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色 | 维吾尔在线报告:维吾尔族宗教自由现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当局将宗教信仰看作是“不和谐因素”,并以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名义加强对维吾尔人的宗教管控和打压力度。当局的这种做法长期以来都在遭到维吾尔人的不满和反对。新疆当局的这些做法和政策已使维吾尔人与政府之间出现了对立,进而激化了维汉矛盾。很多维吾尔人对于当局的政策一直很不满,但由于大环境的关系,只能敢怒不敢言。当新疆局政策看来起到了威慑作用,但实际上这些政策正在不断积蓄维吾尔人的不满,如果新疆当局继续这种极端的宗教政策,即便暂时不会引起维吾尔人的强烈反抗,但从长远来讲,会加深民族间的隔阂,加深维吾尔人的不满,最终可能会导致维吾尔人一系列抗争和冲突。 【关键词】:维吾尔族 宗教自由 限制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 [1] 中国官方称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歧视性内容。 然而,长期以来,新疆当局对宗教的限制和打压越来越突出和严重。新疆当局对维吾尔人宗教自由的限制以及自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是与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的民族政策是相违背的。 一 . 维吾尔族宗教自由遭限制的现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维吾尔人的宗教管控和压制政策长期存在。新疆当局将宗教信仰看作是“不和谐因素”,并以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名义加强对维吾尔人的宗教管控和打压力度。自“7•5事件”以来,新疆当局更是加强对维吾尔人宗教自由的限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宗教自由状况急速恶化。近年来新疆当局不断加强宗教打压力度,宗教管控政策不断升级,新疆当局宗教打压的广度和深度更甚。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宗教管控政策不断升级,不仅限制维吾尔人留胡子、带头巾,还把这些政策与能否享受低保挂钩,并且禁止非政府的组织朝觐,且严格限制朝觐名额,只有亲政府人士才能前去朝觐。当局还强迫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签署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承诺书。强制新疆一些地方的单位与职工签署禁封斋的保证书,包括自己及亲属不得参与斋月活动,违者将被开除公职。还在乡村、县一级组织了斋月维稳队伍,严查斋月聚集和从事宗教活动。并且派驻中共干部进驻清真寺,清真寺在每个周都要接受官方约谈,由政府规定在周五的讲经内容等。 随着新疆当局加强宗教打压力度,甚至还出现了禁止戴面纱妇女进入医院、国家机关、商场等公共场所的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此外,新疆当局还加强了对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参与宗教活动查处力度,不仅加强了对在校维吾尔青少年的无神论教育,还采取了要求学生签订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等强制手段。维吾尔大学生因做礼拜而被校方警告、停发奖学金、甚至开除学籍的案例屡见不鲜。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出现了强力镇压民众信教自由,淡化的行为。如2011年12月, 伊宁市墩买里街道发动了一场名为”淡化宗教意识、崇尚文明健康生活”的宣传运动,其目标是”完全消除”当地少数民族妇女和青少年身穿伊斯兰教色彩明显的服饰(如长袍或者黑色服饰等)和男性留大胡子蒙面纱等”非正常现象”。此外,在维吾尔自治区,对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极为严格,一旦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清真寺,清真寺的阿訇和负责人便会受到处罚。 此外,新疆当局还划定了“非法”宗教活动二十六种表现形式,这项本身就已经违法宪法的规定的内容包括: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宗教;使用卫星收听、收看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自发赴国外朝觐;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等等。 新疆当局出台的此类单方面的和极端的地方政策实际上不仅已经违反宪法及相关法律,而且是对维吾尔族人权的严重侵犯,新疆当局的此类极端做法持续引起维吾尔人的不满。 二. 对维吾尔族的宗教自由的限制不同于其他穆斯林民族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当局加强宗教打压力度,但是国内其他穆斯林则基本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和打压。以回族地区的回族穆斯林为例,虽然内地回族也面临这朝觐难等一系列问题,但内地的回族穆斯林的宗教活动限制没有新疆那么多,如内地回族穆斯林不会在斋月期间被强迫进食;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机场等公共场所设有专供穆斯林的礼拜室;宁夏回族自治区还设有伊斯兰银行等等。与突厥维吾尔穆斯林相比,回族穆斯林在宗教方面的待遇要相对宽松,维吾尔地区宗教氛围和宗教政策无法和回族地区相提并论。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当局限制宗教自由的规定表现出来就以维吾尔人为对象,疆内的哈萨克、柯尔克孜族、回族等穆斯林并没有面临这种限制。 三 . 维吾尔族宗教遭限制造成的影响 新疆当局在宗教问题上一直在走错误的道路,而且越走越左了。种种强化限制和打压宗教自由的手段让信教民众有很大压力,而新疆近年来发生的很多群体事件都和这些政策有很大关系。 尽管中国国家宗教局日前发文称,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不能用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但在维吾尔自治区,用行政命令简单粗暴处理宗教问题的已经成为新疆当局的工作方式。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当局将宗教信仰看作是“不和谐因素”,并以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名义加强对维吾尔人的宗教管控和打压力度。当局的这种做法长期以来都在遭到维吾尔人的不满和反对。新疆当局的这些做法和政策已使维吾尔人与政府之间出现了对立,进而激化了维汉矛盾。很多维吾尔人对于当局的政策一直很不满,但由于大环境的关系,只能敢怒不敢言。当新疆局政策看来起到了威慑作用,但实际上这些政策正在不断积蓄维吾尔人的不满,如果新疆当局继续这种极端的宗教政策,即便暂时不会引起维吾尔人的强烈反抗,但从长远来讲,会加深民族间的隔阂,加深维吾尔人的不满,最终可能会导致维吾尔人一系列抗争和冲突。 与此同时,新疆当局肆意压制维吾尔人的宗教、文化和政治生活,这已经导致了维吾尔人的愤怒和不满。如果新疆当局继续限制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继续压制和边缘化维吾尔人,而维吾尔人又无法获得表达不满的渠道,那么可能会促使更多的维吾尔人变得激进,部分维吾尔人将更有可能诉诸于暴力。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四 .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具有的特殊的信仰凝聚力,伊斯兰教已经渗透到维吾尔族文化的各个层面,维吾尔人信仰伊斯兰教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维吾尔族的思想观念、历史传说、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建筑雕塑、天文历算、医药技艺等方面无不打有深刻的伊斯兰教烙印。同时,伊斯兰教也成为维吾尔族心理素质的重要内容,伊斯兰教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深深地浸入到了维吾尔族的民族精神之中。因此,伊斯兰教对维吾尔人而言不仅是一种信仰,而且成为维吾尔民族文化和生存方式的一部分,甚至是生活习俗。 但是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取的压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以及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政策不仅是对维吾尔人及其文化的不尊重,而且是与中国的宪法以及相关法律相违背的。新疆当局用一系列粗鲁的方式对待维吾尔民众,限制和打压维吾尔人的宗教自由同样是不符合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的。 当今世界,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已经成以一种趋势,“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在当今世界不仅是人权问题、发展问题,更是各主权国家团结、稳定和世界和平的问题”。 [3] 在国际社会少数民族权利内容更加广泛和具体,此外各主权国家都加强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立法。在对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已经成以一种趋势的今天,新疆当局对维吾尔人的包括宗教在内的各方面的限制和打压与这一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综上所述,新疆当局应当停止对维吾尔人和平宗教活动的限制,停止对维吾尔人宗教传统活动的粗暴干涉,尊重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让包括维吾尔人在内的所有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们拥有宪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信仰自由的权利。 参考资料: 1.胡兴东 《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趋势》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7月第23卷第4期 2.《中国宗教概况》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test/2005-06/22/content_8406.ht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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