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民主

美国之音 |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宗教自由 (6)

华盛顿 — 美国很多总统对于自己笃信的宗教有坚定信念。   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经志愿做一名全职的基督教牧师,为此进了哈佛大学专修神学。在担任总统迁入白宫后,亚当斯下令在正式的餐厅刻上祷词:“我祈求‘上帝’,将最好的祝福赐予这间屋子和以后居住在这里的每个人,但愿唯有诚实睿智的人永远在这屋檐下治理!”这个祷告词至今仍刻在白宫的餐厅里。 (纪录片《与肯尼迪夫人一起游白宫》片断) 记者:“肯尼迪夫人,在壁炉台上刻有祈祷词的那个铭刻,是白宫里面最令人感动的物件之一。” 肯尼迪夫人:“是的。那段话来自写于白宫的最早一封信。那封信是约翰•亚当斯写给他太太阿比盖尔的。约翰•亚当斯是第一位住在这里的总统,他当时刚搬进来两天,具体日期是1800年11月2日。” 艾森豪威尔总统在他的第一次就职演说里宣称:”除非建立在深切感受到的宗教信念上,否则我们的政府就是毫无意义的。”   美国总统尼克松曾经说过,“美国乃是一个‘上帝统辖下的国度’。”   即使是自由派的克林顿总统和奥巴马总统,也经常从圣经中找寻决策依据和行为指南。   美国民主党向来支持堕胎。身为民主党的代表人物,克林顿在担任阿肯色州州长期间,加入了以马内利浸信会。他的牧师瓦特从圣经中寻找依据,让克林顿相信,《圣经》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禁止堕胎的。   美国现任民主党总统奥巴马,也是虔诚的基督徒。他在2012年5月宣布支持同性恋婚姻,成为美国首位公开支持这个敏感话题的总统。   奥巴马:“对我个人来说,确认‘同性伴侣应该可以结婚’是很重要的。”   奥巴马说,“圣经里也告诫我们,要‘以自己想被对待的方式对待别人’”。   但是很多基督徒引用《圣经》中的其它章节来反对同性恋婚姻。他们认为奥巴马对此问题的立场是与基督教精神相悖的。 保守派作家卡尔•托马斯评论说,“奥巴马总统引用‘黄金法则’,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圣经的整体性以及上帝本身。只有上帝才能为人类的行为设定准则。” 美国弗吉尼亚州“河景浸信会”的牧师沙恩•维尔伯恩说:“我们许多祖先说过,如果没有管理国家的基督徒,我们的宪法、我们政府构成都不会出现。在许多案例中,我们曾偏离过这样这些准则,我相信我们尝到了后果。我们当然希望我们的领袖秉持圣经的准则和道德原则,因为这是美国屹立的基石。” 自上而下,美国历代领袖的坚定信仰带领这个高度奉行宗教自由的国度走过了200多年的沧海桑田。宗教自由不仅仅是宪法第一修正案阐述的原则,更是美国人行动的指南,也是深深植入美国文化肌体的DNA,塑造了,并将继续塑造着美国人的性格。 2012年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在自由大学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文化带来了变化。不是自然资源,也不是地理因素,而是人们的信仰和价值观塑造了一切。”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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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宗教自由 5

华盛顿 — 美国第一任总统、国父华盛顿在总统就职典礼上,亲吻《圣经》,手按《圣经》宣誓,并且在正式誓词之外,另外说了一句“我宣誓,我祈求上帝的保佑”。   自华盛顿之后,美国历届总统就职时,都向《圣经》宣誓,并在就职演说中祈求上帝的保佑。   法国著名的政治学者托克维尔在其《美国民主》一书中说,“在美国,宗教虽然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但却是政治设施中最为重要的设施”。   美国维吉尼亚州“河景浸信会”的牧师沙恩•维尔伯恩说:“你肯定希望你的领袖有道德指南。圣经告诉我们‘美国受到保佑,它的上帝就是造物主’。我们的祖先说,我们是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上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宗教狂热者建立的国家。”   美国历届总统大都有鲜明的宗教信仰。在遇到重大的挑战和决策时,总统们最终会回归他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准绳,找到下定最后决心的力量。   林肯总统执政时,美国的钱币开始印上“我们坚信上帝” (“In God We Trust”)的字样,至今如此。   南北战争初期,北方军队战事不利,在奔牛镇遭到第二次惨败。这是林肯执政后最黑暗的日子。为了理清思路,林肯写下了“静思上帝的旨意”(Meditation on the Divine Will),希望通过坚定信仰,找到坚持下去的勇气:“我几乎可以肯定,这场战争是上帝的旨意,而且是他的旨意让它并没有马上结束……”   南北战争结束后,关于北方的胜利,林肯回归到信仰范畴,总结说:“加理森的逻辑和道德力量,以及国家和军队中的反对奴隶制的人民成就了这一切”。威廉.加理森是新教浸信会教友,他提倡依靠基督教说教废奴主义,并产生很大影响。   在二战后,接任罗斯福总统的杜鲁门是虔诚的浸礼会信徒。他12岁时已经将《圣经》从头到尾读过两遍,并能将其中的历史故事娓娓道来。就任总统后,他常常在幕僚们准备好的演讲稿中加入《圣经》中的教义,并严格按照自信的宗教信条做决策。   杜鲁门的女儿玛格丽特.杜鲁门回忆说,杜鲁门在总统生涯中最难的一次决策便是是否承认单方面建国的以色列。   杜鲁门重视《圣经》中的先知预言,相信犹太人一定会回到上主所“应许之地”(Promised Land)。他还非常同情二战中数百万流离失所的犹太人,更是强烈痛恨和谴责奥斯集中营的惨剧。二战结束后,接替罗斯福入主白宫的杜鲁门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支持愈加明朗化。   1947年11月, 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决定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立两个国家,即阿拉伯国和犹太国,但阿拉伯世界对这一计划并不满意。1948年,犹太人决心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国家,阿拉伯国家则威胁要对犹太人开战。形势日益紧张,作为二战后全球实力最强的国家,美国的立场至关重要。   一向同情犹太人的杜鲁门有心承认即将建立的犹太国,但以国务卿马歇尔将军为代表的美国政要多半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无异于得罪整个阿拉伯世界。   在以色列独立前夕,杜鲁门召集美国国务院官员到白宫开会。马歇尔甚至威胁说,如果杜鲁门承认以色列建国,他就会在下次总统大选时,投票给杜鲁门的对手。   直到1948年5月14日下午6点,以色列宣布独立时,美国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当天,华盛顿闷热的天气仿佛这个焦灼的大难题,亟待一次突破。杜鲁门反复挣扎、犹豫,一直到以色列向白宫发出请求,要求美国承认其国际地位。杜鲁门终于下了最后的决心。在以色列宣布独立的11分钟后,杜鲁门宣布,美国给予以色列实质性的承认。   1949 年初,以色列首席犹太祭司赫佐格(Yitzhak HaLevi Herzog)与杜鲁门会晤时说:“上帝将你置入令堂的子宫中,好帮助以色列在两千年后重生”,杜鲁门听后,热泪盈眶。   杜鲁门卸任总统后,曾访问纽约市的一所犹太教神学院,他的好友埃迪•雅各布森介绍他时说:“这位就是帮助我们创建以色列的杜鲁门”。杜鲁门则说:“什么叫‘帮助创建’,我就是解放犹太人的波斯王‘赛勒斯’再世”。   2012年5月12日,2012年的总统参选人罗姆尼在全美基督教最高学府自由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鲜明阐释了宗教价值对美国政治和文化的深刻影响。他在讲话中说:“最初,美国信任的是上帝,而不是人。宗教自由是我们宪法中第一项自由权利。无论是对被告的公正、对有需要的人和病人的同情,也是对等待出生的婴儿的怜悯,美国没有比基督教意识更伟大的行动力量了。”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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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宗教自由 3

宾夕法尼亚虽然实践了“宗教自由”的原则,但这一理想直到18世纪晚期才被美国的国父们写入法律。 虽然美国的建国先贤都信教,但其中大多数人信奉美国“独立宣言”中所宣告的“天赋人权”精神: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宗教自由上迈出第一步是维吉尼亚。1786年,维吉尼亚议会通过了美国国父之一托马斯. 杰斐逊起草的《维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其中写道:“上帝创造了人思想的自由,用惩罚和负担来影响思想,只能造成人伪善和卑俗的习惯,是对上帝的计划的背离。” 这部法案保证了所有公民的信仰自由,也保证了教会和国家的分离。它是人类历史上真正实践的第一部宗教自由的法律,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前身。 杰斐逊本人以起草了这份文件而自豪。他的墓碑上没有标榜自己曾担任过美国总统,反而写道:美国《独立宣言》和《维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作者,美国维吉尼亚大学的创建者。 自此后,宗教自由原则便扎根在美国人的心中。 美国维吉尼亚州“河景浸信会”的牧师沙恩•维尔伯恩说:“信仰没有障碍, 我们仍在享受美国的宗教自由,按我们选择的方式敬拜。美国政府不关涉我们在教会中的任何活动。我们有充分的自由。” 伴随着独立宣言的发表,北美13个殖民地与其宗主国英国展开大战。1783年,战争以美国的胜利结束,但独立后的美国人纷纷卸甲归田,并不着急建立联邦政府。此后4年中,“美利坚合众国”既没有国家元首,也没有联邦政府,更没有宪法。 这使得美国面临内战、无政府状态等一系列危机。于是,各地区的建国先贤们在1787年重新聚集到一起,召开制宪会议,经过几个月的磋商和妥协,终于制定了一部“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200多年来,这部经典宪法从没被改过一个字。 然而,新宪法中并没有关于宗教自由或个人权利的规定。某些代表因而不肯在宪法上签字。当时在法国任外交官的杰斐逊写信给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说:宪法中没有权利法案,令他非常不安。 1789年,麦迪逊在美国联邦众议院宣布制定“权利法案”的计划。经过参、众两院的努力,1791年,国会提出的12项修正案中有10项获得通过,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第一到第十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容为: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这是一种平衡,一方面政府不能去创立宗教,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去保护宗教自由。”乔治顿大学神学院客座教授拉午•史丁浩森说。 第一修正案寥寥数十字,但确立了美国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本政策,使美国成为第一个在法律中明确保护宗教自由、提倡宗教宽容的现代国家。 此后,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Hugo Black)对宪法的宗教自由原则有了进一步解读:“州或联邦政府均不得设立国教;也不得制定法律扶持或偏袒某个宗教;任何人不得被强迫信或不信某一宗教,去或不去教堂;任何人不能因其宗教信仰或不信仰而受处罚。无论数额多少、名目为何,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不可为宗教活动或机构征税。政府不得公开或秘密参与任何宗教组织或团体的事务”。 在第一修正案的保障下,200多年来,美国各类宗教蓬勃发展,并呈现多样性态势。2012年3月,美国著名民调公司盖勒普指出:总体来讲,美国今天仍是一个“宗教国家”。 布什总统2002年在清华大学发表演讲时,曾说:“美国是一个受信仰指引的国家。曾经有人称我们是一个’教会精神’国家。你们也许有兴趣知道,95%的美国人说他们信仰上帝,我是其中一个。” 对美国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在全美范围内,有40%的民众认为自己的“宗教性非常强”,他们认为,宗教是他们生活非常重要的方面,并且每周(或几乎每周)参加礼拜活动。28%的人认为自己有“适度的宗教性”,32%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没有宗教”,很少参加宗教礼拜。盖勒普的调查显示,到2011年,美国的主要宗教包括新教、天主教、东正教、犹太教、摩门教等,其中新教等主要教派中又包括各种形形色色的小教派。 众多的教堂分布在美国的大街小巷,社区邻里,有时一个十字路口有三四个教堂并立的现象比比皆是,象征着美国人的信仰和精神寄托,也鲜明地体现着宗教自由的美国精神。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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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式民主 :白宫婚礼

美国第一家庭的婚礼庄严而盛大。如果婚礼地点设在白宫,那就更令人向往了。在白宫举行的19场婚礼中,有的神秘,有的奢华。即使经过了时间的磨砺,这些浪漫的婚礼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是白宫永不褪色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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