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

对“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质疑

对“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质疑 王小鲁 近一时期,“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似乎已成为未来政策考虑的一个重要部分。各地政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下,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但这一政策的经济合理性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一、过去向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是不成功的政策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了“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政策,放寛了对城市发展和对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与改革以前城乡隔绝的政策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改革前时期,城市化进展缓慢,1952-1978年这26年城市化率仅提高了5个百分点。而在1978-1998年这20年间,城市化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达到33.3%,城市化显著加快(数据见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但这个政策也有明显缺失。关键在于沿袭了限制大城市发展的传统思路,想用小城镇发展代替大城市发展。实行的结果,导致了1978-1998这20年期间城市化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数量迅速增加,而城市平均规模显著下降,大城市数量偏少、发展滞后。其中,50万人以下的中小城市从153座增加到583座,增加了2.8倍;小城镇从两千多个剧增到一万八千个,增加了六、七倍;而超过50万人的大城市仅从40座增加到85座,只增加了一倍(数据见国家统计局:《新中国城市50年》,1999;《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8、2008)。实际上,50万人这个大城市标准还是太低了。本文以下分别按市辖区人口100万人以上、50—100万人、50万人以下的标准来定义大、中、小城市。 上述变化,使全部城市的平均规模从40万人下降到30万人。中小城市的发展尽管也为农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条件,但由于城市规模过小,缺乏规模经济性,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小城镇发展的情况更不容乐观。尽管这期间小城镇数量大量增加,但单个镇的平均规模却从四万人下降到不足九千人。这说明镇的数量增加,主要是撤乡建镇的行政建制改变的结果,而不是人口自然向小城镇集中的结果。名称变了,却没有给城市化带来实质性进展,而且由于许多小城镇缺乏吸引力和自身发展动力,一些小城镇建设投资也没有得到相应回报,导致了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政策调整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对农民工进城的政策,也从最初的限制、后来的默许逐渐转为积极鼓励。这期间,大城市发展加速,整体城市化速度也进一步加快。过去10年期间(1998-2008),城市化率上升了1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4个百分点;而之前的20年(1978-1998年),年均只提高0.77个百分点。 这说明前一时期向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的城市化政策,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市化发展速度。一旦限制政策放开,人口和资源就自然更多地流向效率更高的大城市。 限制政策导致的城市规模过小、大城市过少,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不利的。国际经济学界对此有一致的认识。例如一份世界银行专家的报告(吉尔、卡拉斯,2008)、著名城市经济学家亨德森及其同事的论文(2006,2007)、以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宾塞、罗默等人的一份内部报告,都认为中国城市平均规模即使在近几年仍然小于正常水平,因而降低了经济效率。 当前在城市化政策方面,需要吸取以前政策得失的经验教训,避免重复过去走过的弯路。   二、小城市和小城镇不能替代大城市发展 城市化是所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都经历了大城市主导城市化发展的过程,而且通常各国都会形成一个或几个大都市圈作为经济和人口的核心区。这种情况近年来还在持续。2005年,美国全国43%的人口、日本48%的人口居住在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而且都比1990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加拿大的该比例是44%,比199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澳大利亚更高达60%。发达国家中,欧洲国家相对较低,法国22%,英国26% [1] 。而在中国,2005年只达到了18%。即使未来这一比例提高一倍,仍然显著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数据见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08》)。 人口和经济活动自然向大城市集中,原因在于城市的规模收益(或称聚集效应)。这来自人口和产业集中导致的市场规模扩大、运输成本节约,土地的更有效利用、产业配套能力的增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完善,以及技术、知识、信息传递、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而这些效应的形成,都需要有相当的城市规模。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这些效应会导致对生产要素的更高回报,进一步吸引产业和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导致更高的生产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在经济发展中,大城市及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往往成为引领发展的核心力量和产业聚集中心。 王小鲁和夏小林1999年的一篇论文,使用中国666个城市的数据进行计量经济学分析,发现不同规模的城市具有不同程度的聚集效应和外部成本。处在一个广泛规模区间的绝大部分城市,其聚集效应能够抵消人口和产业集中带来的交通、居住、环境等外部成本,具有正的净规模收益(或净聚集效应)。其中规模在100—400万人的大城市,净规模收益最高,达到城市GDP的17%—19%;在超过这个规模区间后逐渐递减。而规模小于10万人的城市,无法发现净规模收益。他们认为,中国城市的平均规模过小,大城市发展不足。 2006年,两位美国城市经济学家(Au and Henderson)同样使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和中国数据,得到了类似的结论。他们发现城市的净聚集效应首先随着城市规模上升而急剧上升,达到峰值后缓慢下降。他们还发现,中国城市的最优人口规模大致在250—380万人之间。他们也得到了中国城市平均规模过小的结论。Henderson还据此估算出,如果中国地级市的平均规模提高一倍,能够使其单位劳动力的实际产出增长20%-35%(亨德森,2007)。 上述中外两项研究,是世界上首两例应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实际测度城市聚集效应的研究。 小城市和镇在经济中的角色与大城市非常不同。它们通常是周边农村地区的交易、物流、服务、行政中心,以及地方性企业的聚集中心,在经济中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处在大城市周边或城市群中,它们还能为大城市提供产业配套和服务,在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中承担某些专业分工职能。但小城市和镇不能代替大城市在经济中的作用。如果不是处在大城市周边或城市群结构中,它们的经济效益也完全无法与大城市相比。 我国的经验证明,凡发展得好的小城镇,几乎无例外地位于大城市圈或其辐射范围以内。全国的“百强镇”,90%以上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而这两个地区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形成了以超大城市为核心,以几个百万人以上大城市为主干的大都市带。没有这样的条件,孤立的小城镇很难发展起来,也难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当代,一些国家出现了制造业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的现象。但这通常是在大城市充分发展的条件下,生产要素根据要素价格和要素生产率的变化重新配置的结果;是在一定的城市空间布局条件下,不同城市之间优化专业分工的结果。如果想人为跳过大城市发展的阶段,用行政力量向中小城市和小城市倾斜配置资源,结果将事与愿违。   三、政策向小城市和镇倾斜会导致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 远离大城市的小城市和镇效率偏低,主要在于其自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不足以导致产业集聚,难以形成产业配套能力和相应的商贸物流、金融、技术等服务及居民服务条件。由于就业机会有限,也往往缺乏对人口聚集的吸引力。即使靠政府投资形成了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还是难以导致产业和人口聚集,基础设施也不容易得到有效利用。这会导致过高的建设成本,甚至形成空壳城市,造成资源浪费。 改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是有必要的,但必须建立在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缜密的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之上,切不能流于一般性号召。因为这很容易迎合地方政府热衷于大规模投资的心理,导致不顾成本效益的投资狂潮。据报道,数年前内蒙清水河县政府在上级政府支持下,以1.6亿元县财政收入的财力,制定了一个斥资61亿元建设新县城的计划,结果造成大量烂尾工程、空置楼房和资金浪费。这一教训值得各级政府认真吸取。一旦全国几百个县级市、一千五百多个县城、以及更多的小城镇都大张旗鼓地铺开摊子大搞建设,可能涉及的投资至少以万亿元计;可能导致多大的资金浪费,非常值得担心。 与大中型城市相比,小城市和镇的人均占地面积大得多。据我国2007年地级市统计数据,以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衡量,50万人以上大中型城市为人均73平米,50万人以下小城市为人均94平米。另据县、镇统计数据,县城人均建成区面积为121平米,建制镇为183平米。建制镇的人均占地面积是大中型城市的2.5倍。如果按市辖区面积衡量,差异更大。100万人以上大城市的人均占地1179平米,50-100万人的中型城市是2298平米,而50万人以下小城市为5564平米(建制镇无相应数据),小城市人均占地是大城市的近5倍。 [2] 假定中国在未来30年中城市化率从现在的46%提高到75%左右,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中国城市人口还将增加五亿人。按现有数据粗略推算,如果新增城市人口的2/3集中在小城市和镇,与只有1/3新增人口集中在小城市和镇的情况相比,将多增加城市建成区面积两千万亩,多增加城市市辖区面积数亿亩。 以上数据可能还低估了大城市节约土地的效果。这是因为以上数据是依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的城市户籍人口计算的(未公布全部城市的常住人口数),而多数大城市的常住人口远超过户籍人口。深圳市是个特别典型的例子。2009年,深圳市户籍人口只有241万人,而常住人口有891万人,加上暂住人口已超过1400万人。其他大城市差异没有这样大,但也有大量外来人口。因此大城市的实际人口密度更大,人均占地更小。 很明显,对中国这样人口密集、土地稀缺的国家,如果采取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的城市化道路,城市化对土地的占用量将会大幅度上升,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无疑会被大大突破。   四、如何解决城市化中的社会福利和保障问题? 在城市化过程中,有一些挑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过去的政策实际上把城市居民分成了两类人,原有的城市居民有资格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而外来转移人口,包括那些已经转移到城市多年、长期在城市打工的新城市居民,则大部分被排除在外。近年来这方面情况有所改善,但远未彻底解决问题。 长期维持新老城市居民之间的差别待遇,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它导致社会保障的逆向再分配,扩大了收入差距(参见《中国改革》记者专访,2010),也不利于未来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但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遇到许多困难。如果人口继续流向大城市,这些城市是否有能力承受这些“额外”负担?如果通过政策引导,将农村转移人口引向小城市和镇,是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短期内,放寛中小城市的户籍限制,比较容易做到,政策上是可行的。但这不能代替大城市的相关政策改革。实际上,大城市比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更有能力承担转移人口的社会福利成本,因为前者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更高。小城市和镇收入水平较低,对社会福利和保障的要求也低,看起来更容易满足;但它们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通常无法与大城市相比,在承担这些社会成本方面并不具备大城市的优势。 即便农村人口在政策引导下真的会大量转移到小城市和镇,但如果这些市镇无力解决他们的社会福利和保障问题,又不能给他们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那么这种倾斜式城镇化政策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是把矛盾从大城市推到小城市和镇,而且会带来更多的矛盾。 真正的困难不在于大城市有没有财力负担迁入人口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事实上迁入人口为城市作出的贡献,完全可以覆盖他们的社会保障成本。要解决的问题在于首先把钱花在哪里?这需要重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而且势必触及现有的既得利益。 例如,目前这种地区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由于缺乏公共服务和就业不稳定,他们只得不断在不同城市间流动以寻找工作或较好的收入。而按现行社保制度,他们离开一个城市时至多能够领回自己过去的社保缴费,但无法拿到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一份企业缴费。随着农民工流动,这些缴费就沉淀在他们工作过的城市,成为政府的额外收入。例如据报道,深圳市因此就得到了巨额的社会保障结余。全面解决农民工社保的异地接续问题,并不是一个技术上无法解决的问题,恐怕是各地政府的既得利益使他们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动力。 又如,城市的高房价是阻碍迁入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的一个重要障碍。各地政府通常对房地产开发以及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大项目招商引资热情高涨,而对廉租房建设却往往说得多,做得少。200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达3.6万亿元之巨,而各地政府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尽管大幅增加,也仅有454亿元,只相当于房地产投资的1.2%,未完成当年计划。廉租房供应要满足城市有户籍低收入居民的需求还遥遥无期,更不用说满足迁入人口的需求了。 因此,只有下决心推进财税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才能逐步解决城市化中的一系列问题。而绕开大城市,政策向小城市倾斜,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五、关于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关系问题 在一个均衡的城市化政策下,大城市会发展较快。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都向现有的大城市或超大城市集中,使它们越来越大。更主要的,是需要出现一大批百万人口级别的大城市。假定未来20-30年中,中国新增加100座这样的大城市,平均规模200万人,也只不过多容纳两亿人,占不到5亿新增城市人口的一半。这些大城市需要从现有的中型城市中产生,同时也需要有相当一批小城市替补中型城市的空缺。 但这只能从少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产生,主要应当是市场机制引导的结果。政府的作用,是在市场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这一趋势。如果不顾条件地大面积铺开,搞政府主导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结果可能会南辕北辙。 但自发的市场导向也会带来城市规模过大的问题。像北京和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在全国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不容低估;未来10-20年中,也许在中西部地区也需要形成两三个人口上千万的超大城市,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但这些超大城市的规模都不宜无限扩大,否则会导致其负面外部性上升,超过合理的经济规模。 不过,单纯采用行政手段限制城市规模扩张,成本很高,作用有限。对于人口上千万的城市,制止其无限扩张更好的手段,可能是规划加疏导。即一方面通过城市合理规划限制其“摊大饼”式的外延扩张,另一方面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促进其临近地区大城市的发育,形成由几个大城市和更多中小城市组成的合理的城市群结构,并以便捷的交通网络(特别是城际轨道交通)连接起来,形成同城效应,疏散核心城市的压力。 限制超大城市无限扩张的另一个途径,是消除人为的政策倾斜。例如,此类城市常常由于其行政地位而享有较多的政策优惠,包括中央给予的财政支持以及城市水价、电价、城市交通价格等优惠。这造成了额外的吸引力,加强了人口向这些城市聚集的趋势。要改变这一状况,应该消除人为造成的不同城市之间价格和福利水平的差异。 总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搞好区域布局规划和城市规划,并消除逆市场的政策倾斜,是促进城市规模优化主要应考虑的手段。   文献来源: Au, C. and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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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被谎言淹没的房地产统计数据与“巴比”慈善

拯救被谎言淹没的房地产统计数据与“巴比”慈善   2010-9-28 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的统计数据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某些数据失实,而是激励机制错位、虚假劣根性至今没有受到清理的必然结果。       曾经遭到耻笑、成为谎言象征的国家统计局房地产数据,有了求真的可能。9月25号,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住房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改进住宅销售价格统计办法。我们应该为国家统计局姗姗来迟的改革鼓掌,同时要指出,此次改革是一次不上不下的半吊子改革,只改革最粗浅的部分,却希望获得最大的掌声,是不现实的。       我国的统计改革需要攻克的核心难题,是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我国历年GDP统计、收入统计还是房价统计,错讹百出,难以服众。       统计数据之所以屡成笑话,一是目前的错误激励机制,让官员造假拥有向上的阶梯。更错误的在于,造假支付的成本较小,获得的收益较大。二是从上到下普遍失信——统计空置率就有了专门的空房管家,经济适用房大半流于寻租者之手,电信诈骗在境内外形成完整产业链——我们目前的信用已经低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没有抵押物银行贷款多半会成坏帐,没有强制手段,多半的纳税者就会少报收入。原本应该成为表率的公务员阶层,成为反面样板,刺激了底层的造假行为,由此形成双重负向反馈。       在这样的环境下,好高鹜远得到的必然是海市蜃楼,与其进行道德教育,不如立足于现实,以最简捷有效的办法控制住谎言动机。       统计改革要害在真实,真实之后才是样本的典型性。目前公布的改革办法,属于偷懒者的改革,并没有从机制上根绝造假土壤。       这次房地产数据统计部分抛弃了以利益共同体上报的数据,改为由市场交易价格、上报价格与调查价格三者结合。新建住宅销售部分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改成网签价格,是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改革。变革不多,数据现成,但改变了由利益团体主导数据的局面。另一项值得称道的改动是,建立同品质楼盘的环比指数,可以由此对于相近品质楼盘的价格划出曲线,以确定不同品质楼盘的真实价格,避免出现以低价盘稀释均价、用高价盘带动楼市制造消费恐慌的情况。       遗憾的是,改革并不彻底,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不另作调查。也就是说,其他的35个城市仍存在大范围的造假土壤,如何预防一半数据失真付之阙如,造假者不受惩戒就相当于鼓励了造假者。       更严重的问题出在二手房住宅销售价格。根据征求意见稿,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不要对房地产中介提供准确的数据抱有太大的信心,房地产中介本身就是利益群体中的一分子,阴阳合同避税等手法大多由中介公司一手炮制,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手段,大型的、代表性强的房屋中介公司信用与小公司相差无几。       关键问题在于统计部门调查员的实地采价的规模到底有多大,是大多数数据依靠统计部门对于典型楼盘的实地调查,还是由中介部门上报,如果中介部门提供虚假数据、调查员根据虚假数据闭门造车,又该受到怎么样的惩处?只有公布细微处的统计数据,才能让造假者无所遁形。       为了追求真实,王小鲁不惜抛弃常用的国际惯例“科学统计方法”,以适应中国的现实,这才是科学求真精神与本土实际的结合。一味采用国际惯例,那是无视中国现实的食洋不化,一味抱着利益集团上报数据不放,那是官僚作派与衙门作风的结合。我们必须诚实,老老实实地承认,由于多年来对市场的铲除,我们铲除了健康市场亟需的信用;由于多年来对“四旧”的破坏,我们糟蹋了传统文化的信用精华;由于对西方的近代恐惧症,西方保障信用经济运转的制度文化被抛弃。       话说至此,我们才能看清楚巴比慈善的本质:那是在没有正确激励机制、缺乏普遍诚信的土壤上,建造一座缥缈的道德通天塔。       行慈善义举的企业家当然令人尊敬,但大部分人还得回到人间,让他们与官员们一起,从不说假话、不寻求权贵依托开始,践行公民责任吧。   注:下午与任志强、冯仑、胡紫薇三位一起,讨论中国房地产。     各人戴着花环,但房地产可不像花环那样烈火烹油。     冯仑说他的低碳房产与立体城市理想,任志强强调任何时候买房都是好时候,主要是高端与低端,未来收益较大,我还是讲商业与轨道结构溢价,没有闭着眼睛就涨价赚钱的好日子了。不可能。       头痛欲裂,涕泪交流,很狼狈,逼得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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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产的滋味不好受

被中产的滋味不好受   2010-8-31 京华时报       全球经济谷底挣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焦头烂额之际,亚行传来好消息,中印中产阶级大幅增加,拉动全球消费就指费这两国的中产阶级。       亚行以较低的标准使大多数中国人被中产。8月26日,亚行题为《亚洲和太平洋地区2010年关键指标》的报告,有专节分析亚洲中产阶级的崛起。按照远低于西方的每天消费额在2到20美元之间的群体,2008年亚洲中产阶级人数达19亿,占亚洲人口总数的56%。这一比例在1990年仅为21%。就绝对数量而言,中国中产阶级人数是亚洲最多的,达到8.17亿,在所有亚洲国家中居首位,占全国总人口的六成以上。而印度中产阶级人数在2005年达2.74亿,约占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       每天2美元的消费标准,不够买一个鸡腿汉堡,不够支付煤气水电费,在城市中绝对属于低收入群体。虽然亚行将中产阶级又划作“底层”“中层”“高层”三类,表示中国“中产阶级”中有3.03亿属于底层中产阶级,一旦遭遇重大危机,很容易重新陷入贫困。       以每天2美元的消费与中国消费水平相对应是可笑的。国际上总是对人民币购买力持过于乐观的态度。1993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了其根据购买力评价法重新估算的结果,1990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300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4740亿美元,在总量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排名世界第三。数据一出,举世哗然,国际上认为中国财富已经足够多,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       实际情况如何?按照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8月中旬公布的数据,中国还有1.5亿人未达到联合国一天一美元收入的标准。国际通行贫困线是每天收入不足一美元,中国是1196元人民币,即每天0.5美元。如果以每年收入少于3000元作为贫困线,我国目前尚未脱贫的人肯定超过1.5亿。事实上,每天2美元的消费离贫困群体更近,离中产收入阶层更远。       我国曾经提出自己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标准。2005年1月媒体报道,根据30万份问卷,有效问卷263584份,在诸多的数据分析之后,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综合处处长程学斌给出的国家统计局最新的中产阶层收入标准是6万元到50万元,范围是城市中等收入群体的一家三口为标准计算,当时约有20%的群体达到了这一标准。亚行的标准甚至比国家统计局的标准更低。       对于一个人口众多、贫富严重不均的社会,人均收入与消费意思不大,中国还面临着严重有收入的不均衡,最近王小鲁先生所得出的隐性收入9.54万亿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正在更加严重地走向哑铃型结构,而不是健康的橄榄型结构。       不仅中国,在金融危机以前的资本时代,贫富不均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现象。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吕大乐认为,收入并不能够成为被强调的起点。就香港而言,月薪2万到5万港币完全可以排到中等收入群体了,但是,“这并不是等同于你就成了中产阶级”,“还要看你住的房子的房价,你的消费方式,是否住在体面的楼盘,是否有定期的度假等等”。按照这样的评价标准,吕大乐认为,香港的中产阶级最多占到人口比例的20%到25%。这个群体并非家财万贯生计无忧,现在也逐渐被卷入裁员、失业的漩涡。       如果加上中产阶级还需要收入以外的其他要素,如一定的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具备就业能力和职业权力,讲究消费与生活方式,对社会公共事务有一定影响力等标准,中国的中产收入阶层人数将更少,在互联网以前中低收入阶层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而在互联网诞生之后,中低收入阶层成为匿名的大多数,他们的发言权很难形成影响社会公共事务的统一的合力。       中国的脱贫成就举世皆知,但中国形成中产收入阶层的努力尚未收效。因为中产收入阶层意味着城市化的大致完成,意味着公民社会与公平社会基础的建立,意味着富士康模式的大致终结。       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师李钟和表示,“尽管亚洲中产阶级同西方中产阶级在收入和消费上仍存在很大差距,但其消费总额增长非同寻常,消费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确实,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增长全球第一,导致很多人一夜之间被中产,这恰恰是中国之忧,而非中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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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早该改革了

统计局早该改革了   2010-9-4 南方都市报       统计数据是一个国家诚信的象征,是决策科学的保障,更是经济转型的必备条件。       处于经济转型时代的统计机构与统计学家是幸事,美国“咆哮的20世纪”之后政府与国民对缺乏数据痛定思痛,诞生了一批重要的统计机构与统计学家,西蒙·库兹列茨因为完成了从1869年开始美国国民收入帐户重建工作,获得了197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中国经济是全球关注的焦点,而中国的经济数据则是全球难点,如果谁能够通过准确的统计数据把握国民经济的脉搏,将是功在全球、功在千秋之事。       与中国经济所发生的变化相比,中国统计改革是滞后的,出现一系列工资、就业被增长,CPI、房价被下降、地方GDP总和屡超全国数据等咄咄怪事。       面对质疑,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近日在第二期媒体统计知识研讨班上表示,国家统计局将做出六个方面的改革,包括各地GDP统一核算和现有房价统计方案等。国家统计局总算对质疑做出了正面回应,笔者一度以为国家统计局只要两个新闻发言人与几个笔杆子就能够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让数据信用彻底垮台。       统计数据最致命的伤害是虚假,假数据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统计数据来源问题,比如我国的房价统计数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利益攸关的数据只听信得利者一面之词,当然会让国民群起质疑。而在灰色收入的调查方面,国家统计局有关收入争执的核心就是数据来源是否真实,王小鲁的可贵之处在于以一系列方式将收入造假的动机降到最低。       第二个原因是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统计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统计口径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成长最快的部分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包含在内。经济已经市场化,统计数据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怎么能不闹笑话?       从去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工资统计进行了较多改革,增加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将老口径改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细化了工资分类口径、分行业数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今后将完善工资统计,争取把一部分大个体户纳入调查范围,同时细化岗位基础,研究统计计算工资中位数。希望能够尽早看到实效。       第三个原因是有数据而不公布,任由大家瞎猜。比如失业率统计方面,调查失业率的真实性高于登记失业率,我国并非没有调查失业率,按照目前国家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并公布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局提供31个大中城市月度调查失业率和全国劳动力市场半年调查,但并不向社会公布。有了数据而不公布,难道是对数据不自信,或者调查失业率公布之后会吓坏众生?以一个失真的数据糊弄大家的结果是,坊间的猜测越来越多,对于失业的恐惧感越来越强。       最后一个重要原因,倒不是统计局有意造假,而是全社会造假之风盛行。近两年我们屡屡听到大专院校以虚假的就业率完成就业指标之事,大学生就业率明显失真:一方面大城市失业蚁族聚居、另一方面高校就业率花团锦簇。此时,尤其需要统计局人员向王小鲁学习,避开传统的高校上报方式而以抽样调查为主,真正了解中国大学生的就业水平,对教育效率做出准确评估。       我国统计方法借鉴美国较多,拿来主义有时可以事半功倍,但有时会水土不服。比如我国的GDP数据较多地受地方政府政绩出数据的影响,此时如果以发电量与用电量进行纠偏,辅之以能源利用率参数,将能最大限度地纠正GDP注水问题。       统计数据虚假顽疾不仅因为以往统计局自命为朝南坐的官僚机构,更因为受到从地方政府到企业各种利益阶层的困扰,统计人员需要有直面真实的勇气与牺牲精神,才能突破利益的铁网。       统计局不是活雷锋,也没有必要成为活雷锋,从制度上保障统计真实性,仿照审计署建立从上到下的垂直管理机制,就能避免统计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对数据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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