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文库】“这一年你一共被禁言了197天,你一定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吧?”(外二篇)
新年献词与读者曾有的共鸣大量流失,并不总是因为献词写的不好,也因为读者认为未能从献词中得到想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对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或者对现实的不满表达不够,抑或读的人未能看到献词代表真正的媒体那样发挥曾经的作用……
Read MorePosted by elijah | 1 月 7, 2024
新年献词与读者曾有的共鸣大量流失,并不总是因为献词写的不好,也因为读者认为未能从献词中得到想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对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或者对现实的不满表达不够,抑或读的人未能看到献词代表真正的媒体那样发挥曾经的作用……
Read MorePosted by 桥 | 12 月 30, 2022
新的一年,我们期待,无论官方和民间,都更诚实地记录和面对自己。普通人,在眼下能做些什么?我们的回答是——去支持逼近历史细部的记录,去嘲讽井然有序的真理。去点燃思想的光芒,重拾行动的理性。我们朝向前方走去,并将真实的历史,留存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Read MorePosted by Sandra Severdia | 8 月 3, 2017
在中国大陆做记者,最重要的一点是懂得如何选择性闭嘴。
鄙人之所以回避“议政参政”,到底还是因为无趣。当代所谓识人,至少在新闻界,十之九点九的视野格局还不如晚清初民的前辈。
那会儿的报人,是为打破报禁而生。
很多人骂我犬儒(有人甚至还加了一个形容词:精致),痛快承认。
Read MorePosted by 好五倍 | 12 月 3, 2015
在一审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后,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周四(3日)在一份上诉状中要求重审此案,改判自己无罪。
本名杨茂东的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名为《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的上诉状中写到:“我在此提出上诉,要求依法重审此案,改判我无罪。”并列出多项理由。
郭飞雄上周五(11月27日)被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寻衅滋事” 两项罪名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郭飞雄在上诉状中提到“声援南方周末事件”,他表示判决书中对于他“导致现场秩序严重混乱”、“抗拒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活动被迫取消”等指控“有违事实”,他在上诉书中还原当时情形,驳斥判决书中的说法。并称有些让他被定罪的证言是证人遭到刑求逼供而得来。
Read MorePosted by 小熊维尼 | 11 月 28, 2015
2015年11月27日,在长达两年多的长期拘押之后,当初于南方报业门口聚集,声援《南方周末》的刘远东、郭飞雄(原名杨茂东),孙德胜等人,被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予以宣判,令人震惊的是,法院竟然临时给郭飞雄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并与原来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合并,共判决郭飞雄有期徒刑六年,可谓奇葩判决,荒唐绝伦。随着郭飞雄等人的判决,曾经喧嚣一时的“南周元旦社论事件”也正式画上了最后一个音符,“朋友们,该结束了,我要迎接一个新的开始!”(郭飞雄,“判决庭上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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