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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熊培云:谁人故乡不沦陷

“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家园,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不受约束的掌权者与谋利者,无论其权力与胃口大小,只要不被约束,他们就会不断地践踏与蚕食每一座城市、每一个村庄,沦陷每个人的故乡。 ”   “当我离开摇篮,世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了,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 作为一个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雨水涟涟的季节穿行圣马洛。记得当时圣马洛好像正在举行一场帆船比赛,满街都是敲锣打鼓的人,热闹非凡。这样的时候,尤其像我这样一个喜爱欣赏沿路风景的人,即使有些离愁,也是很难体会夏多布里昂笔下那种“望不见童年”的伤感的。 显然,这种伤感只有你失去了自己的故土时才可能有刻骨铭心的体会。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伤感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而且是在一个莺歌燕舞的和平年代里,没有战争,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就抢鸡的敌人。 我在《寻访罗曼·罗兰》一文中曾经慨叹老家的旧宅在移民建镇的风潮中被拆除。然而事实上,在我的世界里,此后几年老家发生了比拆房子还要严重的事情。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却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偶然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卖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肝肠寸断。 显然,在我所有的乡村记忆里,最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庄公共晒场上的一棵老树。它高大挺拔,有几十米高,不仅给人昂扬的斗志,同样是贯穿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它同时也是一种温情,是游子望乡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树,没有树,再肥沃的土地也没有灵魂。我时常想,就像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艾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考虑,这棵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也无可比拟。然而,树贩子竟以“2000元”的价格将其买走。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然而我却失去了心底的家园。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一位巴勒斯坦女果园主,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然而,在女果园主看来,树有自己记忆,有生命,这些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令人忧伤的是,我所在的村庄,竟然因为“2000元钱”被人变卖了自己的灵魂。 这些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世界不同的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的地方?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村庄。然而我在村里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旧时的晒场看那个大坑与剩下的古树枯根了。夏季,当我排除内心的倦怠重新回到乡村,并且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此“心中辣痛”。年底,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件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人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细心呵护树根,希望它能长出新枝。 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在逝去之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之所以有此一切,只因为当时抗议之声寥寥,每位村民都像马铃薯一样,散落一地、无依无靠。 有在环保组织工作的朋友和我说,这种古树卖到城里,好的能值一二十万元。然而,村长自作主张时却可以不顾村民的反对,以一棵六七百元的价格贱卖。当然,村民的反对也并不齐心,许多人怕“得罪人”,全然忘了村长不顾村民意见与权利,得罪诸位在先。 关于是否“得罪人”这个问题,2009年春节时我和一位村民有过交谈,他的逻辑很值得回味:“如果我反对村长卖树,那我就和村长结了私仇,因为我的反对是针对村长个人;而村长卖树不会和我结私仇,因为他得罪的是大家,而不是针对我个人。”在他看来,同样是“得罪人”,境界还不一样。 据村民分析,这些树之所以能被强行买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随着城市向农村的开放,许多青壮年常年都在外打工,对村里涉及公益的事务疏于过问和了解; 二是权力部门有恃无恐,内外勾结。据称卖树之时,当地各路干部与喽啰纷纷到场,名义上是来劝说村民卖树,实为阻止恐吓持反对意见的村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村长同意卖树,也是给上级官僚做了个温顺的人情; 三是村庄小,本不足20户人家,任何反对卖树的声音都会显得很尖锐,很“得罪人”。 除此之外,同姓、杂姓混居也是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村里本姓(熊姓)与浊姓家庭各占一半,虽然平时赌起钱来其乐融融,但具体到卖祖业这件事上,浊姓人家基本上没有话事权。而且,面对这种“得罪人”的事,他们也“乐得不说话”,有的甚至“乐见其成”,当是看个笑话。 据说,树贩子当时看中了三个地方的古树。一是我在上面提到的古树,居于晒场边上,树底是村民集体乘凉议事的好去处;二是村中祠堂后的树;三是祖坟边上的树。最后,尽管遭遇抵抗,前两处的树还是被连根卖掉。俗话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当村民们以此反对卖树时,某夫人竟痛斥村民“现在每家都有电扇了,如何还需要大树乘凉?”所幸,祖坟边上的古树被保留了下来。之所以没被卖掉,是因为有留守的壮士以祖宗之名誓死捍卫,树贩子与村干部方才罢手。 几处树的命运的不同多少有点意味深长。财产集体所有与同宗同族的文化都不足以阻挡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倒是那几座私有的、孤零零的祖坟,为这个村庄守住了一点底线,赚得了一点尊严。谁曾想,那些曾经被视为封建糟粕的思想,竟然挡住了权力与资本之槌的联袂入侵?的确,在今日中国许多农民仍保留了一点朴素的信念,将关系到家族命运的祖坟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祖坟像私有财产一样,直接对应成每户人家的具体的权利,对应了具体的责任人。如果谁不去捍卫自己的祖坟,不仅自己觉得吃亏,同时也会被人笑话。 如上所述,我曾经因为自己生长在农村而骄傲于世,无论漂泊到怎样的天涯水涯、异国他乡,终有一方灯火可以眺望,有一片土地可以还乡。然而,因为这些古树的逝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时常无限伤感。2008年夏天的乡居期前,我在庐山脚下的“白鹿洞书院”看到一副对联:“傍百年树,读万卷书。”可叹的是,和许多珍爱家园的朋友一样,我们虽读万卷书,却无力护住这百年树。 事实上,这种毁灭村庄,并非我所在的村庄才有。近些年来,这种摧折他人故乡的罪恶早在江西省乃至全中国蔓延。据新华社报道,在江西宜春,吉安市的一些乡镇,因为盗卖古树名木的犯罪分子每天都在一些村镇“走动”,部分有古树名木的村子,常常要每天派人专门守树,有些村子还自发成立护树队,每天为古树名木站岗放哨。(《古树之劫:“大树进城”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新华社记者曾曦) 与此相关的时代背景是,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中国各大中小城市在绿化上都加大了政府投入,努力创建一个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城市绿化越搞越好,大树移植、古树进城现象也随之出现,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曾经有记者采访非法倒卖大树、古树的树贩子,据称大树的死亡率很高,他们有时候买进10棵树甚至要死六七棵。这种死亡率,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的贩奴船。事实上,即使活下来的树,也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干,成了“断头树”或“骨架树”,早已没有当年枝繁叶茂的气象。 生活在城里的人为什么要买走乡下人的树?是金钱万能么?由于了解到上述一幕幕情景以及背后的真实,如今每当我在城里看到哪个地方突然多了棵古树,我首先想到的便是——这是谁的故乡被拐卖到了这个角落?而我的故乡又被那些惟利是图的人拐卖到了何方?我至今不知,那些树是活着抵达彼岸,还是死在了甲板之下?也正是上述这些原因,城里人在移栽的古树上看到了风景,而我,只看到了偷窃、抢劫以及杀戮。 “谁能不顾自己的家园抛开记忆中的童年,谁能忍心看那昨日的忧愁带走我们的笑容……”我时常忍不住怀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怀想那个理性与心灵的花朵并蒂绽放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的歌谣。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家园,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不受约束的掌权者与谋利者,无论其权力与胃口大小,只要不被约束,他们就会不断地践踏与蚕食每一座城市、每一个村庄,沦陷每个人的故乡。   (熊培云,学者,评论家,著有《思想国》、《重新发现社会》和《自由在高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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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王晓渔:我没有乡愁

“我几乎从来没有乡愁。或许,乡愁和对‘故乡’的浪漫化想象有关,但是我对‘故乡’没有想象,因为现实更具想象力。或许,乡愁和文化有关,唤起内心文化记忆的地方才是有乡愁的地方。但是,在故乡身上,我只看到了凋敝。” “故乡”这个词,在我看来,主要适用于文艺作品。1987年,台湾歌手费翔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的《故乡的云》,风靡大街小巷。虽然这首歌的中心思想是对漂泊的厌倦、对故乡的思念,但是对大陆观众来说,更具魅力的是“漂泊”、“游子”、“浪迹天涯”。 在一个国民都是居民的年代,让人充满想象和渴望的是“异乡”,不是“故乡”。漂泊意味着抒情、探险、罗曼蒂克,与疲惫、酸楚、伤痕无关。当时,大规模的跨地域人口流动尚未产生,旅游属于高消费,流浪乞讨会被收容遣送。能够出门的机会屈指可数,除了公务员可以偶尔“出差”,一般来说,只有高考能够提供背井离乡的终极可能。 我读中学的时候,同学们填报高考志愿,虽然要考虑重点(即一本)和非重点大学(即二本)的区别,地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名校可以超越地域限制,比如中国科技大学虽然身处合肥,依然是理科生的理想去处。除了这种特例,同学们宁可去远在天边的非重点大学,也不愿意报考近在眼前的重点大学。比如石河子农学院一度在同学中声名显著,当时这所学院尚未与其他学院合并成石河子大学,也没有迎来支教老师贺卫方。同学们之所以对这所学校感兴趣,是因为它的分数线不高,又很遥远。如果对成绩不太有把握,又想体验浪迹天涯的感觉,报考这所学校可以满足心愿。 在《故乡的云》里,故乡具有疗伤特效,歌曲的最后唱道,“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这是文艺作品中经常出现的被浪漫化的故乡,往往和乡愁、怀旧、田园联系在一起。但是,文艺作品中还有另外一种“去浪漫化”的故乡,鲁迅的《故乡》即是一例。“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段关于故乡的描写,我们耳熟能详。鲁迅接着写道:“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可见故乡适合想象,但不适合返回,因为返回会打破浪漫的想象。 在文艺作品中,费翔的“故乡”是主流,但是在现实中,鲁迅的《故乡》更能唤起共鸣。几年前,王怡曾经写过一篇《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篇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网友纷纷撰写同题文章,感慨家乡的凋敝。当然,主要是精神上的凋敝,人性之善被压抑,人性之恶被鼓励。从经济角度来看,各处似乎都是日新月异、蒸蒸日上,看不到凋敝的迹象。 《故乡》里的“我”比较幸运,因为他虽然是旧历年底回家,却不用担心春运。从“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来看,船舱还比较宽松。出于对春运的恐惧,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旧历年底回家了。读大学的时候,每年来回的春运经历,不堪回首。 首先是买票难,尤其是买返程票,难上加难。几乎每次尚未回家,就要考虑返程票的问题。当地的火车站,在春运期间公开出售的火车票都是无座的(这种无座火车票,也很难买到),你有“关系”,才会有座位号。这样做,可以充分满足各种“关系”的需求,因为所有座位都预留给了“关系”,但是对乘客来说,就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当时没能免俗,拐弯抹角托过不少关系。 有了车票,不等于万事大吉,能否上车还是个问题。只要稍慢一步,车厢就像真空包装的罐头,填得结结实实。有一次,托了关系,可以提前上车,以为高枕无忧。火车提前30分钟检票,于是提前40分钟直奔而去。还没有看到火车,就听到喧嚣的声音,感到大事不妙,到了地方发现火车已经人满为患,只能从窗口爬进去。这是起点站,从窗口也爬不进去。为什么会这样?或许是因为提前检票,或许是因为每个人都找了关系。在家聊天,经常听到一个似乎毫无关系的人,如何把关系找到中央部委。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成功上车之后,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休眠”。一动不动(也动不了),十几个小时滴水不进(食物更加免谈),有时为了确保一路无忧,登车前几个小时就要绝水绝食。有次,一位乘客不幸要去厕所,但是几乎没有可能穿过人群,于是几位同伴把他举起,让他踩着人们的肩膀。至于他如何把厕所里的乘客劝说出来,我没有看到,至今还是个谜。 上述这些经历基本上都是十几年前的往事。现在,有些细节得到改善,比如火车票开始印座位号了,但是火车的拥挤在春运时没有变化。“关系”是生活得以运转的核心,虽然它有时显得有人情味,但是这种人情味又是经过计算的。最重要的是,个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个人的尊严无法得到尊重,这依然是常态。我很久没有回家,却对家乡并不陌生,因为经常在媒体上偶遇。当地居民虽然信息并不灵通,但在面对“负面新闻”时总是见多识广,因为身边有太多更加“负面”的现实。 我几乎从来没有乡愁。或许,乡愁和对“故乡”的浪漫化想象有关,但是我对“故乡”没有想象,因为现实更具想象力。或许,乡愁和文化有关,唤起内心文化记忆的地方才是有乡愁的地方。但是,在故乡身上,我只看到了凋敝。   (王晓渔,文化学者、评论家,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副教授。 原文链接: 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11-02/22/content_45014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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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我和我的故乡——一五一十周刊94期

【编者的话】 “就一般人来说,对儿子的慈爱,对父亲的孝心和对妻子的恩爱,会促使长期在外漂流的人急于回家,但是在尤利西斯心中,认识世界的欲望远比这种感情强烈,以至于促使他不肯还乡与家人团聚,而毅然决裂地冒险远航去阅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 田德望先生对尤利西斯的这番叙述揭示了个人与故乡之间充满张力的关系。蛇年春节前的最后一期一五一十周刊,我们谈谈个体与故乡。 老愚和李海鹏的两篇文章为我们讲述了他们记忆中的故乡。老愚回忆了自己幼时在故乡的经历,当戛然而止的童年走向消逝之时,他发现:人们所说的那个故乡,其实只在童年里。“故-乡”,就是逝去的、永不再来的那个东西。与老愚相似,李海鹏的故乡占据了他童年记忆的大部分章节。在李海鹏看似平淡的对往事的追溯之中,我们看到,故乡是个人,甚至是整个家族记忆的源泉。 对于李海鹏和老愚来说,故乡是他们是亲历过、生活过的土地,是切实的乡音和泥土气息。然而,对于如今漂泊在外的异乡人,故乡变成了自我通过文字和残存的记忆构建起来的地方,个人与故乡之间已经不再是那种共同生长起来的紧密联系,而更像是在语言的间隙之间挣扎着的充满幻觉的乡愁。 正如北岛在解释自己的诗作《黑色地图》时所说:“地图是确定方位的工具,但黑色又是一种屏蔽。回乡之旅又是迷失之旅,那个地理上的家早就不在了”,所以他要借着作家的身份,以文字重建一座北京城,重建“他自己的北京”。身处漂泊之境,汉语成为了北岛的故乡。用英语写作的哈金面临着更大的困境:“他算是一个华裔的英文作家?还是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属于时下席卷世界文坛的移民文学潮?还是生存于文化缝隙中的非母语作家?”这些身份之辨纠缠着哈金的写作,在这种情况之下,故乡成了他创作的源泉。 许知远的文章《无根的丹青》则为我们讲述了陈丹青在某种意义上对故乡的“探寻”。2000年,在纽约城住了18年的陈丹青,最终还是决定回国。许知远的文章《无根的丹青》试图沿着陈丹青的个人生命历程,剖析异乡与故乡在他内心造成的冲突,试图回答,昔日的幽灵无时无刻不在,而吸引他回来的,是乡愁,还是又一次对现状的逃避——他厌倦了纽约局外人与旁观者的生活?故乡是文学的一个永恒主题,结合对于奈保尔《印度三部曲》的分析,评论家张柠认为,对于迫切想要找回故乡的奈保尔来说,故乡既是“被叙述的”和“想象中的”,也是“现实的”,对故乡的追寻、理解和表达就是一种特殊的“寻根”方式。 时代的变迁是个人无法阻挡的。当代诗人于坚在口述中表达了自己的无可奈何:身处一个从乡土中国向现代化中国转型的时代,我们抛弃了自己的故乡,不断地搬家,像灰尘一样被赶到了大地上,居无定所。熊培云与于坚有着类似的感受,在《谁人故乡不沦陷》一文中,他表达了对于故乡沦陷的伤感: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屠杀不是冤冤相报,而是权力和资本不断践踏与蚕食每个人的故乡。 在周刊的最后,王晓渔的文章《我没有乡愁》为我们提供了看待个人与故乡关系的另一种角度:故乡并不总是充满着无奈与悲情的色彩,或许太过浪漫化的故乡只适合想象,不适合返回。他认为,乡愁和文化有关,唤起内心文化记忆的地方才是有乡愁的地方,但是在如今的故乡身上,他只能看到凋敝。 春节将至,一五一十周刊将休刊两期。祝各位读者新春愉快,我们2月22日再会。   一五一十周刊由“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志愿者团队制作,每周出版一期,通过网络发布,所有非一五一十部落的文章均经过作者或首发媒体的授权,期待大家的关注和建议。   目录 【忆】 老愚:故乡在童年那头 李海鹏:消失的故乡:三百年去来 【漂】 周昂:北岛:城门开后 黄修毅:哈金:等待与回归 【寻】 许知远:无根的丹青 张柠:奈保尔:想象的故乡和《印度三部曲》 【现】 于坚:我们像灰尘一样被赶到了大地上 熊培云:谁人故乡不沦陷 王晓渔:我没有乡愁 【洞见专栏】 陶郁:进城务工农民定居意愿偏低 【FMN新闻】 北京雾霾天气 重庆不雅视频 “房姐”等拥有大量住房人士 本周其他重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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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老愚:故乡在童年那头

“人们所说的那个故乡,其实只在童年里。当你找寻她时,就只剩下两个汉字了。‘故—乡’,就是逝去的、永不再来的那个东西。” 四岁睁开眼时,我很奇怪地注视着汤家村:这是我的家乡吗? 一些人从房子里胀出来,另一些人从土窑里凫上来。鸡鸣狗叫,雀儿跳跃,树影罩住了村庄,把太阳挡在外面。我在爷爷背上睡着了,我觉得这些都很没意思。在我的世界里,只有三个人,爷爷,妈妈和我。母亲为人家做衣服,缝纫机发出的悦耳之音,回响在空旷的院子里。 起风了,黄狗呜呜叫唤,“哐当——”黑漆大门像是被醉汉推开了,雨斜着扫进来。屋顶上好看的青苔,皆弯腰让水顺着瓦楞流下来,“嘭嘭”掉在地上。一道道激越的水流,摔在地上,变成一串串水泡……摇曳着往地沟里奔去,一个个相继破碎,又焕然新生。我着迷于这种神奇的情景,不觉伸长了脖子。这时候,妈妈会轻声叮嘱:“进屋来吧,别淋了雨。” 父亲在遥远的边疆服役,不知过多少日子才寄回来一封薄信。母亲把信藏在柜子里,上了锁。 院子里种了一畦忘忧草,初夏开出数朵金灿灿的花儿。在我的记忆里,老有蜜蜂围着花儿绕圈子,它们不知在忙些什么。 一天中午,母亲还在收拾碗筷,一群男人突然闯进来,抬走了缝纫机。等母亲发现动静,大门已从外面箍死了。母亲晕倒在地,爷爷赶紧唤人来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母亲? 后来,听干爹说,他曾专程去宝鸡,费了很大周折,找到我的生父,劝阻他别离婚。但生父主意已定,不为所动。 母亲只好另做打算。设想过把我和妹妹送人,这样能嫁个好人家。但最后,她还是决心找一个能接受孩子的男人,“我们娘仨,死也要死在一起。”我长大后,外婆说,你母亲为你险些哭瞎了眼。 媒婆带着母亲,母亲拉着我的手,我们走进了邻村一户人家的院子。大人们说着话,我在院子里玩耍。一株丰腴的桃树,结满了好看的果子,我多想摘一颗桃尝尝。 吃完饭,经过那株桃树时,主人家婆婆摘了两颗桃塞进我口袋:“我娃,以后想吃就能吃了。” 五月天,蝉拉长声调叫唤,母亲低头扛着车子,上面放着我们的行李,妹妹坐在行李上,我在后面推着车。爷爷把我们送到村口那颗蓬勃的皂桷树下村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窄窄的土路上,也看不到人。在两村界河边,有一只羊埋头吃草。世界安静极了。 太阳刺眼,麦浪翻滚。车轱辘发出“吱吱吱吱”单调的声响,我知道这就是离别。爷爷,别了,老屋,别了。 风吹过来,扬起一阵黄尘。麦子快熟了,空气里逸出麦子的清香。 我们得吃新家打的粮食了。 继父送给我一副簇新的扑克牌,随手翻出一张,竟然是猩红的红桃A,心不由一惊。 称呼族人,在我是一件窘迫的事情。因为在心里,我并未接受这个地方,这是继父的村庄,他们都跟他有关系,我是多余的,我的血缘关系在东边那个村庄。按辈分叫每一个大人,并把他们记在心里,于我而言,便是痛苦。我经常支使妹妹去借东西,母亲把这理解为我怕羞,多少年后,她还经常用这来作我幼年羞涩的证明。母亲,那不是羞涩。 两个村子仅有一里路之隔,我见到汤家村的人更加羞涩,好像自己见不得人似的。在学校里,经常有那个村的顽劣同学讥笑我:你妈结婚的时候,你还放炮呢!这是直指我痛处的话语,一下就要了我的命。 一天,因为拉风箱烧火时看连环画,继父踢了我一脚,我决心去死。 我躲进村北高台上的秸秆堆里,设计着自己的死法。我能想到的是,不吃不喝,睡在里面,直到饿死为止。我知道母亲会心痛得四处找我,而继父也会很不乐意地寻找,我害怕被他找到。 碾麦子的场上立着几十个秸秆堆,偷情男女常在此勾连,村里人打牌也在里面。他们铺好了麦草,把里面弄得很暖和,还留了透气孔和透光孔,嗅着植物的香味,在里面纵情叫喊——“大小王炸了你!” 我在里面躺了半天,迷迷糊糊竟然睡过去。等我醒来时,天已经黑下来,人家的炊烟浮动在村庄上空,不时有驱赶牲口的声音,“吁——吁,狗日的,走啊!” 我也饿了。我想母亲蒸的白面馍馍了。扒拉掉身上的秸秆丝,我往家里走去。 当我背起书包走进池塘边的小学校,童年便戛然而止。 曾经幻想,当我从外地归来,一切都不变化:我喜欢的女老师还是那样好看,也不嫁人;我的朋友还在野地里等着我去拔草,村里人不会老去,我的亲人不会死去。 人们所说的那个故乡,其实只在童年里。当你找寻她时,就只剩下两个汉字了。“故—乡”,就是逝去的、永不再来的那个东西。 谨以此纪念我们的童年。   (老愚,FT中文网专栏作家,著有《在和风中假寐》等。 原文链接: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8892?pag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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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天才黑客之死与网络自由之思——一五一十周刊93期

【编者的话】 2013年1月11日,Aaron Swartz自杀身亡,年仅26岁。 他是天才,也是黑客,他被支持者称为“数字时代的罗宾汉”。他14岁参与制定RSS1.0规格;20岁与朋友一起创立了社会化新闻网站Reddit;21岁参与创立Open Library;23岁被哈佛大学聘为研究员。 比这份堪称辉煌的履历更重要的是,Aaron Swartz一直致力于推动网络信息公开,他的项目中包括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维基百科等等。 《纽约时报》称,他的死亡可能跟他被指控在MIT从JSTOR网站上非法下载大量学术期刊文章有关——他有可能面临数百万的罚款和最高35年刑罚。 Aaron Swartz的死,引起了互联网界和学术界的震动,尤其是引发了对现行论文版权制度的激烈讨论。在他死后,众多研究人员联合发起了PDFTribute的线上活动,主动在Twitter上公开自己的论文,向Aaron Swartz致敬。 单就此事件而言,一个核心问题是:论文的版权到底属于谁?大陆学者阮一峰通过论证指出,论文不应该有版权,应该属于公共领域。台湾学者洪朝贵从台湾的经验和学者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当支持Open Access Journals(开放存取期刊) ,因为这不仅有利于知识传播,更有利于学者自身。《经济学人》社论则提出,学术出版业的变革势在必行,迟早会“芝麻开门”。 对于论文版权的讨论,只是这场震动的一部分——更进一步的是对信息自由与著作权保护的讨论。在Aaron Swartz看来,知识应该自由传播。在2008年的“游击队自由进入宣言(Guerrilla Open Access Manifesto)”中,他称,“不论信息存储在何处,他们都将义不容辞地获取信息,建立备份,并同全世界分享。”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认同绝对意义上的信息共享。记者刘雅婧在报道中提出“不加限制的‘自由共享’,带来的将是整体创造力的倒退。”作家南桥认为“公共分享平台”的定位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免费与分享的互联网“精神”是一种人为建构,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其实,信息共享的争议背后不仅有对知识产权与保护创造力的考量,还有各种利益的博弈。 信息共享究竟会危及谁的利益?曾有两部关于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法案PIPA(保护知识产权法案)和SOPA(禁止在线盗版法案)在美国闹得沸沸扬扬。Aaron Swartz也曾领导网络社群大力反抗这两部法案。在香港大学法学博士胡凌看来,这两部争议极大的法案看似是保护知识产权,实则上是传统知识产权巨头(音乐、影视、出版、生产企业)和机构(大学、研究所)垄断文化生产和技术创新的“源代码”的手段。他们企图用改变互联网架构使之变得对自己有利,从而影响网民的文化生产的手段。 互联网的出现,让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困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冯象认为这反映了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全球资本主义的冲突。互联网的崛起和产业的外包,共同导致了知识产权衰落的社会变化,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形成巨大冲击。 新的时代已经来临,信息共享和知识产权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胡凌认为国家可以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各种资源的流动。冯象则提出,是时候建立保护水平较低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法律体制了。 除了政府,每一个普通人同样可以在其中扮演角色。分享主义的理念的出现,似乎更适合成为调和剂。在分享主义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保留所有权,但是我乐于分享”。如毛向辉所说,通过分享可以获得直接而快速的回报,最终你或许会将版权抛诸脑后。参与你作品的人越多,回报越高。分享主义引领的将是下一场的思维革命。 对于今日的互联网来说,Aaron Swartz走得太快。他的离开令人惋惜,但他推动信息共享,倡导知识自由传播的精神会永在。   一五一十周刊由“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志愿者团队制作,每周出版一期,通过网络发布,所有非一五一十部落的文章均经过作者或首发媒体的授权,期待大家的关注和建议。   目录 【死】 Noam Cohen:斯沃茨自杀或因被控非法复制论文 黄锫坚: 自杀的黑客天才与他的精神家园 【论】 阮一峰:论文的版权属于谁? 洪朝贵:学者的智慧, 期刊的财产, 图书馆的业绩 或是负担? 《经济学人》: 学术出版界:芝麻开门(译言网) 【异】 刘雅婧:版权混战中迷失的互联网精神:什么可免费获取 南桥:免费共享真是互联网精神吗? 【延】 胡凌:通过改变互联网架构保护知识产权? 冯象:知识产权的终结 毛向辉:分享主义:一场思维革命 【FMN新闻】 高层表态将加大反腐力度 本周维权新闻 空气污染难消散 本周其他重点新闻   “天才黑客之死与网络自由之思——一五一十周刊93期” 下载: http://my1510.cn/article.php?id=9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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