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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利東街重建項目專享港鐵站出入口

政府今年九月就擬在市建局利東街重建項目,增建一港鐵出入口 刊憲 。該港鐵站出入口將會成為灣仔站 D 出口,由市建局出資,以約 100米 的隧道穿過修頓遊樂場直達利東街。施工期間修頓四個中的兩個籃球場須輪流封閉。因須加建隧道通風口,修頓遊樂場的面積將永久損失,施工期間的莊士敦道東西行線也有改道措施,只能以雙線雙程行駛。近年增建的港鐵出入口往往配合港鐵站附近不同的物業作接駁及設計,引導人流進入商場。據港鐵今年三月提交予 區議會的文件 ,也明言要配合市建局利東街 H15 項目,「提升灣仔南北行人網絡聯繫。」出入口直達利東街項目的地底,由地底到地面的空間是否要經過商場,暫時也不得而知,不過屆時港鐵出入口正正位於利東街內,而未來利東街將會是一條兩旁開滿商鋪的私有化「行人專用區」。目前由灣仔港鐵站前往皇后大道東一帶的市民,多數利用譚臣道的港鐵站出口,橫過莊士敦道後便是太原街及春園街,兩條小街開滿小販,人流極旺。利東街 H15 項目的出入口,將引導前往皇后大道東、合和中心及胡忠大廈的市民使用,你可以說是「疏導人流」,也可以說是為市建局的行人專用區「拉人流、搵生意」。 修頓遊樂場「優化」工程 因為興建地底隧道須徵用兩個修頓籃球場及兒童遊樂場,並採用明挖回填的方式。在今年三月的區議會會議上,港鐵代表卻將明明剷平現有設施的行為列作「環境保護措施」,表示在興建隧道期間會「同時進行修頓遊樂場的優化工程,包括重鋪籃球場的地墊、更換儲物櫃及座椅。」,並將日後工程完成後平添一座的通風樓說成是「垂直綠化」。筆者在 2008 年時曾旁聽當年的灣仔區議會會議,有議員便提出當局可在興建隧道時可同時進行其他工程,以免影響居民。本來是減少擾民的好建議,如今回過頭來看卻成了淡化隧道環境影響的「語言藝術」。 不駁合和,不能也 零八年的 灣仔區議會 討論利東街港鐵出入口時,黃宏泰議員曾問可否將出入口延至皇后大道東,也有議員質疑為何不能接駁合和中心及胡忠大廈。當時市建局的規劃及設計總監馬昭智先生表示,利東街項目地底是停車場,他表示「若要行人在有廢氣而且焗促的停車場行到地鐵站,倒不如讓他們行走在一個無障礙且有綠化的行人專用區更好。」當然,這個行人專用區是屬於市建局利東街項目,兩旁設滿商鋪。有趣的是,有議員問行人專用區是否設有上蓋,答案為「沒有」。至於不能接駁至合和中心,是因為「合和中心地下是百佳超級市場,根本沒有出口供行人使用。」 當然,這是技術考慮,還是保存行人專用區的人流計,實在無從奚考。 新出入口由市建局出資,市建局在設計時顧及自己的利益,港鐵予以配合。然而小市民的聲音在那裡?每日使用港鐵的乘客沒有選擇,被引導到新的出入口,不常來的市民亦只能相信港鐵的水牌找出口。未來利東街行人專用區行人一定不少,然需求是可以創造出來的,市建局及港鐵已替灣仔的居民選擇一個露天的商場,捨棄太原街及春園街的排檔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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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凍肉公司豬腸贈油尖旺食物銀行

凍肉公司豬腸贈油尖旺食物銀行 2012年8月25日上午,一凍肉公司把一批豬腸贈油尖旺食物銀行(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營運,食物分享計劃贊助)。油尖旺食物銀行多謝香港宣教會恩澤堂,協助切割及分發豬腸。 歡迎登入<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視像頻道>,重溫<凍肉公司豬腸贈油尖旺食物銀行>的部份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vITj3evj_4 影像串流:  See 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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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尊重與平權

(利申:當日因為要去圖書館,順手同同學去埋城市論壇現場) 同性戀權益的問題愈炒愈熱,成為剛過去星期日城市論壇的議題。論壇上各講者的言論和觀點我不在此覆述和評論,但在鏡頭以外卻發生了一件事。 在不記得是第3或第4節的時候,有一位女同學(年紀應該跟我們差不多)在閘口與一眾維園阿伯激烈理論。該女同學情緒激動,之後更嚎哭起來,大叫”你地好過份”。 有幾個記者和市民立即衝前拍攝,場外一位女仕立即打開遮阻擋鏡頭,而該女同學在另一位男同學陪同下返回會場,情緒仍然激動。 我不肯定這位女同學是否LGBT,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在場外被一眾維園阿伯言語侮辱。一個女仔在大庭廣眾下被辱罵,不論是否因為同性戀,相信對她的傷害也很深。 而今天當我上高登的時候,發現其中一個帖子也是講述這件事,有市民把片段被放上Youtube。 記得在劇集”甜言蜜語”的其中一幕,徐子珊飾演的弱聽女主角在超級市場購物後因防盜器響起被保安截停,誤會她高買。在爭執間男主角馬國明出來為女主角解圍,他大聲指責保安冤枉,又多次強調女主角”佢係聾人”。後來雖然證實是一場誤會,但女主角因為被”唱通街”般間接被辱而非常生氣。 我相信不論是”甜”的男主角還是拍片的市民傳媒,他們都是出於公義的原則去做出這些行為。然而,大家又有沒有想過這是極不尊重的行為?而且我們無法看到鏡頭到達現場之前的經過,在Youtube上看到的只是事件的部分,非在場的人是不知道事件是怎樣發生,但焦點卻落在該女同學上。這不是對她更深的傷害嗎? 我想這個市民都只不過是想更多人關心LGBT平權而把影片放上網,證明香港社會並非如蔡志森所言是沒有LGBT歧視問題。也許每一個突發的鏡頭好像都是很珍貴的,但在拍攝之前大家要想想,我們是不是在尊重他們? 另一方面,城市論壇的其中一個參與規則就是要尊重對方的身份和發言權利、不可以人身攻擊。而我認為同志平權的重點正是在於”尊重”這兩個字,這兩個字也是香港社會和香港人一直所缺乏的。其實蔡志森指”沒有歧視,不需立法”的說法不無道理,如果在一個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的社會,根本沒有歧視的問題,當然不需要立法。在海洋公園內,人人自律沒有人打尖的話就當然不用大字標貼”不准插隊”。因為LGBT在社會上得不到應有的平等機會和尊重,我們才需要立法為他們爭取平權。 歧視這樣東西本身就不對,立法只是希望通過一個法律制度去阻止歧視,達致”以法達義”我法治層面。如果在立法後,社會真的如蔡志森所言會出現”歧視不同意同性戀者”的情況,在社會公義的原則下也應該訂立”反歧視歧視同性戀人士法”。而如果在”反歧視歧視同性戀人士法”立法後又多了”歧視反歧視歧視同性戀”的情況,其實也應該立一條”反歧視反歧視歧視同性戀法”……也許這樣很煩,但在一個缺乏公義和尊重的城市裡,這是維護法治和平等的最好辦法。 LGBT權益這一個議題的確是很大爭議,但其實有時我們很簡單地想一想,被社會歧視的不是別人是自己,你又會怎麼想?又或者是,你的子女是同性戀者,你又會怎樣想?不錯,社會要歧視的東西有很多,要全部立法真的是不可能。昨天被歧視的是少數族裔、今天被歧視的是LGBT、明天被歧視的可能是本地球迷(其實這個問題一直都在)、後天的可能是高登仔……對,如果社會對本地球迷、高登仔是有歧視的情況並影響該等人士的平等機會,政府亦應立法去阻止這些情況發生。 如果不想這樣煩,我們就必先學會尊重。有時候,嘗到將心比己,在情緒激動是被拍的是自己、被社會歧視的是自己、自己的兒子是同性戀者,那我們應該站在那一方、說一些怎樣的說話、做怎樣的行為。我不期望維園阿叔會這樣想,但至少在螢幕前的你會這樣想。 最後,謹向那一位女同學致歉,因為我們做了一個沉默的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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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影像報導:亞視,關注香港未來?

亞洲電視(亞視)以「亞洲會」名義聯同約四百名員工、藝員在政府總部舉行集會,抗議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有亞視藝人劉鍚賢打趣回應本網記者提問,有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與亞視高層對話,其間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指電視廣告收益已到頂。到底關注香港未來,是否一定要「否決」就的免費電視台呢? 相關報導: 亞視集會鬧劇 員工人在心不在 編輯室周記: 無線亞視我們受夠了!要求政府盡快批出免費電視牌! 亞視周日集會惹爭議 可恥兼有違人權 影像報導:一台獨大,創意工業,生死存亡 本短片由 inmediahk.net 製作,內容以 Creative Commons「共享創意」授權 – 引用出處及非商業性。公民獨立影像製作,需要大家的支持,請捐款支持「獨立媒體(香港)」 http://inmediahk.org/support-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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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促政府履行公約人權責任 立法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人權監察11.10新聞稿)

促政府履行公約人權責任 立法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 2012年11月10日 香港人權監察趁今日舉行「同志是敢的」遊行,促請政府正視不同性傾向人士備受歧視的情況,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責任,展開性傾向歧視立法,以保障性小眾的基本人權。 香港人權監察對日前立法會否決何秀蘭議員所提「同志平權」議案感到遺憾。議案要求卑微,只不過是「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政府卻表明無意展開諮詢,而立法會連展開諮詢也否決。人權監察批評政府以及立法會部份議員欠缺人權識見及承擔。 其中有論者指社會未有共識,推出公眾諮詢會引起社會爭議。人權監察重申,人權基本保障不應訴諸社會共識、文化、宗教或價值觀等,亦不應藉此維護歧視,否定和剝奪小眾平等機會的基本權利。在民主社會中,更須尊重和保障小眾權利,否則只會造成「多數人的暴政」。 亦有論者擔心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會損害言論自由。人權監察提醒,若要限制言論自由,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是須經明確法律規定,為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有必要才限制。限制言論自由亦須被證明為合理和合乎比例,而且是為了達至上述民主社會所必需的合法目的。而現時香港的四條反歧視條例,例如《性別歧視條例》,所規管的只是騷擾、中傷言論,包括煽動仇恨、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並無不當剝奪言論自由。若如此限制也屬無理限制言論自由,則任何反歧視條例也不應訂定,現存的四條反歧視條例也應廢除。 人人平等,免受歧視是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核心原則和價值,是基本人權。《基本法》訂明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都有明確的條文訂明人人平等享有公約確認的權利,無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等,當中聯合國解釋性別包括性傾向。[1] 香港終審法院亦有採納該解釋。[2] 以公約為藍本訂立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也保障人人平等享受權利。多個聯合國公約機構的審議香港的結論都建議香港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人權監察促請政府履行公約責任,盡快就性傾向歧視條例展開立法。 《完》 註釋: [1] Nicholas Toonen v Australia, 50th Sess., Communication No. 488/1992, CCPR/C/50/D/488/1992, April 4, 1994, para 8.7. Young v Australia, Communication No. 941/2000, CCPR/C/78/D/941/2000, September 18, 2003; X v Columbia, Communication No. 1361/2005, CCPR/C/89/D/1361/2005, May 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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