺伊州和威斯康星州享受的公民自由和权利,却在密苏里州被剥夺了。 第 14 修正案规定, “ 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不得拒绝给予法律的平等保护。 ” 这一条文是针对州政府的,它限定了州政府权力,不允许它们用“地方特殊性”为借口限制和侵犯任何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实际上也是为了防止南方各州的奴隶制卷土重来而设。 法学家们常常把第 14 修正案连同第 13 、 15 修正案一起称为美国的宪法革命,因为它们明确地把“公民”放置到了政府权力和权限的复杂结构的中心位置,把个体公民与政府权力的关系确定为宪政法治的核心内容——没有自由和权利便没有公民,自由和权利构成了公民身份的实质,非如此,不可能有实质意义的宪政法治。 实质意义的宪政法治要控制的是政府权力的两个根本弊病,那就是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政府为什么不能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呢?没有公民概念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除非公民自由和权利被确认为不可侵犯的“善”,否则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便不能被看成是必须杜绝的“恶”。 美国为争取独立讨伐英王乔治三世的檄文《独立宣言》,在第二段中已经明确地把对权力的滥用 (abuses) 和篡夺 (usurpations) 列为“暴政”( tyranny )的头号罪名。 在宪政法治的意义上,滥用权力主要是指政府官员越权(与普通的贪腐或违反党纪不同)性质的腐败行为。政府官员以权力谋私,并相互勾结,层层包庇,动用政府的资源和公权力来掩盖贪腐,无论是涉及官员别人,还是他们所保护的其他人,都是滥用宪法赋予之政府权力的行为。得到落实的宪法必须保证公民以自由和权利对政府拥有足够的约束力量,以防止这种权力腐败。 篡夺权力则是根本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例如不通过立法机制和程序就订立法律、订立法律的是没有得到公民们正式授权的人、立法者是凌驾于宪政架构之上的党派、团体或利益群体、某一个权力部门完全不受到其他权力部门的制衡和约束等等。 17 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 John Locke )被称为美国宪政的教父,他在《政府论,下篇》第 18 章中说,“假如说篡夺是行使另一个人有权行使的权力,那么暴政便是行使越权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行使的权力。任何人运用他固有的权力,不是为了处在权力之下的人们谋福利,而是为了获得自己私人的利益,……那就是暴政。” 宪政的根本作用是防止暴政,而根本关键在于以公民自由和权利为核心的法治。正如 18 世纪英国政治家老皮特 (William Pitt the Elder) 所说,“法治终结之时,便是暴政开始之时”。宪法是一个国家法治进程的第一个环节,这是一个不持续限制权力就丧失意义的进程,也是一个塑造民族心灵、将自由公民维系成一个整体的进程。任何宪法都不应该是一种管制国民的吏治工具或严密法网,像“产子生意”这样 用小诡计钻宪法空子事总是会发生。 宪法的制定并不能自动回答“个人如何不去钻空子”的问题,因为宪法功能不是指示某些人如何当不钻空子的公民,而是规定如何限制政府治理公民的权力。只要能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和篡夺权力,宪法便是有效的宪法。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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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 粗鄙是中国社会的癌症

粗鄙是中国社会的癌症 徐 贲   现今社会中有不少人似乎得了一种精神上的流行病,那就是变得越来越要面子,但却又越来越粗鄙。这是由于“荣誉”与“不荣誉”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甚至荡然无存。不久前,某名艺人母女三人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竞猜节目《棒棒棒》录制中放泼撒野、大爆粗口,母亲对着一位观众挖苦道,我能把女儿培养成亿万人喜爱的明星,你母亲做得到吗?显然,她觉得当名艺人的母亲是特有面子的事,而正是为了争这个面子,夸耀这个面子,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行为嚣张,言语粗野,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阵势。 有人把这种粗鄙称为“不要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寡廉鲜耻、不知羞耻。其实与“要面子”同生共长的“不要脸”并不是没有羞耻感,而是不知道什么是该羞耻的,什么是不该羞耻的。粗鄙是一种羞耻心像癌症一样的病变,这种病变在特定的被污染的社会环境中特别容易发生,就像污染了的自然环境容易诱发癌症病变一样。 例如,在一般的文明社会里,“绅士风度”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以绅士风度待人接物也是体面人会自然而然地要求自己的行为。但是,在“文革”时期的中国,“绅士”成了革命的对象,而革命者又以越粗鄙越光荣为行为准则,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就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有面子”与“要脸”的关系:粗鄙不仅不再是“不要脸”,而且是有觉悟、混得开的事,不仅如此,甚至还能为粗鄙者带来特别“有面子”的头衔、荣誉称号、地位或职位,让他们成为“成功人士”。 这种成功人士的传人在“文革”以后把施展才能的领域从政治转向了经济,祝东力曾这样描述他们粗鄙化的成功:“一口糙话、一身匪气,这才是‘爷们儿’,是吃得开、混得好的标记。粗鄙化 —— 粗野、鄙俗,是当今世俗社会的主流价值。粗鄙代表‘强悍’、‘有力量’,彰显着粗鄙者的‘有胆儿’、‘拔份儿’”。在一个缺乏社会正义、价值观紊乱的社会环境中,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自配着人们的行为,“人自为战,文雅、谦和、友善等等,似乎直接等同于懦弱无能。出门在外,没几分流氓 气,是很难混的。粗鄙的言行和仪范,暗示着在无序竞争中较高的生存和成功概率。这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一个社会整体越缺乏是非价值,越不正派,不知耻之人就会越发大胆地发无耻之言、行无耻之事。 12 月 8 日在广州的国际慈善义卖活动中,善款出现 4900 元假币,引发了一场“丢脸”之争。有官员在微博中称外国人在中国义卖是 “ 假慈善 ” , “ 其用心就是想丢中国人的脸 ” ,他挖苦道,丢脸的是心怀叵测的外国人。针对这样的丢脸指责,比利时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方微博回应称,该领事馆参加义卖的所有产品都是比利时企业无偿赞助的,义卖价格均为成本价,义卖所得全部捐出,领事馆人员自愿星期六加班一天,做慈善没有什么好丢脸的,真正丢脸的是那些假币。 对假币问题是非不辨,反倒是无端辱骂做好事的人“丢脸”,哪怕是出于为国家“要面子”的良好动机,也是一件粗鄙的事。这位官员事后声称自己绝不后悔,令人想起不久前一位教授为替毛主席争面子而打一位老者耳光的事,这位教授也是事后宣称绝不后悔。死不认错其实是在粗鄙地对待自己的粗鄙,是一种应该被人瞧不起的色厉内荏行为。 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会有粗鄙之事,在一个有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是一件丢脸的事,对自己的粗鄙行为道歉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然而,在一个丢失了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变得理直气壮,而社会中许多人对粗鄙的人和事则要么熟视无睹,要么无可奈何,粗鄙于是也就更加猖狂。 粗鄙的有持无恐印证了邵燕祥在《普遍粗鄙化:当代的社会病》中说的,中国的粗鄙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病和一种社会病。在粗鄙化的社会里,人必须习惯粗鄙才能生存,因此会变得很皮实,这就像在污染的环境中,人都会变得特别能“抗毒”一样。这种对环境的适应虽然显示了非凡的生存调适能力,但未必是一件好事。“文革”的时候,由于千千万万的人随时都在被羞辱,在丢脸,以至丢脸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结果差不多整个社会都变得一样不要脸。那时候,不少人因为“要脸”,因为忍受不了无端羞辱而自杀。而那些能够经受不公对待和百般羞辱而忍耐着存活下来的,都是特别皮实的人。然而,他们的皮实恰恰帮助积淀了中国文化中千百年来的那种逆来顺受和隐忍苟活。 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权力的粗鄙化往往如影相随。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强梁的权力粗鄙地对待(被蔑视、羞辱、没有尊严、不受尊重、公民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无处说理也无理可说,久而久之便会因人格贬损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自鄙变态”。这种变态常常表现在自鄙者的自我称呼上,例如, nigger (黑鬼)本是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然而,这个字却会频频出现在地位低下的黑人们的相互交谈中,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弱者群体维系。在中国,“屁民”,“草民”“ “ 屌丝”也在成为这样的字眼。用这样的称谓来自嘲和自我矮化,也许是为了寻求一种人格心理上的自我保护,它可以使当事人用适应和习惯矮化的方式,来把矮化的实际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然而,这种先是对矮化的游戏性的自嘲和脱敏,却可能不幸变成一种真正的麻木和屈从,也使矮化之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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