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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妹和大使 | 北京观察

周四晚8点25分,一个三年级小学生,9岁的上海小女孩杨芷湄,网名蟹妹,完成了她参加”鲁迅青少年文学奖”比赛的作文,上传到鲁迅文学网上,题目是《爸爸,请您”跪”下来跟我说话》。文章的主题是批评她的爸爸,从来没有耐心地听她讲过话。列举了其父的种种行为表现。但是她引证了一个心中期望的正面例子,很不得了,乃是当前中国政治环境中最敏感的一个人物,美国大使骆家辉。 骆大使的影响无处不在 去年10月,杨芷湄参加”美国皮克斯动画展”,有幸被选中向”全场最大的人物”,骆家辉大使提一个问题。小女孩杨芷湄仔细描绘了她提问的经过:”我怯怯地走到他身后,说:'大使先生,你小学时候功课怎么样?'大使惊讶地回过头,用英语说:'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我回答道:”我这次英语考了82分,妈妈骂了我。” 骆大使和翻译单膝”跪”在我面前。我惊呆了。他讲了十几分钟,我被他的动作和周围照相机的闪光吓坏了。我没有记住多少他的话。我的脑海只有他们跪下来的画面。我清晰地看到他关爱的眼神,还有耳边的白头发。 ” 杨芷湄和骆大使的照片被登在报纸上,和大使坐经济舱,双肩背一样,引爆了一场舆论争议,攻击者称为”作秀”。有幸小女孩杨芷湄又有机会作出自己的判断:”我爸爸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朋友说:美国大人都这样,这是教养。 ” 骆大使的行为深深印在这个8岁女孩的心底。今年9岁了,她最大愿望是:”爸爸,你说应该跟我平等对话,为什么不能像骆家辉一样跪下来跟我说话呢?” 这是从小仰视大人的鼻息长大的中国孩子的道德追问。 一封电邮促成一场救援 据朝日新闻5月9日对珍珠何培蓉直接采访,实际是4月19日晚9点,盲人英雄陈光诚,孤身一人,奇迹般地逃出天罗地网的东师古村。 4月21日白天,何培蓉收到一封”鸟儿出笼”的邮件,是由陈光诚的朋友发过来的,她正好在北京,便参与6人组成的营救行动。何培蓉被分配的任务是安排车辆并与陈光诚取得联络。22日白天,她驱车从北京出发前往山东省。完成了让专制政权措手不及的人权救援。 营救陈光诚,充分说明互联网在中国底层人民维权斗争中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维权工具。陈光诚4月27日,成功被接入美国使馆之后,大使骆家辉成为和陈光诚并列的主角。9日,纽约时报发表《中国异议者事件中的幕后外交角力》。揭示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才是美国营救陈光诚的决策人,和设计者,包括两次换车把陈接入大使馆,骆大使只不过是个执行者。但是支持者和诋毁者都不想放松骆家辉。 27日开始的美国特使坎贝尔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的长达30个小时的秘密谈判中,中国坚持要绝对保密,要求美方任何人都不得公开承认陈光诚在大使馆,即使国会议员也不例外,说明中方确实有让陈光诚在美国大使馆呆上数年的打算。 但是希拉里提前到北京的当天,就促成了陈光诚进医院治疗,使得这一重大事件曝光于世界。中方竟然作出”不出大使馆,就把袁伟静和二个孩子送回山东”的愚蠢威胁。逃亡后的陈光诚当时确实需要就医,他翻墙跌断脚骨,浑身伤痛,重要的是一直便血,坐在椅子上,椅垫上都沾满血,被使馆医生怀疑是结肠癌晚期。 骆家辉正在网络上破除极权的谎言 送陈光诚去医院,陈光诚坐在轮椅上,左手拉着骆家辉的手,右手拉着国务院律师高洪柱的手,这张照片传到全世界,使得这位人权活动家重新”羊落虎口”的命运转折,不能不引发国际社会更加强烈地关注。 陈光诚到医院的当天,听到妻子的诉说,和滕彪等朋友的电话劝告,重新要求回使馆,要求全家去美国,是正当的。中方立即迁怒美国外交政策和大使馆。5月4日,北京四家报纸,加上门户网站的转载,对骆家辉本人进行文革式的批判和谩骂。 当天希拉里会谈中提出”陈光诚最终应该去美国”的最后要求。几个小时后,中方发布声明,说陈光诚可以像任何公民一样出国留学,美国国务院也宣布会加快批准任何签证申请。此后,陈光诚事件,暂时进入休止符。 但是骆家辉大使,并没有停止被攻击。前外长李肇星的内侄女–“酱缸外的秦枫V”,作为在香港执行”大外宣”计划的红三代,不改酱缸本色,用微博对骆家辉大使进行无端攻击,说什么”骆家辉这个香蕉人,她的白心,还有疑问吗?””一个外交官挑起驻在国内斗,””有没有外交规定,类似公开干涉内政的外交官可以驱逐?”网民让她去问有”红卫兵大使”之称乎的姑父李肇星。迫使她删去这条微博。中国网民为骆家辉大使制作了一张网络照片,骆家辉”正经历文革式批斗”,罪名是”美国政客的拙劣表演”,内容有”坐经济舱”、 “自己背背包”,”拿优惠卷买咖啡”。下边是@迩东晨的微博:”正告骆家辉大使,你已陷入了中国人民贪污腐败的汪洋大海,行贿受贿、吃喝嫖赌才是你唯一出路!请你认清形势,不要再做伤害中国人民公仆的感情的事情!” 美国大使馆有着保护人权的光荣传统,六四保护了中国人权领袖方励之夫妇13个月,今天又和中国网民一同创造了保护盲人人权斗士陈光诚的精彩篇章,这确是华裔骆家辉大使的光荣。美国大使馆在1956年匈牙利事件中,保护了纳吉之下的二号人物,枢机主教明曾蒂,不顾匈牙利政府的严正抗议,一保护就长达15年。1971年明曾蒂才在匈方同意下离开美国使馆,去了维也纳。可谓长歌一曲,荡气回肠。 中共极权体制60多年一直以谎言治国,党控制教育、新闻、出版,对全国人民都实行党校模式的洗脑。但是人类发明的新技术网络,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共统治的物质技术基础,使之防不胜防。骆家辉大使的作用,则是中国网民用他的行为规范,揭露极权体制的谎言。他是中国人能够近距离接受文明教育的一位难得的正面教员。 蟹妹文章掀起波澜 杨芷湄《爸爸,请您”跪”下来跟我说话》上传鲁迅文学网之后,被其父杨海鹏制成长微,发到新浪,一个小时,转载上万。其中有微博女王@姚晨,并写了三字评语:好文章。 今天早晨,小姑娘早起半个小时,关注她的投票率,清晨已经有900多票。但是她看到@姚晨 转发了她的作文,楞了半天,说了几个字:我的天呐! 蟹妹上学后,老爸发了条微博:@蟹爸在上海 : 有朋友说,蟹妹的文章,很可能因为”政治不正确”,得不到奖。”政治正确”那么重要?我们所有的问题,都是迎合”政治正确”的结果。如此,我们的政治无法修明,丑陋不堪而自视为美女,其状千万倍甚于芙蓉姐姐。我手写我心,放松地说真话,是一种基本的德性。韩寒这一代比我们进步了,蟹妹会更进一步。 中午蟹妹作文已经进入三甲,下午她背着书包回家,已经升为榜眼,距状元只差1300张票。 一个9岁的女孩,以亲眼见过的骆家辉大使,告诉父母,告诉爷爷奶奶什么是有教养。随着这篇作文的走红,骆大使言传身教的人类主流文明,会在千百万中国儿童心灵中成长。 作者:高瑜 责编:达扬 作者简介: 高瑜,中国独立记者,专栏作家。原在中新社工作,后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因参加八九民主运动,两次系狱。作品广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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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安全对峙

《国家利益》 核心提示:真正的危险在于,中国的资源脆弱性、维权意识和恢复自己在东亚地区历来主导地位的决心,将使本地区各国对中国行为的担忧加重,并引起美日两国的对抗性反应。 原文: An Asian Security Standoff 发表: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6月号) 作者:Alan Dupont  本文由 译者 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人们很少能预料到历史上的关键时刻,对于体系性的变化更是如此。但东亚现在有明确无误的迹象,表明面对中国的新挑战以及美国和日本的相对衰退,美国主导下的旧秩序再也不能维持下去。如果美国外交政策不能适应这些新的权力现实,或者中国不能适应美国和日本的长期利益,可能会危及备受赞扬的亚洲世纪所带来的希望,使东亚恢复到其血腥和分裂的过去。在这个关键地区出现的局面将产生全球性的后果。由于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所在地发生决定性的转移,从大西洋转移到太平洋,很显然,东亚对国际秩序从未具有如此核心的重要性。从未有过地,世界上的三大卓越国家——美国、日本和中国——全都是亚太地区的大国。如果旧的秩序突然崩溃,这会令每一方的代价大大提高。 将近七十年来,美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一直构成这一秩序的基础,这可以追溯到二战结束日本战败之时,并于四十五年以后由于苏联解体而得到加强。冷战期间,由于有关苏联军事实力的臆想和现实,美国在东亚的优势地位遭到破坏。此后,在一个短暂的”单极时期”,”美国似乎能够随心所欲,而不用担心具有同等实力的竞争对手或起抗衡作用的联盟。回想起来,乔治·沃克·布什总统的第一任期可能被视为美国主导下的和平的巅峰。从那时起,美国一直在走下坡路,它被十多年的战争、陷入困境的政治制度以及仍在逡巡徘徊的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所削弱。奥巴马总统的重返亚洲计划、让这一地区不受国防预算削减影响的努力,不能掩饰一个清醒的现实,即美国影响东亚的能力已不如从前。 虽然日本一度被视为美国在东亚地区联盟体系的可靠北方支柱,并由于其可靠性和活力而受到称赞,但其二十年来的政治和经济萎靡不振则是旧秩序弱化的一个主要原因。2011年遭到海啸重创的福岛核电厂近乎崩溃,可以被看作是日本日益内向型的政体受到腐蚀的隐喻。该国缺乏信心,并被一系列国内问题所困扰。领导能力方面的一潭死水使美国难以重振与日本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使之无法确认日本的发展方向。这反映在冲绳的重要海军基地搬迁未能达成协议上。尽管日本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体,但其国内生产总值(GDP)已二十多年没有增长,该国2011年遭受的屈辱是,它被中国所超越,后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由于人口老化和萎缩,日本面临的前景是沦为二流的东亚地区中等强国,除非它可以恢复失去的锐气和目的。 但华盛顿丧失影响该地区事务无与伦比能力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崛起。中国拥有14亿人口,超过其他东亚国家和美国的总和,它是一个庞然大物,千年来在亚洲一直是主导国家,现在也毫不掩饰其恢复从前地位的渴望。这些梦想不再是幻想,因为现代中国拥有实现这些梦想的战略影响力,其人口和经济使法西斯德国、日本帝国和苏联——它们是美国实力从前的挑战者,最终被征服——相形见绌。中国的重新崛起所带来的战略挑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是美国,就此而言还有其他东亚国家所未曾体验过的。主要的未知数是中国领导人将会采取的道路。人们经常以过于直白和简单的措辞,把这个道路说成是在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者和一个修正主义国家之间二选一。事实上,中国很可能是两者兼具,既遵循国际体系的规范,但在其核心利益与这些规范相冲突的情况下除外。 虽然早就有预测——实际上,早在90年代中期,美国的政策规划者就提出了有关这些战略性影响的警告——但中国在东亚地区新近的卓越地位受到了最近发生的两起跨时代的事件的推动,一起是金融性的,另外一起是地缘政治性的。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许多中国人相信,美国正处于衰落之中,正受到帝国过度扩张和入不敷出的损害。这种看法也许言过其实,但由于美国对中国负债超过一万亿美元,令美国显然陷入了一种明显不舒服的境地,被看作其主要竞争对手的金融附庸。看到美国在金融上的薄弱性显然使中国领导人变得有底气,在有争议的地方特别是在东亚谋求超越美国的地缘优势。最令人担忧的是,北京显然决心要积极捍卫其对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上有争议的岛屿、水域和资源的领土要求。中国与日本和印度等其它亚洲大国的关系越来越经受着考验。许多东南亚国家担心,由于中国在经济和军事方面日益强大,它在地区平等问题上只会说说而已。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国宣布以其名字命名的南中国海为”核心利益”,并明确表示它将继续支持好战的朝鲜政权,尽管这个特立独行的国家一再挑衅和侵犯国际准则。 关于中国未来的军事意图,最令美国和该地区各国担心的问题是其野心勃勃的”远海防御”战略,旨在尽可能迫使美国海军远离中国海岸。中国一心要把其三支沿海舰队变成一支真正的蓝水海军,能够控制西太平洋,最终在中太平洋和印度洋投射巨大的海上力量。北京的战略目标似乎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门罗主义。它正在迅速获得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实力。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这具有完美的战略合理性。毕竟,如果在19世纪,崛起中的美国能够制订一项门罗主义政策,作为阻止其它强国进入西半球的一项迟钝而有效的工具,那么21世纪崛起的中国为什么不应当在西太平洋谋求相应的结果?问题是,北京阻止美国海军前进的决心威胁该地区的力量平衡稳定,不仅令与美国而且与日本的紧张关系升级。 中日关系已经陷入了紧张状态。双方看来都无法捐弃前嫌,这种情绪影响着其当前的行为,排除了任何真正和解的可能性,尽管日中贸易蓬勃发展,经济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增加。这些潜在的紧张关系不时地爆发,暴露出两国之间的严重失和,凸显造成失算的可能性。最近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事例是在2010年9月7日。当时,东中国海上有争议的钓鱼岛(亦称尖阁列岛)的归属问题所引起的紧张局势恶化为严重的对抗,一艘中国拖网渔船故意撞翻了对其进行追捕的一艘日本海岸警卫队船只。中日关系因此陷入了二战结束以来的最低点。民意调查显示,双方相互之间的不满情绪极为高涨,87%的受访日本人和79%的受访中国人认为对方国家”不值得信任”。整整79%的日本人认为中国是个军事威胁。 如果根据这些活动推断,中国企图与美国和日本进行军事对抗,或者中国能够取代美国成为该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大国,那是错误的。但中国新的自信心显示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挑战现存的秩序以及从前的优势国家的领地,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的结构性紧张。按照哈佛大学理查德·罗斯克兰斯和北京大学贾庆国的文献记录,过去的五百年间,七场对现存秩序的霸权挑战中有六场导致严重的冲突。我们还知道,渴望成为霸主的国家和现任霸主之间强有力的经济与贸易联系本身并不会使冲突的风险减少,正如英国和德国一个世纪以前所显示的。当时,两国不断加深的经济相互依存度没有阻止他们于1914年开战。因此,一项严重的错误是断言,中美两国之间的不断加强的关系使彼此之间的军事冲突不可想象。 一些自由派认为,中国的独具特色、文化特征和历史经验使之与别国相比具有较少的内在的侵略性。根据这种观点,”中央帝国”是一个别具一格的国家,按照不同的外交政策曲调前进。然而,认为中国与西方或东方国家相比,历来就具有较少的侵略性或扩张主义色彩,这种看法经不起推敲。与许多强大的国家特别是美国一样,中国具有领土扩张和征服或者胁迫邻国人民和邻近国家的悠久传统。虽然与欧洲殖民主义的性质不同,但中国的朝贡国家体系的最后阶段一直是把一个宗主国君主强加给邻国人民和政体。而今天,其它亚洲国家的人们并没有忽略这一点。虽然北京把恢复与台湾的统一和安抚西藏看作对祖先留下的、由于外国人背信弃义的干扰而丧失的土地重新行使中国的主权,但是可以得出一项截然不同的结论:北京对台湾和西藏的政策反映了中国可能会对更广泛的地区采取行动。当然,中国的复仇主义丝毫也不会使人们相信,与美国统治下的和平相比,中国统治下的和平会明显地更加公平、稳定与爱好和平。 但是,如果中国统治下的和平缺乏吸引力,而美国统治下的和平按照目前的形式无法维持下去,那么东亚地区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新秩序,能够维持和平并满足该地区所有国家的愿望?一种可能性是建立一个”亚洲同盟”。亚洲同盟者从后拿破仑时代欧洲大国达成协议、主导十九世纪大部分时期获得灵感,他们坚持认为,在没有一个主导国家的情况下,欧洲同盟的当代亚洲版本最有希望带来地区和平和稳定。然而,要想具有可信性和持久性,有权参加谈判的就只有最强大的国家。五个明显的候选国是美国、中国、日本、印度和印尼。 这一模式的一个明显的问题是一种可疑的假设,即东亚的小国会欣然同意,让大国来裁决它们个别的或集体的利益。这有悖于20年来东亚地区主义的整个发展方向,其重点在于赋予小国权力,以及对本地区安全问题的集体管理。这也忽略了伴随着法利德·扎卡利亚所说的”其余国家的崛起”,权力在全球范围的扩散。中等强国要求在地区与国际事务中享有更大的发言权。它们不会轻易接受恢复过去的大国主导状况的任何做法。此外,大国也很难同意接受在亚洲同盟所设想的某种总管角色。日本过于虚弱;中国不愿意,其政治价值观也过于不同;印度专心处理本国问题;印尼的地缘政治野心只限于东南亚;美国既没有愿望也没有资源来承担起亚洲的加强版领导者角色。 而认为美国应当接受不可避免的结果,把中国当作一个相等国家与之共享权力,这种论点又如何呢?并驾齐驱的G2(两国集团)将会是A2(亚洲两国集团),使北京和华盛顿划分该地区的势力范围,其方式很大程度上与美苏两国在冷战初期管理政治上分裂的欧洲时差不多。虽然美中两国之间的权力共享具有表面上的吸引力,因为其有希望和平过渡到一种新的国际秩序,但是这种共享不大可能成功,原因有二。第一,没有任何美国政府,无论其政治色彩如何,会把权力拱手让给中国,就像中国反过来也不会这样做一样。第二,中国新的大国地位并不是没有障碍的,其长期持续也没有保障,因为中国面临着环境、资源、经济和人口方面的严峻挑战,更不用说其对手美国没有显示出陷入长期衰落的任何迹象,尽管目前遇到了种种经济阵痛。北京可能比自己所揣测的更早地面对这样的前景:重新振作的华盛顿决心重申其战略利益。 因此,问题是:中国和美国如何才能确保良性竞争不会让位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加剧现有的不安全感并造成严重冲突的流血思维。这可能是困难的,即使不是不可能的,如果北京维持其目前在西太平洋地区的政治和军事战略的话。像任何其他国家一样,中国有权实现军队的现代化,维护其合法的安全利益。但北京坚持其在东海和南海的领土要求的做法适得其反——疏远了邻国,提高国际上对中国的战略野心的关注度,引发该地区的对抗性行为。中国对美国在东亚地区海上实力的挑战触及了美国的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即继续保持太平洋的海军优势不仅对美国的安全、而且对美国作为全球杰出大国的地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这种情况几乎肯定会引起军事和政治上的抗衡。 这里的问题在于,北京解决敏感的政治和主权问题时经常采取严厉、强硬的官方说辞,并且政府愿意接受、有时甚至助长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些都加剧了与美国和日本的纠纷,并使纠纷复杂化。一个更加多元化的和全球关联的中国将意味着,外交政策不再是政治局常委以及外交部和国务院中一小撮为外交政策提供支持的精英的专有领地。通过聊天室、博客和互联网网站所表达的民族主义情绪,使得中美和中日关系的处理复杂化,也更加难以预测。当然,任何国家都无法避免被竞争对手妖魔化,正如美国80年代”抨击日本”的做法所证明的。但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梦魇在中国产生了严重破坏稳定的作用。在那里,耸人听闻和煽情的报道经常与西方小报相关,使得中国领导人很难不去讽刺美国的意图和能力,而不是对其进行细致入微的评估。如果北京尚未为新闻自由做好准备,它就必须为受控媒体的情感爆发承担责任。 与此同时,美国面临的挑战是制订一项更加协调一致的战略,明确承认北京在资源方面的忧虑和因此而产生的承担更大责任保护西太平海上通道的需要。对于中国最近表现出的比较独断的行为,西方的种种解释都没有认识到的是,北京的经济严重依附于这条至关重要的航道,它是国际贸易的一条主要渠道,并蕴藏着丰富的矿藏和宝贵的海洋生物。到2030年,中国多达80%的石油和多达50%的天然气将通过马六甲海峡从海上进口。而马六甲海峡是一个传统的海上咽喉要道,航道狭窄而水浅,每天都有大量轮船通过,而且容易被封锁或者环境堵截。 中国的能源进口的增长率是史无前例的。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该国已经从一个石油净出口国转变成净进口国,55%以上的石油通过进口,原油进口仅在2010年就惊人地增加了17.5%。这种资源的脆弱性给中国的决策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除了担心恐怖主义、海盗活动和本国能源供应遭到环境阻塞之外,还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主要竞争对手对马六甲海峡和西太平洋绝大部分海域享有有效的海上控制。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年谈到所谓的马六甲困境,第一次对此表示不安。中国官员此后一直明确表示,中国不再准备把西太平洋的海上航道安全外包给美国海军。因此,无论美国和日本喜欢与否,中国海军的航海信号旗将更为频繁的在西太平洋和马六甲海峡南部出现。这是中国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战略重要性的一个自然结果,正如20世纪初期美国海军的出现预示着美国作为大国的崛起。 另外一种危险在于美国的行为及其对中国所采取的做法的种种矛盾。20年来,美国的对华政策一直令人困惑地混杂着接触、合作、竞争、避险行为和有关中国国内政治结构的说教。由于对北京的不满和敌意不断增加,美国政府面临着挑战,即确保中国不会成为美国国内政策失误的替罪羊,或者取代苏联成为战略上新的假想敌。任何妖魔化中国的企图对于美国在东亚地区的战略利益都会适得其反。这将削弱中国领导层中的温和派,招致相应的反应而加剧已存在的紧张关系。 美中两国如何处理彼此的关系所产生的战略意义将会远远超出东亚地区范围。随着竞争加剧,防止冲突升级并非易事。这未必是因为北京寻求领土扩张、已经成为一个修正主义国家、或在价值观问题上与华盛顿有严重分歧。这些问题大体上是可以控制的。真正的危险在于,中国的资源脆弱性、维权意识和恢复自己在东亚地区历来主导地位的决心,将使本地区各国对中国行为的担忧加重,并引起美日两国的对抗性反应。这可能是半个世纪前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肯尼斯·华尔兹所阐述的传统安全困境在当代的呈现:在谋求通过建设强大军队来增强自己安全的过程中,大国往往令其他每个人感到更不安全,因为这种军事力量经常被视为潜在的威胁,而不是一项合理的防御措施。 目前,中国尝试通过”探测周边”来考验华盛顿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决心,业已导致美国可以预见的强烈反应。美国海军和空军正在制订计划,以采取一项新的”海空作战”战略,从而抑制中国导弹的强大实力,并使之变成瞎子。这项战略在华盛顿正迅速获得政治上的吸引力。而这种情况不需要费多大劲就可能演变成一场全面的军备竞赛,将对中国不断增强军事力量感到担忧的其它国家卷入进来。要想避免最糟糕的结果,就必须长期承担增进信任和预防性外交的责任,并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以防止本地化的纠纷和事故升级成为大范围的重大冲突。 总之,东亚旧秩序的解体在该地区造成了一种脆弱的力量平衡,而中国在本地区的野心则使这种平衡产生了内在的不稳定性,尽管这种野心也许是可以理解的,而且美国抱有同样可以理解的决心要尽可能地维护自己在该地区旧有的主导地位。在这个全球急剧变化的时代,两国能否成功地应对这种脆弱的过渡,从而维护地区力量平衡的稳定性,仍是摆在亚洲以及全世界面前的一项核心问题。 Alan Dupont 为澳大利亚悉尼的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安全教授、国际安全与发展学院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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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保云:威权主义的历史意义

蒋经国父子三人(右起蒋孝勇、蒋经国、蒋孝武) 朴正熙(南朝鲜)著书   一、威权主义政体的特征与类型   “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学概念。中国知识界对这个词并不陌生。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兴起了一阵讨论“新权威主义”的热潮。这次讨论主要是受到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的影响,一些学者用“新权威主义”这个提法来强调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但这次讨论并没有在学术上充分展开,对威权主义政体的性质与特征、历史意义及其前途等都没有很好地探讨,而是停留于字面的理解,所以也没有留下多少东西。   西方学界在二战结束后就开始研究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政体”。汉娜·阿伦特1951年出版了《极权主义的起源》。上世纪60年代后研究者越来越多。布热津斯基、林茨等给“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下了经典性的定义。极权主义的特点是:高度技术理性的统治权不受限制地被领导人个人操控,鼓动社会革命,热衷社会动员和控制,一元化的政治结构,单一的意识形态统治等等。现实例子如斯大林苏联和二战时期的德国与意大利。威权主义则是另一种政体。它的专制程度远比极权主义温和,政治结构不是一元化的,而是具有不充分的多元化,意识形态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理念混合,不搞政治动员和群众运动等等。典型的例子是当时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些属于经典性的研究,对后来的影响很大。   1960年代中期,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发生了右翼军人政变。这些军人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推翻了“低效率”和“腐败”的文官政府而建立起军人政府。70年代,一些学者在布热津斯基、林茨的“威权主义”概念的基础上,对这些军人政权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官僚-威权主义”概念。奥唐尼尔在一篇文章中概括出这些军人政府的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强调理性化管理和经济规范化、压制工人运动、搞非政治化、经济上排斥劳工等特征。这些特征组成的分析模型被称为“官僚-威权主义理论”。   “官僚-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基本是一个概念,指的均是一些搞现代化的发展型政权。被标上“威权主义”而加以研究的多数是军人政权,但也有少数文人政府,如1974年前葡萄牙的“文人独裁”,1981-2003年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政府。无论是军人政权还是文职政府,作为“威权主义”,它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个人的高度集权,有一个能够左右局势的“强人”领袖。此外,它还具有一系列“新政权”的特征:在经济上它追求高增长的目标以及经济秩序的规范化;在政治上它是在宪政体制下活动的,不搞单一意识形态控制,具备多党竞争、选举、三权分立、言论自由、地方自治等民主的形式要素,走“专家治国”道路,建设法治秩序;在社会上它强调稳定,搞非政治化,反对动员民众和民众运动,采取严厉措施镇压罢工、罢课和游行示威活动,等等。这些“新政体”特点是识别一个政体是否属于“威权主义”以及它的“新”的程度的标准。   亨廷顿在1968年出版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曾讨论过军人政权。他没有使用“威权主义”概念,而是用“普力夺”(“执政官”)一词来称呼。他划分了“寡头普力夺”(流行于19世纪的拉美)、“激进普力夺”(1960年代兴起的拉美军人政权)、“群众普力夺”(韩国的朴正熙政权)三种类型,并认为“群众普力夺”是最先进的,临近民主的门槛。后来在上世纪90年代写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一书中,亨廷顿使用了“威权主义”概念。但是,他给它下了一个与别人不同的定义:“‘威权主义’……指称所有不民主的体制。不民主政权或威权政权的具体类型指的是:一党体制、极权体制、个人独裁、军人政权以及类似的政权。”这个定义显然与经典的威权主义定义有很大区别。它把所有“不民主”的政体都划归“威权主义”,而不是仅仅指那些搞现代化的“新政体”。   国内知识界接受的就是亨廷顿的这个定义。它其实是一个很不严肃的定义,不仅把理论搞乱了,也把现实问题简单化了。亨廷顿把所有非民主政体称为“威权主义”,是为了强调“民主化”运动的重要,设计出“威权主义-民主化-民主化巩固”这样一条简单的发展路线。然而,世界的图像却是多样的。   在21世纪的今天,虽然极权主义政体基本消失,完全属于传统性的政体也很少见,但是尚没有转变为民主制度的政体还有很多类型,比如:1)中东地区很多虽不能称为政教合一但却宗教色彩浓厚的国家;2)非洲地区的一些部落氏族性政治结构的国家;3)脱苏联模式而没有进行民主改革的国家;4)以新加坡为代表的经典威权主义国家;5)以印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为代表的“初步民主”国家,等等。在这些国家中,即使最落后的政体,也多少具备某些“新政体”的特征。但它们并不都能被称作威权主义。其中只有少数国家属于威权主义,有的在以往某个阶段经历过威权主义。作为经典威权主义政体,它具有特殊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的意义,是不能简单地用“民主”与“不民主”来划分的。   二、经济发展的意义   目前流行的看法是把威权主义与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认为威权主义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保证经济增长。这种认识虽不能说错误,却是不准确的和肤浅的。因为这种说法常常是在讲经济数字或物质层面的变化,而威权主义作为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政体”,它不仅追求经济数字的增长,更重要的是追求一种经济体制。   被视为经典威权主义政体的,大都是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权。西班牙的佛朗哥政权是在二战前建立的。1939年前西班牙是左翼力量执政,左右翼的政治冲突发展为内战,右翼力量的领袖佛朗哥在内战中取胜。从此到1974年他去世,佛朗哥始终坚持一套亲资本主义、亲美的政策路线。葡萄牙与西班牙类似,它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军人独裁,然后是从萨拉查(1933-1970年)到马尔塞罗·卡埃塔诺(1970-1974年)的文人执政,这两个大学教授出生的独裁总统都是亲资本主义的右翼。拉美国家在1930年代后进入“民众主义”色彩的宪政制度。民众主义政府一边兴办国有企业走“混合模式”道路,一边许诺社会福利和提高工资来讨好民众而获得选票,工人则通过罢工等运动不断提出新的工资要求。这种局面导致拉美地区进一步资本积累困难。196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的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军人政变是针对这种“民众主义”路线的。这些右翼军人政权上台之后,禁止工人罢工和学生游行,禁止左翼激进思想传播,大力推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政策。韩国1961年上台的朴正熙政权也是同样。还有中国的台湾地区与新加坡的政府以及泰国的间歇性军人干政,都是站在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右翼立场。因为这个原因,这些政权经常被称为“保守的”或“右翼的”。   威权主义的这种“保守”倾向需要放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作历史的分析。资本主义作为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很难在一个国家成长起来。它受到旧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的抵制,因此,在成长初期它需要借助其他力量的保护或扫清道路。在西欧现代化的历史上,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曾经受到绝对王权和贵族的保护,后来又依靠威权主义政府的保护。英国的克伦威尔军事专制(1653-1658年)、法国的拿破仑政权(1799-1804年)、路易·波拿巴军事独裁政权(1852-1870),德国19世纪后期的俾斯麦政府,等等,这些出现在18世纪、19世纪的资产阶级独裁政权,与20世纪的威权主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尽管这些政权本身有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但其“新政体”的特点也十分突出,尤其是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开辟道路、提供各种保护和支持。   二战结束后,经济落后国家除了自身存在的阻力外,还有国际上的两个不利因素。一是苏联模式的扩展及其影响范围的扩大,一是西欧国家进一步推行凯恩斯主义而转向福利制度。哈耶克在《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一书中曾指出:50年代的英国已经没有资本主义和经济自由了。这样的国际背景再加上自身的障碍,落后国家要想发展资本主义的确十分困难。从二战结束到1981年“里根-撒切尔革命”开始,其间的几十年时间内,即便是资本主义阵营的经济落后国家,多数也都是在搞混合经济,企图把资本主义与苏联模式结合起来,对经济增长数字的重视远高于对经济体制的重视。亲资本主义的国家是很少见的。   被视作经典威权主义的各政体之间也在改革决心、执政能力和客观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别。最坚定的要数韩国1961年上台的朴正熙政权和智利1973年上台的皮诺切特政权。朴正熙总统的政策是“国家扶植资本主义”,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内从无到有地创造了一个私营大企业(“财阀”)群体,这在战后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皮诺切特将军1973年政变时,智利同其他拉美国家面临的问题一样,即庞大的国有部门、早熟的福利制度以及习惯于这种制度的民众,他上台后坚决遵奉货币主义经济学,强制推行私有化,在十余年时间内把智利变成拉美地区最资本主义、最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国家。   东亚“四小龙”中,除了香港外,韩国、台湾、新加坡在高增长时都是威权主义体制。“四小龙”1950年代在经济上远远落后于拉美地区的巴西、阿根廷的水平,但20年之后它们就反超了。主要原因是东亚“四小龙”依赖的是私营企业,在经济高增长过程中,或者培育起大型私营企业(如韩国),或者培育出中小私营企业(如台湾、新加坡、香港),这样,它们就有了自己的产业和产业阶级,从而获得了一定的技术创新力。拉美威权主义的情况则不一样。智利的皮诺切特将军用铁血手腕推动改革,把智利变成拉美地区的最透明、最规范的市场经济,从而由该地区的一个中不溜的国家一跃成为地区样板。原来的大国巴西、阿根廷则被它超越了。巴西、阿根廷1960-1970年代的威权主义并没有解决“民众主义”留下的各种问题,军人政权搞的经济“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对外开放,而在国企私有化、促进私营企业发展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非但如此,这两个国家在威权主义时期国有企业的比重反而上升了。主要原因是政府决心不够、执政能力不强,在此期间各级官员和政府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而找各种借口不断地搞政府投资。类似的情况还有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总理,他虽然也是明显的“右翼”立场,但执政时期(1981-1993年)却走了另一条路线。为了削弱华人经济力量而提高马来人的地位,他采取兴办国有企业和“阿里巴巴”公司(要求安排马来人的华人私人公司)等做法,虽然带来一时的高增长却扭曲了市场秩序,结果在1998年遭受金融危机的沉重打击。   还有因其他原因而失败的例子。比如菲律宾的马科斯总统(1965-1981年执政)同样以重视经济增长和亲资本主义而引人注目。但是,他的国家管理是特殊主义的,理性化的程度很低,政治家族和经济家族混合一起,各项工业化政策均被少数权贵家族所利用,结果菲律宾成了官、商混淆一体的“密友资本主义”的典型。还有一种情况是威权主义时期过于短暂,没来得及奠定自由经济的基础。希腊就是这种情况。希腊二战结束后独立并建立了王权国家,1967年军人政变建立起威权主义政体,1974年军人政府就垮台了而转向民主,在经济上融入西欧发展福利制度的潮流。这样,希腊没有经历过经典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像样的产业阶级。这是它在21世纪的今天陷入深深债务危机的根源。   以上说明,作为“新政体”的威权主义,它的经济发展的意义主要在于追求规范的市场秩序,这包括经济的自由化(私营化)、法治化和透明化。韩国和智利是这样的成功者的代表,台湾地区、新加坡也不差。相比之下,巴西、阿根廷以及东南亚的威权主义,追求市场经济的力度不够,它们得到一时经济增长的成绩,却没有留下持续发展的基础。至于那些不能称为经典威权主义的众多经济落后国家,多数都只能勉强维持政治稳定,对社会的控制并没有与有效的经济改革相结合。有些也喊现代化和经济发展,但也只是重视经济数字的增长,而对体制问题不敏感甚至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而经常采取体制倒退政策。   三、政治发展的意义   威权主义在政治发展上的意义几乎被人们完全忽视了,一个很流行的说法“威权主义就是牺牲政治发展以求经济增长”对人们影响很大。其实,威权主义的政治发展意义同经济发展意义一样重要。   现代化是人类的革命性历史大转变,它要使原有的社会结构和价值体系解体而进行新的社会整合。只有在宪政民主制度的框架下,这一社会整合才能获得实质性的进展。威权主义的政治发展意义首先在于维持一个基本的宪政框架,从而使政治组织、精英和民众在一个有约束的环境下不断地得到民主的训练与改造。   各个威权主义政体产生的背景不同。有的国家是在建立宪政时就带着浓厚的威权主义色彩,比如1880年代的日本自由民权运动所建立的宪政;有的是在建立宪政制度时发生了政治分裂甚至内战而转向威权主义,比如中国大陆时期的蒋介石政权、葡萄牙1926开始的军事独裁政权、西班牙的佛朗哥政权等等,都是在早期宪政引起内乱、内战背景上产生的;有的是为了收拾不可控的社会动荡,比如韩国1961年上台的朴正熙政权;有的则是在民主制度已经比较成熟的情况下需要用强制力量来推动经济改革,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均属于这类情况;也有的是在正常情况下出现了强人政治,比如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政府,等等。虽然具体历史背景不同,但它的共同理由都是为了应对宪政框架下的危机和冲突,或者为了实施大力度的改革。一般的情况是,在初期经历过一段军政府时期,采取军法管制或戒严令。然后,军人领袖脱下军装通过选举形式而转变为文职政府,恢复宪政机制。宪法和法律会在汲取以往的混乱与失败的教训的基础上而略略有所改变,但仍然属于民主的宪法。三权分立、政党竞争(包括党内竞争)、公民投票、言论出版结社自由、地方自治等民主的形式要素都保留着,但是会遭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比如,采取措施(包括修改宪法以延长威权总统任期、动用行政资源拉选票等等),遏制反对党力量扩展,打击政治激进的反对派领袖,监视工会以及民众运动团体,对罢工、罢课等抗议活动进行限制甚至加以镇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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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苏军在德国规模浩大的强奸妇女罪行

1945至1946年,苏联红军强奸了近两百万德国妇女,图中的女孩因为反抗而被杀害。 惟一对人类历史上的这场(苏军在征服纳粹德国后的大规模性放纵行为)规模空前的强奸浪潮有刻骨铭心记忆的,就是那一批被蹂躏过的德国妇女。很显然,让她们再去相信这个世界还存在正义和公理已经很难很难。 作者:朱维毅,选自:《寻访“二战”德国兵》,同心出版社 强奸,这是人类文明所不齿的最丑恶和野蛮的行径。因为它无视人类自身的尊严和价值,因为它以强凌弱摧残生命,更因为它的受害者是生养人类的女性。由于这些原因,文明社会对强奸行为的惩罚从来就是严厉的。 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史卷中却有着一段没有受到过追究的规模浩大的军人群体强奸罪记录,那就是苏军在征服纳粹德国后的大规模性放纵行为。由于这些犯罪者属于反击侵略的一方,而受害者属于世界公敌的一方,这一骇人听闻的集体罪行不但没有受到过惩罚,甚至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真正关注和谴责。惟一对人类历史上的这场规模空前的强奸浪潮有刻骨铭心记忆的,就是那一批被蹂躏过的德国妇女。很显然,让她们再去相信这个世界还存在正义和公理已经很难很难。 我曾经试图请一些德国老太太讲述这段历史和个人经历。尽管我的表达非常婉转,但没有任何人回应我的请求。对此,我在失望之余又能够给予理解。当年,她们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剩下的惟一价值就是在枪口的威胁下听由胜利者泄欲。如此的遭遇她们宁愿忘记,怎么会在一个外人面前自揭伤疤,旧事重提?我只有另辟蹊径去寻找历史见证人留下的文字记述,以展现那段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是完全陌生的历史。 在我看过的众多由德国人写下的追述“二战”的文字资料中,我只发现了一篇由强奸受害人自己写下的受害回忆。老人名叫希尔德伽特·克利斯托夫,在她1997年去世后,她的女儿把母亲生前口述的一些情况在一本名为《每天都是战争》的文集上发表了。老太太在战前曾住在西普鲁士的小城逊朗克(现在属于波兰),战后被驱赶到巴伐利亚州定居。下面是老人的回忆摘要: 1944年末的冬天艰苦异常。东线的战场一天天接近我们。我们的丈夫、父亲、兄弟、儿子全在前线。我们从来没有想过1945年的1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降临。1月27日,是前德国威廉皇帝的生日,就在这一天,俄国人的坦克开进了我们的小城逊朗克。俄国人穿得非常厚实,长军装,大皮靴。他们冲进民房,抢走首饰和手表。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遇到反抗,他们就开枪。 第一夜,我们几家邻居集中到雷曼啤酒作坊,藏在顶楼上相互壮胆。我的表妹从柏林躲避轰炸住在我家,她带着一个2岁的孩子。她有一支手枪,但子弹很少,还不够我们大家自杀用的。我们在阁楼一夜未眠,听到城里到处都是枪声。天亮后大家才敢回到自己的家。俄国士兵到处寻找年轻的女人,只要抓住一个,立刻拖到空房子里,接着就轮奸。那时我24岁,每天提心吊胆的。 红军掌管了全城的秩序,前6个星期里基本不允许我们出门。一天晚上,俄国人闯进我家抓走了我和表妹。这一点太容易做到了,因为他们禁止所有的居民锁房门。他们用枪逼着我们进入一幢空房。那里已经站着一些年轻的女人。接着,集体强奸开始了,这些野兽扑向我们,一次又一次,持续了整整一个夜晚,直到天开始发亮时才离去。当我们拖着软弱的身子回到家里时,母亲居然非常高兴,因为她看见我们还活着。当时有很多女人被强奸后就被击毙了。我们小城中有很多人上吊自杀,我们常常要去剪断绳索,埋葬她们。 尽管这座城市有60%的面积是废墟,但还有一些面包房可以使用。俄国人把女人们带去烤面包。我们每天可以得到200克面包。有一天,这些恶棍又把我们带到了一幢空房子里,让我们给他们杀鸡拔毛。全部工作结束后,我们不但得不到一块鸡肉,反而遭受了新的一轮强奸! 后来我们被送到城外的一座农场去劳动。在那里喂牲畜、挤牛奶、做黄油,给俄国人提供食品。俄国人来取食品时,常常要拉我进空房子。每到这时,我的母亲都要挡住俄国人,苦苦解释我已经怀孕…… 阿诺特·尼登楚博士战时在罗塞尔(Roessel)的一家医院里工作,他以一个内科医生的身份见证了苏军的强奸狂潮。他在回忆录中写道: 俄国人攻占东普鲁士时,我作为约瑟夫医院的主治医师留在了罗塞尔。1945年1月8日,罗塞尔市在经过很微弱的抵抗后被苏军占领,随即开始了占领者在城内的大规模殴打、焚烧、强奸和杀人。第一天就有60个居民被杀,其中多数是拒绝被强奸的妇女、试图保护妇女和儿童的男子,以及不愿意向俄国人献出手表和烈性酒的人。我的医院有一天收下一个肺部被子弹打成重伤的流产孕妇。在一个俄国人意欲对她施暴时,她表示自己是孕妇,那个俄国人大怒,用脚狠踢她的肚子,并对她打了一枪。 强奸很快成为失控的风潮。根据我在医院的了解,我相信在15岁到50岁之间的妇女中能逃避被奸淫厄运的只有10%左右。俄国人对他们的施暴对象几乎不加选择,被强奸者包括80岁的老人、10岁的小孩、临产孕妇和产妇。晚上,俄国人从门、窗或屋顶进入平民家庭,一家一家地搜寻女人,有时甚至在白天就扑向她们。他们大多带枪,经常把手枪塞进女人的嘴里逼迫她们就范。而且常常是几个人按住一个女人,然后轮换着实施奸淫,结束时把受害者杀掉灭口。有两个我认识的妇女就是这样被杀的。俄国人还常常一边强奸一边殴打受害人。 我相信,只有很少的俄国人没有参与这些可怕的罪行。在这方面,军官和士兵很少有差别。当一个遭到强奸的10岁女童因下体严重受伤被送到医院时,我实在按捺不住了,我通过波兰翻译责问医院的苏军负责人:究竟有没有可能制止这种行为?!对方答道:“最开始被允许了,现在禁止它就很困难。”当时也发生过把个别罪犯押送到苏军指挥部的事情,但这些人被关押几个小时后就放掉了。 被强暴者发生性病的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年纪小的受害者。治疗的医药奇缺,药房都被俄国人抢空了。医院里每天要做25例以上的性病处理。很多女孩开始尝试和一个施暴者把性关系固定下来借以保护自己。 苏联军队在征服纳粹德国的过程中大量地使用了“解放”这个词,而战后的德国人则习惯把纳粹德国灭亡的时刻称作“零点”,意指德国新的历史由此开始。让德国民众接受被俄国人“解放”的观念是很困难的。至少对于无数德国妇女来说,俄国人的到来无异于天塌地陷般的灾难。男人被囚,女人遭奸,一个民族末日的最凄惨景象莫过于此。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Donate to Wikilea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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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 | 给未来法官的信  by@汉德法官

给未来法官们的信                   (网名)汉德法官 斯伟江律师私信邀请我为在法学院的学生写封信,能够提出一些建议,一直记得德肖维茨教授所说的“提建议是一个危险的事情”,而且“大多数的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作为一个在世人看来不成功的我,本无权力给他人指点,只能从我平常的所见、所思提出一些想法供未来的法官们思考。 一、理想 理想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时髦词语,但是,对于一个法官,或者想成为法官的人而言,理想却是一个不得不提到的词汇。 相信通过本科法学教育的人都应该清楚法院与法官在现代社会的作用与意义,法院被认为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在中国大陆这样的转型社会,人们对于法院寄予厚望。正是这样的厚望与期待,坚持正义、守护良知,就应该成为法官坚守的理想。 也许有的朋友会认为我是在说大话,可是,极为坦率的说一句:如果你的人生目标是为了当官与挣钱,则做法官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坦率的讲,法院并非升官的终南捷径。在各地少有法官能够获得组织部门的青睐,得到提拔,就我的了解:只有福建省厦门市的集美区法院在本世纪初获得当地组织部门重视,多名法官获升,而其它地区则鲜有所闻,私下议论:有朋友开玩笑说,法官留着法律的血,与我党的文化基因有一定差距,未获青睐,实属常情。即使同是司法机关,在地方上,检察机关也比法院更受重视,在检察机关握有反贪侦查权的情况下,各地对于检察机关逢迎有加,在中部某省某地(经常出法制新闻的那个省),当地市级的副检察长到基层视察,县级四大家全部出席陪同,而同一地中级法院副院长在该地考察,基层法院院长邀请县政协主席明天出席,答曰:明天周末,要去钓鱼,没空!故司法机关首长轮岗,当检察长轮岗为法院院长,常有“夺我凤凰池”之叹。故对于有志于仕途的同学和同志而言,建议不要考虑做法官。 同时,对于有志于“黄金路”的同学而言,法院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相信许多法律人都读过《原谅我红尘颠倒》,如果大家认为这是写实,我想当进到法院后,可能会失望的,“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我不是说法院没有贪污腐化之辈,的确是有,但是一则风险极大(而且越来越大),实有不值,二则挣钱之路多多,实在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 在微博上曾经有位大律师质疑:法官是否会因为收入与律师间的巨大差异而对律师心存嫉恨,进而在工作中为难律师。我要说的是:对于法官而言,如果以追求金钱收入为目标,最好不要以此为志业,毕竟对于法律人而言,高收入的行业有许多,无论从国际的角度看,还是从国内的角度看,成功的大律师永远要法官的收入高的多,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为例,他在做律师期间的年收入轻松过百万美元,而担任首席大法官后,仅有区区20万美元,因此金钱不应也不能成为法官追求的目标,黄埔军校的那副对联,应该成为法官禁忌的写照:升官发财,请走别路。 如果因为个人的原因,需要获得更高的收入,就请考虑离开法官这个职业,最近最高法院的几位资深法官就辞职参加中石油、中石化的下属公司的CLO的竞聘并获得成功,与央企的CLO相比,法官的收入无疑要低得多。 事实上,对于法官而言,获得的更多的应该是一种工作上的满足感,每每做出一个满意的裁判,解决一个双方痛苦的纠纷,写出一篇经典的判决,确定一个符合社会实际的规则,这样的乐趣其实值得我们去奉献,通过法官的工作,实现人们希望的公正,“名教之中自有乐池”,何必名利? 犬儒主义的横行导致我们漠视理想的意义,但是理想却是法官工作的意义之所在,在日常工作中,我遇到诸多好同事,在微博中,我也遇到日常工作仍然坚守的法官们,他们不张扬,不愤激,冷静自持,努力坚守自己的方向,正是我辈学习的榜样。 对于确定成为未来法官的学生们,请仔细的想想:你是否能够坚持属于法治的理想? 二、谦虚 有许多的人问我:什么才是法官最重要的品质?也许我是错的,但是我始终认为是谦虚。 这一品质之所以重要的第一个理由是因为法官的任务是“居中裁判”,因此法官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虚己以听”,倾听参与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在现代社会中,法官(更准确的说是法院)是所有政府分支中最为弱小的机构,它既没有钱,也没有武器,它唯一所有的力量就是说服,只要依靠说理的力量,谦虚的面对当事人的诉求,才能够让自己的判决获得公众与当事人的支持。 因此这种谦虚要求法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以“真理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来君临众人。的确,从现代司法制度的角度看,法官的确是司法活动的最终裁决者,因此通常认为:法律是法官所宣示的法律,所以西塞罗曾经说过“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法官。”而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更是优雅的指出:“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但是正如杰克逊法官曾经说过:“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正确才具有终局性,恰恰相反,是因为我的判决具有终局性所以才正确。”是社会权力的配置让法官享有的最终决定的权力,但是如果法官因为自己享有这样的权力,就自负不凡,则法院的判决很快会被弃之如弊履,而所产生的社会后座力也会摧毁法院本来薄弱的权威,如彭宇案,因此法官尤戒:绝不能够有“权力自负症”,而应该谦虚的面对我们所拥有的权力和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期盼。 学会谦虚,先学会“倾听”。事实上,在实务工作中,谦虚能够有效的帮助法官的工作,法官的任务既然是居中判决,则要倾听控辩双方的表述就成为法官的任务,但是关键是在庭审中,我们会听到成吨的废话,当事人总是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东西“灌输”给法官,或者是因为不懂法律,或者是有意为之,当事人甚至包括部分的律师或者不断的纠缠于一些与案情无关的细节,或者是将一些问题重复重复再重复,这就要求法官有较高的庭审控制能力,通过庭审仔细倾听,实现三个目标:首先能够将与庭审无关的信息过滤,并让当事人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与理由;其次是通过倾听和观察当事人提出的诉求,建立“心证”,确定诉讼结果;第三通过倾听双方理由与理据,丰富完善自己的判决,尤其是完善自己的判决理由。 学会谦虚,还要学会理解。在审判工作中我们会遇到种种情形,遇到世人所难以想象的鬼魅魍魉,见惯世态人情,在这个时候,我都建议学习陈寅恪老先生所建议的“同情的理解”,洞悉其间关节,当然千万不要“代入”,代入会让你对于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同情,而是冷眼旁观,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案件的相关问题,唯有此,才能够最终发现案件的真实。 学会谦虚,还要学会包容。作为转型期社会的法官,极易为人们所误解,甚至有可能动辄得咎,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当事人和律师所误解甚至批判,这就要求我们更严谨的对待我们的工作,宽容的面对这一切,权威毕竟不是一天能够建成的。 三、方法 有许多人问我: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官?其实我认为更准确的问法应该是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 我不是个成功的法律人,相比于微博上诸多成功的学者与律师而言,我要学的还很多,但是就我多年学习法律的体会,有几点给大家谈一下。 1、      请注意比较法的学习: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与法律理论都是西方的舶来品,自1905年,历史上有名的“中华法系”就已经死亡了。因此以任何形式来主张“中国特色”消解现代法律体系本应具有的意义,不是无知,就是无耻(最为经典的就是调解)。因此对于法官而言,我们需要支持的是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而不是借口中国特色,规避应有的司法改革。而对于有志于法律工作的人而言,比较法的学习更是重中之重。 2、      请关注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现在中国的法院强调调解,早在2010年,我就听说中部某省某县法院宣称要建立零判决率,导致诸多法官对于法律基础理论学习的兴趣欠缺,当法院成为“调解院”,法律本身都变得没有意义,那我们又何必去学习如此繁复的理论?但是我仍然认为:目前法院系统对于调解的推崇,是对于法院功能的误读 [1] ,这一误读随着相关社会治理思路的转变而将获得纠正,换而言之,当前的做法是不可持久的,法院最重要的功能仍然是“解决纠纷”、“确定规则”,而法院要很好的实现这一功能,就必需回到法律。 对于法律人而言,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是必需的要求,对于法官尤甚,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大,矛盾类型的增加,当事人对于维护权利的渴望,和法官权威的不彰,都要求法官强化自己的说理能力,从长远来看:法院与法官的权威是建立在法官判决的说理能力上,只有通过充分的说理,我们才能够说明判决的意义,说服当事人尊重并执行相应的判决。 从这个角度看,我不赞同目前法院采取的“判后答疑”,首先这种答疑本身说明判决说理的不充分,以至于需要在判决之外,需要答疑方式来解惑,其次如果对判决之外的因素进行解释,那判决本身无法解释清楚的事情,信者恒信之,不信者恒不信之,判后答疑同样也无法解释清楚,反而让他人觉得“解释就是掩饰”,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判决之外,法官无言”应该成为司法伦理的基本共识。 这样就要求法官必须要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在判决中分析相关法律问题时,站得必须要比当事人和律师高,看得必须要比当事人和律师远,这除了要求法官认真对待双方当事人和他们律师的诉求,在判决中仔细解释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理由,同时能够对于事实做出更准确的解读、对于法律规范做出更明确的解释。 对于民商法,我尤其想说几句:有几次在微博上和同行们讨论,有部分的同行对于法学方法论的学习不以为然,认为在当前的审判实务中没有用,我坚决反对这种观点,我有幸阅读过全国各级法院的各种判决,曾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不普遍,但是有意义,就是偶尔会看到一个案件,基层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而中院改判错误了,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有一点很重要:往往基层院的法官学历较低,在判案时会凭着直觉来做出判断,结果符合社会对于正义的诉求,但是中院的法官学历较高,能够运用基本的法学方法来做出判决,但是因为学得不到位,反而存在问题。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彭宇案,有许多的同行为该案的一审法官叫屈,这位法官是法律硕士出身,学历并不低,也有一定的理论功底,那么他的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法学方法论学习不到位,分析、说理有问题,兼之庭审工作存在疏忽,最终判决不能服众,酿成大错。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深入,新型案件不断发生,律师水平不断提高,为我们审判水平提出新的要求,更要求我们强化法学方法论的学习,强化说理能力。 3、      请注重法律规范的学习:在法院工作期间,既见识过律师的代理词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表述,也见识了法官在判决中直接写“依据我国法律”这样的说法(不得不说:随着法院对于判决书的审查日趋严格,这样的情形越来越少),每次见到这样的表述,其实我都想问一句:“那条法律?!”现行我国法学院的教育,注重理论学习,忽视实践培训,其中一个重要的疏忽,就是忽视培养学生“找法”的能力。我尤记得王泽鉴先生谈到他第一次参见拉伦茨先生的课的故事,课堂上拉伦茨先生问他一个案例,王先生战战兢兢回答:依据侵权法规范做出裁决;拉伦茨先生进一步问他:请告诉我,依据《民法典》哪一条?王先生答曰:第823条;拉先生追问:其请求权规范基础是第823条的前款,还是后款?这堂课给了王泽鉴先生极其深刻的印象,也给我极大的影响。我们都在说:法律人要有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核心就是“找法”的过程,无论是我本人在法学院的学习,还是后来旁听一些法学院的课程,发现法学院的老师在教授相关法律课程时,同样习惯于不谈现行的法律规范,不谈如何就具体问题如何找法,仍然围绕着法学理论来分析,比如“一屋二卖”,会讨论到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效力与关系、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效力等等,无人会提到《合同法》第8、44、107、110、113条、《物权法》第6、9、106条等规定。 会有学者指出:我们的立法存在问题,导致大家对于学习法律规范欠缺兴趣,但是法律应该是一门实践科学,更应该是本土化的学问,换而言之,唯有对于本土化的法律规范的理解与研究,才有其实践的意义,立法的质量差,对于司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要求我们更准确的掌握法学方法论知识,更准确的理解立法意图,更准确的适用法律与确认事实。 四、压力 中国的法官面临全世界的法官所从未面对过的压力,这一点是每一位希望未来从事法官工作的同学所应清醒意识到的事情。 这种压力既来自体制内,也来自体制外,同时也来自于我们自身。 我们现行的体制非但没有给司法工作和司法权威的建立提供足够的、充分的政治支持,恰恰相反,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认为:党是一切正义的源泉,法院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正义,在整个宪制中,没有给法院实现正义的空间,因此正义得以实现,也是党的恩情,而当党认为这是不正义,并没有留给法院提出异议的空间 [2] 。这一政治制度安排的结局就是法院无法获得其独立裁判的政治支持之余,还必须承担对于司法不公的民众批判,必要时,甚至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政治后果。 非但如此,由于公众对于司法不公批评日烈,导致党和政府通过强化对于法院行政化的改革来彰显对于司法不公的制约,有部分改革有宪法支持,如检察机关的监督强化,有部分改革欠缺宪法支持,导致争讼纷纷,如人大对于法院审判的个案监督 [3] ,与此同时,急于获得审判工作正当性支持的法院在欠缺政治与宪政支持的情况下,为了减少公众对于司法不公的批判,也强化了内部行政化改革的倾向,案件审批制度、上下级法院请示制度等非但没有弱化,反而大大强化,同时由于部分司法机关领导不懂法,其采取的举措反而进一步摧毁司法权威,如河南高院的“错案终身追究制”(估计河南高院的领导将“是否是科学都尚存疑问的法学”等同于工程科学中的建筑学了) [4] 、福建高院的“无诉”(这是本年度法律界的“自杀性袭击”事件)就是其例,而更有错位的“审判管理制度” [5] ,这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的出台,彰显对于法官的极度不信任 [6] 。 其实我们所需要呼吁的是建立适合于司法活动规律的司法责任制度,通过这种责任制度的建立,强化听审法官的责任,同时避免无效监督和错误监督。 其实不止如此,只是最近才变本加厉,法院从某种情况下讲:是现行社会某种异己力量的体现,这种异己力量首先体现在政治上对于法院的政治定位的错位上,我们要问:法院是专政机关吗?公安机关是,检察机关是,可是法院是吗?从法院的社会功能看,它不应该承担这一职能,它的职能是、也只能是“解决纠纷、确定规则”,民事上如此好理解,在刑事上也同样应该如此理解,即法院本来只能是在控辩两造之间公平做出裁决,并对相关的规则做出裁决,至于“打击犯罪”,不应、也不能成为法院的功能,这是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所不同的(正是基于对于检察机关功能的理解,我能够理解但是不谅解“李庄案”的检察官,因为公诉是其职责所在,但在庭审中尤其在庭审最后的手法太过于拙劣)。但是这一功能定位无疑与目前现实政治上的定位存在极大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实际工作中捉襟见肘,狼狈不堪,尤以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为最。 但是随着公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公众对于法院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进行运作,呼吁日甚,同样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同,法院的运作相当部分是公之于众的,如公安机关的侦查相对是秘密的,并无义务向公众解释其决策过程,而检察机关也是如是,其决定逮捕和公诉,也无需向公众充分说明理由,但是法院不同,除了法律规定可以保密的,如合议庭讨论过程,其它的工作,如审判、判决等都需要向公众公开,并详细说明理由,否则法院有义务接受公众的质疑,尤其在现在司法权威不彰的时代,即使依法裁决,态度不好都会受到诟病(想想前几天在微博上,在北京朝阳法院,一件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官依据北京高院的规定做出程序性裁决,按照律师的说法,法官的态度不好,结果仍然为微博大众所诟病,就是其例),这种体制外的压力会随着微博等网络工具不断放大,会给法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法官的素质、庭审控制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法官也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但是我要说的,其实无论是体制内的压力,还是体制外的压力,都不是我最担心的,我更担心是法官的知识储备不足以应对日益变化的社会,社会转型导致诸多新形势的变化,同时产生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案件,这些新型案件要求法官具有更加广博的知识储备,处理尚有不慎,对于法院的权威的打击则是致命的,比如: l  商事审判对于平等竞争规则的诉求:这类案例只是初露端倪,以日前引起极大争议的“吴英案”和“360与QQ诉讼案”为例,前者之所以存在如此大争议,其实与审判活动的关系不大,而是在刑事立法中立法目的的定位有关,在我国的金融立法,采取的是“行业准入保护主义”,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发展,而是为了保护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利益,这导致现行的法律规定与公众对于公平竞争的渴望存在严重差距,最终导致公众对于审判结果的质疑;而后者则体现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其竞争手法日益复杂,法院必须在公平竞争与合法垄断间做出判断,而这种判断是基于对于相关技术的价值判断,稍有不慎,做出错误判断,可能会导致技术发展停滞,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判决都是为商事活动建立规则,其社会效果的好坏将严重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案件都要求不仅熟悉相关行业运作的经营知识和技术知识,更要创造性的对于相关法律进行解释,以制定出“好”的规则。 l  多元价值对于法律的挑战:价值观的多元化本是社会转型的应有之意,但是这也给审判工作提出新的难题,一段时间阅读各地基层与中级法院的判决,发现现在法院审理案件,动辄喜援引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判案,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立法规范不完全、不严谨、新问题层出不穷等等,但是适用法律原则判案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不得不将法官的价值观纳入考量,我们不敢说:法官的价值观就一定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甚至代表社会主流价值观,因此有的判决符合社会期望,有的则否,比如泸州二奶遗嘱案,判决之后聚讼纷纷,判决说理本身欠缺说服力,社会效果难谓很佳,就是其例。 l  社团自治与法律介入的界限:随着市民社会的建立,以市民自治为导向的社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要求社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个前提是鼓励发挥社团自治的作用。但是也引发一个问题,如何平衡社团自治与法律介入之间的关系。比如前几天,有位微博上大律师透露:他将代理一位高校教师就职称评定起诉某著名高校,本案似未成诉,但是我一直有个问题:如果本案成诉,最终法院判决,无论谁胜谁败,是否都构成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注意: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请勿从行政法入手,现行我国行政法上对于高校的定位本是怪胎,请从宪法角度考虑。)而随着社团的日益增多,社团在社会生活中地位日益重要,类似问题将会层出不穷,法院当如何界定自己的地位? l  与宗教事务有关的审判业务:还有一类案件在未来也将考验法院的能力,就是涉及宗教的案例,目前实务中涉及宗教的案例主要是财产纠纷,依靠现有法律规范足以解决相关纠纷,这些纠纷相对容易解决。但是我最担心的是涉及对于宗教教义的合法性的评判,尤其是藏传佛教,又涉及到民族问题,尤难处理,我从来认为:与新疆问题不同,西藏的问题本质是文化问题,文化问题有可能转化法律问题,考验法院的智慧,如“天葬是否合法?”“当信徒遗嘱要求将自己的尸骨用做法器并自杀,是否可以?其遗嘱是否有效?”等等,与之类似的问题还有可能涉及动物保护主义的案例。 上述问题只是法院将面对问题的冰山之一角,对于法官而言,更为可怕的是:这些问题解决的知识储备,我们无法在法学学术界获得支持。目前学术界特别是法学学术界仍然满足于法学研究体系的故步自封,“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欠缺对于现实社会问题的法律思考,其研究充满了法学的孤芳自赏,充满了学识的自负,对于法官而言,少有有益的支持与建树,婚姻法司解三所面临的困境其实就是这一问题的写照。 因此现在一个关键的问题:一方面人们痛骂司法不公,唾弃司法权威,另一方面是人们渴望司法救济,通过司法活动来实现社会正义,这种悖论正是今天我们这个转型社会的真实写照。正是这种悖论要求法官在夹缝中求生存,在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双重压力下,坚守应属于自己的那份理想、那份责任、那份属于未来的勋章。 五、希望 《双城记》开篇也曾经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面对着转型期的中国,我们每个人都深负重任,对于法官而言,就是如何做好我们自己,组织好审判工作,写出好的判决,通过个案的审判实现社会的正义,如此而已,至于其他,非我所问。因此我们期待着那些有志于这个伟大国家实现法治目标的学生们能够成为我们的同伴,为了未来闪亮的日子,我愿意引用《青春万岁》的诗句赠给未来的法官们: “所有的日子都去吧,都去吧, 在生活中我快乐地向前, 多沉重的担子我不会发软, 多严峻的战斗我不会丢脸; 有一天,擦完了枪,擦完了机器,擦完了汗, 我想念你们,招呼你们, 并且怀着骄傲,注视你们。” [1] 需要解释的是:我并不反对调解,我反对的是法院调解,因为法院调解会导致法院功能的混乱,包括庭审过程法官的释明与否、其它和解和调解程序的失效、当事人搭便车心理导致诉讼程序的延长、“同案可能不同的结果”等等,本次民诉法修改,我曾经建议:可以考虑废除法院调解,而建立诉前法院委托或者指令其它机构调解的程序,即: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后,受理法官可以做出评估,认为本案是可以被调解的,则委托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样的机构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法院依法准许当事人撤诉;如调解不成,则法院径行判决。 [2] 在现实中,法院并非没有试着提出质疑,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李慧娟案”,从宪政的角度看,我认为“李慧娟案”比“李庄案”重要的多,如果当年的法律人能够拿出支持“李庄案”一样的力度来支持“李慧娟案”,而不是只让最高法院和少数几位学者孤军奋战,历史将会如何不同! [3] 尤记得2011年在全国人大小组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前主任于均波与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池强关于人大对于个案审理监督的争论,这一争论是当着记者的面,公开进行,也被公开报道了。也还记得东北某海滨城市的中院一位执行法官拿着该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函问怎么办,该督办函涉及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一位人大代表,判决无误,可是拿着这个建议法院慎重考虑的督办函,是否继续执行?执行了,明年法院的人大评议谁来管?不执行,判决的尊严何在? [4] 我们可能永远无法向诸如河南高院院长这样的同志解释:为什么美国法院会存在“异议意见书”“协同意见书”等,也许无法解释多年后异议意见书成为法院的主流意见,而之前的判决也不会成为错案。 [5] 现行的审判管理制度是数字化管理的体现,而数字化管理应该是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核心(参见《万历十五年》),这是因为企业管理以“效益”为中心,行政管理以“效率”为指导,故通过数字化管理来实现管理目标的追责,但是审判工作的核心不应是“效率”,而应该是“公平”,结果这种数字化管理不问案件的具体情况,单纯的追求效率,“萝卜快了不洗泥”,在所谓“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相关考核指标的指引下,审判人员会单纯的求结案、求调解、求撤诉等,就是忽视依法判决,则最终损害的是公平。 [6] 当然,也有部分法官利用这一机制保护自己甚至谋取个人利益。由于案件的诸多决定是庭长、主管院长和审委会决定的,具体承办案件的法官将责任外卸;同时在向庭长、主管院长、审委会汇报过程中,通过操纵汇报资料,获得上级做出符合自己期望的判断,进而徇私舞弊,并逃避责任。由于这种行政化的监督制度造成了“听审的不决定,决定的不听审”,谁都在负责,就是谁都不负责,结果最终都逃避应承担的司法责任。因此这样就能够解释一个吊诡的现象:为什么河南高院对于下属法院和法官管理监督的规定最多,也最严格,但是河南报道的发生的相关问题也最多,是因为河南法官的素质最差吗?当然不是!是河南对于相关问题公开化的程度最高吗?未必!问题在哪里?就在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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