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人

吴澧 | 一握震全球,百世传高谊

作者: 吴澧  |  评论(8)  | 标签: 周恩来 , 基辛格 , 中美关系 整整四十年前,1971年7月9日,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的国家安全顾问亨利·基辛格博士,坐专机秘密抵达北京。中美两国断绝关系二十二年之后,终于打通高层交往渠道。今年5月,这一震动世界的事件发生四十年之后,基辛格博士出版新书《论中国》(On China),厚厚六百页,总结中美外交关系的经验教训。 基辛格从古代中国和华夏传统文化谈起。他特别强调,《孙子》兵法和围棋中的“势”之概念,是理解中国外交风格的关键。这一部分是开导美国人的;中国人最感兴趣的,当是博士四十年来与四代中国领导人的交往,诸如他与邓晓平同志商谈某一棘手问题时,邓公亲手旋下麦克风以示绝密的那类情节。交往中最动人的,则是博士与周恩来总理的友谊。 这一友谊,从来没有公开表达过,至少周总理从未向基辛格当面表达过。笔者早就听老同志说过:总理很欣赏与基辛格的对话,觉得真是棋逢对手,两人谈到深更半夜而毫无倦色。基辛格了解总理视他为朋友,其实是从后任领导来。他们多次向博士谈起:你的朋友周恩来曾经如此说道……基辛格讲:我将此视为一种荣誉。 其实基辛格对总理还不单是友谊,而是衷心敬佩。四十年来,博士一贯坚持,以其阅人至多,却从未见过如总理之绝顶聪明而又绝顶优雅。这是中美两国的幸运。基辛格的“老板”尼克松曾说过:亨利的大缺点是脸皮太薄。毕竟,进入政府前,基辛格当的是哈佛教授,本为学界中人,未必习惯政客的尖锐。基辛格在书中说,他初见邓晓平,很不习惯后者的直来直去。他开始欣赏邓公的远见和改革毅力,那是后来的事。如果基辛格一进中国——正处于文革旋涡的中国——遇上的不是温文尔雅的周总理,而是高唱红歌的极左派,他能谈到什么程度,只怕要打个很大问号。 基辛格在书中说,他只见过周总理发火一次。那是1973年11月,在人民大会堂的宴席上,基辛格随口说道:中国本质上似乎仍然处在孔夫子时代,相信存在唯一真理,而且个人行为应符合这一真理,只是现在这一真理是马克思主义而非孔孟之道。周总理生气了,严厉告诉博士:孔孟之道是阶级压迫的理论,而马克思主义是人民解放的学说。总理如此讲了好一阵子。美国人知道中国当时在搞“批林(彪)批孔”运动,但他们不知道极左派还在后面加了个“批周公”。基辛格现在回想起来,总理其实是讲给身边两个女翻译听——她们与头号红歌吹鼓手江青联系密切。 这之后,总理就从中美关系中消失了。中方官员再也不提他的名字,也不回答基辛格关于周恩来的任何询问。 基辛格至今不清楚中国当时的高层内部斗争,但从书中叙述里,读者仍然可以窥见总理的难处。中国当时面临苏联核打击的危险。毛择东同志会见基辛格时,建议中美联手,从日本经中国到巴基斯坦,再经伊朗、土耳其到欧洲,形成一条联合阵线,全面堵截苏联的扩张。但毛择东只是划个战略图景,具体执行要靠周恩来。美国当时深陷越南战争,而他们卷入战争的理由,就是防止中国在东南亚“扩张”。战略合作之前,两国先要讨论越南问题。总理告诉博士:中国援助越南,并不是出于意识形态或国家利益,而是还历史的“欠债”。从外交上讲,这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回答。既然中国的援助是为了偿还历史上长期占领越南的“欠债”,中国自然不会再次扩张到越南,但也不会轻易中止援助。总理以一种不必直接对诘的方式,回答了美国的疑虑。这样的智力与客气,正是基辛格最欣赏之处。 问题是,总理那一代受的是前清、民国教育,他们知道真实历史:从秦代到唐代,越南人曾在中国版图内生活了一千年;这之后,中原帝国的军队还曾多次进入越南。但总理身边的女翻译,受的却是革命教育,她们只知道中国历来是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从来没有侵略过任何人。她们听到这种“还欠债”的话,只怕是一脑子的莫名其妙:援助越南打倒美帝国主义,不是中国公产党人的国际主义义务吗?——相比于当时的宣传,“还欠债”的说法,势必被极左派视作“丧失立场”。 其实,遮蔽意识形态的芒刺,正是总理一贯的本事。美国有位著名的“扒粪”记者杰克·安德逊,1946年时曾到中国采访,在重庆见过周恩来。他在回忆录中说,当地的美国官员告诉他:周恩来在任何种族中都可算是最优雅之人。总理当时的使命是防止美国直接卷入中国内战。安德逊说:周恩来甚至会把东共的宣传也讲得你能听下去,似乎他们这些坚定的公产党人,其实仅是一个老旧农业社会的改革者(并不是苏联全球战略的一部分)。当然,若让江青之流的极左派翻老账,则总理当时又在右倾“投降”。 顺便说几句越南。《论中国》有专章谈中越1979年边境战争。基辛格博士说:美国低估了越南人的疯子般的民族主义,以为这样一个中等国家,如此不惜性命地打仗,就他们自身而言(按西方思维)是不可能的,背后一定有更大设计(指苏联和中国将越南当作推行公产主义的卒子)。为遏制苏联和中国的“扩张”,美国介入越南。实际上越南人只是为他们自己的民族利益打仗。他们这种疯子民族主义的来源,就是历史上与中国的长期对抗。博士认为中国犯了与美国同样的错误:美国退出印度支那后,中国将越南当作苏联扩张、遏制中国的一个环节。其实越南人的“抗北”民族主义渊远流长。1975年博士为美国撤军之事访问越南,越南官员带他参观的就是他们的“抗北”史展览。基辛格这段话,革命同志和爱国青年肯定听不进去,他们必定声称:现在与越南之所以在南海有矛盾,根本原因是越南背后有美国撑腰。 整整四十年前,周恩来总理和基辛格博士在北京宾馆的握手,震动了世界。但也正是这一握,让总理遭到了他那漫长政治生涯中的最后一场磨难。 基辛格博士最后一次见到周恩来总理,是在1974年12月,他携带家人访问中国。总理在医院会见了他。会见仅仅持续二十分钟。周恩来没有谈政治,也没有谈外交,说是医生不许。 基辛格在书中接着写了一段话。他说,在美国人和周总理的交往中,从未发现他对毛择东有丁点偏离之处,他永远是那么忠诚。博士认为,总理确实对美国人很礼貌很友好,但他的友好是为了便于执行毛择东的战略。博士不认为总理的友好是对美国人的让步。 读者或许要奇怪,基辛格为什么要写这么一段站在东共“革命立场”为总理辩护的话?是因为红歌又唱起来了?基辛格知道这回事。《论中国》出版后,他在媒体采访中提起过。6月29日重庆召开十万人红歌大会,基辛格还因邀前往观看。不过他提早退场了,毕竟年级大了。 四十年来辨是非,红歌起处动宫闱。博士和总理的艰难友谊,是念之慨然的个人经历,也是中美关系的经络图照——曲曲折折,好事多磨,但终究要进展到中国人具有接纳美国人的文明风度,而美国人也能够理解中国人的革命重负。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8 个评论 吴澧的最新更新: 拿起碗吃肉,放下碗造反 / 2011-08-23 15:32 / 评论数( 17 ) 撰文讲逻辑,投稿被枪毙 / 2011-08-20 07:30 / 评论数( 14 ) 流言可三议,本性自一贯 / 2011-08-07 09:51 / 评论数( 5 ) 抓了赖昌星,还有更贪人 / 2011-08-01 07:08 / 评论数( 11 ) 觅死神三宝,破凶魔七命 / 2011-07-28 06:08 / 评论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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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 觅死神三宝,破凶魔七命

作者: 吴澧  |  评论(2)  | 标签: 哈利·波特 , 罗琳 美国的电影,规矩是要钱的在夏天上映,哄那些放了假的学生仔;要名的在圣诞节前后上映,冲击奥斯卡提名。当然,凡规矩必有例外,比如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仗着小说的粉丝太多,虽是给孩子看的,却照样在年末上映。直到今年最后一集,即《哈利·波特与死神宝餽》下集(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 Part 2),才算回归夏天放映,因为粉丝们看了去年11月上映的上集,按捺不住等不及,电影公司只得及早上市。 说是7月15日周五全美上映(国内8月4日上映),其实周四下午,纽约的影院外面,人们已经开始排队,等着抢12点之后午夜场的票。最起劲的人,其实不是孩子,而是二十岁刚出头的年青人。自从哈利·波特小说第一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于1998年问世,十三年过去了。第一批读哈利·波特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看这最后一集电影,不单是娱乐,似乎还是个仪式:童年终于过去了,这是一个兴奋也带点伤感的成人礼。 从童年进入社会,对任何人都不容易。哈利的成人礼,则是魔法世界的善恶大决战。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译本的书名为《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译者马爱农、马爱新)有三十六章,电影下集在第24章“魔杖制作人”、全书约三分之二处开始,然后基本按小说情节推进。 哈利系列作者JK·罗琳曾受过一些作家的批评。英国著名女作家AS·拜厄特——叫好又叫座的小说《占有》(Possession)之作者——曾予以猛烈抨击,称其幼稚可笑,一时也是文学界大新闻。但实在讲来,人们提到罗琳,往往只说她是单身母亲,却忘了她也是正儿八经的外文系毕业生。哈利·波特系列从童话开始,一集一集地写得越来越像是正儿八经的小说。《纽约时报》头牌书评人角谷美智子也是罗琳的大粉丝,她在《哈利·波特与死神宝餽》的书评中(见该报2007年7月19日),曾称赞罗琳融合了荷马、密尔顿、莎士比亚和卡夫卡的文学元素。这套书的流行,奇异的想像力似乎功居第一,其实坚定的文学路向也是功不可没。比如,罗琳对现代象征手法的应用,就很见功力。 哈利和他的两个死党罗恩、赫敏,遵照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老校长邓布多利的指示,去寻找并摧毁恶势力头目伏地魔的分灵体(Horcrux, 中译本作“魂器”)。同时,他们偶然发现,魔法世界有三件“死神宝餽”(即标题中的 Deathly Hallows)。三宝之一的接骨木魔杖——魔法世界里威力最强大的魔仗——伏地魔也在到处寻找。 关于死神宝餽的传说,值得在这里引述一遍。三个兄弟要过河,他们用魔法造了一座桥。这让死神很不高兴,因为他总是悄悄演死那些淌水的人,这回却眼看着三兄弟大摇大摆走过去。但狡猾的死神反而祝贺三兄弟,并赠送他们每人一件宝物。爱出名的老大讨了一根永远为主人赢得战斗的魔杖;傲慢的老二故意羞辱死神,讨了一块能够召回死者的石头;谦虚而有智慧的老三不信任死神,讨了一件死神无法追踪他的隐形衣。后来老大在睡梦中被人杀害,魔仗被盗走。老二痴迷一个不幸夭折的女孩,但召回的死者并无真实肉身,老二因失望而自杀。两人的命都被死神收走。只有老三快乐度日,死神始终找不到他。 英文 Hallow 这个词,作动词用是使之神圣化;但作名词用时,是在一个叫作“兔子和猎狗”的游戏里,“兔子”被“猎狗”追上时缴付的物品。死神认输,将宝物餽赠三兄弟;三兄弟若被死神追上,也要将宝物交出去。 老大的故事,其实就是邓布多利的命运。老二的故事,则是魔法学校继任校长斯内普的命运。老三的故事,自然就是哈利·波特的命运了,哈利手上就有一件隐形衣。死神的三件宝餽,就是三种命运的象征。书里、电影里都没明着说,但悟出这个三兄弟故事的深意,大概可以算作比看最后一集电影更可靠的告别童年的成人礼。从哈利对三件宝物的处理来看,他应该是悟出来了。电影末尾,十九年后,哈利甚至都没有担当霍格沃茨的校长,尽管他应是最恰当人选。他只是过着相妻教子的普通生活。 但在这之前,哈利必须完成天降之大任。他不能盲目地服从长辈的指示,仅是寻找伏地魔的分灵体;他也不能只相信自己的直觉,仅是寻找死神宝餽。在前人的经验和年青人的自我探索之间,他必须维持一种平衡。只有两者结合,哈利才能最终摧毁伏地魔。哈利必须毁灭那些分灵体,伏地魔才不能借着分灵体内贮存的部分灵魂而复活;哈利也要想明白接骨木魔杖的用法,才能在清除了所有七个“分灵”之后,引诱伏地魔用此魔杖指向哈利,对他作出致命一击——其实是致了伏地魔自己的命。 从童年转向成年的一些有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确实是悄悄隐藏在故事之中。 电影虽短,容不下小说全部细节,却弥补了小说的一些不足,导演和编剧相当有水平。尤其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善恶两军大战,电影比小说好看很多。本人不是指电影的视觉优势,而是罗琳真的没写好——女人对战争的感觉,难免比男人差一些。 罗琳写战争,有不少煽情之处。但是电影表现得非常英国绅士——那种散步遇雨,旁若无事、照行不误的风度。正如影片中霍格沃茨学生纳威对伏地魔所说的:People die every day. Friends, family. … They didn't die in vain, but you will! (——这话说得比书中好。)大丈夫死则死耳,So what? 大战之后,魔法学校的一片废墟里,学生们沉静地坐在朋友和亲人的尸体旁,不言不语,神情刚毅。他们既不痛哭,也不欢庆胜利。经此一役,他们不但成人,而且成为绅士。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2 个评论 吴澧的最新更新: 拿起碗吃肉,放下碗造反 / 2011-08-23 15:32 / 评论数( 17 ) 撰文讲逻辑,投稿被枪毙 / 2011-08-20 07:30 / 评论数( 14 ) 流言可三议,本性自一贯 / 2011-08-07 09:51 / 评论数( 5 ) 抓了赖昌星,还有更贪人 / 2011-08-01 07:08 / 评论数( 11 ) 一握震全球,百世传高谊 / 2011-07-17 09:12 / 评论数(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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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 抓了赖昌星,还有更贪人

作者: 吴澧  |  评论(11)  | 标签: 赖昌星 “远华”走私大案主犯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十二年,终于在7月23日被加拿大政府遣返中国,在北京一下飞机即被红朝有关方面逮捕。国内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红朝方面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迫使怀有政治偏见的西方人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十二年来,加拿大的相关法律并没有什么变动,倒是中国的法律经历了一个趋向完备的过程。实事求是地讲,赖昌星的遣返,应是国内法制完备化的阶段成果。 据说,赖昌星潜逃之初,红朝方面曾希望与加拿大订个引渡协定甚至条约,一揽子解决问题,因为当时已有很多贪官逃到加拿大。加拿大政府律师就去研究红朝的法律。一看宪法上写着红朝是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些没受过革命教育的先生就愣住了。“专政”在英语里作 dictatorship,这词来自古罗马官职 Dictator(中文史书通常音译为“狄克推多”,或意译为“独裁官”)。古罗马共和国时代有着一定程度的民主。政府平时由两名执政官管理,重要决定必须经过元老院讨论,并允许民众旁听。在外敌入侵等紧急状况下,元老院会任命一、二名大权独揽的狄克推多,但任期只有六个月。狄克推多的特权里,最厉害的是法律豁免权——任期内所作所为,包括不经司法程序而杀人,事后不受法律追究。当年恺撒任狄克推多时,就曾经利用这一特权,宣布不同政见者为“人民公敌”,随意处死,并没收他们的财产,使自己成了罗马首富。 “专政”在西方语言里就意味着不讲法律(所以马克思曾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个短暂的过渡时期,长期实行是后来的创造性发展)。加拿大政府律师就问了:我们怎么能跟一个“不讲法律”的国家签订引渡协议呢,国会肯定通不过。法律条文上的“误解”,使得引渡谈判漫长而暂无实效。 红朝方面的第二个办法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与加拿大警方合作,确认赖昌星为国际通缉犯,让加拿大把他送回来。但这里有取证程序的麻烦。比如说,让妻子交代丈夫的罪行,在国内很普遍;但英美法系至今实行孔老夫子的遗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并不要求直系亲属作证。有人告诉孔子:“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老夫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们在美剧和好莱坞电影中看到,证人在法庭作证,必须宣誓,保证自己说真话。中世纪的英国,法庭上作假证,查出後割舌头。时至今日,作假证仍然可判刑。但是,我们同样可以在电影电视里看到,嫌犯回答问题是不必宣誓的。法庭预设人性有弱点,难免说点假话为自己辩护。这种情况下,让嫌犯宣誓就是诱人入罪,他们认为不公正。以英美法系的背景,见到妻子揭发丈夫,他们总觉得很可疑,这女人是否受了逼供信? 而且红朝提供的证据,往往有“从重从快”催促下的浮夸习气。新花社2001年7月25日厦门报道(新花社记者秦杰、翟伟,《人民日报》记者吴兢)《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始末》说:“为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办案部门……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接着,来证据了:“在调查中,办案人员经过反复比对,掌握了两组大相径庭的数据:1996年至1998年,厦门海关监管申报进口成品油270余万吨;而从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和外运公司查到的数据却是成品油进境申报600余万吨。这两组数据表明:3年时间里,有近400万吨的成品油未向海关报关就入境了,其走私案值高达110亿元。”——看看必定是抄自案卷的成品油数字,这是办“铁案”的算术吗? 由于取证手段的不同,这第二个办法也行不通。 好在赖昌星毕竟是红朝出去的,他的出境程序,红朝方面有解释的全权。于是就有了第三个办法。内地说他的香港通行证不是合法颁发,香港方面因此吊销了赖昌星的居民身分。香港回归前是英联邦成员,加拿大也是,联邦成员的居民可以免签证相互走动。赖昌星凭着这一优惠进入加拿大。如果他的香港居民身分是“假”的,那么他去加拿大就是“非法入境”,加拿大政府可以将遣返中国。这就是7月23日赖昌星终于被遣返的法律依据。 不过赖昌星还是挺能“赖”的,遭加拿大认定“非法入境”后,他申请“难民”身分,声称回红朝将受到不公正审讯和迫害,官司又打了七、八年。为了让他回国,红朝方面先是保证不判死刑;接着又保证无死刑、无虐待、公开审讯。但加拿大方面仍然有虽未判死刑、却在服刑期间“躲猫猫”的疑虑。最近,红朝又保证赖昌星入狱后,加拿大官员可以探视,虽然他并没有加拿大国籍。这一“治外法权”式的让步,才使加拿大移民法庭终于相信赖昌星回国会受到公正审讯,作出了否决难民申请的决定。 国内舆论认为赖昌星的遣返表明外逃贪官的末日到了,这大概过于乐观了。外逃仍然是贪官的最佳“生命保险”。最近被处死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如果出逃北美,即使抓回来,至少能保命。贪官们探得风声不妙时,仍然会千方百计地逃出去。 贪官逃出去后,抓回来仍然不容易。政治上国外仍然有看法。这次加拿大移民法庭否决赖昌星难民申请的主要理由,是他不属于不同正见者等红朝镇府主要迫害对象。这显然不是红朝爱听的话。 刑事程序上,国外也可能有看法。特别是如果经济罪名被滥用,人人都知道是因批评腐败贪污而触犯官员的不同正见者,遭到“偷税漏税”的诬陷,你让别人如何相信红朝经济案件的真实性? 而且赖昌星案有他的特殊性。特殊之一,赖昌星是没有文化的人,他不会讲英语。如果赖昌星有本事将自己对国内情况的了解与加拿大律师的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他很可能在法庭上再次逃过去。因为没文化,他只能靠钱雇律师。当钱用完后,律师不肯再为他花时间——庭讯时律师都懒得出庭,居然在德国通过视频辩护,而且没有提出任何新论据,只是老调重弹——赖昌星就完了。 特殊之二,赖昌星是“非法入境”;而且他的妻子也是没文化的,因不习惯国外生活,早几年已经带着孩子回国。如果像一些“裸官”那样,老婆孩子是合法移民,住了几年后甚至成了加拿大或美国的公民,打移民官司时就有家庭团聚的人道考虑,不遭遣返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抓回外逃贪官的真正保证,是国内的法制建设。比如,尽快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在赖昌星出逃前一年签署,但人大至今未审批。这不但便于抓回外逃贪官,或许还能使他们中间的一些很多人不至于成为太贪的官。赖昌星本来只是在村里开个工厂。两个党的干部问他要钱,拒绝后将他的姐姐打伤住院,还要查他的税。赖昌星在法庭上赢了税务案子,但党的干部继续追查。赖昌星逃到厦门,从此开始他的江湖之旅。从此他接受教训,不管做什么生意,先把党的干部上下打点齐全。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1 个评论 吴澧的最新更新: 拿起碗吃肉,放下碗造反 / 2011-08-23 15:32 / 评论数( 17 ) 撰文讲逻辑,投稿被枪毙 / 2011-08-20 07:30 / 评论数( 14 ) 流言可三议,本性自一贯 / 2011-08-07 09:51 / 评论数( 5 ) 觅死神三宝,破凶魔七命 / 2011-07-28 06:08 / 评论数( 2 ) 一握震全球,百世传高谊 / 2011-07-17 09:12 / 评论数(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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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 流言可三议,本性自一贯

作者: 吴澧  |  评论(5)  | 标签: 流言 , 微博 7月初,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刊登了一篇文章,《流言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Rumors)。 文中说:缺乏报道和核实的信息,使流言在中国〔微博上〕如兔子般繁殖。标题中的英文单词 rumor,中文通常译作“谣言”。于是就有名校国际政治博士反驳这位美国作者:“但话说回来,‘最佳谣言机器’这种‘帽子’,恐怕也不是那么轻易能够套上的,否则,开风气之先的〔美国人首先发明的〕推特恐怕至少应该要更早的戴上这顶帽子了。”其实,如果你查原版字典(而不是英汉字典),rumor 的解释是未经查证的道听途说——所以那位美国作者将“核实的信息”与 rumors 对比——这词更准确的中译是流言。美国讲解职场人际关系的书会教你:那类约翰将提职或玛丽要加薪的 office rumor (办公室流言),通常是真的,不妨相信。可见这词在英语语境里并不纯作“谣言”解。 流言在微博上确实如兔子般繁殖,这是新技术带来的新现象,值得按科学发展观作些科学分析。分析了就会发现,所谓“新现象”,其实是老现象的新形式。 流言第一议:人类社会都是流言大温床。美国有位名叫唐纳德·布朗的人类学家,二十年前出版了一本题为《人类共性》(Human Universals)的书。布朗查阅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人类社会的调查,发现超越不同文化的人性共同之处多到超越我们想像。共性之一是 gossip (传播流言蜚语)。不论是巴黎的精英沙龙还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原始部落,人只要聚在一起,就开始飞短流长。 甚至把人关起来都没用。“三言两拍”里的说书人经常讲,“话说三姑六婆,最是人家不可与他往来出入。盖是此辈功夫又闲,心计又巧,亦且走过千家万户,见识又多,路数又熟”——但也正因为三姑六婆有这点本事,传统社会关在家里的女人才能依靠她们收发流言,与外面的大社会交通。这并不是中国特色。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里面,奥斯曼帝国的回教女人关在家中,无男人相伴不可随意出行,却自有异教徒如那个卖衣料的犹太大妈,走家串户通报各家消息。我们确实是社会性动物,哪怕被习俗隔绝,仍然对他人状况有无限兴趣,包括对苦难的普遍同情。 所以,对自己要求高的人可以“君子慎其独也”,无人监察时也和流言保持距离。但你无法让大众不传流言。 流言第二议: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会失真。这是信息论要处理的客观现象,与道德无关。现在都称王国维为大师,他的《人间词话》是巅峰之作。但是,如果你读今人校对本,从注解中会发现,《人间词话》所引前人词句,作者凭记忆写来,与通行版本多有不同之处。经王大师一转手,某些信息自然而然就“失真”了。大师尚且如此,何况愚钝如吾辈乎? 流言第三议:信息失真,常是无心之失。辩证法承认我们的思维永远不能完美反映客观现实,我们对真理的了解只能是一个无限的逼近过程。我们的认识与事实会有差距。英美法庭对证人要求很严。中世纪的英国,法庭上作假证,查出後割舌头。时至今日,作假证仍然可判刑。在美剧和好莱坞电影中可以看到,证人作证前必须宣誓,保证自己说真话。但是,对方律师接着会质询证人,力图找出证词与事实间的矛盾。如果找到矛盾,证词被推翻,一般也只是无心之失,不至于马上将证人上铐收监。 好莱坞拍过一部喜剧片,《我的堂兄文尼》(My Cousin Vinny), 可谓是证人无心之失的大集锦。两个路经南方的纽约大学生,被当地警察逮捕。小镇流言都说他们是抢劫便利店并杀害店员的凶手。因为没钱,他们请了其中一位的堂兄文尼来辩护。文尼只是个初出道的民事律师,并没有刑事经验,他只能依靠纽约街头混出来的聪明和精明。一个个证人都被他发现是无心之失。有一幕是这样的。一位老太太一口咬定,她见到被告进出小店。文尼问:当时你离被告有多远?老太太说约有一百英尺。文尼量了五十英尺,站在那头,举两个手指,请老太太数。老太太吃力地看了一阵,说四个。文尼手不动,笑着走回来,问老太太怎么讲。老太太说我该配新眼镜了。文尼证明了老太太证词的不可靠,但法庭并不认为老太太造谣诬蔑。这是无心之失,老太太只是自以为眼力很好。 英文的 lie,中文通常译作“撒谎”。其实,如果你查原版字典(而不是英汉字典),lie 的解释是明知不实而故意编造——这解释已经排除了无心之失。而在汉语里,撒谎只论效果不论动机,只要讲的话不符合事实,不管明知或无知,两者都算撒谎。国内曾放映的大片《赎罪》(Atonement) 里,妹妹布里奥妮的不合事实的证词,将姐姐塞西莉亚的男友罗比送进了监狱。妹妹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去姐姐住处商量翻案。姐姐抢白妹妹:你已经撒了一次谎,别人为什么还要相信你?妹妹对姐姐称她“撒谎”非常震惊。小说文本里,她是如此反应的:“脆弱,愚蠢,迷惘,无常——她为此恨透了自己,但她从未认为自己是一个撒谎的人……她并不是故意误导,她并不是出于恶意才这样的呀”(《赎罪》,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译本,译者郭国良)。这反应在汉语语境就讲不通:罗比已经吃了冤枉官司,布里奥妮明知自己证词非真,为什么仍然不承认撒谎?——因为她不是故意误导,更不是恶意编造,按英语讲不算 lie。 布里奥妮的反应,写在深得好评的畅销书里,英美读者并不觉得她不诚实。但在汉语语境里,人们可能会认为布里奥妮狡辩抵赖。哪种思路更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显然是承认人有无心之失。否则,上法庭作证岂不太危险?就是平时,也会使人不敢讲话。 流言如兔子般撒腿飞奔。故意编造的要批评,故意编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处理。人们也应该提高自己辨别真假的分析能力。但流言不可能杜绝,缺乏大道消息时更是如此;流言即使源出为真,传播中也会失真;即使已经失真,也要认真考虑无心之失的太天真。愚意以为,这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本文已于8月4日见报)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5 个评论 吴澧的最新更新: 拿起碗吃肉,放下碗造反 / 2011-08-23 15:32 / 评论数( 17 ) 撰文讲逻辑,投稿被枪毙 / 2011-08-20 07:30 / 评论数( 14 ) 抓了赖昌星,还有更贪人 / 2011-08-01 07:08 / 评论数( 11 ) 觅死神三宝,破凶魔七命 / 2011-07-28 06:08 / 评论数( 2 ) 一握震全球,百世传高谊 / 2011-07-17 09:12 / 评论数(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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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 撰文讲逻辑,投稿被枪毙

作者: 吴澧  |  评论(14)  | 标签: 正命题 , 逆命题 , 反命题 , 逆反命题 , 逻辑 (投稿文本,原貌照登。) 据《环球时报》7月11日透露,复旦大学瑞典留学生应斯文“曾两次在网上给中国领导人写公开信,指责中国‘不民主’,没有引来什么关注。随后他在网上号召7月1日在上海特定地点集会示威,这一次他获得了自己期待的‘关注’,并被要求限时离境”。其实应斯文并不是反华分子,他的博客就叫“中国,加油”。要在从前,“外交无小事”,涉外事件由外交部统一管理,驱逐一个外国人得由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猜想总理也就是笑笑:年青人嘛,列宁说的,上帝允许他们犯错误。然后,找个人做做他的思想工作。 假设让笔者来跟应斯文谈,首先我要作“减法”(参考拙文《讲道理先要做减法》,见5月26日《南方周末》“自由谈”),将政治问题降为比较容易讨论的其他问题。本人就说了,你可能也知道,哈佛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正义论》课程视频在中国学生中很流行,《纽约时报》专栏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还写文章介绍,说桑德尔在亚洲受到摇滚歌星般的欢迎。桑德尔教授说“正义”是一种理性思辨,我们必须把理性带入公共领域。所谓“理性”,现代的理解是指科学思维。中国的五四运动呼唤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赛先生是始终受到欢迎的。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并历史悠久的大国,外来概念的渗透,势必相当缓慢。你觉得科学思维在中国渗透有多深? 科学思维首要讲逻辑。不妨实事求是告诉应斯文:中国某些媒体上,多的是不讲逻辑的文章。随手举个例子。前驻法大使吴建民先生谈南海问题,他说:“在我看来,中国政府所表现出的克制,是一种自信。”有位龙同志,什么能源基金委员会的分析师,如此反驳:“笔者以为,‘克制’和‘自信’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词,怎么被吴先生画上等号了?如果这个等号是成立的,首先被颠覆的就是历史。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出兵显然是不‘克制’,那是不是因为新中国就不‘自信’?”龙同志如此反驳是否符合逻辑? 估计应斯文要笑,他们的报纸很难找到这种例子。 通常我们说“A是B”时,B是一个集合,A是B集合中的一个元素。比如,“猫是(一种)动物”,猫就是动物这个集合里的一个元素。全体大于部分,将“猫是动物”(正命题)这句话倒过来讲,“动物是猫”(逆命题)就不成立。正命题的反命题“不是猫就不是动物”同样不成立(反命题和逆命题等价)。正命题成立时,可以肯定成立的是等价的逆反命题“不是动物就不可能是猫”。 龙同志用朝鲜战争举反例,这时,吴建民先生的正命题其实意味着“有实力而表现克制,这是一种自信”。这相当于讲“自信”这一集合里有个元素叫作“有实力而表现克制”;该元素也可以算在“克制”这一集合中,所以“克制”与“自信”这两个集合有共同元素,有交集。有交集并不是两个集合等价,吴先生并没有将两个集合划等号,他很清楚地说他所指的特定的“克制”仅是自信的“一种”。在这里,认为正命题成立,并不等于同意其反命题——“有实力而决定不克制,就是不自信”。龙同志的朝鲜战争“反例”,其实是在反驳吴建民先生从来没有肯定过的反命题。这就犯了“不是猫就不是动物”的逻辑错误。 逻辑管一个人的思维管一辈子。逻辑搞不清楚的,不妨买本“人教版”高一数学课本,把第一章“集合与简易逻辑”认真学一遍,练习题全部做一做,可以请个成绩好的中学生帮忙核对。 我要反问应斯文:民主需要讨论,讨论需要理性,如果你要给对方解释“是”字两边的名词成份是什么关系,这讨论还能进行吗? 我要告诉应斯文:你信里提到的问题,其实学术上还是有研究的,内部也有商议。但确实很难公开讨论,因为不讲逻辑的人太多了,公开讨论很容易沦落为比谁嗓门更大的口号比赛。刊登龙同志文章的那份报纸,其总编在微博上讲:他们的报纸有很多官员看,国内每个航班都有拿。但他们就是会登那种毫无逻辑的东西。 我还要告诉应斯文:辩证法还有另一面,中国的改革,或许得益于逻辑的暂时性模糊。国际上常将中苏比改革。苏联本质上是西方文化,一谈改革就是欧几里德公理系统那套思维,先要修改法律,制订一套必须遵守的“定理”系统。结果上面争的一蹋糊涂,激出政变;下面则两眼一摸黑,毫无运用新法规的经验。中国怎么做的?邓小平同志说姓社姓资不争论。政策条文暂时不变,但在舆论上放放风,允许干部突破。突破的地方,生产发展了。事实摆出来,党内反对意见就小了。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明文改变政策。这时,至少在那些“突破”的地方,下面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到中央明文规定包产到户时,有些地方包了两、三年了。到中央明文规定可以办小企业时,南方沿海早就在办了。到中央明文规定私营企业雇工人数不受限制时,私营企业已在大干快上了。 我要对应斯文说:中国就是这么复杂。你曾经是基督徒,去年是来中国传教的利马窦逝世四百年,北京还有纪念展。就是说,他因为痛感当时的中国官员讲话无逻辑而翻译的欧几里德《几何原本》,已经引进四百多年。但中国的某些媒体上,无逻辑言论至今俯拾皆是。赛先生尚且步履蹒跚,德先生只能慢慢学步。不过中国有自己的办法,摸着石头过河,还是会走向先进文明。欢迎你多住一些时间,看看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4 个评论 吴澧的最新更新: 拿起碗吃肉,放下碗造反 / 2011-08-23 15:32 / 评论数( 17 ) 流言可三议,本性自一贯 / 2011-08-07 09:51 / 评论数( 5 ) 抓了赖昌星,还有更贪人 / 2011-08-01 07:08 / 评论数( 11 ) 觅死神三宝,破凶魔七命 / 2011-07-28 06:08 / 评论数( 2 ) 一握震全球,百世传高谊 / 2011-07-17 09:12 / 评论数(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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