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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金岱: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5 次 更新时间: 2012-07-16 21:15:25 金岱: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 ——当下中国问题的文化进路论略之五 进入专题 : 中国 现代性建构 战略    ● 金岱       中国现代性建构,或曰从传统向现代的中国文化转型,即当下中国的文化现代化路径,不仅是继经济现代化先行突进了三十年后当下中国必须摆上前台来的首要问题之一,同时也是面对当下中国问题,面对中国发展的新拐点,新阶段的既重大又可行的战略。          当下中国问题的面对,或曰中国发展新拐点,新阶段的战略,我以为有两个前提性的要点:第一,中国的文明转型,社会转型,或更准确地说,朝向完善的现代文明的中国的社会转型,其目标绝对必须坚定不移,不容有任何动摇和搅乱。第二,稳定与和平。近代以来中国的一百多年战乱或动乱与三十年和平建设的比较,已极为清晰地突显出稳定与和平的特别重要性。          这两个前提,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保证。          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恰正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性要点。作为战略,中国现代性建构有如下两项突出的特征。          一、 中国现代性建构是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战略          (一) 两个思维误区:工具论与总体性          现代文明的社会发展方法论,它有什么特点?与传统文明的社会演进方法论有什么不同?这是文明转型,尤其是后发现代化国家文明转型,社会转型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可是对此的关注似乎却颇为不足。          170年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历程,有两个重要的思维误区:一为总体性,一为工具论。          先说工具论。所谓工具论,就是当中国面临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以为只要学得了西方文明中的某个部分,例如“坚船利炮”之类的工具性的现代技术部分,就可以一了百了的让中国一夜之间富强起来,重为“天下”之“中央之国”。这一思维不仅只肯向现代文明学习工具,同时也把向西方学习工具性的内容仅当作解决中国问题的工具。“师夷之长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就是体现这一思维的著例。尽管洋务运动在今天看来对中国的现代化也是功绩卓然的一步,但其思维的本质却不能不洞明。          再说总体性。所谓总体性,在某个意义上也可称之为革命逻辑(但不仅体现在以暴力为手段的战争实现革命的一个方面)。总体性思维,就是认为中国问题的解决,中国社会的进步,任何局部的进展都是无济于事的,唯一的策略就只能是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勇气,“一张白纸好画画”的豪情,把“旧”的全盘推倒,彻底摧毁,完全清除,于是“新”的“天堂”就会一夜之间掉到我们的面前,掉到我们的现实中来。“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和“文化大革命”都特别清晰地呈现了这种总体性思维,这一思维与我们民族精神中的救世主心理,从众心理,排拒个人的自由选择而总将责任外推等等的“劣根性”一起,共同构成了我们的思维定势,成为极为顽固的一种观念形态。每当我们对中国问题中的某个部分发出批评意见时,便总见有人摇头:“没用的,没用的,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一点用也没有的”。这里的潜台词是:我们(所有个人),不仅不起任何作用,也没有任何责任,唯一的只能是要么消极等待自上而下地根本性,全盘性改变,要么发起自下而上地彻底“破旧立新”或曰毁旧布新的根本性,全盘性反抗与改变。然而不管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唯一的希望其实都只在一位全能的(具有“根本性和全盘性”之伟力的)“救世主”。          特定情况下,以总体性的革命解决问题,当然也是必要的,但由此而形成路径依赖,则就堕入误区了(在某个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正是毛泽东思维中的路径依赖而导致的社会试验败笔)。          事实上,无论是工具论思维,还是总体性思维,都可以说是同属于一种前现代传统的整体主义思维。工具论思维站在守护旧的“总体”的立场上,以为只要更换“总体”中的少数部件,就能使“总体”恢复强力,使旧的“总体”得以万古不变的维系和持存。总体性思维,则将“新”的文明或社会形态看作某种既成的整体的东西,这一既成的整体的东西,可能来自某个国家的成功范例(不管是苏联还是美国),也可能来自思想权威著作中的已然构成。我们只要总体性地摧毁“旧”的,就能总体性地搬来“新”的。可结果却往往吊诡,总体性地摧毁“旧”,生出来的恰仍是总体性的“旧”,搬来的看上去“新”的东西,不过只是个别部件而已。          五百年来的现代文明发生发展史,已然向我们昭示了一种历史演进的新的思维,即既不把新的文明与旧文明的区别只看作少数工具性部件的不同,也不将新的文明看成某种既成整体,而是将文明转型看作是不同文明之有机系统的范式性转换。          (二) 新思维:“建筑”隐喻还是“生命”隐喻?          历史的文明有机系统之范式性转换,有三重含义:          其一,现代文明是人类历史的一个新的有机系统范式(拓展了的库恩意义上的“范式”)。所谓有机系统范式,就意味着现代文明不是一种“神”定的绝对必然,亦即所谓客观规律,而是历史的生长性的自然演进,亦是人类试错性创造的一个新的理解与理想框架,这一框架不过是一个文明史阶段的人类社会各因素之间较能相互适应,较能自洽的一种形态,理论上则可以称之为一种解释逻辑。因此,现代文明在理论上不是“客观规律”,在实践上不是既成整体,但它又确有一定的普世性。          其二,普世性并不意味着工业生产性的通用标准件,而只是家族相似(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人类社会中的每一文明体(民族、国家、地区),都是一独特的有机系统,在向现代文明转型时,它是在相互作用的环境中独立地生长性的发展的,与其它同样也为有机系统的文明体具有家族相似,但同时葆有自己的独特性。          其三,因此,各个不同的文明体向现代文明转型的过程,主要的方式是非总体性和生长性的有机系统渐进。          所谓非总体性和生长性的有机系统渐进,是要反对毁旧布新的整体主义的“建筑性”隐喻,而取有机主义和范式主义相统一的“生命性”隐喻。          这种“生命性”隐喻要表明的是,A.从旧文明的有机系统与新文明的有机系统的关系看,二者之间是有质的区别的(不首先肯定这一点就会成为工具论思维),不管是生育隐喻(代际更替),还是生长隐喻(人的少中老之生长期,或青蛙之于蝌蚪,飞蛾之于蚕),我们都能于其间看到质的飞跃。B.从旧文明的有机系统向新文明的有机系统之演进的结果看,二者之间不是毁旧布新,而是蜕旧变新或化旧为新,新中总有旧,儿女身上总有父母,青蛙中总有蝌蚪,飞蛾中总有蚕;横比则同一代际更替或同一生长期演进,不同个体(文明体)间必是同异兼具,如同为青春期,必有其普世性特征,而不同父母的不同儿女又总有其特殊性。C.从旧文明的有机系统向新文明的有机系统演进过程看,二者之间是非总体性的随机生长,由于基因、环境等的原因,生命的生长,常是生命体的哪一方面有条件,便先行成熟,先行发育哪一方面,这一过程是随机的,此长彼随的,而不是如人工设计,整齐划一的。(同时,与我们现在通常所谓“小步走”或“碎步走”亦有所不同,“小步走”或“碎步走”仍有线性意味,而生命之生长并非线性的)。          数百年来先发现代化国家的文明转型(民族独立除外)的实践,已经可以证明,非总体性与生长性的有机系统渐进是现代文明转型的主要方式,而战争是例外。例如宗教改革、人权、自由、民主、阶级、种族、性别、环境等等的问题,先发现代化国家并不是一夜之间把它们统统都解决了,从而在新的一天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恰相反,所有这些问题是一个不断地,随机地解决或曰生长的过程,一种一个一个问题域,一个一个问题方向地随机、逐步、渐进地变化或生长的过程,且至今仍在这一过程当中。如阶级问题,他们那里没有发生过相关战争,但凭心而论,调节得应当说还不错;种族问题,今天也不能说彻底解决了,但当黑人当上了美国总统,你却不能说这种有机渐进全无成效;至于性别、环境等莫不如是,就是人权、自由和民主,也是一个坚决地持续不懈推进,逐步变革和完善的过程。          (即使作为例外的战争,有节制的战争效果通常较好,如美国南北战争;无节制的战争效果通常就差,如法国大革命,根本上说是一种失败,作为法国大革命总结的雨果的长篇小说《九三年》就十分雄辩地证明了法国大革命实际上是对革命理想的一种背离。)          全部的问题只在于坚持两点:一是坚持认定现代文明比之传统文明是一种更自洽于今天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各种物质和精神因素的更理想的文明范式;二是坚持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之路径。          因此,如果说面对文明转型有三种思维,三种战略,即工具论战略、总体性战略和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战略(非总体性与生长性的有机系统渐进战略的简称),那么,今天,尤其是今天,中国的现代文明转型,显然当取第三种战略。          1978年以来的中国发展事实上已开始了这第三种战略。1978年以来三十年的重大意义,在战略层面上可以说也就是告别了工具论思维与总体性思维。不仅告别了我们自己的1978年前的工具论思维和总体性思维,也没有跟随当时的国外的总体性思维。1990年前后国际上流行了一种“过河”理论,认为改革有如过河,必须一步跨过,分步走必掉入河中。这一理论来自当时的苏联。现在还没有到从历史实践的角度对此下定论的时候,但二十年过去,至少中国经济上的成就已有目共睹。现在的问题只在于,先行突进了二、三十年的中国的经济现代化,是否会成为中国发展的路径依赖?中国发展是否会乘经济现代化取得优异成绩的东风,而在其他方面有机展开?例如在社会有机体恢复战略的经济现代化后,同样作为社会有机体恢复战略的文化现代化1,是否能紧随其后得以生长?制度现代化又在什么时候,以何种程序,何种方式予以生长最为恰当?          而今天欲使中华民族最终地真正实现伟大复兴,欲使中国发展不再单一地依赖经济现代化路径,也能在其他方面稳妥有效展开,我认为,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1978年已然开始的,今天我们更在理论上清晰地明确了的非总体性有机渐进战略。          (三) 非总体性有机渐进战略的推动机制:建设性公民社会运动          但是,要让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战略得以切实实行,必须要有一个条件,这就是同样作为社会有机体恢复战略的文化现代化,尤其是其中的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统一迅速推进。          这,其实是当下中国问题的关键中的关键!          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统一,更准确地说,乃是我之所谓生活方式现代化指标序列中自由个体与公民社会的这两项的交互。2          新文化运动时的“国民性改造”和上世纪80年代新启蒙思潮中的“主体论”思想,都意味着人的现代化的展开,但至今并没有上升为作为现代性的核心要义的“自由个体”的全面深入的讨论;而上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虽多少有社会现代化的意思,但远未取得切实效应,可以说社会现代化问题一直是基本空白,直到近年,作为社会现代化的根本的公民社会问题才被学界认真地提了出来。然而当人们提出公民社会的时候,显然又忘记了自由个体问题,更忽视了作为文化现代化之当下关键的自由个体与公民社会的交互问题。人们似乎并没有看到,没有自由个体就不会有公民社会,没有公民社会也就不会有真正的自由个体。          而只有自由个体与公民社会的交互,才可能有建设性公民社会运动的真正丰富和有效地兴起。          公民社会运动,是公民社会三个层次(公共领域、渐进达至更理想社会的途径,主要即公民社会运动、公民社会组织)中的中坚层次,是公民社会的根本性功能。信息透明、言论自由、公民参与和公民行动的公共领域,是这一功能的基础,公民社会组织则是这一功能的凝聚性保证。但目前我国的公民社会研究,主要是在公民社会组织方面,我以为是并没有抓住当下我国公民社会问题的重心的。          公民社会运动,具体和准确地说,在开放的公共领域基础上的,非官方、非营利、非总体、非暴力的和建设性的思想创造——文化思潮——公民社会运动,是现代文明转型,现代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推动机制。          开放的公共领域,保证了在言论自由前提下的公民参与的广泛基础;非官方、非营利,保证了公民社会运动与权力和金钱等现实利益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非总体保证了在历史前进的总向度下,文明转型和社会进步分解为若干有机关联的问题域或曰子目标,以便渐进、持续、随机地推进这些问题的解决,既实事求是,又真正有效,且减少了社会变革的震荡性;而非暴力,则保证了文明转型和社会进步将具有尽可能小的社会破坏性和生命代价。          公民社会运动对于社会变革的推动路径是:社会共识的形成——立法等公共理性规则的建立——现代性的文化认同无意识的逐渐积淀——新文明的新价值、新道德由所有公民个体非强制性(既无官方压力又无金钱诱力)地内化为稳定的自觉。如此这般的公民社会运动,是一种真正理性的,有力量的,和平的,建设性的社会变革的推动方式。          换言之,现代文明转型,现代社会进步(无论是其经济、文化,还是制度方面),已被历史证明的最好的方式,不是革命与战争,也不是救世主的降临,而是诉诸立法等公共理性规则的建立和现代性的文化认同的形成,而不管是立法等公共理性规则的建立,还是现代性的文化认同的形成,都必须要有一种推动机制,建设性的公民社会运动,正是这样的一种既积极又稳健的推动机制。          前面提到的先发现代化国家在宗教改革、人权、自由、民主、法治、阶级、种族、性别、生态、现代性批判和后现代主义等等的问题域上,其进步的过程,基本上正是如此这般的公民社会运动的推进方式。先发现代化国家,几百年来基本没有国内战争,但社会却在不断进步,如此这般的建设性的公民社会运动的社会变革推动机制,显然是贡献极大的。          建设性的公民社会运动是与文化大革命式的“群众运动”绝然有别,正相反对的。          文化大革命式的“群众运动”是领袖——救世主——领导的,总体的,暴力的,其旨归是彻底的文化虚无,或曰文化大毁灭,扫荡和践踏古今中外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泯灭与掏空当下全体人民的一切自由思想和言论(甚至是最正常和最日常的属于基本人性的思想闪念),使群众成为群氓,亿万颗头脑服从乃至归化于一颗头脑,其形态是发展至极的思想罪、言论祸和文字狱,岂图让这样一种头脑是“一张白纸”的群众(实际是愚民),使用暴力的手段,总体性地去改变世界。          文化大革命的基本教训我们一直未有真正切实的清理。事实上,如果中华民族能以文化大革命为极重要的历史标本,从此告别任何形式和状态的思想罪、言论祸和文字狱,告别岂图扫荡和践踏古今中外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泯灭与掏空当下全体人民的一切自由思想和言论的愚行,告别总体性地在地上建立天堂的梦幻,告别唯暴力才能推动社会进步的极端偏见,而代之以尊重古今中外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代之以严格保障自由的思想创造,多元的信念信仰,畅达的言论空间,让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体的人都成为能独立思考和自由选择的公民,并在此健康的空气中不断达至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有差异的社会共识和文化认同,并通过立法、民主等理性程序有机逐步渐进,和平稳健及其最具创造性地去实现公民、社会、国家的持续进步,那么,中华民族才可能拥有文明发展的真正持久和有力量的推动机制。          总之,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首先就是要努力实现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统一,自由个体与公民社会的交互,努力形成在开放的公共领域基础上的,非官方、非营利、非总体、非暴力的和建设性的思想创造——文化思潮——公民社会运动的社会变革推动机制,从而保证以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战略,积极稳健地实现我们的文明转型和社会持续变革进步的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 中国现代性建构是社会中层动力战略          如果说,非总体性有机渐进战略的实现是以建设性公民社会运动作为其推动机制的话,那么,非总体性有机渐进战略的实现以及建设性公民社会运动这一推动机制的形成,还需要某种推动力量,或者说需要某种动力。          我认为,这种推动力量来自社会中层,这种动力就是社会中层动力。          (一) 思维革命:发现社会中层          社会中层,人们通常将其等义为中产阶级。但我以为这应是两个很不相同的概念。中产阶级更多属于经济意义上的分层概念,且与所谓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等连在一起,具有太浓的政治意识形态意味。而社会中层这一概念,则主要是一种比较分析概念,而不是统计实证概念,当然也会有经济因素、权力因素的考量,但更多是由社会态度和文化价值认同决定的一种观念上的另行结构,一种别一思维构架的概念,一种文化概念。          李培林、张翼在一篇数据详实的社会学实证论文中认为:在我国,“用职业、收入和教育三项指标界定的中产阶级,即比较宽泛地定义的中产阶级占社会成员的25.8%”,“ 如果将符合其中两项标准者认定为‘中产’,则中国当前的中产阶级大约占12.1%左右”, “三个维度都符合‘中层’标准的‘核心中产阶级’只占3.2%”。但是‘中产’的主观认同却与上述客观调查大不吻合,无论职业中产、教育中产、收入中产,主观认同都与数据不能统一,而“在中产阶级之外的‘其他阶级’中,有38.6%的人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中层”,“在农民工群体中,也有近42%的人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中层’”。(以上数据按该论文作者注明为“以2000年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的区市县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抽样框设计”)3          另一方面,李、张文指出,“关于‘客观中产阶级’和‘主观认同中层’在社会态度一致性方面的比较,‘主观认同中层’的社会态度一致性非常显著,而‘客观中产阶级’却没有显示出统一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偏好”。同时,“主观认同的‘社会中层’,是社会态度的主要决定因素,新的集体行为和社会运动更多地是建立在社会认同的基础上的……”4          有一点还需注明,李、张文这里的“核心中产”是包括了社会高层在内的,因为高层人数极为有限,该文就将其统归于“核心中产”了。所以,李、张文这里的中产与非中产之分,实际上是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的二分式区分。          将社会二分,如象传统上分为地主阶级、农民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等,本并无不可,但如把这种作为社会形态的二分实体化、具体化,甚至对每一个人进行“阶级”划分、定位,就会如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一书中所讨论的那样,更如1978年前30年我们的历史实践那样,变得十分荒谬,且引出十分严重,甚至是残酷的社会冲突。今天人们虽然不再常用地主阶级农民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这样的词汇,但富人底层、精英草根等异“字”同构的说法仍十分流行。          然而,如果我们不再对社会进行单纯二分,而是进行层次分析;不再进行基于主要为经济因素所决定的阶级区分,而是主要进行基于社会态度和文化认同的层次分析,也许我们就能得出非常不同的社会结构观念,并引至更为合理的社会层次调节、整合。          我们在地理的意义上把地球分为北半球和南半球时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这样的一条分界线,但若要在社会人群的区划上找到一条社会上层和社会下层的分界线却绝非易事。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换用另一种隐喻呢?当我们说“南极”、“北极”的时候,我们会很清楚,那是两个极向,即使说“南极圈”、“北极圈”,我们也很清楚,那是地理范围十分有限的地区,地球上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把自己划入“南极人”或“北极人”,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把自己划入既非南极,亦非北极的地球中间地带的人。再换用一个类似的喻比,各类的电视大奖赛中,评委打分后,主持人总要先悬置“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而取两个极点分中间的所有其它分的平均数,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这里,“两个极点分并非没有意义,而是用这种思维寻求最为客观的平均数。这个最为客观的平均数就是”中层“的意味。          当然,这里的“南极北极“、”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三分隐喻,不仅不同于二分隐喻,也不同于金字塔型的三分隐喻,而是橄榄型的三分隐喻,或者说是执两用中的三分思维。          于是,当我们进行社会分层时,为什么就不可以将我们头脑中的“二分”思维或“金字塔型三分”思维转换为“橄榄型三分”思维,为什么就不可以采用如此这般的“执两用中”的思维,将社会人群主要地分为社会底层和社会顶层两个极向,以及处于两个极向之间的,占社会绝大多数的社会中层这样的三分格局呢?这样的执两用中的三分无论在客观上还是在主观上都显然要容易认定得多。          如果我们按底层、顶层、中层的这样的社会人群区划方式,那么,所谓社会底层,就是国际国内所公认的贫困线以下的人群;所谓社会顶层,则可以参照“核心中产”的算法,但将其中的教育、职业因素去除,而只按收入和职位(不是职业)来考虑。如此这样一来,在社会底层和社会顶层之外的社会中层,从人口数量上来说,就会是绝大多数。问题还不仅在于社会的宏观分析,社会的局部乃至作为细胞的单位,在在都采用这样的橄榄型“三分”思维,而总以作为绝大多数的“中层”作为利益问题思考的基点,于是我们就获得了一种思维革命,从非理性的“冲突”思维转换到了理性的“民主”思维。          确定社会中层的两极之间的绝对大多数的范围,确立社会中层意识、观念和价值,尽其可能缩小社会底层绝对数量,并最大可能给予关怀、救济、援助;尽其可能对社会顶层进行有效监督及其充分有力地反垄断;尽其可能合理合度地缩小社会底层与顶层之间的分配距离——这就构成了我们的社会调节、整合、和谐之工作的主要部分。而就如此这般的社会中层的社会态度和文化认同来进行凝聚和引导,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转型与持续发展,其意义都无可限量。          确定社会底层、顶层和中层,无论在实体意义的区分上,还是在社会态度和文化认同的意义上,其可行性都是较大的。尤其是在今天我国由于农业税的免除、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实行后农民生活保障有了一定的改观后,同时全国性城乡社会保障问题、城市化速度和体制的问题也愈益紧迫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的时期,这样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中层战略的构想也就越来越现实了。          我当然不是说,只要改变社会结构区划的思维方式,就可以立马改变社会结构区划的现有事实,就会取消体制上的二元分化和财富上的贫富悬殊。但社会中层之观念和价值的确立,肯定将推进我国现有各种二元结构现实的分解和改革,如城乡二元结构、官民二元结构等;同时也会极大推进在制度上、舆论上对社会顶层(不仅是宏观上的,必须同时是中观和微观所有层面意义上的“顶层”)的监督、反垄断和对社会底层的关怀与援助。社会中层,从另一角度说,也就是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或者说公民社会的基础),强化社会中层,就是要加速市民社会的建设,加速城市化进程(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远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就是要加速形成官民之外的更为丰富的权利、社会与文化认同空间;也就是要加速对社会贫富悬殊的调节与控制。只是这种改变是从思维革命即改变观念,改变社会的文化认同凝聚结构之观念入手的。          有人认为,只要把过去的“二元对立”思维改变为“二元合一、二元协调、二元和谐”,将“斗争哲学”改变为“和谐哲学”,就可以改变“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所带来的一切观念问题和今天的贫富悬殊的现实问题了。然而,对立与统一(合一),斗争与协调、和谐是根本无从分离的。我们需要的是,将“二元思维”改变为“双极思维”,改变为双极之间的“中项”思维,执两用中思维,就社会利益问题而言,这也就是最大多数思维,民主思维。这,是真正的思维革命。          (二) 社会中层观念:谁创造了历史?          谁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这个传统的问题也有两个传统的答案:一是人民创造历史,一是英雄创造历史。          关于人民创造历史或英雄创造历史,则又有三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所谓创造历史的人民,其所指实际上是底层的反抗者。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反抗、造反、革命,于是动摇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大厦,于是推动了历史的前进。不过,如果象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一样,其结果不过只是改朝换代,胜利的反抗者坐上了王位又开始一轮新的压迫——反抗——改朝换代的旧戏新人的演出,而致使历史反复轮回,这可以叫做历史的推动吗?回答是部分的肯定与部分的否定。部分的肯定是由于反抗的频度与强度,必然促使统治者改善其统治下的社会结构,或越来越说明旧结构的不合理;部分的否定是由于,如果不是指向质的不同结构的反抗而只是异质同构的轮回,则绝对不是对历史的直接推动。而所谓英雄创造历史,其所指如果是上述反抗者的领袖,则这里的“英雄创造历史”与所谓“人民创造历史”是完全同一的。对历史的推动性亦如上述是部分的肯定部分的否定。          第二种理解中的所谓创造历史的人民,其实际所指是社会历史的普遍趋势,也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向,普遍情绪,这种普遍趋势、意向、情绪往往显示了历史的新的文明的新的社会力量;而某些卓识远见的领导者洞悉了历史的新文明的转变方向,顺应了这种社会历史的普遍趋势、意向、情绪,或引领人民进行行动(有可能是革命,但不是原结构之二元阶级中被压迫阶级的阶级反抗,而是新旧文明力量消长的冲突,且较有节制),或自上而下(在政治高位、经济高位上)地使历史发生了某种质的飞跃或使历史改变了方向。此种情况下,应当说是人民与英雄共同创造了历史,而创造历史的主体究竟还是人民。不过,这里的人民,却未必只是我们定义的社会底层,而更主要地是指我们定义的所谓社会绝大多数的社会中层,是这个意义上的社会中层显示了历史的普遍趋势、意向和情绪,显示了历史的新文明的新的力量。          第三种理解是,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世界出现了对某种创造呼之欲出的一系列条件,或者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们中出现了某种普遍需求,而作为英雄的杰出创造者们的文化创造应合了这种历史条件或社会的普遍需求,用他们的文化创造使历史发生了非总体性的,一个一个问题域而又系列的质的飞跃或曰发生了方向性的改变(在现代社会,其路径常如我们所讨论的那样是经由“思想创造——文化思潮——公民社会运动”而达至立法等公共理性规则的建立,从而使历史发生飞跃)。这些杰出的文化创造者,如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教育家、宗教家等等,通常都属于社会中层(一般而言,社会顶层只可能是政治或经济意义上的,历史上的几乎所有文化创造者,或曰文化精英、文化先锋们的在世的社会现实功利位置都最多只能是社会中层,也许在他们身后他们会成为万众景仰的纯粹精神意义上的民族偶像、人类偶像——“社会顶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作为显示了社会普遍需求的社会绝大多数者的人民,还是应合了社会历史特定条件或普遍需求的杰出的文化创造者,都属于社会中层,历史的推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完全是我们所定义的社会中层。          于是,我们看到,在第三种理解和第二种理解中,推动历史的主要是社会中层。而在第一种理解中,则完全没有社会中层的位置,在这样的理解框架中只有底层和统治者。然而这第一种理解通常很难说真正直接推动了历史。          所以,我们要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在现代社会,历史的推动者乃是我们定义的社会中层。          尤其,倘欲使社会理性地,和平地,渐进地发生历史的质的飞跃,其真正的动力就更该是我们定义的社会中层。          社会底层(我们定义的,而绝非通常意义上的无产阶级)具有较多的麻木性、被动性、盲目性和破坏性。一般而言,由于其视野的局限,不容易敏感到历史变革的方向,不容易产生向历史的新方向变革的动力,且较易产生被动等待的救世主心理,因而具有较多的麻木性和被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其处境的极端性,又容易被权威主义俘虏而引发过激的情绪,暴发往往是毁灭性的行动,所以具有较多的盲目性和破坏性。          社会顶层的某些具有强烈历史使命感和远见卓识的个人,通常容易产生变革历史的伟大抱负;但是作为一个阶层群体的社会顶层,一般而言却具有极大的历史惰性,那些具有伟大抱负的社会顶层的个人在这样一种阶层群体的惰性中往往动弹不了手脚,致使力不从心,无法成为历史的真正推动者。再者,社会顶层的具有伟大抱负的个人也容易滋生自命为救世主的自我意识。          社会中层,一般而言,则既较易成为社会稳定的平衡器,又较易成为历史的非总体性渐进改革的助推器。由于其社会处境的非极端性,致使他们较易避免过激情绪和暴力行动;由于其视野和素养,较易具有更多的理性,因而既不易产生被救的被动救世主心理,亦不易产生自命为救世主的主动救世主心理,而具有较多的公民主体性;由于其职业和专业的多元性,又较易具有非总体性的问题域意识和解决问题域之问题的思维;而由于毕竟不满于现状,于是较易形成为历史的渐进变革的动力。          当然,这是就一般而言,历史的推进总是复杂的,并不如此清晰。而即使按我们的理想推进历史,社会中层的非总体性的有机渐进变革,也一方面必须符合哪怕是极少数人群的社会底层的利益,才具有道德可行性;另一方面,常需最终地得到社会顶层的具有历史使命感的人们的支持才具有较多的现实可行性。          (三) 社会中层价值:何谓光荣?          中国现代性建构的深层价值问题不是本文的任务,本文所涉及的还只是作为表层的社会价值形态问题。不过,表层与深层也并非全无关联。          作为社会价值形态的何谓光荣问题,在我们的当代史中有两个阶段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答案:第一个阶段的第一种答案是:“劳动者光荣”;第二个阶段的第二种答案是:“致富光荣”。          1978年前30年,尤其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价值形态的主旋律是“劳动者光荣”。这里的“劳动者光荣”的实际所指主要不是劳动这种行为,这个过程光荣,而是作为社会下层,即贫贱者,自然就光荣,是与“高贵者或富贵者光荣”反其道而行之的一种说法。按当时的话语准确地说,则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光荣,谁是工人阶级中的一员,谁是贫下中农中的一员,谁光荣。(不过,这种光荣显然是被授予的,掏粪工人时传祥之光荣是因为受到国家主席接见,并与国家主席握了手,所以,究竟是贫贱者光荣,还是国家主席光荣,到底并不是说得很清的)。          由这个逻辑推至极点,就变成了当时极为著名的张铁生的高考时“交白卷光荣”,变成了电影《决裂》中的上大学的最佳资格乃是手上的老茧,即“老茧光荣”。          看上去极为道德主义的底层意识,为什么会推出上述如此的荒谬来呢?          根本上说,这是由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这样的二分的思维结构所决定的。当我们把社会分为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这样的二分结构并将其实体化时,历史就必然地发生这样的轮回:社会得治时,社会上层光荣;社会乱世时(反抗、造反、革命)时,社会下层光荣。          1978年以来的三十余年,正可以说是社会得治的时代,于是致富光荣了,且沿此逻辑演进为,有权有钱者光荣,而劳动者或曰贫贱者不再光荣。且再进一步演化为,只要有权或有钱,不计任何手段地有权或有钱,便是光荣。权力寻租,贪污,腐败,造假,行骗,窃取,做二奶、三奶,乃至于为娼,行乞(不是因为生活所迫而为娼、行乞,而是发现此行赚钱可观),任何手段,只要有权或有钱,都不为耻,而光荣,令人羡慕(一个四岁的儿童的理想是长大后当贪官的新闻故事虽然极端,却也多少能说明当下中国社会价值形态的一角)。          不管是“劳动者或贫贱者光荣”,还是“有权有钱者光荣”,其实都是结果思维。把人群分为实体性的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这样的二分结构,正是结果思维。          可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呢?既不是贫贱者光荣,也不是有权有钱人光荣,而是劳动(作为劳动过程的劳动)光荣,工作光荣,奋斗光荣,创造光荣,总之是人生奋发向上的那整个过程光荣呢?          这当然就变成了过程思维。现代性与传统性在思维上的根本性转换可以说就是从结果思维转向了过程思维。如就平等而言,传统性思维追求结果平均,结果平等,而现代性思维追求规则平等——在创造财富的社会过程中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而就社会价值而言,不管是劳动者或贫贱者,还是高贵者或富贵者,都无所谓光荣与否,唯一光荣的只是奋斗过程的本身。          如果有一种这样的社会价值转换,贫贱者不见得光荣,有权有钱人也不见得光荣,而唯一的只是作为人生之过程的劳动光荣,工作光荣,奋斗光荣,创造光荣,那么我们的社会的那些个令人深恶痛绝的腐败之风,是否会随之而有所改变呢?          我以为,倘若这样的社会价值形态果能确立并深入人心,为整个社会所接受,所共识,所心诚悦服,并成为现代性的价值信念乃至价值信仰,积淀而为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则我们的社会腐败之风一定能得到有力地改变,我们社会的正气一定能得到彰显,公正和正义的阳光一定更加灿烂,而我们社会的不是由“恶”而是由“善”(新的合时代合法合理合情的精神规则、价值规则)推动的社会的物质财富的发展一定能够更加稳定、持续和有力。          作为“迷惘的一代”代表人物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在晚年不再迷惘而写出了《老人与海》这样的作品,并成为“美国梦”或“美国精神”的象征,这是偶然的吗?          不,《老人与海》中的桑提亚哥所表征的精神,绝不只是“美国精神”,绝不只是“美国梦”,而是人类的“现代梦”,“现代精神”。法国作家加缪也用他的哲学随笔《西绪弗斯的神话》表征了这一人类的现代梦,现代精神。          可是如此这般的社会价值形态由谁来推动呢?最有可能的推动者当然就是社会中层。显然,社会中层既不容易认同贫贱者光荣,也不容易认同高贵或富贵者光荣,他们最可能认同的就是劳动、工作、奋斗和创造的过程光荣这样的价值。甚至,我们可以说“过程”光荣天性就是社会中层价值。          奋斗的过程光荣天性就是社会中层价值的一个更为有力的理由是,由于社会中层职业和专业的多元性,他们具有最大的可能性拒否认同在权力或金钱这两个最为实际功利方面的成功才是成功的单一价值观,而最可能认同只要奋斗,任何方面的成功,任何职业、专业、志趣方面的任何程度的成功都是成功,都同样光荣,都同样是人生的自我实现,并同样能获得自我实现的幸福感的多元的价值观。          因此,意识到的社会中层,不仅在历史飞跃之推动的逻辑可能性上,也在通过价值形态转换促使社会变革的意义上,能够成为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的有力根据。          总而言之,中国现代性建构作为战略,是以社会中层为动力的,非总体性有机渐进的,以文化推动人与社会变革的文明转型,社会转型战略。          参考文献:          1 参见金岱. 文化现代化:作为普世性的生活方式现代化J. 学术研究:2011.1.          2 参见金岱. 文化现代化:作为普世性的生活方式现代化J. 学术研究:2011.1          3李培林、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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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储成仿:“中国成功”与“集体总统制”

储成仿:“中国成功”与“集体总统制” 进入专题 : 集体总统制 中国    ● 储成仿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爱我的国家,这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的。作为一个爱国者,在自己的国家取得成绩和进步的时候,赞扬甚至歌颂自己的国家、在自己的国家出现过错和问题的时候,批评甚至抨击自己的国家,这也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的,这在本质上,毫无疑问,都是爱国、而不是“卖国”。          然而,在中国特色的现实生活中,就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爱国爱得很奇特、爱得很怪异、爱得很诡异、爱得很蹊跷、爱得很变态:他们声称爱国就只能赞扬和歌颂国家,不管这个国家是否存在问题,一旦你批评这个国家,他们就单边恶狠狠地给你扣上一顶帽子:你“卖国”!你是“卖国贼”!          君不见:自2008年奥运以来,在中文媒体(主要是官方媒体)上,“中国成功”、“中国模式” (还附带弄出个“重庆模式”)、“中国崛起”、“中国震撼”,一片喧嚣!在这一片喧嚣之中,我的感觉与那些高喊这些口号的中国特色的“爱国者”们(有人称他们为“爱国贼”)大不一样:他们欣喜若狂,他们自我膨胀,他们想说不就可以说不,他们想不高兴就可以不高兴,他们想“三妈的”就可以“三妈的”,而我在为我的国家取得发展、进步感到由衷高兴的同时,我的心情却充满着忐忑和惶恐:我不禁自问:我们中国真的成功了吗?          带着这个疑惑,在此我不得不求教各位读者:什么是成功?面对中国特色的爱国者们宣告中国成功了,我的疑惑或问题是不是显得不合时宜?我的这个疑惑是不是被人判定为我不爱国、或者我被判定为是一个“卖国贼”?          在这一疑惑心情支配下,我不得不运用我本十分有限的知识和见解,想对成功一词作些考察和辨析。          我以为,成功是人(或组织)所选择和确定的愿望和目标,且通过行动实现了这个愿望和目标的状态。          基于我对成功这个语词的这一理解和界定,我不禁要问:所谓中国成功,作为中国主权或国家主体的人民,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组织、什么法定形式、制定了一个什么目标?然后,中国人民又通过什么行为、什么时候实现了这个目标?          对于以上所提问题,我思索了很长一段时间,其间,由于我对我所拥有的那么一点少得可怜的知识的不自信、不放心,还专门查询了许多相关资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最终还是没有弄清楚:我们中国人民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组织、什么法定形式、制定了一个什么目标;同时更没有弄清楚,我们中国人民通过什么行为、什么时候实现了这个目标!          既然这样,那么,人们就自然会转向对“中国成功”这个概念或观点的提出者们发出质疑或疑惑了。观察发现,“中国成功”的提出者们在没有明确告诉世人,中国人民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组织、什么法定形式、制定了一个什么目标,以及中国人民又通过什么行为、什么时候实现了这个目标的情况下,完全单边宣示和判定中国成功的。          诚然,有目共睹,毋庸置疑,改革开放34年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由于吸纳了市场经济的一些元素,加上对外开放,同时利用我们国家比较廉价的劳动力和实行低福利,从而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绩或成就,但就这些成绩或成就而言,我们能不能就可以据此宣布中国成功、中国崛起、中国震撼、中国模式、中国可以说不、中国不高兴了呢?我认为,不能。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前面我所提出的、但却没有找到答案的一系列问题否定了这个判断的。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说中国成功的人是有他们的用意的,但我以为,这仅仅是他们的用意而已,这些用意一旦公布于世,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普罗大众的质疑和争议。这只能表明,中国成功的提出者们在提出中国成功这一表述时,思维是不严谨、不严密的,态度也是不严肃的!          在中国成功这一语词提出后,一帮学者和文人就开始大张旗鼓、紧锣密鼓、煞有介事、连篇累牍地来探究和回答中国成功的奥秘了!          可不是吗?继多年的唇舌鼓噪之后,时值2012年的7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又登载了一篇探索和回答为什么中国成功的雄文或杰作!          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这篇雄文和杰作是这样论述的:中国之所以成功(不仅成功还辉煌),从政治发展的特点和条件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就在于有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成为中国决策正确、发展成功的最关键政治条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9名成员组成,分别代表党、国家和军队等八大领导机构,分工合作与协调合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集体总统制”。这一制度的最重要特征就是“集体”二字:是“集体成员”,而不是“个人”;是“多个机构”,而不是“一个机构”;是“集体智慧”,而不是“个人智慧”;是“集体决策”,而不是“个人决策”。它的实际运行体现在五大机制:集体交班、接班机制;集体分工协作机制;集体学习机制;集体调研机制;集体决策机制。          不仅如此,这篇雄文和杰作还论述道:从决策理论和实践看,“集体总统制”在实现充分信息分享的信息结构与充分民主决策的决策结构相互作用方面,远比“个人总统制”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更具民主性、协调性和高效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世界同一个大考,即全球金融危机中,中国不仅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是最佳的,而且与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相对差距迅速缩小,由危机前的4倍缩小至2011年的2.2倍,此外中国对全球应对金融危机的积极作用最大,实际贡献最显著。          读罢这篇雄文,我们大家可能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篇雄文最令人震撼的地方,就是,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集体总统制”的概念,然后又创造了一个“个人总统制”的概念,随后,就是振振有词地把“集体总统制”与“个人总统制”的优劣、长短作比较,然后,就是把“中国成功”与“集体总统制”二者紧密联系和结合起来,认为后者是前者的依据和条件,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个结论:“集体总统制”优越于“个人总统制”!          作为一个以观察和思考中国政治为对象的民众,我觉得,我对人类社会政治学科的常识还是具备一点的,然而,冷不防一下子撞上“集体总统制”这个原创性的概念,一时之间,头脑有些发晕,有点找不着北。尽管如此,尽管我对“集体总统制”这个概念的理解感到的是如此的力不从心、力有不逮,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极具创新性的、可谓是横空出世的概念,我还是自不量力地想作些交流和商榷。          第一,所谓总统制,我以为,作为一种国家最高领导人产生方式的制度,其核心内涵是一个国家元首的产生是通过多党竞选。应该说,总统制这一制度,以制度的标准衡量和检测,我认为,是完全够得上制度水平的。正如我在我的拙作《巴沙尔的命运逻辑》一文中所说的“制度之所以是制度,是由于它是通过公开的法定程序、以书面文本形式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行为规则,而制度的最显著的特点是其公开性、显在性、可预见性和可重复性”。然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九大常委执政状况,我以为,还没有达到制度水平,因此,我以为,把一个比较成熟的总统制与一个仍然处在流变过程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九大常委的执政模式(我看至多只能说是模式不能说是制度),作同一层级、同一水平的制度性的关联和比较,是不同质的,是不等值的,是不适当的。          第二,作为总统制之下产生的总统,是一个国家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行政权的主体,而我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九大常委是政党权力的主体,众所周知,政权与党权是有区别的,尽管我们国家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置于党权之下,但党权和政权毕竟最终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第三,我明白,“集体总统制”概念的提出者主要指的是一种集体决策模式。“集体总统制”概念的提出者好像是说,总统制,即“个人总统制”(他又新创了一个概念“个人总统制”)的决策是个人决策,九大常委的决策是集体决策。我想,“集体总统制”概念的提出者恐怕弄混了一个事实:总统制(他叫“个人总统制”)之下的决策并非个人决策,在宪政民主国家,一项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决策,总统个人是无权也无法做出决定的。在宪政民主国家,事关国是的重大决策的主体不是总统,而是国会,还有司法的制约、在野政党的制约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在宪政民主国家,一项重大决策最终提交到总统那里,总统也只能是象征性地履行、行使一下自己的签字权而已。因此,提出并赞美“集体总统制”、与此同时提出并贬抑所谓“个人总统制”的概念的人,我以为,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显然,过于简单和肤浅。          第四,采取总统制的政体,实行的是责任政体,是一种问责政体。然而,众所周知,采取九大常委执掌权力的模式,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就很难了。对于此点,我不想在这里多做谈论,其中缘由,不说自明。          第五,采取总统制的政体,总统任职期间必须接受来自外部的刚性监督,不论是议会,还是在野党,还是选民,都无时不在地监督着总统的言论和行为。如果总统践踏了制度和法律的红线,那么,总统任职的生命就会或以辞职、或以被弹劾的方式宣告结束。然而,采用九大常委共同执政的模式,众所周知,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无论是人大、政协,还是司法,还是民主党派、新闻媒体,还是人民,都不能对之实行刚性监督。对于此点,我也不想在此多做谈论。          由此可见,对于“集体总统制”优越于“个人总统制”的观点和结论,我以为,同样也可以发出质疑和商榷。          大家知道,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里提出了有关政体转化的理论。亚里士多德论述道:一个常态的君主政体一旦不能顾及君主以外的人的利益就会演化为变态的僭主政体;僭主政体把国家弄糟之后,物极必反,僭主政体就会演化为常态的能够顾及民众的贵族政体;贵族政体变态后就会演化为变态的寡头政体;寡头政体把国家弄糟后,就会被常态的民主政体所取代;民主政体变态后,就会演化为暴民政体……。          根据亚里士多德有关政体演化的理论,反观1949年后我国最高统治权的演变状况,我们不难发现,在毛泽东时代,毛泽东一开始实行的是一种比较常态的君主制;但1957年反右派以及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过后,尤其到了1966年文革发动和开始过后,毛泽东便把一个比较还算常态的君主制演化成了一个僭主制;文革结束后,到了邓小平时代,我认为,邓小平实行的只能算是半个君主制,因为,邓小平不能像毛泽东那样一个人独掌权力,他要和陈云等这样的元老共掌权力,尽管权柄最终掌握在邓小平手里,但邓小平所实行的政体只能被称为“半君主制”,这个道理,我想,还是有着充分的理论和事实的依据的。          邓小平之后,江泽民继掌权力。可以这么说,江泽民执掌权力时期,还带有比较浓重的“君主制”的色彩(从历史的长河看,这里的君主制可能要打上引号)。到胡锦涛掌权时期,君主制的色彩就越来越淡,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有点像古罗马时期的执政官制(九大常委就好像是九大执政官)。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整体将会有何变化,这将是一个很难预测的问题。然而,尽管如此,对于所谓的“集体总统制”优越于“个人总统制”的观点和结论,我以为,还是可以提出学理上的以及现实事实上的讨论和商榷的。          第一,我以为,所谓的“集体总统制”的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最大的软肋是,没有制度化。一个没有制度化的模式,自然就不是制度。而一个没有制度化的模式,其稳定性极差,其流变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就是说,今天是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明天就有可能在不同政治派系相互角力的情况下转变为……。          第二,所谓的“集体总统制”的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从权力分配的公平性看,我认为,带有很大的权力垄断性。一个垄断性的权力将会受到外围不同政治势力及其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压力和挑战。可想而知,一个受到如此内外重压的权力体系,其可持续性,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          第三,所谓的“集体总统制”的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同样是很难避免重大国是决策的失误和失算的。说只要实行“集体总统制”的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就可以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我想,只要是脑子没有进水的人,都会认为这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          第四,在“集体总统制”的九大常委共同执政模式之下,地方权力机构仍然可能会是党政一把手个人垄断化。改革开放以来,有些地方权力的重度腐败(翻一翻改革开放以来封疆大吏们的腐败录一切就全明白了),反过头来,实际上就是对这种非制度化的“集体总统制”的执政模式,提出了一种质疑和挑战。          以上围绕“中国成功”与“集体总统制”的两个主题,我们已经作出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交流和讨论。我相信,只要是读了此文的读者,都可能会和我一样,都会对所谓的“中国成功”以及“集体总统制”这两个判断和概念持有一种警惕的心情和态度。这就是我为什么在读了7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这篇雄文、杰作之后,想要写这篇评论文字的动力之所在。          尊敬的读者,在即将结束我的这篇文字之前,我还想就这篇文字开头所谈及的爱国还是卖国的问题再说几句。          我以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的历史和现实中,只有民主分子才是天然的爱国者。专制分子可能爱国也可能卖国。为什么?因为专制分子最爱的是他们的特权。如果在爱国与爱权上叫专制者们去选择,那么,我可以有把握地说,专制者们首先选择的可能是特权而不是爱国。          为什么说民主分子是天然的爱国者?因为在民主分子那里,国家的主体是公民。民主分子如果想要执掌国家政权,他们的权力的唯一来源是选民。显然,选民是不会选择一个不爱他们的人去当国家领导人的。          另外,在当今之世,国家的利益是竞争性的,甚至是对立、冲突的,有时候可能还会发生战争。试问:一个民选的国家领导人不去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而去卖国,这种情况这么会有可能呢?!所以说,民主分子是天然爱国者!如果他卖国,那么,他就肯定已经不是一个民主分子了!          2012-7-4         进入专题: 集体总统制 中国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5174.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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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论语》中我最欣赏的一句话

《论语》中我最欣赏的一句话 作者:储成仿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1-31 本站发布时间:2012-1-31 9:16:29 阅读量:60次   秦晖先生发表在《中国新闻周刊》(2012-1-11)、转载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2-1-29)的一篇题为《〈论语〉如何成为经典?》的文章,我以为,是我连年来所读到的研究《论语》、孔子以及儒家的一篇力作。   秦晖先生切入他的论题是从谈李零先生的《丧家狗:我读〈论语〉》一书开始的。顺便,秦晖先生也提到了另一部书及其作者。秦晖先生说:“其实,最近走红的另一部关于〈论语〉的畅销书,学术水平如何且不去说它(作为通俗读物也不宜苛求),单就这评价观念就低俗得很,在尊孔的旗号下几乎把孔夫子描绘成了权势的‘看家狗’,要说糟蹋孔夫子,真是莫此为甚了。幸有李零的书在,真还是可以给夫子挽回不少形象的。”我以秦晖先生所言为然。   沿着秦晖先生的分析路径,我发现,自汉武帝以来,随着专制皇权的出场,专制皇权为了使自己的垄断统治效益最大化,硬是使用强权鼓捣出了一个主义——儒家(汉武帝与董仲舒联手硬是弄出了一个“大一统”的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一个领袖(活人帝王、死人孔丘)、一本最高经典——《论语》(世间广为流传“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完全无异于另一种版本的“红宝书”),这样,孔老二就一下子从“丧家狗”变成了“看家狗”,举国读书人就从士人变成了文痞,国学教授也就摇身一变,从塑造民魂、开启民智的“工程师”变成了依附权贵、谋取暴利、专门向民众灌输“迷魂汤”(美其名曰“心灵鸡汤”)的“麻醉师”了!   感谢秦晖先生和李零先生!是这两位先生帮助我们还原了孔丘的本来面目:孔丘本来就是一只“丧家狗”而非是“看家狗”。作为“丧家狗”的孔丘先生的论著《论语》,自有它的真善且美的一面。可不是吗?我读《论语》的感受就与某些“讲坛明星”不同有异:整个《论语》尽管洋洋大观,但我从《论语》的字里行间里发现只有一句话最为值得欣赏,这就是:“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第八》)我以为,这句话,恐怕才是整个孔子学说(儒家?)立德求仁、立身处世的精髓!   下面,请允许我把这句话分为两个层次,来谈一点我的肤浅感受。   第一个层次:“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   首先,请允许我把行文字的意思用现代汉语白话文转译一下,我以为,这行文字的大致意思是:“一个人如果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里,而到头来却混得穷困潦倒、地位低下(“贱”:孔子主贵贱、否平等,这是孔子的软肋、死穴),是可耻的”。   你看!孔子这话说得有多好!为了准确理解孔子的微言大义,我不妨举例说明,例如:一个人(张三),他智力正常、肢体完好,又生活在一个机会平等、创业自由的国家里,然而,他就是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好逸恶劳、得过且过、及时享乐、坐吃山空,最后弄得穷困潦倒、毫无尊严,这一可耻的状况的形成,怪谁呢?答案是:谁也怪不了,只能怪他自己!   请问:孔子此言说得对还是不对?我想,只要是一个理智常态的人,都会认为孔子说得对!那么,请接着看这句话的第二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同样,请允许我用现代汉语白话文把这行文字的意思转译一下,我以为,这行文字的意思大致是:“一个人如果生活在一个既无自由又无民主的专制国家里,然而,在这样一个假恶丑横行、真善美遭殃的体制下,他却混得腰缠万贯、官高权重、人五人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个人肯定是可耻的”!   瞧!孔子这话说得太好了!或者这样表达:如果说孔子这句话的前一个层次说得很好的话,那么,孔子这句话的后一个层次说得就更好了!何止是好,可谓是“相当的”好,好得不得了了!   好了,行文至此,话语最好还是适可而止、就此打住。基于此,笔者也就无需围绕主题去做更多的阐释和发挥了。可以想象,如果笔者“不识时务”还去旁征博引、大发宏论,那么,这篇可怜的小文,其命运就有可能落入胎死腹中、无疾而终了。   好了!话说至此,回过头来再读秦晖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感到,恍惚间,一个真实的孔子在我眼前飘然而至:这是一只“丧家狗”的孔子!这是一个口里朗朗念着“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以及“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第七》)的孔子!一个秉持着独立人格,行走——周游列国,落座——传道授业的孔子!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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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成仿:胡适先生晚年喜欢的两个格言

胡适先生晚年喜欢的两个格言 胡适先生逝世50周年纪念 作者:储成仿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1-28 本站发布时间:2012-1-28 18:21:10 阅读量:21次   今年是2012年, 1962年2月24日胡适先生在台北去世,屈指算来,至今已有整整50个年头。   胡适先生是现代中国一位最杰出的学者。我之所以说他是一位最杰出的学者,我想,也许大家也跟我一样想,他完全配得上这个称呼;他之所以配得上这个称呼,我以为,仅凭他是中国现代白话文一代宗师这一条就足够了。至于他的一生主张和践行自由,肯定为中国社会的自由进步立下了永不销蚀的丰碑!另外,他在晚年喜谈乐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两个格言,我以为,更为他的一生增添了无尽的光彩!    格言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大家都知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格言源出于范仲淹的《灵鸟赋》。谈到范仲淹,人们最为喜闻乐道的是他的《岳阳楼记》这个名篇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至于范仲淹在中国历史上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在此,我还想不惜笔墨,做一点相关性的介评。   首先,我想谈到的是范仲淹的独立人格。   史载:范仲淹生于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八月二日(9月5日),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父亲范墉,端拱初年(988年)赴徐州任武宁军节度掌书记(徐州军事长官的秘书),990年病逝。母亲谢氏贫困无靠,只得抱着两岁的范仲淹,改嫁山东淄州长山县河南村(今邹平县长山镇范公村)朱文翰。范仲淹也改其姓,取名朱说(通“悦”)。一个偶然的事件,范仲淹发现自己原来是望亭范家之子。这件事使范仲淹深受刺激和震惊,他决心脱离朱家,自树门户,再接母归。于是他毅然辞别母亲,徒步求学去了。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二十三岁的范仲淹来到睢阳应天府书院(旧址在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应天府后来改名南京,应天府书院由此又叫南都学舍。范仲淹在此发奋读书。其间,范仲淹的一个同学、南京留守(南京的最高长官)的儿子看他常年吃粥,便送他些美食。然而,他竟一口不尝,听任佳肴发霉。直到人家怪罪起来,他才长揖致谢说:“我已安于划粥割齑的生活,担心一享受美餐,日后就咽不下粥和咸菜了。”   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迷信道教的宋真宗率领百官到亳州(今安徽省亳州市)去朝拜太清宫。浩浩荡荡的车马路过南京(今河南省商丘市),整个城市轰动了,人们争先恐后去看皇帝,但惟独他闭门不出,仍然埋头读书。有个要好的同学特地跑来劝他:“快去看,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千万不要错过!”但范仲淹只随口说了句:“将来再见也不晚”,便头也不抬地继续读他的书了。果然,第二年他得中进士。不久,他被任命为广德军的司理参军(广德军位置在今安徽广德县一带,司理参军是掌管讼狱、审理案件的官员,从九品)。接着,又调任为集庆军节度推官(集庆军辖境位置在今安徽亳州一带,节度推官是幕职官,从八品)。至此,他便把母亲接来赡养,并正式恢复了范姓,改名仲淹,字希文。从此,他开始了他长达30多年的政治生涯。   其次,我想谈到的是范仲淹的敢言直言。   范仲淹的一生完全称得上是中国专制帝制之下反复上演的又一部充满戏剧色彩的荒诞剧:在“昏君”、“奸臣”的拨弄之下,“忠臣”范仲淹一会儿因言而贬,一会儿又因言而升,又一会儿又因言而贬……。   景祐三年(1036年) ,范仲淹看到宰相吕夷简大开后门,滥用私党,朝政腐败不堪,根据调查,他绘制了一张“百官图”呈给仁宗。在仁宗面前,他指着图中开列的众官调升情况,对宰相用人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对此,吕夷简不甘示弱,反讥范仲淹迂腐。范仲淹便连上四章,论斥吕夷简狡诈。吕夷简便诬蔑范仲淹勾结朋党,离间君臣。 范、吕之争的是非曲直,不少人都看得分明。偏偏吕夷简老谋深算,善于利用君主之势而最终取胜。仁宗这年二十七岁,尚无子嗣。据说范仲淹曾关心过仁宗的继承人问题,或许谈论过立什么皇太弟侄为储之类的事。这事虽出于振兴宋廷的至诚和忠直之心,但却不免有损仁宗的自尊。加上吕夷简从旁中伤,范仲淹便被褫夺了待制职衔,贬为饶州知州。后来几乎又被贬死岭南……,   综观范仲淹一生的言功论绩,我以为,最为突出的,是他在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认真总结自己为官28年来酝酿已久的改革思想,撰写出著名的新政纲领《答手诏条陈十事》,呈送给仁宗。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改革主张,其主要内容是:1、明黜陟,即严明官吏升降制度。那时,升降官员不问劳逸如何,不看政绩好坏,只以资历为准。故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循苟且,无所作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有大功劳和明显政绩的、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2、抑侥幸,即限制侥幸作官和升官的途径。当时,大官每年都要自荐其子弟充京官,一个学士以上的官员,经过二十年,一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这样一个接一个地进入朝廷,不仅增加了国库开支,而且这些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结党营私。基于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的考虑,应该限制大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馆阁要职。3、精贡举,即严密贡举制度。为了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首先应该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4、择长官。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范仲淹建议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路(北宋州以上的一级监察和财政区划)检查地方政绩,奖励能员,罢免不才;选派地方官要通过认真地推荐和审查,以防止冗滥。5、均公田。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范仲淹认为,供给不均,怎能要求官员尽职办事呢?他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洁为政;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6、厚农桑,即重视农桑等生产事业。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穷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事,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且长期实行。7、修武备,即整治军备。范仲淹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一个季度的时光教练战斗,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京师的这种制度如果成功了,再由各地仿照执行。8、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另外,还要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这样,便处处都没有阻隔皇恩的现象了。9、重命令,即要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范仲淹认为,法度是要示信于民,如今却颁行不久便随即更改,为此朝廷必须讨论哪些可以长久推行的条令,删去繁杂冗赘的条款,裁定为皇帝制命和国家法令,颁布下去。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10、减徭役。范仲淹认为如今户口已然减少,而民间对官府的供给,却更加繁重。应将户口少的县裁减为镇,将各州军的使院和州院各署,并为一院;职官厅差人干的杂役,可派一些州城兵士去承担,将那些本不该承担公役的人,全部放回农村。这样,民间便不再为繁重的困扰而忧愁了。   《条陈十事》呈上后,宋仁宗和朝廷其他官员对之商量后,表示赞同,便逐渐以诏令形式颁发全国。于是,北宋历史上轰动一时的庆历新政就在范仲淹的倡导下开始了,范仲淹的改革思想也就得以付诸实施了。新政实施的短短几个月,政治局面就开始有了新的面貌:官僚机构开始精简;以往凭家势做官的子弟,受到重重限制;昔日单凭资历晋升的官僚,增加了调查业绩品德等手续;有特殊才干的人员,得到破格提拔;科举中,突出了实用议论文的考核;全国普遍办起了学校。   就是这样一些以维护皇家利益为中心的改革设想,也落得好景不长。庆历五年(1045年)初,曾慷慨激昂,想励精图治的宋仁宗终于完全退缩,他下诏废弃一切改革措施,范仲淹和富弼被撤去军政要职。皇佑三年(1051年),范仲淹在连遭贬谪、连转任所后,又移任青州。青州的冬寒,加重了他的疾病。第二年(1052年)又调往颍州,他坚持扶疾上任。但只赶到徐州,便在五月二十日(6月19日)溘然长逝,享年六十四岁。   从范仲淹的一生行止来看,在一千年前的暗无天日的皇权专制之下,范仲淹尚能做到“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对于我们今人,面对当年范仲淹的所作所为,我真的不知道,这对我们今人是一个激励,还是一个讽刺?!    格言二:“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胡适先生晚年喜欢的第二个格言是:“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据史实:1959年3月14日《自由中国》杂志第26卷第6期发表了胡适先生著名的《容忍与自由》一文。在文章的一开头,胡适先生写道:“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了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胡适先生最欣赏这句话,说:“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为此,胡适先生说:“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胡适先生对“容忍与自由”的探索和思考并非一天两天。早在1948年9月4日,他在北平电台演讲《自由主义》时,就对“容忍与自由”的关系作了非常富有针对性的阐释,他说:“自由主义在这两百年的演讲史上,还有一个特殊的、空前的政治意义,就是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向来政治斗争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被压的人是没有好日子过的,但近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却渐渐养成了一种容忍异己的度量与风气。因为政权是多数人民授予的,在朝执政权的党一旦失去了多数人民的支持,就成了在野党了,所以执政权的人都得准备下台时坐冷板凳的生活,而个个少数党都有逐渐变成多数党的可能。甚至于极少数人的信仰与主张,‘好像一粒芥子,在各种种子里是顶小的,等到他生长起来,却比各种菜蔬都大,竟成了小树,空中的飞鸟可以来停在他的枝上。’(《新约·马太福音十四章》,圣地的芥菜可以高到十英尺)人们能这样想,就不能不存容忍别人的态度了,就不能不尊重少数人的自由了”。   请听,胡适先生在64年前对自由和容忍的关系的论述是多么的好!针对我们今天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态,胡适先生的这些论述是多么的切中要害啊!时值胡适先生逝世50周年纪念之际,面对当前中国的政治现实,我们重温胡适先生晚年喜欢的这两个格言,此时,我(们)的心情,大可与一千多年前范仲淹写《岳阳楼记》时的心情状态一比!我们扪心自问:此刻,我们的心情是悲、还是喜?!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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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方绍伟:卡扎菲是被“专制制度”所杀

方绍伟:卡扎菲是被“专制制度”所杀 作者:方绍伟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10-24 本站发布时间:2011-10-24 10:22:33 阅读量:227次     利比亚执政当局10月20日晚公布了卡扎菲的尸检报告,申明卡扎菲死于头部中枪。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外22日认为,卡扎菲受伤被杀有违《日内瓦公约》,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卡扎菲到底是怎么死的?   储成仿先生在“卡扎菲的死纯属自杀”一文中别出心裁地认为:“卡扎菲自杀自己开枪打中自己腿部的第一枪是1996年6月29日的阿布·萨利姆监狱大屠杀。……卡扎菲自己开枪打中自己胸部的第二枪是2011年2月19日向示威者发射迫击炮弹并用机枪进行疯狂扫射。……卡扎菲实施自杀开枪打中自己头部的最后一颗致命子弹是拒绝接受利比亚反对派8月30日发出的最后通牒……事实表明:是卡扎菲选择了要民众死、要反对派死,但事实结果却是他自己选择了死、落到了死!”   《日内瓦公约》当然无法改变“以暴制暴”的历史逻辑。但卡扎菲真的是死于这种“以暴制暴”意义上的“自杀”吗?在确立“独裁自杀论”时,储成仿先生顺带批判了另外一种观点:   “当突尼斯、埃及独裁者面对民意、放下屠刀之时,有的学者却发出了无尽叹息:这些独裁者也太不中用、太不专业了!他们竟然全不明白’专制是因统治能力而存’的至真之理!这位学者运用他的万灵神通般的、去’规范冲动’的、无价值取向的、非愿望型学术的、只谈认识不谈主张的’冷酷实证’方法,认为,独裁者们只要真正做到心狠手硬,真正做到最大限度的强而有力的专制独裁,独裁者就不会垮台,专制就不会被民主所取代,其独裁统治就会延续不辍、江山就会安然稳坐!然而可惜的是,卡扎菲倒台的案例却彻底粉碎了这位学者的’冷酷实证’及其推论判断!”   分析卡扎菲死因,就此变成了一场学术批评。学术批评的根本原则是:如果没有“同情的理解”,批评者就丧失了“批评的尊严”。如果“独裁自杀论”所批判的“统治能力论”真的是在叹息独裁者“太不专业”,那么这个“统治能力论”就不仅有立场问题,而且还有逻辑问题。   不幸的是,“独裁自杀论”对“统治能力论”缺乏必要的理解,更谈不上“同情的理解”;可也正因为如此,“独裁自杀论”就丧失了“批评的尊严”:这是一种没有自尊自重的批评,是一种为了自己的逻辑而剪裁他人观点的批评。   如果仔细阅读《统治商数论:政治存亡的逻辑》这个系列文集(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aa9ead0100un59.html),任何人都无法得出“叹息独裁者太不专业”的结论。“统治商数论”的观点很明确:专制是因统治能力而存,但统治能力却是因为“基因悲剧”而亡;所以,专制是因为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制度性失控”而亡,根本就不是因为独裁者“太不专业”而亡,制度规定了独裁者根本不可能做到“专业”。   就是说,“统治商数论”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制度主义”观点。“独裁自杀论”把基础建立在独裁者个人身上,自己以为“多行不义必自毙”,就因此认为别人说的是独裁者“心狠手辣就能不垮台”。可“统治商数论”要推翻的恰恰就是:独裁者个人的政治道德和政治手腕完全不是问题的根本,多行不义和心狠手辣既可能加强、也可能毁灭专制,“多行不义必自毙”是一种常识主义的天真愿望(因为多行不义可能一时得逞),“心狠手毒就能不垮台”同样是一种专制主义的春秋美梦(因为人算不如天算)。   问题的根本在于:专制本身包含了一种“终身独裁”和“独断接班”的制度性安排,这种制度性安排以“统治利益”压倒了“统治能力”,以至于专制本身必然出现“政治遗传学”意义上的“基因悲剧”,即落入了统治能力无法应对统治成本的“夜长梦多效应”。   “夜长梦多效应”的基础,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阿克顿定律”和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的“阿克顿第二定律”。“阿克顿定律”说的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条说的是像卡扎菲这样的独裁者极容易胡作非为、自以为是。“阿克顿第二定律”说的是,绝对的权力通过排斥人才去维护自己的安全,人才只有经过收编整合及忠诚整合而被绝对的权力所利用。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包含着“收编-吸納-同化”的 “精英逆淘汰现象”。   “夜长梦多效应”说的就是,聪明的独裁者会更长远地对待统治能力,但长期眼光并不能保证聪明的独裁者就一定能够克服自己的“人性弱点”;只要“人性的弱点”得到制度的鼓励,即便聪明的独裁者也难保不会因自己的重要位置而放大自己那怕是最小的失误,这种失误要么存在于“终身独裁”中,要么存在于“独断接班”中。   所以,独裁者死定了,就不是因为独裁者自掘坟墓,而是“亲族继承终身制”制度性地规定了独裁者必然自掘坟墓,是换了谁谁都会选择自掘坟墓的制度必然性。因为,任何事后看来是自掘坟墓的行为,处在独裁者的位置上都是理所当然的自我维护行为。本文题目中带引号的“专制制度”一词,指的不是一般所说的“专制”,而是特指“专制制度”下的“亲族继承终身制”(为简化题目起见)。   卡扎菲表面上是死于四面树敌,西方、基地组织、俄罗斯、中国都不在他眼里,一个独裁者能丧心病狂地四面树敌到如此空前绝后的地步,我们不能不说是“夜长梦多效应”的一个典型例证。说卡扎菲是被“专制制度”所杀,就卡扎菲这个个人特例而言是一种偶然性,但就“亲族继承终身制”而言则是一种必然性。专制就象海洛因,上瘾是身不由己的,上瘾之后都有一种自己就是上帝的“上帝幻觉”,独裁最狠的人完全可以是骂专制最来劲的人,千万不要以为换了谁谁就能是个东西。这就是“统治商数论”要把重点放在制度和制度文化的全部原因。   把这样一种“统治能力论”解读成“叹息独裁者太不专业”,如果“规范冲动”不到达了相当高的层次,那是绝对做不到的。这反过来给“冷酷实证”的必要性增加了理由,“冷酷实证”不是为了“摆酷”,也不是为了“炫智”,而是它确实能看到更多的东西。多一个“规范冲动者”不多,而少一个“冷酷实证者”,事实证明已经少了一点。   但是,许良先生对此却大不以为然。在“中国人丧失良知了吗?”或“中国人已经禽兽不如了吗?”一文的留言中,许良先生指出:   “道德机会主义”、“囚徒困境”、“双轨道德”等,都是中国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这种现象“被认识”却又“被决定”也是实事,但原因是什么?把现实存在说出来,这是方先生的长项,但他在用所谓“实证”法所叙述现象的过程中却暗藏着错误的,带有蓄意的片面的结论:这是中国的现实存在,所以必须“心死”,一切政治与经济改革都是徒劳。还是让这个社会自生自灭吧。但这结论的后果对什么人有利?对什么人有害?不言而喻,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不是社会的基础--弱势的民众,而是得势的既得利益的权贵。如此分析,方先生每篇所谓客观性的“冷酷实证”就昭然若揭了!“大哀莫过于心死”,劝人“心死”,来支持“现实存在”,并永远存在下去,这就是方绍伟的在中国一切热心文章的总“阳谋”。   许良先生似乎言之有理,方绍伟在搞“阳谋”。因为,说“专制是因统治能力而存”,就等于是在“叹息独裁者太不专业”;那么,说“这是中国的现实存在”,当然就等于是在“支持中国的现实存在”。储成仿先生“故意”漏掉了我的后半句话,即统治能力却是因为“基因悲剧”而亡,那么,许良先生又是“故意”漏掉了我的什么话呢?一个“规范冲动者”还有可能在“同情的理解”中追求“批评的尊严”吗?   先回到卡扎菲的死因这个主题上来。其实,讨论卡扎菲的死因,大家想说的无非是中国的出路问题,而我分析中国人的道德堕落,把一切归之于中国“双轨社会”的制度文化,想说的难道真是“要劝人心死”吗?   这里涉及到“冷酷实证”方法论的两个要点:第一,“冷酷实证”根本不劝导或劝阻任何人“死心”;但更加关键的是,第二,“冷酷实证”在讲述“现实的存在性”时,决不可能导致现实中的人们都纷纷“死心”;相反,人类的“自由意志”决不会因为任何“冷酷实证”而突然选择“死心”,自由民主在这个意义上是不可阻挡的。   所以,“冷酷实证”既不可能劝导人们“死心”,也不可能阻挡“自由意志”,它的全部目的必然不在于“现实的合理性”,它的全部目的必然在于“现实的存在性”,它的全部目的必然在于主义之争背后的“人性规律”。也只有不服从于任何主义,“冷酷实证”才能获得真正的独立人格,也才能得到不被各种主义所污染的认识。“中国应该怎么走”毫无理论价值,“中国实际上怎么走和会怎么走”才充满玄机。还是那句话:多一个“规范冲动者”不多,而少一个“冷酷实证者”,事实证明已经少了一点。   人们是否“死心”,决定的因素是人们自己的费用结构,不是“冷酷实证”对“现实的存在性”的揭示。“冷酷实证”之所以不从“存在性”多迈一步到“合理性”,那仅仅是因为,任何“合理性”命题都包含着一种“主体主义的陷阱”。与“纯粹的认识”相比,“主义的污染”和“党派的偏见”都是“奴化的思维”。把我看成“专制的反对者”或“专制的支持者”,既无端地抬高了我,也严重地贬低了我。   我显然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无政府主义者”,用杨晓刚先生在“与方绍伟先生在话语通约下谈民主、宪政及其它”一文中“挖苦”的话说:“方绍伟先生没事对着三家各打大板玩,原来是为了用’冷酷实证’为三家分发相互厮杀的炮弹玩”。可更准确地说,“冷酷实证”就是,为不为各家分发相互厮杀的炮弹,各家都照样有相互厮杀的炮弹玩。是这样,没有超越精神,还奢谈什么学术?   卡扎菲被杀了,但卡扎菲是被“专制制度”所杀的道理,决不是“传统智慧”所能很快理解的。“统治能力论”、“统治商数论”和“基因悲剧论”注定要被排斥很长一段时间。 (方绍伟:“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作者文集: http://blog.sina.com.cn/fangshao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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