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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党国英: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

2011年11月29日 09:05:39    党国英: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可怜这位发帖子的农家出身的大学生,学了一肚子高深的知识,却过不了低于平常智慧含量的制度的坎。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世事就是这样,智慧往往苍白无力。     按现在的户籍制度,一个农村孩子在读完大学后,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怀揣户口卡的人,也即一个“黑人”。     一个学生在进入国家普通高校时,由大学接收他的户口,入了大学的集体户籍,而不是大学所在的城市居民户籍。又按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在农村地区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但法律同时又规定,一个户口是农村的人,在他的户口转入城区城市时,村集体可以收回他名下的承包地另行发包。所以,如果一个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想要在毕业时重新落户到原村庄,很可能被拒绝。当然,国家没有禁止村集体接纳返乡的大学生,但如果这个村集体有很大的所谓 “集体福利”,而村领导又不是大学生的亲爹亲妈或三姑六姨,就会拿一大堆理由拒绝这个大学生。     这个大学生所在县市难道就不能接受这个大学生,并给他注册市民户籍么?好像也不能。派出所会提出一个最难达到的要求:你在市区必须有固定住所!可怜的大学生刚出校门,他没钱租房,更没钱买房。他当初呱呱坠地时落在了乡村,只有那里有他爹娘的房子。     这个大学生自然会骂娘,会愤怒。不过,这个大学生如果能想到比他还命运不济的农民工,也许就会平静许多。保守地说,在中国所谓的农民工中,有10%左右的人在城市有固定住所,且不是违章建筑,还在城市尽了纳税的义务,但他们照样没有城市户口。     让我们幻想另外一种情景:     第一,这个大学生的爹娘虽然是农民,但他们在人口登记的权利上与城里人一样,只不过他们是“城外市民”,职业是农民。     第二,这个大学生的爹娘虽然是“城外市民”,但他们没有给政府添太多的麻烦,没有造成政府多大的财政负担;他们的收入不多,只享受了政府补贴之下的基本医疗保障和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障。城里的穷人也是这样,而那些城里的有钱人要有高的保障必须购买商业保险,若他们不是政府雇员,这个钱按照法律由他们自己和老板掏腰包。对此,这个大学生的穷爹娘并不嫉妒。     第三,这个大学生在家里时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是永久产权,不因为他上了大学就被什么人夺去。他大学毕业若找不到工作,可以耕作这个土地。     第四,若这个大学生在毕业时不想务农,他可以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别人,或者干脆卖给他人。他还可以在退出村集体时,把自己的那份“集体福利”货币化,换一笔钱。这样,他有可能拥有在城里买房的首付款。当然,前提是中国城市房市不是世界上最贵房市之一。     第五,人口登记制度的基本规则是按人的常住地注册户籍,这个大学生住在那里,户籍登记就在那里。他没能力成为北京、上海的常住人口,笃定有能力在家乡做一个常住人口,因为那里有他爹娘的老宅。     第六,这个大学生若一时找不到工作,他可以领失业救济金,但政府会考虑他的地租收入,扣减他一部分失业救济金。这个大学生在职场竞争中终究会找到一份工作;他不愿意长期靠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度日。要知道,现在农业领域的雇工,日工资也多在80元以上。     这个大学生要遇到以上的制度,需要多大的造化?按说不需要。设计上面这样的制度,既不需要反腐败,也不需要送干部到哈佛大学学习,平常智慧、平常事业心就够了。     也是平常智慧,会对上面的制度的可操作性提出一些疑问。但解开那些疑问还是需要平常智慧。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可怜这位发帖子的农家出身的大学生,学了一肚子高深的知识,却过不了低于平常智慧含量的制度的坎。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世事就是这样,智慧往往苍白无力。     写到这里,我的乐观主义神经又诱发了脉冲电。这个户籍制度用不了五年就会全面刷新。公安部官员早已透露过开明的想法,现在需要地方政府大胆创新。而现实是,中国正在进入一个“争户口”的时代。在竞争的作用下,即使傻到家的地方领导也不会抱守残缺,一条道走到黑。我更乐于相信市场的力量。                     上一篇: 从幼儿园的私改公说到两条基本共…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129)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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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 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

中国 户籍制度改革 本来不是难事。可怜这位发帖子的农家出身的 大学生 ,学了一肚子高深的知识,却过不了低于平常智慧含量的制度的坎。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世事就是这样,智慧往往苍白无力。 按现在的户籍制度,一个农村孩子在读完大学后,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怀揣户口卡的人,也即一个“黑人”。 一个学生在进入国家 普通高校 时,由大学接收他的户口,入了大学的集体户籍,而不是大学所在的城市居民户籍。又按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在农村地区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但法律同时又规定,一个户口是农村的人,在他的户口转入城区城市时,村集体可以收回他名下的承包地另行发包。所以,如果一个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想要在毕业时重新落户到原村庄,很可能被拒绝。当然,国家没有禁止村集体接纳返乡的大学生,但如果这个村集体有很大的所谓 “ 集体福利 ”,而村领导又不是大学生的亲爹亲妈或三姑六姨,就会拿一大堆理由拒绝这个大学生。 这个大学生所在县市难道就不能接受这个大学生,并给他注册市民户籍么?好像也不能。派出所会提出一个最难达到的要求:你在市区必须有固定住所!可怜的大学生刚出校门,他没钱租房,更没钱买房。他当初呱呱坠地时落在了乡村,只有那里有他爹娘的房子。 这个大学生自然会骂娘,会愤怒。不过,这个大学生如果能想到比他还命运不济的农民工,也许就会平静许多。保守地说,在中国所谓的农民工中,有10%左右的人在城市有固定住所,且不是违章建筑,还在城市尽了纳税的义务,但他们照样没有城市户口。 让我们幻想另外一种情景: 第一,这个大学生的爹娘虽然是农民,但他们在人口登记的权利上与城里人一样,只不过他们是“ 城外市民 ”,职业是农民。 第二,这个大学生的爹娘虽然是“城外市民”,但他们没有给政府添太多的麻烦,没有造成政府多大的财政负担;他们的收入不多,只享受了政府补贴之下的基本医疗保障和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障。城里的穷人也是这样,而那些城里的有钱人要有高的保障必须购买商业保险,若他们不是政府雇员,这个钱按照法律由他们自己和老板掏腰包。对此,这个大学生的穷爹娘并不嫉妒。 第三,这个大学生在家里时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是永久产权,不因为他上了大学就被什么人夺去。他大学毕业若找不到工作,可以耕作这个土地。 第四,若这个大学生在毕业时不想务农,他可以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别人,或者干脆卖给他人。他还可以在退出村集体时,把自己的那份“集体福利”货币化,换一笔钱。这样,他有可能拥有在城里买房的首付款。当然,前提是中国城市房市不是世界上最贵房市之一。 第五,人口登记制度的基本规则是按人的常住地注册户籍,这个大学生住在那里,户籍登记就在那里。他没能力成为北京、上海的常住人口,笃定有能力在家乡做一个常住人口,因为那里有他爹娘的老宅。 第六,这个大学生若一时找不到工作,他可以领失业救济金,但政府会考虑他的地租收入,扣减他一部分失业救济金。这个大学生在职场竞争中终究会找到一份工作;他不愿意长期靠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度日。要知道,现在农业领域的雇工,日工资也多在80元以上。 这个大学生要遇到以上的制度,需要多大的造化?按说不需要。设计上面这样的制度,既不需要反腐败,也不需要送干部到哈佛大学学习,平常智慧、平常事业心就够了。 也是平常智慧,会对上面的制度的可操作性提出一些疑问。但解开那些疑问还是需要平常智慧。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本来不是难事。可怜这位发帖子的农家出身的大学生,学了一肚子高深的知识,却过不了低于平常智慧含量的制度的坎。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世事就是这样,智慧往往苍白无力。 写到这里,我的乐观主义神经又诱发了脉冲电。这个户籍制度用不了五年就会全面刷新。公安部官员早已透露过开明的想法,现在需要地方政府大胆创新。而现实是,中国正在进入一个“争户口”的时代。在竞争的作用下,即使傻到家的地方领导也不会抱守残缺,一条道走到黑。我更乐于相信市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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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 有感于莫言的社会理想

一个有洞察力的文艺作家对于社会问题的看法,常常有独到之处。近日,著名作家莫言先生在一次会议上陈述了他的社会理想:第一,要让乡下人生活得比城里人更美好。第二,让穷人生活得比富人更轻松。第三,要让老百姓生活得比当官的更自在(见《南方周末》关于中欧文化高峰论坛的报道, 2011.11.3 )。乍听这些话,会以为这是莫言先生的书生之见,有浪漫主义色彩。但依笔者看,莫言先生提出的是深思熟虑的意见,很具有平衡性、现实性。他的理想,也是中国人的理想。     先说莫言的第一个社会理想,要让乡下人生活得比城里人更美好。我要对此做一个补充:乡下人还要比城里人生活得更富有。     什么样的“乡下”?什么样的“乡下人”?这是要搞清楚的。未来的农村不会再是“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所谓农村,会变成由一部分特色村和大量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构成的区域。未来中国,任何失业人口都可以申请城市的“廉租房”和“失业保障金”,他们住在城区会更方便,没有必要呆在农村靠一亩半亩地受穷。 留在农村的人少了,农民人均土地资源就多了,收入水平就会提高。只要有充分竞争,只要农民在一年里的平均劳动时间超过城里人,他们的收入也会超过城里人。     乡下人比城里人生活得更富有、更美好,对中国社会经济进步具有标志性意义。中国人要获得免于饥饿的自由,在衣食无忧的心境下发挥创造天性,就必须把吃饭的成本降下来。农民越是富有,就意味着他们的生产越有效率,中国人的吃饭成本就越低。所以说,农民越富,中国就越有希望。     再说莫言先生的第二个社会理想,让穷人比富人生活得更轻松。这里的穷人不是指衣不蔽体、穷困潦倒的人们,而是不大富有却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人们,同时也是拥有基本体面生活的人们。世上之人,天性有异。让那些敢冒风险、喜欢折腾的人多劳筋骨、多苦心智,同时也让他们有更多的财富。如果社会结构合理,会应了这样一个规律:挣钱少的自己花,挣钱多的大家花。富人的多数财富会在社会上供大家使用。而那些容易满足、风险偏好弱的人们则可以少折腾,过一种安定平淡的生活,也即莫言先生说的轻松的生活。社会上还会有一些遭遇意外灾变的人们,例如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对他们,社会有责任向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让他们不必陷于失去基本尊严的苦难之中。     莫言先生的第三个社会理想,让老百姓生活得比当官的更自在,也在情理之中。真正的“官”,是那些由老百姓推举出来对公共事务做决策的人,例如县长、市长和人大常委一类。那些局长、科长是“员”,不是“官”。一个社会,如果做官的感到不轻松、不自在,大抵说明这个社会比较健康。在一个充分民主的社会,一个人只有敢于把自己曝晒于阳光之下,又不惧怕和各色人等打交道,且热心公共事务,才会走做官的路。在普通人出于常理看来,做官的生活得应不自在才对;也许只有官员自己感到官场生活如鱼得水,便心有陶醉。普通老百姓并不专门从事公共事务,只是在需要时才和公共部门打交道,因此他们保有很大的私人空间,活得自然要比官员自在许多。     人有异趣,若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就好。这是一种文明。但产生这样的文明并不容易。首先要有选择的自由,且这种选择大体要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进行。对大多数人来说,“不食周粟而死”是做不到的。即令爱因斯坦、乔布斯也较长时期里也干过自己不喜欢干的事。自由的反面是特权、专制,有了这个东西,自由就打折扣。所以,选择的自由必须有民主相伴随。      若不是追求一种极致的理想状态,自由与民主并非遥不可及;莫言先生的理想社会也不会是镜中花、水中月。但有平衡判断问题的能力,谁会说当今中国与 200 年前一样?事实上,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给百姓提供了较大的自由选择空间;中国政治的分权趋势让公共领域事实上有了竞争;中国的物质财富增长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职业选择面前不会有太大的生存风险。这些进步是实实在在的。      当然,现实距离莫言先生的理想还很远。广泛存在的官员特权使得官场并非公共事务热心者的乐土;市场发育不充分,特别是土地市场不健全、不统一,使得农民难有自由选择的条件;劳动力市场的不健全、不平等,使得职场“土围子”广泛存在、隐性失业相当严重,让很多百姓穷得不服气、不甘心、不自在。寄希望于中国人的智慧和耐力,特别寄希望于中国政治家的胆识与奉献精神,逐步地把这种局面改过来,让莫言先生所吐露的中国人的社会理想有朝一日变为现实。彼时,中国才会变成强大的国家、文明的国家。     此文发表与今日新京报评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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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 关于土地私有制教条的误读

300多年前,英国的一个大地主,也是那时的一位学者,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的财富之父。这句话由马克思引用以后,在我国传播很广。这位叫做威廉.配弟(William Petty,1623-1687)的大地主,还有很浓厚的重农主义思想,尽管他被马克思看作古典经济学的开山始祖。 重农主义来自人们对经济活动的朴素观察。在农业生产中,播下一斤粮食种子,可以产出数倍于种子数量的粮食来。但其他经济活动就不同了,例如,一吨铁矿石经冶炼会产出半吨铁,没有办法比较一种财富或物质是否增加。于是,人们便以为农业会使财富增加,而其他活动只是改变财富的形态;农业会创造价值,其他经济活动不会创造价值。这个看法当然是错误的,这里不用细说。 现在的经济学家再不会犯重农主义的错误了,但普通知识人还不免把关于财富的朴素看法拿来评价农业,甚至还把它和土地的意义联系起来,由此自然会产生很多似是而非的看法。普通知识人怎么看不是很要紧,如果经济工作决策者也在农业和土地问题上凭着感觉走,就很麻烦了。大体说来,我们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许多认识落后于专业认识百年以上。 先来讲讲小故事。在英国做访问学者时,读到当地一个关于土地权利的一个法规。一个人可以拥有一大片土地,例如一大片林地,按照法律,他不能将林子圈起来,不能妨碍别人进入林子休闲游玩。只是如果他放养了猎物,游客不被允许射杀猎物。这样一来,土地的主人还能保留什么权利?土地的私有权对他又有什么意义?法律规定,土地主人的私宅的一定范围是不能任由外人游玩的。不难看出,在英国,土地的私有权的确是很不完整的。 更有甚者,土地的主人不仅不能拥有土地使用的很多排他性权利,还可能要承担一些责任。一位访问过英格兰的朋友曾讲过一件事。他在那里游览过一座公园,但最后发现这公园归私人所有。他见到了公园的主人。主人对他说,这座公园虽然归他所有,并必须由他来打理维护,但却必须向公众开放。 又想起过去我和一位英国农场主的对话。她告诉我,英国政府在地主和佃农之间关系中有明显的政策倾斜,对佃农更好一些。她笑着说,有时候他们搞一些活动要找地主找不到,地主总不爱抛头露面,原因是地主们对许多事情说了不算,干脆躲个清闲。 英国最大的“地主”是英国的国王,因为按法律,英国的土地归王国所有。可是,这个权利有什么意义呢?一位英国教授用一反问句对我的疑惑做了回答:在英国还有谁记得土地归国王所有呢? 这些故事搁我们中国人似乎真的不好理解。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接受了关于地主阶级和农民相互之间“阶级斗争”的理论;地主是绝不会为他人作出利益牺牲的,他们是吸血鬼,只懂得剥削农民。我们当然不能说教科书的话是捕风捉影,同样,我们更不能说上面的故事没有真实意义。 不妨把土地私有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典私有制,另一种是社会私有制。 在前一种情况下,缺少一个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对土地私有权进行约束;土地的主人就是一个绝对权力拥有者。地主不一定总是残暴,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对佃户进行某种激励,但却绝不可能为社会公共利益而让度自己的权利。往往政府的首脑(皇帝、国王等)自己也是地主。 在后一种情形下,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会依据土地的公共性,分割土地的私人权利,对土地的利用进行干预。干预的措施形成法律,地主不得不遵守。土地的继承、交易、使用,土地的拥有数量,乃至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利益分享关系,都会成为法律条款规范的对象。 现代文明国家的土地私有制多属社会私有制。这种私有制与古典私有制完全不同了,凭借私人土地所有权对他人不再有生杀予夺的控制力,我们不必对这种私有制有谈虎色变的恐惧。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土地作为一种获取财富的手段,在收入分配中已经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了。在市场化水平高的国家,土地要素所得到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过十分之一左右;从国民收入中拿大头的还是人力资本要素。现代国家的政府十分强大,地主们掌控国家命脉的时代早已过去了。 但是,就我们国家来说,情形要复杂一些。土地的古典私有制所具有的种种劣行在我们脑子里根深蒂固,而土地的社会私有制干脆没有,或者说我们还不大具备建立这种制度的条件,由此我们便对土地所有制改革持一种非常谨慎的态度。不过,我们也不能一味因循守旧。要深刻检讨现在这种体制的弊端。 举例来说,我们国家虽然实行土地公有制,但全国上千座高尔夫球场却实际归私人或私人公司掌控,且多未得到合法审批,更没有向公众开放,这导致利益集团或个人能享有特殊的土地权益,而置社会公共利益不顾,最终导致土地公有制名义下古典私有制的弊端恣肆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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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 让理性之光亮起

    蔑视理性,把一堆教条奉若神明,是顽固的蒙昧主义;若走到另一个极端,以为人的一切行为均绝对地由理性来支配,则是另一种无知与狂妄。但是,若以现实论,对中国发展的威胁尚不是理性主义走过了头,而是蒙昧主义还在肆虐。     从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开始,一部分西方学者,其中有经济学家,对经济学的理性概念开始了新一轮批评,笔者由此深感西方社会对知识消费的奢侈。若我们随之对理性大加挞伐,就觉不大对劲。在这个世界,理性稀缺,弥足珍贵。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新近的一篇文章披露,因为美国在过去10年里贫富悬殊扩大,以至普通美国人“不再相信公平竞争、机会平等和社区意识”。在斯蒂格里茨看来,美国人的理性程度在下降。美国以外的情形又是如何?我相信,在很多方面我们比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里且按下不表。但理性生活的标杆是存在的。斯蒂格里茨推崇的是一种托克维尔描述过的美国人的实用主义社会意识:关心别人不仅对灵魂有益,对生意也有好处。他希望美国人能迷途知返。其实,我们知道,需要求真向善的不只是美国人。基于常识,在危机面前,我们能确定人们增大了建立共识的可能性。经济学家不遗余力地建立和维护理性假说,其动机和信心应该与这种常识有关。     为把理性推到公共生活的前台,我们也不吝对理性本身做一个稍稍细致的检讨。     什么是理性?对个人而言,它是利己的算计;对企业而言,它是对企业利益的算计;对社会而言,它是人们互利的算计。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利己的算计和互利的算计可以统一起来;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和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可以统一起来。这几句话,可以说是全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理性假说的核心内容。这是一个“美妙”到令人窒息的和谐理论,于是也留下了被人们广泛批评的巨大空间。然而,理性也并非海市蜃楼,并非毫无意义的镜花水月。     经济学家对人类理性客观性的认识,有一个从系统性的肯定到系统性的怀疑的过程;而怀疑的发生少说也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并不是这几十年的事情。但在我看来,经济学家对理性的系统性怀疑恰好更令人信服地证明了人类理性倾向的客观性。     亚当 . 斯密和李嘉图经济思想大抵是以理性假说为基础的。他们以为,在竞争条件下,生产者会有一致性选择行为,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后来的学者发现消费者的行为也与此类似。但没过多少时候,理性假说就招致怀疑。穆勒说(1848年),是惯例而不是竞争支配着经济世界的大部分领域,而经济理论只可能建立在竞争的基础上。此后,有不少重要经济学家开始怀疑理性假说。     对理性假说做出系统批判的经济学家有阿罗、阿马蒂亚 . 森和赫伯特.西蒙(均为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其中最具颠覆性的批判来自阿罗。     人类总在选择,经济学正是研究人们在利益面前的选择行为。如果一系列外部因素确定的情形下(这个条件本身就不现实),人们的选择行为能保持一致性么?如果能,理性就是客观的;如果不能,理性就不是客观的。遗憾的是,经济学始终无法严格地证明这种一致性是真实的存在,从而无法严格地证明理性是真实的存在。例如,一个人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上拥有一定的选择行为,他在收入水平提高以后,会有新的选择行为;但是,当他的收入水平退回到前一水平时,其选择行为没有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就发生了选择行为的不一致。在阿罗看来,这是非理性。     现实的非理性不止如此。古典主义经济学在进入总量分析时假定所有个人都具有同样的效用函数,这在阿罗看来完全不符合实际,因为经济当事人完全相同就不会发生交易,所以,这个理性假说完全不成立。     阿罗对理性假说的一个致命批评是建立的他的信息经济学的基础上的。在他看来,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经济当事人必须知道所有的价格,否则无法争取某种最优化。这和我们性对中央计划工作人员的批评是一样的情形,因为他们要做好计划工作也需要海量信息。决策中依从的信息总会出现缺口,要用猜测来填补。在阿罗看来,这是追求最大化个人的严重局限性;甚至符合新古典经济学家的市场并不存在。     阿罗的结论是,理性假说本身是虚弱的;根据假说而不是理性就可以建立经济理论。但阿罗终归还是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态度,他说,他同意赫伯特.西蒙的看法,理性是有限度的;指出这一点,决策问题才有可能突破。 是的,关于理性认识的争辩,妥协是必要的。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政治家集团,每天都面临决策,我们能说他们毫无理性?理性有一个程度,有一个相对性。精确算计的条件总是不具备的。在外部,人们的环境是不确定的,特别是一个人无法把握与他交易的另一个人的想法;在自身,一个人心态是不确定的,其选择偏好很难把握。听一场牧师讲演或领受一次传销组织者的洗脑,一个人几十年形成的价值观可能被颠覆。     其实,经济学家对阿罗的批评也有反批评。例如,习惯不见得就是非理性。习惯本身就是一堆偏好。有了新的习惯,意味着偏好发生了变化,消费函数也发生了变化。所以,承认习惯的作用并不会破坏选择行为的一致性,只是这种一致性不稳定而已。还有,人们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形下作出决策时需要猜测,但猜测不是简单的掷骰子,其中有人的学习,有节约获取信息的成本的考量。个人和计划部门官员在海量信息面前的确是平等的,无法说谁更优越,但行为后果却是天壤之别。计划部门的官员要安排国家经济,而每个消费者的行为只影响自己。     经济学承认理性应运的局限性,但不可否定人具有理性倾向。理性应用的条件是相对的,但人们的理性倾向是绝对的。如果否定理性,人类历史就无法认识。这个世界大抵是有秩序的,世界的变化大抵是可以解释的。笔者自己曾使用过“经济学理性”这样一个术语,并将其作为笔者一本文集的冠名。此前不见别的学者使用这一术语,但笔者也不觉的鲁莽。这个术语有两层含义,一是说经济学认为人是有算计倾向的,二是经济学本身是算计的。     绝大部分人厌恶风险。人的理性倾向不只是表现在人面对不确定性时作出猜测,更有意义的行动是发明一种规则,促进人们建立共同行动,以降低不确定性,减弱猜测的必要性。对这种可能性的最强有力的分析,来自美国思想家罗尔斯。     罗尔斯1971年发表了《公正论》,立刻在经济学界巨大反响。这部书的后半部分通篇关心的是达到一个稳定的、秩序良好的公正社会的问题。他设想一种“原始状态”,研究原始状态下的社会契约形成过程或决策过程。设想一群人坐下来玩纸牌游戏,事先对各方得牌情况和自己与对手的技巧比较情况一无所知,那么可以预期他们会对游戏规则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游戏规则将对每一个人都是中性的或公正的。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害是游戏者在有关信息方面是对等的,或者说他们都进入了一个“无知之幕”。罗尔斯将这种现象引入对社会问题的认识。设想人们进入一个对社会的无知之幕,环境与每个人的禀赋是随机决定的,无所谓公正或不公正;所有的人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原始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将选择一组规则以形成一个社会契约,这个社会契约将有可能对所有人都是公正的。     罗尔斯就这样在信息不完备与人的理性倾向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我们受到的启示是,人类理性倾向的存在,可以不依赖信息的完备性。这个论述看起来要比阿罗要高明,所以,罗尔斯受到经济学家的推崇。     具有理性倾向的人们不仅要建立一种降低不确定性的制度,还要建立一种共同价值体系。还是这个罗尔斯,他认为人们在社会领域会选择诸如效率、自由、平等、稳定这样一些价值标准。也许罗尔斯过于乐观了,他也受到质疑。但罗尔斯的思想远比简单地否定理性的那些理论对现实更具有解释力。     好了,不能再对读者抖书袋了。说一千,道一万,笔者只是希望我们有这样一种信念:对这个世界,我们需要进行建设性的批判,并且,我们拥有批判的武器。多年来,笔者基于对经济学理性的信念,来思考中国的发展与改革,本书所收集的文章,正体现了这种思考。     让理性之光亮起,我们心存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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