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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

张雪忠: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_四十一_新浪博客,四十一,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一些毫无头绪的断想今天在网上偶然看到47岁的SusanBoyle在Britain’sGotTalent节目中的表演,竟连着看了好几遍,深感她以一种让人震撼的方式淋漓尽致地彰显了籍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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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中国需要去马克思主义化

 联合早报:中国需要去马克思主义化    张雪忠(上海)      在中国大陆,官方一直强调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反对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由于这一问题事关中国社会的未来和中国人精神上的自由发展,笔者愿就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发表一些不成熟的浅见。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它被一些人视为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谈到科学,人们总是指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以及“世界为什么是其所是”的各种知识体系。而关于“世界应该成为什么样子”,以及“人们应如何改变世界”的陈述可能需要一定的知识指导,但它们本身并不是为了提供知识,而是为了提供包含道德评价的社会行动纲领。   当马克思宣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时,就等于告诉人们,他感兴趣的与其说是知识问题,不如说是政策问题。对于知识的来源与根据这一根本性的哲学问题,马克思主义只是利用含糊其辞的“实践”概念复活了唯物主义的独断论。   康德以其特有的审慎承认,经验只能告诉人们关于现象的知识。马克思则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实践而抵达“物自体”,从而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实际上,实践并不是一种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及触觉之外的神秘的第六感。   就其认识作用而言,实践只不过是五种通常的感知方式的统称,本身并不能提供任何比感官知觉更高级的认知途径。除了扩展人类经验的范围外,实践的意义并不在于提供高于经验的知识,而是在于实现人的自由。   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独立于意识的客观存在,意识则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是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一方面把物质定义为“独立于意识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又将意识定义为“物质在物质中的反映”,这种循环定义恰恰是哲学独断论的典型特征。   如果意识只是物质与物质相互作用的产物,人们难免要问:意识是否也属于物质呢?如果是,马克思主义者怎能通过与一种具体的物质的区别,来定义普遍的物质呢?如果不是,那么物质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如何能产生非物质的东西呢?如果毕竟存在非物质的东西,那怎么能将存在视为物质“唯一的本质属性”呢?   独断的哲学思想有一种直截了当的简洁感和力量感。正是这种简洁感和力量感,才使得狂妄的谬误往往比谦逊的真理更容易打动人心。辩证唯物主义以一种不容分辩的独断,突破了康德以其特有的谦卑所看到的人类理性的限度,并侵入康德通过批判哲学为信仰空出的地盘。   马克思对待宗教的态度很能说明问题。他宣称要“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并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宗教确实曾被用于维护绝对的政治权力,并经常成为暴政和社会压迫的帮凶。但完全消灭宗教并将幸福视为纯粹现实和客观的东西,则等于在将旧神学从政治生活中驱除出去的同时,又迎来了一种新神学。   一旦幸福被视为完全客观的东西,人们就必须承认,有些人比其他人更能“认识”到什么是幸福,从而应该掌握绝对的政治权力。据马克思看来,在摧毁了真理的彼岸世界之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   此岸之神急不可耐地要取代彼岸之神的位置。“阶级优劣论”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返祖现象,使人不免想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高论:人之所以必须分为主人和奴隶,就在于主人对双方的共同利益有着特别的洞察力。   马克思在其哲学理论中所表现对弱者的同情以及对社会不公的义愤,理应得到人们的尊敬。但强烈的道德情感并不特别有利于使一种理论成为真正的科学,马克思提出的各种社会政治主张,也不会因此就具备等同于客观规律的不可易变的必然性。但正是凭借着这种臆想的必然性,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固执地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政治主张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可能途径之一,而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唯一可能的途径。   但这种臆想的必然性往往经不起辩驳。例如,要避免宗教成为暴政的借口,并不必然要求彻底消灭宗教。洛克曾对绝对君权的神学基础进行最为系统和彻底的批判,但他并不认为避免暴政就一定要消灭宗教。通过将宗教信仰私人化,既可以涤除政治中的神学因素,又可以为人们保留据以获得心灵慰籍和追求道德完善的依归。   应该承认,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论证了19世纪欧洲社会过度的财富集中和极度的社会分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私有财产和市场体制)造成的结果。但消除一种生产关系的有害结果,并不必然要求消除这种生产关系本身。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人类社会迈入共产主义准备了物质条件。但生产力既包括其纯粹物质的形态,也包括其社会关系的形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能拿出什么来向人们保证,在摧毁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之后,资本主义社会原有的生产力仍可以完整地移转到共产主义社会呢?如果这种做法最终没有解放生产力而是毁灭了生产力,人们该用什么办法来补救呢?   相对于无产阶级革命,人们显然可以找到一条更为稳妥的途径,既能避免让人良知难安的极度的贫富差距,又能保留促使社会财富不断涌现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劳工阶层通过参与基于普选权之上的议会政治,完全有可能制定合适的税收与福利政策,防止社会财富的过度集中和严重的贫富差距。这一途径有一种显而易见的优势:人们不用冒孤注一掷的风险,只需通过一种逐步试错和灵活调整的过程,就有可能实现一种明智和人道的社会主义。   在马克思眼里,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非经社会革命则不可克服。但这一矛盾其实早已被人们通过企业制度的创新(如采用股份公司制度)予以解决。   实际上,在经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惨败之后,中国已经在经济领域进行了三十年去马克思主义化的过程。但在政治和思想领域,为了维护一种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政治体制,马克思主义仍被用于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扭曲成学舌的鹦鹉和理智的侏儒。   当前的中国,迫切需要在政治、文化和教育领域启动去马克思主义化的进程,但这并不是要彻底清除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而只是停止人为地赋予其任何思想体系都不应享有的不容置疑的神学地位。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中国人,并没有必要以一种全民族集体自虐的方式,彻底臣服于一个西方人的哲学体系。让13亿中国人成为一种终其一生也无法实现的幻想的奴仆,这既不合乎理性,也不合乎道德。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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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 公共职位世袭与中国社会的分裂

张雪忠(上海)   据中国大陆媒体披露,河南省固始县在2008年全县选拔正科级和县局级干部过程中,最后任命的12名乡长,基本都是当地官员和房地产老板的子弟。其实,人们只要稍做调查就会发现,公共职位的隐形世袭在中国早已成为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 在中国各地,特别是在基层政府中,不但党政部门的领导岗位,而且各种待遇相对优厚的其它公共职位,几乎都已成为官员子女的禁脔。这种现象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尤为严重,这些地区往往缺乏民间资源,在政府资源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的公共职位因此更具吸引力。 公共职位世袭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除了缺乏政治权力约束机制外,还包括政治道德和官僚伦理的全面崩溃。文革结束前的那种狂热而又偏执的意识形态,确实给中国造成了非同寻常的灾难性后果。但人们不得不承认,头脑塞满这种意识形态的党政官僚,对以权谋私或任人唯亲倒不会有太大的兴趣。文革结束时,随着原有意识形态的破产,人们在经历短暂的迷茫之后,各种社会行为便开始被更为功利的动机所支配。 中国政治道德急剧败坏的另一个动因,出现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当时,在胡*耀*邦等人身上所表现出的政治理想主义,在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政治斗争中被扑灭。之后,中国鲜有致力于涤荡野蛮政治文化和提高民众权利地位的政治领袖,更多的是一些拼命攫取权力,获得权力之后又拼命巩固权力,最后沉迷于权力而不能自拔的可怜虫。 一方面在外部缺乏有力的权力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在内心又缺乏理想主义和历史使命感的召唤,在这种情况下,弄权自肥对各级党政官员无疑是难以避免的选择。而一旦食髓知味,这些人自然要绞尽脑汁将自己的权位延续给子孙后代。 公共职位世袭现象在近来愈演愈烈,也与中国高等教育状况的变化有关。起初,由于高校招生名额较少,就读费用低,高考纪律也较严格,高考的成功主要是依靠个人的才智与勤奋。由于中国的各种政府职位一般都有一定的学历要求,因此高考能够起到和古代科举考试类似的作用,即将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才吸纳进官僚体系。平民家庭的子女因而具有相对公平的机会,跻身于政府公务人员之列。 更重要的是,那些最终进入官僚体系的平民后代,从个体而言,至少可以通过一些非制度性的途径,在政府内部代表和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他们各自的个体行为,又可以导致一种总体性的社会后果,即整个平民阶层的利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体现和维护。 但随着高校急速扩招,高考纪律触目惊心的松弛,加之在职学历教育的泛滥,取得高校文凭不再需要太多的才智和努力。在竞聘公共职位时,鱼龙混杂的高校学历不再能有效地发挥人才识别的作用。在各自都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时,面对官员后代的竞争,平民后代显得不堪一击。 高校扩张在总体上增加了入学机会,但由于高校收费的大幅提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平民后代,到高校就读反而更为困难。这在总体上进一步降低了平民后代进入官僚体系的比例。实际上,温家宝先生还曾为高校学生中穷人子女比例之低感到吃惊。不过,一个国家的最高行政首脑总理,对本国高校生源情况的急剧变化感到不可思议,这也充分表明中国的行政体系僵化和麻木到了何等程度。 在以前,公务人员的各种作为即使不能让人满意,但由于自己或自己的子女也有跻身其中的希望,人们对整个官僚体系仍会予以几分认同。只要平民后代进入官僚体系的渠道较为公平和畅通,官僚阶层和平民阶层之间的裂痕就不至于太深。但现在,一方面政府掌控着全社会资源中的主要部分,另一方面平民阶层却越来越难以跻身于官僚体系之中,官民之间的矛盾和裂痕必然会日益明显和严重。 另外,如果官僚体系的更新代谢主要是在官僚阶层内部进行,官僚人才的选拔范围便会过于狭小,官僚队伍的素质也将日益下滑。在民选政治缺失的条件下,一支自体循环型的官僚队伍,不太可能会认真感受和关注其他阶层民众的利益诉求。整个官僚体系在日渐腐朽的同时,最终也将成为无法获得民众信任和认同的政治孤岛。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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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 不同政制下公职世袭的根本区别

张雪忠(上海)   在“公职世袭与中国社会分裂”一文中,我粗略地讨论了中国大陆公职世袭现象日益普遍的缘由,并在字里行间表露了我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态度。对我的文章的最可能的质疑是:在民主社会的政坛上同样存在着家族传承现象,为什么大陆就应因此受到特别的质疑和批评呢? 在本文中,我将尝试指出两种不同政制下公职世袭现象之间的根本性区别,以证明我的批评态度的正当性。在这里,两种不同的政制指的是:(1)民众通过选举在相互竞争的候选人之间,选任政治领导人或政府主要官员的政治制度;(2)民众无权选择政治领导人或政府主要官员的政治制度。 与其他各行各业一样,担任政府官员也是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的职业选择之一。政府官员亦应具备胜任职责所需素质和能力,才能通过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以获得物质性的酬劳以及非物质性的荣誉。 一般而言,出身官员家庭的人,由于长期的耳濡目染甚或长辈的刻意培养,更容易获得担任公职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因而可能比其他人更有兴趣甚或更加适合出任政府公职。但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他们在这方面的家族传承优势,只具有社会统计学上的意义。具体到他们每一个体身上,这种优势的存在并无任何必然性。 因此,一个出身官员家庭的人是否适合担任公职,不能视其家庭出身,而应视其能力和素养而定(尽管前者可能是后者形成的有利因素之一)。这个人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应由其本人或其身为官员的父母来决定,而应由相关范围内的公众来决定。政府公职既然是社会分工中的职业之一,从职人员提供服务是否值得人们给予酬劳,当然应该由接受服务的公众来评判。否则,社会分工的意义便无从谈起。 例如,一个人若要继承父业,以烤面包为生,他可能比其他人更容易成功,因为他至少能得到父亲的悉心指教。但如果消费者愿意花钱购买他的面包,绝不会仅仅因为他是面包师的儿子,而是因为他的面包味道也不错。消费者甚至根本不会在乎他是谁的儿子。 在民选政治条件下,制度安排赋予了公众一种政治上的消费者权利,使他们可以自由评判各级政府官员工作能力和服务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决定他们的去留。在此条件下,官员后代在统计学上的家族传承优势即使成为现实,人们也将不会在意。 而在中国,由于民众并不享有这种政治上的消费者权利,公职世袭不但会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因为它剥夺了其他人的平等机会;而且也将使官员素质日益下滑,因为官员后代甚至无需努力具备相应的素质。 另外,在民主社会,各级政府官员所支配资源的数量和用途,在制度上都有明确的限制,加之新闻媒体的严密监督,他们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极为有限。当然,这并不防碍他们通过克己奉公,去赢得社会声誉甚或历史地位。 在中国,政府官员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在数量和用途上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社会公众对相关的决定几乎毫无影响力。新闻和言论自由的缺乏,则使公众甚至难以知悉公共资源的确切用途和流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往往大得超乎人们的想象。 在民主社会,公职人员不但所取得酬劳较为确定,而且他们所享受的公共福利与其人之间的差别也不大。而在中国,政府官员不但很容易利用权力牟取私利,而且还通过自己的决策,堂而皇之地享受较一般公众远为优厚的社会福利。例如,在医疗方面,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公共开支中所攫取的比例之高,可以说是绝世罕见(这方面的数据甚似乎比国家机密更不可示人)。 如果一方面民众无法通过选举决定政府官员的去留,另一方面成为公职人员即意味着占据更多的公共资源,那么公职世袭就难免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实际上正是中国目前的现状。 而在民主社会,世袭现象往往限于高级别的民选职位,因为在选举政治中,家族传承优势(表现在能力养成、政治历练、知名度等方面)确实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恰恰由于民选政治的存在,民众始终享有作为政治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评判权和决策权,这一领域中的世袭现象并不至于遗害社会。 面包师的儿子如果真能烤出好面包,人们当然乐意花钱购买。但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自己是面包师的儿子,就认为自己一定能烤出好面包,并且可以强迫人们买他的面包,那么人们买到手的面包必然会变得比猪食更难吃。正如无权选择面包供应者的消费者,不可能吃到合乎人的口味的面包,无权选择政治领导人和政府主要官员的民众,也不可能获得合乎人的尊严的政治地位。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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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 民主政治与社会稳定的必然关系

张雪忠(上海)   (2009-02-17 发表于联合早报) 在中国大陆,有些学者一直在重复着一种论调,即民主政治不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因此中国不应该推行政治民主化。这些人认为,如果中国实行以自由选举及多党制为特征的民主政治,将带来社会矛盾的显化、激化,并使社会长期动荡不安,甚至引发国家的分裂。 这些持“民主不稳定论”的人,总是喜欢举出一些民主社会的具体事例,来“证明”其观点。泰国的街头政治、台湾的蓝绿冲突以及苏联的解体,都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但这些人似乎从来都不愿想一想:在自己举出这些有利例证的同时,那些持相反观点的人是否有可能举出同样多的反例呢? 如果泰国的事例可以证明民主政治容易导致社会动荡,缅甸的更加血腥的动乱不是可以证明相反的结论吗?这种矛盾甚至在同一个国家也不可避免。朝鲜井然有序的首都广场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可能会使人得出一种结论,但从边境不断逃离的朝鲜居民和中国的瓮安事件,又可能使人们接受另一种相反的结论。 前后一致是一名学者的最大责任,但这一点在那些主张“民主不稳定论”的中国学者身上却极少见到。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面对这些相互矛盾的例证,他们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对自己的观点充满自信。 仅就理论研究而言,这些人所犯的最大错误还是在方法方面。实际上,不管是在民主社会,还是在非民主社会,都会出现各种各样激烈程度不同的社会或政治争执。如果两种具有相反佐证作用的事例在数量上均难以穷尽,人们就不可能指望通过举例和归纳的方法得出可靠的结论。 在中国,那些反对民主政治的人最不厌其烦地使用的例子,还是前苏联的解体。在这些人眼里,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改革是苏联解体的罪魁祸首,似乎之前七十年的极权体制对此毫无责任。这种将与某种结果在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因素,想当然地视为这一结果的最主要原因的做法,是作为学者的视野狭隘和洞察力不足的显著表现。 当问题涉及事物的那些不能直接表现在日常经验中的属性时,这种做法最容易发生。而在简单的日常经验中,这种做法的荒谬却能够一览无余。例如,当一个人在被他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那些在死者生前最后时刻对伤者全力施救的医务人员,难道应该被视为杀人凶手吗? 先是精心选择一些有利的事例,然后再从中归纳出早已成竹在胸的结论,这种做法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民主政治与社会稳定(或不稳定)之间的必然关系。在归纳方法不可行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首先考察与政治制度及社会稳定最密切相关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相关结论。 政治制度事关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安排。一种制度能否保障社会稳定,显然与人性密切相关。需要指出的是,仅仅假定人性具有某种特定的属性,所得出的结论并不会有足够的说服力,因为不同的人可能对人性具有不同的看法。 但是,如果不只是假定人性具有某种特定的属性,而是一一考察人性在这方面的全部可能情形,所得出的结论则将具有难以质疑的必然性。人性在这方面的属性只有三种不同的可能,我们不妨对它们一一进行考察。 第一种可能是,每个人都希望在政治上相互平等,既不想统治他人,也不想被他人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状态违背了所有人的意愿,因而不可能长久保持。只有保障个人政治平等的民主政治,才能带来长久的社会稳定。 第二种可能是,每个人都想统治他人,而不想被他人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不平等的政治安排必然导致无休止的抗争,而保障政治平等的民主政治尽管会让每个人都不能感动完全满意,但却是人们最有可能共同接受的结果,因而也是最可能保持社会稳定的政治安排。 第三种可能是,一部分人希望统治他人,另一部分人则希望被他人统治。这种情形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他认为人类根据天性来说,有些人更宜于“治人”,另一些人则以“治于人”为宜。霍布斯直截了当地批驳了这一说法,他认为这一说法不但违反理性,而且违反经验,因为世间很少有人会愚蠢到不愿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而宁愿受治于人。 但即使假定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符合事实,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仍无法带来社会安宁,因为在一个人数并非屈指可数的社会,人们几乎不可能将这两类不同的人一一甄别出来,并使他们各得其所。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维持社会稳定的,还是保障个人政治平等的民主制度。因为,那些甘愿受他人统治的人始终可以自愿的方式服从他人,而在那些具有统治他人的偏好的人之间,政治平等仍是最可能被共同接受的安排。 通过上述分析,人们可以看到,自人性角度而言,民主政治始终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在对这一结论进行检验时,不能把民主社会或非民主社会出现的社会争执,简单地归因于民主政治或非民主政治,而是应该对不同事例的不同背景和不同性质加以细致的区分,因为不同事例在背景和性质上的区别,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理论涵义。 在民主社会,由于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因此必然时刻都充满着吵闹与争辩。但在这种看似永无宁日的社会,分歧其实更多是技术性的,人们往往不会质疑政治制度本身的合法性。民主的政治制度在提供根本性的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不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预留了制度空间。 在非民主政治条件下,整个社会在表面上可能显得风平浪静,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认同这种政治制度,而是因为存在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政治压制。这种政治压制不但使社会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而且本身就是社会冲突的根源。如果说在民主国家维持国内秩序往往只需要警察,在非民主国家则必须出动军队,尽管军队本应用于捍卫国家利益,而不是用于国内政治斗争。 民主政治与非民主政治的区别,还在于能否与社会稳定相互促进。一个社会实行民主政治的时间越长,社会稳定往往越牢固,因而不再会成其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相反,一个社会实行非民主政治的时间越长,社会矛盾和政治抗争就越发频繁和激烈,社会稳定问题就显得越发重要。如果一种政治制度必须将社会稳定视为压倒一切的政策目标,那只能证明这种制度具有催生社会不稳定的本性。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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